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计划(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0 18:16:26 作者:QJ墨客

工作计划书也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分配时间,避免因工作紧张而导致事项拖延或者质量不高。以下是一些来自各个领域的工作计划书样本,希望对大家的工作规划有所帮助。

检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检验检测认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等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检验检测认证的需求日益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但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缺乏政府统一有效的监管,规模普遍偏小,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整合做强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大力推进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整合资源,减少重复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政府部门要强化制订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引导职责,逐步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脱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条件成熟的先行整合,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平稳过渡。

——坚持分业推进、分级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提出本行业相关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

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完善,进一步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到2020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各地区、各部门要摸清底数,认真清理现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职能萎缩、规模较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机构予以撤销。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推进整合工作。一是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明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二是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三是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支持、鼓励并购重组,做强做大。

(一)推进部门和系统内整合。

1.整合质检总局所属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及直属检验检疫局所属31个评审中心,整体转企改制,并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质检总局负责。2014年3月底前提出方案,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整合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同一地域内的机构实行综合设置。(质检总局负责。2014年3月底前提出方案,2014年6月底前完成)。

3.开展特种设备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纵向整合试点,推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以资产为纽带的纵向整合,建立专业检验检测集团;鼓励以资产为纽带的省内整合、跨省整合。(质检总局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

4.按电子信息、通信、软件等产品类别分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5.按公路、水路行业专业领域类别分步推进交通运输部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交通运输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6.整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指导的国家级建筑工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7.按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机械、转基因安全、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投入品等业务门类整合农业部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农业部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8.统筹研究国资委联系的行业协会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问题,结合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稳步推进。推动行业协会所属认证机构转企改制。(国资委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9.整合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组建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10.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要求,指导地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2014年底前完成)。

11.按电力、石油、煤炭等类别,分类研究推进能源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整合,推动组建专业覆盖面广、竞争能力强、公正独立的检验检测认证企业。(能源局、国资委负责。2014年8月底前提出方案,2015年底前完成)。

12.整合烟草系统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烟草局负责。2014年底前提出方案,2016年6月底前完成)。

13.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粮食局分别负责研究提出本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2014年底前完成)。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地震局、气象局、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其他部门和行业,有业务相同或相近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研究提出本部门、本系统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意见。(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2014年8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跨部门、跨行业整合。

对事关国计民生、分属于不同部门的相同产品的检验检测认证职能进行整合。鼓励条件成熟的领域或产品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整合。(中央编办、质检总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推进跨地区整合。

加强地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规划,省级政府部门所属相关机构加大整合力度,整合同城同类机构,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组建大型综合性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集团。整合不同市(地)相关机构,整合市和市辖区同类机构,逐步发展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县(市)检验检测机构原则上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

要科学规划机构设置,完善标准体系,加大监督力度,逐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今后,除特别需要外,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创新整合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外部评价、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人自主权。(中央编办、质检总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

(五)清理相关政策法规,有序开放市场。

清理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不利于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健康发展的规定,减少检验检测认证项目的行政许可,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办法,避免重复资质认定,科学设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事项。(质检总局、法制办、中央编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

(六)研究完善产业、财税、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配套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及配套文件,对事业单位转企在财税、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已作了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整合工作涉及的共性问题,妥善提出处理意见,为加强人才培养、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政策支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有关要求,在实施国家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中,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鼓励同一专业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组建技术联盟,组建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认证能力。鼓励开展试点探索,加强对整合试点单位的政策扶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质检总局等部门负责)。

四、组织实施。

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国务院明确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方案,确保落到实处。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制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进展。中央部门间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由中央编办统筹协调。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的整合和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做强做大,由质检总局统筹协调。

各主管部门及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人员队伍稳定。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清产核资、资产审计、产权移交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严禁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确保整合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检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试验室管理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

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检测机构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等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所上下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指导,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目的,以技术机构整合为契机,齐心协力,努力拼搏,积极开拓进取,全方位高质量的开展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计划,达到了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我所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抓机构建设,提高综合实力。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技术机构整合的有关要求,市局决定原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与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站整合为菏泽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整合后的特检所,在机构及人员,管理与服务,仪器环境和检验质量等方面狠下功夫,严格管理,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开端,为下一步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把检验工作和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人员上下班严格考勤,奖勤罚懒,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对检验人员日常学习进行定期考核,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并和奖励挂钩,以促进检验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完善环境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的意识;对检验工作质量跟踪走访、信息反馈,以促进服本文来自文秘之音,]务意识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对检验报告书进行考核,以促进检验工作改进和质量上的提高;对检验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教育,以杜绝检验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的内部管理和考核,使我所精神面貌明显改善。于此同时我们着手修订机构合并后《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系列的质量管理文件,并且在具体工作中按照新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试运行,通过运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现在,新的质保和安全体系已基本成熟。

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业务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今年上半年,我所先后派出人参加了国家、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和检验员资格培训班期,通过培训考核,先后有人通过了、探伤资格,人通过了锅炉检验员资格,人参加了全国电站锅炉高级培训班,检验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加大检验仪器设备等资源建设的投入,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上半年,我所投入万元购置了空气压缩机,投入万余元装修了新的办公场所,预算投入的万余元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电教化设备也在陆续到位。先进的仪器设备为我所的检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整洁的办公环境、热情的服务为前来我所联系业务的客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狠抓定检率,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们从提高定检率入手,通过突重点、攻难点等方式,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把检验检测工作覆盖到每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把人员密集区的锅炉、电梯、易燃易爆介质和剧毒介质的压力容器作为重点特种设备,把电厂、商场、学校、化工生产企业和药厂等使用单位作为重点监控目标,动态管理,确保在检验周期内及时检验,严把检验质量关。对检验中发现的设备隐患及时发检验意见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及不认真落实整改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报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处理。同时,我们还定期不定期的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其安全运行。

我们把那些领导安全意识差、不认真落实检验工作、人为检验与不检验无所谓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工作的难点,通过发催检通知单,积极宣传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检查、稽查机构配合等方式,让使用单位真正体会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必要性,领略到国家队特种设备监督与管理的严肃性。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绝大多数对检验工作有抵触情绪的使用单位落实了检验工作,确保了再用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针对特种设备定检率不高的问题,我们在月份组织专门力量对未检的特种设备进行突击检验。我们的检验人员根据检验工作的种类,按南四县一区和北四县一区兵分八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所里组织专人及时从特种设备金质管理系统列出未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的具体数量,合理调度检验工作。同时,把检验数据及时录入金质管理系统,确保定检率的提高。

今年上半年,我所和交通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危化品车的专项检验工作,通过检验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安全运行。同时我们还积极把检验工作往外地拓展,我所受理了济宁有关部门委托的无缝钢瓶的检验,容器一室受理了江苏丰县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不仅增加了业务收入,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往往与操作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人员的违章操作存有很大的关系,有些甚至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我们认真开展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上半年,我们共培训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余人,有效地减少了特种设备的违章作业。

通过以上做法,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今年上半年,我所共完成锅炉定期检验台,产品监检台,安装监检台;完成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台,产品监检台,安装监检台;检验液化汽罐车辆;检验危险化学品车辆部;检验无缝钢瓶、液化气钢瓶只;检验压力管道米;校验安全阀只;评审充装机构个;电梯定期检验台,验收检验台;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台,验收检验台;厂内机动车辆检验辆。特种设备的定检率为,其中重要特种设备的定检率为。截至月日,上半年总计收入万元,是去年同期的倍。有力的确保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平安菏泽”的建设。

