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2 13:33:04 作者:纸韵

一个成功的工作方案能够使我们在工作中更加有条理和自信,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变化。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制定一份高质量的工作方案,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按照北票市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和朝阳市卫健委关于命案防范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经市卫健局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命案防范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关于命案防范治理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把“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作为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大局稳定、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升平安医院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

通过开展“命案防范治理专项整治”活动,补强“打防管控”方面的薄弱环节,推动形成“上下一体联动、横向齐抓共管”的命案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命案防范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控制本系统命案发生,切实遏制重特大命案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一)切实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一是健全多层级、多元化立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用好用足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手段,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渠道,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清单制度,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加强统筹调度,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终端责任,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围绕医疗纠纷、突发重大疫情、老年乡村医生、失独家庭及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开展摸底排查,落实“一案一档”要求,长期跟踪,严防反弹,坚决做到提前排查化解到位、普法教育到位、源头防范到位。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制定防范举措。把握涉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突出点,充分分析本单位季节性、区域性、岗位性多发常发命案隐患,瞄准症结,各医疗机构要以门急诊、病房、化(检)验室、信息中心毒麻精神类药、放射源等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着力攻坚,开展专项排查,提高工作质效。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协调会商、定期通报检查等相关制度,制定追责问责办法,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地。

责任部门:医政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二)切实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预测预警预防效能。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和《辽宁省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加大医院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指导、督促安全保卫防范设施建设,提高职工安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加强对保卫人员反恐防暴演练。二是进一步落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登记工作,特别对有精神病中、长期服药史等潜在危险人员加强排查管控,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及治疗情况,全面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责任部门:医政股疾控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四)建立命案受伤人员治疗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死亡发生。建立命案受伤人员绿色救治机制,针对命案受伤人员,开通绿色救治通道,采取“先救治后付费”方式,做到应治必治、快救速救,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有效及时救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部门:医政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四、工作步骤。

“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年8月27日至9月3日)。组织开展“命案防范治理专项整治”活动专题研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年9月4日至10月31日)。一是做好底数排查收集工作。根据世纪情况做好分析研判。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靶向问题、精准施策,对可能发生命案的高风险重点人员、区域、岗位进行集中摸排,建立档案,制定措施,全力攻坚。三是开展常态化宣传。采取“常规化+智能化”手段,组织开展“接地气、面对面、点对点”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集中力量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年11月11日至11月26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命案防范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命案防范治理长效常治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要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级级盯责任,一层对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实施好“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1号之前将“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推进情况报送市卫健局政策法规股(913室)。发生命案立即上报的同时,报告所在地政法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强化监督问责。凡是命案防范治理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制度不落实、管控不严格,导致发生问题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住建局《云浮市城镇燃气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倒灌、非法运输、超期不检、废瓶在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和场所,坚决停产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我区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云城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文能区府办副主任。

陈瑜源区住建局局长。

冯坤友市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邹颂升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副局长。

徐志强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副大队长。

区文炎区市场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国宁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炳余区交通局副局长。

邱树森区应急局副主任科员。

饶昌耀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陈宇新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志雄高峰街道常务副主任。

梁伟文河口街道党工委委员。

朱木元安塘街道常务副主任。

杨海辉思劳镇副镇长。

何国强腰古镇副镇长。

梁必胜南盛镇副镇长。

刘日华前锋镇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程满屯云浮市燃气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冯坤友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一)企业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4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会同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共安全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2人、区应急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经营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市场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2人、区交通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

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负责辖区内瓶装气的安全监管。

三、

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云城区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液化石油气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场站未落实安全设施有关规定行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未落实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瓶装气化间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燃气和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大燃气存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严格整改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认真。

总结。

汇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并进行总结。于12月1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简报、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到区住建局。照片要求标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格式为jpg。

读罢竟挑不出一点缺点。

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命案防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夯实命案防范“一把手”责任,以防范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细,全力攻坚化解,努力做到矛盾隐患70%化解在村级,30%化解在乡级,有效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

(一)切实党政主责,明确责任分工。

   这次攻坚工作由政府牵头,综治办组织,政法部门为主,调动各级各部门参加。

1、各村、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研究解决,亲自主持化解,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攻坚工作有力开展。

2、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各村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驻村民警是基层责任人。要组织村干部、网格员、信息员、辅警、志愿者等人员,以及上级部门下沉人员,对辖区逐户、逐单位开展排查,落实管挖措施。

(二)开展集中排查。

 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镇集中排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排查作为攻坚工作的主要基础,组织机关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排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1、重点领域排查:围绕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领域开展排查,重点问题排查,围绕婚姻(感情)变化、两地分居、招婿、失独等特殊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等问题开展排查,重点人群排查,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闲散少年、流浪乞讨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失人员”(生活失意人员、心态失短人员、行为失常人员)等开展排查。

2、镇政府部门负责组织,重点从两个方面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对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排查研判;重点案件排查,对近年来受理、办理的各类民事、刑事、治安、行政和调解案件排查研判。

(三)及时化解矛盾。

   按照“边排查边化解”和“分级负责,及时化解”的原则,确保各类矛盾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1、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由排查人员当场化解,必要时由村组干部联合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并向镇综治中心报备。

