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汇报(实用13篇)

时间:2023-11-29 09:41:36 作者:琴心月

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和进展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希望下面的工作汇报范文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方法。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20xx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发[20xx]36号),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xx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xx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2元;农村低保对象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xx]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xx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3。8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x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x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xx]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厅发[20xx]31号)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xx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xx]34号),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3、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以上是我县救助工作的汇报,如有不足,请提出建议或意见!

市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关心支持下,按照“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助残、灾害等专项救助为支撑,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运作机制,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民政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网”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为更好的做好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最好统筹规划。

(一)召开全县社会救助会议,明确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49号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办法》,我县召开了社会救助会议。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参与了会议,县领导邓秀广做了重要讲话,指出给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明确责任的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发挥“1+1﹥2”的工作效应。

(二)召开民政工作会议,

总结。

经验,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

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也对局民政工作提出诚恳的建议。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疑点难点给予解,要求民政助理员多入户了解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情况,保证救助到位。

(三)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水平。县政府4月份出台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泰政办(2014)29号,强调多部门联动,促进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我局已提请县政府成立社会救助经济核对中心并增加事业编制2人的请示,相信,在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社会救助工作将取得进一步的成效。

二、分类救助有序,成绩明显。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了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自然增长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由2004年的每年1000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年2100元,城市低保也从2004年的每月156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月360元。

2动态管理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开评议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公正,确保了低保对象规范准确。健全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因死亡或因生活水平提高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给予及时注销、停发,对因家庭收入变更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将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3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备案制度。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情况的发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3)181号文件精神,我局发布《****民政局关于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通知》泰民(2014)50号文件,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备案,详细记录贫困情况,保证事实准确。

4完善低保审查制度。为更好的完善低保审查制度,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我局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9乡镇的农村拟增、已有低保户进行核查,对认定程序进行核查。同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查低保户的经济状况。经核查取消农村低保110户315人新增197户444人。

(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把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1敬老院建设稳步进行。目前,全县九个乡镇全部完成敬老院建设,乡镇中心敬老院7所,其中杉城镇敬老院和下渠乡敬老院合并在县社会福利中心,实现了全县乡镇敬老院新建全覆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1人,其中集中供养43人,分散供养17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0%,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2幸福园幸福院建设有序进行。按照上级要求,我县积极进行幸福园幸福院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规范。并组织对幸福院幸福园的“清剿火患”工作,防范危险。

年提升,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等方面均得到了有效保障,到五月底累计发放救助金43.34万元。

坚持把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面向全县困难群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给予了参合参保资助。有效缓解了患病群众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到六月底全县累计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77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9.19万元。

(四)临时救助制度高效运行。

按照要求,我县的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公平公正有序运行,有效地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截止6月初,我县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23万元。

(五)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及时发放。

农村重度残疾金由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实现了城乡统一,并首次将视力、听力重度残疾人纳入范围。截至6月,我县为2826发放85.45万元重度残疾人补助金。

1孤儿救助工作规范化。目前,我县共有孤儿33人,分散寄养供养31人,集中供养的2人在三明市疗养院接受康复与治疗,并取得一定的进展。截止六月,孤儿补助金累计发放13.59万元。

2协助做好华恩儿童村招生工作。我县对华恩儿童村的教育生活进行积极宣传,并有2位家庭困难的儿童前往华恩儿童村学习。

(七)防灾减灾工作有序进行。

1完善避灾点建设。根据要求,我县避灾点建有142个避灾点,其中县级3个、乡级22个、村级117个。避灾点不断完善发展,并在今年的洪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救灾物资有储备。2014年6.19洪灾到来之前,我局提前发放各乡镇棉被1500床,毛毯1021床、衣裤500套吨、发放给各乡(镇),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保障了灾民基本生活。

4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八)廉租房的核查工作。

****民政局。

民政局救灾减灾工作汇报

县是集老、边、穷为一体的国家贫困县,离省会市近300公里,离市有100公里,国土面积大部分是山地丘陵,全县受着低温、干旱、洪涝、风雹、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地方,素有“无灾不过年”之称,由于县财政薄弱,防灾抗灾能力及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每年发生自然灾害,需要上级给予救援抗灾。然而,县救灾应急体系建设未能跟上形势变化,至今全县尚无具备相关规模及功能齐全的防灾抗灾基础设施:既未从组织上成立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更无减灾救灾管理用房、各种技术支持系统和救灾车辆、通讯设备等有关工作装备。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我县的救灾减灾应急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拟建在我县禾川镇河东新区,建设规划用地15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是办公用房、网络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等建设,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已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待审批后可动工建设。

