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帮扶方案(优质19篇)

时间:2023-11-27 11:28:31 作者:梦幻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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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我县2013年关于开展脱贫对接帮扶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乡2013年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脱贫对接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协调、科学全面发展、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心贫困家庭的发展,切实帮助解决贫困户在生活、思想、创业、种植、养植等方面的困难,努力使他们有更好的发展思路、发展平台,让他们更好更快地脱贫致富达小康。紧紧围绕“党建统领,区域统筹,兴业富民,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总体目标。

三、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人口6人,户主蒲承光,1954年10月出生,在家务农;配偶欧凤云,1952年9月出生,在家带孙务农;大孙女蒲超艳2002年8月出生,在村读书;次孙女2011年9月出生,留在家奶奶带;子蒲启文,1979年7月出生,媳妇龙见竹1978年12月出生,两人长期在外务工,村里没有集体企业,没有经济来源,发展的后劲不足,以至于年轻人都外出务工,造成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加上交通不便使家庭更加贫困。

四、具体工作计划。

(一)组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乡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各村四大员和帮扶班干部为成员,联系固本乡八一村进行一对一帮扶工作。

(二)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地区基本情况。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部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扶工作调研,通过征求意见,与村干部群众座谈,与帮扶户沟通,摸清当地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基本情况,致贫原因,明晰帮扶工作基本思路,确定帮扶工作措施。

(三)大力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经济困难的原因,不仅要从生活上予以捐助,还将从思想上鼓励,技术上予以帮扶,促进其自觉自愿地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四)协助帮扶户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扶贫解困,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帮扶户经济发展需要,引导其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使当地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优势更加突出,带动其从根本上走上致富之路。

(五)把定期走访落到实处。每月到帮扶户入户不少于2次,了解他们的现状,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帮助学习领会精神,促进解放思想。

(六)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采取措施,摸清村情民意,解决帮扶户迫切需要的现实困难,每年真正为所帮扶户办好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口碑。

(七)做好帮扶工作记录。对帮扶走访的对象、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的情况做好登记,按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帮扶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执行南阳市文明办要求,按照《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两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工作时间:

2007年1月—2007年12月。

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四、活动安排。

1、两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以月为单位,分段实施。

2、南阳市七小学在双月选派优秀教师工作组到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开展帮扶、支教工作。工作组由一名校领导任组长,1~2名中层领导任副组长,组员为学校骨干教师。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在单月选派优秀教师到南阳市七小对口交流、学习。

4、活动形式。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7年2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形成团队合力,整体提升办学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学生综合素质,从而促进学校间可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经两校协商,成立“校际结对互相促进”活动领导小组:组。

徐辉。

李良先。

曹珂立。

智(老秦营小学主任)。

三、具体工作及措施。

1、每学期初两位校由组长召集召开协调会,总结上学期活动情况,制定新学期活动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2、两校根据自身的教学优势,优势互补。两校在语文、数学、英语选择年级成立备课小组,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对教材进行分析、共同备课,并在三校分别进行上课、听课及评课,找出差距,共同提高。充分利用市区骨干教师的引导、辐射作用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3、两校至少每学年开展一次联合教学研讨活动,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分别开展市区骨干教师教学展示课、校骨干教师教学研讨活动,并邀请区教研室有关人员参与评课、指导。

4、每学期各校组织一次德育观摩活动,如晨会、班队活动、主题队会、学生“手拉手”活动、小记者活动、学生书信交流活动等。

5、各校进行定期的教育教学信息交流,两校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各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使大家进行资料共享,携手前进。

6、对科学、艺术、品德、体育等综合学科进行不定期的教学研讨活动,切磋教艺,共同上好开门课和出门课。

7、两校共同组织一学期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两校就一个专题,精心准备,选派教育、教学骨干担任主讲人,到其他两校进行讲座,强化教师的学习行为,提升反思力。

8、关注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成长、家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中提炼出每学期中的核心问题,举行教育沙龙活动,通过思维的碰撞,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明确具体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方法。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城乡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2009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宛城区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和《宛城区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共走“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之路,共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双赢”。深化城乡各中小学之间的联谊帮扶,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全力提升宛城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南阳市第七小学对2009年学校间的联谊帮扶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南阳市第七小学与茶庵乡老秦营小学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坚持“新、实、活”的工作原则,以教育科研为主要途径,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帮扶,帮助老秦营小学形成比较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共同促进两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学校联谊帮扶内容。

1、课堂教学。

2、教师队伍建设。

3、校本研训工作。

4、教育科研工作。

5、学校党支部建设。

6、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7、校园文化建设。

8、学校宣传工作。

9、后勤服务工作。

10、学校其他工作。

三、学校联谊帮扶形式。

1、送课到校。

2、案例研讨。

3、经验交流。

4、理论培训。

5、技术支持。

6、实践锻炼。

7、现场指导。

8、任教服务。

9、教学研讨。

10、资源共享。

11、改善装备。

12、结对帮教。

四、主要措施:

