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英语(专业14篇)

时间:2023-12-04 11:26:41 作者:QJ墨客

通过学习英语,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外的文化、历史和思维方式。以下是一些权威机构发布的英语学习指南,大家可以参考借鉴。

初中英语作文我的初恋

正像《枉凝眉》中所唱的:“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啊……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啊……”,我的初恋就是这般的苦涩和无奈。

认识谋是在高三上学期期末,是偶然?是必然?当时周围一片肃杀的寒冬没有回答我!

那时期末考试刚结束,学校请历年考上北大、清华等名校的师兄和师姐回校给高三学生作学习经验说,我是负责接待工作的成员之一。我首先接待的师兄是个高个子男生,一见面,领导就一脸的豪气说:“他,你们叫他谋哥吧,我最得意的门生,现是清华大学三年级学生,专业是天体物理!”,说完,谋礼貌地笑笑后,再没有其它的表情。到领导把我说给师兄、师姐时,他却有点耐不住了。领导是这样说的:“你们的师妹小黄,笔名梦鸽,学生会学习宣传部部长兼校刊总编。跟当年的谋哥一样,不仅仅才华横溢,而且学习成绩持续年级前10强,是重点大学的培养对象之一”,谋听后,俊朗的脸上不时绽出几支狞笑,让我看到了心里十分不是味道。

“放心吧,我黄某虽不才,但还不至于正因担当这样的职务而有损学校的威名的”,当领导转身说其它成员时,我毫不客气地戳穿谋。

“真不愧为笔杆子,观察经验丰富”,谋回敬说。

“摆出一副一览众山小的样貌,才能显示你才高八斗?”,我责问。

“你!你!”,谋生气得想用竖手指来指骂我。

“如果你敢竖起手指,你也但是尔尔!”,说完,我就忙着去布置会场,不再理会他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贫嘴,当时只想出出气,根本没想到以后的很多年会跟他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春节前的拜年会,我和谋在班主任家再次相遇。不是冤家不聚头,我和他竟是同门兄妹!

当晚气氛很热烈,由于有高考任务在身,我不敢多聊,坐了一下就辞别出门了。

当时是数九寒天,出门的一刹那,被冷风刮得直打哆嗦!不跑动或许真的会冷死人。刚拔腿想跑,就被谋喊住:

“梦鸽,想报考清华吗?”

“你不等于白问吗?有几个考生不想?”,我停下脚步大声回答。

“如果想,我能够帮你!”,谋自豪地说。

“这种事谁也帮不了的!别逞能了!再见!”,我一边说,一边跑回教室。

高三下学期开学第一天,我收到谋寄回来的包裹,里面是金明凯的《升学考试最佳复习方法》,扉页上写着:“祝金榜题名!”和他的大名外,再没别的。原来他想帮忙的是这个。这本书当时赞誉很高,我很喜爱。它会是我高考出奇制胜的秘密武器,我想。出于礼貌,我给他写了一封感谢信。我们之间的交往就由此开始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除了跟从老师复习外,还按金明凯的三轮复习法来复习,感觉越复习越开窍,算是我高中3年成绩最好的一个学期。5次模拟考,我的分数都是一路飙升,最后一次还窜到年级第二。每一次模拟考后,我都会写信给他,和他一齐分享成功的快乐。我们之间来往的信件越来越多,我对谋的依恋也越来越强烈,有时上课竟会傻傻地遐思谋会不会这天来信。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喜爱上谋了。“你已经坠入情网,必须要把握好火候,千万不好影响高考!”,班主任在高考前的一个月时不时会提醒着我!“不该开花的时候开花,不该结果的时候结果,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在班主任无数次咒语的“敲打”之下,我也尽力控制自己的情思,尽量把精力放到学习上!毕竟我也深知,倘若高考这一站我“挂”的话,这辈子我会输得一塌糊涂!

升学的压力和对谋的依恋有时会把我弄得筋疲力尽,好不容易熬到放榜的那一天!一向以为我会顺理成章地考上名牌大学,而那一天的到来击碎了我所有的梦想。语文120分,数学114分,英语114分,政治108分,历史62分,总分518分,而当年文科重点线是530分,本科线512分,我的分数离重点线还有12分之遥。关键时刻我掉链了,竟然是掉在我最擅长的历史科,满分150呀,连及格都搭不上!这犹如晴天霹雳,我哭了,哭得十分悲哀,我从来没有这么悲哀过!我哭我自己的命运,也哭我和谋的未来!虽然谋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他是不会介意我上的是哪一所大学的!

命运十分不济,虽然我没填报任何一所师范院校,但还是被鬼使神差地录为师范生。很不想去读,想补习,但父母死都不一样意,只好被逼上梁山了!“落草为寇”的日子是很失落的!很想破罐破摔,但又害怕会很快地失去谋,因此每一天都尽力地去做最好的自己!于是我天天都泡在图书馆,天天写稿。“落草为寇”的那几年,我总共发表了100多篇文章,成为中文系名副其实的才女,这一点,谋特赞赏,我们之间的关联也一天一天地在升温。校园里的感情单纯而完美,身边的朋友都认为我与谋会走进婚姻的殿堂的。我也认为我爱的人会给我一双幸福的水晶鞋的!

