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烟控烟管理制度(实用19篇)

时间:2023-12-12 05:18:47 作者:琉璃

在学校里,我们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伴随我们走过了人生的一段段美好时光。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精彩分享,相信会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启迪。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吸烟不仅会导致多种疾病,而且危害他人健康。为创建无烟小学,小学打算在校园采取控烟,并作如下规定:

1、小学创建领导小组为小学控烟小组,按组织分工深化开展各项控烟活动,保证控烟制度的执行。

2、禁止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内吸烟。家进步校一律不得吸烟。

3、校内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不一直我单位的来宾敬烟,宾客如有吸烟行为应准时劝止。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内必需谢绝他人敬烟。

4、小学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不设置吸烟器具,不摆放香烟。

5、小学建立吸烟师生档案,与之签定禁烟合同。禁止同学吸烟。对继续吸烟的师生举行劝阻、教导,并赋予一定的处罚。

6、小学通过健康教导课、班队会、家长会、黑板报、手抄报、校内广播和“拒吸第一支烟”签名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控烟宣扬教导。

7、小学设置控烟宣扬栏。教室门口、办公室、会议室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

8、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组织同学进入各村、街道举行控烟宣扬。

9、接受卫生部门的执法检查,对执法部门提出的看法仔细整改。

学校控烟禁烟管理制度

为创建“无烟学校”、进一步推进学校健康教育,保护教职工及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落实“无烟学校”,特制订本控烟制度:

1、通过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生命,拒绝烟草。

2、校园内禁止吸烟,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保持地面无烟蒂,校内公共场所均不设烟具,不向来客敬烟。要把不敬烟、不吸烟作为一种文明的行为,自觉遵守。

3、学校党政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不吸烟,党员同志要在学校控烟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流动烟的一经查实,每次扣发出勤奖2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了罚款外,还要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7、学生是否吸烟与评选优秀班级和“三好学生”综合起来,把控烟活动与班级考核和班主任考核结合起来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8、积极开展“无烟教室”、“无烟办公室”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无烟班级、年级进行表彰奖励。

韶关市第八中学20__年2月。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为净化校内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小学”,为广阔师生创建一个柔美、洁净、舒服、文明的校内环境,根据无烟小学标准,结合小学实际,我校特制定控烟规则制度如下:

一、小学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小学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执行,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小学工作方案。

二、校内内采取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内内吸烟。

三、小学的`教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老师办公室、同学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室长负责本办公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

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老师负责,举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并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四、相互监督,乐观协作,发觉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准时劝阻。

五、小学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小学”标志,教学楼、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图书室、老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六、大力宣扬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益处,各科老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学问有机融到教学中。

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学问,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七、教职工在校内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赋予批判教导。

八、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示,让其知晓小学禁烟规定,如有违背将追究门卫责任。

九、同学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则制度,否则一票回绝。

七、另外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3月起实施。

2、本制度终于解释权在小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控烟管理制度

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各年级组长以及学校卫生老师为组员的控烟管理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学校控烟工作,广泛宣传落实控烟制度,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禁烟的好处,使之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

1、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控烟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吸烟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校门口、门卫室、会议室、图书馆、室内篮球馆等专用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全面严禁摆放烟具;校园内做到室内无吸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3、做好本校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的控烟干预工作,吸烟者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发现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在做好日常控烟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控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在校园开展巡查,对禁烟控烟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在学校校园内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罚款20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学校控烟管理制度

烟草对人类健康有严重的威胁,控烟已成为全世界密切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为培养学生健康行为与习惯,优化校园,营造健康环境,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特制订以下禁烟、控烟制度:

一、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各公共场所的'醒目处设置禁烟标志,控烟制度置于醒目处。

二、在教室、体育馆、电教室、阅览室等集体活动场合不准吸烟。

三、在禁烟区内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责令其离开场所。

四、学校老师一律不向外来人员敬烟,接待人员告知外来人员遵守学校禁烟制度。

五、在校学生严禁吸烟,学生应成为推进社会、家庭禁烟的积极分子。

六、校内不设烟草广告,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

七、提倡四十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不吸烟,四十周岁以上者少吸烟;对来校的领导、客人及学生家长要劝阻吸烟。