1、互相切磋,创新学校管理模式。主要帮助老秦营小学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完善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探讨学校办学特色。

2、多管齐下,落实帮扶的责任。主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结对工作联络员,确定结对教师。

3、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4、检查考核,保障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检查资料、成果展示及其奖励制度。

五、两学校联谊帮扶要求。

1、两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学校联谊帮扶工作,要动真格、来实的,不走过场。

2、两学校要注重联谊帮扶过程,在帮扶工作上要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有宣传。开学初,各联谊学校要联合制定活动计划。

3、扎实开展联谊帮扶工作。根据联谊帮扶活动计划,两学校要开展一些实效性强的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帮扶的内容不在于多,在于学校需要,在于实际效果。

4、两学校在本学期结束时,要做好阶段性小结。把各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之中。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9年3月。

消费帮扶方案

为做好20xx年消费帮扶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根据《巫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消费帮扶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溪攻坚组办发〔20xx〕17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将消费扶贫及促消费有关费用列入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通知》(渝工办发〔20xx〕13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巫溪县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县工会系统消费帮扶目标任务为200万元,由县总工会负责引导、督促各级工会组织落实工会政策,在使用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费采购物资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支持消费帮扶。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各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时,根据《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xx〕1号)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中“开展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但每年不超过2次”的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扶贫832平台)以及建卡贫困户农副产品作为纪念品发放,采购流程需符合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渠道和方式,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帮扶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消费帮扶做为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发展,持续推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消费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担当。

消费扶贫工作已纳入全县工会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是考核重点之一。巫溪县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举措,合理合规、按时保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消费扶贫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网站、报刊、自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大消费帮扶引导力度,培育广大职工消费扶贫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的浓厚氛围。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消费扶贫(帮扶)作为一项创新性政策举措,显著成效已经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采取合理合规、灵活多样的消费帮扶方式,从20xx年8月起,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会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完成情况统计表报县总工会(附件1),同时留存佐证材料(如发票、支付凭据、进货销售凭证、产品产地所在乡镇出具的证明等)备查。县总工会每月1日前汇总后报县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场帮扶方案

为精准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决定成立文成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并制定如下方案。

合力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政策组合拳,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构建“精准定向、直达高效、全程透明”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的“两直”工作机制,推动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四减”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稳定。

牵头县领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办公室)、政策组、数据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一)综合组(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专班例会;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月度评价指数,承担月评价、季对标工作;及时掌握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编印文件信息;交办县领导以及工作例会明确事项,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专班工作落实。

(二)政策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梳理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并抓好兑现;推动各部门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督促政策的落地落实;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补标准,提出直补对象清单;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清单核查工作;按要求建立纾困资金池;兑付中央财政资金直达企业(不含制造业、外贸领域)和个体工商户;全流程监督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情况;完成清退第三方截留费用案件目标数。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评价标准。

(三)数据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为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提供相应数据;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上报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指导制定县级层面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范围。

县发改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并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提供企业信用,用电、用水、用气减免情况等数据。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推进特色小镇,形成小微企业创新的服务平台。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情况。

县经信局: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梳理有关中小微企业的惠企政策并抓好政策兑现,做好推广企业码工作,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小微企业“限下”升“限上”。提供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等数据。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平台与财政相关系统的对接,落实好惠企利民资金。会同政策专班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研究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纾困资金池,全面落实资金池兑现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政补助、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情况等有关数据,加大减租力度。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于或低于3。5%,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5%。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岗稳工。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相关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

县审计局:检查贯彻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有力推动融资增量扩面,不断拓展小微企业融资受益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用好用足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争取政策性银行专用额度,全力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有力加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序推进“三减”联动工作。深化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推动业主型、平台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着力加强融资担保增信支持,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活动。

县统计局:提供“四上”企业分行业总汇数及有关数据。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相关数据。提供“浙里亲清”平台支持。

县供销社:依托供销社市场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落实。

县税务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减税力度。按季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减税等数据,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医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和减免等数据。

人行文成县支行: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增量增速、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减息等相关数据。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结合“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优化社区银行服务,分层分类提高个体工商户网格化精准金融服务水平。

(一)专班干。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为主体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构建工作体系,确保专班实体化运行。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承担专班牵头职责,抽调骨干力量,健全运行机制,确定人员清单、责任清单。

(二)政策包。一是统一汇编国家、省、市、县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分行业、分类型、分规模进行政策梳理。二是跟踪、收集兄弟县出台的最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政策转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适时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通过政策的提标、扩面、展期,形成具有乘数效应、精准有效的政策包。

(三)精准定。一方面,定对象,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几个必帮”和“几个不帮”。另一方面,定标准,实行中央财政资金直补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吸纳就业等情况挂钩。