世界很小,茫茫人海那么多人,我偏偏和谋相遇;世界很大,以前深爱的两个人,分手后再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怎样想念他,只是觉得心里很空,有时候空得疼痛难忍!于是,常常在疼痛难忍时告诫自己:时刻会冲淡一切,水晶鞋已经远去,我是布鞋女子。。。。。。

初中英语作文我的初恋

你笑的那么单纯自然没有太多的语言,满脸洋溢着青春的稚气,我原以为这是上天的恩赐从此远离孤寂。我拉着你的手没有撑伞奔跑在细雨霏霏的雨季,你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任凭两颗漂泊的心在狂浪中相偎在一齐。在青春的季节里,一颗心就那么简单托付出去,而另一颗心的征服又是那么容易。望着时光在眼眉下旋转,看着季节在头顶上变换,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决然的主动的放开你的手不再回头也不再留恋。也许,是正因我那颗脆弱的心再也无法承受你的温柔,再也无法亨受你那狂热的激情所致吧!

而你呢?当我全心全意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你身上的时候,你根本就不屑于这些,还想法设法让你的兄弟姐妹缠住我,那样你就能够肆无忌惮的去溜冰去唱歌。不会正因要顾及我的感受而委屈自我,更不会正因我的在场而浑身不自在,你能够尽情地无所顾及地去做你想做的事,那一刻的你必须很愉悦吧!你一次又一次以同样的方式绊住我伤害我,我没有任何言语,如果两个人的感情仅仅需要用语言维持和操控的话,那么它在我的心里也不再与别的有什么不一样,我也不再像以前一样依恋。我一向以为即使两个人结婚了,一个人也不就应去限制另一个人的自由,就正因这样的思想我给了你太多的自由,是我惯坏了你的放纵,以至之后想要收回都无力回天了。直到此刻我才明白,有些事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原来感情也需要用心去呵护去经营的,就像玫瑰花一样,不管它盛开的多么艳丽,不浇水不施肥一样会枯萎的。

那是一个寒冬的午夜,虽然刺骨的寒冰早已消散,但走在这样的深夜里依然能感觉到那阵阵袭来的寒气。五彩的灯光依旧金碧辉煌,时而闪烁时而隐灭,而我却无心去欣赏这些,正因宿舍的大门十一半就要锁上了,此刻已经十一点多了,我可不想在这样的天气下路宿街头。经过一翻周折,里我最后找到了你,那时我的脸冻的微微发红,而你在那疯狂的买弄着歌喉,笑容宛如桃花一样灿烂。

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以前我有意无意向你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不能容忍一种生活的时候,我会选取放下不会凑和将就过下去,斩断与这种生活息息相关的一切。我会有心痛也会有留恋,但心痛和留恋也不会阻碍我的这种选取……我曾这样暗示过你,而你总是以为我是在说胡话,而这种单纯不着边际的胡话好像与你无关,你依旧过着你想要的那种肆无忌惮的生活。然而,那一天来的个性快,我的坚决与无情才让你如梦初醒,想要挽留的渴望原来是那么无力,我的心已经死了,对于死了心的人付出再多,即使再多的柔情蜜语也无济于事。

其实,到此刻才知道是我放不开不全是你的错,如果非要追究出个是非曲直,可能我的罪过更大一些。我没有处理好咱们之间的感情,一味在心里指责你尽管嘴上不说,就正因这样才造成更大的隔阂。经历了着两年的磨练,我开朗很多也懂得了很多,回想起那一段失落的往事,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是该和你道别的时候了我的初恋,不管我是以什么样的一种情绪和你挥别,我都期望咱们在各自的人生路上都能获得愉悦!

初中英语作文我的初恋

——心被切了两半就死了,死了的心永远不会再痛了。

记得那一年的秋末,在学校的一棵树下,我认识了她,也许她是我喜爱的第一个女孩子吧,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就悄悄的喜爱上了她,也许,那也只是痛的开始吧,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也从此我的心将永远不能修复完整,只能默默地在心里流泪。

笫一次遇上她的时候,那时她正坐在一旁的石板凳上专心致致地看着一本《小说选邗》,正看得入神。纷纷沉堕的夕阳照在了她那张古铜而又有点洁白微红的脸上,绽放出了一种纯洁艳丽,雅静无瑕的高贵。她那动人的眼眸像一粒晶莹通透,无任何杂质的水晶玻璃。凝神而看,像春天的一镂微风,一片平静的湖水,给人一种可远观而不可玩腻的神圣之感。

那天傍晚,我在校门门口的树阴下等人,百般的无聊,转眼看见她一个人在那看着书,便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想和她搭讪,但我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心砰砰地跳,紧张得手冒出了汗,想了半刻,我最后鼓起勇气,大着胆子走了过去,她似乎察觉我正向她走过去,轻放下了手中的书张目向我看来,我腼腆地走到了她的跟前,好一会儿才挤出了一句:“你好吗?打扰你一下,你一个人吗?她双眉微蹙显得有点不自然起来,(此刻想来,那时候的她也有点紧紧张的吧)!是啊!你也在等人吗?我也在等人,这不,他来了,他向学校里面指了指。我向他指的方向看去,只听远远处有人在喊;阿艳。”我这才知道她叫阿艳,很美很动人的名字,就像她的人一样,只是不知道她姓什么。那人连奔带跑地走了过来,到了跟前飞快地瞟了我一眼,我给她瞧得很不舒服,他气喘吁吁地对她说;“可累死我了,老师有请,我们快点走吧,迟了可不得啊!”未待她应和,他已拉住她的手,走了,那一刻我莫名的有点妒忌,忽然,她回过头来对我抛了一句说;“我们明天再见面吧!”我的心有了一丝温暖。她笑着走了,留下我和寂寞的夕阳。

