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2-01 19:35:14 作者:雅蕊

编写计划书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目标、资源和制约因素,从而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它们。阅读这些计划书范文,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些适合自己项目或任务的灵感和方法。

停车场收费方案

停车场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入、安全停放,减少事故、减少纠纷,杜绝车辆丢失,控制非业主/住户人员车辆在停车场发生火灾、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物业部要通知服务处按规定给予协商处理。

停车场收费方案【】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7ma49mxrh3t)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停车场收费方案范文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xxx)。

(二)联系电话:xxx。

(三)邮箱:xxxx。

物业停车场收费方案

根据省办公厅印发《xx省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政发〔20xx〕xx号)通知要求,规范市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提升停车管理水平,结合xx市实际,特制定xx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腐败”,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让市民群众从专项整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科学组织,系统治理。将整治工作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同推进,排查存在问题,分析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问题,严肃惩处。聚焦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和费用流失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提醒、行政处罚、通报问责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停车收费财政收入不流失。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4.巩固成果,整体提升。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重点整治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中的收费问题。

(四)工作目标。围绕“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非法设置的停车设施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擅自设置且不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督促按规定完善手续;对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设施实施统一规范,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停车管理特别是收费制度;对城市的公共停车管理实施整体提升,推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有效惩处,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谋私贪腐问题。

(一)整治停车收费问题。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的行为;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的收费区域、标准、时间以及优惠政策收费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私自收取包月费等截留行为;摆放物品、私设地锁等强行占用行为;公共停车收费未及时缴入财政的行为。

(二)规范停车服务管理。按照《xx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府规〔20xx〕x号),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避免违规收费,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三)提升长效管理水平。按照《xx市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意见》(xx委〔20xx〕x号),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从严控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逐步实现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转变。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停车管理机构,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停车指数”,推动停车管理规范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

(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坚决查处私自截留停车费、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吃空饷”等违法行为,坚决避免权力垄断滋生腐败和监管漏洞“有隙可乘”,坚决遏制停车收费管理领域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全面梳理停车收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纪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至9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对照整治范围、目标和内容,结合有关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车收费管理总体情况,认真填报省、市下发的相关表单,建立城市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设施及收费情况档案。对排查出的.停车收费管理问题、违规违纪和信访举报线索等,形成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整治规范阶段(20xx年7月至8月)。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整治,逐一解决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完善机制、建立制度,提高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督查,发现案件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第三阶段:提升总结阶段(20xx年9月)。结合问题发现,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收费管理长效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推进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成立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xx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xx局,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发改委负责完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标准。公安局负责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组织查处违法停车行为。xx局负责加强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住建局负责人防设施停车的监管。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财政局负责加强公共停车收费收支管理。审计局加强停车收费的审计监督。xx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发挥12345政府热线作用,加强停车收费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和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停车收费违法违纪行为。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整治各项工作。

(三)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报整治工作进展。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宣传推广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措施不力、整治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建立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对涉及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谋私贪腐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发动,畅通市民举报渠道,引导市民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停车场收费方案范文

1、手写进出车记录每班需标注、写明特种车及装载化学品车,如有电石车时必须登记司机电话。阴天、雨雪天气及时打电话开出,按特种车收费。

2、每日早班在大流量出车减少时打扫岗亭卫生,包括:电脑、打印机、地面卫生及暖气片。外部设备卫生每轮班打扫一次。带电设备擦拭时请用干抹布,避免被电击伤。

3、每辆出亭车辆必须有卡或修车、卸货证明。

4、特种车入内时请与司机交待清楚收费标准后方可刷卡,避免引起纠纷。

5、进停车场内的修理、卸货车辆开出证明后必须在记录本中记录,出车后划掉,以便查找、核对车辆。

6、入场闯亭车辆喊停无效后,出车时双倍收费。

7、进车时问明停车还是修车、卸货,以免刷卡错误。

8、进车刷卡要确认电脑车号已输入并在记录本中记录。如有错误,在记录本中详细标注车号、进入时间。

9、交接-班打印电脑记录单时与记录本核对无误后方可找签字人员签字。

10、如发现停车卡空进空出现象,每辆车罚款400元,并按次数累计翻倍罚款。外出不显示金额视为空进空出处理。

11、特种车、高危化学品车辆、四桥车及其他容易忽略车辆,在交接-班时写于交接-班记录并通知接-班人员。

12、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先查看进出车辆记录本和交接-班记录,注意场内特种车辆情况,防止少收费。