(四)实名制。建立资金直补实名制,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现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涉企政策补助资格,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线上走。集成县级部门公共信息数据,建设线上政策兑付平台。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完善标签体系,建立国库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机制,实现“线上归集、线上筛查、线上补报、线上直补”,切实做到“全流程在线、透明化拨付”。

(六)公开查。通过兑付平台,公开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在线公示拟直补对象名称、补助金额、补助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快兑现。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与财政支付管理系统信息互通,企业和个人在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上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达企业与个人。充分发挥“浙里亲清”营商专区优势,通过集成服务、协同服务,加快政策兑现,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八)资金池。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等新增财政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池,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九)月度评。构建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班工作推进情况月度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两直”资金兑现情况、“四减”政策落实情况、吸纳就业情况等3个方面,编制“月度评”指数,加强综合考评。

(十)全程督。围绕对象确定、主体申请、信息公示、部门核查、资金拨付各个环节,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督。开展“两直”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资金拨付落实监测。强化审计监督,把资金直补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形成监督合力。

(一)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排出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切实落实每一项工作主体责任。每周总结和报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制定和报送下月工作计划。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专班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研究政策、提出举措。每周召开一次专班例会,由专班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汇报交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全县数据共享平台,动态归集纳税数据、社保缴费数据、进出口数据、信用数据、工业企业产值数据、用电量数据等,开展数据比对,精准确定拟直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象。

(四)建立督查评价机制。按照“季目标、月评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要求,开展政策执行跟踪,加强绩效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纾困工作进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商场帮扶方案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一)深入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全方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xx月xx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深入开展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使用个体工商户看得懂的语言逐项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及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稳序加大使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深入开展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93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

(四)深入开展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并迅速将减免政策兑现到位;承租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非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参与的集体会商制度,采取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减降房租。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深入开展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参与全省组织的“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指导中石油中石化促消费满减活动,做好新能源车购买优惠活动。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定期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深入开展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进一步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聚集,推动形成创新创业更大活力。加强众创空间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到各县(市),提升现有平台运营能力,培育孵化更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建设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强创新企业平台间沟通协作、经验交流,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积极开展云南“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迪庆选拔活动。积极争取更多优秀项目进入国家双创活动周主题展示。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

(一)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州、县(市)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阶段性予以奖补。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减税降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xx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针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减免。20xx年对州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20xx年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为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降低商户服务费优惠,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切实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州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xx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七)加力稳岗就业支持。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个体工商户按照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给予稳岗返还,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执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我州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单位主营业务有关职业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创业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补贴资金通过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安排。大学生创业补贴实行项目指标管理,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各项目具体补贴金额由各地结合项目评审实际确定。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引入金融服务平台,帮扶创新创业项目成功创业,对评选活动和获奖人员开展系列专题报道,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评选。

(九)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帮办代办”配套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邮政快递等渠道“不见面”办事,降低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流程移出异常名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州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的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困。对于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努力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牵头部门要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州级各牵头部门于xx月xx、xx月xx上报工作总结。

(二)强化调度监测机制。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实行月报制度,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州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既看政策落地率,也看群众和市场主体感受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按要求直达基层、直达个人。

消费帮扶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月”活动,对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凝心聚力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氛围,凝心聚力带动农民稳定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贸建设守底线消费帮扶促振兴”

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一)发挥消费平台功能。

充分发挥好海南乡村振兴网、海南爱心大集市两个重要消费帮扶平台作用,主动谋划、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月活动。

1.举办消费助农大集市分会场,丰富线下消费帮扶氛围。(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2.积极举办线下集市分会场活动,组织各镇(区)推荐具有本镇(区)特色的品牌产品参与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3.组织各帮扶单位参与海南乡村振兴网满减促销、产地直销等形式的线上活动,营造活动期间内良好的消费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全市各帮扶单位)。

4.指导各镇(区)在活动期间开展“一村一品”品牌推介活动,由各镇(区)收集上报优质农产品品牌,在活动会场预留展示场地进行集中展示。(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5.协调社区、商超、军营、企业等人流量密集区域,打造活动分会场,引导全员参与。(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

6.持续推动消费帮扶“三专”工作,引导相关企业积极销售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推动布设消费帮扶有人专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二)组织定点帮扶活动。

7.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派专人对接消费帮扶工作,并做好消费帮扶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有食堂、餐厅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与脱贫户或带贫合作社签订认购协议。各“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联系人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以线下消费、集中采购、订单预定等形式在定点帮扶村和帮扶对象家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8.协调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策划活动,积极开展帮扶产品采购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各镇(区))。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10.各“双联双帮”单位要全面掌握定点帮扶村现有扶贫产品信息,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干部职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定点帮扶村农产品进行代言,拓宽销售渠道,确保所帮扶村无大规模产品滞销。各镇(区)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通过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各镇(区))。