2、救灾物资储备库。

我县目前的救灾物资存放在县民政局七楼仓库,储备空间十分有限,结构不完整,功能不齐全,保障能力不足,不仅物资储备品种单一,而且不稳定,对救灾物资进行储存、调拨、使用造成极大影响,为此,经县政府同意,拟在县城北高桥楼镇319国道旁建立1个规模为5类的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该储备库离县城12公里,离吉莲高速互通1公里,交通便利,可用面积在35亩以上,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是救灾物资库房,附属设施,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已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待审批后可动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救灾物资可在1个小时内运抵全县各乡镇、村,并可辐射井冈山、安福、莲花等周边县市,提高了救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了各种救灾物资的安全储运,为灾区人民提供了安全可靠、优质便捷的救灾服务。

3、应急避难场所。

目前我县的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有市民广场、三湾公园、县城南中学操场、县永安中学操场、县城厢小学操场、中心广场等,总面积有9.8万平方米,可容纳5万人应急避难,已通电、通路、通自来水。但其他的相关设施如:帐篷、活动简易房,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设施、卫生防疫设施,供水管网、供水车等供水设施,应急厕所,各种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和应急避难功能区标志,以及消防、广播等设施未能配备或设置。目前未制定详尽的管理体制,未明确相关涉及部门的工作职责。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思路:一是县城、乡镇中心应根据人口密度、人口分布等特点设置不同级别的应急避难场所,县城规模应达到容纳5万人以上的避难场所,乡镇应达到0.5万人以上的避难场所。二是增强避难场所功能,既能承担临时指挥中心,也能确实灾民正常的临时生活所需。三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正常管理和维护,民政部门负责场所设备、物资、功能设置规划布局,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应急队伍的建立培训;成立民政、财政、住建、消防、卫生、气象、市政、教育、水务、供电、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县应急避难场所领导小组。

4、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我县创建了石桥镇江背村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管理机构设置在江背村委会,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组织机构,配备了慈善超市、应急安置场所,设立了农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知识栏,成立了志愿者组织,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救助制度、应急工作制度等。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不强,思想上重视不够;二是缺乏专业人员,且大部分青壮人员外出务工;三是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四是硬件设施不够。

1、由于我县是国定贫困县,县级财力有限,对建设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等项目不能在资金上给予保障。

2、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用地指标存在一定的难度。

1、除民政部门业务上的事外,涉及到政府全局性的工作,建议以政府的名义发文,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2、我县属国定贫困县,项目建设配套资金难以解决,建议上级全额保障;对每个项目的实施,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同时对防灾减灾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建议上级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4、建议对每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给予一定的创建经费(20万元),帮助县级以下基层建立救灾减灾信息平台、应急装备、网络建设。

5、建议国家对县级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在装卸设备、信息化设备、管理设备、通讯设备、物资保管维护设备、交通工具等进行装备支持。

6、请求上级批准我县救灾减灾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等建设项目,解决建设资金5000万元,协调用地指标等有关事宜。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2.53万,约占总人口的6.33%,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

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

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

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08万元;

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

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9.1万元;

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11.25万元;

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

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四)丰富了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会各界关爱扶助残疾人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利用有关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发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和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助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在井冈山报、省残联月刊上发表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培训体育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残疾人救助范围不宽。残疾人康复和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本应该是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解决,但由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对缓慢和在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政府、社会和家庭三者承担的能力有限,很多残疾人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尤其是0到6岁的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得不到大力发展。目前对残疾人采取的救助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低保划线,只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使得一些家庭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或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比如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除了要求是重度残疾人外,还必须是低保户。另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绝大部分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收入,又不可能单独立户,而无法获得救助。此外,我县现在残疾人登记持证率只有31.8%左右,加上宣传力度还不是很够,使部分应该获得救助的残疾人游离于救助范围之外,难以完全实现应助尽助的要求。

(二)残疾人救助标准偏低。残疾人中,绝大多数的生活状况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很大一部分残疾人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上,目前,财政缺乏相应项目配套资金支出。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也存在较大阻力,以往是由财政代扣,现在改为由单位自行申报,去年仅教育系统的残保金就欠缴20余万元,经费相对不足,影响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救助工作的开展。现行的低保标准,是根据日常生活基本开支设定的,只能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残疾人的一些特殊的开支,如精神病人长年服药、拥有代步车的残疾人耗油费用等等,这些开支仅靠低保是远远不够的。再如对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救助标准,与目前昂贵的医疗费用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难以为济,有的残疾人只好“小病扛,大病拖”,有的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危及生命,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

