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代售协议(实用14篇)

时间:2023-11-21 17:32:04 作者:FS文字使者 货物代售协议(实用14篇)

合同协议是双方在特定事项上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和应用。

公司货物代售协议书

受让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深圳市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由甲方、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其中甲方占___%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___万元。

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后生效。

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见证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高交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订于深圳。

买卖货物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定时间:

乙方:---有限公司签约地点:工地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用于上海香港广场工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货品名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等。

备注:以上数量暂定,具体数量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以上单价已含税。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为:,所发生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货品后在送货凭证上签字,作为对帐,结算货款的凭证之一,非指定第三方签收人员对任何采购内容签字无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陈景增身份证:为授权签字人员。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一并提供产品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商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厂方原产地证明(注明使用项目名称)以及商品内石英石等含量证明;提供涉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资料,如商标注册,转让,许可使用证明,专利证明;提供有关政府部门对不同商品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料。进口货品需要提供海关报关单,完税凭证及委托报关协议等材料。

4、如乙方交货7天内不符合交货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品并在3天内给予退换,超过期限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货品的仓储和运输费用。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的承担。

1、运输方式:

2、包装要求:一个铁架不超过三吨,每片人造石四角保护。

3、装卸方式:乙方负责装货,甲方负责卸货,各自承担在装卸时的损耗。

四、供货能力及货品质量保证。

1、甲乙双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签约资格和持续可靠的履行能力。签约前,甲乙双方应如实提供基本信息,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签约授权书原件等一般性证明文件。

2、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乙方以及项目监理共同取样委托政府权威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对样品抽样送检,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报告的检验日期已超过一年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要求送检的;甲方客户投诉,经分析质量上确有较大疑问的;甲方客户多次投诉,对质量问题反映较强烈的。

3、乙方承担并保证,乙方所供货品符合本合同的各项规格,数量,包装及品质等条件;货品的生产及包装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货品未掺假,冒牌,作不实虚假标记及广告,未隐瞒任何缺陷及不足;如按样品买卖的,货品需和提供的样品相符;货品全新及未被使用过。

4、货品的质保期贰年,从验收合格起起算。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责任。如乙方提供的为假冒伪劣产品,应向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客户的索赔,行政罚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5、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将其安装的程序及安装时用的辅助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并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

货物出口协议

甲方_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国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_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cif_________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_____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货物保管协议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买卖货物协议

买方(甲方):

地址:

卖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石材买卖事宜进行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

1、名称:

2、花色:

3、规格:

4、型号:

5、成分:

6、产地:

7、质量标准:

8、计量单位:

9、产品单价:

10、产品数量: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当乙方交付产品时,甲方完成验收后支付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合同履行。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用:

四、验收。

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时,甲方应派代表组织验收,验收的标准采用的'是国家、行业标准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

五、乙方的责任。

1、产品各项信息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愿意接受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要求的,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特别约定。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2、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的补偿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选择以下第项处理:1、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条款。

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方应按照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额赔偿。违约不影响合同履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但是违约方还是得赔偿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十、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4、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开户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开户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保管协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保管物品的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保管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3、乙方收款信息:。

五、不可抗力:。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依法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货物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买受人向出卖人订购的等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序号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1

2

3

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受买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

买卖货物协议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

货物运输协议

甲方(托运单位)乙方(承运单位)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三方(包括配货部)必须严格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甲方托运货物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包括车主损失)均有甲方负全责。

二、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清,货物包装必须完整无损,乙方按卸货地址给予按期,完整无缺运到和办理交接货物手续。否则造成损失各负其责。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乙方不许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四、有外包装的货物,外包装无损害时,内在货物损坏与否均由甲方负责(因有外包装,装货前无法检验)。

五、配货部只负责货物运输前的事项,货物运出后一切事宜均由甲乙双方自行处理。如有争议之事,配货部门只起中证人作用(不负责赔偿)。

六、此协议三方均认定无疑,按条款执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受货出书面收条后,协议自然终止。

甲方经手人签字:

电话:

手机:传真:

乙方经手人签字:手印经手人:

货物购销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代售协议书

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在中国上海_________(以下称寄售人),与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在_________(以下称代售人),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1。寄售人将不断地把_________(货物)运交给代售人代售。货物价格为市场cif市价,约隔90天运交一次。

2。代售人在征得寄售人对价格、条款等到同意之后,必须尽力以最好价格出售寄售商品。

3。开始阶段,每次船运货物的价格不得超过_________美元,代售人未偿付的货款不能超过_________美元。

4。寄售人对赊销造成的坏账不负任何责任,代售人在任何时候均负有支付寄售人货款的义务。

5。代售人将接受寄售人开立的以代售人为付款人的90天远期汇票,年利_________%。

6。代售人以签字信托收据从寄售人银行换取包括提单在内的装运单据。

7。寄售人负担货物售出之前的保险费和仓储费。

8。寄售人必须遵守_________政府的规章。

9。本协议英文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双方确认上述内容,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立约,以资证明。

寄售人(签字):_______代售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保管协议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包装。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 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 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 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保管人签字:存货人签字:

时间:时间:

货物运输协议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年月日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20xx年版)注意事项:

要求运达的时间:年月日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货物运输协议

甲 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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