三、以热情服务促行风建设,树立特检机构新形象。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我所人员清醒地认识到,特检机构只有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使用单位,才能一步步发展壮大。为此,我们开展了广泛的为使用单位服务活动,是热情服务渗透到检验工作的各个环节。

锻造铁的作风,规范服务行为。特检技术人员通过特检工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的大小,靠是否树立了亲和力的特检形象来规范检验工作行为。积极开展“微笑服务、高效服务、主动服务”彻底摈弃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苦练内功,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手段。我们以“科技强检、人才兴检”为目标,在强化特检人员专业知识充实,提升人力资源素质;改善设备,提升特检机构的资质和设备仪器现代化水平,扩大检测项目覆盖率,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上下功夫,为服务地方经济提供支撑平台。

检测机构检验员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检测机构的检验员,我经过多年的工作,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深深感受到了这个行业的重要性。每当客户把样品交到我们手上时,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使命。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谈谈在检测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经验和感悟。

第二段:仔细学习和熟悉检测标准。

作为一名检验员,首先要熟悉并全面掌握相关的检测标准和规定。这是我们进行准确检测的基础。只有真正理解了标准的每个细节和要求,才能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检测知识,不仅读专业书籍,还参加了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三段:严格操作和精细技术。

在进行实际检测前,我会仔细检查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和准确。检测过程中,我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保证样品的采集、处理、分析等每个环节都符合要求。尤其是在一些对检测影响较大的关键环节,如样品的保存与运输、仪器的校准与调试等,我会更加认真和细致地执行,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同时,我也不断学习新的先进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检测的精度和效率。

第四段:严格遵守检测的伦理和规范。

作为检验员,我们要遵守严格的伦理和规范,保证检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我们不能被任何利益驱使,不能为了某些公司或机构的利益而做违反规定的事情。我们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完成工作。同时,我们还要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机密性,确保客户的隐私和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这是我们作为检验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我们与其他行业的区别之一。

第五段:不断学习和改进。

在这个行业,我深深意识到自己必须不断学习和改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标准的更新,我们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变化的需求。我经常参加行业的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通过与同行的交流和讨论,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还拓宽了自己的视野。同时,我也会虚心接受客户和同事的反馈和建议,以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态度。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体会。我深刻理解并珍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这些原则,不断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检测机构检验员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作为一名检测机构的检验员,我有幸参与了许多检验工作。这些年来,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感作为一名检验员的责任和使命。在这个职业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检验的重要性,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专业知识与技能(250字)。

作为一名检验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是至关重要的。我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从最基础的检验方法到高级的仪器操作,我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才能胜任工作。只有熟练掌握各项技能,才能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同时,不断学习也是必要的,科技的进步带来了新的检验方法和仪器,作为一名检验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段:严谨认真的态度(300字)。

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严谨认真的态度也是我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在检验工作中,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我时刻保持警惕,将工作当作使命来对待,绝不马虎或敷衍塞责。每一项检验工作都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严防个人主观因素的干扰。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冷静、细心,不仅关注细节,还要审慎思考,确保每一个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四段: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300字)。

在检验机构工作,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也非常重要。我们每天与各个部门和同事密切合作,需要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才能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我积极参与团队会议和讨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观点。同时,我也善于倾听和接受他人的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团队合作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强了整个机构的竞争力。

第五段: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250字)。

作为一名检验员,学习是一辈子的事业。我深知需要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才能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中立足并成长。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我还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研讨会,学习一些管理和领导力方面的知识,为未来的晋升和发展做好准备。我相信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挑战和变化。

结语(之前写了1125字)。

作为一名检测机构的检验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通过严谨认真的态度、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提升,以及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检验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检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

可编辑文档。

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可编辑文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

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可编辑文档。

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可编辑文档。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可编辑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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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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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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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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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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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工作计划

春去冬来,寒暑更替,转眼之间,2021年已经悄然走到尽头,我们又将迈入一个暂新的年头,回首即将成为过去的__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奋发拼搏,克服了种种困难,确保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及后续的发展,一年来质量部在困境中谋发展,在挑战中寻找机遇,各项工作中实现了新的突破,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__年质量部主要工作回顾。

__年是公司非常不平凡的一年,是难忘的一年,也是质量部面临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和艰巨的一年,在公司领导正确的领导下,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围绕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产品质量为中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积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努力提高监管和技术服务能力,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和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生产质量监管和服务明显取得了名显的成效。

二、当前质量部存在的问题。

质量管理部门是公司的核心部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赋予其独立的质量否决权,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了其职能的充分发挥,总体表现如下:

(一)机构改革和能力建设人处于发展和完善的初步阶段。

公司刚刚通过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但要真正从思想上更新传统管理的旧观念、接受和领会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新观念,依然是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为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一方面需要员工主动自觉的完成,另一方面需要外在管理制度的约束,以规范其行为。目前质量监管能力、技术服务水平、研发创新能力都与同行业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体制机制改革和能力建设人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初级阶段。

(二)管理全限的微弱,缺乏活力。

质量管理是公司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监管责任重大,是公司职能发挥和技术支撑的关键部门,但担当的责任与赋予的权力不对等,重义务、轻权利的管理模式,明显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人员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公司对检验员的操作技能和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们的检验员还需进一步提高操作技能和自身素质。工作人员实战经验不足,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独立判断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工作创新能力缺乏。

(四)独立履行质量否决权不到位。

公司对质量管理部的监管工作支持不够,偶有只考虑公司眼前经济效益而放弃质量原则,使质量管理部的日常监管中存在漏洞而倾与形式。

三、__年的重点工作。

(一)提高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

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培训机制,提高检验员的;二是继续稳定质量检验人员的队伍,使其严把产品及物料检验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物料投入生产和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大对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和监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各采购、生产、检验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把质量管理落实到实处,确保产品质量。

(三)坚持gmp的培训,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提高员工素质发挥作用。

质量管理工作使命关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公司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一致,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更加快捷的工作效率,把好产品质量关,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推动公司的创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和作出新贡献。

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活动的整体部署,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履职水平。根据《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局、省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我所所情,深入分析影响和制约检验检测能力的各方面因素,理顺我所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促进我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可持续发展,以提供优质检验检测服务为目标,按总局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我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任务,提高检验检测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健全各项检验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检验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及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在资金和人员方面予以倾斜,切实提高我所科研水平。提高全所职工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煤化工项目检验能力达到《要求》附件中省级机构的,并满足《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加强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与评估指南》的要求,食品、机轻、建材等项目达到地市级机构的基本要求。我所检验检测工作能够为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维护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能力建设工作内容。

(一)提高我所检验检测工作管理水平。

1、按照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整体部署,分析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检查是否存在重产出轻投入的现象,是否存在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能否正确履行政府监督和社会服务的双重职能。

2、对《质量手册》进行修订,按照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覆盖其全部要素。制定并采用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稳定。

3、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并实施覆盖检验监测检测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制度。重点完善《样品管理制度》、《复检制度》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等,建立并实施可疑结果内部复核、确认、报告等工作程序。通过制度清理和建设,建立健全一整套检测工作管理的制度体系,为检测工作的长远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检验检测机构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8、负责贵金属的成色检测,负责中心贵金属检测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9、完成领导安排的检测任务。

