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调研报告(优秀18篇)

时间:2023-11-19 11:25:09 作者:温柔雨

调研报告需要对调研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调研目的、方法、数据收集和分析过程等,以保证报告的可信度和透明度。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影响力的调研报告,这些报告对于了解行业动态和未来趋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的督导调研报告

11月18日至20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兼督学7人,分两组对全市21所完小进行了随机督导调研。督学们通直接观察、口头访谈、查阅资源、试卷抽测等方法,对完小办学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是课程计划执行、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教师工作、师资配备、教学质量等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行为基本规范。

1、课程计划、执行尚好。

21所学校的课程表,全部按照课程计划编排。象坞镇大地山小学是三复式教学,课程安排也按计划较规范。在检查执行过程中,19所学校的教师能按课程表上课。但也发现少数教师有移用的现象,音乐课、美术课改上语文或数学课。

2、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控制适当。

按规定,小学生在活动校活动总量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从表面看,总量没超过。在实际操作中基本相符,有少数学困生,由于留下接受老师的个别辅导,时间稍有延长。家庭作业量不多,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学生课业负担不重。

3、师工作认真,教学行为基本符合要求。

教师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他们在条件艰苦、生活清贫、路途遥远、福利低下的情况下对教学工作还是认真负责,默默无闻地履行着教书育人的职责。象在大溪毛坦小学任教,家住松门的陈永其老师,旱上从家5点多出发,晚上踏着星光回家,大多数教师周末回家一次,平时吃住在校。教师的工作量大,一般5个班级,6位教师,几乎整天都有课,一人兼数门功课,有的是语、数包班还兼其他课,有的是一人上三复式或二复式的课。尽管如此,在教学过程中,他们基本能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备课认真,有学科计划,教学目标,重、难点分析,过程设计,作业补充,年轻教师还有课后记。按课程表上好每一节课,作业认真批改,写有评语和日期,但有少数教师没有批改日期和评语。关爱学生,及时辅导学困生,没有发现体罚学生现象。

4、学校管理制度趋向健全。

所到学校,18所有工作计划,行事历、值日、值周安排,考勤签到,有备课、改作、业务学习等制度,有会议记录、工作检查记录、资料分类管理。但也有少数学校,只有头上工作要求,没有书面计划和制度。坚持每天升国旗仪式,每到一校,都能看到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校容、校貌、校纪建设,7所学校比较好,其他学校需加强。

5、照章收费,手续基本完备。

校长、教师按规章收费认识基本到位,收费行为较为规范,基本上能坚持收费公示,亮证收费制度。学校严格按市物价局、市教委联合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小学代管费200元、杂费45元,幼儿班收费多数学校低于核定标准,有的学校每生只收280元(标准化480元)。尽管学生人数减少,学校收入低,办学经费十分困难,也没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对少数特困生,学校还予减免。严格执行收费卡制度和代管费结算制度,学校把代费使用情况向学生公布,并把结算清单给学生家长。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教学质量不均衡。

从抽测的19所学校的语、数成绩看,教学效果尚好,基础知识掌握的还可以,但成绩不均衡。有的班级较好,最高的平均分90分,最低的'平均分只有58分;有的班级的合格率是100,有的只有45;有的学生考100分或90多分,有的只有5分、10分、甚至0分。其他学科如常识、音乐、美术、体育、思想品德等,由于没有专职教师、没有器材和场地,影响着这此学科的教学质量。从表面看,学校都按课程计划上课,但实际上存在着重语、数,轻其它,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

2、教师配备不够合理。

从教师的编制看,如果按班师比完小现状是1﹕1.2太紧;从专职教师来看,几乎是没有。这样就使得技能课都是兼上的,有的教师根本不会上音乐课,但学校安排不过来,也只好上,这样就造成了师资配备不合理,影响教学质量。

3、学籍管理欠规范。

学区内的学生,21所学校中都约有1/3的学生外出就读,调查时,当问着准确的数字和在哪里读,校长都讲不出。学习管理不够规范,没有按学龄儿童逐一检查,并建立档案,不知学龄儿童是否都已上学。这个问题,要引起重视,不然,新的文盲将会产生。

4、教科研活动较少。

要想提高教育质量,开展教科研活动量条有效的途径。21所完小中,只有松门镇河头小学、石塘镇上马小学有推磨式教研活动其他学校几乎没有教科研工作的安排,只是中心校开教研课,他们去参加,或是中心指名教师开课,平时学校就很少开展活动。

5、学额不足,资源浪费。

21所学校最多的学生是石桥镇花桥小学374名学生,有8所是100名学生以下,大多数学校都有教学楼、台门、围墙。象南五小学,只有14个学生,教室有12个,空教室很多,白壁小学,41个学生,一幢崭新的教学楼空着,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6、办学经费紧决,教学设施简陋。

所到学校普遍反映办学经费短缺维护正常教学和办公开支都很难。由于各校的学生数减少,杂费收入低,一般学校学生在职100名左右,收入在4000元~5000元,少的学校只有几百元的收入。象坞根大地山小学,学生12人,每生45元,共540元;坞根白壁小学,学生41人,收入1845元;松门南五小学,学生14人,收入630元。大溪毛坦小学无钱买煤,只得发动教师和学生一起上山砍柴,解决烧饭、烧水问题。泽国横塘小学有电视机,但付不出闭路电视费,被切断了线路。

学生的课桌破旧,图书、仪器很少,音乐室、实验几乎没有。教师上课,大多是粉笔加黑板,很少使用幻灯和录音机,因学校没几台,大多坏了不能使用,实验课没法开,没有设备和场地。没有一所学校教室有电视机,办公室的电视也只有少数学校有,除向阳、上马、百新有一台电脑外,其他18所学校没有一台电脑。

三、思考与建议。

1、调整步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全市完(村)小130多所(不含片小),规模少,布点散,资源浪费,人力分散,如果加以合理、科学地校网调整,该撤的撤,该并的并,对离校较远的学生,可以采取接送或住校。我市校网调整已尝到了甜头,是否继续加快调整步伐,使教育资源优化组合。

2、改善完小的办学条件普遍较差,经费紧缺,设施简陋,基本的教学仪器都没配齐,何谈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与城区学校差距甚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完小的办学条件,尽快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上存在的差距。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日增长的需求,使用权山村孩子也享受同等到的义务教育。

3、加强学籍管理,保证学龄儿童人人上学。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龄儿童都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不能侵权,教师更应承担起责任,但如果由于我们招生管理的疏忽,造成孩子失学,影响一生的成长,这是于心不忍的,更是法律所不许的。因此,我们要加强学籍管理,查一下学区内的所有孩子(包括三残儿童)是否都已上学,如果是随父母外出的,也要查一下是否在读书,在哪所学校读书,把该做的工作做实、做细,保证儿童人人上学。

4、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是关键。教师的思想观念、道德水准、业务素质、人格魅力,都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健康发展。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大多教师靠吃老本度日。应创造条件,让教师们参加培训,参加教科研活动或与城区教师结对交流,让他们有机会接触现代教育的信息和新的教学方法,转变重智轻能思想,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认真上好每一门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发展。

5、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完小办学行为更为规范。

从现状分析,凡办学行为较为规范的完小与中心校的管理和指导分不开。行政区域调整后,管理体制也在调整,但有些乡镇还没有理顺,完小属片小直管还是中心校管,是村管还是乡镇管,如:完小的附设幼儿班,有的是中心校收管,有的是村里收管,但责任都在学校。没有一套明确的管理要求和管理办法,应尽快理顺关系,加强对完小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完小办学行为更为规范。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敬爱的党组织: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汇报人:

2019年9月27日。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2006年以来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200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8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健全司法规范体系。

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

(一)完善司法程序规范。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办案随意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司法办案流程,2013年又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修改进行全面修订,共12编1710条。为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依法明确和细化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分别对逮捕、死刑二审、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程序予以具体化。

(二)完善司法标准规范。检察机关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办理行贿、渎职、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出台司法解释32个,明确追诉和定罪量刑标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先后发布5批19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为防止和解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司法解释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健全司法解释沟通协商机制,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工作;分两次对1949年以来制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65件。

(三)完善司法言行规范。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司法文明,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检察机关坚持从细节入手,切实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10年又颁布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四)完善司法责任规范。明确和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就是规范司法权的行使。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一)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案件受理和立案是司法办案的初始环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和办理程序,加强源头管理。一是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二是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对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和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复查,原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不再参与。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徐辉强奸杀人案”等冤错案件,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三是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受理和办理相分离,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后,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并反馈结果。

(二)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职务犯罪侦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一是规范初查。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二是规范侦查取证。细化传唤、讯问等程序性要求,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制定“十个依法、十个严禁”。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三是规范扣押、冻结财物。制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逐案清理,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三)严格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等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一是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二是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建立完善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对于命案等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必须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细化保障律师权益的法律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和答复。

(四)严格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规范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特别是,规范检察建议提出、办理机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和程序,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12个省市开展试点,2013年以来共对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702件。实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职务犯罪侦查相分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

(五)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事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事关监管秩序稳定、事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为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颁布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明确和规范监督职责和程序。一是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对原厅局级以上、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必须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二是规范刑事羁押期限监督。为防止和纠正各政法机关超期羁押,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今年1月,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三是规范派驻检察室设置和管理。实行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派驻检察、上级监所检察部门业务督查指导和巡视检察等制度。四是规范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对社区矫正违法情况的监督纠正程序。