2、对较复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人员及村组当场化解不了的,上报镇综治中心,由镇综治中心组织人员成立专班,进行专班化解,实现“大事不出乡”。

3、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镇村两级化解不了的,上报县综治中心解决。

4、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逐一核对登记,建档立卡,逐人落实乡村两级包保责任人,逐人落实救治救助,随访帮教,监护管控等帮扶措施,督促化解矛盾,解决诉求。

5、对政法领域矛盾隐患。由政法单位负责,实行责任领导和私办人员包案化解制度,综合运用理、法、情手段跟踪稳控,积极化解,确保实现结案事了。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把宣传教育作为命案防范的基础工作。

1、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格、微信、微博、电视。

广播、报刊、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标语、手机彩铃、说唱团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法治教育,“以案释法”,和谐关系为主的宣传。

2、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工作与走访排查工作同步进行,由各村、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开展法治教育,政府单位负责深入学校、企业、基层开展送法下基层“以案说法”,法治教育等活动,并广泛张贴标语口号,营造宣传气氛。

3、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宣传。以农村地区和城乡。

结合部为重点、利用大喇叭、微信群、书写墙体标语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以农村地区老年群体,务工人员,“三失”人员为重点,把依法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纠纷等作为重点内容,更正“此案释法”“以案释理”等开展宣传。加强心理疏导体系建设,推进“心理医院”和“流动心理服务站”建设,坚持动静结合,兼结合,努力把各类社会不良心态和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

(五)加强打防管控。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强化社会打防管控。

1、加强对现行命案打击。对已发生的命案,集中优势。

警力、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程序合法,实体为正,把每一个命案都办成铁案,起到震慑、教育、矫正的作用。

2、加强社会全面治安防控。在农村落实“一村一警”和兼职巡逻制度,实现巡逻防控全覆盖,无遗漏。

3、行业单位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内防建设,在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强化入侵报警、电子围栏、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等硬件建设,强化空点值守和全时段巡查,提升单位整体防范水平。

4、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对易产生命案的娱乐场所、

餐饮夜市、中小旅馆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街道广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偏僻路段部位的夜间巡逻防控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新型网络犯罪治理,打击盗抢骗等工作。

(六)建立联动机制。

   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中心负责,行业部门联动的命案防范协调联动机制。

1、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作用。政法部门要从日常受理群众求助举报,接警;审判诉讼,调解纠纷中,发现可能造成“民转刑”,“刑转命”的隐患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妇联、共青团、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看护、流浪人员救助、未成年人教育等工作,筑牢社会防设。

3、充分发挥信息、网格作用。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微信群、ap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社会治理信息、通过周点评、月总结、季讲评等,实现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矛盾隐患的实时掌控,跟踪化解,推动命案防范工作扎实开展。

(七)开展“以案促改”

   开展命案预防“以案促改”活动,剖析命案成因,查找治理漏洞,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基层治理机制。

1、坚持逢案必改。围绕新发生命案,案发地村、单位。

第一时间启动“以案促改”,制定工作方案,剖析命案成因,制定查摆问题传单和整改措施传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多种形式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2、坚持分类整改。案发地村、单位组织专班人员,围绕案发前期工作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全面深入查摆剖析,找准问题症结。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普遍性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把命案防范攻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镇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

1、定期排队。镇综治办、每月对各村各单位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命案发案情况进行排队通报,对工作落后的,直接向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电话提示。

2、实行两级例会。由综治办组织对乡对村、村对组每月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隐患形势,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

3、开展调查。对发生的重大命案,或者有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或者初查发现有失职失责情况的,以及短时间内命案持续发生的村、单位、镇综治办将会同纪检等部门逐级调查,联合调查。

4、及时移交线索。对于因重大失职责任导致“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可能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5、完善工作台账。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建立矛盾隐患排查台账和矛盾纠纷化解台账。

6、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各单位要确定此项工作的联络员,每月5日前向镇综治办报送上月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总台账。

(三)严格责任追究。

1、加大对案发地问责力度。对发生一起“民转刑”可防性命案的,属于村(责任单位)挂牌督办;对连续发生2起命案或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实施一票否决;对短时间内多次发生命案的村、单位,实行逐级调查,从严追究问责。

2、追究失职人员责任。对政法部门在办理案件、审判、调研、诉讼、执行等环节,处理信访稳定,群众求助等过程中,因工作棚架、失职等,造成“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命案防控工作要求,根据202-年4月28日全省一季度命案形式分析研判会议精神,结合《乌当区202-年命案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命案防控工作,落实命案防控措施,现根据街道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的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过程、全要素扎实开展命案防控攻坚工作,坚决遏制命案上升的势头,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年辖区命案防控工作目标是:辖区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要比202-年下降。全面排查命案隐患、加强治安管控力度、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通过扎实细致有力的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命案发案,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建立命案易发重点时段防控机制。据分析,春节、清明节前后、暑期是命案易发高发时段,各社区居委会要紧盯这三个时段制定《重要时段防控方案》,围绕婚恋家庭等易“民转刑”矛盾纠纷,返乡农民工、外来人员、闲散青少年、精神障碍患者、酗酒滋事人员、刑释人员、吸毒人员和城镇街面、餐饮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开展治安风险排查防控,建立《重点群体、重点部位排查管控工作台账》,形成命案重点防控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工作格局。