(三)残疾人救助机构不健全。承担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是残联系统。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乡镇残联的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甚相称。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基层残联机构显得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县的乡镇残联虽已配备了残联理事长和残联专干,但是乡镇理事长仍是民政所长兼任的,只是挂了个头衔,乡镇残联专职委员是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为500元,他们对政策的把握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不能很好的适应残联工作特别是救助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另外我县缺乏相应的残疾人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仍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

三、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仍需做好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保障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残联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职责四落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建立xx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再就业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拓展救助服务途径,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一要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情况,以财政预算的形式,保证残疾人救助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切实提高救助范围和水平。尽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二要逐步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并给予专项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中,应对无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顾的智力、精神和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核算,给予全额低保。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促进残疾人救助事业的发展。

(三)健全残疾人医保服务体系。一要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医疗费用支出的补助力度。逐步改善和解决目前残疾人医疗救助资金相对不足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二要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建立单独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如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将残疾人肢体矫治手术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诊疗目录,提高残疾人住院费用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设立实施精神病患者在家后续治疗用药的补助政策措施。三要加快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建设,尽快建成我县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的实际需求。

(四)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和建筑物等必须设置规范的盲道、便道等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而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要尽快改造。交通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必须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同时要加大对挤占、损坏盲道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维护管理。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出入、通行方便,把有关工作机构和活动场所设立在房屋底层。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根据《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203号)和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放标准。

发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二、补贴标准。

三、

发放时间。

各工作组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将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户,并在每次发放完成后在北京时间四点半前将发放工作情况报镇发放办,发放办及时将当日方法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各小组在发放工作中,按照一村一组,现场集中的发放方式。对于行动不便未能来发放现场的救助对象,工作组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上门发放。

五、发放流程。

由镇发放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乡政府提出资金发放计划的申请报告,写明第二天发多少户、多少钱、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政府向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下达拨款通知书。由财政所根据资金发放进度向信用社填写转账支票,农村信用社接到转账支票后向发放办提供现金。由发放办将现金下发至各组负责人。救助对象在领取各项民政救助资金时需准备低保证或五保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证及户主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资金发放集中点,以户为单位,由户主现场签字盖章领取补助金,亲戚及其他人等不得代领。

六、资金发放检查。

为了确保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安全发放,我镇成立了罕南力克镇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督领导小组,并于每日对各村资金发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验收结果送镇领导及资金发放办公室进行。

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为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关心。

2、不准擅自改变救助资金数额,不准以任何形式抵扣资金,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不准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救助对象负担。

3、现场接受群众的举报,对于提出意见的举报工作组应当时停发被举报人的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在被举报人审核完成并符合低保发放条件后方可发放资金。

4、要加强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按照规定对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和加个临时补贴补助的人数、标准、金额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进行公示5天,在上面公示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汝阳县教育局《汝阳县教育系统2018年夏季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就我校2018年夏季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我校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为主线,建立和健全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层层管理。为更好地发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我校坚持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班主任具体抓的管理机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现消防工作群防群治,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定期全面展开校园消防安全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为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我校建立了消防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以班主任为安全检查员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校园各区域安排教师轮流值日,定期检查,并记好值日记录。通过细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时段,使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防范管理。

我校坚持校领导值班制。学校每天至少有1名领导带领值日教师值班,督促检查安全隐患,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消防安全是学校综治创安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灭火器每月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要求。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对学校的每一栋房屋逐室清查,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学校重点部位,如教室、图书室等部位,查出隐患,及时整改。

四、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我校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1、利用班会和每周集会,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知识讲解和学习,带动全校师生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和预防。

2、广泛利用学校多媒体、校园橱窗、教室黑板报、手抄报,学生的班会、队活动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方面的知识。教育师生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开展消防演练,师生共同进行灭火实战训练活动,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通过消防灭火、紧急疏散、自救逃生等演练,切实增强了师生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4、根据季节特征,强调学生注意用电安全,注意用火安全,事事谨小慎微,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学生宣传、微信群宣传、校信通和优学通宣传等途径,提高家长的消防观念和消防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2018年6月4日。