三、强化办案管理和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办案管理监督,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方面。各级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制约。

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规定,健全和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的制约。合理划分司法办案权限,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别由不同部门承办。建立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监所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二是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调整办案考评机制,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改变简单通过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评价业务工作的做法。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必须及时报告。

(三)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2003年9月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2010年10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2006年以来共监督案件34215件。为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部出台改革试点意见,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拓展监督范围,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等纳入监督。

四、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

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规范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倒逼”规范司法。

(一)拓展检务公开范围。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2013年10月又部署在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开展深化检务公开试点,积极推进从选择性公开向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转变。今年9月,颁布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目前已建成四大平台。一是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将办理案件的案由、办案期限、办案进度、强制措施等信息,提供给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在网上查询。二是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对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在网上公开。三是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等信息,以及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可以通过该平台提出申请,相关检察院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回复。

(二)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建立定期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学会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上发布厅,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订阅数已从今年4月初的120多万上升到9月底的1267万。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拟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答复。

(三)规范检务公开场所。推进统一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把检务宣传、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12309平台等工作整合起来,开展“一站式”服务。同时把这些功能整合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上,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制定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方案和管理规则,即将颁布。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司法水平。

过硬检察队伍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保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源头抓起,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检察队伍严格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检察职业伦理建设,明确提出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等“六个并重”。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忠诚使命、规范司法的理念。去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大力宣传张飚、张章宝等先进典型,寻找“最美检察官”,引导检察人员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制定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以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全员轮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专题培训。2006年以来,累计培训检察人员118万人次。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9145人次,直接培训各类业务骨干24917人次,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4585人次。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等地检察教育培训援助力度,连续五年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巡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三)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规使用警车警械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实施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出台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筑牢“防火墙”。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为主要内容,加强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常规巡视和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专项巡视。建立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对检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持从严治检,在12309平台设立“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2006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04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98人,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四)突出抓好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针对不规范问题更多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检察机关坚持把基层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开展“规范司法强化年”等活动。建立基层抽样评估制度,去年以来,对10个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评估,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促进基层检察人员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多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的监督内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司法解释备案审查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不少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议案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有的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有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二是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办案质量不高、瑕疵较多,引起当事人质疑甚至上访。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三是有的执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各取所需。尤其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不究、监督不力。有的认为办案规范束缚手脚,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一些制度规范的落实在基层还有“盲区”。有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或繁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四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宗旨意识不强、职业素养不高,缺乏准确判断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独立办案的能力。办案骨干力量缺乏,高层次、专家型业务人才更少。编制紧张、人员紧缺与办案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有的检察官因为办案压力大、待遇低等原因,要求调离检察院,或不愿在一线办案。中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和人才流失问题叠加。五是司法不廉洁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些问题,坚持不懈下大气力认真整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格司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坚持不懈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检察队伍的理念、能力和作风,始终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第一位的任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坚守职业良知、践行司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制定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紧贴司法实践开展分类培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第二,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检察机关将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内司委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持续深入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顽症”,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三,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司法规范体系。按照科学、适用、简便的原则,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当废则废、该修则修,使制度规范易懂易记,接地气、可操作。健全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制定常见、多发罪名证据收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第四,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改革。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依法科学划分办案权限,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程序监控和质量评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紧紧依靠人民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监督和规范司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严格司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南康区检察院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报告。

正义网赣州3月30日电(通讯员蓝书生)为了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会,专门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于2014年10月2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所做的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会后,各部门对照专题报告,针对涉及本部门的具体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对日常办案中,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进行一一梳理、汇总,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措施,如反贪部门提出的办案区改造措施、法警管理措施,案管部门提出的检务进一步公开措施等都获党组审议通过;全院干警对照专题报告,对照自身,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言行举止方面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如很多干警没有着制服上班,部分干警工作中与当事人用地方土话沟通、讯问犯罪嫌疑人口气过于严肃等一系列问题,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四川省荣山地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会议部署、方案制定、学习研讨等方式,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展。

近日,荣山地区检察院全面安排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涉及各个部门的具体事项进行了举例强调,特别是表现突出的问题,要求认真对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除掉检察顽疾。同时,该院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中来,着力解决各个部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荣山地区检察院安排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之后,该院各部门积极展开行动,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学习会、研讨会,迅速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学习安排表》,组织干警进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学习。同时,该院为每一位干警提供一个规范司法行为学习笔记本,要求每一位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等知识。

截至目前,该院开展专题讨论4次,撰写。

心得体会。

20份,上报检察信息10余篇。该院每名干警整理学习笔记10余篇,实现了思想上的高度集中与统一,且动态反映快,有效推进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一)。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二、专项整改活动摆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三、

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

总结。

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二)。

敬爱的党组织: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和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统一部署,自5月份开始,在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我院着手开展专项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院以查摆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主轴,以检查考核为标尺,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等途径,整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我院就专项整改开展情况,分两个层面征询了意见,即由院领导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向13名镇级班子和17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由法庭庭长带队向辖区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征询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院的整改切实落到了实处,同时对我院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对我院案多人少、执法条件差等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我院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专项整改活动伊始,我院上下迅速进入了角色,党组重视,干警积极,部署周密,在短期内就形成了活动的高潮,为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认真查摆,找准问题。

专项整改的目标是规范行为,要确保目标的实现,查摆问题、找准问题是关键。为此,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整改要求和重点岗位、环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采取抽查案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与不足。整个查摆活动主要体现了“四多”、“四性”,即:多方位查摆,保证查摆的全面性;多层次查摆,保证查摆彻底性;多形式查摆,保证查摆完整性;多环节查找,保证查摆的针对性。针对查摆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同时,针对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我院对近年来特别是2004年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遗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把信访作为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线索。

2.“三查一听”,全面检查。

今年1至10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49件,办结8712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9.3%和27.13%,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新的进步。在整改期间,我院采取“三查一听”,加大了对案件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失范行为。“三查”,即一为“自查”。案件承办人在每月案件送检前对自己本月所办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二为“评查”。各业务庭、法庭每月审结的案件在月底前送院监察室评查,评查项目包括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及其他方面,按标准扣分;监察室每月发布一期质检通报,指出存在问题,通报到庭,点名到人,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查案8803件,通报“不规范案”144件。三为“督查”。所有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监察室进行督查,不定期发布督查初审情况通报,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在通报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作出客观评析,以便干警了解差错原因,及时改正,较好地起到了指导审判的作用。“一听”,即“听庭”。审监庭安排人员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定期进行听庭,对庭审程序和庭审功能的发挥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听庭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庭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今年以来,共听庭23件,通报“不规范案”4件。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加大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力度,在通报庭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庭审质量的提高。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由立案庭负责对案件的审限跟踪,对审理时间已达三分之二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催办,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院分管领导予以督办。今年,共编发案件催办、督办通报10期,对196件案件进行了催办。

3.学习考核,双管齐下。

在活动中,我院继续加强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学习,重点组织了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七·一”前夕,针对干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缺少组织活动等问题,院党组出台了整改意见,并于7月1日,联合市检察院举行庆“七·一”法检联谊活动,进行了乒乓球、拖拉机、篮球对抗赛,活跃干警生活,将整改落到实处。10月29日,根据省高院、##中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考核工作安排》要求,全院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检验专项整改取得的成果。

4.健全制度,落实规范。

实现司法公正,离不开规范化的管理。我院始终认为,严格、科学、规范的审判和行政管理是提升法院工作的关键。为此,近年来,我院坚持强制度、强管理、强监督的原则,以制度落实与完善为抓手,努力倡导规范化管理,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抓住有利时机,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以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为重点,对全院的制度进行了一次重新梳理与修订,并于10月出台了《××市人民法院内部规章制度汇编》。整理编入了54项内部制度和15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分为政工人事纪检制度、审判业务管理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及附录四编。在整改活动期间,先后出台了《司法警察工作细则(试行)》、《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各项工作制度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在工作中,切实执行《关于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制定便民制度和举措的实施意见》及10项便民制度和29项具体便民举措,使司法为民制度化,真正方便群众诉讼。

二、专项整改解决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我院的司法行为得以规范,司法质量得以提高,司法制度得以完善,一些不规范案件暴露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一)整改重点岗位,解决了司法公正问题。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抓住重点岗位环节,认真进行了整改规范,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整改重点岗位,着力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一是按照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制度》,进一步实行庭审公开,做到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宣判,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完善了各类案件的庭审操作规范,形成规范有序的庭审方式,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言行。通过听庭监督,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实现了庭审“四规范”,即法官着装规范、法槌使用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值庭法警警容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庭审功能,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的权利,使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证质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功能。四是建立了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通过案件评查,指出裁判文书制作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证据认证、判决说理和裁判用语。同时,认真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监察室对案件质量的评查作用。继续严格执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加强庭室领导和院领导对案件的审查,把好案件的出口关。五是切实保障外部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从而进一步保证案件审判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规范执行工作。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在加大执行力量的同时,在规范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方面下了不少的功夫,以实现执行工作的长效良性循环。一是执行制度更加健全。在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我院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关于收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费用的通知》、《关于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重申和建议审执分开后的若干制度〉的通知》等多项规定,以进一步深化执行改革,细化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的职责。二是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更加规范。将委托评估、拍卖职能从执行局划至司法行政科,从对外委托的提出到委托机构的选择都与案件承办庭和承办人相分离,且公开进行,避免暗箱操作。三是执行方法更加有效。实行执行个案台帐制度,由执行局领导和院分管领导对执行案件实行分级督办,并且相继推行网上执行、凌晨突击执行、双休日加班执行等执行方法,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2.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严格按照程序法,保证当事人全面、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及时依法支持和采纳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和诉求,并且严格准确适用实体法,使当事人的所有合法权益都得到确认和保护。尤其在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决不错判。要求审判人员树立科学、公正的刑法观念,做到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定罪量刑,严格遵守法定的量刑原则制度,做到量刑均衡,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坚持做到审判人性化,充分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注重调解原则,对刑事自诉案件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安定的社会效果。