八、领导带头戒烟,对自觉戒烟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

九、本制度自3月起实施。

学校控烟管理制度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一、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四、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五、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六、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七、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八、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九、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十、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5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控烟管理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组长:孟昭文。

副组长:沙俊国张久明谭景华。

成员:阚晓慧张连艳于伟鄂亚元姚世明。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本制度从20xx年3月3日起实施;

学校控烟管理制度

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禁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组长:魏瑛华副组长:于国学。

成员:关红东白艳芳李成民王国华。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李成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门卫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校园标志,会议室、门卫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禁烟工作,总务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模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年级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办公室进行控烟检查。

3、学校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吸烟现象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3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倡导健康生活,提高身体健康指数,教育和引导师生确立健康生活的`观念,根据《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禁烟范围: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所属公共区域,包括教室、公共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活动室、宿舍等室内外公共场所。

第三条适用人员: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其它人员。

第四条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除了不主动向领导和客人(含学生家长)敬烟外,要告知学校的禁烟规定并劝阻吸烟。

第四条校长办公室为学校日常监督管理部门,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

第五条医务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吸烟有害健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或图片展览活动。

第六条在学校北大门、东大门、南大门及各主要建筑物入口处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立2――3个吸烟室,禁烟区不提供烟缸等烟具。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处以人民币50元/次罚款,由财务室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按捐款处理。

第八条此规定从20_年4月10起执行。

校长室。

医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一)、加强禁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禁烟领导小组,对禁烟工作定期研究。

(二)、利用座谈会、健康讲座、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对职工、病员、来访人员进行禁烟宣传,提高禁烟思想认识。

(三)、每个职工都要履行劝阻职责,劝阻职工、病员及外来人员不吸烟。

(四)、党、政、工、青、妇、团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不吸烟,做禁烟工作表率。

(五)、办公室、会议室、诊室、病房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统一设置禁烟标志。

(六)、保证工作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烟蒂、烟灰。

(七)、医院内部及房屋权属区域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八)、医院室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九)、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等组织的创建“无烟医院”活动。

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减少烟草危害,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禁烟、控制吸烟的主体是师生员工,包括学院的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因其他原因临时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

三、校园禁烟区为教学楼、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学生宿舍、食堂、浴室、游泳池、学生公寓、卫生间、室内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及校园其他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区域)。

四、学院所有会议室、办公室及各类会议禁止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保持清洁无烟的良好环境。校园除规定的吸烟点外,严禁任何人在校园流动吸烟,吸烟者不得向他人敬烟。

五、各部门加强校园禁烟、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禁烟、控制吸烟的自觉性。校园内禁止张贴烟草宣传广告,严禁校内商业网点出售香烟制品。

六、校园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吸烟人员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教职员工应首先规范自身行为,在禁烟、控烟工作中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七、学院禁烟、控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建立禁烟、控制吸烟工作小组,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禁烟、控烟工作,来访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

八、学院将禁烟、控制吸烟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与教职工评先评优挂钩;学生的禁烟、控制吸烟与学生日常行为考核,与各种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挂钩。

九、学院禁烟、控制吸烟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无视学院制度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教职工一次罚款100元,学生一次罚款50元。

十、任何人都有对违规吸烟者进行监督的权利。学院设立禁烟、控制吸烟监督电话。

十一、本办法于201--年4月1日起实施。

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执行“为每一位同学的成长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础”的办学理念,增进《小学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化执行,把我校建设成为深圳市无吸烟单位,努力建设和睦校内,特制定小学禁烟规则制度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

1、校内内上班时光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内内吸烟。

2、教职工在校园不得在同学面前吸烟。

3、在小学围墙内不准吸烟。

4、校内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5、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级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

6、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举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7、控烟禁烟状况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及文明教职工的条件之一。

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集团公司作为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禁止任何员工在办公区域吸烟,为员工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办公环境。

期望集团总部各位员工严格执行本通知资料,否则将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xxx年二月二十五日。

禁烟控烟管理制度精选

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减少烟草危害,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禁烟、控制吸烟的主体是师生员工,包括学院的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因其他原因临时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