(二)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由派出所建立治安警情研判机制,开展“一分析三报告”工作,对辖区“警情、案情、舆情、社情”进行分析,就治安形势、矛盾纠纷等专题研究并定期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政法委。办事处各部门、各居委会要定期分析形势,组织对辖区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小区深入摸底排查易激化为刑事案件的婚恋家庭、经济往来、邻里关系、土地资源权属、征地拆迁、控违拆违等纠纷,按规定开展“民转刑”风险评估、分级分色预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化解措施,分级化解处置,限期化解销号,防止小纠纷、小隐患、小事件、小问题发现不了、解决不掉、处置不好而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问题。要加强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激励政策,提高化解实效。

(四)加强突出问题整治。各社区居委会要立足本地实情,以安全感调查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结果为导向,把易滋生命案的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出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派出所对每一起命案都要深入剖析发生的原因,查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清引发命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到位;查清作案工具来源,相关重点物品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查清可防性部位和重点区域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查清重点人口排查和服务管理是否到位;查清接警、处警工作和救助受害人是否及时到位;查清抓捕工作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到位,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控和重点整治。

(五)加强“民转刑”命案防范。要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机制,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民转刑案件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抓实排查调处工作,广泛发展治安信息员,拓展苗头隐患信息收集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基层自治手段作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行“邻里劝导”制度,营造守法尚德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防范命案的发生。同时,社区居委会每月3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定期向公共安全办公室报送《“民转刑”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台账》。

(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各社区居委会要在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模范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创建、评选、表彰,倡导不酗酒、不赌博、不沾毒、无暴力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夫妻互相忠实、家庭成员间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的邻里关系。要加强婚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化解婚恋纠纷,依法打击、处置家庭暴力行为,发挥好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对赌博、酗酒、高额彩礼、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问题的约束作用。

(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建立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信息动态交换制度,充分发挥人脸识别、智慧门禁等系统的动态采集作用,全面排查掌握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的基础信息,全面排查掌握外来人口中的前科劣迹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及其所涉婚恋等纠纷,防止涉及外来人口的案(事)件。

(八)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各居委会要组织对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开展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学龄期的可采取劝学、返校等方式,继续完成其义务教育;超过学龄期的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措施;对适宜送专门学校的按程序送专门学校矫治和接受教育,不能发生漏管失管现象。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辅导、关爱保护和防侵害等安全教育,解决好其家庭所涉矛盾纠纷,防止发生伤及儿童的重大恶性案事件。

(九)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监护和衔接管理。建立基层部门联动排查和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常态化开展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和社会危险性评估,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一历五单”衔接管理制度,确保就诊或出院的患者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跟踪管理好长期在外返乡的精神障碍患者,全面落实有奖监护政策,建立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安全防范常识教育及异常行为报告机制,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规范管理率、面访率、服药率、规范服药率特别是精神分裂症服药率,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要“应治尽治”。

(十)加强特殊及关注人群服务管理。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和人户分离刑释人员户籍地、居住地安置帮教“双列管”措施,加大对其所涉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力度;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治和管控措施,严防重新犯罪;加强吸毒人员教育矫治、戒毒治疗、康复训练,确保不脱管失控。加强对矛盾突出、心态失衡、性格偏执、酒后暴力、扬言报复重点人员的动态排查并纳入重点管控,加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跟踪帮扶、危机干预,关心关注创业就业失败、常年外出突然回乡、大龄单身等人员思想动态,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十一)加强城乡治安防控。派出所推进“智慧街面巡防”项目建设,加强专群结合、视频实兵结合的联勤联动,实行棋盘式布警、网格化巡逻、扁平化指挥,加强夜间、背街小巷、餐饮娱乐场所等案件多发时段、区域巡逻防控力度,提高社会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街面控制、应急处突和打击震慑能力。

(十二)加强治安重点行业场所管理。派出所要开展治安混乱、隐患突出的复杂场所和黄赌毒等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顿容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歌舞厅、棋牌室、中小旅店等,压实经营者治安防范责任,开展从业人员治安防范培训,推动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发挥好筛人、控物、看场的重要作用,对赌博和酗酒后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打击处理,第一时间发现冲突、制止暴力。持续开展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严管严控枪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加强农村剧毒农药销售管理,有效防止“刑转命”案件发生。

(十三)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开展“中小学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率、监控报警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三个100%督查,落实法制副校长等制度,建立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和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排查台账,因地制宜开展防刀斧砍杀、防驾车冲撞、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教育,建立防治校园暴力、欺凌长效机制。

(十四)开展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要制作涉婚恋家庭纠纷、口角琐事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和涉青少年、刑释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总结一批命案防控方面的经典案例,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和“以案说防控”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针对住宅防控薄弱环节,要开展防入室伤害犯罪,冷静处理婚恋家庭、邻里等纠纷,及时申请调解、及时报警求助等宣传教育。加大对各类纠纷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引导群众养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习惯。

(十五)建立健全社会情绪监测和疏导服务机制。注重研究社会心理疏导和社会治安案件的伴生性关系,推进心理咨询、疏导队伍建设,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热线和走访、座谈等方式、手段,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群体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专班专抓。办事处统筹协调、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办事处各办公室、各社区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命案防控工作,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命案防控工作专班,同时,加强政法综治部门经费保障,切实解决有人做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狠抓如实立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居委会每月3日前报送《“民转刑”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台账》,对重大苗头隐患要立即报告。

