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优质14篇)

时间:2023-11-17 23:44:28 作者: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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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20xx年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共计申请衔接资金2498.73万元,分别用于高卓路卓圩段项目、顶锢路项目、朝阳路和朝黄项目以及薄杨路项目,所有衔接资金已下达。

2.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所有项目,根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设定。其中,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本次自评工作的对象包括使用衔接资金的所有项目,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的施工单位、建设情况、所在地的收益对象等,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结果来测评衔接资金的绩效目标完成度。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县交通局申请衔接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目前,所有的衔接资金已完成拨付,拨付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各建设项目的合同约定,按照序时进度,每到支付节点,由施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经审核后,拨付项目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所有项目均完成了建设任务,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完工及时率为100%,同时,项目实际投资额不高于项目控制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提高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额,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缩短居民出行时间;道路硬化后,极大的降低了扬尘,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所有项目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均大于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对受益群众的走访和调查,满意度达到100%以上,符合设定的绩效目标。

因为20xx开工时间较晚,加之受雨季影响,前期工程建设相对较慢;后期,我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前完成了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下一步改进措施:早谋划、早启动,与各乡镇(开发区)政府全面对接,掌握镇村两级急需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需求,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了“七公开”制度,实行项目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农村公路建设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先进村肉马养殖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xx年2月该项目已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6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先进村肉马养殖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先进村肉马养殖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先进村肉马养殖专项总支出为59.7万元,剩余资金3000元已缴回国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支出及采购手续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先进村肉马养殖,资金拨付达到100%。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先进村肉马养殖,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构建中国特色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整合各种救援资源,共同应对非战争灾害,这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壮大我国人民防空事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人民防空“双应”能力,实现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1)构建中国特色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有利于加强与国际民防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民防组织走向国际化,这是防灾救灾减灾和国际人道主义行为的必然选择和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防空防灾与国际民防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将会越来越频繁。我国现行人民防空体制与国际民防体制还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实现接轨,这给我们与国际民防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带来了很多不便。建立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后,可以实现与国际民防组织接轨,按照国际贯例和国际法规,合理利用国际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为我国防空防灾服务,提高防灾救灾质量,减少、降低灾害危害。

(2)构建中国特色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有利于建立统一、高效、精干的管理体制。

我国的防空、防灾工作在管理体制上,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综合的协调办事机构来承担这项工作,仍然是按照不同的灾害种类,设置防空和防灾两种管理体制,这样就容易造成政出多门,很难协调综合救援力量完成上级赋予人民防空多样化任务。建立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后,就可以把职能相似、任务相近的多个管理部门整合成为一个精干、高效、统一的管理机构,便于领导、便于指挥、便于完成任务。

(3)构建中国特色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我国人民防空的设备、物资、专业队伍与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的设备、物资、专业力量基本一致,这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现象,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这与我国倡导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相背离。建立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后,上述资源可以实现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使用,节省有限的社会资源,为防灾减灾服务。

(4)构建中国特色防空防灾一化(民防)体制,有利于锻炼人民防空队伍。

随着我国国防实力的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大规模爆发战争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和专业队伍在实战中锻炼和检验的机会来越来越小,这样,对人民防空在未来战争中的作用就很难做出科学有效的评价,建立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后,把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专业队伍放在平时的防灾减灾抗灾中加以锻炼和检验,就能弥补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专业队伍实战经验不足的矛盾,不仅能够服务和保障社会,而且还能够起到威慑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双丰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构建中国特色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有利于防空防灾预案和行动方案的修定和完善。

我们现在拟制的防空防灾预案和行动方案,是根据过去的情况和经验设想出来的,往往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有些灾害我们还无法预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实际对预案和行动方案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修定,要修定和完善预案及行动方案,就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现在制定的防空防灾预案很少经过实践的检验,一旦发生灾害,我们就会手足无措,贻误最佳防抗战机,给人民和国家财产造成不必要损失。建立防空防灾一体化(民防)体制后,我们的防空防灾预案和行动方案就可以在平时的防灾抗灾中得到检验,就能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修定和完善,从而制定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行动方案,生成社会效益。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是很有必要的。