1、处理相关产品分批分类工作;2、相关产品进行进行模号维护;

6、将列印出来的证书进行插膜、过胶、盖钢印的工作;

8、修理及客单货品的整理工作,包括分各检测类别,贴证书号,制作资料,送检完毕后的出货工作。

3、前台区域的清洁卫生打扫和检测客户的接待工作;

6、办公用品的申请、发放管理等工作,固定资产的管理。

5、负责接收客户的投诉,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6、负责客户的满意度调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整体框架改变:由原来的19个要素变为5个要求和1个特殊要求,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关注“诚信”。

4.2.4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计入人员档案;。

4.3.1管理体系覆盖的场所包括离开固定设施的场所。

4.3.4强调良好内务,有必要时制定内务管理程序(包括安全、环境程序)。

4.5.2强调质量方针至少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a)最高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b)最高管理者关于服务标准的声明;。

c)管理体系的目的;。

d)要求所有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

e)最高管理者对遵循本准则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4.5.4强调文件控制规范,尤其是外部文件和法律法规。

4.5.5合同变更的规定。

4.5.6分包条件废除3个限制,需要事先客户同意;。

4.5.7强调各类供应品管理。

4.5.14强调质量和技术记录控制要求。

4.5.17.1删除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内容。

4.5.17.2应该优先使用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

2新准则增加的要求。

4.1法人和其他组织。

4.1.5识别利益冲突。

4.1.6可设立专门委员会。

4.2.1人员管理程序,包括人员录用、培训和管理;。

4.2.3人员只能在一个机构从业。

4.2.5增加意见和解释人员的要求。

4.2.7增加3类人员当前工作的描述。

4.2.9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

4.2.10和4.2.11同等能力要求,不再使用工程师。

4.2.12特定检验检测人员要求。

4.4.8保留无法溯源设备可靠性证据。

4.4.9标准物质溯源程序。

4.5.8客户服务程序。

4.5.9处理投诉和申诉程序,包括回避程序。

4.5.10不符合项处理程序。

4.5.16增加管理评审程序。

4.5.17.3非标方法,删除仅限特定委托方。

4.5.17.5非标方法规范确认记录。

4.5.18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4.5.21检验过程前、检验过程中、检验过程后。

4.5.22能力验证程序。

4.5.26意见和解释。

4.5.31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程序。

4.5.32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公开公布自我声明。

4.5.33办理变更内容:名称、地址、授权签字人、项目取消、方法变更、其他事项。

4.6必要时,认监委发布特定领域补充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认监委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组织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向国家认监委报送年度资质认定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涉及国家认监委或者其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由其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上报或者通报。

第三十四条 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专业领域风险程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认可机构认可以及监督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第三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比对。

第三十六条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在其官方的网站上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并注明资质认定证书状态。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的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八条 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就有关事项询问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给予告诫。

(一)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依法不予延续批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对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或者资质认定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相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管理、保存的;。

(四)违反本办法和评审准则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六)未按照资质认定部门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的;。

(八)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

第四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整改,处3万元以下罚款:

(四)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的;。

(五)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

前款规定的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第四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

(四)依法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资质认定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四十七条 从事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的人员,在工作中职权滥用、玩忽职守、徇私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资质认定收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2月21日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检验检测机构内审检查表》

内审检查表内审员负责内审范围内审时间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1组织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1)机构建立的文件。

(2)是否有公正性声明(3)是否有承诺。

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查(1)本中心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检测设施情况;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查(1)机构地位、通讯。

(2)是否有不在一地的工作场所。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查本所的人员配备情况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人数是否适应(专业和管理)。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1.5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查(1)检查手册中公正性声明和承诺的内容是否响应规定。

(2)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遵守和履行声明和承诺的情况。

(3)查客户的投诉和申诉记录。

4.1.6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查(1)手册是否有保密的内容。

(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

(3)从样品接受、登记管理查客户的保密要求(4)检查检测活动中保密控制措施和实际情况。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管理体系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查(1)管理层是否组织建立了本所质量管理体系。从组织机构、职责和过程和资源等方面。

(2)本所是否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文件的完整性如何,是否缺项。

(3)机构负责人是否组织学习,宣贯了体系文件,各负责人员是否熟悉、理解文件,实施情况如何,审核时查,相应学习、宣贯记录和现场提问有关人员。

4.2.1文件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查(1)是否建立文件控制程序文件。

(2文件是否按规定有编制、审核、批准。

(3)文件的受控标识。

(4)文件的发放、保管等是否按规定去做了。对本所的所有文件,包括外来文件全部进行检查。

4.2.2检测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查(1)本中心手册等文件是否有份报的内容和描述。

(2)分包的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3)本中心是否有分包项目、分包协议等。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3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查(1)是否有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的程序文件。

(2)是否建立合格服务和供应商名单。

(3)是否保存合格服务、供应商评价,资质证明材料。从办公室处查询。

4.2.4合同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查(1)手册中是否有评审客户要求的描述。

(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

(3)业务室接受客户委托等方面查看实施的实际情况。

4.2.5申诉和投诉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查(1)手册是否制定了申诉和投诉控制程序文件。

(2)受理客户申诉和投诉的职责是否明确。

(3)办公室是否保存好申诉和投诉记录,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及时,客户是否满意。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6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的日期。

查(1)手册中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描述内容是否清楚。

(2)是否制定了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相应程序文件。

(3)查看对发现不符合工作是否按文件去实施。

4.2.7内部审核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查(1)是否有内审管理程序文件。

(2)是否制定了年度内审计划。

(3)是否对所有要素和质量活动进行了审核。

(4)内审员是否经审核具有内审员资格证书。

(5)内审员审核范围是否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2.8评审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查(1)是否制定了管理评审的程序文件。

(2)是否制定了评审管理的计划。

(3)上一次评审的质量记录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应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声明;

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

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

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

查(1)按本所检测工作项目查看本所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和工作、经历是否适应(从文化程度、学历等方面)。

(2)是否有合同制人员和其他性质人员,是否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对关键支持人员,合同制人员是否实施监督,查看监督记录。

4.2.10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查(1)从事检测人员、抽样、报告批准等人员是否有相应资格证书。

(2)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特殊产品检测的人员。

4.2.11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查(1)是否有人员培训程序文件,文件内容是否适宜。

(2)查是否有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3)查看人员培训实施情况记录。

4.2.12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查(1)是否有培训中的人员(2)检查是否有监督记录;

抽查培训人员的检测工作记录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查(1)所有管理人员、技术检测人员等是否建立个人技术档案。

(2)抽查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服务人员技术档案,档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3.1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

查(1)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个人技术档案。

(2)是否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需经省级资质认定评审组考核)。

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查(1)是否是授权和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

(2)授权签字人是否是中级职称,三年以上本专业领域。

4.3.3依据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要求,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情况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要求。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根据本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按照国家、部门标准检测依据,按产品大类,抽部分重要参数,查看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查(1)有温度等要求的检测室是否有温度等记录。

(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和检测原始记录中是否有温度等记录,抽1~10份进行查看、核对(3)对照国家标准查看检测时温度等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条件是否符合要求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查(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2)检查分析室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因素,水,电,气、高温、危险品等。