翌日,让我想不到的是,她竟是和我同班,这使我惊喜不已,心的距离和她拉的更近了,喜悦之情不言而现。也许那只是个开始吧!就像刚开学的一样。那时,她被编排坐在第一组,而我则在第三组,第三组全是差生。在上堂的时候,我总是忍耐不住地把目光从黑板上瞄向她,如是如此,慢慢地竟成了习惯。还记得有好几次我望向她的时候,被她发现,我顿时尴尬起来,很不好意思地把头掉转过去,装作在看别的东西,此时的心却早已狂跳不已,心中庆幸,幸亏没被发现啊!只是不知她是如何想的。此刻想来,那时就应是被发现了吧!正因我破天荒第一次看见她脸慢慢的红了起来。

某一日,我好最后按耐不住自己的内心的欲望,走过去的她搭话,其实我是没话找话,我记得那时我向她借了一本作文参考书,她很爽快地借给了我,并笑了笑说要在一个星期内还给她要不然就是小偷,我满口答应。她的笑也是如此让人心动,像开在阳光下的向日葵。那时我发现她的字写得很端正,很美,于是我有了借口接近她,三头两天地缠着她教我写,她也不觉我厌恶,只是耐心地教我,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我们成了好朋友。其实她不知我在打着如意算盘。我是喜爱上她了,那时的我乐开了怀。我不知我是为了她长得漂亮,还是她那动人的气质而喜爱上了她,我对她的感觉,每次和她谈天,总有点飘飘然的感觉,感觉刚打胜了一场打仗一样!:

就这样我们平安地过了一个学期。我们暑假也没联系,原因是大家都没电话。到了初一第二学期开学,我看到了她,只是头发长了一点点,还是没有变。这次老师把我们到了一组,当然是第二组,我就坐在她的座后,这使我更加地渴望得到她的关注。由于她的嗓子大,老师给她做了个班长,不知是怕了她的声音,还是正因她长得漂亮,大家都给她三分面子,很少有同学犯纪律的,纵然是有,她也处理得很好。

上堂的时候,我从不喜爱听老师讲实那些枯燥的大道理,却喜爱逗女孩子。堂上,正因我是坐在她的座后,有时闷得发慌的时候,就拿她来开玩笑。不是用手拂她的头发,便是悄悄地用手掩住她的眼睛,或摸摸她美丽的脸蛋,可她从不发怒,只是假装骂我几句或轻轻打我两下,而那时我则喜爱到狂野的地步了,恐怕那段时刻是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了。也就是那时我发觉她原来她一向喜爱我。以前有过那么几次她总是被某些男生滋扰着,但都被她吼开了。而我则在一边偷笑着她如何吼,如何处理。她精明的处理潜质是我百百分百的信任。

在某一个下午,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我向她说出了我这两个学期以来的想法,她佯装愤怒地说:好你个流氓,原来你打一开始就在打如意算盘啊!难怪你会那么热情呢?我强辩说:我不是有意的,我是真的喜爱你啊!不这样你会理我吗?她终拗我但是最后不再说什么。开学的第的八周,我被老师叫去谈话,她说近来我的成绩有所下降,叫我要多加发奋,我当时只是唯唯应喏,只是沉浸在一幸审福的海洋之中,可惜好景总是不长。

转眼间又到了期末,同学们为了庆祝假期的即将到来,欢呼雀跃,把宽敞的教室填满了纸碎,同学们跳着,喊着,追打着。而那时的我,心开始碎了,脑子里也像被填满了纸碎,空白得空洞,正因我知道我们相处的时刻越来越短了,我不知道我们分开后能不能再见面。只是不知道她是怎样想的。

正因学校前几天的一纸公文发下来。学校要解散了,原因是租期满了,人家要收回这栋楼房。当时我们听了既震惊又惶恐,感觉天已塌了下来。

我们相处的时刻越来越短了,在一个阳光明眉,和风日丽的日子里子,我的心却布满了阴霾,怎样也挥之不去,我坐在她旁边搂着她,问她有什么打算,她说也不知道。我们只是对望着,她的眼睛美极了,如一泓清泉,我很喜爱她的眼睛,清澈无污染,而此时我却从她的睛看到了一些淡淡的忧伤,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她的脸,生怕她会突然从我的眼前消失掉。我把她抱得更紧了,她说我的肩膀很宽大,我说我是为你准备的。我向她要电话,她说没有,之后我才知道她骗了我,幸运的是我在名单中找到了她家里的电话和地址,我也没有告诉她。那时我的心就像条河流一样找不着汪洋在何处而乱跑着,伤透了的心就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被人大砍八块。我不知道,不知道这次分手还可不能够再见面。那天,秋天流泪了,此后的日子里则是无限寂寞的等待。

很快到了放假那天,那天,我默默地送她上了校车,直到车开过了湾头看不见,我才转过头,泪水就像河流一样涌了上来,再也不能控制。

第二年正是草长莺飞,阳春三月,我强忍着分手的悲痛转了校,思念她的心愈加地激烈了。我得到了消息,她也转了校,直到以后,又发生了许多的事,我有了必须的经济潜质,就开始疯狂地找寻她,四年来我不停的在找她,茫茫的人群中如大海捞针,如何找,我却更下定决心,没日没夜的找。之后我在东莞一间鞋店里找到了她,得来的答案是更使我伤痛破碎的心,又给重重地砸了一下,此后再难修复。

精选阅读(4):

初中英语作文我的初恋

“蕾蕾,我先去深圳等你!”