1、经济效益分析。

本工程的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回收部分资金用于再建设,可减少国家投入,减轻财政负担。有的人防工程平时还可用于商场等社会服务性设施,扩大了就业门路,进而提高了居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2、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建设可以改造现有的人防工程,提高地下有效服务空间的利用率。充分利用城市原有的人防工事,对确有开发使用价值的,进行有效的改造,既提高了人防工程的管理水平,又可解决城市居民的停车、购物等问题;扩大了人民防空的影响,提高了全社会的人民防空意识,增强了国防观念。

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澄海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汕市澄财〔20xx〕60号),批复了我镇城镇建设项目资金109万元,主要用于镇区道路维护改造、镇区绿化养护管理和镇区路灯的管护。

截止20xx年3月31日,项目已按照实施进度支付了94.25万元,项目应付未付结余14.75万元。

对照《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城镇建设项目经费自评分数为85分。具体各项权值得分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得10分(扣2分)。

根据政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创文提质升级工作要求,我镇设立“城镇建设”这一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镇区路面建设改造、镇区绿化管理和路灯费的支出。项目经费使用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并有明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明确,是有依据、可衡量的工作目标。

2、资金落实:得7分(扣1分)。

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实现资金足额拨付、资金及时到位、资金分配合理,保证了镇属道路绿化日常养护和修剪、以及路灯养护和用电缴费、创文迎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从而达到在完善镇域公共设施管养制度的同时,推动城镇文明建设。

资金管理:得10分(扣2分)。

城镇建设项目共1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预算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未存在调整预算支出内容或超范围、标准支出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按项目计划进度进行。截止20xx年3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94.25万元,支出率86.47%,结余金额14.75万元。

事项管理:得6分(扣2分)。

项目单位建立有效管理机制,项目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建设、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经济性:得4分(扣1分)。

项目在预算执行中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前提下,实际支出未超过预算计划,项目实施成本合理。

效率性:得分22分(扣3分)。

项目完成对镇区长达60公里的主干道路面进行常年维护改造;对镇区7万多平方米的绿化带进行日常管护养护;对镇区500多支路灯进行日常管护。全镇整体环境进一步提升。

效果性:得22分(扣3分)。

通过对镇区道路进行适时改造、修复、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交通畅通;通过对镇区绿化进行养护管理以及路灯管护达到创文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商贸发展,为镇区人民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出行环境。

公平性:得4分(扣1分)。

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满意度达到95%。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严守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督促承办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保证质量。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厅关于开展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5号),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工作开展,提高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省级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xx年度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328.99万元。

(二)县财政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xx年度下达县级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xx年度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28.99万元县级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合计328.99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xx年度基本药物补助328.9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到账资金及下拨资金均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及审核。对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分配补助资金。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xx年,我县47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1家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100%全覆盖。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药物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每年发放医务人员及患者调查问卷,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居民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能达到95%以上。

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存储,温湿度测量流于形式。

根据多渠道补助原则,缓解各中心人员经费压力,稳定人才队伍,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努力降低门急诊次均费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xx年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由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落实基本药物政策。阜宁镇卫生院负责各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送工作,执行全省统一价格、统一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到村、统一药品零差价销售。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基本药物制度,同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适宜、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xx年基本药物项目共到位补助资金82.4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市基本药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0.2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9.2万元,已经由我市财政部门全部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部署和要求,xx年我局召开两次中央财政基药补助补助资金分配会议,按照我市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将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中央项目补助资金40.21万元,其中东城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18.45元、阜宁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药物补助4.18万元、阜宁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12.18万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5.4万元,支出率100%;省级补助资金23万元,全部下沉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率100%,本级村卫生室补助19.2万元,支出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市县域内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3个,县域内村卫生室总数8个,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2、有效性分析

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资金保障,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让患者能够得到实惠。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群众逐步接受基本药物,在诊疗中首选价廉、安全、稳定、疗效明显的基本药物,有效控制抗生素泛滥、药品价格虚高,降低药占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通过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百姓的身体健康,满意度98%以上。

3、社会性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取消了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基本医疗服务,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能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为个人接受,为社会负担得起得药品,该制度的实施较大程度上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了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3)生态效益指标

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基本药物制度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居民基本用药负担。

无未完成项目,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绩效考核,将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资金绩效管理考核专业性强,专业人员相对紧缺,建议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对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提升专业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基本药物制度是基层医疗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政府能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自评表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2月,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对我省20xx年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20xx年度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资金情况:20xx年度,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共安排1.9亿元,实际执行1.781亿元,执行率93.7%(省本级0.119亿元因项目未达合同支付节点形成年终结转)。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经省财政厅直接下达至省本级部门和各设区市财政部门,设区市财政部门根据住建部门分配意见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县(市、区)。