11.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镇(区)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乡村振兴公益广告;在主要路段和脱贫村挂横幅、贴标语、刷口号,启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册、开展政策咨询等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消费帮扶月活动由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工作。各镇(区)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做好疫情防控。

根据自身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鼓励以线上活动为主、酌情开展线下活动,线下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保障工作,避免因线下活动开展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统计消费帮扶月活动成果,重点是各级领导、“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责任人活动情况以及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于7月11日前分别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和市供销社。

(四)强化督促落实。

为完善消费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我市将把各单位开展消费行动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月将根据各单位食堂采购情况和在编在岗干部消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消费帮扶统计工作,统计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数据,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定期将本单位消费帮扶数据(即“琼海市爱心消费帮扶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汇总,逾期未报视为本时间段内未有消费帮扶行为,以最近一次报送的数据作为其工作进展情况。

消费帮扶方案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xx〕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五进一巡”活动,助力“海推海选联展联销”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产生的“百强好产品”、消费帮扶产品中的“圳品”进入千家万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擦亮“百强好产品”“圳品”品牌,推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深受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通过整合挖掘社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打通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最后一百米”;通过终端采购和消费,进一步促进消费帮扶产品品质提升和产业链完善;进一步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实现消费帮扶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过渡,将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重心转向基层社区,体现“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的特区责任和担当情怀,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消费帮扶工作的“深圳样板”。

(一)优选好产品。

从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圳品”中优选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适合家庭消费、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试行一段时间后,扩大选品范围,从“入围好产品”及其它具有良好的帮扶效应、取得一定帮扶成效,并能体现当地区域特色,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促进作用的联农带农产品中遴选。好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生产、供应、配送条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使用价值和价格均适合市民家庭。(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市场监管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二)整合好渠道。

市商务局负责引导、协调商超、电商平台等上架消费帮扶好产品;市住建局负责发动组织小区、城中村物业公司参与活动,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并进行广泛宣传;市国资委、驻深中央企业负责引导自有物业企业和自营门店、加油站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协调各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性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商业资源,发动会员企业在自营门店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交通运输局引导物流企业与消费帮扶好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消费帮扶产品物流、仓储等服务给予一定优惠,切实降低消费帮扶产品运输成本;市总工会负责发动各级工会和会员,积极参与活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政数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负责加快推进“圳帮扶线上商城”与“i深圳”进行链接,发挥平台引流作用;所有终端销售渠道,统一设置活动标识,标明“消费帮扶好产品”;稳步推进社区消费帮扶“专区”、“专柜”、自营店、专营店建设,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请各责任单位于20xx年6月2日前填写渠道推荐表(附件3),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数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驻深中央企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三)提升好品牌。

市商务局指导、协调活动品牌创建工作,将活动纳入“促消费”有关工作中: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组建消费帮扶专家顾问团和专家库,菜单式、组团式为活动提供咨询、策划等服务;引入专业的品牌策划和营销推广机构、售后服务和履约服务机构,助力消费帮扶好产品树立区域产品品牌;鼓励消费帮扶好产品申报“圳品”,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前方派驻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当地和后方在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上的协调联系和工作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前方派驻机构、各区(新区)对口办、深圳标准促进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四)营造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统筹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做好活动宣传,在地铁、公交等载体公益广告时段,安排播出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相关内容;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组织策划一批宣传海报、宣传画,设计活动标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业务职能,协调活动宣传海报、宣传画等进社区、进楼栋;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宣传海报、宣传画分发、张贴,配合协调各类进社区展览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消费帮扶企业、深圳市消费帮扶直播互助社成员企业负责运用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美食品鉴、产品展销、社区购物团等消费帮扶好产品社区推广宣传活动;报业集团、广电集团负责发挥自有媒体矩阵,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宣传报道和互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五)开展好监测。

发挥深圳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信息化优势,优化升级深圳消费帮扶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及“圳品”认证的消费帮扶产品单项统计功能,对社区生鲜门店、社区服务超市、社区邮政网点、自营店、电商专区等渠道,采购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和通过“圳品”评定的消费帮扶产品数据进行统计监测。对纳入活动的产品价格、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保障价格合理、质量稳定,对借机虚抬价格、以次充好、冒名顶替和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将其从好产品名录中移除,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单位和前方派驻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应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责任人报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详见附件2)。

(二)加强考核激励。

将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定期公布排行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消费帮扶爱心单位”,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参与活动单位、企业联系机制,建立粤政易专项工作群,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及时协调活动中产生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配套支持。

支持消费帮扶产品物流集中打包签约承运。对符合条件的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市商务局有关补贴政策给予奖励。

商场帮扶方案

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安排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商流通〔xxxx〕9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xxxx年全省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财预〔xxxx〕10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中央防汛救灾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合理利用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积极支持和帮扶受灾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灾后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给予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一)本方案所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以下简称帮扶救助资金)是指许昌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用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