安瑞是巷口卖猪肉的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

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第一高中的侧门口。

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修,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闪跳右转向灯的摩托车,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变戏法般拿出苹果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听到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维修店。

初中英语作文我的初恋

如今,往事卷走无情的岁月,融进平平淡淡的生活。无缘那份青春的丘比特,只好埋葬曾经的风姿绰约。若干年后念及,我已无力补习这一课。惟有,在暮色苍茫的过往中,做一位看客。因为,面对狰狞丑恶,我没有妙计,没有良策;也因为,那时的我年少无知,没有好好把握!

比翼双飞的孔雀,请记住:你的身后,有一位老者,他曾经落寞,但没有泪浊。

是一支可恶的银簪,划出一条可恶的天河!

一条可恶的天河,阻隔了魂牵梦萦的两情相悦!

我的初恋英语作文

记忆被抹去,爱将被记录在哪里?如果你爱的人每天都要忘记你,那么你是否愿意每天用你的爱感动她,让她再次爱上你?在彼得·西格尔导演的影片《初恋五十次》的深情的片尾曲响起时,我脑海里总是盘旋着这两个问题。

故事发生在夏威夷的一个小岛上。风趣开朗的阳光大男孩亨利是个水族馆研究员。

在一次早餐时,他邂逅了一位美丽可爱的姑娘露茜。他帮她用面包搭建了一个小房子,便喜欢上了小房子的主人;而露茜也喜欢上了亨利的一身鱼腥味。吃完早餐分手的时候,他们约好第二天一起吃早餐。

然而,当亨利第二天走向露茜的时候,他却惊异地发现,露茜已经不认识他。原来,露茜在一次车祸后,患上了一种极为罕见的短期记忆丧失症。每天早上醒来,她就会把前一天的'事情全都忘光。

她的记忆永远地停留在了车祸前的一天。

爱一个人,她却无法与你分享爱的记忆,甚至不再认识你——这无疑是一种残酷的爱情,或者,这样的爱情就不该发生。然而,就是那一次邂逅,使深情的亨利作出了让人吃惊的举动。于是,一场爱与病魔的斗争开始了。

每天,他用不同的方式与露茜巧遇,然后相识,然后打动她的心,然后相爱。夜晚,露茜再将他忘记,第二天他重新开始……最后,亨利将他和露茜的生活场景录下来,每天早上让露茜看录像带,知道她失去记忆之后发生的事情;让她知道,自己是她的男友——后来,是她的丈夫。

最终,露茜的记忆始终没有得到完全的恢复。但是,一场看似无法摆脱残酷命运的爱情,在浪漫的氛围中被演绎成一幕含泪而笑的轻喜剧——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俩人谁都无法放弃,于是他们拥有了别样的浪漫,每天都是新鲜的爱情,每天都是初恋,每次都是初吻。

电影里的每一个场景,每一句台词都是带着轻松而温馨的幽默与乐观。人们会心一笑之后,内心感到的是源自于爱的巨大温暖。

影片里,露茜为了延续爱情,每天用日记每天记下当天的事情,以便把亨利融进自己的过去。但其实我们知道,真正延续了她的爱情的,不是录相也不是日记,而是在露茜生命的深处——记忆不能到达的地方——留有无法抹去的、真爱的痕迹。

我的“初恋”

题目虽然叫《我的初恋》,其实那不过是一场单相思而已。

同窗两年,相近相远,却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她的婀娜多姿,音容笑貌时时刻刻都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有时她主动和我说话,虽然不多,但足以让我彻夜难眠。如果他对某个男生多看两眼,会令我难受的发疯。尽管如此,我却没有勇气向她表白。毕业的那一天,我与她没有相互道别,到单位报到后,才惊奇的发现原来我们两人竟然又在同一个单位供职。可想而知,我是多高兴啊。我遐想着在不久将来的某一天,我一定把我的想法告诉她。但也许是天公不做美,还没等我展开行动,向她表白的时候,我被调到了另一个单位从事更重要的工作,从此天各一方。我下班的必经之路与她居住的村庄隔河相望,每当从此经过,看到她居住的那个小村庄的点点灯火,就不由自主的停下车深情的.遥望着。。。。。。,我在想她吃过晚饭了吗?她一天过得开心吗?没有答案。

越是没有答案,就越是要去寻找。我想尽办法与她联系,她也没有爽约,这让我产生了大功将要告成的错觉。于是我不失时机的给她写了一封长信,把我这些年对她的思念和爱慕,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统统告诉了她。我是多高兴啊,终于走出了这第一步,美好的前景似乎就在眼前。不久她的回信就到了,我急不可耐的拆开信,但看到的是她的拒绝,那理由是我没有想到的。我的精神在那一刻都要崩溃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日月如梭,时光荏苒,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好多事情差不多都忘记了,唯独这件事总是挥之不去,它我一生的隐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对她的爱深深的镌刻在心底全部的身心去经营我实实在在的幸福。

我的“初恋”

记得刚上高中报道的第一天,经过小白的指引我看见了你,对你的印象就特深,你瘦瘦的样子很是像个外国男孩,我没什么喜欢也没什么讨厌的对于你,我的六年初恋,我的爱……。

大学时代真的像所有人说的那样,很美好,同样爱情也很美好。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爱情也渐渐的成长着,人家都说当爱情升华时那便成为了亲情,我们彼此都那么需要对方,深爱着对方。但此时我们都明白了爱情不是光有甜蜜,它也像所有人说的爱情要现实点,这就是长大的困挠,我不想长大,我想永远就这样和我最爱的华在一起,我爱他!!那是超越爱情的爱了,就像亲人的爱了。