13、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后视为交-班人员所有情况正常,如有异议交-班人员写明情况并签名后接-班人员方可签字接-班。

14、收费岗亭电脑严禁插入usb盘及其他无关外接设备。

15、半夜卸货车辆入场时除刷卡否则禁进。

以上事项除标明罚款金额外视情节严重酌情罚款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停车场收费方案【】

从2月13日起,对主城区的乾佑街道、迎春路、西新街以及临河路实行停车收费制度。

为了利用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高周转使用率,缓解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对主城区实行停车收费制度。据了解,城区收费路段收费标准按照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泊位每次停车收费不超过5元,收费时段为每日7:00-21:00。

停车场收费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18〕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9月30日。

物业停车场收费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9月30日。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xxx)。

(二)联系电话:xxx。

(三)邮箱:xxxx。

物业停车场收费方案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xx.00元/辆·月;

2、电瓶车:xx.00元/辆·月;

3、自行车:xx.00元/辆·月;

4、临时停放车辆:xx.00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xx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xx.00元/辆·次,过夜xx.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停车场收费方案【】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五、停车场收费管理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北京拥堵收费方案

北京市2015年取暖时间暂定11月15号-17号期间开始,现在取暖费的问题也是大家最关注的,下边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取暖费的收费标准,员工取暖费补贴标准的管理办法。

目前北京市由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为24元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应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24元。云岗地区使用热电厂热力取暖的收费标准按照市热力集团的收费标准执行。

燃煤锅炉(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

燃煤锅炉(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9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9元。

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其它供应对象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

对取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和简易房屋、工棚及冬季施工特殊用热的加倍收费。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按以上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除以0.75的换算系数计算。例如:燃油锅炉供应居民取暖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每使用平方米、采暖季价格为30&pide0.75=40元。

以上取暖费一律为到户价格,不得另加其他费用。

员工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为提高员工福利待遇,规范各分公司员工冬季采暖费用的补贴标准,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员工。

二、补贴原则:

公司员工无论有无住房一律暂按60平米面积给予报销,超出面积部分一律自行负担。

采暖费每平米报销金额以所在地取暖公司取暖费收取单价为计算标准。

报销以员工在本公司工龄年限的长短来确定采暖费的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标准见下表:

三、补贴发放形式:

四、公司员工取暖费补贴一律采取报销形式,于每年12月份通过采暖费发票给予报销。

五、员工冬季采暖费补贴列入各分公司经营成本。

六、本办法暂执行一年,今后将按照公司员工等级重新制定采暖费报销办法。

北京拥堵收费方案

北京、上海、广州……中国“堵城”在快速增加,未来,汽车可能不是你想开就能开的,首先得看看自己的腰包。

争议多年的交通拥堵费政策出台在即,北京已率先制定方案。

昨日(5月26日),北京市政协召开雾霾治理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针对委员建议,北京市环保局、市交通委等答复表示,该市已初步制定了交通拥堵收费政策方案和技术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

一度被业界认为已搁浅的交通拥堵费政策,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其实,北京市政府去年已明确表示,2016年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

交通部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征收拥堵费就像当年的汽车限购政策一样,只要有一个城市起头,就会逐步在其他地区推广开来。

去年北京已频频“吹风”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超过560万辆,年排放污染物70万吨。据2014年北京的pm2.5来源解析显示,机动车排放占比约1/3,为pm2.5本地来源最大头。

2013年9月,北京市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将治理重点直指机动车排放。该文件强调,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研究城市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方案,推广使用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

不过,此后有关征收拥堵费的消息渐渐沉寂。

2015年,北京征收拥堵费的话题再引各界关注。

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实施更有力度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适时出台拥堵收费政策及其他管理措施,切实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和中心城区交通流量。

去年12月,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给出了明确时间表,2016年将研究试点征收拥堵费。

昨日,北京市政协召开雾霾治理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证实该市已初步制定了交通拥堵收费政策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论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去年以来,北京市官方曾多次发声,强调研究征收拥堵费。或许,北京出台全国首个拥堵费政策只是时间问题。

会否引起其他城市效仿?