三、校园禁烟区为教学楼、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学生宿舍、食堂、浴室、游泳池、学生公寓、卫生间、室内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及校园其他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区域)。

四、学院所有会议室、办公室及各类会议禁止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保持清洁无烟的良好环境。校园除规定的吸烟点外,严禁任何人在校园流动吸烟,吸烟者不得向他人敬烟。

五、各部门加强校园禁烟、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禁烟、控制吸烟的自觉性。校园内禁止张贴烟草宣传广告,严禁校内商业网点出售香烟制品。

六、校园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吸烟人员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教职员工应首先规范自身行为,在禁烟、控烟工作中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七、学院禁烟、控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建立禁烟、控制吸烟工作小组,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禁烟、控烟工作,来访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

八、学院将禁烟、控制吸烟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与教职工评先评优挂钩;学生的禁烟、控制吸烟与学生日常行为考核,与各种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挂钩。

九、学院禁烟、控制吸烟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无视学院制度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教职工一次罚款100元,学生一次罚款50元。

十、任何人都有对违规吸烟者进行监督的权利。学院设立禁烟、控制吸烟监督电话。

十一、本办法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为保障博物馆发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博物馆禁烟控烟工作,根据中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结合博物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主要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强禁烟宣传,提高禁烟意识;明确禁烟职责,落实禁烟措施;健全禁烟制度,加强禁烟检查”,使不吸烟成为博物馆观众及全职职工的自觉行为,单位除专设地点或吸烟室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

第二条设立禁烟区和吸烟区。

(一)夔州古建筑群园区内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除室外吸烟区外,其余地方一律不设吸烟室。

(二)博物馆的室外、露天、通风处设置一定的吸烟区,并张贴可吸烟区统一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且在吸烟区防止落地烟缸。

(一)全体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人人参与禁烟活动。

(二)在博物馆、大成殿、鲍超石室、耀奎塔等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禁烟警语,张贴禁烟标识和博物馆禁烟监督电话。

(三)馆内公务活动不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场所不摆放吸烟设施。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四)进入博物馆的观众需提交打火机,馆内保卫科全体人员及监控室人员负责整个禁烟区域的禁烟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外来办事人员在办公楼等办公场所吸烟,及时制止本单位教职员工的违规吸烟行为。

(五)将“珍爱生命、拒绝烟草”设为园区内禁烟口号,争创“无烟景区”。

第六条禁烟宣传教育。

(一)依托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利用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开展禁烟宣传。

(二)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禁烟宣传活动,让远离烟草成为博物馆全体职工及观众的自觉行为。

第七条本禁烟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一、全院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的重要性,自觉带头戒烟,促进全民戒烟。成立以主管院长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烟医院领导小组,全面动员,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无烟医院的'各项规定,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吸烟有害健康的舆论氛围,降低吸烟率。

三、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向职工、向患者及群众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

四、凡是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一律禁止吸烟。办公室、会议室、病房、门诊、科室和餐厅等室内不准摆放烟具。全院干部、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在工作区域内积极实施控烟工作并积极做好对患者及群众的劝戒工作。

五、全院职工要树立自觉、自律意识,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院领导、科主任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带头劝阻他人吸烟,科室人员要相互监督。

六、病员、陪人及外来人员禁止在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市民。

七、医院将控烟工作列入制度管理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日常检查中发现凡是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书面警告并全院通报,第三次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给予50元经济处罚。对三次以上吸烟者,加倍处罚。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对控烟工作突出的科室,医院将给予奖励。

八、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自觉遵守医院《关于实施医院工作区域控烟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工作区域控烟力度,以确保控烟工作成效。

九、建立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将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院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年终考评时,年度内科室有吸烟违犯医院控烟制度的,取消年度科室评优工作,个人取消年年度评优资格。

十、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禁烟控烟管理制度精选

为了酒店宾客及员工的身心健康,控制吸烟带来的危害,营造文明、舒适、环保的公共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等规定,酒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控烟管理制度如下:

一、酒店各部门值班室、酒店无烟楼层、无烟包厢等区域为禁烟场所、场所内禁止吸烟。

二、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烟草广告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酒店员工接到客人预定包厢或客房房间时,要告知客人是否选择无烟包厢或无烟客房,待客人进行无烟包厢或无烟客房后,服务员应作温馨提示。