民政局长工作汇报信息

今年来,在社区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街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社区居委会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紧紧围绕“突出一个主题,完成两个达标,实施‘三化’管理,服务五类对象”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全盘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社区民政工作信息。现就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一个主题。

我们社区居委会的民政工作要始终围绕并突出一个主题,那就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今年我们社区有好几位居民家中发生变故或患上恶性肿瘤,比如我们社区的一名低保户宋华刚的妻子刘媛媛突然发现患有胃癌,社区领导十分重视,不仅马上为他家申报了重大疾病救助,还找到宋华刚谈心,询问家中是否还有其它困难,同时免去了宋华刚参加义务劳动让他能专心照顾病人。还有一位残疾人陶敏,夫妻双下岗,因为患乳腺癌住院开刀,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陶敏的家人来社区反映情况后,社区立即为她申报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金1400元。后来,鉴于她家的特殊困难,社区又主动提出为她办理低保。陶敏的家人非常感动,说:“社区居委会是真心关心我们残疾人啊!”

二、完成两项达标。

年初,我社区居委会就确定了年内的重点达标工作,一是创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的达标;二是社区建设长效管理达标。

在创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中,我社区作为全街和区级的试点社区,在一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套用,二没有现成经验有借鉴的情况下,努力学习,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在资料的收集、活动的开展、服务的形式等方面下功夫,形成西桥的特点:比如我们利用外出学习的机会将专家的课件、笔记带回来;在社区开展了康复知识讲座、义诊(并免费发放药品)、盲人趣味竞赛等活动,赢得残疾人的广泛欢迎;在服务形式上社区康复协调员和康复医生为处于康复期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建立了家庭病床,一人一档,定期上门看望,指导康复训练和用药,实实在在地将康复服务送到了残疾人家中,工作总结《社区民政工作信息》。社区还设立了残疾人康复室,内有康复器材6件,供残疾人免费使用。

在883社区建设连片提档升级中,我们除了在社区绿化、亮化、美化等硬件建设中下了大气力之外,还成了社区义工协会,下设5个分会,通过组织老党员、老栋长、积极份子、团员青年、低保户等参加义工组织,为社区广大居民服务。特别是社区房屋租赁社,将社区内80%以上的出租户和外来人口信息双向整合,做到房源、人员、人口流动情况动态管理,既服务了外来人口,又为出租户带来好处,还完成了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三、

实施“三化”管理。

社区民政工作要求我们要时刻对我们的民政对象“一口清”,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求我们做到时刻掌握、及时更新。我们尝试在日常工作中实施“三化”管理,即:细化、量化和动态化。例如:对空巢老人,我们不仅有花名册,还建有一人一档,老人有几个子女我们都要留下联系电话。每次看望都要做好记录。对军属、高龄老人和低保户我们更要进行动态管理。哪家的义务兵服役回来了,哪位老人满了90岁了都要及时更新台帐,确保政府的优待金不错发不漏发。低保户的管理上我们社区和区、街低保管理部门经常组织自查和互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了解低保户家庭和收入情况。今年1—12月新办13户,取消21户,通过年审上调低保金4户143元,下调119户5600元。现全社区共有低保户183户,448人,发放低保67065元。

四、服务五类对象。

1、全社区共有军属15户,全年发放军属慰问金1800元。

2、社区共有残疾人77人,其中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19人,一般残疾人20人,每月享受残疾人定补有39户,3040元。全年发放残疾人子女学费补助4600元,申报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金2300元。申报并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例。

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部署,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宗旨,认真抓好三个统筹、建立三个机制、突出三个着力点,有力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部署,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宗旨,认真抓好三个统筹、建立三个机制、突出三个着力点,有力地推动首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抓好。

三个统筹,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安全网。

城乡统筹的步伐加快,城乡救助政策基本一致,城乡救助水平逐步接近目前,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其他区县农村低保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统筹困难群体,提升救助效果。

一是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201x年,我市制定分类救助制度,对。

三无。

(一)建立科学的调整机制,促进救助标准科学合理。

一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为增强低保标准设立与调整的科学性,201x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本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就城市低保标准调整程序、测算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根据满足城市居民最基本的食品支出标准,除以适当的恩格尔系数,然后加上或减去相应的调整数得出低保标准。201x年,建立了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机制,.freekan.将农村低保标准的测算直接与全市和本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挂钩,使低保标准的测算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探索建立科学的临时救助机制。为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临时性困难,在建立健全专项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了临时救助的范围、程序、资金预算,建立了市级资金补助机制,增强了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效性。今年,我们与统计部门、北京大学联合开展对城乡低保边缘群体生活状况及救助需求的全面调研,明确本市低保边缘群体的认定标准、办法,调整险相关救助政策,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力度。