(二)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组织帮扶救助资金申报,按照企业、商户申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帮扶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一)申报条件。

1、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经开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受灾受损情况图片或影视材料;

5、受灾受损物品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的,由所在村(社区)定损并提供情况说明(注:非必须项)。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xxxx年8月13日前向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审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帮扶救助资金。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专项帮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帮扶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救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帮扶活动方案

为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新教师成长速度,以保证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我校新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学校推出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作为骨干教师人选,一般情况作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应具有小高级职称。

二、参加工作不满三年,要求上进,热爱教育事业,肯于钻研,工作认真的教师作为年青教师人选。

三、“帮扶”双方适当通过双向选择,由教研组统计,报学校教务处讨论通过,双方签定“帮扶”协议书。

四、协议期间,骨干教师承担如下职责和义务:

(一)、骨干教师承担的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骨干教师要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高尚的师德形象,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等方面为年青教师做出榜样。

2.关心年青教师教育教学情况。骨干教师应帮助年青教师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制订教学目标,确定教学方法,要求年青教师写出规范具体的教案,指导、帮助年青教师在教学业务上不断提高。

3.骨干教师参加上级听课活动等各项教研活动,要及时向年青教师传授经验,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4.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听年青教师一节课,课后及时评价,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并作好记录。指导年青教师上公开课、研讨课。

5.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向年青教师推荐一本对教育教学有指导意义的书籍,指出其中可借鉴的理论,并经常了解年青教师学习情况。指导年青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6.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邀请年青教师共同参与;年青教师研究的课题,骨干教师予以指导,并作好记录。

(二)、年青教师承担的职责:

1.年青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养成高尚的师德。

2.年青教师应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骨干教师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年青教师每周向骨干教师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在骨干教师指导下上公开课、研讨课不少于2节。

4.年青教师要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定期主动向骨干教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交流体会,并将骨干教师的指导建议及时记录下来,写好拜师总结。

5.年青教师应积极参与骨干教师研究的课题,并邀请骨干教师参加自己研究的课题,接受指导。

6、年青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五、表彰总结,积极推广。

数学教研组对结对“帮扶”工作每学期作总结,组织优秀“帮扶”对子上同台展示课,做经验交流总结(论文、总结展示等),以推动“帮扶”工作的有效进行,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教师和表现优秀的年青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强攻工业百日大会战精神,推动我县强攻工业百日大会战顺利实施,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困难,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扶优扶强企业,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特制定本方案(草案)。

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

1、扎实有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任务落实到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人。

2、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

3、确保年内工业经济总量和增幅在全市排位靠前,保持第一方阵,进位赶超,力争20xx年获全省全市工业发展先进县。

4、确保培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家,力争8家。

5、培植税收过百万元企业5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2家。

6、为明年全县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产业政策扶持,帮助企业申报各类项目资金,积极做好企业立项、备案等服务工作,积极帮助海能实业申报省级技术中心,日增电子新产品认证,发明专利认证等;重点做好帮扶企业技术改造,其他专项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尤其要加大扶持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力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扶优扶强骨干企业。

2、加大力度帮助和推进唯冠油压、海能电子、德鑫矿业、金色时代等企业做好上市的准备工作。

3、积极协调解决有产品、有市场但流动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努力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申请专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协调部分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走出困境,扭亏转盈。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如宇财生物的勃客酒,黄金甲门业的防盗门、固欧家居的办公用品、家俱、建鹏公司的建筑设备、群安护拦的产品等,扩大本地企业产品的销售量。

4、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一方面,加快推进职业技术学校、廉租房、公租房、小学、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园区客运交通需求,拓展公交车运营范围,调整公交车运营时间。优化用工环境,千方百计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想方设法引进外来务工人员。

5、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难题。切实抓好一批工业项目的包装申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重点调度,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帮扶工作组(具体见附表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抓好生产,扩大销售,拓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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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帮扶方案

为及时协调解决当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纾困帮扶工作力度,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打通制约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工业领域。

1.实施精准防控政策。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及时科学研判,有序调整防控措施,统筹解决好企业职工出入厂区、小区问题,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和保持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2.加强保通保畅工作。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工业企业复工达产,将处于产业链关键节点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重点加大对企业物料运输难等阻碍复工达产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

3.强化用电用能保障。加强中小企业用电保障,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对中小企业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梳理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落实好对小微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4.扶持优强企业发展。加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的兑现力度,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建立三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项目库,全年遴选培育企业50户以上,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3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5.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落实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和降低宽带、专线平均资费支持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全面展开数字化改造。鼓励支持“生产管理系统上云”“购销业务上云”“工装设备上云”等发展模式,降低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本、拉近市场供需距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6.开展集中帮扶。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和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进园区,加强政策服务,及时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困难和诉求,“一企一策”帮助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商联)。