(三)开展一案一查和督促整改。对一案致3人以下死亡命案,报区委政法委组织专门调查组开展调查,查清发案原因和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区委政法委。对重大刑事案件和一案致3人以上死亡命案,按程序报请区委政法委组织调查处理。

(四)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落实综治领导责任作为综治工作的首要抓手和突破口,健全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督办机制,充分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综治平安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合治理政策,特别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命案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因重视不够、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比202-年不降反升、命案高发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黄牌警告。

(五)狠抓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办事处、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要将命案防控攻坚目标细化,并加强发案动态监测。将命案防控工作纳入平安乌当建设考评并加大权重,严格兑现奖惩.对于命案发案数、青少年涉命案数、命案发案同比上升起数全区最高的,或年内发生一案致3人以上死亡命案的,或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案致2人以上死亡命案的街道办事处开展挂牌整治。

XX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燃气管理条例》、《xx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住建局《xx市城镇燃气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倒灌、非法运输、超期不检、废瓶在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和场所,坚决停产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组长:xx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副组长:xx区住建局局长xx区府办副主任成员:xx区住建局副局长xx市公安局xx分局副局长xx区市场监督局分管领导xx区交通局分管领导xx区应急局分管领导xx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一)企业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4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市场监督局1人、区公安分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会同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共安全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2人、区公安分局2人、区应急局1人、区市场监督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经营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市场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市场监督局2人、区交通2人、区住建局2人、区公安分局1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无证无照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的违法行为等进行查处;

负责个体工商户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行为的查处;

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配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负责辖区内瓶装气的安全监管。

三、

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此次xx区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液化石油气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重点1.重点整治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场站未落实安全设施有关规定行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未落实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瓶装气化间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燃气和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大燃气存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1月30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严格整改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认真。

总结。

汇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并进行总结。于7月1日前和12月20日前分别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简报、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到区住建局。照片要求标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格式为jpg。

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建立健全我镇命案防治机制,有效建设和控制命案防治防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中全会、市委五届八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必须预防和可以预防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制度治理,坚持群众结合、群众预防和群众治理,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要素扎实开展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命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收益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年我镇命案防控工作的目标是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确保20-年不突破命案指标,努力不发生命案,有效提高群众的收益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构建系统,构建防范网络。以综合治理中心为基础,

全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对易发案件关键路段和地段的监控监督,有效控制和震慑犯罪,减少可预防性命案的发生,加强对易引发聚众斗争、寻衅滋事的餐饮、夜市的调查控制,确保警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迅速控制局面,及时查处。

   (二)强化机制,管控好特殊群体。加强对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刑释人员、重点青少年等人群的动态管控,落实稳控措施,切实掌握其日常活动、经济收入、交往人员等情况,同时深入推进“安宁工程”、“阳光工程”、“回归工程”、“育新工程”、“红丝带工程”和“雨露工程”,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参保、教育挽救、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等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切实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多措并举,化解好矛盾纠纷。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稳控、早化解”的工作原则,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网格化管理为主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管理体系,多渠道、多方式收集、排查化解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四)强化宣传,开展好创建活动。以“无命案”、“无刑案”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重点开展好和谐家庭、模范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创建、评选、表彰活动,倡导不酗酒、不赌博、不沾毒、无暴力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夫妻互相忠诚、家庭成员间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平等和睦的婚烟家庭关系,倡导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的邻里关系。

   (五)加强防控,管理好社会治安。加强社会面防控建设,“一村一辅警”必须专职、专管、专抓,要以村组为单位抓好兼职巡逻防范队伍建设,开展十户电话联防、邻里守望、邻里劝导等群防群治,补齐防控短板。

     。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命案防控工作,严防命案发生。对发生“民转刑”命案的地方,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派出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剖析、查找漏洞补齐短板。

(二)完善机制筑牢命案防控底线。凡有命案发生的,将由政法委牵头、派出所参与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责倒查组,立即开展责任倒查工作,对显性不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使矛盾激化,“枪、爆、毒”管理失控,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控制不力,重点人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命案的,将严格按照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严肃追责。

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永仁县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高”的总目标。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永仁县公安局成立永仁县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杨德春任组长,刑侦大队长蒋松甫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大队长蒋松甫任办公室主任,内勤陈薪穗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解处置,防止命案发生。

(二)要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针对邻里、家庭、婚恋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要依托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尽可能地把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查找矛盾根源,解决双方积怨,防止矛盾纠纷越积越深,避免小问题搞成了大矛盾,再演化成大恩怨,防范个人极端暴力命案的发生。同时,可以建立矛盾纠纷当事人回访制度,对部分矛盾纠纷“解而不和”的现象,进一步开展说服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融洽双方感情,促进社会和谐,从根上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三)要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对此类人员的基情况、交往关系、活动规律、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情况逐一摸底建档,对可能违法犯罪的,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特别是加强了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对监护人和周围群众进行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提高看管能力,防止精神病人脱离监护,酿成命案。