(3)检查应急的具体方案、措施是否制定了。

4.4.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等,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查(1)本所是否制定了保护环境的程序文件或有关规定。

(2)检查化学分析室检测过程有毒或废液的处理方法和记录。

(3)对涉及环境和健康是否制定了应急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4.4.2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查(1)根据本所检测具体项目检查检测工作室场所,仪器的分布安排是否合理。

(2)对分析室进行实地观察。

4.4.3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有关人员取用。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查(1)外人进出检测室是否有登记。

(2)是否有外人不得随意进检测室内的公示标牌。

(3)是否有安全防火、防水的设施和措施,灭火器材是否有效等。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4.4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

查(1)本所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是否按标准进行检测。

(2)是否制定和建立本中心检测项目所使用标准、规范的目录。

(3)是否制定了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书(必要时)。

4.4.5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查(1)对新方法的使用是否有文件规定。

(2)方法变化后,是否经过确认,查阅确认记录。

(3)对使用的标准是否经过查询,查新记录是否有。

(4)对外来文件(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是否有登记、发放等记录。

(5)标准、技术规范等是否有受控标识。

4.4.6检验检测机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查本中心是否在采用国际标准进行委托检测项目。一般不适用。

4.4.7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查本中心是否存在自制非标方法的情况。一般不适用。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4.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查(1)本中心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中是否有方法偏离的描述和内容。

(2)查检测室是否有使用方法偏离的情况,可抽查10份检测报告或检测原始记录查证情况。

4.4.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查(1)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计算和数据处理的规定。

(2)是否有计算机等采集处理数据报告的程序文件。

(3)对检测室涉及计算机采集,处理数据等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有核对记录,如用人工计算和计算机计算进行核对,或用其他方法进行核对。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查(1)仪器设备一览表的目录和检测室现场的仪器设备进行对照查实是否有缺失或不实。

(2)分类随机抽查6~10个项目,按标准的要求查实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及标准物质的配备。

(3)对抽样和样品制备的设备进行查实。

(4)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和记录。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查(1)对仪器出现问题和情况的处置,体现文件中是否有规定。

(2)到检测室进行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是否有情况和问题,是否按规定处理文件。

4.5.2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查(1)查看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有关规定和要求。

(2)从技术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处查问是否有租用借用设备等情况。

(3)如有租用等情况,是否经批准,是否按相关程序,是否有记录等。

4.5.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避免卷入降低其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信等方面的可信度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查(1)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机证)是否经过相关培训。重要和大型仪器实验室是否有书面授权。

(2)上检测室现场查看检测工作。室内是否有仪器操作规程,维护的资料,文件是否受控。

4.5.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检验检测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纸、图表、软件、规范、手册、指导书。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也可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应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变更,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查(1)查体系文件对设备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准则。

(2)抽查5份大型或者重要设备检查其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

(3)对小型的仪器是否也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4.5.6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查(1)对本所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查看是否“三”标志(包括标准物质)。

(2)仪器设备“三色标识”使用是否正确,逐台查看。

(3)标识的填写和黏贴是否规范一致、正确。

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程序应包含有关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名单。

查(1)查体系文件中是否有规定。

(2)如有脱离本所的仪器设备是否有记录;

返回时是否有检查记录。

4.5.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在保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查(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内容是否合适。

(2)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3)已经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有作业指导书;

是否有相应的记录,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合理处置。

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查本中心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对有修正因素的仪器抽取检测原始记录,核对是否使用了修正因素。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

查(1)检查检测本所是否使用未定型的专用设备。

(2)如有专用检测设备,检查是否经验证和记录。

4.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在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对政策和程序偏离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应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予以监控。必要时,可进行内部审核。

查(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总体要求;

实施情况如何。

(2)是否绘制了仪器设备量值传递框图,是否绘制正确。

4.5.1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和改进,所采取预防措施的程序。应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的发生并借机改进,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

查(1)检查本所仪器设备是否存在不能溯源的。

(2)不能溯源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比对、能力验证,是否有记录等。

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查(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不应有漏失。

(2)使用仪器设备之前,是否进行了检定、校准,可抽5台仪器进行查证。

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技术记录应包括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的每份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副本。

查(1)检查本中心是否有参考标准。

(2)如有参考标准,测量标准是否经过校准,同时不能用作他用。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主管负责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审核应涉及全部要素,包括检验检测活动。审核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审核员通常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查(1)检查本中心应使用的标准物质目录台账。

(2)本所自制标定的标准溶液目录及其配制,标定记录。

(3)对无证标准物质是否进行了比对,是否存记录。

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查(1)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是否包括了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

(2)检查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核查的方法、记录及处理。

4.5.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使用适合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包括被检验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验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检验检测机构制定的方法。

查(1)检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来源是否存在损坏和污染情况。

(2)检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领用、使用记录等;

保存的情况,是否有污染或者其他情况发生;

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4.5.17.1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指导书。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须在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经批准和客户接受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检查本中心是否制定了样品管理控制程序文件、内容是否有缺失等情况。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7.2检验检测机构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形式发布的方法,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说明,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样品的传递、处置管理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2)对抽样标准无规定的,是否有抽样计划。

(3)在抽样过程中要对有关因素进行控制(包括场所环境、抽取方法等)查实抽样记录。

4.5.17.3检验检测机构为其需要,自己制定检验检测方法的过程应有计划性,并应指定资深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提出的计划应随着制定方法工作的推进予以更新,并确保有关人员之间能有效沟通。当使用非标准方法时,应遵守与客户达成的协议,且应包括对客户要求的清晰说明及检验检测的目的,所制定的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应经确认。

查(1)本所体系文件关于抽样的有关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在业务室抽查5份由本所抽样人员进行抽样的记录,是否符合准则和本所文件要求;

记录是否完整。

4.5.17.4无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特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如果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适当时,应通知客户。

查(1)本所抽样人员是否存在客户要求的抽样偏离,是否有记录。

(2)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查问样品的受理人员和检测人员是否清楚和了解。

4.5.17.5方法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判定检验检测方法是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的需要。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确认的过程、确认的结果、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结论。

上办公室随机抽取和检查不同类型5种产品的样品接收记录,是否有记录,记录是否完整、具体、并对照样品实物查看。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

查(1)查阅本所文件是否有样品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的规定,规定是否实用、合适。

(2)在样品存放室和检测室各抽取6种样品,查看样品的登记台帐和样品唯一编号和状态标识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是否符合样品目前的实际情况。

4.5.1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需要对物质、材料、产品进行抽样时,抽样的计划和程序。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这些要求应与相关抽样资料予以详细记录,并纳入包含检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当抽样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

查(1)检查样品是否有存放场所。是否有却保养品不受损坏的设施、设备、贮存条件,如通风、防潮、恒温、清洁、拖动、防火、防水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有样品贮存条件的有关记录。

(3)样品是否规定了保存期限。

(4)检查5种样品在本所检测过程中的流转记录,记录是否完整、正确。

4.5.2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的程序,包括保护样品的完整性、保护检验检测机构与客户利益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样品在检验检测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样品不会在实物上或记录中和其他文件混淆。如果合适,标识系统应包含样品群组的细分和样品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的传递。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应避免样品在存储、处置、准备过程中出现退化、丢失、损坏,应遵守随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当样品或其一部分需要安全保护时,应对存放和环境的安全作出安排,以保护该样品或样品有关部分处于安全状态和完整性。