7、8、9三个月,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连续超过《应急预案》规定指标,应急预案正式启动。从201x年10月到201x年2月,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20元临时生活补贴,确保物价上涨不影响低保家庭的生活。同时,继续监测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如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如暂定应急救助期内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持高不降,将持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在明年低保标准测算及调整工作中予以考虑。

(二)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社会救助整体发展。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和区县政府分级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起社会救助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先后四次组织召开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议题,初步形成了共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良性机制。

一口上下、规范有序。

的救助工作运行机制,保证了救助项目的有效衔接和落实。

(三)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促进救助对象主动自立。

一是制定鼓励就业政策。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主动就业,对申请低保的就业人员实施就业奖励政策,即扣除最低工资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收入。随着保障标准的逐年调整,将就业奖励办法,改变为按城市低保标准的80%给予就业奖励,进一步提高了就业奖励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实施救助渐退措施。把低保人员以及低保申请人将作为特殊就业服务对象,给予重点扶持。对符合就业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登记、免费技能培训、压滤机滤布三次推荐岗位,对自谋职业者及用工单位给予资金奖励,激发了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就业积极性,已有6500多人因就业而退出低保。

三、突出。

三个着力点,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提高办事效率。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我市城乡低保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了市、区、街三级连接贯通,用现代科学手段取代手工操作,低保工作步入信息化、网络化轨道,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逐步将社会捐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各专项救助子系统纳入其中,初步实现了低保系统与其它社会救助的数据交换,整合了信息资源。今年,又投入201x多万元,启动了北京市社会救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完备的社会救助服务。北京市社会救助信息服务平台的基本生活救助系统拟于201x年1月4日上线试运行。

(二)以专业化建设为着力点,提高素质,壮大队伍力量。市和区县民政局均成立了城乡低保事务中心。所有街道(乡镇)成立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事务所,将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纳入社保所。社区核定了社会保障协管员,部分区县还设立专职社会救助协管员,初步建立起覆盖市、区县、街乡镇和社区居村委会的低保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教育培训,实行业务考核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救助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救助机构外在形象和内部机制有了明显改善。

审核。

把关。

针对人户分离、收入核实难等问题,将诚信理念引入日常管理,推行申报收入、签订协议、公益活动考勤、救助金社会化发放等方法,提高了救助管理的实效性,保证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按照民政部的要求,用一年的时间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在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虚心学习先进经验,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把首都社会救助工作做得更好!

附送:社会旅馆管理办法。

社会旅馆管理办法。

社会旅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社会旅馆的管理,规范社会旅馆经营行为,提高社会旅馆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消毒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旅馆,指在本县行政辖区内除旅游星级饭店以外向社会提供有偿住宿的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度假村、旅店、旅社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辖区内所有社会旅馆。第四条县旅游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社会旅馆,制定全县社会旅馆发展规划,规范和引导社会旅馆健康发展。鼓励、引导、支持社会旅馆向旅游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饭店发展。第二章申办第五条申请开办社会旅馆,应当经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社会旅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批准开业的社会旅馆,如变更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等,应当持变更后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如歇业,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县旅游局和公安局备案。同时于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重新开业的,应当由公安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第六条社会旅馆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持以下资料向县旅游局备案:

(一)《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

(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第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办的社会旅馆,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第六条所列资料向县旅游局备案。第三章服务质量规范第八条县旅游局会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订《社会旅馆设施设备与服务质量标准》,且须达到以下标准:

1.旅馆布局:

(1)旅馆内部布局应当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2)旅馆应当设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满足消防安全疏散要求。2.除尘滤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规定。3.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4.设有物品消毒间和消防安全设施,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5.各种指示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规范的中文表示。6.能够用普通话提供服务。7.有完善的防蚊蝇(蟑螂)、防鼠、防尘设施。8.有完善的餐饮废水、餐饮油烟处理设施和噪声防治设施。废水、油烟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9.前厅:

(1)有前厅和总服务台,前厅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总服务台有中文标志,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结账和留言服务;

(3)提供旅馆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价目表、所在地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

(4)设值班经理,及时处理客人投诉和突发事件;