(四)要加强文化教育和法制宣传。命案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和法制意识淡薄,相关普法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人民群众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还要重视道德教育,特别进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从个体方面预防命案的发生。

(五)要建立发生可防性命案的考评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共同防控。建议综治部门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落实对重症精神病患者、易肇事肇祸、吸毒人员的管控矫正的社会责任;细化可防、可控命案发生的问责、倒查和考评办法,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使矛盾升级引发命案,对因工作反应不迅速,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预防工作实效,以此全社会参与共同来减少和避免命案的发生。

(六)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加大特色宣教,努力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是防范命案最根、最长远的途径。要建立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宣传机制。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村社开展法律进村户活动,采取以案说法,小品讲法等形式,告诉群众各种矛盾纠纷正确的处理方式和法律救助途径。在宣传长效机制建设上,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增设法律咨询服务站,挑选会法律、懂调解的工作人员入驻服务站,长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和调解工作,从而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命案的发生。

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

(二)制定目标,突出成效。各所队室必须把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追逃措施和手段,想尽一切办法开展抓捕工作,完成既定目标。

(三)加强协调,整体作战。各所队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资源情报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全警追逃,做到整体联动,合力攻坚;交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利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开展追逃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四)加强督察,落实奖惩。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发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察,督促各所队室认真履行追逃职责。对于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命案防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夯实命案防范“一。

把手”责任,以防范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细,全力攻坚化解,努力做到矛盾隐患70%化解在村级,30%化解在乡级,有效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

(一)切实党政主责,明确责任分工。

这次攻坚工作由政府牵头,综治办组织,政法部门为主,调动各级各部门参加。

1、各村、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履。

行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研究解决,亲自主持化解,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攻坚工作有力开展。

2、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政法部门主要领。

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各村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驻村民警是基层责任。

人。要组织村干部、网格员、信息员、辅警、志愿者等人员,以及上级部门下沉人员,对辖区逐户、逐单位开展排查,落实管挖措施。

(二)开展集中排查。

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镇集中排查、各村、各单位、

各部门要把排查作为攻坚工作的主要基础,组织机关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排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1、重点领域排查:围绕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

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领域开展排查,重点问题排查,围绕婚姻(感情)变化、两地分居、招婿、失独等特殊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等问题开展排查,重点人群排查,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闲散少年、流浪乞讨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失人员”(生活失意人员、心态失短人员、行为失常人员)等开展排查。

2、镇政府部门负责组织,重点从两个方面排查。涉法。

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对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排查研判;重点案件排查,对近年来受理、办理的各类民事、刑事、治安、行政和调解案件排查研判。

(三)及时化解矛盾。

按照“边排查边化解”和“分级负责,及时化解”的原。

则,确保各类矛盾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1、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由排查人员当场化。

解,必要时由村组干部联合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并向镇综治中心报备。

2、对较复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人员及村组当。

场化解不了的,上报镇综治中心,由镇综治中心组织人员成立专班,进行专班化解,实现“大事不出乡”。

3、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镇村两级化解不了的,

上报县综治中心解决。

4、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逐一核对登记,建档立卡,

逐人落实乡村两级包保责任人,逐人落实救治救助,随访帮教,监护管控等帮扶措施,督促化解矛盾,解决诉求。

5、对政法领域矛盾隐患。由政法单位负责,实行责任。

领导和私办人员包案化解制度,综合运用理、法、情手段跟踪稳控,积极化解,确保实现结案事了。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把宣传教育作为命案防范的基础工作。

1、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格、微信、微博、电视。

广播、报刊、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标语、手机彩铃、说唱团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法治教育,“以案释法”,和谐关系为主的宣传。

2、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工作与走访排查工作同步进。

行,由各村、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开展法治教育,政府单位负责深入学校、企业、基层开展送法下基层“以案说法”,法治教育等活动,并广泛张贴标语口号,营造宣传气氛。

3、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宣传。以农村地区和城乡。

结合部为重点、利用大喇叭、微信群、书写墙体标语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以农村地区老年群体,务工人员,“三失”人员为重点,把依法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纠纷等作为重点内容,更正“此案释法”“以案释理”等开展宣传。加强心理疏导体系建设,推进“心理医院”和“流动心理服务站”建设,坚持动静结合,兼结合,努力把各类社会不良心态和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

(五)加强打防管控。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强化社会打防管控。

1、加强对现行命案打击。对已发生的命案,集中优势。

警力、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程序合法,实体为正,把每一个命案都办成铁案,起到震慑、教育、矫正的作用。

2、加强社会全面治安防控。在农村落实“一村一警”

和兼职巡逻制度,实现巡逻防控全覆盖,无遗漏。

3、行业单位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内防建设,在学校,

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强化入侵报警、电子围栏、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等硬件建设,强化空点值守和全时段巡查,提升单位整体防范水平。

4、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对易产生命案的娱乐场所、

餐饮夜市、中小旅馆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街道广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偏僻路段部位的夜间巡逻防控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新型网络犯罪治理,打击盗抢骗等工作。

(六)建立联动机制。

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中心负责,行业部门联动。

的命案防范协调联动机制。

1、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作用。政法部门要从日常受理群。

众求助举报,接警;审判诉讼,调解纠纷中,发现可能造成“民转刑”,“刑转命”的隐患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妇联、共青团、工会、民。