查(1)本所是否有质量控制的程序文件,内容是否适宜。

(2)是否制定了年度质量控制计划。从业务室检查计划的完整和可行性,计划是否已实施,实施状况如何。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21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抽取质量控制的报告记录。

查(1)是否进行了质量控制的分析,是否有分析报告。

(2)查实对出现超出和将要超出的数据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是否重新实施质量控制。

4.5.2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能力验证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将相关结果报送资质认定部门。

抽取10份报告及原始记录。

查(1)所使用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2)检测过程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方法(包括结果、判断)。

(3)是否及时出具了数据和报告,从按时到出具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时限。

(4)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是否按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5.23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

随机抽查10份报告查(1)标题(2)名称和地址(3)报告的编号是否唯一;

报告的页码;

是否有以下空白。

(4)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5)所采取的标准是否正确。

准则条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24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解释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查(1)从业务和检测室查询是否有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和删节的报告。

(2)样品接受时的记录、客户要求是否有不确定度的评价问题。

(3)采用的检测标准是否采用特定方法的问题(4)是否有客户要求的其他信息。

4.5.25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随机抽查1份抽样的检测报告查(1)是否有抽样日期(2)是否有抽样方法或标准,是否有偏离。

(3)是否有抽样位置图。(草图、简图)。

(4)是否有抽样人(应两人)。

(5)是否有抽样计划。

(6)抽样时环境条件是否有记录。

4.5.26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7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

4.5.28当用电话、电传、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验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若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程序4.5.29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30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提出对风险分级、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要求和管理、危险材料运输、废物处置、应急措施、消防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要求,予以实施。

4.5.32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3、组织全检测中心试验室人员,积极有效地完成各项检测试验任务。

8、负责试验报告的审签工作。

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质量负责人是检测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最高负责人,代表主任对检测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2、全面负责本检测公司的检测工作质量,定期向主任报告检测工程质量情况。

3、负责检查各类业务人员的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解决质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处理检测工程质量事故、申诉和反馈意见。

5、提出开展质保工作计划,制定质保规定的措施。

6、每年总结一次检测公司的质保工作,写出书面报告给主任,并拟写次年全部质保工作计划。

1、凡参加检测操作人员(包括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试验员)必须持有经考核后统一制发的合格证书者,方可参加工程的检测工作;未经考核的人员,不能参加检测操作。

2、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及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方法,服从工作分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接受技术负责人指导,熟悉检测设备和操作方法,检测工作中,要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检测试验完毕,要认真填写检测报告并签名,对原始记录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4、在检测试验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在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5、爱护仪器设备,努力学习技术业务,提高业务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

6、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有关法律、法令的学习。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整个中心的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出厂证书、装箱单、检定证书、自校证书以及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图纸资料等)的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有技术资料进行分类管理,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查阅方便、快捷。

3、负责对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借阅工作。对新购进的仪器设备应开箱检查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收集进行分类存档。资料的借阅一定要坚持原则,注意保密,资料内部借阅一定要实行技术负责人签字,外部借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以确保资料不受虫蛀霉烂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5、不得以档案资料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不得向外泄露本单位的秘级资料和技术秘密。对档案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设备货源调查,搜集设备的技术,经济信息,制定购制计划;

3、负责外购仪器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到货后的开箱检验和办理入库手续;

4、负责提供确定安装位置及基础设计的所需的设备技术资料。

5、参加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交接验收工作;

6、负责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和重点仪器的划分;

7、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卡,做到帐、卡、物一致建立仪器设备仪器管理档案;

8、按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办理设备的封存、调拨、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

10、按时编报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设备统计报告;

11、及时向领导汇报设备管理情况,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样品、药品、标准物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接受检测委托书,检查送样数量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对送检和抽样样品进行编号并建立台帐,然后将样品分送有关试验操作人员检测试验。

3、各种样品应按相关的要求妥善保管,严禁样品丢失、变质、损坏或被调换。

4、对有毒样品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

5、样品过期或检测报告审核无误,在申诉期用户未提出申诉,样品可处理、销毁。

6、对药品应严加管理,特别是对有毒、有害药品应建立严格的档案。领用药品必须经室主任审批,领用有毒、有害药品必须经室主任审核,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7、对药品的存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注意按相应环境要求存放。对过期失效药品要报技术负责人后按规定处理,对药品的入库、发放、处理均要建立档案。

8、对标准物质要分类存放,建立相应档案,实行挂牌管理。要负责对标准物质的存放、发放、处理等工作,并对标准物的需求向技术负责人提出计划。

1、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熟悉业务工作,熟练掌握试验的操作步骤和操作规程,熟悉掌握各种检测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注重积累和总结检测经验,不断提高业务。

2、充分掌握施工现场使用原材料材质及物理力学、化学性能的第一手资料,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提高检测成果的准确性。

3、负责各种测试资料的整理、分析、检测报告必须依据充分,字迹清楚,结论正确,原始记录应完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4、负责管理,操作、保养好检测仪器设备。

5、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对受监工程的工程进行随机抽查、抽验。

6、检测人员不能接受受检单位的钱、物,廉洁自律,保证数据的公正性。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对砼、砂浆所用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鉴定工作。

2、根据砼、砂浆所用原材料,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砼、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和试验预配,对重大试验项目和重要工程结构由中心试验负责人或办公室技术人员负责有关工作。

3、所作各项试验工作,均应有委托证明,填写有关内容要求,由委托签字,提出完成该工作日期。

4、各项试验均应建立原始记录,各项原始记录严禁涂改,一律采用钢笔字填写清楚,注明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室负责人签字,重要项目由中心负责人及办公室同意,不行由其它人翻阅、抄录。

5、按期对所作试件进行力学检验,并负责对其试件进行保养和提交力学检验室进行有关力学检验项目。

6、对试验设备、仪器应随时保洁、清洁、定期维修保养,按期提出应属计量检验的设备、仪器报告交办公室安排有关计检i作。

7、负责提出砼、砂浆配合比报告及原材料检测报告送办公室审核签发。

8、所有试验设备、仪器未经主任及办公室同意不得外借他用。

9、对损坏器具等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并作记录负责提出本宣所需设备仪器吏办公室统一安排。

质量体系保证制度。

1、为全面保证本检测公司的检测工作质量,检测公司内设立质量负责人,负责主管检测公司质量保证工作,各室设一名兼职的质量保证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工作。

2、质保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不受行政干预,直接对领导负责。

3、质量负责人,每年初制订当年的质量保证工作计划以及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年终对全年质量保证工作以及技术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4、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及时,在日常检测工作中,按本检测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进行质量控制,全体检测、抽样人员应自觉遵守执行。对不按程序执行者,质保人员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干预和纠正,对不服从者应报请领导进行处理。

5、各检测要素的质量保证,除按各试验《规程》执行外,还应执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6、各室质量保证人员,每月按时向检测公司质保负责人进行汇报一月的质量情况。

7、检测用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按检定时间定期送检和自检,标准溶液使用前均应经过核定。

8、接受上级机构的质量保证检查和质量控制考核。

不合格项目上报制度。

l、所有检验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试验人员共同进行。

2、所检测项目结果不符合标准、规范、设计要求时,试验人员必须报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立即将不合格项目报主任,主任在24小时内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当单位。