3.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在活动期间,我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优化司法外部环境,坚持依法独立审判、依法居中裁判。在立案方面,坚持该立则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立案庭、各人民法庭庭长严把立案关,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有效防止了争管辖情况的发生。在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方面,我院对受托执行案件非常重视,指定精干力量执行,并且由执行局负责人随时督促执行,保证执行取得实效,绝不敷衍塞责;对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我院派遣熟悉被执行人所在地环境的同志协助执行,防止执行干扰,需要我院调查财产情况的,积极予以配合,认真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对方法院。

(二)健全相关制度,解决了司法制度问题。

1.审判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审判权下放后,如何加强对审判权的有效监督,理顺合议庭、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之间权责关系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我院制定了《关于试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拔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选任程序、任职条件、职责范围、责任承担等作出了规定,既保证审判权的运行符合审判工作的规律与需要,又加强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如规定民事、商事案件的审判长及独任审判员“有权签发自己所办案件和各类法律文书”,“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而且不同意审判长意见为多数的,审判长可报请庭长或院长审核”等。

2.审判流程管理更加合理。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改革了一些不适应审判工作现状、不符合审判工作要求、影响到审判流程实施的环节,强调落实了《关于印发〈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目的只有一个,即通过制度的完善促进流程管理的科学规范从而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优质。同时,加强了对审理周期的监督,我院已通过局域网统一了立案口径,对全院所有案件均实现网络化管理和全程跟踪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件催办、督办,加强对办案周期的监督,切实增强了干警的效率意识。

3.裁判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我院着力提高法官的规范化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自2004年3以来,施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今年,在专项整改期间,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专门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实行“双评制”,即首先我院组织人员对各庭报送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评选,每年评选10个优秀案例和20篇优秀裁判文书,作为本院的典范;其次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作为参加##中院“全市优秀案例”、“全市优秀裁判文书”的候选对象,参加##中院的评选。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强化了裁判说理,减少了错别字。

4.案件质量评查更加科学。为规范案件质量查评,我院制订了《关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及立案工作质量评查的有关规定(试行)》,并分类详细制订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再审案件的查评标准。为积极预防差错案件发生,明确差错案件责任,我们制定了《2004年月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对差错案件的内涵、追究范围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同时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形式等作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以求惩前毖后、不枉不纵、职责相符。

5.司法行政管理更加健全。为创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我院制订了《办公大楼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对公车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夜间和节假日人员车辆出入机关办公楼进行登记的通知》,建起了较通顺的后勤保障网;建立了严格的人员、车辆制度出入制度,每天24小时由工作人员值勤,凡外来人员找本院工作人员的,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对车辆则实行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制度,严禁在他处私自停放。另外,为规范诉讼费用收取、管理,严格经费使用,我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收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亦严格按照《关于缓、减、免诉讼费用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执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解决了司法形象问题。

专项整改所要实现的“司法公正”的目的,亦包括了形象公正,为此,我院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形象。

1.注重学习,提高干警素养。尽管今年相继开展了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但部分干警在对待学习上思想还不够重视、态度还不够认真、形式还不够多样,有走过场的现象。对此,我院始终坚持“边整改边学习边教育”的原则,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掀起了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的“三学活动”,全院干警重温了《党章》等先进性教育的学习材料,加强了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学习了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了业务能力水平,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

2.落实制度,规范干警行为。近年来,我院引发和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干警业外行为的制度,在干警肩上架起了“制度高压线”,如制定了《关于严肃执行禁止“三同”办案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八个不准”》、《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但在问题查摆中,我们注意到,“三同”现象又有所抬头,部分干警在处理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和待人接物上不够超脱,对此,我院及时重申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严申相关纪律。

在专项整改活动期间,我院先后三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该项活动进行了组织动员、阶段小结和部署落实,以会代训,突出了针对性。5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动员,明确意义,统一认识,阐明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等活动的关联性和目的的一致性,要求全体人员在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力以赴,提高了干警对整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警搞好整改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7月22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小结,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10月14日,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之后,我院再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落实会议精神,会上再次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

三、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通过查摆问题,发现我院的司法行为仍有不规范之处,如:一是庭审仍不够规范,有的合议庭庭审驾驭能力不强,极个别法官开庭迟到、仪表不合规定、庭审时精力不集中,庭审程序不够规范等。二是有的案件裁判质量不高,有些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法律文书“低级差错”仍有出现。三是审判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极个别干警接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不够细致,工作责任心需要增强。四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少数案件结案方式仍不规范,财产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操作程序还不够到位。五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队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不够等。通过认真剖析原因,我院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谋群众之所求。要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平时政治学习要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认真落实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针对我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我院实际的发展之路。同时以中心组学习来带动各部门的学习和每个干警的学习,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加强理论修养的培养,把理论学习和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崇高的理想宗旨观念,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2.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确保司法廉洁高效。

院党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领导能力,多读书,多学习,切实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做好表率;通过读书会等形式,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倡导、引导干警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在审判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审判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

要下大力气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深造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业务培训,并不定期组织部门业务培训,形成制度,并尝试让一些法官到上级法院对口部门学习,拓宽视野,加强联系,尽快提高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教育培训所需要的经费,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干警珍惜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做到学有所成,力争在几年内培养出一批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精通法律的专家型法官,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快法院人员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优化,引进高学历人才,为法院审判工作输送新鲜血液。

继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领导同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之间形成定期谈心制度,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重教育、建制度、严管理、强监督,努力构建符合法院特点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队伍廉洁。

3.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司法为民。

继续实行“三查”“一听”“二挂钩”的质量检查体系,继续推行裁判文书三校会签制度,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察室、审监庭的督查力度,完善案件监查体系,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做到件件分析,查明原因;加大查案力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并对每一件拟归档的案卷进行评查,评查通过后方可归入档案室。进一步加强审理案件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的培养,积极组织法官进行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尽量减少和杜绝案件质量低劣的情况发生,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工作机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保障。重视干警执法水平、办案艺术的培养,摒弃凭经验办案、凭直觉办案。

切实落实涉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登记,各职责部门归口办理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涉诉信访,并将办结情况告之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上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把便民诉讼和规范诉讼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要积极运用就地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继续推行诉讼费减免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当事人确属经济困难的,凭镇、村两级证明,经审核后,均可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继续发放诉讼指南,推出预约立案等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4.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法院管理机制。

要围绕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法院管理机制。健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好审限警示、审限催办、督办以及超审限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杜绝超审限问题。修改完善院考核办法,各项质量、效率指标与考核完全挂钩,对质检、改判、发回重审、月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指标,在考核中要充分体现出优奖劣罚。健全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建立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落实中层干部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机制,更好地为审判工作和全院干警服务;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健全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物质保障管理机制。继续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抓好院机关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完成逍林法庭异地重建工作,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及时必要的保障。

5.营造法院文化,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要努力构筑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氛围,确保整改的长效性。一要倡导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全院干警确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并把此作为指导和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我院将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论文研讨会,确定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交流促进法官理念的升华。二要讲究司法礼仪。我院将从教育入手,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进行司法礼仪培训,平时要注重对干警日常行为的引导与规范,要求做到庄重得体,严肃而不失亲和。三要开展主题活动。我院新的办公大楼将投入使用,届时将开展“新大楼,新形象”活动。同时,还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并通过各种有益的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境界和司法素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认识到,我们离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与现代司法理念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要求还有所滞后。为此,我们将努力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工作思路,继续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努力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强管理、抓队伍、保公正、促和谐,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优质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中院整改办:

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和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统一部署,自5月份开始,在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我院着手开展专项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院以查摆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主轴,以检查考核为标尺,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等途径,整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我院就专项整改开展情况,分两个层面征询了意见,即由院领导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向13名镇级班子和17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由法庭庭长带队向辖区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征询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院的整改切实落到了实处,同时对我院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对我院案多人少、执法条件差等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我院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专项整改的目标是规范行为,要确保目标的实现,查摆问题、找准问题是关键。为此,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整改要求和重点岗位、环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采取抽查案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与不足。整个查摆活动主要体现了“四多”、“四性”,即:

附送:

法院诗歌朗诵稿。

法院诗歌朗诵稿。

法院诗歌朗诵稿团结奋进共创辉煌历史的车轮碾过岁月的长河,神州大地一片生机勃勃!筑梦中国,共叙壮丽诗篇,反腐倡廉,人民欢心点赞!改革的步伐豪迈前行,**法院旧貌换新颜。还记得,云台法庭瓦房两间,窗昏灯暗,还记得,**法庭座椅板凳,摇若秋千。院长说:

村万山。苍穹浩瀚,探司改之路,广博大地,思为民内涵。手持法槌,维护人民权益,胸戴法徽,守护一方稳定。不图名利,谨记心间,两袖清风,与清贫为伴。用耐心,解心结,化矛盾,反目邻里,握手言和泯恩仇;用诚心,勤沟通,巧用招,诉离夫妻,和好如初胜新婚;用爱心,传孝义,唤孝心,赡养老人,阖家欢乐享天年;用正义,诛丑恶,伐奸佞,罪恶之手,无处遁形迎平安!云台巍巍,亮出一身正气,资水涛涛,唱出公平正义。**法院,风雨兼程,勇往直前,只为让人民永沐公平的曙光,只为让正义的旗帜永远飘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院党组周围,坚持“公正、文明、规范、廉洁”。团结奋进,共创辉煌!