政、教育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看护、流浪人员救助、未成年人教育等工作,筑牢社会防设。

3、充分发挥信息、网格作用。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微。

信群、ap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社会治理信息、通过周点评、月总结、季讲评等,实现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矛盾隐患的实时掌控,跟踪化解,推动命案防范工作扎实开展。

(七)开展“以案促改”

开展命案预防“以案促改”活动,剖析命案成因,查找治理漏洞,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基层治理机制。

1、坚持逢案必改。围绕新发生命案,案发地村、单位。

传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多种形式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2、坚持分类整改。案发地村、单位组织专班人员,围。

绕案发前期工作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全面深入查摆剖析,找准问题症结。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普遍性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把命案防范攻坚工作作为“一把手”

工程,作为当前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镇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

1、定期排队。镇综治办、每月对各村各单位攻坚工。

作开展情况,命案发案情况进行排队通报,对工作落后的,直接向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电话提示。

2、实行两级例会。由综治办组织对乡对村、村对。

组每月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隐患形势,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

3、开展调查。对发生的重大命案,或者有瞒报,漏。

报、迟报情况的,或者初查发现有失职失责情况的,以及短时间内命案持续发生的村、单位、镇综治办将会同纪检等部门逐级调查,联合调查。

4、及时移交线索。对于因重大失职责任导致“民转。

刑”“刑转命”案件,可能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5、完善工作台账。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建立矛。

盾隐患排查台账和矛盾纠纷化解台账。

6、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各单位要确。

定此项工作的联络员,每月5日前向镇综治办报送上月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总台账。

(三)严格责任追究。

1、加大对案发地问责力度。对发生一起“民转刑”可。

防性命案的,属于村(责任单位)挂牌督办;对连续发生2起命案或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实施一票否决;对短时间内多次发生命案的村、单位,实行逐级调查,从严追究问责。

2、追究失职人员责任。对政法部门在办理案件、审判、

调研、诉讼、执行等环节,处理信访稳定,群众求助等过程中,因工作棚架、失职等,造成“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了解过吗?以下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本,提供给大家参考!

根据侯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安排,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及全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有力带动交通队伍作风的全面好转,深入凝聚合力,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干部队伍中进行一次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17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方针,按照省、临汾市和我三干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骨干。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局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7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态度,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重点要在三个方面收到实际成效。

(一)端正思想。

要通过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严肃纪律。

要通过严明纪律,整章立制,促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要求办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我独大、不讲规矩的问题。

(三)改进作风。

要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真正形成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层层负责、共谋发展的新局面。

这次专项整治要注意把握的原则:

(一)密切联系实际。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逐项整改、完善制度等,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股室及其班子、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

(二)立足教育提高。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17大精神统一班子、干部的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同整治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得力改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纠正。

(四)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治促工作,用发展看整治,确保整治之后,思想有新提高,纪律有严要求,作风有真转变,工作有大成效。

二、集中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治从2010年3月22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2010年3月22日—28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行好动员,组织好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17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省委、临汾市委和侯马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及三干会上马彪书记的讲话。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动员,使全体干部明确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

第二步,查找问题(2010年3月28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认真对照马彪书记在全市三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十种表现:一是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还不时拼出个四六句,不知所云;二是习惯当甩手掌柜,做二传手,层层批转,坐而论道,不干实事;三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飘浮;四是不下基层,不搞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当三拍干部;五是报喜不报忧,专拣好听的说,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六是作风松垮,工作随便,上班一杯茶、一支烟、一个电话聊半天;七是不读书,不学习,上网玩游戏、网上炒股、斗地主、打麻将;八是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办公室越修越豪华,公务用车超指标,公款吃喝一三五一小聚,二四六一大聚;九是处事圆滑,好人主义,喜欢当“泥瓦匠”,和稀泥、摸光墙,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愿当“铁匠”硬碰硬;十是喜欢当“太平官”,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熬年头,混日子。

以上十种表现是当今社会存在的通病,是腐蚀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催化剂,只有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加以整改,才能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大兴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作风,脚踏实地、务实干事的作风,勇挑重担、敢于负责的作风,心系群众、为民办事的作风。

为交通营造一个勤政务实、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和谐共享的新气象。

第三步,集中整改(2010年4月11日—4月17日)。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查找差距,并进行集中整改,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参与进来,对每个班子成员和干部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

在充分准备的基本上,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生活会,互相之间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思想上、纪律上和作风上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集中进行整改。

通过集中整改,促使全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改进、纪律进一步严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影响全局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第四步,总结提高(2010年4月18日—4月25日)。

主要任务是对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首先,进行自查。

党组织要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检查应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过程中,各单位、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检查验收。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单位、各股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

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

对未能自查自纠的问题一经发现查实,要公开从重予以严肃处理。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建立问题督办通报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开领导班子、各单位、各股室和全体干部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全面总结。

整顿结束后,要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彰一批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干部,集中处理一些问题严重的干部,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和股室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作风纪律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此次整顿活动中去,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转化为推动交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整顿活动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和个人实际,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要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有的放矢。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的工作作风、纪律观念、精神面貌要有新的转变和大的改观。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好整顿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抓好2010年日常工作的实施和进行,确保整顿活动和日常工作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四)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应付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整顿活动期间麻木不仁、思想松懈、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并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对当事人做出停职、待岗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处理决定。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30号)和市委、区委开展“四风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确保我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认真抓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12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四风’整治主题年”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群组发[2014]7号)以及区委关于印发《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省委、市委部署的“七个着力”,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和“两项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

