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热门15篇)

时间:2023-12-07 16:03:04 作者:QJ墨客

总的来说,通知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它能够高效地传递信息,方便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范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xx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全覆盖。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连续补助2年(三年级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都以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下载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通过手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资助对象申请后,通过软件平台由村、乡初审、区审核公示后确认。

20xx年9月1日开始,12月1日前结束。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在2016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将2000元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巩艳军刘军。

离石区扶贫办。

20xx年9月25日。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帮助农村贫困对象提高技能,促进就业,实现增收脱贫,国务院扶贫办将紫阳县列为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试点县,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即日起开始接受学生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学年度在校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申请方式有两种:。

1、通过在互联网申请,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官网,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后,进行申请。首次登陆该系统,从新人注册入口,并牢记注册密码。已经注册的用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进入申报流程。

2、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申请,发送“学生身份证号”到“10690xx08888”(联通、电信)、或“106900808888”(移动),同时按照短信回复进行相关操作。使用手机短信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时,密码为手机号。

现在开始,截止20xx年5月31日。申报完之后可以上网及时查阅申报、审核进展情况。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xx00元。补助对象可以同时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和生活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2.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帐号。3.“双不在档”的学生申报时需填写一份调查表,镇村核实盖章后交县扶贫开发局。

紫阳县扶贫开发局。

20xx年4月21日。

做好甘肃省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及有关高校要全面做好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农村医疗实施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和社会满意度,促进城乡区域考生入学机会公平。

省属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行动要求,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考生精准脱贫提供智力支持,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农村卫生室(所)选拔、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学籍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条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查和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及服务窗口等,广泛宣传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让考生和社会及时深入了解各类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批(段)次设置、志愿填报时间及投档原则等信息,鼓励符合条件学生踊跃报考。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计划学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把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5月17日。

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广大村民: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1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201x年12月1日-201x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子女。

2、必须是念中职或高职的学生。

3、雨露计划必须是每学期在“雨露计划官网”“职业教育培训资助申请”窗口都要申报,并上传本学期的学籍证明,为了避免上传的学籍证明看不清楚,请把原件拿到打印店里扫描成图片后保存到手机,登录自己的雨露计划账号,在上传学籍证明上上传扫描的学籍证明图片,确保学籍证明信息清晰。

4、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请相互转告!

好水乡人民政府。

201x年11月30日。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xx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全覆盖。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xx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连续补助2年(三年级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都以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下载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通过手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资助对象申请后,通过软件平台由村、乡初审、区审核公示后确认。

20xx年9月1日开始,12月1日前结束。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在20xx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将20xx元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巩艳军刘军。

离石区扶贫办。

20xx年9月25日。

雨露计划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扶贫办《20xx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xx]25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8号通知精神,今年将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政策,差额资金在第二批下达资金中补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年度圆梦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20xx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以20xx年县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的贫困户为准)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开办〔20xx〕19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一是由县教育局、学校提供20xx年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二是各镇根据考生家庭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生本人填写《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后(乡镇审核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审计查出不是贫困户的,后果由乡镇自行负责),交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提出初审名单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县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一本生优先、复退军人子女优先、雁归人员子女优先、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优先、单亲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少数民族子女优先、独生子女优先。

县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公示名册和省、市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附《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资助款发放清册(受资助人本人签字),经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学生家庭银行卡上,确保受资助学生本人受益。

7月10日项目启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7月xx日—7月31日完成摸底调查报名。8月1日—5日完成初审,提交初审名单。8月8日前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县级复审,复审名单在县主要媒体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审核,再报省扶贫办审核、公示。8月2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受资助学生在入学前得到资助。

附:1、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印江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生花名册。

做好甘肃省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在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有关市(州)将数据库按规定格式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单列计划。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6所省属高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f段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在提前批次f段单独设置填报。

3.填报时间。

2018年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革命老区专项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录取。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做好江西省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电子文档另发)(略)。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9日。

填表说明:1.高校专项实施区域(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章贡区、信丰县、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大余县、龙南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吉州区、青原区、吉水县、峡江县、永丰县、安福县、新干县、泰和县、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县、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修水县、都昌县、渝水区、分宜县、余江县、贵溪市、袁州区、樟树市。

