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通知大全(16篇)

时间:2023-12-17 13:40:22 作者:JQ文豪

通知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发布,比如纸质通知、电子邮件、短信、网站公告等。如果您需要写一份通知,以下的范文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灵感。

企业通知

为贯彻落实刚召开的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关于将农垦、森工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决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务必按照国务院要求,在今年春节以前将本地农垦、森工企业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并将《低保证》和低保金按时发放到户。此前,《农业部、公安部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垦发〔20xx〕2号)已解决农垦企业职工家庭的非农业户口问题,各地不得再以户口为由将他们排除在低保范围之外。

二、接到本通知后,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农垦、森工企业的民政厅(局),要立即向政府专题汇报,并加紧进行工作部署。《民政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城市低保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xx〕255号)下发后,已经就此做出工作部署或已基本完成农垦、森工企业低保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春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核实,准确掌握本地农垦、森工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低保落实情况。

三、各地民政厅(局)要将当地农垦、森工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低保落实情况,包括农垦和森工企业的职工人数、职工家庭人数、符合低保条件的人数以及已纳入低保范围的人数(农垦、森工数据分别列出),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部救灾救济司。

20xx年3月20日

企业通知

各位员工:

端午节假期将至,首先向全体员工致以节日的问候,为了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20xx端午节的放假时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

特提醒全体人员注意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在节前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包括:不留人的房间锁好门窗、不用的.设备应切断电源;连续使用的设备应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使用安全;重要物品妥善保管,注意防火防盗。

二、对值班人员开会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值班人员遵守公司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三、各部门在节前要加强对仓库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规定。

四、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节日用车严格审批。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开车行为。

五、所有员工端午节期间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到外地的必须开通漫游,以便保持联络;外出回家探亲的员工,注意路途安全,及时购买返程票,防止由于车票紧张而延误节后上班。

六、端午节期间,大家要注意安全。

祝全体员工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xx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5月25日。

企业通知

xx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端午节放假通知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xx年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20xx年6月12日(星期六)至20xx年6月14日(星期一),共3天。

2、各部门务必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工作,放假离开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确保安全。

3、所有员工端午节期间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到外地的必须开通漫游,以便保持联络;。

4、外出回家探亲的员工,在旅途中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

领导意见:综合部。

xx年x月x日。

企业通知书

全体员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及调休安排时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年4月2日(星期一)至年4月4日(星期三),共3天,年4月5日正式开始上班,年3月31日(周六)和年4月1日(周日)照常上班。

2.放假期间,有需要安排员工值班的部门请在年4月1日上午下班之前把值班名单报给人事部xxx,以便统计。

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国庆节放假通知范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庆放假通知精神,并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0月1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三)、10月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1、年国庆放假时间安排较长,大家可以安排出门旅游,探亲访友,在长假期间放松自己,在长假结束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2、xx公司餐厅在节日放假期间须安排人员值班,以保障其他值班人员的用餐。

3、xx公司保卫人员在节日期间须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4、各部门务必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工作,放假离开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确保安全。

5、各部门须在9月xx日下午xx:xx以前将本部门值班人员名单报送xx办公室,同时还需附上值班人员的联系方式。

6、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7、放假前,请同事们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宿舍注意防火、防盗等。

8、除交通车外,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xx公司车库内。

放假期间请注意假期安全,最后祝大家祥和平安度过国庆节假期。

xx公司。

年9月xx日。

企业通知

各部门:。

公司xxxx年度出入口收费与码头管理承包人员确定后,人事变动较大。现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需要,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报请管委会批准,决定对公司人事作如下调整:。

 一、调入行政办公室负责监控室值班工作;。

二、调入计划财务部;。

三、志调入物业管理部;。

四、调入渔人码头管理办公室侧重水电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五、派驻象山水产城物流有限公司协助工作;。

六、等6位同志调入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市场夜间治安巡逻工作。

上述人员调入时间从x年9月1日开始算起。出入口收费和码头管理承包人员按承包合同确定。公司其他人员岗位不作变动。

x年八月三十一日。

企业通知

尊敬的客户:

你们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我公司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20xx年国内企业生存环境承受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售后服务环节增加、通货膨胀趋势加重等多重挤压,我们成都瑞拓公司也不例外。20xx年下半年以来,我公司一直承受着因原材料、人力成本(加工费、人工费)、运输、市场研发费等价格上涨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的困扰。

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地为客户长期服务,本着长期诚信服务、共同发展、质量取胜的经营理念,经过多方面的慎重考虑,我公司决定从xx年3月11日开始,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现各型产品价格涨幅约10%),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

此次价格调整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广东**公司电话********。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以高品质的专业服务全力回报广大客户的厚爱和支持。

特此函告!