1. 着力推进科学重建,整治干部缺乏担当意识问题。

整治时限:2014 年6月

(1)严格政治纪律,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 严格三个时间节点、 三个开工一批,整治执行不力、 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3) 严守廉洁底线,整治招投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2.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4)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5)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6)严格把好发文关,严格遵守文件、简报、研究报告种类、字数、报送方式等规定,坚决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代替“红头”文件。

(7)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

(8)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3.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和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9)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雨城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10)严格执行区上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完善经费审核机制。

(11)2013年底前科级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12)严控公务接待,整治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

(13)从严控制公车经费开支,整治超标、超编和公车私用的问题。

(14)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整治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15)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

(16)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招商活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4.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整治不公开、不透明和“庸懒散、奢吃贪、蛮横硬”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17)严格执行规范行政许可,整治审批事项假下放的问题。

(18)规范政务公开,整治权力运行不透明的问题。

(19)严肃效能问责,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 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0)突出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风集中整治。

(21)突出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部门作风集中整治。

(22)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职权滥用行为。

(23)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24)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

(25)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对“吃空饷”人员一律清退。

(26)坚决纠正征地搬迁、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征强拆、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7)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28)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29)严格环境保护管理,整治超标排放等污染问题。

(30)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职权滥用插手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 整治幼儿园、 中小学违规办学、 收费的问题。

5.着力整治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2)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3)深入整治接受商业预付卡行为,开展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跨业务类型和业务覆盖范围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收卡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4)严肃开展“会所中的歪风” 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问题。

6.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5)对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灾后恢复重建、“十项民生工程”等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36)坚决制止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7.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7)加强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制度等监督检查,强化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

(38)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整治不愿负责、不敢作为,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他人,心浮气躁、作风漂浮,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贪图享受、吃喝玩乐等问题。

(39)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整治不正之风。

(二)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活动”

1.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解民难,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积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活动时限:20xx年3月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

各班子成员要继续按照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与所分管联系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措施分工,规定整治时限。

(二)加强问题排查。

在前期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主动将各方面、各类型、各行业突出问题纳入整治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和难点,使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三)查处典型案件。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

对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

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四)加强教育引导。

继续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五)注重建章立制。

在整治突出问题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在碧峰峡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各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专项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全镇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活动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方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8个方面重点问题是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抓到底。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探索方法、创新形式,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到底落到位。

局机关各处室、局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办发电〔2018〕39号及苏办发电〔2018〕89号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江苏、镇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情况逐条进行梳理;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逐条进行梳理,评估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建立台账。要重点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有没有落实、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对已经落实的,要抓好巩固提高;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一一查明原因,明确时限要求和工作措施;对存在不扎实、不落实问题的,要区别情况予以问责。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紧紧围绕推进“六个高质量”、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聚焦工作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对照“九个有没有”、“江苏发展三问”和镇江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深查细纠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表现,结合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落实“三项机制”,一项一项进行整治。

特别是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要求,聚焦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圈,碰到问题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抓好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中梗阻”、“弹簧门”,工作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开展整治;党员干部要聚焦回避矛盾问题,奉行“少干事、不出事”,对工作消极应付,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抓好整治。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上问题,一一说清楚,交“明白帐”。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对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驻外机构公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待遇等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出台;对新闻报道、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住房等存在制度短板的,要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节会论坛、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办公用房整改、领导干部参加研讨会和论坛等存在“模糊地带”的,要明确细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2019年“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和工作措施,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聚焦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一件一件抓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主义问题大排查,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深挖根源,扎实整改。重点解决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报材料,督查检查考核重“痕”不重“绩”,脱离实际向基层发号施令等问题。重视纠正将红头文件改为白头文件、明传电报、便函等“隐性文件”,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镇办发〔2019〕31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摸清2018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等底数,确定2019年精简目标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确保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50%,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减少50%以上,对交通运输企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等目标。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5、97条规定的精神,进行个人申报,干部所在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上下联动整改。结合职能职责,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集中治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下功夫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处;参与单位(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七)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对交通运输系统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挂点整顿,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结合整顿工作清单,制定整顿措施。研究制定整顿验收合格标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总结。

提升入手,重点解决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适时启动发展党员全面排查工作。

(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问题清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层层谈话、评查评议等活动,全面杜绝行业监管不力、不作为或存在失职渎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各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任务,研究相关政策,会同参与部门和单位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各参与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

2.聚焦问题,狠抓整治。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贯通于我局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全过程,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间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先动起来,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从自身找原因、抓整改,实行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落细落实落小,实事求是地确定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实现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在8个方面专项整治之外,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在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期间,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过程评价、跟踪问效,加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4.开门整改,群众监督。采取情况通报、媒体公示等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主题教育结束前,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评价,以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作出定量、定性的评估。

5.真学真做,务求实效。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坚持以好的作风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统计报表,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各牵头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系统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站决定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中国******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基层基础建设标准不高、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找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切入点、关键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保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内容。