我们今年大四了,好多烦恼都出来了,家庭的,社会的,我一时冲动之下说出了:"分手".好残忍,真的,无论对于谁?那天是情人节,是我们的第六个情人节,说出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直在哭,一直的哭,我知道哭不代表什么,只是心疼的在流血,我以为他的脾气会同意的走开,而他没有,像个孩子似的让我不要离开,我没办法,我们的家境太不同了,这些我都可以不顺同父母,哪怕你有份让人骄傲的工作,你说你会有,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有,不过我知道我爱你,我有多么希望你会有,我多么希望啊!我那样对家里也好说啊!那天我们在歌厅唱了一下午也喝了一下午,他说以后要做朋友,我说不做,我不想,我是没有勇气.而后我们说了好多好多,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们谈论着以后的生活,我也清楚的知道我们彼此都付出了所有,就算以后再有爱情,不是不爱,只是不会再有当日的感觉了,心里好疼,好疼.我和他走在冰冻的江面上,我不怕,心理好怕失去我的爱,我们都哭了,好伤心,好伤心.真想把时间留在这一刻,我们的初恋,为什么初恋总是这样,让我们都受伤啊!"我要到家了""在去吃点饭吧"我想都没想就去了,我们又喝了好多,试图在麻醉自己,我此时真的不走直线了,但我的意志清醒,我们以后不会再见了,我们最后一杯为我找到好老公干杯!!我哭啊,我疼啊,我知道他也一样!就这样我们各自回家了!

这一夜,我的心都碎了,回到家我只是哭,妈妈陪了我一夜.人在痛苦时选择酒真的更是痛苦,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一夜我未眠!我头脑已经不清楚了,但我清楚以后我什么都要学着自己生活了,六年了,都是他在照顾我啊,我好象是个小孩,一个什么都不敢自己做的孩子,我失去了我的另一半生命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这么做为了家人,为了所有的人,包括也为我,为什么现实这么残酷,现实真的很残酷!明知道以后我不会幸福了,也必须这么做!

只希望以后我们都能幸福,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

我的初恋

有初恋的人都知道它是什么味道,而我的初恋必须是个奇葩。

就在今年五月份,将要毕业的宅“潘”被网络的“丝”粘着,毫无挣扎的意识。只记得当时一天吃一顿饭,饭还是同学下课顺路带回来的。突然某个晚上有个漂流瓶飘过来,上方写着:“上班、睡觉、上班、睡觉。”当时的我回了一句:“好好休息,别累着了。”

几天后她回我要给我寄点红酒。我说,“我不爱喝酒。”她说:“少喝点,没事。”我拒绝了。然后又聊了些感情的事,我说我对女生的长相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心好就好。一旦认定一个人会陪伴到老,她说她也是。可能这几句话就是这场我认为的感情的导火索吧。

又过了两天的样貌她说,她要追我。这对于一个未出校门的宅男来说这不是送上门的菜嘛!更何况是一张白纸加宅的我呢?于是我就回答不用追了,你已经到手了。

紧之后她给我讲了她的唯一一个情史,我就仔细看瓶子,聊得都很投入。她给我看了她照片,讲了她是卖酒的。当然我的照片本来就在个人信息里,最后加了微信。

在五月二十号早上我微信收到了几个红包,里面有0。5元、有2元、有1。3元、1。4元。加起来是5。20元。当时的我感觉很幸福,第一次感觉到爱的气息。可能是我第一次收红包,太激动了,随手又还给了她。

她说,“为什么不好。”我当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就是支支吾吾的解释,当然也没说出个因此然。最后她也没再说什么了。

然后就是每一天的么么哒和晚安之类的话语催熟着我当时认为的那海枯石烂的感情。慢慢的感情推向了顶峰,那时的我由于成绩很差,落下了不少的大补考,结果补考的时候我在试卷上写起了《为你写诗》和《小酒窝》。天哪,当时的我是多么白痴,哈哈。

在某一天晚上她跟我讲lol英雄联盟游戏,然后我说我可带你玩,然后就是加了游戏好友玩了几场。她当时很敬佩我,说我越来越有味道了。我心里当然乐滋滋的。然后有时刻就唱歌给她听。唱的第一首歌是《我想我不够好》。

我查了他的游戏号,之前是和一个人双排着玩的,然后我想知道他是谁,她说是男闺蜜,我当时没在意,正因之前她有讲过他喜爱跟男生玩,是个女汉子。

慢慢的我发现,我给她发了信息,过一段时刻才回我,我又查了她的游戏号才发现,和他在一齐玩呢,我当时很恼火,但被她的撒娇的语言融化了,并且保证以后不这样了。我才罢休。

又过了2天,她没回我语音,我又查了游戏号才知道,她说话不算数!一气之下,给她发信说我们分手吧,于是把她微信拉黑了,凌晨2点她打电话问我怎样了。我当时就说:我们之间有明白,没有欺骗,我们分手吧。然后挂了电话,随后又打来几个,我没有接。

在第二天早上,她有打电话对我说,要问个明白。我说你不是去外地出差了吗?半夜1点多还有在玩游戏。谁坚信你此刻在外地啊。她说她此刻就在某某地,昨日是朋友玩的游戏。我说,那行,我去找你。她没再说什么,我挂了。

然后,我就去找个角落去洗眼了。为以前说过的誓言。

精选阅读(2):

我的“初恋”

昨天凌晨,我收到一条短信,来自好友李天:“高皓结婚,我去做伴郎。”

恰巧李天有一点个人问题想要和我聊聊,就打了一个电话。关于做伴郎的事情,我印象中,李天怎么总是当伴郎。

我问他:“你当了几次伴郎了?”