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讲治镇认真按照“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及“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的要求,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资金管理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民生工程指标,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12年底,全镇城镇低保对象274人,月发放低保金45805元;农村低保对象2680户2768人,月发放低保金为202498元。2012年1—12月农村新增低保对象891人,变更14户14人,取消128人,今上年取消32人,已经申报55人。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同时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现我镇城市低保标准为1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2元/月。每季由县民政通过信用社代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2.严格按照程序申报:一是落实在乡镇申报审核、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张榜公布xx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委员会对低保对象名册、救助金额以及低保评议情况进行长期公示;三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严格按照对象实施分类施保。四是及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动态化管理。加强低保年审制度,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把核查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和入档。防止“进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难”的现状。五是完善计算机网络,档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讲治镇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对低保档案进行了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数据、记录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3.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完善镇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调整讲治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伍兵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晓桦任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计生、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全镇基本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助学、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多项救助制度。二是建立了城乡低保申报、三级联审、三级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制度诚信承诺、评议听证、义务监督员、责任追究和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严格实行低保申报“三级联审制”,要求各村、社区对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对象,都必须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通过表决的新增低保对象的再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4.今年4月份我镇按照省、市、县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清理核查”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工作的原则。一是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和五保年度核查工作;二是对各村、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拉网式”交叉核查;三是“清理核实”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阳光操作。落实了低保评议制度,我镇11个村和1个社区均成立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员代表具有广泛性,人员不少于20人。落实了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举报核查制度。在各村、社区、显目地段设置12处公示栏,把2941户低保家庭的名册、救助金额、救助人员低保评议和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了群众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及社会公信度。做到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低保对象完全公布。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重点救助特困对象。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宣传和业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工作要求积极准确的核定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边缘户身份,并为其进行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已为185户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申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超过50万元;三是积极推行了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全镇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按城镇170元∕人、农村72元∕人的标准为其买单,免费参加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四镇政府及时解决门诊救助,2012年为210户解决门诊救助7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一是我镇加大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力度,全镇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上级财政全额预算,实现了应保尽保。全镇220名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月270元由县民政通过邮政按季足额发放。其中在晚晴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48人,现敬老院集中供养79人。二是做到应保尽保,签定协议,凭证供养。三是严格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五保户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临时救助、救济救灾及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低收入家庭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二是严格按照临时救助的报批程序。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镇审批的工作程序办理,对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及时为其审核、2012年镇临时救助310人次148000元。同时建立完整的临时救助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今年我镇有81户困难家庭得到了临时救助。三是积极深化城乡减灾建设,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12年“7.4”洪灾解决了30户全垮户的灾后重建、46户维修加固。四是坚持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建立低保等各项资金台账,按照程序发放,积极足额及时的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1.我镇现有各种优抚对象153人,60岁军人享受了兵龄每年10元的优抚。每季由县民政打卡直发,资金全部到位。镇政府对凡是应该享受的对象都积极主动进行了申报。

2.2012年全镇d级危房改造达187户,今年有170户申请了c级危房维修加固。

3.搞好特殊人群的救助。近两年我镇精神病人特别多,据统计已送去治疗的达60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4、今年我镇90岁以上长寿老人有31人,都享受了高龄补贴。

5、做好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上级督办和转办中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件,在规时限内及时办结,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和社会救助工作重大责任事故。

1、学校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浪费严重。

2、学校在确定领受贫困生补助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把握不准确。

3、政府为开展一些工作的需要,需解决部分低保,如“代民师”的上访、水库移民的农转非;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优亲厚友”解决一些低保,造成低保工作未完全达到公平公正。

4、事实孤儿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按照五保标准应该纳入五保的因“指标限制”而未完全纳入,造成一些弱势群体未得到救助。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将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重点,对当前没有解决的一些弱势群体,将通过定点帮扶、临时救助,并结合“万名党员干部晒承诺”活动承诺解决他们的临时困难,以缓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建设幸福和谐讲治。

民政局长工作汇报信息

为逐步实现民政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街道民政工作信息。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级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和推动民政工作,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抓住重点,兼顾全面,深化“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创新的理念谋划民政工作,以民政事业发展为主线,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实现保障到位、救助公正、应急有效、群众满意、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有关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辖区各类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款物发放。

5、负责辖区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灾情的核查上报并及时实施减灾计划,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捐款捐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并及时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负责辖区军烈属优待抚恤金的管理、发放和革命烈士申报和褒扬、伤残等级申报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7、负责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的摸底、审查、上报,监督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指导、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各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等村(居)民自治活动;组织对村(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配合市、区民政局参与辖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辖区境内地理实体、行政区划、街道村名名称的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门牌户号的申报工作。