(二)商业领域。

7.加大促消费力度。结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8.建设特色街区。集中资源要素打造昆区包百步行街、青山区正翔国际、东河区乔家金街、九原区横竖街、稀土高新区稀土路汽车一条街5条特色街区,发展“夜市经济”“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培育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9.增加餐饮网上消费。鼓励餐饮企业自建集点餐、优惠派送、资讯发布、结账于一体的消费平台、配送平台,推动数字化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农牧业领域。

10.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深入落实“我帮企业找市场”工作,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加快推进与邮政集团合作,搭建优质农产品销售平台;与邮储银行、蒙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推出更多订单式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1.扩大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依托包头惠农app“农畜产品展示模块”,集中展示我市优质农畜产品,繁荣发展电商业务,扶持培育互联网畅销品牌,帮助农牧业企业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提质扩量。(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2.加强农牧业物资运输保障。建立快速通行保障机制,将各类农牧业企业生产物资纳入重点应急物资范围,为相关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确保物流保通保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交通运输局)。

(四)文化旅游领域。

13.适时调整疫情防控监管措施。推动文化娱乐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有序复工,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全额暂退保证金或暂缓交纳,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14.促进文旅市场复苏。开展包头文旅商品伴手礼评选活动,举办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文旅商品大赛,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申报国家、自治区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品牌,支持文创企业进京开设品牌店和参加各类文旅商品大赛。(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15.创建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建设秦长城、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鼓励市内游、短途游,打造青山区东达沟、九原区新河村、石拐区青山村、土右旗西湾村、达茂旗套马沟村5个乡村旅游示范村。(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五)交通领域。

16.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畅。加强对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管理调度,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7.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解决好“客停货不停”问题,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行程管控的前提下,适时放开客运市场,提高通行管理精准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8.解决运输企业资金困难。积极推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争取为因疫情停运车辆提供停运期保险后延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包头银保监分局)。

(六)个体工商领域。

19.适时调整疫情防控状态。及时公告餐饮企业大型聚餐活动时间,尽早放开宴会酒店正常营业,减少企业损失。(责任单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市场监管局)。

20.落实核酸检测补贴政策。加强商贸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点布局规划,对应检尽检人员免费检测,费用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财政局)。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纾困专班,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助企纾困支持合力。进一步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和工作督导,实行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日调度和周调度、半月汇总工作机制,密切关注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和经营困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发挥“企业服务联络员”“企业管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群”作用,对困难大的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帮扶力度,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及时推出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元气,切实筑牢经济稳的根基。(责任单位: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强化政策落实兑现。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精准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2〕4号)、自治区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发改产业字〔2022〕678号)及《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22〕17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包府发〔2022〕19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疫情期间促进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2〕23号)、《包头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化“我帮企业找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工商联发〔2022〕2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防疫支出补贴、保险稳岗返还、延缓缴纳水电费、减免“六税两费”等税费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建立政策兑现督导检查组,持续跟进政策兑现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加大信贷支持,扩大担保贷款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覆盖面,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

(三)保障用工需求。

落实《破解企业“用工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用工联动对接、点对点送岗位、“四上企业”用工服务等机制,创新招聘工作方式,实时开展线上招聘;通过包头就业招聘网、旗县区招聘平台广泛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等网络招聘会,持续开展招聘信息进社区、进乡村、进高校推送活动;精准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广泛征集新开工项目、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用工需求信息,组织开展跨区域赴外招聘工作,进一步缓解我市重点企业、项目用工需求;搭建市、旗县区两级“1+10”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信息化平台,多层次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全方位、多渠道缓解企业用工压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优化发展环境。

全力以赴建设好“四个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拓宽群众意见收集渠道,依托企业微信高管群、12345热线、民意调查中心、惠企利民平台等,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一抓到底。(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开展全市民营经济固定观察点工作,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主要预期以及发展环境评价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治理力度。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确有支付困难的应明确还款计划,对于有分歧欠款要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行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五)强化舆论引导。

加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和发展成果宣传。针对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持续向社会释放积极信号,及时通报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宣传典型,调动企业真抓实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定全市上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理念,激发全市各级干部“干就干一流、当就当先进、争就争第一”的奋进意识,全面提升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社会运行质量,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现制定20xx年全区扶贫帮困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以统筹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为途径,不断提升扶贫帮困整体工作水平,使全区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推进沈阳大工业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城乡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标准

1、提高“两节”临时救济标准。20xx年新年、春节期间,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按800元的救济标准发放款物(城市低保边缘户480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各街道(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2、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3、建立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由月260—300调整到月300—340元。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救助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4、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0xx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实保障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每个敬老院办公经费每年由区财政拨付200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有关街道(乡)负责。

5、提高90岁以上老人补助标准和百岁老人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为90岁以上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6、对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瘫痪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市对象每月补助100元,农村对象50元。此项工作由区残联、财政局负责。