(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目标任务是:

加快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引导各地着力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切实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

20xx年,全省城市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稳步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明显。各设区市城市体检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有序实施,14个省级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市、区)及市级层面自主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有力推进、直饮水城市试点任务顺利进行,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群众各项满意度明显提升,顺利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经综合评价,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1.9亿元,实际到位1.9亿元,资金到位率100%。

其中:城市体检325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0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1700万、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1810万元、全省农村垃圾分类工作1260万元、直饮水全国试点600万元、城镇(含建制镇)工作补助3742万、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补助1490万元、全省住建科技发展补助1448万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000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厅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xx﹞35号)《江西省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xx]6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管理。严格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审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xx年,所有市、县城市自体检报告已完成,均完成专家联合审查和成果报备;推动了市、县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城市体检主要结论。20xx年,全省共改造小区1277个、惠及居民42.42万户,编制完成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成果选编。全省484个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全省139个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修缮、保护。14个省级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市、区)及市级层面自主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收集、转运、利用设施全部正常运行。5个示范城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有序推进。

(2)项目完成质量。

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质量合格,通过验收。

(3)时效指标。

项目按时完成年度内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20xx年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总投入1.9亿,有效起到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各地在专项资金基础上不断加大城市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有力提升全省城镇化水平。

(2)社会效益指标。

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成效明显,评选出4个先进市设区市和22个先进县城。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推进,评选出3个先进设区市、6个先进县(市、区)和23个先进乡(镇)。

(3)生态效益指标。

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稳步提升,城乡环境有效改善,示范城市城镇水环境得到保护提升,各地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省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一)存在问题。

1.各地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住建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够、开展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效率,资金绩效管理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项目支付进度有待加快。各地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大多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常面临项目大、工期长的问题,导致出现未达项目建设合同支付标准或未完成项目结算审核,资金支付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二)改进措施。

1、持续强化绩效评价意识,不断加大评价力度。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划分职责分工,做到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加大对各地的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的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合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下一年度资金使用提供参考和依据。

2、持续强化绩效评价指导,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日常绩效评价管理,加强对资金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力争项目任务按时完成。在总结以往绩效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提醒力度,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3、持续强化资金制度完善,切实发挥经济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全过程调研,完善和修订资金管理制度,用好、用活专项资金,切实起到“投入一点,带动一片”的作用,充分发挥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衔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下达桂东县扶贫办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3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4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xx年从项目库桂扶领字〔20xx〕20号文件批复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3个,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补助、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调整后的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8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25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20xx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9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30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自桂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文以后,所有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6.3675万元,结余193.6325万元。因为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正在审核公示阶段,计划在12月30日前将结余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xx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20xx年度秋季职业教育补助处于审核阶段,暂未拨付到位,我们将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

通过对近几年项目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危房改造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6户,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xx】1546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xx】1630号)文件精神,20xx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10.7万元,省级提前下达我县补助资金32.1万元。共计下达我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2.8万元,超出我县实际需求资金,故上级追减资金142.6万元,实际下达我县补助资金200.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省级财政下达我县补助资金为36.2万元,后上级追减资金9.8万元,实际下达我县26.4万元。

20xx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共下达我县补助资金226.6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68.1万元,省级直达资金58.5万元。我县实际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2.6万元,支付比例达61.03%。

5月19日我局联合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印发了《泾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对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面积控制、工程质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0xx年我县共完成87户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16户,农村低保户60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8户,农村低保边缘户3户。实体开工率114%,竣工率114%。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本年度共计拨付资金102.6万元,顺利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保障。

三、

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由于疾病自然灾害及丧失劳力等各种原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比较突出。通过该项目实施,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消除了安全隐患,受益农户不断增加。

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村住房质量。农村危房改造拉动了建筑、装饰材料等市场需求,拓展了农村就业渠道,带动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大力培训住房建设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等,广泛普及农房建设技术,因地制宜制定村庄规划,提供农房建筑图集等,有效推动了农村基本安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及农房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随着中央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持续扩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逐步增加,有效带动各级政府对农村村庄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资金投入。结合精准扶贫、灾后重建,整合资源、统筹实施,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集中连片等有机结合,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村容村貌,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生态发展。