10、负责辖区孤儿、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兴办敬老院、福利院;搞好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11、负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12、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13、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4、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考核方法。

(一)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18分)。

1、按时搞好低保及医疗救助对象入户调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及其低保补差和医疗救助标准,准确率达100%。(2分)。

2、严格执行低保对象评议制度和三榜公示制度,建立永久性公示栏。村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评议团,评议团成员不低于30人。社区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工作总结《街道民政工作信息》。乡镇、街道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审核小组。评议团、评议小组、审核小组履行了职责。(4分)。

3、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做好医疗救助初审上报工作。(1分)。

4、每季度对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督查检查不少于1次,并上报督查书面材料。(2分)。

5、为低保对象排忧解难,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和医疗救助金。(2分)。

6、每年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不少于2次。(1分)。

7、乡镇、街道与社区逐渐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并按时准确上报各种表册。(1分)。

8、做好低保及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解答工作,杜绝越级上访。(2分)。

9、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农村五保对象的普查、审核和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城镇孤老对象的审批和供养工作,实现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建立五保对象基本数据和档案,实现规定化管理;强化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做好院务公开,床位利用率不低于95%。(3分)。

(二)救灾救济工作(12分)。

1、及时上报灾情,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各类表册、资料,做到准确无误,正确使用救灾资金,妥善解决灾民生活困难。(4分)。

2、修订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自然灾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村、社区报乡镇、街道备案;乡镇、街道报民政局备案。(2分)。

3、抓好因灾倒房户的重建工作。(3分)。

4、做好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同时按政策规定发放好生活补助。(0.5分)。

5、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慈善一日捐”工作,同时加大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1.5分)。

6、做好贫困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实行分类建档。(1分)。

7、加强慈善网络建设。成立了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加1分),建立慈善超市(加1分),建立志愿者工作队伍20人以上,并每月开展了活动。(加6分)。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13分)。

1、全面准确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经费。(3分)。

2、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上报区民政局。(2分)。

3、扎实抓好优抚对象的帮扶慰问活动。(1分)。

4、及时解决贫困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治舶三难”问题。(2分)。

5、做好优抚对象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3分)。

6、处理好与驻地部队的关系,积极做好双拥工作。(1分)。

7、完成各项临时交办任务。(1分)。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10分)。

1、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100%建立永久性防雨公开栏,村、居务公开面达100%,规范率达98%。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机构及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形式多样。(5分)。

2、加快基层政权建设,继续搞好村委会各种制度和活动阵地建设,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村民自治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加强村(社区)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培训率达95%以上。(3分)。

3、做好乡镇(街道)社区建设示范点以及和谐社区创建工作。(2分)。

(五)社会事务工作(6分)。

1、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殡葬管理法规宣传,配合殡葬管理执法,及时发现上报违法殡葬,全年设点宣传不少于1次,每个村(社区)书写殡葬改革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幅。(1分)。

2、对下拨公益金使用监管有力。(1分)。

3、做好福彩发行宣传工作,指导好站点布局,并及时完成布置的任务。(3分)。

4、及时申报“明天计划,重生行动”。(1分)。

(六)专项经费管理(14分)。

1、民政资金纳入乡镇、街道民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规范。(2分)。

2、每笔资金分配必须进行集体研究,民政办主任提出分配方案列席党政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决定,作好专门的会议记录。(3分)。

3、每季度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3分)。

4、无挤占、克扣、挪用、虚报冒领救灾、救济、优抚、社会捐赠、福彩公益金、低保等专项资金现象。(6分)。

(七)党风廉政责任制(5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1分)。

2、民政资金的分配实行备案制,乡镇、街道民政办从资金到帐之日起10天内将下拨通知和资金分配表报送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备案。(4分)。

(八)信息宣传工作(4分)。

2、有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主流媒体、报刊、杂志宣传报道民政工作。(2分)。

中央、盛市刊物采用的每条分别按1.5分、1分、0.5分再加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

(九)基础工作(17分)。

1、按照上年底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按每万人配备1名民政干确保有1名以上专职民政干部。(2分)。

2、建立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村(社区)确定1名民政工作联络员,4月底前通过乡镇(街道)文件明确民政工作联络员印发至村(社区)。(3分)。

3、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有电脑等办公设备。(1分)。

4、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3分)。

5、计生综治工作,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1分)。按苏民发36号文件要求,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优待救助政策。(1分)。