四、若要吸烟,只能在指定地点吸烟(指定地点应远离不吸烟者)。并在吸烟区张贴或悬挂准许吸烟的明显标志,配置相应数量吸烟器具。

五、采用部门例会、班前班后会、店报、宣传资料、员工橱窗、新员工培训等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宣传,使其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从而积极配合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

六、酒店控烟监督员每天不定时(每天至少一次)对各禁烟场所进行巡查,对禁止吸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七、各部门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少抽烟、不抽烟。同时引导、帮助部门下属员工戒烟,使单位员工吸烟人数月逐步下降。

八、发现在禁烟场所有吸烟行为者,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九、酒店全体员工有劝导宾客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十、各楼层设控烟监督员,监督检查禁烟情况及控烟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本规定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控制吸烟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吸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加强对控制吸烟工作的领导,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控制吸烟工作的财政投入,推进控制吸烟工作体系建设。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本市控制吸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市控制吸烟管理工作。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吸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控制吸烟工作。

第五条有关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以下分工,负责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餐饮业经营场所、药品销售经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三)公安机关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四)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图书馆、文化馆及娱乐、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五)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九)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本款第一项至第八项以外其他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所管理机关控制吸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机场、铁路的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场、铁路及其相关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七条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

控制吸烟场所的'负责人应当对场所内的控制吸烟工作进行管理,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提倡和鼓励创建无烟单位。

控制吸烟工作应当作为评选本市文明单位的条件之一。

第九条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十条每年5月31日所在星期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集中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宣传活动。

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的宣传。

第十一条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二)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在前款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内,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吸烟区。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根据需要,在禁烟区域周边合适位置设置吸烟场所。

第十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禁止在吸烟点以外的区域吸烟:

(一)养老机构、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游乐园以及除儿童公园以外的其他公园的室外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控制吸烟场所。

第十三条设置室外吸烟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二)设置烟头收集设施和明显的引导标识;

(三)距离通风口、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通道至少10米以上;

(四)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警示标识或者图片。

第十四条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在禁止吸烟区域内不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售烟机、器具;

(三)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固定相关证据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五条在禁止吸烟区域,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义务。

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劝阻义务的,任何人均有权举报、投诉。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和索要烟具,应当自觉听从劝阻;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第十七条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控制吸烟标识。

控制吸烟标识应当大而清晰,至少应当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警示标识、违法吸烟的罚款数额、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等内容。控制吸烟标识的制作标准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自行制作符合规定的控制吸烟标识。

第十八条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本场所控制吸烟工作。鼓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采用烟雾报警、浓度监测、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投诉举报频次情况,对禁止吸烟场所的二手烟残余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第二十一条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销售烟草制品。

第二十二条全市设置公开统一的举报电话12345,将市民的举报和投诉按照执法分工,转给各相关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

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得阻碍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入该场所履行控制吸烟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担任控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销售限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予以配合。

鼓励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销售限制等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咨询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卫生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治疗。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吸烟者给予警告,并处十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控制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义务的,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管理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且不听劝阻,扰乱正常的经营、工作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

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并且有两面以上侧墙的任何空间,包括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电梯轿厢等。

室外,是指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实际控制的,建筑物以外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医院禁烟控烟管理制度

一、全院各处、科室都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无烟医院实施方案》条例,每一位员工要从“我”做起,尤其是各级领导,要起表率作用,不抽烟。

二、各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一名科室成员为组员的控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控烟管理制度,并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

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医院的候诊区、治疗室、病房、检查室、手术室、实验室、示教室、会议室、值班室、医护办公室、行政后勤、各科室均属此类。

四、禁止在医院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禁止在医院小卖部销售香烟。

六、禁烟场所必须设置禁烟标志及不摆设烟具。

七、将控烟工作纳入到各科室工作计划,列入质控检查指标,与年度评优工作挂钩。

八、开展吸烟危害健康与戒烟方法的.介绍讲座,新员工入岗安排禁烟教育培训。

九、每位员工都要成为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对吸烟者,应大胆管理,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十、医院制定的制度,由医院爱卫会负责监督、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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