“这应该是第6次。”

我建议他不要去,因为按我们老家的习俗,一个人做伴郎不能超过6次,如果超过6次的话,男生就找不到老婆了。

不过以我对高皓的了解,既然他开口了,肯定是把李天当成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好哥们,好同学。而以我对李天的了解,他是一个内心柔软,很重情义的人,高皓需要他,他不会拒绝。

所以,我接着建议到:“你可以给他解释清楚情况,然后告诉他婚礼你一定到,会过去帮忙,同时,帮他问问我们同学中谁没有结婚,谁有时间,那天去给他当伴郎。”

李天质问我:“如果不是高皓,其他人结婚,你还会建议我不做这个伴郎吗?”

我愣了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我会建议李天不去,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李天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我们多年同学,毕业后又一直一起玩。哪怕习俗是迷信,我也不想让他冒险。

李天没有接受我的建议,还是决定给高皓去做伴郎。他是唯物主义者,不太相信这样的迷信说法。而我的观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当然,是否要去做伴郎,最终决定权在他手里。哪怕是亲近的朋友,也没有权力帮他做决定,但是可以提建议,仅供参考。

挂断电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就是我要让李天帮我带一笔礼金,钱不多,但曾经是我的心病。

高皓和我分手三年后,有一年寒假回来找我,我们俩一起去上一个心理学的课程,当时我爸爸生意出问题,我生活费很紧张,高皓看我非常想进一步学习进阶课程,就帮我报名了,当时我没有拒绝。

但我们没有复合,这个钱我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后来,我想通过李天带给他,可惜没有成功。我就想等他结婚时,这个钱我连利息一起给他。

大家看我的心理变化,我性格里面有一点:争强好胜,不服输。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不给他这个钱,这段感情我就输了,我凭什么让他通过物质的补偿,来减轻心里的内疚。把这个钱还给他,我自己心理就平衡了,就证明我赢了这一局(至少我以为的这样)。

刘先生看我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问我什么事情,我就一五一十的说了当年的情况。刘先生轻描淡写地说:“这钱当然不给了,你这不是打扰别人生活嘛。本来多年不联系,大家过得都很好,在这样特殊的场合,你这是给人添堵。”

当我听到这一段话时,我突然顿悟了。对呀,不打扰就是最好的温柔。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不放过自己,陷入自己的执念中,钻牛角尖。可是感情的事情,没有对错。自己放下了,也就不纠结了。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改变了很多东西,有些关系在时间中变了,感情也淡了。

现在的我,几乎已经忘记了高皓长什么样子,只记得一些事情和模糊的场景。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他和好,我只想过一件事情,就是我一定不要过得比他差,我一定要赢。可是现在我觉得输赢真不重要了,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回头再看我人生中的10年,我发现很多想法都变了,不是强迫自己改变的,是不自然地就改变了。

我不会去初恋男友的婚礼更不会有任何联系。

记得刚分手时,我告诉身边的好友,高皓结婚时,你们一定要通知我,我要去大闹婚礼,他不娶我,也别想娶别人。

在昨天之前,我还想着要给随礼金,扳回一局,现在我觉得不打扰对彼此都好。

最终的决定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并不是认怂,而我的整个心路历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思维的转变,对我来讲,非常可贵。

每一次分手都是心灵的修复。

在心理治疗中,只有当来访者有强烈的改变动机后,心理医生才能发挥作用,在恋爱中也一样。

武志红曾讲:“建立一个好的关系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你永远无法完全左右另一个人。你再亲密的人也是另外一个人,是我们一样重要、一样独立的人。”

如果我们把恋爱视为一个结果,而不是一个过程,显然我和高皓的这段感情是失败的,可人生是一个过程,我们在经历中成长。

这段感情,让我明白了一个最重要的道理:建立亲密关系真的不容易,因为另一个人完全不能控制,他不是小时候玩的玩具,你拧紧发条,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

这段感情的开始到结束,就像一面镜子一样,照到更真实的自己,比如我争强好胜、不服输。在事业上,这是很大的优点,我想当第一,不甘心居于人下。工作中,不用公司或领导有要求,因为自我的要求比他们还高。

但在亲密关系中,这点非常要不得,另一半需要被尊重、被理解,而不是被粗鲁对待。我们要永远记住,感受的沟通在亲密关系中是最重要的。

没有这段经历,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任何经历的事情,只要你能够成长,都会转化成好事情。

放过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幸福。

这几天看新闻,国家经济网女记者丹丹,29岁,因为男朋友婚前出轨而跳楼自杀。这样的悲剧,最难受的莫过于丹丹的父母。感情在我们人生中,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当我们感情受挫时,我们要做的不是死缠烂打,挽回对方,而是放过自己,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就像我,如果我还执念于高皓这段感情,我就会被他的风吹草动所左右,这样我的幸福就不是由我自己做主了。

我一直喜欢蒋晓云在《百年好合》里面的一段话:“活到她这个年纪,世界上还有什么需要较真的呢?人人羡慕她命好,不知道诀窍就是心淡。‘心淡’说起来容易,可是人生要不经过些事先把心练狠,哪儿就能淡得了?”