4、建立不合格项目原始台帐,年底交办公室归档。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分析、保存计量器具和出据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的位置安放试验台、试剂架、药品、玻璃器皿及其他仪器,并经常保持清洁、无尘。

3、试验室内不得从事与试验无关的活动,室内玻璃器皿、试剂柜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4、试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正确使用和维护,经常保持其干燥、清洁,不用时要拨去电源插头或扳下电源开关。

卫生保洁制度。

1、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周围,包括走道,每日必须清扫地面,无死角。

2、各间办公室每日必须清扫:桌、凳,每日擦洗,办公用品,试验室器材摆放整齐,清洁大方。

3、各间办公室每天一上班就必须用托帕拖地,工作台,仪器架抹擦干净使其一尘不染,清爽干净。

4、压力机试验室,做到每周五下午清扫、抹擦,如有试压件废料,及时清扫,做到无垃圾,整齐清洁,窗明干净。

公路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诚实性、准确性负责。

(2)按规定填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客观性、完整性、溯源性。

(3)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本岗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负责本岗位试验检测工作环境的调控,填写环境监测记录。负责保持所居场所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管理“在检状态”的样品,防止样品非试验检测性损坏和污染。(6)严格遵守《员工守则》,保护客户和公司试验室的技术加密。自觉自律,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

(7)有权拒绝不恰当的行政干预,有权越级向上级领导反映违规操作及对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8)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保护好仪器设备的校准状态标识。

(9)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参加各种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试验检测技能水平,提高处理试验检测过程中异常现象的能力,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

(10)在本室负责人领导下,除出色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外,还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质量负责人。

(1)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对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改进负主要责任,负责管理体系初评、监督检查、到期复查的对外联络及新增扩项目的申报工作。

(2)负责建立并领导本公司的质量监督组织制定年度质量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发现不合格工作,责任到各部门采取措施,验证其纠正效果。

(3)负责组织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并负责它们的宣贯或必要的修改工作。(4)负责对综合办公室受理的客户申诉或投诉事件,组织调查、分析、处置并给客户满意的答复。

(5)负责制定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实施内审计划。(6)负责管理体系中必要时应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活动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并协助主任实施,编写管理评审报告及管理评审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8)参与特殊合同评审,监督综合办公室在合同评审、签署及中途变更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9)负责本公司试验室保密及保护所有权工作。

(10)若在特殊情况下,检修工作出现“分包”需求时,负责对检测分包方资质。及实际能力予以调查管理,确保分包质量。

技术负责人。

(1)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试验室检测的技术工作,当为授权签字人时,应对检测报告质量负全责。

(2)参加特殊合同的评审,确保检测人员能力、检测方法、仪器设备状态满足合同的要求。

(3)负责协助综合办公室实施检测人员的培训计划,评价培训效果,授权精密仪器的操作人员,为计算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

(4)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试验室参加国家或行业上组织的试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

(5)负责确定有效的科学方法对检测结果质量进行监控,制定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6)检查、指导、督促检测人员、严格执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确保各种技术标准现行有效。

(7)负责在管理体系中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人员培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批准技术作业指导书和针对特定委托方时国际标准的使用。(8)负责对检测过程中出现“允许偏差”“异常情况”或“检测事故”提出处置意见。

(9)负责对开展新检测项目和非标准方法确认过程的管理工作。

(10)对因领导不利或责任心不强导致检测工作出现的重大技术事故而造成严重损失负责。

行政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和主持公司试验室的工作,对上级和委托单位负责。

(2)负责对国家质量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的贯砌执行,确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批准发布《质量手册》。

(3)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给序其覆行职责所需的权利和资源,任命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个试验检测室负责人,推拵授权签字人。(4)负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考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质量。(5)负责员工素质教育,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及公正独立诚实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法律意识,建立内部激励机制,让员工自觉为实现本公司试验室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而努力工作。

(6)负责在管理体系中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培训计划,物质采购计划,重大检测合实行批准权。

(7)负责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不断完善环境和工作条件,对检测工作质量和检测安全负全责。(8)主持管理评审,为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提供资源。

(9)负责重大工程质量检测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检测结果质量重大失误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对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负全责。

(2)组织试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完成日常检测工作。

(3)组织人员编写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必要技术性作业文件,如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检验细则、抽样规范、样品制备作业指导书。

(4)指导并监督试验检测人员的操作程序,检测的环境条件,原始记录的填写,数据的计算及修约的处置。负责复核原始记录及审核检测报告。(5)组织试验检测人员完成技术负责人下达的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期间核查计划。

(6)协助综合办公室完成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仪器设备周期检测计划,期间核查计划。

(7)参与特殊合同的评审,确保本部门人员技能水平、试验检测方法现行有效、仪器设备完好、环境条件等关键条件满足检测合同要求。

(8)拒绝不恰当的商业、行政对试验检测工作的干预,同时也不做强迫试验检测人员做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事,对本部门试验检测工作判断的独立性,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诚实性负全责。

(9)负责对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如允许偏离、质量事故、异常现象等,迅速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的扩大。(10)组织人员完成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满足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样品管理员。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样品的接受(检查、编号、登记、标识)发放,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

(4)负责常规性试验检测委托单的受理工作并下达试验检测任务通知单。

仪器设备管理员。

(1)负责本公司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执行综合办公室下达的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和期间核查计划,确保试验检测仪器均在法定的有效期内且状况良好。

(2)负责建立本公司设备仪器台账,主要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交综合办公室管理),仪器设备校准状态标识齐全,正确。(3)熟练掌握各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操作规程及维修常识,编制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监督试验检测人员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填写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负责非试验检测仪器如水电设施、通风管道、恒温设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对安全设备的功能进行定期确定,确保辅助设施满足检测工作需求。

(5)参与新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办理交验手续。

质量监督员。

(1)负责监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试验检测标准及本公司质量手册在公司的执行情况。

(2)质量监督员在行政上属部门领导管理,但在监督业务上属质量负责人垂直管理,执行质量负责人下达的质量监督计划。(3)技术活动方面的质量监督员由熟练各项检测方案、程序、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重点对检测现场的操作过程,对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人、机、料、法、环、抽样、样品制备环节进行充分的监督,新上岗人员应重点监督。

(4)负责管理评审委员会议递交监督工作报告,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档案管理员(资料员)。

(1)在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公司试验室各种技术标准、检测记录、各种档案及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工作。

(2)负责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管理本公司试验室管理体系文件。收集最新检测标准、规范,分类登记备案并发放到相关部门,确保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现行有效。

(3)负责建立如下档案:人员档案、检测仪器设备档案、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档案、外部支持服务和供方档案、管理体系文件档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客观证据(内审、管理评审、合同评审、投诉处理、监督工作记录、设备管理等等)档案,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泄密责任负责。

(4)负责档案鉴定工作,提出销毁过期档案的建议并按规定予以置。(5)负责各种技术标准,技术书籍的保管和借阅工作,负责文件及资料的复印工作(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

(6)档案资料要存放在有防潮湿、虫害、防失窃、防火灾的环境内,要有编目,便于存取。

安全员。

(1)公司试验室设置安全员岗位,对员工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包括客户的财产)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系统安全》的安全工作原则。

(3)负责协助识别本公司的危险源,针对危险因素向领导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这些措施。