顺祝商祺!

******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3月11日

企业通知

为表彰在20xx年度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司员工,以此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由各部门推荐,经公司办公会议审定,决定授予贾志敏等12名优秀员工和马月等4名优秀新人个人荣誉称号。对获得部门提名的'徐二虎等7名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具体名单如下:

希望此次受到表彰的员工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

特此表彰!

xxx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通知

车间工人在开车作业时,因工作粗心大意,将成品区摆放好的两张屋面板轧坏,此种不管不顾的工作态度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额外的经济损失。

公司领导决定给予xx300元罚款以作处罚,望其在干好自己工作的同时,加强保护公司资产,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对工作的责任心。同时也希望公司其他员工爱护公司公物及其他财产,杜绝违规作业。

行政部。

xx年xx月xx日。

企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建传字[]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区政府决定在区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建工程深基坑支护、高支撑模板、塔吊、施工电梯、施工临时用电、饮食卫生管理;地处闹市人流密集的施工部位安防护和工地防火情况及噪音、尘土污染等。

1、安生产责任制及日常管理制定情况。

2、施工用地、规划许可证、安生产许可证是否建立。

3、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安技术交底、安检查及安教育。

4、特殊作业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现场管理。

本次安专项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25日至30日,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抽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

第三阶段:8月10日至15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1、本次专项检查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管安工作的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到位、检查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不可流于形式,确保取得成效。

2、要实行企业自查与政府有关部门集中检查相结合,综合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或夜查相结合。

3、检查组要深入现场进行检查,严格检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隐患,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重大安隐患单位要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违反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责成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厉处罚。

4、对在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徇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落实《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目前,我区31家省重点用能企业已有20家企业完成了能源审计,除11家企业因破产关停或年耗能不足5000吨标准煤等原因未进行能源审计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都已完成了省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在此基础上,今年重点做好市55户、区26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要制定审计工作计划,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度能源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内容。

1、用能单位的用能概况和能源流程;

2、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状况审计;

3、能源计量和统计状况审计;

4、主要用能效率的计算分析;

5、核算综合能耗指标;

6、能量平衡分析;

7、用能单位能源成本分析;

8、节能量和节能潜力分析;

9、提出节能改进建议,并对技改项目作出财务和经济评价。

省经信委推荐的能源审计机构负责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采取集中培训分别审计的方式。

列入能源审计的企业应于年11月底前完成,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由区经信局节能业务科报市节能办审核报省经信委备案。对属市重点用能企业年耗标煤不到5000吨的,要上报有资质的能源审计机构出具年能源消费量证明。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能源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要按要求成立能源审计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省经信委推荐的能源审计机构做好能源审计工作。

企业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具有我省户籍,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按上述办法补缴期间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xx〕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年12月31日。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一)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工作经历、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已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予封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36号)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自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停发其原待遇。

(三)各市自行出台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今后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遏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结合我市工业企业职业危害的特点和实际,决定自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水泥制造、热电、机械制造、冶金行业(以下简称四行业)职业危害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泥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容易引起尘肺、噪声聋病等职业病;热电作业场所主要存在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机械制造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冶金工业生产中主要的有害因素有高温、强辐射热、粉尘、一氧化碳和噪声等,四个行业都是全市职业危害比较严重的行业。通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对促进各县区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此次职业危害治理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仔细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区安监部门要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所涉及四行业职业危害的企业底数,并认真填写相关报表,于20xx年5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三)严格执法,查处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安监局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在检查中,对存在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且整改无望的“五小”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开展整治工作和不落实整治任务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对监狱、劳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监狱、劳教企业减免税款的管理,现决定对全市监狱、劳教企业开展认证、年检工作。

