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相邻权调解协议大全(18篇)

时间:2023-11-11 11:53:54 作者:JQ文豪 优秀相邻权调解协议大全(18篇)

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保障工具,保证各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调解协议

请求法院撤销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的妻子章__________与被告于20__年4月18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签署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其中双方就20__年4月16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简要说明,由其原告赔偿被告计76万元整。20__年4月27日吴江交警大队做出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原告现认为签署该协议时吴江交警大队尚未对交通事故做出认定。且原告认为该份调解书明显显失公平,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调解协议

乙方:兰州__大酒楼,地址兰州市__路__号。

负责人:张__,该酒楼经理。

丙方:兰州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刘__,该公司董事长。

二00七年_月__日凌晨,兰州__酒楼雇员肖__、曾__、王__、曹__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邹__打伤,造成邹__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肖__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邹__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_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_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_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_日前付_万元,八月_日前付_万元,九月_日前付完最后_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2017年_月_日。

调解协议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父亲: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母亲: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对乙方进行人身侵害,并拍摄乙方裸体照片,邮寄给乙方未婚夫,涉嫌罪。甲方的侵害、侵权行为致乙方与未婚夫原定的结婚计划被取消,乙方还要向其未婚夫赔偿彩礼。甲方的侵害、侵权行为严重的损害了乙方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乙方原定结婚计划落空给乙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于xx年xx月xx日地订立本调解协议。

双方于此声明在协商过程中,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均已有完整、正确的认知和理解。本协议条款均属双方在此基础上平等磋商所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认可本协议公平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形。乙方确认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因此次事故所造成伤势及日后该伤势可能的发展和后果均已有充分的了解,并清楚订立本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乙方系在慎重考虑上述因素的前提下自愿订立本调解协议。

乙方同意收到上述款项后不再就前述甲方侵害、侵权行为向甲方及甲方亲属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派出所报案、提起诉讼、投诉、信访等等)另行索赔。双方达成和解。

如甲方未能按前述时间和数额及时、足额地支付赔偿款,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同意甲方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小写:         )。

甲方父母对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向乙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父母支付上述款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捺印之时起生效。本协议为清洁文本,除签名外,任何手写增添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父亲:

甲方母亲:                           签订日期: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调解协议

我们要正视纠纷,那就需要去解决纠纷,其中调解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方式。

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纠纷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而调解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一、行政调解概念。

(一)行政调解的概念。

我国学界对行政调解的概念历来具有争议。

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观点:一种观点侧重调解的客体,认为行政调解是指对行政纠纷的调解。

另一种观点侧重调解的主持者,认为行政调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所作的调解。

本文作者偏向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调解具体应当界定为:双方当事人在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国家行政机关通过说服、引导等方法,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民间纠纷。

这一界定既体现行政调解的特点,又与人民调解的概念规定相区分。

(二)行政调解特征。

1、行政调解在调解的主持者上具有特定性。

行政调解是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凭借其管理经验,以中立的第三人身份解决纠纷诉讼外活动。

既不同于法院主持下的司法调解,又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人民调解相区别。

2、行政调解在调解的程序上具有灵活性。

行政主体可以根据不同种类的纠纷选择不同的程序,减少因法律规范滞后、程序刻板导致个案处理结果合法不合理的`情形。

3、行政调解具有非强制性。

当事人的自愿是行政调解的前提,行政调解程序开始、运行直至结束,都必须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行政主体对于当事人只能劝解和引导,并不能强制干预。

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申请行政调解,对调解方案也享有完全的自主权。

二、我国现行行政调解的制度。

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行政调解的高位阶的综合性立法,除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等少数几部专门性规定外,大多数规定零星出现在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

(一)授予行政机关行政调解权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对于两类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的自由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二是对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二)行政调解效力的规定。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大多规定调解自愿,经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拒不履行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协议达成后是否有相关的行政措施来促使当事人履行协议,并没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条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但并未明确效力的具体内容、可否强制执行等。

根据200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民事纠纷调节后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仅具合同效力而无强制拘束力。

若一方当事人反悔,该调解协议就无任何意义可言。

为进一步加强调解协议的效力,《若干意见》规定:“调解书经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虽然《若干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确认了民事争议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但仍需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

三、对我国制度评价。

在制度设计上,行政调解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上的不明确,救济机制及监督机制的缺失等方面的因素导致行政调解难以有效地发挥它的制度功能。

具体表现在一下五个方面:

第一,设定上的随意性。

行政调解的相关条文的法律层级较低,设立的程序不严格,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第二,行政调解的范围不明确。

容易造成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调解的工作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可能导致将不能调解的行政纠纷进行调解,将可以通过行政调解的争议拒之门外。

从而导致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第三,行政调解的效力不明确性。

效力的不明确性是行政调解的一个先天缺陷就,这种不明确性导致行政调解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制度功能,更无从实现其价值。

第四,基本程序的缺失。

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行政调解程序性的规定非常少,大多从实体层面出发,相关的规定也只在《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中稍有涉及。

最后,行政调解的救济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缺失。

无救济即无权利,救济机制的和监督机制的缺失也使得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岌岌可危。

四、完善行政调解的措施。

一是加快有关行政调解的立法,完善行政调解的制度构建。

纵观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对于行政调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做出详尽的、专门的、完善的规定,而只是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中。

有关行政调解的法律法规种类繁多、效力层级不一,各种法律规范之间常常出现效力冲突。

而且现行的规定大多都规定的不叫粗陋,给实践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是理顺行政调解的运作程序,使行政调解更加合理有效地运行,行政调解程序与严格的司法程序相比,相对较为宽松,但决不能不要求依照程序运作。

四是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

将行政调解的案件范围用法律明文确定下来,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最大程度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文档为doc格式。