(4)负责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做好工作记录,确保检测工作安全。

内审员。

(1)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内审员资格证书。

(2)负责按《内部审核程序》的规定参加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编制内审检查表,填写审核记录.出具不符合项报告,验证纠正结果的有效性。

(3)完成质量负责人交给的其他与审核有关的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职能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食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配制、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执行食品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食品检验标准。

(四)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卫生部药品标准》各分册等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标准。

(五)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中的技术鉴定。

(六)承担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委托检验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七)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检验任务,承担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八)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还在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1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1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4.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4.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4.4.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4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4.4.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4.4.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5.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

合同。

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5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保持与客户沟通,跟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的评价、决定不符合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批准恢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

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5.1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

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

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

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f)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j)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资源的充分性;。

l)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改进建议;。

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改进措施;。

b)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作业指导书。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

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媒介上的数据予以保护,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改变或升级后的再确认。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4.5.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样品在运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4.5.1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4.5.20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标题;。

b)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

g)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k)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l)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4.5.21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d)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4.5.22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5.23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4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

4.5.25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4.5.26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27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

公路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代表公司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和履行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项目目标。

3.行使工程项目施工的经营管理权,制定承包范围的各项具体目标,明确职能分工,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负全面责任。

4.强化项目管理,搞好“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保证工期、安全、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5.对项目部的人力、资金、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6.组织项目进行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成本消耗,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7.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定期组织项目安全和质量检查、评审和改进,行使质量否决权。

8.优化施工外部环境,做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地方政府的施工配合工作。

9.搞好项目经理部的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10.工程完工后,及时搞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

项目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本项目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了解掌握党员与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5、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6、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围绕施工生产开展争当先锋、劳动竞赛等活动,为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提供可靠保障。

7、负责项目的文明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以项目生产为主线,人、材、机等条件投入以实物工程体量相适应为支撑,对项目生产全面负责。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分部作业计划,加强日常管理力度。

3、深入施工现场,以经济合理的方法组织施工。

4、配合项目经理进行外围协调。配合项目总工收集一些现场影相资料。

5、做好施工现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常务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

2.对分管工作全面负责,在分管系统内贯彻管理方针,落实分管系统内的目标和指标。

3.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体系,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主持召开生产会议,部署生产计划,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设备物资,搞好综合平衡,掌握生产进度,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5.审核施工组织方案和单项分包合同。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处理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强化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督落实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6.抓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各种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

1、项目总工程师是工程技术、质量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业主、监理、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2、以项目施工技术为主线,测量、试验、质检、计量、安全、材料为支撑,对项目施工技术全面负责。

3、组织现场调查,组织制定、贯彻落实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组织项目施工复测、图纸审核、制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主持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制竣工图表资料。

4、对本工程项目重大的技术、质量控制提出具体措施或方案;对重点控制性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具体的技术指导。

5、支持质量分析和质量事故分析会议,采取预防的技术措施。对交付工程质量的好坏,负有直接的技术责任,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有权逐级追究技术责任;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质量隐患的工程,有权责令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对违反施工程序或不按操作规程作业的,有权随时制止直至责令其停工或返工。

6、对工程项目技术、质量、试验提出技术组织措施和方法,指导职工开展创优工程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组织项目质量改进活动。

7、督促工程部抓好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抽查其检测试验报告,原始记录及质量档案,有疏漏现象应及时补充完善,并根据实际作必要的验证。

8、对所属项目的工程台帐进行复核。

9、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进行有关质量决策。

总工办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公司技术管理细则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行业标准,实现设计意图。

2、负责组织审核设计文件,核对工程数量,及时解决施工图纸中的疑问。

3、参加施工调查,组织施工复测,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向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施工技术交底。指导、检查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复核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交底。

5、检查、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对施工技术交底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纠正现场的违规操作。

6、完成补充设计、完善设计和变更设计的报批资料及索赔有关事项。

7、编制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技术管理部门报审。

8、组织编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

9、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qc活动,组织技术攻关。结合实际,做好以高、新、难工程为对象,以创新工艺为核心的“工法”开发。

10、参与项目经理部内部成本分析,参与分包方工程款的结算工作。

11、组织、安排做好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及时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及时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合同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2、对项目的施工技术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

3、参加施工测量、图纸审核,协助总工做好技术交底,参与审定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4、加强对隐蔽工程,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部位施工的施工控制,并做好原始记录。

5、参加每月一次的质量检测,每月收方前收集已完工程的竣工资料,认真做好工程量计算。

6、对施工质量不按规定进行施工的工序,应予制止,督促分部技术人员搞好工程质量技术工作。

7、经常深入工地,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8、加强施工技术和质量检验工作,并对其工作负责。

9、认真学习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技术及质量管理办法,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施工现场帮助指导技术工作,及时检查、督促本项目各分部做好施工日志记录。

10、参与编制月、年度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按时上报月进度计划及每月的工程结算报表,做到每月结算后和所属分部工程统计的工程台账及各工程数量相符合。

11、整理下达月份计划,月底统计出计划执行情况,并就下月计划的修改补充做出书面资料,为生产工作会议做出准备。

12、测量室负责各分部的测量监督工作,确保测量精度和测量数据的有效性。

1、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制度,以及采取的重大技术组织措施或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督促检查。

2、对单位工程重大的技术、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或方案,对重点控制性及新技术、新工艺要深入工地进行现场具体的技术指导,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以及重点控制性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

3、熟悉现行规范、规程、熟悉技术图纸资料,掌握设计意图,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并将会审后的实际情况做文字说明。

4、督促本部门成员及时收集和整理已完工程的竣工资料。督促现场技术人员做好隐蔽工程、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部位施工的施工控制,并做好原始记录。

5、督促按设计文件施工、按计划施工、如期完工。如在施工中发现设计不符合实际,需要变更时,提出变更设计意见。

6、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劳动组织、施工操作、材料机具使用,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解决。

7、参加每季度一次的质量检测和质量分析会议,并重点分析技术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施工成本的影响,不断的完善技术管理工作。

8、对项目的施工技术资料,现场技术人员开具的收方记录进行复核,对其可靠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

9、及时收集各工程技术人员反映的技术问题,并及时妥善处理。

10、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熟悉现行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熟悉设计图表资料,领会设计意图,负责整理各项工程图纸资料,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施工现场帮助指导技术工作。

2、负责解释下属分部反映的技术问题,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项目领导反映,以求能够及时解决。

3、坚持在施工第一线,贯彻实施项目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所负责分部的施工任务,并负责所管理分部的现场技术交底,对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负责。

4、对现场施工质量不按规定进行施工的工序应予以制止,督促分部人员搞好工程质量技术工作。

5、参与整理变更设计的有关资料。

6、督促分部建立健全施工放样的复核记录制度,确保施工的精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7、参与管理已完工程的竣工资料。

8、严格控制现场隐蔽工程、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施工,并收集、整理原始施工记录并存档。

9、准确记录各分部所完成的工程量,及时向项目计量合同部门提供准确的收方记录,并对收方单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0、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项目经理、总工领导下,负责项目质检部的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活动,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项目单位的质量保证制度(体系),组织和领导本单位质检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开展质检工作和旁站监督,把好质量关,为创优工程做出积极贡献。

2、熟悉掌握现行规范、标准、规程。熟悉设计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以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条款和交通厅做出的有关技术质量方面的补充规定,确保在实际工作中按要求实施。执行公司内部的技术、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