对标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学习不扎实、不深入。重点整治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来x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面、不系统。

(二)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落实打折扣,被动应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不会抓,精力投入少,当“挂名书记”的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未按期召开或召开次数不够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支委会、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时间和效果得不到保障,批评和自我相互批评不深不实、不痛不痒,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制度要求不到位的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四)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党员学习教育习惯于学文件、听报告,方式方法传统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对党员党章党纪党规以及政治理论等日常教育不重视,对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纪律讲堂”“道德讲堂”“周五学习日”等平台载体的学习推动不力,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不扎实,致使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责任担当、表率作用弱化的问题;党员自主学习不主动、不自觉,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的问题。

(五)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重点整治对“抓党建促发展”的思想认识不高、理念思路不清、办法措施不多的问题;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未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的问题;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脱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没有形成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良性互动的问题等。

(六)保障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对党务干部的工作条件、业务培训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不力的问题;党务干部身兼数职、专职不专责等问题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自查及整治自xxx年7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查摆阶段(xxxx年8月底前完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进度时限、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帐。

(二)整改落实阶段(xxxx年10月底前完成)。要按照“整改一批销号一批,销号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认真对照查摆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要专门说明原因,明确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全面深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建章立制阶段(xxxx年11月底前完成)。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细化完善常态化措施,完善制度措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xxxx年12月底前完成)。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深刻理解“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三)典型引领。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挖掘,率先推出一批在整治工作中立得住、走在前的先进个人,为其他党员跟进、对标规范树立样板。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整治工作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清除河道障碍,提高全县河道的整体防洪能力,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

一、组织保障。

单位及有关镇(场)抽调人员组成。

二、全县河道的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有涡河、包河、西淝河、北淝河四大水系及38条大沟,承担着汛期防洪排涝的重要作用。河道障碍将导致水位抬高、洪水漫溢,冲淤的网箱、船舶、树木、大体积障碍物等还会阻塞桥涵、闸坝等,进而酿成更大的灾害。特别是侵占河道的养殖网箱、住家船民、违章建筑、违法采砂、堤防堆沙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构成极大的不安全隐患,亟待进行清理整治。

三、清障范围和重点。

清障整治范围包括影响防汛安全的各大、中、小型河道。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

清障的重点:

一是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1日前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组织有关镇(场)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交通局、海事处等部门,于6月10日前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二是对河道内所有采沙船舶,由水务局牵头,农委、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海事处和有关镇(场)配合,于6月1日前对所有采沙船下发禁采通知。对于偷采和不听劝阻的,由所在镇(场)配合,县水务局会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强行拆除采砂工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

三是对在行洪河道内停泊的`船舶、养殖网箱(特别是涡河二桥至涡阳枢纽段),由县政府牵头,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城关镇、城西镇、闸北镇和水务局配合,于6月10日前全部迁移到安全区域,保证汛期水上安全。

四是对在河道内开荒种田,特别是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的,要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范围,由辖区镇(场)负责,于6月10日前彻底清除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安全。五是对破堤取土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由辖区镇(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查处,务必于6月15日前恢复原貌,保障堤防安全。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23日)。

各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内的河道障碍物、养殖网箱、住家船民、涉水建设项目等进行调查摸底;县水务局对各堤防砂尝造船厂等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宣传发动及自清自纠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设障主体在5月31日前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

3、强行清除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对于在主航道内设置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阻水网箱、船舶、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由所在镇(场)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在期限内未清除的,县政府将成立由农委、安监、水务、公安、交通、海事、有关镇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予以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承担。对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验收及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县政府对全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完善。对工作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被动、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沿河生产单位、河道采砂、河道内建筑物的审查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治理清障成果。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崂山国土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崂山国税局、崂山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崂山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xx年5月16日——8月31日)。

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9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3.11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2—3月)。

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3),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在排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要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范围,全面开展检查,要查实、查细、查全,不能出现漏项。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对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查处违法占地,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改变规划方案,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及违规预售等行为,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重点查处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通过普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达到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的效果,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惩处并予以曝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刻剖析,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要加强对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市场行为。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开发、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1.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2.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责任分解表;

3.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

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

5.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

6.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物业管理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

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信访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三)加强督查,巩固问题整治成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及敷衍整治、表面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入园发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发展;

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

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治效果。

符合变更、吊销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吊销;

符合规范整治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治;

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发展;

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整治到位。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彻底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督导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排查摸底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坚决禁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22年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2022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逻辑很好。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师德师风学习活动的全面推进,我校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学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全面完成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同时更影响着学生的'成长;

要提高教师素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学习。我校及时召开了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内容。深刻分析了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这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及意义,在广大教职工中营造“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素质能力”的学习氛围,引导教师争做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确保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校结合实际,将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七个一”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集中培训班、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开展一次“我心中最美教师”征文比赛、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举行一次教师集体家访活动(教师携带预先准备的调查问卷,收集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县当前教育存在问题的意见)。以此来丰富和拓展活动内涵,增强活动实效。

学校领导深入教师一线,带头对照检查,分析评议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体教职工逐人评议,剖析材料能触及问题的本质,做到了对存在的问题不遮遮掩掩,善于揭丑亮短,重点剖析了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都明确了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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