凡在本市区域内由各监狱、劳教所办的全部产权属于监狱、劳教系统的独立核算的企业,都必须按本规定进行登记、审核、认证。今后每年还需对上述企业进行年检。经认证、年检合格的监狱、劳教企业,凡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享受有关的减免税照顾。

1、监狱、劳教企业的全部产权必须属于市监狱局、市劳教局或直属于各监狱、劳教所。

2、监狱、劳教企业必须属于监狱、劳教性质。

3、监狱、劳教企业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款,必须全部用于发展监狱、劳教事业,并在企业的财务核算中单独反映出减免税款的数额及使用情况。

4、监狱、劳教企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能正确核算企业盈亏并接受财政、税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1、监狱、劳教单位兴办的不属于监狱、劳教企业性质的其他企业。

2、监狱、劳教系统所属企业与外系统合资兴办的联营企业。

3、挂靠监狱、劳教系统的其他企业。

4、产权属于监狱或劳教所的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

1、在1997年1月15日以前,各区县地税局以市局下发的企业名单(名单另发),按认证、年检的基本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监狱、劳教企业,非监狱、劳教企业名单一并报市局核实。

2、对经市局核实后被认定为监狱、劳教性质的企业,由企业填报《北京市监狱、劳教企业认证书》(附表一),由各直属监狱、劳教所签署意见后,报市监狱局和当地税务部门全面审核,经认证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方可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3、为加强对监狱、劳教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从1997年起,市监狱局、市财政局和当地税务部门对监狱、劳教企业的认证资格进行年检、审查,凡经年检合格并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在认证年检工作结束后,市监狱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将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者,已享受减免税的停止享受减免税照顾。

1、认证。凡按此规定参加认证工作的监狱、劳教企业,于1997年4月30日前完成(今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在当年的6月30日前完成)。

2、年检。凡持有《北京市监狱、劳教企业认证书》的企业,均须办理年检,每年的年检工作要求于每年的第二季度以前完成。企业在此规定的时间内,向其主管部门、当地税务部门提交本企业《北京市监狱、劳教企业认证书》,各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严格按上述条件进行年检审核并鉴署意见。

六、经市局核实后被认定为非监狱、劳教企业而又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从1996年汇算清缴起一律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今后凡新办的监狱、劳教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免征所得税的,须由市监狱局审核并报市地税局审核批准,经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后,才能享受减免税照顾。

八、经市地税局核实被认定为应交纳所得税的市监狱局所属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一律入市级金库。

企业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xx〕2号)要求,现将《珠海市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珠海市开展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31日。

企业的通知

为鼓励全县小微企业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准确掌握当前我县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加快我县小微企业发展,让其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目标,现对我县小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小微企业当前基本情况。

2、小微企业经营情况。

3、小微企业财务情况。

4、小微企业用工情况。

5、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全面调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多种调查手段并用的原则和方法开展调查。

1、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向所辖区小微企业发放小微企业情况调查表(具体企业名单附后),由企业填报,于20xx年上报县就业培训开发股。

2、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通过发放填写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现场调查,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运行情况、企业经营状况、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工资等状况。

1、要广泛宣传,使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都能充分认识此次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参与和配合调查。

2、各小微企业要主动配合此次调查,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资料。

3、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统计科学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做到认真细致,确保资料来源真实可靠、调查结果科学有效。

5、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要抽调责任强业务精的同志,组成调查组,深入小微企业开展调查。要及时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调查任务按时保质地完成。

企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联合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认真梳理、整合各类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资源,分别创建中小企业信息库和各类高校毕业生信息库,为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充分有效对接奠定工作基础。依托各类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窗口,围绕政策服务、创业服务、融资服务、培训服务等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推动和举办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创业资源,推荐和遴选参赛项目。对各类参赛项目,要充分利用好各类资金和基金资源予以支持,并提供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场地、培训辅导等全方位服务。

《通知》还要求,继续联合举办“20xx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就业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联合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时间为20xx年4月1日至7月9日,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将开辟活动专栏,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毕业生求职信息。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应在本级门户网站上使用统一宣传图片为上述两个网站会场做链接;及时转发文件至本行政区域内下属单位;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加大招聘活动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园区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通过网络、现场、入校等线上、线下不同的招聘形式,与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对接。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明确对接活动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形成工作推进机制,严格履行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信息,确保对接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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