四是提升危房改造户满意度,为做好精准施策,做到应改尽改,积极听取改造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危房改造户满意度达到100%。

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县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已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县20xx年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市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187号)文件精神和市环保局《关于20xx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共申报项目3个,其中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1个、自然生态保护设施建设项目1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源治理项目1个。

3.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xx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条件和范围要求,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

(2)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完成植被修复500亩、珍稀植物挂牌建档和设立保护标志牌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购置垃圾桶60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0户。

(3)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节水养殖,循环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质量要求,工程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成后,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设施管护到位,运行正常,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态乡镇创建水平。

3.分析评价。

县环保局深入到该3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认真对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发〔20xx〕156号)的要求,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召集项目单位安排部署绩效评估工作;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深入实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财政局和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xx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拟报项目,经县财政局和县环保局会商,确定拟申报5个项目,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同意县申报3个项目,即: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6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下达县20xx年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万元,县财政局、环保局将此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到市局已同意的3个项目,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2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8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总投资58.4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4.4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4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项目总投资3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4.8万元、争取专项资金7.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31日将31万元专项资金追加到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已拨付到位资金31万元,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至20xx年6月,已拨付到位的31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3个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

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可研―发改立项―项目申报―项目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财政预审―发改下达投资计划―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自然生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是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规定和技术设计施工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对工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已按进度、保质保量全部完成了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退耕还林800亩、新造竹林1000亩、小区森林覆盖率达75%,完成23种珍稀植物挂牌建档30多个和设立保护标志牌2个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池15口,购置垃圾桶66个,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3户,完成小区内水泥路建设5.5公里。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租用空闲土地4亩作为湿地对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设施管理到位,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彻底解决解决新村场镇生活污水直排的历史问题,确保了人畜饮用水安全,切实改善乡镇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生态乡镇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镇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保护自然的行动中,更好地保护了飞泉自然生态小区内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带动第三产业,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的的改造,改善了养殖场及周边的环境污染,达到了预期治理和整改的目标。

(一)评价结论。

县20xx年3个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污染排放达标,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项目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3、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力度。县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的基础上,正在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并力争于20xx年创建为国家级生态县,在创建工作中,特别是农村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希望市局多给予县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2、逐步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让牺牲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好的地区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

就业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增强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庆市财监〔20xx〕4号)的要求,我县对20xx年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的职业技能培训等7个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20xx年,我县共有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7个项目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并设定绩效目标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预算94万元。绩效目标:围绕产。

业发展和农户培训需求,认真筛选计算机、汽车驾驶、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家畜饲养、蔬菜栽培、砌筑工、果树工等各类农民实用的专业开展劳动力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确保每个脱贫户至少有一人参加劳动力技能培训,着力增强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提升“造血”功能,帮助脱贫户发家致富。

(二)社会保险补贴预算220万元。绩效目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困难认定、申报材料审批、补贴领取等各个环节尽可能地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服务,让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够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切实减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预算245万元。绩效目标: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日常考核、补贴发放等工作,确保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到位、履职到位、考核到位、补贴按月发放到位。

(四)创业补贴15万元。绩效目标:对我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五)就业见习补贴预算24万元。绩效目标:对全县16至24岁失业青年,组织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指导管理。

(六)求职创业补贴9万元。绩效目标:对县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4万元。绩效目标:对认定的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给予1万元的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费用支出,包括广告费、资料印制、牌匾制作、集中宣传场地租赁等费用支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支出:包括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费用支出;创业活动费用支出,包括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典型宣传等促进创业、营造创业氛围方面的费用支出;就业创业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费用支出,包括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营维护等支出,本项支出不超过省级补助该社区资金的20%;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支出。

《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庆市财监〔20xx〕4号)下达后,我县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以包世兴同志为组长的华池县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齐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一)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和支出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年末我县就业补助资金结余405.1695万元。20xx年,筹集资金578.58万元,其中上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539.2万元,县级自筹39.38万元。

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我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624.7595万元。其中:支出职业培训补贴94.9934万元、支出社会保险补贴224.3056万元,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245.3609万元,支出创业补贴15万元,支出就业见习补贴24.4万元、支出求职创业补贴9万元、支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4万元,支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费7.7万元(县级自筹资金)。年末结余358.9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我县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支出力度,全年实现城乡新增就业2440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达到了93.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就业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完成。