2.申请考生须具有以上县(区)3年以上农村户籍及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此表由县(区)招考办印制或考生网上双面打印(网址:)一式二份,通过审核后一份寄给报考高校,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

4.各有关审核部门对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不得盖章并及时反馈考生。

浙江做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二)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所在中学网站以及班级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网站:)。

(三)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高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高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

做好年吉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公务员局:

一、把好“入口关”,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下达的计划指标,今年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一)岗位征集。“三支一扶”征岗工作要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所征集岗位必须是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有空编并允许保留至“三支一扶”大学生2年服务期满。具体岗位要全部面向边远地区及农村,包括乡镇(街道)所属各办(所)、学校、卫生院等各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应为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或。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且未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均可报考2017年“三支一扶”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招聘程序。根据全省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总体安排,6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6月末组织报名;7月上旬进行笔试;7月中下旬进行面试;7月末组织培训并安排上岗。

二、把好“待遇关”,完善相关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3年内不得调转。

(二)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每年为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1700元。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在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不限制报考次数。

(六)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八)“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0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九)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三、把好“出口关”,做好期满就业工作。

(一)认真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落编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2〕25号)等文件规定,为2017年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用编及聘用事宜。要畅通各类流动渠道,积极向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推荐服务期满人员。

鼓励各类基层事业单位聘用以往各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扎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发挥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熟悉基层的优势,鼓励他们立足农村,因地制宜地开展创业。各地要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四、把好“服务关”,强化管理服务。

(一)做好信息录入上传工作。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本级“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切实做好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工作。7月底前完成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输入上传工作,8月末前完成实际招募到岗人员基本信息核校;11月底前上传当年服务期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同时,要在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培养使用。各级“三支一扶”办要提高日常管理水平,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县级“三支一扶”办要指导用人单位,明确“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一帮一”“传帮带”帮扶制度。加强对优秀“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使用力度,选拔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

(三)做好资金发放及监管工作。各地要按照《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6〕888号)要求,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补助后,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补齐到所在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地区将予以全省通报。对于中途离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地要及时停发当月工作、生活补贴,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瞒报离岗时间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2013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70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1514名志愿者)。继续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3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适当调整实施区域和服务专项的实施规模,保持少数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加大四省藏区和中央确定的西部连片特困地区派遣力度。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支教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实施步骤。

(一)服务省服务规模确定,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的申报、确定。

1.服务省服务规模(总在岗人数)的确定。

由全国项目办根据相关服务省上一年计划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

2.服务县(含新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在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审定2013年服务县,确定各县志愿者派遣人数。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30人左右,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确定。

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费等生活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今年要积极扩大基础教育专项,巩固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在县级及以上机关、企业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服务单位,2013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选拔。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3年4月16日至5月26日,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2.各省(区、市)招募指标的协商确定。

今年,全国项目办规定服务省的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并根据上一年度各招募省对招募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东中部招募指标,但不规定某个服务省的招募指标,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发招募指标。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并于报名结束三日内确定在该招募省的具体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选拔方式。

各招募省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志愿者的选拔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和服务县参与本省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22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根据情况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6号)、《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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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甘肃省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专项)面向全省所有考生,以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库信息为准。农村医疗专项是为农村卫生所(室)订单培养医疗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具体实施办法按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农村医疗专项招生单列计划由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两所省属高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规模及订单培养的乡(镇)等按省教育厅最终下发文件和《2018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农村医疗专项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p段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按“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在本科二批其他类(l段)后单独设置填报页面。

3.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农村医疗专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p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五、工作要求。

做好甘肃省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我省2013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扶贫办审核确认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数据库上报(数据库名称及格式)按省教育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信息调查摸底的通知》(甘教厅函〔2015〕7号)执行。各市(州)数据库须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单列计划。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6所高校承担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计划;高职(专科)专项计划由省属27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18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e段进行。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p段进行。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

2.志愿填报。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志愿在提前批次e段次单独设置。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其他类l段后单独设置的页面填报。