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的督导调研报告

办学也就是创办学校,学院等教育性质的机构。本文将介绍办学调研报告。

9月**日,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到**中学,对该校办学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学现有在校生868人、18个教学班,教职工90人,占地面积56056平方米,建筑面积13648平方米。8月,由原**中学和**中学合并而成,是一所寄宿制学校。该校在“用文化凝心聚力,靠学研富脑修身”理念引领下,扎实开展“学校管理效益提升年”活动,坚持“以师为根、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打造“生本教育”办学特色,构建幸福阳光的教师团队、优美温馨的校园环境、和谐高效的生态课堂、丰富多样的育人活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在20**年**市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列全市初中学校第3名。20**年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验收,并荣获**市办学水平先进学校、教学工作先进学校、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学校、学校规范发展先进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教育发展先进单位等6项市级荣誉。

中考成绩连续两年蝉联五中招生片冠军。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中,224名考生中获a等级170人,b等级51人,c等级3人,位列全市初中学校第3名,在全市实验教学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体育与健康测试中获a等级190人,b等级31人,c等级3人。长跑、击剑、柔道、橄榄球、摔跤等项目代表我市参加**市以上体育比赛,是**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点校。

20,8名教师获中国课改联盟“同课异构”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一等奖;5名教师获**市优质课一等奖;2名教师获**市教学能手;1名教师获**省优质课;获**市教学成果奖7项。

二、主要做法。

该校提出了“生本教育”办学理念:一切为了学生,高度尊重学生,全面依靠学生,形成了“敬业爱生,乐业奉献,务实求真,传承创新”的教风和“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合作交流,实践创新”的学风。

(一)“四心管理”打造阳光教师团队。

结合教师发展七大行动要求,该校提出“以师为根”管理理念,尊重、激励、赏识、发展教师,多举措打造教师阳光心态。

一是尊重教师,使其心顺。在制定学校制度过程中,注重“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做到大家的制度大家定,大家的制度为大家,营造“人人定制度,制度为人人”的和谐局面。通过教代会,健全完善了《教师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教师师德考核方案》《班主任考核制度》《班级管理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是教师参与制定、修改,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把制度的制定权、审议权、监督权都交给教师,凸显了教师的主人翁地位,使其产生极大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密切了干群关系。

二是关爱教师,使其心暖。关心教师生活,深入了解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想方设法为教师解决实际困难,让教师亲身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坚持做到“四访”,即逢年过节时访、婚丧嫁娶时访、天灾人祸时访、生病住院时访。今年正月初一,校长**带领学校干部挨家挨户给20名超过50周岁的老教师拜年,送上学校书法教师(教师书法协会会员)题写的贺词和节日祝福,教师们非常感动。学校特别注重教师就餐问题,坚持每周两次为教师改善生活。今年5月,还专门组织伙房炊工到**中学学习烹饪技术,改善饭菜质量。学校还投资建设了“汽车美容中心”,购买了洗车设备,为老师们提供免费自助洗车服务。

关心教师的精神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给教师的校园生活带来更多乐趣。例如,学校购进“点歌机”,让老师们课余时间聚一聚,唱唱歌,舒缓压力,愉悦身心;利用学校空闲土地,为教师开辟菜园,老师们课余时间精心打理,放松身心;组织开展三八联欢会、春季小型体育比赛、五四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教师文体生活。考勤柔性管理,除了法定的节假日外,学校还增设了亲情假,让教师的生活温馨幸福。

三是发展教师,使其心悦。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做到以人为本,让教师人人参与课堂改革,人人参与学校文化构建,让他们有幸福感、成就感、能量感。比如,学校在经费上首先保障教师培训学习需要,鼓励教师外出修学,拓宽视野,增长阅历,提高专业素养。每学期都评选“感动校园人物”、“最美教师”、“最美视角”、“课改先锋”,为全体师生树立师德典型和学习榜样。

四是亲和教师,使其心舒。学校教师是由原**中学和原**中学合并而成,教师之间相互融合、教师与干部融合,都需要一个过程。为此,学校把沟通作为融洽干群关系的法宝,学校干部尤其是校长,注重以亲和的态度对待每位老师。见面一句问候,适时发一条短信,无形中化为一种尊重,一种鞭策,一种鼓励,触及老师内心,化为一种无形的力量,激发老师的内动力。例如,今年新学年岗位聘任工作,在进行双向选择前,学校干部先与每一名教师进行沟通,了解教师的意愿,向教师推荐适合的岗位,充分尊重教师。通过事前沟通,所有教师都非常顺利地接受工作任务,他们感觉学校充分尊重他们,他们就应该充分尊重学校,积极把工作做好。这与把有些工作岗位硬塞给教师效果截然不同。

“四心”管理,让老师们感受到了生命的温暖,体验到了生活的快乐,真切感受到了职业的尊严与幸福,生命的活力得以释放,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高涨。年秋季,全校18个班主任岗位,有40名教师第一志愿报名参加竞聘,非常踊跃。特别是一些评上高级职称的老教师,身体不太好,仍然要求担任班主任,任劳任怨,为年轻教师做出了很好示范。

(二)“六大板块”营造优美育人环境。

充分发挥环境文化的育人功能,以儒家思想为根基,以中华美德教育为特色,着力构建立体多元的文化氛围,集中打造了六大板块:

一是大门文化。“博学、恒思、明辨、笃行”的校训醒目突出,中间校徽昭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蓬勃向上。二是道路文化。在校园中心主路两侧建设了“中国古典诗歌长廊”,让学生随时感受古诗词魅力,接受传统文化熏陶。三是楼壁文化。展示与传统美德有关的名人名言、国学佳句等,这些名言警句大多是学生参与挑选,图文并茂,精彩纷呈。四是楼道文化。以“成长驿站”为主题,展示学生特长及创作。五是教室文化。以展示学生学习成果为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六是宿舍文化。突出礼仪常规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习惯,融教育性与艺术性为一体。

(三)抓牢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

该校紧紧围绕教学质量提升这一核心,狠抓常规落实和课堂教学,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效益。

一是干部带头重视常规。干部是教师的风向标和火车头。学校注重打造干部教研文化,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要求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听课2节,年内对每位教师普遍听课一次,切实掌握教学实际情况。加大干部工作量,校级干部带头当班主任,带头承担主要学科,带头进行课程改革,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升干部专业领导水平。严肃干部考勤、值班,实行干部绩效管理。

二是依靠制度落实常规。实行集体备课制度,每周各级部分学科进行集体备课,双周各教研组进行集体备课,开展同课异构活动,集中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实行周查、月检制度,两周一次各级部检查备课、作业,每月全校一次检查。实行等级制,分a、b、c三级,所有相关学科教师都参与打分,把打分的过程变成教师相互学习交流的过程。实行“1+1两轮听评课”制度,教师每周听评课1节、中层干部最少2节。每学期分两轮讲课,第一轮是达标课,第二轮是课堂大比武,加上日常“同课异构”等活动,每个教师听评课大约20多节。每学期除常规检查外,特别进行“备教一致”检查和推门听课检查,确保教师的上课质量。

三是通过课改优化常规。学校以生本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为目标,拟定了“结对子——铺摊子——找路子——摘果子”的课堂改革“四步曲”。先后邀请了****学校**、省课改专家到学校做报告,对课堂教学改革进行培训。成立了课改小组,选定了学科带头人,派遣80多名教师到**学校、**中学等蹲点学习。与****学校、**中学建立长期对口交流关系,所有教师都轮训一遍。成立由24名积极分子组成的课改团队,成功进行了首轮课改。经过两年的打磨,学校初步探讨了各学科生本课堂教学模式:如,语文——五字学法:读—思—划—议—评,注重体验与感悟。数学——五环节自主式:创境导课—预习交流—精讲点拨—高效训练——拓展提升,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英语——快乐教学五部曲,注重打造和谐课堂。这些教学模式的创建,均以学生为主体,立足农村中学生源质量,引导教师降低讲课难度,减少课堂容量,实行小坡度教学,推行小组合作学习,实现“知识课堂”逐渐向“生本课堂”的转变,促进了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七项活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该校通过开展特色化养成活动来促进学生文明习惯养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一是每天早晨读一首好诗。自编了《经典诵读》校本教材,规定了7—9年级不同的阅读内容。如:七年级背诵必背古诗、《三字经》、《劝学篇》;八年级背诵《弟子规》、《诫子书》;九年级背诵《论语二十则》、《朱子治家格言》。学校利用早自习时间安排各班级根据规定内容进行背诵,定期举行朗诵比赛。

二是练就一手好字。学校将汉字书法和英语书法纳入生本课程,选聘学校里两位书法出众的教师任总指导。学校规定每周三大课间为书法训练课、每天晚饭后15分钟为书法练习时间。各班级经常开展书法竞赛活动,学校每学期组织两次书法现场竞赛。经过几年的训练,学生养成了良好的书写习惯,从整体上提高了学生的书写质量。