按照高德地图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2015年度中国“堵城”排行榜中前10位分别为:北京、济南、哈尔滨、杭州、大连、广州、上海、深圳、青岛、重庆。

单从下班开车的艰辛程度上看,广州在18点后的晚高峰时段的拥堵程度“冠绝全国”。

2015年7月,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曾在一个会议上表示,广州人口比伦敦多出三倍,交通用地仅为总用地的10%~12%,比伦敦更需要用拥堵费来治拥堵。同时,他强调,对于大城市治堵问题,征收拥堵费是早晚问题。

实际上,早在2013年4月,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挂出的一家监理公司斥资110万元对“交通拥堵费储备研究”进行招标事宜。

2015年底,广州市重大城建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针对广州城市拥堵问题紧急召开“广州拥堵情况研讨会”,向广州市交委、市住建委、市交警支队等建议,高峰期征收拥堵费。

同时,在是否征收拥堵费问题上,上海市政府也有表态。今年3月,上海市市长杨雄在访谈时表示,上海目前没有考虑实施单双号限行、收拥堵费,而希望通过其他更好的方法来解决拥堵问题。

一位知情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上海、广州、西安等城市多年前就已开始研究征收拥堵费政策了,且已经有了方案了,只是没有实施,只要有一个城市率先实施,预计很快会有更多城市效仿。

据了解,在国外,新加坡、伦敦等已经征收拥堵费。

吴洪洋介绍,北京确定拥堵费的费率可以参照新加坡、伦敦的经验,一般考虑的是用车成本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国际上有一个通行的指标,人均交通成本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如果超过8%,很多人就会觉得承受不起。

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8458元。以此来推算的话,北京用车成本的费用分水岭在每年4000元左右。

吴洪洋介绍,这个费用不包括购车、折旧成本,主要指油耗、过路费、停车费、拥堵费等,北京可以参考这个定拥堵费的收费标准。不过,部分有车族的可支配收入可能会高于平均水平,他们可承受的能力相对高一些。

北京拥堵收费方案

也就是说,如果不出现比较突然强烈的冷空气,北京将于11月15日开始供暖。

注: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元/千瓦时(55.56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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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纪录今冬供暖面积高达7.8亿平方米。

从官方放出的消息看,据悉,今冬北京市供热面积将达到创纪录的7.8亿平方米,比去年增加约3000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5.7亿平方米。全市天然气用气总量预计为100亿至105亿立方米,比上一采暖季增加15亿至20亿立方米。

供暖费上涨的幅度。

近几年北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标准分别为:

自-20采暖季起执行42元/建筑平方米(京发改〔2013〕1654号);。

自-采暖季起执行47元/建筑平方米(京发改〔2015〕661号)。

热用户性质按房产证上的设计用途划分。

收费停车场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行为,维护静态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市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营业性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配建、自建、补建的室内或室外(含地下)停车场和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临时停车场所。

第五条城市停车场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城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编制城市停车场规划,并根据城市发展,逐步组织实施,以适应城市交通与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凡已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临街建筑停车场面积未达到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标准的,必须补建或出资另建停车场。

小型临街建筑必须按规划配建和补建非机动车停车场。

第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停车场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发展大型专用停车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按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规定标准实行。

第八条建立规划、土地、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的临街停车场建筑图纸会审制度。新建公共建筑必须按规定配建停车场;没有配建停车场的,市规划、土地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第九条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根据小区的规模、居住人口数和规划规范要求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地。

第十条停车场的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开工建筑手续。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点,必须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建设、城-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占道许可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道设置临时停车场点。

第十二条建设停车场,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控制占道,并鼓励投资者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谁投资、谁受益。

第十三条新建公共建筑应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十四条单位内部自备停车场所,由单位投资建设,并全部对外开放,实行统一收费服务,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纳入社会化停车场管理。

第十五条停车场建设的勘察、设计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承担停车场建设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停车场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配建照明、通讯、排水、消防等设施,并按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有条件的必须安装停车场监视设备。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未经市规划、国土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改变其用途,不得缩小停车场的使用面积。

第十九条凡开办经营性收费停车场的,应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提出申请时应注明名称、位置、面积、泊位、负责人、管理人数、产权证明和平面图,并分别到工商、地税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及办理税务登记后,购置停车场标志牌,领取停车场登记本、月报表和地税部门专用发票,方可开业。