经历了很多事情,如果不能成长,只会在同一个地方多次摔倒。我们成长了,很多事情才能释怀。那就对自己狠点,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吧。

初恋的文章我的初恋

初恋,始终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他象一枚青涩的果实,迎着早春的第一缕阳光,结在初绽新芽的枝头上,让你在一生中的每一次回眸,都能看见他那么孤独的傲立着,不染一丝尘埃的洁净,他不一定是最美的,但是却永远残留着阳光的芳香,他是一个无花的果,一枚无因的朵,但你不会去追究他是否过错,有的,只是深深的记忆和怀念。

说到初恋,首先就想起了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准确地说,我不知道将其冠之于情书之名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因为他来得太突然,且发生在了不相适宜的季节。

那年我刚读初三,14岁吧,属于懵懵懂懂的年纪,也许大家觉得有点过早,但事实上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再说那东西也不是我自己讨要来的。那天上完体育课后,他就突然从我的一本笔记本里蹦了出来,一张用练习本上拆下来的纸,我随手翻开,开头尽然还用了“亲爱的“几个字,象一只稚嫩的脚丫穿了双蹩脚的翻毛皮鞋,大小都显得不合体。

当时只看见前面的三个字就吓坏了,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没敢往下看,揣在口袋里,还是怕被别人发现,放学后急急的往家跑,象做了什么亏心事。到家后,忍不住躲在房间里拿出来看,才发现那男同学的字有些东倒西歪,跟醉了酒似的,大致内容就是想和我做个朋友,问我是否同意。就那么几句话,中间却夹杂了好几个错笔字,用词上是绝对不过关的,毕竟是小孩子在学说大人话,我觉得他的语文水平肯定没我的好,偷偷躲着笑。

把那东西撕成了雪花后还不放心,塞进了墙脚下的耗子洞里,就这样草草掩埋了。不过也确实产生了一些美好的幻想,那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有点强刚那种,有一段时间所有身边陌生的男同学都差点成了嫌疑犯,也不敢向其他的同学打听,生怕这揣在怀里的秘密一不心就掉地上,被别人捡了去。一直过了一年也可能是更长的时间后才知道那是我隔壁班的一个男同学,没有什么个性,反正离我梦了一千回的想象是差远了,属于极为普通那种。当时就想,要是永远不知道这人是谁就好了,至少在心中留了点想象,好象自己产生的那些幻想突然间受了什么委屈,心里雨点儿似的洒了些失落。

也许是那时的我比较活泼开朗的原因,学校里有很多的朋友,事实上进入高中以后,就经常能够收到很多男同学的纸条,有的写在明信片上,弄得还有些诗情画意,不过也许是多了起来,倒还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随便看一眼,顺手丢在课桌抽屉里,用课本一压也就无所谓了,当时席幕容和汪国真正是炒得满天飞的时候,遇到有文笔好的诗歌之类的,也拿来和知心的女同学分享。就象看席幕容的抒情诗,有的时候也对那些诗句做个点评,好的句子用红笔画个圆圈,或抄在自己的手抄本上,根本没感觉到那诗抒情的对象是自己。再大一点的时候,这一类的东西就更多了起来,好多人我到现在也不认识,也没能记住名字,说句实话,自己也没有用心去探究过,收到后有的随手一扔,丢在学校抽屉里的有时会莫明其妙就不见了,家里的,倒反而是我的母亲开朗,找了个资料袋帮我收整了一下,虽然警告过我,但也没有策略,她没有办法封闭我生活的空间。

高二那年入学,我收到了一个男同学的信,他高我一届,在市一中读书,以前初中时候就认识,但没有交往,当时,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学校名列前茅,人也开朗,见了面笑一笑,打个招呼,没说过话。收到他信的时候,他们全家已经搬迁到市里,他已经在离我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学校读书,所以对于学生来说,见一次面真是难上加难,真正欣赏他的原因是他的文笔特别好,而且字体遒劲方刚有力,读他的信真是一种享受,感觉那语气象流水似的一气呵成,洋洋洒洒的几页纸,而且每一封信读来都有一种诗的深度,这些信件直到现在依旧保留着。

他在信中说,要我等到他六年,他要考最好的大学,找到最好的工作。他说只有考了最好的大学,他才配得上我。我当时感动得不行,不过我不是刻意的要等他六年,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也遇到过一些优秀的男孩子,如果有能让我怦然心动的,我肯定会另择其他,必竟等待是一条漫长而缺少风景的路途,况且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固守的人。但也许是自己当时读了太多文学作品,对于爱的理解好象要比同龄人更深化一些,而身边的男同学多少还带着学生的稚气,与自己想象的有些格格不入,爱情就成了心中的一种幻想,总也兑现不了。

几年后,他确实按照自己的愿望考取了好的大学,也找到了好的工作,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他来到我们单位找我,当时他的表情很自信,也许是因为达到了自己长期努力的愿望,但是好的文凭和好的工作和爱情是没有丝毫关联的,他们填补不了爱情虚空的地方,爱情有的时候飘浮于生活之外。那么多年的书信往来后看见他的第一眼,竟然不是那种长期等待后的激动和心跳,第一感觉却是觉得太陌生,跟以前在学校时变了好多,本身大家都是长个子的时候,他长高了,也长胖了,还留了胡子,感觉站在面前的纯粹是个陌生人,那天他约我晚上见面。

那次是我们恋爱几年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七月吧,景色相当好,沿湖走了一大程路,也许是长期养成的习惯,觉得见了面说话远没有在书信里来得那么自然,而且总是找不到话题,他说的我理解不了,我想的他也不知道,好象各人扯着一个话题走,走远了又不得不折到原地等等对方。