三是锻炼一个强健的身体。在保证一小时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及两操的基础上,学校组建足球、篮球、体操、田径、乒乓球、体育舞蹈、击剑、橄榄球、马拉松长跑、竞走等社团,丰富学生体育锻炼的方式,探索“趣乐体育训练模式”,破解体育训练单调、乏味、苦累瓶颈,科学指导学生训练动作与技巧,激发学生运动潜能。开展快乐大课间活动,快乐大课间实行分年级、分场地、分项目的形式进行,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实施。每到大课间,校园里就充满着生机、洋溢着欢笑,师生展现出了健康、向上的活力。

四是办一份学生自己的报纸。由学校文学社创办的校报《洼声》,每学期创办四期。从栏目策划、稿件组织、编辑校正到分发,全部由学生自主完成。既增加了学生的知识积累,又提高了合作交流能力。

五是给学生划一条黄线。学校开展了“黄线行动”,在学校的所有通道包括道路、楼梯都用醒目的黄油漆画上了中心线,不管是上下学、上下楼还是就餐,都要求学生依线靠右行驶,两人并排,三人成行,并通过学校督查、教师教育不断强化。不仅让学生记住了地上的黄线,更重要的是让学生牢记了生活中、成长中、行为中、思想中的“黄线”,无形中营造了井然有序的成长氛围。开展“黄线行动”以来,学生在上下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明显增强。

六是营造一个文明就餐环境。学校实行配餐制。餐厅提前公布一周菜谱,供学生选定。放学就餐实行分时段、分班级列队依次进入餐厅,到指定区域就坐,由值日生打菜领饭。实行配餐制,较好地解决了打饭拥挤、秩序乱问题,平衡了学生膳食结构,保障了基本的营养。学校开展了“食无语”活动,提倡“集体进餐有秩序,个人进餐不言语”,不大声喧哗,低声细语,培养学生礼让有度、文明进餐的习惯。同时,为给学生营造一个轻松的就餐氛围,在餐厅搭建了一个学生特长展示舞台,让学生上台展示在歌唱、器乐、诗朗诵等方面的特长,有的学生争先恐后上台表演,效果非常理想。

七是创设一个安全的住宿环境。该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住宿生800多名。在宿舍管理上,实行带班领导、德工处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值班班主任四个层次同步管理,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宿舍管理员(男生宿舍3名,女生宿舍1名),每个级部两名教师值班(全校6名),中午、晚上学生住宿期间不休息,全程执勤巡视,做到无缝隙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及破解措施。

一是优质生源向城区学校流动的趋势日益凸显,每年有近百名优秀学生流失(2015年初一新生流失115名优秀学生),给教育教学造成一定难度。二是虽然教师总数超编,但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学校90名教职工中40岁以下22人,40—49岁48人,50—58周岁20人。近几年教师只出不进(如2015年暑假有5名优秀教师调走),致使部分学科缺乏专业教师。三是学校操场条件急需改善,学生活动受到影响。

下步打算:一是用好用活有关优惠政策,争取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支持,大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环境,避免优秀老师流失。二是进一步优化教学环境,创建五星级示范初中学校,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办学魅力,打造**西北名校,用过硬的教学质量留住学生。三是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10月份开工建设2600平米的高标准塑胶运动场地。

四、几点思考。

一是偏远不等于薄弱。作为一所偏远学校,**中学在区位、师资、生源等方面都不占优势。学校立足现实,坚持内涵发展,努力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让每一名教师发挥最大潜能,逐步成长为一所区域优质学校。

二是打造区域优质学校迫切而必要。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优质师资和生源向城区流动的趋势日益增强,学校布局急需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学没有安于现状、自甘平庸,而是把学校定位为五星级示范初中学校、西北区域名校,找到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增强了办学魅力,赢得了发展空间。

3.文化是学校区别于一般单位的主要特征。走进**中学,时时处处感受到文化的气息。**中学扎实推进学校九大文化建设和教师发展七大行动,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营造了浓厚的育人氛围,让一所学校有温度、有热情、有活力,文化引领作用彰显。

4.发展中的问题要通过发展来解决。**中学也面临着一些困惑和问题。但以校长为引领的一班人,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纠结,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凝心聚力谋划发展,一心一意干事教学,积极主动攻坚克难,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学校发展势头蒸蒸日上。

建议:近期召开初中学校现场会,推介该校经验做法。

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的督导调研报告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小学生的活动精力旺盛且自我保护能力有限。所以落实安全工作更是当前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要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能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教育教学环境而狠抓学校安全工作。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我校进一步明确安全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学校的安全管理,加强督查,形成全校参与,齐抓共管的策略,使学校安全工作稳定有序进行。并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政府教育督查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实际,狠抓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推动平安校园工作。做出以下汇报。

第一、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

全教育工作。而我们班主任则是每天至少一次强调安全工作。然而针对以上各种安全问题。我校校长主持专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班主任以班会主题活动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宣传课,如:青少年毒品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而且,我校每期至少举行一次大型的消防应急演练。在演练同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传达安全防范意识,达到应急演练目的。

发生的情况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回到家中。

第四、食品安全卫生情况。

我校广泛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的整治。通过建立制度,维护校园食品卫生工作。我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与章程来严格执行。学校抢抓学校食品卫生的'工作。学校通过学生体检来了解学生身体状况,以预防传染疾病的滋生和传染,学校还让学生在饭前洗手,及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来达到预防传染疾病的效果。还组织学生对校园进行大扫除,还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第五、消防安全情况。

通过以上努力,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使我校安全管理与预防取得了好的效果。我校实现了校风校纪明显好转,学生中无“大欺小”现象,学生遵纪守法;学校无校舍、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无火灾事故,无入室盗窃事件,无治安问题,无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我校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以实际行动,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共创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全年,我校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

规范司法行为自查报告

临江市人民法院开展“六查六看”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1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2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二、专项整改活动摆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3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5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8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着力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社区,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为检务公开搭建新的平台。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到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接访、法律咨询等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联络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划分、办案期限、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到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等,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注重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采取网络培训,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大学教授为干警授课,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传、帮、带”和“练、学、赛、用”相结合,采取模拟检委会、刑检沙龙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紧紧抓住了规范执法这个根本,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执法办案与保障人权并重。要以成立案件管理室(中心)为契机,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等。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使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队伍、业务、政务、党务和事务“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干部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和文材档案“三个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招录、培养、遴选和提拔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不捕说理制度》、《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自侦部门分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检察部门捕诉衔接、联动交叉办案机制》、《刑检工作分片对口强社会管理职能机制实施方案》、《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矫正检察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等涉及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通过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签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设廉政读书角和文化长廊、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等功能,认真搞好案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上级和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在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未成年人公诉科和未成年人侦查监督科,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监察室建设,许多基层检察院没有监察室机构,其职责又纪检组代为行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内部执法执纪监督。形式多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和完善检察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创办检察内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赠阅,为推动检务公开不断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促进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眼下适值岁末年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薛江武就此特别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决不能因为临近岁末年初而有缓一缓、拖一拖的思想,要根据最高检的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牢牢把握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逐一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和时间要求,规划好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这个《实施方案》是自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近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实施方案》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绘就路线图和时间表。

记者: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四中全会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中央出台了这个《实施方案》,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绘就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方案》是**年初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的姊妹篇,共同奏响了稳妥有序深化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崇法尚德法治社会的乐章。中央两次全会作出总体部署后,司法和社会领域就快速跟进贯彻落实,这既体现了中央对推进司法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相关部门见事早、行动快、效率高。认真落实好这两个文件,有利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改革举措要在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记者:《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什么安排?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划。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的同时,《实施方案》强调要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着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这些改革举措都要在20**年至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三是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化了推进改革的制度保障。

促进各项改革协调联动,有序推进。

记者:《实施方案》的制定主要有哪些难点问题?

围绕“三个怎么办”,我们对各项改革举措的主要任务和进度成果要求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精心规划。一是对深化三中全会改革任务的举措,做好进度统筹、前后承继,做到梯度推进。二是对拓展三中全会改革任务的举措和内容、逻辑上相互关联的举措,做好整体谋划、相互衔接,做到协调推进。三是对只有原则要求的改革举措,明确了任务思路和政策要求,以便于统一认识、把握重点。通过以上措施,着力增强推进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各项改革协调联动,有序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从三个方面对84项举措作出安排。

记者:《实施方案》涉及哪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举措?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着力破解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因此,按照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框架,《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对84项举措作出了安排:

一是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共有4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二是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三是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共有18项改革举措。重点包括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的双向交流与互聘机制,深化律师管理制度改革等。

20**年底相关部门每个月都将推出新改革举措。

记者:20**年如何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实施方案》构建了分类分层有序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整体布局。对条件成熟、难度不大的改革举措,要求加快推进、早见成效;对重大改革、尚不具备全面推进条件的,要求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广、条件暂不成熟的,要求抓紧研究论证,尽早拿出改革方案;对需要修改法律或得到立法机关授权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根据这个思路,20**年全面启动各项改革工作,着重抓好“三个一批”:

一是深入推进一批已启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取得更大进展。主要有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等。二是抓紧部署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任务,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三是组织论证一批难度大的改革项目,早日形成改革的基本思路。

目前,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思路、安排,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自年初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挂牌设立,开庭审理案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已经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实施意见也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预计到20**年底,相关部门每个月都将推出新的改革举措,形成相应的改革成果。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的督导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小学英语教学工作,按照局室安排,由县教研室刘万全副主任带队,小教组4名教研员参加的听课调研小组一行5人,就小学英语科的开设及教学现状,于11月14日至21日在全县抽取五个乡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听课调研。