第二十条停车场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根据停车场所处地理位置、内部设施、管理水平、服务条件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将停车场分为一、二、三级,并每年进行审查验收,颁发相应的等级合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物价部门根据停车场的等级,核定其收费标准,实行分类收费。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四)负责车辆查验、登记;

(五)维护场内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七)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可疑车辆,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保持停车场环境整洁。

第二十三条所有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停放点依次停放,并服从交通民-警和停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停放时,须严格遵守停车规定,按指定的泊位或停车线停放车辆,车主应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并按标准交纳停车费。

第二十五条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和不清洁的车辆,不准进入停车场停放。

第二十六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停车场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停车场车辆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并可从停用或改变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二十八条在停车场年度审查验收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责令整改,降低停车场等级,取消停车场等级合格证的处理。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核定的等级和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停车场经营者没有执行“五有”、“五统一”、“四公开”管理规范的;

(四)停车场年度审验中发现有严重治安、消防隐患的;

(五)发生车内物品失窃、机动车失窃、因管理原因引起火情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城-管、工商、地税、物价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所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单位停车管理收费方案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公安交-警局、市人居环境委等部门昨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深圳市近期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其中包含今年下半年拟实施的25条,以及2015~2015年拟实施的20条治堵举措。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路外停车收费调整方案较原先公布的内容。有明显变动。未来中心区域的路外停车收费,或划分为两部分:一是目前的经营性收费,其收费标准维持不变;二是深圳独创的“停车调节费”,由政府主导收取,为新增部分。目前,具体的收费方案仍在完善中。而深圳停车管理试点将在年内启动。

记者从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将继续深化论证停车政策方案,推进路内停车收费和路外停车收费调整。而从会上传出的信息看,深圳路外停车收费调整又有了新思路。

据了解,今年2月,我市曾发布两套收费调整方案,其中a方案拟将工作日非住宅类停车收费标准上限提高至190元,住宅类停车收费标准不变,以促使上下班交通方式以公共交通为主;而b方案则计划在早晚出行高峰期,对出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的汽车,按次额外增收10~20元的“停车调节费”,以鼓励市民放弃开车或错峰出行。

但昨日交委透露的“推荐方案”更像是上述两个方案的“融合版”——维持现有停车场经营性收费标准不变,即非住宅类停车场收费上限仍为60元/天。同时,在白天时间段(设计为7:30~19:30)对工作区域停车场加收停车调节费,该停车调节费改为按小时征收。即假设每小时停车调节费为5元,每天上下班早上8:30进停车场,晚上6:30离开,车主除支付商业停车费外,还需要额外缴纳50元。

上述停车调节费属于行政性收费,由政府主导收取,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以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治理。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将每年向社会公布。

关于路内停车收费,深圳市交委昨日确认该收费也是行政性收费,由新成立的市道路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目前,仍在抓紧完成全市停车收费联网软件系统开发建设等准备工作。

关于收费方式的比选也在同步进行,“考虑的方式包括手机、刷卡支付、rfid电子芯片系统等,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再用咪表模式”,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最可能被采用的是一种名为“rfid”的无线射频技术,该技术已经在生活中广泛应用,如门禁系统及高速公路收费站上的自动识别通过系统。

深圳市交委副主任徐忠平昨日在发布会上称,停车管理试点将在年内启动。而记者了解到,相关试点方案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试点区域仍为此前公布的竹子林、福田cbd、南山。

至于收费标准,市交委首次透露,深圳拟设立停车收费标准与停车设施饱和程度之间的联动机制。“根据国际经验,停车位使用率维持在85%左右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量。”也就是说,未来深圳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以及路外停车调节费收费标准都将是动态的,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昨日的发布会上,相关部门透露了深圳治堵新思路——将在明年着手研究控制交通枢纽停车位供应,开展全市客运交通枢纽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评估及优化调整研究。“未来中心区的停车位不是鼓励多建,而是要控制,甚至考虑减少停车位。以减少开车出行。”交委称,这也是充分借鉴了国外其他城市的治堵经验。“停车位越充足,就越会吸引更多的开车者。”