(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体系

1、对全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为每人15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实现扶贫超市乡街全覆盖。各街道(乡)要建立1个以上扶贫超市,区投资50万元为14个乡街扶贫超市提供物资,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救助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3、深入开展助学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考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级低保家庭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资助;对当年考入大专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对当年考入大学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走进青年,关爱成长”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残联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区财政列支160万元,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是4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每人80元并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80万元,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合后给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额分别是20xx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费低保对象每人60元、五保对象每人120元、以及优抚对象每人300--500元分别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5、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之解除养老后顾之忧。

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6、实施物价补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每人每月25元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春节、元旦期间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7、提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非集中供暖的补贴标准。对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边缘户的供暖补贴标准300元。对农村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房产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8、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区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区和乡(街道)两级财政在20xx年财政预算中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100万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9、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区财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临时救济基金60万元,并列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20xx年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升“三化”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增产、增收、增效,全力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以及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宣传、销售等环节的各种困难和存在问题,使企业投资环境有明显优化,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改善,效益有明显提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和税收等各项工业指标有较大幅度增长。积极帮助、指导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具备较强实力的成长性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9家以上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引导、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

建立健全“一家企业、一名县领导、一个部门、一套政策、一套服务措施”的“五个一”帮扶机制,在人才、资金、用地、供水供电、信贷、上市和服务等方面对纳入帮扶范围的企业进行倾斜支持(结对帮扶责任分工见附表)。

1、采取行政、经济和服务等措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好各类招聘、招工活动,加强与外县市劳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加大奖励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2、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加大对市场价格、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检测和分析,密切政企、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动。

3、采取专项协调会、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加强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各种担保平台作用,主动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积极加强和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为企业解决融资、上市等方面的难题。

4、本着提高效率、方便企业的原则,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帮扶行动从5月5日至12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活动分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5月5至5月10日)。各帮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将帮扶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就帮扶行动的目的、内容、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2、调查分析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各企业帮扶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入企业召开现场调度会,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需要帮扶事项,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落实帮扶责任。

3、解决问题阶段(5月21日至12月10日)。对企业提出具体的帮扶建议,对本单位能帮助解决要及时加以解决;对具有共性和需要各单位共同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和调度,通过召集各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制订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予以解决。

4、总结经验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5日)。对帮扶行动进行总结,汇总有关数据,整理有关资料,检验帮扶成效。特别要将帮扶行动中行之有效、企业欢迎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加以总结提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诒芸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温生平任常务副组长,各帮扶责任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所有企业扶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由刘礼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企业帮扶的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2、切实提高认识。企业强则工业强,工业强则县强,没有企业的稳步发展就没有“三化”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帮扶企业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将企业帮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切实落实责任。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每月至少要参加一次企业经营活动,针对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更新企业帮扶方案,完善帮扶措施。各单位每月25日要将企业帮扶工作情况上报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将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帮扶行动要与“创业服务年”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确保帮扶行动不走过场,赢得企业满意。

4、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对单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5、切实强化督查。帮扶活动是民心工程,要全力帮扶、认真指导,切实解决问题,使企业感到真情和温暖,得到帮助和扶持,决不能借帮扶之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各单位对企业的扶持工作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帮扶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落实扶持政策、帮扶不积极主动、敷衍了事的要严格惩处,严肃处理。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xx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

1、宣传布置。20xx年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xx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xx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xx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0xx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5、《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结对帮扶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三严三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推动和谐家园建设和农村扶贫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建设和谐家园,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推进扶贫解困。按照涟源市委、政府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帮助实施好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群众安居、劳务开发“四项扶贫”,使农村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同时,为行内困难员工提供尽可能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转变干部作风。党员干部要带头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开展访贫问苦。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帮扶承诺制,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建设“五个好”党组织要求,努力把帮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引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骨干力量。

(一)明确帮扶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做到帮扶规划到户、帮扶项目到户、干部结对到户,关怀温暖入户,帮助解决帮扶困难户1至2个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党员干部结对帮户。在挂点扶贫村内,采取“一帮一”、“几帮一”等形式,支行班子成员牵头每人帮扶至少一户困难户;对行内困难员工及家属实行集体帮扶,尽可能解决其实际困难,以充分体现建行“和谐家园”的温暖。

(三)募集帮扶资金。在全行发起“和谐家园,奉献爱心”捐款活动,倡议全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积极为身患重病的员工及扶贫村困难群众献爱心,倡议捐款标准为:副科以上(含六级)党员干部400元/人,党员及中层干部200元/人,一般员工100元/人,今年新入行员工自愿。募集资金50%用于行内困难员工,50%用于扶贫村结对帮扶困难户。

(四)实地指导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实行一定3年制,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实地帮扶指导。支行将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深入贫困村、深入困难户访贫问苦,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开展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众提供解除贫困的长远发展途径。