此次调研活动,采取了随机听课,及时反馈指导的方式,深入到了5个乡(镇)、10多所学校,共计听课30多节,召开座谈研讨会10场。教研员就课堂教学中的得与失,与授课教师做了面对面的评价与指导,大家就目前教学中存在的困惑和疑难问题,在和谐、融洽的交流、研讨气氛中,畅所欲言,最终达到了共识,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这次调研活动,虽历时短暂,但使我们感受颇深:

一、感受了英语教学工作在基层乡、校较前变化巨大。

变经之一:领导、教师观念的变化。首先,我们所到之处,看到的是乡(镇)教育组及所在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美原、流曲、庄里等乡(镇)教育组的领导,自始至终陪同我们参与听课与调研;各学校的校长、主任等领导与我们同听课、同评课、共研讨。同时也使我们感受到了一线教师对我们到来的热烈欢迎,特别是一些学校的教师,争着上课,抢着让教研员评课的极大热情,令我们深为感动,用他们的话说:“希望你们常来指导,多提意见,这样的活动我们欢迎。”这种对教学工作的真诚与坦荡,与过去教师那种害怕听课,害怕指出其课堂中的缺失等现象,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如上变化说明,基层教育教学工作者,渴望发展和提升自己的意识有了鲜明的增强。

二是在调研期间我们发现,所有乡、校都能开足开齐英语课程,师资配备到位,有的学校已配有专职英语教师,所配备教师的素质普遍较高。一改过去那种将英语科视为“副课”的观念,这足以说明领导的重视,带来了小学英语教学工作的新变化。

变化之二:城乡英语教师素质差距在缩小。以前城镇英语教师的素质普遍好于乡村英语教师的素质,大校好于小校,然而通过这次调研发现:大部分乡村英语教师的个人素质和教学水平,已不再低于城镇教师的水平,有的甚至高于城镇教师素质,这种令人欣慰的变化,说明全县小学英语教师的整体素质已在逐渐提高。

变化之三:教师课堂教学艺术与教学效果明显提高。通过随机听课发现,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案设计科学,大部分教师有一定的挖掘教材与驾驭课堂的能力,课堂用语准确,发音标准,书写规范,均能突出教学中的重难点,注重听说训练。同时能全面贯彻和落实新课程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有的教师还能借助现代技术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注重知识的迁移与拓展,注重与学生生活实际相联系。通过学生那娴熟的口语表达和会话能力的展示,使我们看到了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

二、在感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目前我县小学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各年级英语教材版本的不统一,影响了教学知识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给教师的教,学生的学,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难。建议各年级的教材版本尽量统一化,为教与学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架起一座通畅的桥梁。

2、专业英语教师仍较匮乏,英语科任教师中非专业教师居多,农村学校较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学质量快速提高的步伐。

3、英语科教学的配套设施设备不足,目前尚无一所小学有专业语音室以辅助英语教学,致使现代化信息技术教学手段难以经常开展。

4、师生普遍反映,河北版英语教材起点高,难度大,内容繁,不适合本地学生使用,致使学生学习难,教师的教学难。

5、个别教师口语表达的准确性、书写的规范性以及课堂教学的艺术性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教师在挖掘教材,探索教法,研究学生诸方面要勤于钻研,精益求精,要重视重组教学资源,努力突出英语科的教学特色,全力提高教学效果。

虽然以上只是我们对部分乡校英语教学情况的初步了解,但由此反映出了我县目前小学英语教学的基本情况,因此县上要求,各乡校要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在总结经验和发扬成绩的同时,并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各校实际,认真实施新课标要求,狠抓课堂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师素质,积极研究教法,探索教学艺术,从而把我县小学英语的教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的督导调研报告

21所学校的课程表,全部按照课程计划编排。象坞镇大地山小学是三复式教学,课程安排也按计划较规范。在检查执行过程中,19所学校的教师能按课程表上课。但也发现少数教师有移用的现象,音乐课、美术课改上语文或数学课。

2、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控制适当。

按规定,小学生在活动校活动总量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从表面看,总量没超过。在实际操作中基本相符,有少数学困生,由于留下接受老师的个别辅导,时间稍有延长。家庭作业量不多,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学生课业负担不重。

3、师工作认真,教学行为基本符合要求。

教师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他们在条件艰苦、生活清贫、路途遥远、福利低下的情况下对教学工作还是认真负责,默默无闻地履行着教书育人的职责。象在大溪毛坦小学任教,家住松门的陈永其老师,旱上从家5点多出发,晚上踏着星光回家,大多数教师周末回家一次,平时吃住在校。个人简历教师的工作量大,一般5个班级,6位教师,几乎整天都有课,一人兼数门功课,有的是语、数包班还兼其他课,有的是一人上三复式或二复式的课。尽管如此,在教学过程中,他们基本能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备课认真,有学科计划,教学目标,重、难点分析,过程设计,作业补充,年轻教师还有课后记。按课程表上好每一节课,作业认真批改,写有评语和日期,但有少数教师没有批改日期和评语。关爱学生,及时辅导学困生,没有发现体罚学生现象。

4、学校管理制度趋向健全。

所到学校,18所有工作计划,行事历、值日、值周安排,考勤签到,有备课、改作、业务学习等制度,有会议记录、工作检查记录、资料分类管理。但也有少数学校,只有头上工作要求,没有书面计划和制度。坚持每天升国旗仪式,每到一校,都能看到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校容、校貌、校纪建设,7所学校比较好,其他学校需加强。

5、照章收费,手续基本完备。

校长、教师按规章收费认识基本到位,收费行为较为规范,基本上能坚持收费公示,亮证收费制度。学校严格按市物价局、市教委联合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小学代管费200元、杂费45元,幼儿班收费多数学校低于核定标准,有的学校每生只收280元(标准化480元)。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尽管学生人数减少,学校收入低,办学经费十分困难,也没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对少数特困生,学校还予减免。严格执行收费卡制度和代管费结算制度,学校把代费使用情况向学生公布,并把结算清单给学生家长。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教学质量不均衡。

从抽测的19所学校的语、数成绩看,教学效果尚好,基础知识掌握的还可以,但成绩不均衡。有的班级较好,最高的平均分90分,最低的平均分只有58分;有的班级的合格率是100,有的只有45;有的学生考100分或90多分,有的只有5分、10分、甚至0分。其他学科如常识、音乐、美术、体育、思想品德等,由于没有专职教师、没有器材和场地,影响着这此学科的教学质量。从表面看,学校都按课程计划上课,但实际上存在着重语、数,轻其它,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

2、教师配备不够合理。

从教师的编制看,如果按班师比完小现状是1﹕1.2太紧;从专职教师来看,几乎是没有。这样就使得技能课都是兼上的,有的'教师根本不会上音乐课,但学校安排不过来,也只好上,这样就造成了师资配备不合理,影响教学质量。

3、学籍管理欠规范。

学区内的学生,21所学校中都约有1/3的学生外出就读工作总结,调查时,当问着准确的数字和在哪里读,校长都讲不出。学习管理不够规范,没有按学龄儿童逐一检查,并建立档案,不知学龄儿童是否都已上学。这个问题,要引起重视,不然,新的文盲将会产生。

4、教科研活动较少。

要想提高教育质量,开展教科研活动量条有效的途径。21所完小中,只有松门镇河头小学、石塘镇上马小学有推磨式教研活动其他学校几乎没有教科研工作的安排,只是中心校开教研课,他们去参加,或是中心指名教师开课,平时学校就很少开展活动。

5、学额不足,资源浪费。

21所学校最多的学生是石桥镇花桥小学374名学生,有8所是100名学生以下,大多数学校都有教学楼、台门、围墙。象南五小学,只有14个学生,教室有12个,空教室很多,白壁小学,41个学生,一幢崭新的教学楼空着,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6、办学经费紧决,教学设施简陋。

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的督导调研报告

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是一个县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集中反映,普通高中的高考质量是检验当地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它关系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办好普通高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惠及老百姓的一项民生工程。因此,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讨论,随问随访等方式对我县四所普通高中就普通高中的办学现状与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中了解到的办学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报告如下:

我县普通高中办学现状。

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县高中的办学现状,在此对四所高中的办学现状分别阐述。

(一)、犍为一中办学现状。

1、学校基本情况:

犍为一中建于1923年、1982年首批被命名为四川省重点中学,被批准为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目前学校占地62.3亩,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现有教学班52个,在校学生总数3340人,其中住校生1232人;教职工231人,其中高级教师84人(借调人员6人),中学一级教师96人,省市县骨干教师38人,教职工平均年龄44.5岁,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8.7%。

2、近年成绩。

犍为一中连续夺得乐山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一等奖,已经成为乐山市普通高中教育的一面旗帜。

近三年中,2011年的高考成绩最突出,当年重本上线186人,三本上线935人,本科上线率为68.1%;全市理科600分以上的学生共有77人,犍为一中14人;全市理科10人中,犍为一中有4人;有9人被全国前十所名校录取,其中陈才源录取到清华大学。20三本上线805人,上线总数居全市第二位。现在犍为一中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乐山市模范单位”、国家曲棍球“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四川省艺术特色学校”。