调解协议

20xx年3月21日19时左右,_____在市区解放大道由西向东行走过横线道时,_____驾驶轿车沿解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过横道口的_____相撞,造成_____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认定,_____负事故的全部责任,_____不负事故责任。

_____受伤后经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去医疗费7000元,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发生争议,于20xx年4月15日,向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中心受理后于当月16日进行调解,经中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协议经双方自愿调解达成,一经签订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调解中心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月_日。

调解协议

甲方:(注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方:(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双方因______引起争议,乙方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现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于签署本协议三日后(前)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请求。

4、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已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调解协议

鉴于患者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卫生协会的参与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基本情况:

二、甲、乙双方确认如下基本事实:

三、甲方整个治疗过程中所有行为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治疗常规,对甲方的治疗方案,乙方明知且愿意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四、考虑到乙方经济状况不佳,甲方出于人道主义对乙方进行如下补偿:

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8万元整,该补偿费用包含:

五、本协议为该纠纷的最终解决方案,在甲方依本协议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六、双方声明,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与沟通订立,对协议内容已经充分理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调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履行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争议。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按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双方一致(可选择):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

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择):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件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事实:。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并当场履行,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

当事人(签名):。

当事人(签名):。

办案民警:。

(第一联:存根;第二联:送当事人;第三联:送当事人)。

房屋相邻权协议书

乙方:

因乙方要对自己房屋进行改建(重建),由于改建(重建)房屋与甲方房屋相邻,为便于甲乙双方对各自不动产的使用、处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改建(重建)的房屋滴水线与甲方房屋滴水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0公分,如乙方在建房中未执行该约定,甲方有权阻止乙方建房,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二、甲方将来对现有房屋进行改建或重建时,改建或重建房屋与乙方房屋之间的距离,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执行,(即双方房屋滴水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公分),满足此条件时,不论今后甲方修建房屋多高,开门或开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改建或重建提出任何异议,并应配合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同意甲方的改建或重建房屋。

三、如乙方修建的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涉及与甲方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及费用,法律责任等一律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根据本协议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地役权登记及建房手续。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政府有关部门登记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调解协议书_调解协议书

20xx年6月27日,甲方胡,乙方李在昌邑市公园道一号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李能国老婆一人受伤,经内部调解,决定一次性解决,医药费、路费、餐费、药费5005元,饭费422元,车费70元,超市购物票78.9元,共计5575.9元。

一、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提供人民币5500元给乙方;。

四、协议签字后,双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上级司法机关上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人:

时间:20xx年月日。

房屋相邻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宅基地相邻,为方便乙方通行,增进邻里和睦,依据《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经甲方宅基地通行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经甲方宅基地通行,通行区域为:(列明详细四至)。

第二条:乙方行使相邻权时,不妨碍甲方同时以通行为目的使用该块土地。

第三条: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元整,该笔款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乙方将其宅基地转让、出卖时,乙方宅基地的受让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相邻权待遇。乙方宅基地的受让方需借用甲方宅基地通行时,需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以便利通行为目的,修缮、整理本协议所涉通行区域,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不论何时转让、出卖其宅基地,甲方均不退还乙方任何款项。

第七条:因本协议引发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调解协议书

调解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调解人(立约人):张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

被调解人(立约人):李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

被调解人张________、李________在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律师主持下,就双方离婚纠纷,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调解人张________、李________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被调解人张________、李________的女儿张________由李________抚养,张________每月给付女儿张小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________元,到张________大学毕业为止。

三、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住房的使用权及所有权,均归李________所有。由李________支付张________住房补偿费一万元整。

五、原家中所有的电器、家具等用品,归李________所有。

六、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张________、李________各自所负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张________、李________各持一份,交________人民一份,________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房屋相邻权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为改善居住条件,方便通行,拟在自家门前铺设道路,为处理好相邻关系,现与甲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愿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甲方位于的房屋旁铺设道路一条,道路的宽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乙方在铺设道路的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阻挠,并且甲方应当为乙方铺设道路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道路铺设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这些费用包括铺设道路前的清理现场所花费的费用、铺设过程中的雇工费以及填土等所花费的费用。

三、铺设的道路并不属于乙方私人所有,甲方同样具有通行的权力,乙方不得无故阻挠甲方在该道路上通行。

四、乙方在铺设道路的过程中不得损害到甲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铺设的道路不得损害甲方的房屋结构或者是铺设的道路不得导致甲方房屋出现变形、裂缝、渗水等情况以及铺设的道路不得给甲方的日常生活造成不利的后果,如有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其他的补充协议加于明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人(签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调解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经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调解,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协议书_调解协议书

赵,男,汉族,现年24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大河镇大水昝煤矿。

案由:20xx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矿锅炉工赵石成在煤矿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20xx年10月10日及时赶现场进行尸表检验。经检验,全身无伤痕、无中毒迹象,排除他杀、自杀、投毒等人为因素,经征求死者家属意见,不作医学鉴定,初定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镇综治中、大河镇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铜厂村委会于20xx年10月11日召集煤矿领导及当事人亲宿在煤矿现场调处,死者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批准,自愿达成善后处理协议书。

一、死者赵石成的善后处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矿积极配合亲属处理;。

三、双方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由亲属领尸离矿,择日安葬;。

六、本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签字:

调解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10月10日。

调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某次具体交易(要写明确交易的范围和内容)发生争议,在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约定)。

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约定)。

三、本调解协议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本调解协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请求该会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确认。

四、双方经协商确定本案的调解费用由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调解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双方调解费用的分担问题,根据协商的情况作出选择)。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调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俩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房子由乙方一直居住,所以乙方自愿付给甲方租金人民币元,双方签字盖章,自此以后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对方的权益。

履行协议的方式:书面形式。

履行协议的地点:房产科。

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房产科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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