3、坚持实事求是用数据说话,依法检验,从严验收,不断完善和改进检测手段,准确进行检测验收。

4、现场检验坚持做到“测、量、探、试验”同时进行。

5、做好质量检验的业务工作,填写施工日志,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向上级质检部门及项目经理部上报有关资料。

6、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如发现对工程质量有危害的因素,有权令其改变操作程序和工艺,并行使更换材料、修补、罚款、停工、返工等职权。

7、主持已完的分项工程内部验收,内部验收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和上级部门验收评定,与试验、技术部门一道,共同将已完分项工程的竣工资料进行编制、汇总,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

8、不定期对现场质量监督人员进行质检技术指导。督促分部(技术、检验、试验)对现场隐蔽工程、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部位的原始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9、配合监理工程师开展好本单位的质量监理工作,及时办理工序验收和下道工序的开工申请报验手续。

10、完成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质量检验员在质量检验和技术部门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的检验、监督负有把关的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现行的技术标注、规范、规程,熟悉设计图纸,明确设计意图和要求。按规范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并及时对不规范的施工行为进行纠正。

2、协助部门领导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及时进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验、评定工作,对检测数据要认真核实,经得起验证,及时办理各种质量检验记录,按时上报质检资料。

3、对施工中不符合设计要求,违反工艺规程,使分项及分部工程留有质量隐患和使用不合格材料等,应及时制止,并有权拒绝检验并不签发检验凭证。

4、督促分部做好施工现场隐蔽工程、重点工程、关键工序部位的原始施工记录并存档。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正确反映质量情况,行使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权,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协助领导开展好质量分析会议,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活动。

6、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立即向项目经理部质量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7、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量合同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技术及计量管理办法,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检查、落实本项目施工情况。

2、熟悉招标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提出招标文件的漏项,落实资料并报驻地监理及业主人员。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及时对已被认可的工作进行收方,及时收集整理与计量有关的各种资料,并及时编制上报计量支付证书,确保所完成的认可工作得到合理计量。

4、参与编制月、年度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按时上报月进度计划及每月的工程结算报表。

5、认真复核各项工程的工程数量,按工程台帐要求,详细准确建立各种台帐,并要求整理变更后的工程量,将变更后的工程量增减分别登记入账。

6、负责整个项目各分部的计量资料的收集、报送及回收整理,做到每月结算后工程台帐与各项工程数量相符合,严禁重结、超结等情况发生。

7、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协助项目总工组织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工作。

8、及时收集、整理可向业主申请索赔的有关资料,并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上报业主,以便得到合理支付。

9、参与合同的评审工作和合同变更评审工作,并对合同评审结果和合同变更的评审做好记录。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方针政策,听从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服从项目经理部统一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精通现行定额的全部内容及相关的取费标准和文件,熟悉施工图纸。

3、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4、整理齐全项目经理部的招投标文件、标书、技术交底文件、工程变更资料、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资料。

5、做出每个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材料分析及汇总表、工程预算书,力求达到预算的准确性。

6、审核项目每月人工工资结核算单、工程量及合同承包单价、金额等。

7、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和总工完成分包及劳务合同的签订。

8、工程竣工后做工程结算和成本核算,及办理分包单位竣工结算。

9、经常深入现场,对设计变更、现场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价差,以及施工图预算中的错算、漏算、重算等问题,能及时做好调整方案。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各类资料的管理业务;做好部门内分配的相关工作。

2、负责建立工程资料台帐收集、交接、使用、传递和整理、存档管理工程项目资料。

3、协助编制工程投标预算、工程施工预算和设计变更签证以及分包计量、报量等相关预算。

4、配合工程项目现场技术交底、竣工交工和工程结算所需资料的清理、准备工作。

5、完成领导安排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材料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业主有关材料物资管理的规定和公司材料物资管理的办法、制度,制定本项目材料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项目材料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并做好材料物资的核销工作。

3、负责材料物资贯标资料的整理和材料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4、负责各类材料物资供应商的调查和资料收集,建立次级《合格供应商名册》,及时将调查、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上报。

5、负责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和材料物资节能降耗工作。

6、负责工程竣工后,剩余材料物资的处置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闭合和移交工作。

7、负责编制材料计划及编制每月(年报)材料消耗月度报表。

1、在公司材料管理部门和本项目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材料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材料物资实施有效管理。

2、负责组织本项目材料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和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项目统供材料的供应工作,并做好材料物资的核销工作。

3、负责材料物资管理资料的整理和材料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5、负责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和材料物资节能降耗工作。

6、负责工程竣工后,剩余材料物资的处置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闭合和移交工作。

1、在部门领导下完成本项目材料物资点验、发放和库房管理工作。

2、负责本项目材料管理报表编制、上报和工程完工后材料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本单位材料物资清查、利库、利废工作。搞好对内、外结算,建立各种台帐,账面整洁、清晰,帐物相符,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记账有凭证,调整有依据。

4、把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的进场质量验收关。做好现场材料堆放、保管工作。

5、负责各种材料原始凭证、计量凭证、核算凭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收集,按程度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并装订成册,专项保管。

1、协助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监督体系。

2、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安全分包管理办法》。

3、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及爆材、消防、交通管理工作。

4、参与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施工全过程监督安全资金的投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定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安全违章、违规事件;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6、主持召开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例会,通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排部署安全工作重点。

7、监督、指导分部安全工作;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分包(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安全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5、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按月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6、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7、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检查各部门、各分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参加项目部、分部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提出的预防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配合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结合安全业务,制定落实项目经理部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措施,并具体落实。

2、负责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安全生产合同的签订。

3、经常到分部危险作业区、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区检查整改。

4、做好安全台帐报表和有关安全记录。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保适宜的施工环境。

6、经常督促、检查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确保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不穿拖鞋、高跟鞋。负责对分部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分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对重点工种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以及不断修订完善工作。

8、在职权范围内负责调查处理本项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负责配合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本项目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并负责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建立事故档案。

9、新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仓库,须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核定位置并检查建筑材料是否安全可靠,以确保所建盖库房的安全、规范,取得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储存危险物品;经常深入库房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监督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运管理工作。

11、对本项目员工及分部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大型设备、工程重点部位健全安全保卫措施、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组织安全生产的先进评比。

12、根据公司和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提出并拟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指挥调度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有权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当面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强令禁止,并根据公司的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13、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综合办工作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模式的需要,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和创新管理思路,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建立健全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3、负责日常行政管理,以及党、工、团的日常事务。严格执行党的章程和纪律,抓好项目经理部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4、负责文件处理工作,指导检查各分部文件处理工作,如:收发文办理、文件归档。

5、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制定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6、负责主要工程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7、对相关印鉴的使用管理具有监管权。

8、负责项目部的后勤保障服务与管理,以及所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车的使用维护与管理。

9、负责对外联络、关系维护与接待工作。

10、负责企业文化建设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形象策划、宣传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共同推进现代化、标准化项目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内外联系工作;

3、负责项目经理部通用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编写工作,协助专用规章制度的讨论、修改工作,对文件中重要事项进行督促、跟踪、检查,推进管理模式创新。

6、对项目经理部后勤人员的工作服务质量具有监督检查及指导的职责。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三、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六、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八、按期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九、配合党总支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各项任务。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岗位职责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

试验室管理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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