3、办学特色。

犍为一中“校体结合”的办学特色闻名全省,学校把办学与体育专项“奥运争光计划”结合在一起,创出了一条校体结合的路子,被命名为国家曲棍球“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犍为一中曲棍球队从203月成立以来,多次参加过国家级、省级比赛,获得过全国女子丙组第二名,男子甲组(学校组)冠军,省男子组第一名,女子乙组第一名;学校向国家队输送了一名队员彭扬,今年代表国家参加了伦敦奥运会,成为了乐山市第一位奥运选手,这是我们乐山人和犍为人的骄傲。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的统一部署,自5月份开始,在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我院着手开展专项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院以查摆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主轴,以检查考核为标尺,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等途径,整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我院就专项整改开展情况,分两个层面征询了意见,即由院领导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向13名镇级班子和17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由法庭庭长带队向辖区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征询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院的整改切实落到了实处,同时对我院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对我院案多人少、执法条件差等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我院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专项整改活动伊始,我院上下迅速进入了角色,党组重视,干警积极,部署周密,在短期内就形成了活动的高潮,为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认真查摆,找准问题。

专项整改的目标是规范行为,要确保目标的实现,查摆问题、找准问题是关键。为此,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整改要求和重点岗位、环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采取抽查案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与不足。整个查摆活动主要体现了“四多”、“四性”,即:多方位查摆,保证查摆的全面性;多层次查摆,保证查摆彻底性;多形式查摆,保证查摆完整性;多环节查找,保证查摆的针对性。针对查摆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同时,针对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我院对近年来特别是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遗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把信访作为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线索。

2.“三查一听”,全面检查。

今年1至10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49件,办结8712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9.3%和27.13%,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新的进步。在整改期间,我院采取“三查一听”,加大了对案件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失范行为。“三查”,即一为“自查”。案件承办人在每月案件送检前对自己本月所办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二为“评查”。各业务庭、法庭每月审结的案件在月底前送院监察室评查,评查项目包括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及其他方面,按标准扣分;监察室每月发布一期质检通报,指出存在问题,通报到庭,点名到人,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查案8803件,通报“不规范案”144件。三为“督查”。所有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监察室进行督查,不定期发布督查初审情况通报,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在通报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作出客观评析,以便干警了解差错原因,及时改正,较好地起到了指导审判的作用。“一听”,即“听庭”。审监庭安排人员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定期进行听庭,对庭审程序和庭审功能的发挥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听庭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庭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今年以来,共听庭23件,通报“不规范案”4件。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加大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力度,在通报庭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庭审质量的提高。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由立案庭负责对案件的审限跟踪,对审理时间已达三分之二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催办,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院分管领导予以督办。今年,共编发案件催办、督办通报10期,对196件案件进行了催办。

3.学习考核,双管齐下。

在活动中,我院继续加强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学习,重点组织了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七・一”前夕,针对干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缺少组织活动等问题,院党组出台了整改意见,并于7月1日,联合市检察院举行庆“七・一”法检联谊活动,进行了乒乓球、拖拉机、篮球对抗赛,活跃干警生活,将整改落到实处。10月29日,根据省高院、##中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考核工作安排》要求,全院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检验专项整改取得的成果。

4.健全制度,落实规范。

以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为重点,对全院的制度进行了一次重新梳理与修订,并于10月出台了《××市人民法院内部规章制度汇编》。整理编入了54项内部制度和15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分为政工人事纪检制度、审判业务管理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及附录四编。在整改活动期间,先后出台了《司法警察工作细则(试行)》、《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各项工作制度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在工作中,切实执行《关于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制定便民制度和举措的实施意见》及10项便民制度和29项具体便民举措,使司法为民制度化,真正方便群众诉讼。

二、专项整改解决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我院的司法行为得以规范,司法质量得以提高,司法制度得以完善,一些不规范案件暴露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一)整改重点岗位,解决了司法公正问题。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抓住重点岗位环节,认真进行了整改规范,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整改重点岗位,着力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一是按照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制度》,进一步实行庭审公开,做到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宣判,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完善了各类案件的庭审操作规范,形成规范有序的庭审方式,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言行。通过听庭监督,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实现了庭审“四规范”,即法官着装规范、法槌使用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值庭法警警容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庭审功能,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的权利,使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证质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功能。四是建立了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通过案件评查,指出裁判文书制作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证据认证、判决说理和裁判用语。同时,认真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监察室对案件质量的评查作用。继续严格执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加强庭室领导和院领导对案件的审查,把好案件的出口关。五是切实保障外部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从而进一步保证案件审判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规范执行工作。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在加大执行力量的同时,在规范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方面下了不少的功夫,以实现执行工作的长效良性循环。一是执行制度更加健全。在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我院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关于收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费用的通知》、《关于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重申和建议审执分开后的若干制度〉的通知》等多项规定,以进一步深化执行改革,细化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的职责。二是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更加规范。将委托评估、拍卖职能从执行局划至司法行政科,从对外委托的提出到委托机构的选择都与案件承办庭和承办人相分离,且公开进行,避免暗箱操作。三是执行方法更加有效。实行执行个案台帐制度,由执行局领导和院分管领导对执行案件实行分级督办,并且相继推行网上执行、凌晨突击执行、双休日加班执行等执行方法,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2.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严格按照程序法,保证当事人全面、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及时依法支持和采纳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和诉求,并且严格准确适用实体法,使当事人的所有合法权益都得到确认和保护。尤其在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决不错判。要求审判人员树立科学、公正的刑法观念,做到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定罪量刑,严格遵守法定的量刑原则制度,做到量刑均衡,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坚持做到审判人性化,充分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注重调解原则,对刑事自诉案件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安定的社会效果。

3.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在活动期间,我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优化司法外部环境,坚持依法独立审判、依法居中裁判。在立案方面,坚持该立则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立案庭、各人民法庭庭长严把立案关,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有效防止了争管辖情况的发生。在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方面,我院对受托执行案件非常重视,指定精干力量执行,并且由执行局负责人随时督促执行,保证执行取得实效,绝不敷衍塞责;对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我院派遣熟悉被执行人所在地环境的同志协助执行,防止执行干扰,需要我院调查财产情况的,积极予以配合,认真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对方法院。

(二)健全相关制度,解决了司法制度问题。

1.审判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审判权下放后,如何加强对审判权的有效监督,理顺合议庭、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之间权责关系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我院制定了《关于试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拔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选任程序、任职条件、职责范围、责任承担等作出了规定,既保证审判权的运行符合审判工作的规律与需要,又加强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如规定民事、商事案件的审判长及独任审判员“有权签发自己所办案件和各类法律文书”,“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而且不同意审判长意见为多数的.,审判长可报请庭长或院长审核”等。

2.审判流程管理更加合理。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改革了一些不适应审判工作现状、不符合审判工作要求、影响到审判流程实施的环节,强调落实了《关于印发〈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目的只有一个,即通过制度的完善促进流程管理的科学规范从而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优质。同时,加强了对审理周期的监督,我院已通过局域网统一了立案口径,对全院所有案件均实现网络化管理和全程跟踪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件催办、督办,加强对办案周期的监督,切实增强了干警的效率意识。

3.裁判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我院着力提高法官的规范化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自203以来,施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今年,在专项整改期间,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专门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实行“双评制”,即首先我院组织人员对各庭报送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评选,每年评选10个优秀案例和20篇优秀裁判文书,作为本院的典范;其次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作为参加##中院“全市优秀案例”、“全市优秀裁判文书”的候选对象,参加##中院的评选。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强化了裁判说理,减少了错别字。

4.案件质量评查更加科学。为规范案件质量查评,我院制订了《关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及立案工作质量评查的有关规定(试行)》,并分类详细制订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再审案件的查评标准。为积极预防差错案件发生,明确差错案件责任,我们制定了《年月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对差错案件的内涵、追究范围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同时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形式等作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以求惩前毖后、不枉不纵、职责相符。

5.司法行政管理更加健全。为创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我院制订了《办公大楼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对公车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夜间和节假日人员车辆出入机关办公楼进行登记的通知》,建起了较通顺的后勤保障网;建立了严格的人员、车辆制度出入制度,每天24小时由工作人员值勤,凡外来人员找本院工作人员的,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对车辆则实行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制度,严禁在他处私自停放。另外,为规范诉讼费用收取、管理,严格经费使用,我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收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亦严格按照《关于缓、减、免诉讼费用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执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解决了司法形象问题。

专项整改所要实现的“司法公正”的目的,亦包括了形象公正,为此,我院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形象。

1.注重学习,提高干警素养。尽管今年相继开展了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但部分干警在对待学习上思想还不够重视、态度还不够认真、形式还不够多样,有走过场的现象。对此,我院始终坚持“边整改边学习边教育”的原则,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掀起了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的“三学活动”,全院干警重温了《党章》等先进性教育的学习材料,加强了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学习了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了业务能力水平,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

2.落实制度,规范干警行为。近年来,我院引发和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干警业外行为的制度,在干警肩上架起了“制度高压线”,如制定了《关于严肃执行禁止“三同”办案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八个不准”》、《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但在问题查摆中,我们注意到,“三同”现象又有所抬头,部分干警在处理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和待人接物上不够超脱,对此,我院及时重申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严申相关纪律。

(四)开展以会代训,解决了整改培训问题。

在专项整改活动期间,我院先后三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该项活动进行了组织动员、阶段小结和部署落实,以会代训,突出了针对性。5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动员,明确意义,统一认识,阐明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等活动的关联性和目的的一致性,要求全体人员在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力以赴,提高了干警对整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警搞好整改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7月22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小结,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10月14日,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之后,我院再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落实会议精神,会上再次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

