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通用16篇)

时间:2023-12-12 05:01:29 作者:翰墨

每个岗位都有不同的职责分工,每个员工都应当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主要职责:负责接听客户的来电和处理客户的投诉、建议,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一、承租人治安责任:

1、自觉遵纪守法,不准利用出租屋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______机关等管理部门的检查。

2、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入住时,在24小时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和三张免冠小一寸相片,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暂住登记,自觉申领《暂住证》。《暂住证》期满或者变更暂住地时,在期满前7日内或变更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

3、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当天内报告屋主进行登记。不得在租住房内留宿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

4、租赁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应向当地______派出所申报备案。

5、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检举并报告______机关。

二、承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责任,并在租住屋内发生各类案件、治安事故,本人愿意接受管理部门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__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屋登记部门存档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出租人或治安责任人(签章):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暂住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及个人(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业店铺)以及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均有义务配合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为切实落实协管责任制,特签订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人作为流动人口兼职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和工作协调。

二、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报送责任。

(一)用工单位对聘用的流动人口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二)各类市场、商场以及其他企业中从业的流动人口,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三)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应当将本区域内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赁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四)用工单位按照计生、劳动保障、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报送相关信息。

三、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凭暂住证用工的规定,不得聘用未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身份不明的流动人口。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思想、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经常性对流动人口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防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配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入户调查,自觉接受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六、落实日常管理,对发现的涉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由责任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查处。

七、若有违反以上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升平镇流管办。

责任单位。

责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按照《安徽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租赁手续;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出租的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承租人退租后,应当在三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应当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留宿他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劝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愿承担以上治安责任。若有违反,接受处罚。

出租人:

承租人:

服务处所: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员:

xx年xx月xx日。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签订此责任书,内容如下: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特种行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治安责任人必须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职责。

2、特种行业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根据______机关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并具备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3、对发生在本经营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以及______机关查缉的物品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立即报告______机关。

4、特种行业经营者禁止交易、承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______机关正在查缉的物品,以及有赃物嫌疑或者来源不明的物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持有的贵重物品;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

5、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训,接受______机关的治安监督检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导,配合______机关开展执法工作。

6、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如实登记从业人员详细身份信息,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

7、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按照规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8、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查验服务对象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

9、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如实登记交易物品或者承揽物品的详细信息。

10、根据《江苏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名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办法》,对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者,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经营者实行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______机关对违法行为累记满12分的单位,一律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从名录中予以删除,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告行业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特种行业还应当遵守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______机关等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

特种行业单位:_________(盖章)。

无锡市______局锡山分局:_________(派出所盖章)。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责任民警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及个人(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业店铺)以及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均有义务配合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为切实落实协管责任制,特签订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人作为流动人口兼职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和工作协调。

二、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报送责任。

(一)用工单位对聘用的流动人口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二)各类市场、商场以及其他企业中从业的流动人口,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三)住宅小区、物管服务企业应当将本区域内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记造册,向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报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赁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四)用工单位按照计生、劳动保障、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报送相关信息。

三、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凭暂住证用工的规定,不得聘用未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身份不明的流动人口。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思想、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经常性对流动人口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防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配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入户调查,自觉接受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六、落实日常管理,对发现的涉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由责任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查处。

七、若有违反以上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工作,明确各班组治安管理要求,做到遵章守纪、遵纪守法。实现公司指定的年度治安管理目标。根据公司文件精神,结合现场作业人员情况,特制订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

1、各班组要严把人员进场关,杜绝有不良前科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班组长要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讲解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要求,提高职工法制意识,严防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3、作业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破坏现场公共设施。

4、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自觉接受现场警卫人员的检查,随身携带的物料要有出门证方准出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盗窃现场物料,违者处以50000元罚款。

5、搞好现场防火,严禁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严禁破坏现场监控设备。对于违章作业,从而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______机关处理。

6、现场职工严禁扰乱现场办公、生产、生活秩序,严禁聚众闹事,集体______事件发生。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动用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微机设备。

7、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留置外来人员住宿,遵守现场作息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搞好现场文明,树立企业形象,严禁在施工现场传抄、传看淫秽书刊、书画,黄色音像制品。严禁等其他流氓行为。

9、各班组之间要搞好团结、互助互爱、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搞好公共卫生,和饮水卫生,以防不法分子投毒。