(一)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0xx年,我县开展劳动技能培训756人,支出培训补贴94.993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1.56%。

管理情况:我县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户培训需求,认真筛选计算机、汽车驾驶、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家畜饲养等各类农民实用的专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确保每个脱贫户至少有一人参加劳动力技能培训,着力增强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创新培训方式、细化培训内容,专门聘请陇东学院教授和县农业、畜牧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授。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出培训补贴,未发生挤占、挪用就业补助资金的情况。

(二)社保补贴资金情况:20xx年我县支出社保补贴224.3056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1.96%。

管理情况:根据省市关于落实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政策规定,20xx年,我县加大了对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力度,扎实做好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积极了解我县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加大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将享受人员范围、提供材料、补贴标准、办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尽告知群众,让他们了解社保补贴政策和详细的办事流程。二是严把资格审核关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审,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都能享受到补贴。三是坚持“办公透明化、办事程序化、办理公开化”原则,对所有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该项优惠政策及时、公正落实到位。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20xx年我县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245.3609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0.15%。

管理情况:20xx年,我县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公益性岗位共计406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3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74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保安员、保洁员、交通协管员、社保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乡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岗位、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爱心理发员等岗位。同时,我县坚持“谁开发、谁负责”原则,实行用人单位、各乡镇和人社部门双重管理,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开发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并将考勤、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补贴发放的依据。

(4)创业补贴:20xx年,我县共扶持创业人员30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0%。

管理情况:对我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五)就业见习补贴:20xx年,我县共扶持27名高校毕业生。

到我县18家单位见习,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4.4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1.67%。

管理情况: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日常化管理与跟踪服务,突出管理与服务并重。坚持日考勤、月考核等管理机制,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措施,及时购买社会保险,帮助服务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和荣誉称号申报等工作。每月核对考勤,按月向财政局申请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六)求职创业补贴:20xx年,共向90名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9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0%。

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20xx年2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等材料原件。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残疾人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并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比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20xx年,我县向4个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各1万元,绩效目标完成100%。

管理情况:对我县的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给予1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费用支出,包括广告费、资料印制、牌匾制作、集中宣传场地租赁等费用支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支出:包括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费用支出;创业活动费用支出,包括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典型宣传等促进创业、营造创业氛围方面的费用支出;就业创业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费用支出,包括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营维护等支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支出。

(一)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运行规范。为确保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我县成立了由人社、财政部门负责人任正、副组长、相关经办人员为成员的就业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财政厅、省人社厅下发的`《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就业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按照资金的利用范围、标准和程序,科学预算,合理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由使用单位按规定、按标准申报,人社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复审,共同核准的原则进行拨付,做到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同时,加强财务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了资金使用支出账簿、凭证真实合法,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的监管,采取日常、定期和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就业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二)加强审核把关,保障就业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人社部门对资金支出范围、补贴标准进行初审、财政部门复审后直接拨付培训机构及个人账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规定,及时核准拨付。进一步规范各项补贴申领流程,强化各项就业补贴基本材料审核,杜绝重复冒领和造假行为。强化就业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财务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了资金使用支出账簿、凭证真实合法,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一是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我们及时整理、归纳、分析了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的项目单位,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是我县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在保障就业、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3月底前,我县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存在问题:一是县级财政配套困难。我县经济发展落后,财政收入低,资金筹集渠道窄,县财政配套就业补助资金少,资金对上级部门转移支付依赖程度高。二是城镇新增就业压力大。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庞大,就业再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开发就业岗位的困难非常突出。三是资金支出范围窄。我县就业资金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几项支出,支出范围窄,导致支出进度较慢。