6、综治维稳工作,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1分)。

7、接待来信来访有记录,及时摸清情况,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解决问题不出乡镇、街道办事处。(2分)。

8、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民政相关工作。(3分)。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报

(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

__年全县城乡低保共__户,__人,人户比x:x.__;特困人员__户,__人,保障人数占全县人口比例为x.x%。通过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整顿认定工作,全县共清退“人情保,关系保,息访保、拆户保、合户保”以及特殊群体和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x.x万人,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有效维护了低保的公平、公正性。截止__年__月,全县城乡低保__户,__人,人户比约为x:x;特困人员__户,__人。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__户、__人;兜底保障对象__户、__人。保障人数占全县人口比例为x.x%。圆满完成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依规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__年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为__元/月,__年提高至__元/月,补差水平为__元(__年已发四次临时补助);__年农村低保标准为__元/月。__年提高至__元/月,补差水平为__元,达到省定补差标准。

(三)特困供养覆盖到位。

逐步提高特困对象尤其是农村特困人员补助标准(__年我县农村特困对象__元人/月,__年我县农村特困对象__元/人/月),达到省级指导标准,__年上半年,全县共发放分散特困供养资金__万元;集中供养资金__万,确保对城乡特困等贫困人口实行托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加强了各乡镇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截至目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__%。

(四)各项保障资金发放程序规范,不存在截留、克扣。

对于上述各项低保资金的发放,我局都是按照乡镇提供的台账做好相关资金发放表,在财政拨款以后,再按照分类台账,直接用“一卡通”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各对象户的手中。对于补贴对象的信息,救助局建立了纸质和电子两类台账,补贴对象的信息真实、完整;补贴对象的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并对财政返回的发放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与清理,做到了有凭有据。

(五)全面使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所有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必须录入x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电子台账、发放数、系统数要一致。为此,我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省厅要求,以档案资料为依据,逐户录入,在省厅要求的日期内准确的完成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并以此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依据。

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xx镇民政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及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 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民政各项工作。现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体系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一)认真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开展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做好分类施保,狠抓低保经费的落实,对困难人员实现应保尽保。目前,xx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355元(4260元/年),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人均收入150元(月1800元)。到10月底,全镇有城乡低保对象1321户、3169 人,1-10月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07余万元。

(二)扎实做好专项救助工作,保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在社会救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截止到10月底,xx镇已审批临时救助28户、84人,发放临时救助金8.1万元,解决了社会救助对象的一次性临时困难;审批医疗救助33户、解决了社会救助对象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且提供教育救助41户、住房救助2户,其他救助3户,合计发放救助金49余万元。审批12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的教育救助申请,救助金额 4万元,确保了寒门学子正常入学。

(三)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工作,保证五保人员安定生活

全镇共有五保户xx人,其中:集中供养xx人,分散供养xx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75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已发放五保供养资金xx万元。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我镇于xx年x月开始建设敬老院,历经一年多的紧张施工,于xx年xx月竣工,该工程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绿化工程三部分组成。经装修配置于xx年正式交付使用。全院现有房间107间(其中,公共用房32间、院民居室75间)可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50人。院民居室按照宾馆标准配置,房间内配备席梦思床、床头柜、方桌、椅子、落地扇、壁柜、卫生间、日常用品一应俱全;公共用房设有厨房、餐厅、寿宴厅、会议室、活动室、办公室、卫生室、理发室、取暖房、洗浴室、洗衣房、农具房等,配套设施齐全;建圈舍90余平方米,年可养猪15头左右;新修菜地16亩,可解决院民部分吃菜、吃肉等问题。为了使入住老人生活舒适,我们按照人性化设计理念,院内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达6100多平方米,有树木花草,凉亭,廊道,生活小广场等,供老人们茶余饭后休闲健身。敬老院坚持“尊老敬老老助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服务理念,以“一切工作为了老人,心中时刻想着老人,全心全意服务老人”为宗旨,使每位入住老人都得到家庭般的温暖,感受到亲情般的关怀,让他们以院为家,安享晚年。

(四)认真抓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灾民生产有序、生活稳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认真组织,重点做好旱季、涝季灾民救济工作,开展救灾救济工作的专项检查。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我镇遭受了风雹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45公倾,成灾380公倾,绝收65公顷,受灾人口4098人,因灾损坏房屋43间,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全力做好高龄工作,保证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

人健康补贴金17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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