10、严禁注射、吸食毒物,严禁私自藏匿枪、炸药、管制刀具。

11、严禁故意殴打辱骂他人、酗酒闹事,扰乱公共秩序。

12、外租居住人员要遵守当地相关治安要求,严禁扰乱社会秩序,与村民搞好关系,严禁破坏居民生活设施。

13、严禁破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

14、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不得破坏,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15、以上条款,望大家认真遵守,违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物流园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为治安责任人,并具体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治安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抓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具体化,并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制度。保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对本单位员工要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企业文化生活。

四、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四防”工作

1、做好各项防火措施,建立义务消防队,健全消防制度,向员工宣传消防防火常识。

2、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单位下班前要有专人检查单位的门窗是否关闭,报警系统状态是否正常,水、电、气是否关闭。

3、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对聘用的`司机设立档案,督促司机停车后将贵重物品及行车证件随身携带,并锁好车辆门窗,调好报警器,对已经辞退的司机要收回车辆钥匙。

4、做好财务室的防范工作,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险柜里过夜不得存放巨额现金(最多不得超过300元),去银行存取款不得少于两人以上,并按______机关“三铁一器”(铁门、铁窗、保险柜、报警器)去落实。

5、做好安全生产,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严守生产操作规程,防止劳动事故发生。

五、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种劳资纠纷,对轻微违法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并明确一名治安信息员,发生问题及时反馈______机关。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按照责任书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治安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方和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出租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乙方出租房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出租房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区域消防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5、在结束营业前负责切断承租房屋内的电源。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出租屋的安全管理责任,更好地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时,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具体承诺如下:

(二)租户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用于仓储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作为门店的,不得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

(三)经营化学危险品的租户,须取得《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须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批,从事化学危险品的员工须通过上岗培训,每年还须不定期的培训。

(七)厨房需单独设置,且不得设在通道上。除厨房外,室内禁止使用明火;。

(九)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抢救和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不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

(十一)租户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

(十二)业主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租住双方应自觉配合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房屋租赁、消防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在出租屋发生的一切治安和其他违法违纪案件均由租户自行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处理。若租户违反以上承诺,业主将终止租赁合同。

(十三)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续签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租赁双方各持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违法行为的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民警(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按照《安徽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租赁手续;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出租的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承租人退租后,应当在三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应当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留宿他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劝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愿承担以上治安责任。若有违反,接受处罚。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服务处所: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门面房的正常办公、经营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根据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乙双方一致明确乙方为其所租赁门面房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所租赁范围内的门面房区域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二、乙方承诺在工作及经营活动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防火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乙方有义务参加和发动其所有从业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防范、消防逃生演练等活动。

四、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支持甲方和各级消防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根据消防整改通知书积极整改到位。如因乙方在进驻后不能及时按照甲方及消防主管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或自身长期不能彻底杜绝火险隐患等因素造成火灾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保证所管理和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臵于门面房明显、便于取用的位臵,并按甲方规定做到严格保养、定期维护和更新,保持良好的备勤状态。

训,使其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能够认识安全疏散标志,熟悉大楼各安全出口。

七、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义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乙方有义务报告火警,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和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九、乙方保证自身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乙方有权及义务举报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并予以制止。

十一、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至乙方租赁合同期满时为止。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我是__号出租房屋的治安责任人,依照公安部《租贸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承担下列责任:

一、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担人。

二、承租人是外来暂时人员的,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并办理了暂住证后,方得租住房屋。

三、主动向租住的暂住人口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派出所对承租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人登记,并报辖区派出所备案;承租人变动的,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四、发现暂住人口违法犯罪或者形迹可疑的人员、可疑的物品以及私自变更租住人员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者包庇、窝藏罪犯,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贸的,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七、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各项保证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贸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触犯刑律的,承担刑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屋治安管理的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出租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结合我司出租门面消防安全实际,特制定出租门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门面承租人应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自觉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并经常对本承租门面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法规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二、各门面承租人为该门面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与重庆温馨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负责承租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各门面每日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直至整改结束方能营业,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经营,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特殊经营项目,必须自行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

五、门面承租人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消防管理。店内禁止搭建阁楼居住人员;禁止使用液化气罐或用明火煮饭;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和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香蕉水、酒精、丁烷气等;禁止在店内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确保门面消防安全。

六、任何承租人都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各门面应自行负责配置经重庆市消防局认可的abc类4公斤贮压式干粉灭火器2具。

八、对拒不遵守本规定,经教育不改者,我公司将收回出租门面;对违反规定而引发火灾者,除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外,我公司将根据损失情况依照法规追究承租人的赔偿责任。

九、火警电话:119。

责任人/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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