意见建议:一是市财政、人社部门应加强对就业补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指导、督促和培训,切实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我县经济落后,就业压力大,建议上级部门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县就业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就业资金开支范围和规模,严把各类补贴的审批关,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日常督查机制,全面提升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水平。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就业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三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围绕精、准、优下功夫,改变短、简、快的培训模式,使培训工作在提升职业技能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省要求,现将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投资6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58万元,地方资金902万元。共分5个项目,分布在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1、兴城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1.8万亩,共涉及3个乡镇8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94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5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2、绥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面积1.5万亩,建设地点涉1个乡镇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1万元,省配套资金8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3、建昌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2.82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共涉及6个乡镇19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9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53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资金6660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县区财政部门,全市资金执行48.52万元,执行率0.73%。其中兴城市项目已申请资金1102万元,目前已拨付0万元;绥中县项目已申请资金917.83万元,目前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0.35%,其中:省资金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5.88%;建昌县已申请资金1091万元,目前资金执行43.29万元,资金执行率1.49%,其中:中央资金已拨付43.29万元,执行率1.6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达到绩效指标的要求。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6.12万亩,截止到12月底,共完成4.94万亩。其中兴城市完成建设面积1.45万亩、绥中县完成建设面积1.2万亩、建昌县完成建设面积2.29万亩,主要包括:方塘、机钻井、灌溉管网、配电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质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工程建设质量经检测均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按计划执行。

(4)成本指标:兴城市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50元;绥中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233元;建昌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提质增效1000元、节水灌溉1450元,平均1031.9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建成后提高粮食增产增收,解决灌溉用水难问题,改善耕地质量,田间道路通达率95%以上。

(2)生态效益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深受项目所在地居民满意,受益农民满意率98%以上。

1、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按计划完成,由于施工前期遭遇极端天气施工场地严重积水,部分项目进场施工晚,后期由于天气寒冷,水泥工程无法施工,因此剩余一些水泥尾工未完成。

2、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未完成的尾工倒排工期,督促施工方开春后立即施工完成,并组织监理方加强督验。

(2)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保证项目资金应拨尽拨。

(3)组织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4)进一步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5)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特此报告。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转移支付概况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浙农田发〔20xx〕2号)文件,临海市20xx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2.47万亩,节水灌任务为4900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xx]74号)文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735.90万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农[20xx]26号)文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666.12万元(其中,第二批中央资金预算金额568.50万元,20xx年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核减扣回资金15.20万元,20xx-20xx年中央资金清算金额112.82万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xx]57号)文件,下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589.84万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575.60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756.9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补助资金2402.0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65.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189.46万元(20xx年度需配套市级资金6900.00万元)。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下达资金用于20xx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18个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共计2.549347万亩。

项目完成后有效提高了我市的.耕地质量、推进“万家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经综合评定,临海市20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全部达成预期指标、效益指标基本完成预期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756.9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补助资金2402.0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65.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189.46万元(20xx年度需配套市级资金6900.00万元)。目前,中央资金已全部到位,省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市级补助资金到位690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3756.9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补助资金2402.0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65.4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189.46万元(20xx年度需配套市级资金6900.00万元)。目前,中央资金已全部支付,省级资金支付745.03万元(其中,浙财农[20xx]16号文件575.60万元已全部支付,浙财农[20xx]57号文件589.84万元,于20xx年1月支付169.43万元,剩420.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支付69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临海市20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的支付由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科根据项目分管领导审核的付款凭证、合同、监理审核表、资金申请结算等相关资料申请临海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直接支付。项目资金的发放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

临海市20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

临海市20xx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时效为20xx-20xx年。

(4)成本指标

临海市20xx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亩均补助为5396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户数量为43711户。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为140651人。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为730.71万元。

(2)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耕地质量逐步提升。通过商品有机肥推广和示范、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减少化肥使用186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8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90%以上。通过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和绿肥种植还田等技术,完成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41.7万亩次,基本实现全覆盖。发布作物专用配方肥15个,完成测土化验533个点位,土壤化验数量2665项次),覆盖面积20.7万亩,主要农作物示范区化肥利用率达40%。根据详查结果对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区域进行种植利用现状调查与土壤农产品协同采样41个点位,完成2887亩安全利用区域农产品协同调查和种植现状航片图斑制作,实现安全利用率99.8%。

(3)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98%。

项目实施过程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范围区大,涉及行政村众多,规划设计时得反复村民沟通,消磨了大量时间,且在实施过程中有的村附带条件较多,有的希望道路宽些,有的对个别道路建设占用少量村民田地不能理解,造成政策处理上有一定难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受农耕季节的限制,时间上难保证,资金执行偏低。

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管理,定期进行调度,确保项目早日完工、资金执行到位。

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均安排了项目负责人进行跟踪监控,并根据项目预期进度和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或部门进行修正,发现建设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根据财监[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我市20xx年度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自评。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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