三、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通过查摆问题,发现我院的司法行为仍有不规范之处,如:一是庭审仍不够规范,有的合议庭庭审驾驭能力不强,极个别法官开庭迟到、仪表不合规定、庭审时精力不集中,庭审程序不够规范等。二是有的案件裁判质量不高,有些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法律文书“低级差错”仍有出现。三是审判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极个别干警接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不够细致,工作责任心需要增强。四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少数案件结案方式仍不规范,财产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操作程序还不够到位。五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队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不够等。通过认真剖析原因,我院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谋群众之所求。要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平时政治学习要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认真落实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针对我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我院实际的发展之路。同时以中心组学习来带动各部门的学习和每个干警的学习,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加强理论修养的培养,把理论学习和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崇高的理想宗旨观念,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2.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确保司法廉洁高效。

院党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领导能力,多读书,多学习,切实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做好表率;通过读书会等形式,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倡导、引导干警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在审判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审判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

要下大力气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深造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业务培训,并不定期组织部门业务培训,形成制度,并尝试让一些法官到上级法院对口部门学习,拓宽视野,加强联系,尽快提高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教育培训所需要的经费,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干警珍惜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做到学有所成,力争在几年内培养出一批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精通法律的专家型法官,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快法院人员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优化,引进高学历人才,为法院审判工作输送新鲜血液。

继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领导同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之间形成定期谈心制度,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重教育、建制度、严管理、强监督,努力构建符合法院特点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队伍廉洁。

3.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司法为民。

继续实行“三查”“一听”“二挂钩”的质量检查体系,继续推行裁判文书三校会签制度,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察室、审监庭的督查力度,完善案件监查体系,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做到件件分析,查明原因;加大查案力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并对每一件拟归档的案卷进行评查,评查通过后方可归入档案室。进一步加强审理案件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的培养,积极组织法官进行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尽量减少和杜绝案件质量低劣的情况发生,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工作机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保障。重视干警执法水平、办案艺术的培养,摒弃凭经验办案、凭直觉办案。

切实落实涉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登记,各职责部门归口办理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涉诉信访,并将办结情况告之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上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把便民诉讼和规范诉讼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要积极运用就地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继续推行诉讼费减免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当事人确属经济困难的,凭镇、村两级证明,经审核后,均可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继续发放诉讼指南,推出预约立案等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4.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法院管理机制。

要围绕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法院管理机制。健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好审限警示、审限催办、督办以及超审限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杜绝超审限问题。修改完善院考核办法,各项质量、效率指标与考核完全挂钩,对质检、改判、发回重审、月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指标,在考核中要充分体现出优奖劣罚。健全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建立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落实中层干部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机制,更好地为审判工作和全院干警服务;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健全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物质保障管理机制。继续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抓好院机关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完成逍林法庭异地重建工作,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及时必要的保障。

5.营造法院文化,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要努力构筑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氛围,确保整改的长效性。一要倡导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全院干警确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并把此作为指导和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我院将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论文研讨会,确定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交流促进法官理念的升华。二要讲究司法礼仪。我院将从教育入手,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进行司法礼仪培训,平时要注重对干警日常行为的引导与规范,要求做到庄重得体,严肃而不失亲和。三要开展主题活动。我院新的办公大楼将投入使用,届时将开展“新大楼,新形象”活动。同时,还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并通过各种有益的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境界和司法素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认识到,我们离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与现代司法理念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要求还有所滞后。为此,我们将努力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工作思路,继续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努力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强管理、抓队伍、保公正、促和谐,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优质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敬爱的党组织: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汇报人:

规范司法行为分析材料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20**年以来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8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完善制度规范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治本之举。为落实和细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司法规范体系。

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办案随意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司法办案流程,20**年又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修改进行全面修订,共12编1710条。为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依法明确和细化办理刑事、民事案件的操作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分别对逮捕、死刑二审、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程序予以具体化。

检察机关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研究制定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办理行贿、渎职、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出台司法解释32个,明确追诉和定罪量刑标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先后发布5批19个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为防止和解决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不一致、司法解释之间不协调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司法解释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健全司法解释沟通协商机制,规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司法解释工作;分两次对1949年以来制定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65件。

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司法文明,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检察机关坚持从细节入手,切实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年又颁布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明确和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就是规范司法权的行使。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活动入手,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案件受理和立案是司法办案的初始环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和办理程序,加强源头管理。一是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并实行集体评估、定期清理、要案线索备查、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认真核查,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细化职务犯罪线索审查、初查、立案侦查的批准程序和时限,对决定立案的3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决定不予立案的,由举报中心审查提出意见,并受理举报人的复议。二是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对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和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立案复查,原承办部门和承办人不再参与。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徐辉强奸杀人案”等冤错案件,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再审改判的意见。三是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受理和办理相分离,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后,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并反馈结果。

职务犯罪侦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是人权保障的重点环节。检察机关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使侦查权。一是规范初查。制定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规定,明确在立案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涉案人员人身自由,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二是规范侦查取证。细化传唤、讯问等程序性要求,依照法定条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制定“十个依法、十个严禁”。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对每一次讯问必须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在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资料。三是规范扣押、冻结财物。制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财物工作规定,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从20**年起,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逐案清理,坚决纠正违法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

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等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一是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二是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20**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建立完善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对于命案等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必须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细化保障律师权益的法律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和答复。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20**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规范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特别是,规范检察建议提出、办理机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和程序,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12个省市开展试点,20**年以来共对民事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702件。实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职务犯罪侦查相分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事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公正、事关监管秩序稳定、事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为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颁布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明确和规范监督职责和程序。一是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对原厅局级以上、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必须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二是规范刑事羁押期限监督。为防止和纠正各政法机关超期羁押,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今年1月,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三是规范派驻检察室设置和管理。实行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派驻检察、上级监所检察部门业务督查指导和巡视检察等制度。四是规范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对社区矫正违法情况的监督纠正程序。

加强办案管理监督,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方面。各级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制约。

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决定改革长期以来由各个业务部门分别受理和管理所办案件的模式,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统一进行案件受理、流程控制、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开具法律文书,统一接待律师,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全国97%的检察院已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20**年11月,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融办案、管理、统计功能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特别是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上一个环节的司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实现了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规定,健全和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环节的制约。合理划分司法办案权限,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别由不同部门承办。建立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监所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二是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一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调整办案考评机制,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改变简单通过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评价业务工作的做法。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必须及时报告。

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20**年9月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20**年10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20**年以来共监督案件34215件。为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部出台改革试点意见,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拓展监督范围,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等纳入监督。

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规范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倒逼”规范司法。

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20**年10月又部署在10个省市部分检察院开展深化检务公开试点,积极推进从选择性公开向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转变。今年9月,颁布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目前已建成四大平台。一是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将办理案件的案由、办案期限、办案进度、强制措施等信息,提供给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在网上查询。二是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对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在网上公开。三是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等信息,以及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可以通过该平台提出申请,相关检察院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回复。

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建立定期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学会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上发布厅,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订阅数已从今年4月初的120多万上升到9月底的1267万。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拟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答复。

推进统一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把检务宣传、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12309平台等工作整合起来,开展“一站式”服务。同时把这些功能整合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上,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制定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方案和管理规则,即将颁布。

过硬检察队伍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保障。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源头抓起,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检察队伍严格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检察职业伦理建设,明确提出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等“六个并重”。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忠诚使命、规范司法的理念。去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大力宣传张飚、张章宝等先进典型,寻找“最美检察官”,引导检察人员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制定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以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全员轮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专题培训。20**年以来,累计培训检察人员118万人次。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9145人次,直接培训各类业务骨干24917人次,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4585人次。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等地检察教育培训援助力度,连续五年组织讲师团赴西部巡讲,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规使用警车警械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实施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出台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筑牢“防火墙”。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为主要内容,加强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常规巡视和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专项巡视。建立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对检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持从严治检,在12309平台设立“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专区,2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04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98人,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

针对不规范问题更多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检察机关坚持把基层作为规范司法的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开展“规范司法强化年”等活动。建立基层抽样评估制度,去年以来,对10个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评估,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促进基层检察人员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多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的监督内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司法解释备案审查等方式,监督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不少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议案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是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保密轻公开。有的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有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

二是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违法取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的办案质量不高、瑕疵较多,引起当事人质疑甚至上访。有的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三是有的执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各取所需。尤其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不究、监督不力。

有的认为办案规范束缚手脚,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一些制度规范的落实在基层还有“盲区”。

有的制度规范过于原则或繁琐,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四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宗旨意识不强、职业素养不高,缺乏准确判断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独立办案的能力。办案骨干力量缺乏,高层次、专家型业务人才更少。编制紧张、人员紧缺与办案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有的检察官因为办案压力大、待遇低等原因,要求调离检察院,或不愿在一线办案。中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和人才流失问题叠加。五是司法不廉洁问题仍然存在。

有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些问题,坚持不懈下大气力认真整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国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格司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坚持不懈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检察队伍的理念、能力和作风,始终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第一位的任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坚守职业良知、践行司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制定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紧贴司法实践开展分类培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第二,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检察机关将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内司委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持续深入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顽症”,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三,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司法规范体系。按照科学、适用、简便的原则,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当废则废、该修则修,使制度规范易懂易记,接地气、可操作。健全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制定常见、多发罪名证据收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第四,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改革。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依法科学划分办案权限,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谁决定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办案程序监控和质量评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制约,紧紧依靠人民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监督和规范司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严格司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