针对此前市民提出的,小区周边停车位明显不足,与其每天乱停车,吃罚单,还不如把车开出来的说法,政府部门则计划研究鼓励和引进社会资源在未达到停车配建标准的`旧住宅区新建小型立体停车库。

与减少中心区停车场供应的思路类似,市交委明确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轨道、公交发达地区举办的大型赛事和活动,主办方不提供小汽车停车位,并要主动做好公交配套预案(商业性质的赛事和活动则由主办方购买服务),以倡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1.实行干道拖车动态值守制度。在北环大道、滨海大道、梅林关、布吉关等主要交通走廊和节点,安排固定拖车动态值守,及时响应和处理公交车、货车等大型车辆引起的交通事故。

2.对涉及公交车、出租车的轻微事故中不采用快处方法及时撤离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3.应用交通新科技,完善行车、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完善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六区道路网络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完善信号灯和高清电子警-察等设施。完善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海(河)大道、南海大道等干线道路诱导信息牌,研究在福田中心区等公共停车设施集中地区建设停车诱导系统。

4.出台奖励办法鼓励“绿色出行”。鼓励公职人员带头申报“每周工作日停驶一天”。年内研究出台停驶奖励政策及办法,根据停驶时间对保险费率进行降费调整。研究发放“深圳通”补助、授予绿色出行荣誉称号等奖励措施和办法。

5.升级改造公交站台。2015年年底前对宝安、龙岗片区的100个公交站台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全市升级改造公交停靠站300座,建设500座简易公交停靠点。

6.新建公交首末站。2015年年底前,建成盐保北区、大望新田、别墅路、碧岭等4个公交首末站,开工建设大宝北路、白石厦、塘下冲、越华工业园、上横朗新村等5个公交首末站。

7.允许中型客车使用公交专用道。高峰时段允许载人中型客车(黄牌)使用公交专用道,鼓励机关和单位开通上下班通勤班车。

8.研究在地铁早高峰前一个小时票价优惠的可行性。

物业费收费方案范文

一、活动目的。

为了鼓励业主积极缴纳物业费,提高收费率,保证公司主营收入,定于4月份开展“预交物业费送石羊大米活动”

二、活动时间。

4月4日--204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澄波湖壹号小区所有预交年、物业费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四、活动内容。

3、凡另预交20一年物业费的业主均可获赠石羊集团优质大米三袋(5kg)。

五、注意事项:

1、本活动只针对小区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2、参加本次预交物业费的业主必须无任何欠费,有欠费的业主必须缴清全部欠费后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根据公司20xx年度物业费收缴率要求,在保证客服日常工作正常合理运转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物业费收缴,更好地完成收费目标,现制定20xx年6—12月物业费收缴计划。

计划分解如下:

一、催缴准备工作。

1、核实当前各商户缴费情况,列出未缴户数,以免误催,招致业主反感;

2、根据欠费业户数量,分配人员,确定工作量;

3、派发《物业费收缴通知单》,如无法送达本人,则以短信、快递形式通知业户;

二、催缴中。

1、上门催缴或短信催缴应以提醒沟通为主,明确业户具体缴费时间;

2、客服助理及时将与业户沟通情况详细记录,注明沟通对象、沟通内容、沟通时间;

3、客服助理必须五天完成一次催缴工作,根据对沟通业户的了解,进行分类,

分类如下:

a)近期交纳类:业主已明确具体交费日期。

b)暂未明确类:业主无法明确时间和暂时联系不上的(如:无听接电、关机)。

c)异地出差类:业主长期在异地出差,短时间内无法回来特殊拒交类。d)业主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拒绝交费。

4、根据欠费类别,有针对性采取二次、三次上门催缴。

应对分类措施。

a)近期交纳类:在其承诺的交费日期前一天进行走访或电话提醒。b)暂未明确类:每日进行走访及电话催缴,直至对方明确缴纳时间。c)异地出差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引导对方采取异地汇款方式交纳费用d)特殊拒绝类:进行重点跟进,了解业主所反映的具体问题,根据反应事项,联系相关单位给予解决,如无法解决事项,及时汇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导催缴措施。

三、催缴时间。

四、拒缴应对措施。

1、拒绝开具任何证明文件;

2、停止办理装修手续;

3、停止办理停车包月手续;。

4、停止补办水卡和门禁卡等服务;

五、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负责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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