第二天,我写了封信给他,结束了这段跋涉的爱情,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心情,就象手持一枝碎散的薰衣草,虽然爱恋他的香味,却无法将他拼凑完整,于是心也跟着一分分的往下落,因为要求太完美,而宁愿他碎裂,也不愿意迁就他的完整,宁愿自己心疼,也不愿意留在心里的那份美好受伤。

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渐渐也能静得下来,能安静的思考一些问题,有时候也会想起他,觉得和他的结束很草率,不过,倒不觉得遗憾,如果那时候选择了他,现在的生活大概又是另一番状态,谁又能预料会不会圆满呢?那么,还是对眼前的生活知足吧,这样更实在些。

工作之余,坐我办公桌对面的大男孩常常用语言打击我,上班的时候,他会偶尔丢过一句话来。有时会说,你脸色怎么那么黄,是不是缺乏营养;有时会说,你的衣服颜色怎么那么难看,跟菜叶子似的;有时也会说,你的小腿太细了,跟板凳脚似的,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穿裙子,生怕把自己板凳脚似的细腿露在了外面。不过,生病的时候,他也会变魔术似的扔过来一瓶药,好象早知道我应该得这场病,看书时间长了的时候,他会丢过来一句话,眼睛受不了。可能是经历了那场长期书信住来的爱恋之后,那种空中花园的滋味在生活中总也得不到补偿,当有一个人真正在你身边关心你,爱惜你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实在,这种感情来得很真实,很自然,存在于你的真实生活中。

再后来,这个人就成了我现在的丈夫。

有一次,工作之余,我们在单位讨论一个关于爱情的话题,有同事问什么叫爱情,一位老同志就给我和他的爱情做了个总结,说了一句话:“见面的次数多了,不见面就象缺少了点什么,这就是爱情”。当时真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好多年过去了,一直记得这句话,却得挺熨贴的。

其实,真正的经过也不是就那么两页纸能说清楚的,只是其中的酸甜早已被时间风化得差不多了,记忆也就显得平淡了下来,只能记住一些大致的经历,细节是早已经被忽略了的。

现在依旧喜欢写一些关于初恋或爱情为主题的散文或诗歌,也看了好多描写初恋的作品,特别羡慕别人对初恋的那种纯美的怀念。而我的初恋,大概是我生命中一只飞过的蝴蝶,一片美好而翩跹的云朵,一份不太真实的留不住的美好,仅存心中吧。

本文由《推推文章网》负责整理首发。

初恋情书:致我的初恋

你是幸运的,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是如此的幸运,因为你曾经是我的初恋。我把一个女生对恋爱之美好的所有幻想都倾注在了你的身上,对于另一个个体的耐心,对于一份感情的执着,对于爱情的心思。没有一丝保留的全部倾注到了你的身上。

在人前,我和朋友一起批判你的罪行,似乎我们没有相爱过一样。可有些事实,我无法将之掩盖的事实,我曾经非常强烈的单纯的喜欢过你。请注意,我用了曾经二字。因为现在的你对我而言,只是一个故人,还是一个在我心里早已没有了任何分量的故人。我喜欢你,多半只是我一个人的情绪。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可以去倾慕的现实中的影像,给了我一个可供矫情的对象,给了我一个抒发内心情感的合理方式。谢谢你,给了我一段并不算完美的初恋。这么想来,你一点都不幸运,甚至有点可悲。

也许我要的只是一个理由,哪怕是借口。

平静早已不属于我的生活,自从你出现之后,我遇到过好好先生,也遇到过完美先生,可惜他们都不是我未来儿子的最佳老爸。这次我不想谈论太多有关感情的问题,说多了会显得矫情。我本身就是一个处在现实工厂中造梦的矛盾体。眼睛看着,耳朵听着,嘴巴说着。连我自己都看不清,听不清,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对于现在的我,这个各种性情糅杂在一起的我,这个和没遇到你的时候大相径庭的我,这个可以一个人面对很多事情的我。你的塑造,功不可没。或许你会觉得奇怪,因为看上去你并没有可以用独立这样的素养来训练我。你只是偶尔从我的身上挑挑刺,什么太胖了呀,什么太保守了呀,什么写东西喜欢无病呻吟呀。

和你分手之后,我一个人往来于图书馆和宿舍之间。我看了很多喜欢的书,我交了几个有话可谈的朋友,我经历了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少爷。如今,我依旧是一个人,依旧是长发,依旧不穿细跟的高跟鞋,依旧涂红色的指甲油。我不后悔遇见你,因为倘若我没有经历过一段单方面的爱情,没有你恰好做了这个故事的合作者,我就无法遇见之后所遇见的一切。

唯一遗憾的就是,我可能无法再像曾经那般无私、那般不计较、那般卑微的去爱另一个人了。

我的“初恋”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我的初恋的美文

醒来的我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床边站着的是我的父母,而他却不见了身影,父母关切而略带责备的话语我已经充耳不闻,眼泪无声无息的从眼角滑落,这一刻,我已经充分的体会到了“哀莫大于心死”的意义,从我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初恋”已经离我而去,我的“初恋”就这样的来去匆匆。

是的,我从小就患有遗传性的癫痫病,医生跟我说过,我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生气、不可以受刺激,但在爱情的巨大魔力之下,我还是决定铤而走险,随之而来的惩罚就是我的初恋无疾而终。时至如今,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因为我想给自己留下最后的一点尊严。

望着窗外阴沉微寒的天儿,心情再一次的失落到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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