帮扶活动方案

“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青年互助帮扶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打赢攻坚战,携手共难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如何把公司的重大决策贯彻好、落实好,保障各项政策措施如期落地,全面提升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青年主力军作用,实现职工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推进工作上有新举措,精神状态上有新面貌,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为打赢攻坚战,实现为公司顺利开工做出新的贡献。

所有团员,实施“随时接受,随时帮助”策略,确保有问题职工的困难及时得到解决。

帮扶对象有任何生活或工作上的困难可向帮扶小组反映,帮扶小组成员可解决的需给帮扶对象提供一定的帮助,若不能解决的困难可向小组长反映,小组长再向部门负责人反映,由部门对于问题斟酌考虑,解决不了的向公司汇报情况。

四、实施目的在工作或生活中关心每一位职工,及时了解职工的生活状态,确保每位职工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保障职工安心工作,立足于本职岗位,为公司保驾护航。

2020年4月5日。

结对帮扶方案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户的关心,落实十项民心工程,深入基层,联系困难群众,切实帮助困难户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构建稳定、和谐的雨母,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使贫困户及时得到救助,逐步渡过难关,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活动对象。

(一)扶持对象:五保户、残疾户、低保户、低收入困难户等困难家庭。

(二)帮扶人员:全体乡党员干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对困难家庭的帮扶机制,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从而使贫困户逐年减少,最终消灭贫困户。

四、组织领导。

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肖军生(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阳宏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贺才利(乡党委副书记)。

陈卿(乡党委委员)。

成员:周大新(乡组织干事)。

伍志凤(乡劳保站站长)。

罗元宏(乡民政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卿同志兼任。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村(社区)扶贫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村(社区)两委领导担任,成员为有关村(社区)两委和干部、村民小组长。

五、工作内容。

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对困难家庭实行“一帮一”结对帮扶。

(一)济困。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关心困难群众的工作、生活状况,在中秋和春节期间,亲自到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走访,并通过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或实物帮助,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渡过生活难关,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另外,各帮扶干部每年要无偿援助困难户300元以上。

(三)助业。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在一年内为其解决就业,具体为:采取选送学习资料、进行个别辅导等形式,让困难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尤其对有一定技术和文化基础的困难群众,要进行技术和智力帮扶,为增强他们创业脱贫的“造血”功能提供条件。

(四)助学。对子女读书难的特困家庭,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在每年两个学期开学前上门家访,了解其子女读书情况,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的助学措施,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

(五)住房。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被帮扶家庭的住房状况,若发现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的,要迅速向乡民政办反映,并协调其按有关标准进行加建完善,彻底解决我乡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

(六)医疗。对患有重特大疾病而致贫的家庭,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深入了解其疾病的基本情况,并协助其向有关部门申请市、区医疗救济金。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二)明确对象。全乡的被帮扶人员已由各村(社区)根据各困难家庭的意愿,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共需帮扶的低收入特困家庭户。同时为方便干部与困难户的联系,对全乡的困难户重新进行“一帮一”结对帮扶安排,进一步明确帮扶与被帮扶对象。今后对新出现的困难户以及不需要继续帮扶的家庭每年进行核准。

(三)强化责任。各帮扶党员干部应根据与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全乡的帮扶工作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驻片联系人要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统一协调、处理。

政策,并积极开展义诊活动,主动联系困难户进行免费的体检和诊治,积极帮助困难户解决“看病贵”问题。雨母山乡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帮扶人与被帮扶人的需求,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困难帮扶方案

为了切实改变xx村村民xxx的贫困现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同达到小康水平,根据省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有关文件要求,我于20xx年2月29日,深入xx村x组村民xxx家了解情况,现根据西关村发展规划、结合xxx家庭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计划:

贫困户xxx,xxx镇xx村x组村民,全家6口人,房屋10间(其中新建房屋5间,尚未搬迁),住房面积100平方米,耕地面积2.8亩,人均耕地面积0.56亩,家庭简单实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现有主要劳动力2人,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儿子在外打工获取。户主:xxx,47岁,小学文化程度,长期在县城干零活以贴补家用。妻子:xxx,46岁,文盲,在家务农。儿子:xxx,27岁,高中文化程度,常年在广东东莞打工。儿媳:xxx,23岁,患有病,长期在家疗养。孙女:xxx,两岁;xxx,4个月。

1、家庭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接受农业科技和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弱;

2、家庭劳动力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植或外出务工为主;

4、儿媳常年患病,医药费用支出较大,家庭主要因病致贫;

5、两个孙女均年幼,家庭拖累较重。

经过前期的入户对接、建档立卡,初步了解了家庭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并对20xx年的帮联任务进行了梳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6月:深入帮扶农户,了解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计划;

6、经常入户了解家庭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做到及时排除家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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