3.填报时间。

2018年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精准扶贫专项(本、专科)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若精准扶贫专项(专科)计划院校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二、革命老区专项。

浙江做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2018年继续实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29个县(市、区)招收农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淳安县、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1.具有上述29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2.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院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23所院校。

四、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625名本科,分县(市、区)计划见附件1,分校计划见附件2。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29个县(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1.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2.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中学校内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网站:)。

3.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畅通农村和困难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将相关招生政策内容周知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杜绝资格造假。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分县招生计划。

附件2。

分校招生计划。

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按照团中央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省级项目办要抓住西部计划实施十周年的有利契机,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高校、服务县项目办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等工作,同时按照团中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新一批志愿者的出征送行活动;招募省项目办做好新一批志愿者前往服务省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服务省项目办负责组织志愿者和相关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迅速做好派遣工作,协调服务县项目办接收新一批志愿者,分抵服务地;服务县项目办负责做好在本县服务的新一批志愿者的岗位对接和食宿安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二次信息确认等相关工作;各级项目办还要在志愿者出征送行和培训派遣期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报告会活动。

二、工作安排。

(一)出征送行。

各省级项目办要进一步突出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特色,以西部计划实施十周年和2013年青年志愿者出征为契机,结合本省(区、市)实际举行简朴、热烈的出征送行仪式。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为志愿者安排统一食宿、统一乘车、统一服装标识及邀请有关领导为志愿者服务队授旗,组织出征前的宣誓、座谈会、欢送会等。

(二)集中培训。

1.时间地点。

7月23日-31日为统一报到培训时间。

今年是实施服务省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招募工作的第一年,派遣工作较为分散。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强化与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沟通,加强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专人带队、统一组织本省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集中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组织的集中培训,要提前与相关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联系,及时告知到达航班/车次、领队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赴藏任务的省(区、市)项目办更要加强与西藏项目办工作对接,确保赴藏志愿者安全、按时到达培训地。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通知相关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4天,其中,要专门安排一天时间对志愿者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健康、自护教育专题培训。志愿者经集中培训后由服务省统一派遣。

2.培训内容。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结合2013年西部计划实施的有关要求,党的十八大、团的十七大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指示精神,志愿服务精神、理念和相关制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等方面内容,以形势政策宣讲、主题报告会、观看资料片、座谈会和分组讨论的形式系统性组织志愿者培训。一是以西部计划10周年为契机,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集中培训时至少组织一次报告会,派遣后以服务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报告会活动,结合实际邀请服务县党政领导与志愿者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宣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志愿者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事迹,不断增强志愿者投身基层、勇挑重担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组织志愿者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团的十七大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以及相关政策解读等文件材料,不断强化志愿者的学习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其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三是建立大学生志愿者自我管理组织,以服务县为单位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临时团组织等,通过调动和发挥服务队长、党员骨干作用和组织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积极发挥集体力量做好志愿者的自我管理,着力培养志愿者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四是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写《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和服务指南》,并组织志愿者学习和培训。

3.统一派遣。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结合今年省外志愿者来源省份较往年更多等实际情况,组织统一派遣活动。认真做好派遣工作协调、组织和衔接工作,协调服务县项目办派专人到培训地接收志愿者,确保志愿者安全抵达服务地,安排好志愿者工作岗位、食宿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县情、乡风民俗介绍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签订服务协议书等工作。鉴于各地派遣工作较为分散和赴藏志愿者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安全,各省(区、市)项目办应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衔接,统一组织接收志愿者工作。

(三)岗位安排和对接。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要切实将志愿者的服务意愿、专业特长和西部基层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按照服务岗位要求及志愿者本人实际能力、意愿,合理安排服务岗位。同时,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经志愿者本人申请并在征求服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可在8月20日前进行岗位调整。

(四)志愿者补录。

各省(区、市)项目办在实施规模上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3]6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确保完成对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对口支援任务。在招募选拔期间,延期志愿者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等原因解除服务协议等情况,各省级项目办应及时统计,集中核准实际延期人数,并可以根据岗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补录。培训派遣期间出现志愿者因故退出的情况,经服务省(区、市)与招募省(区、市)项目办确认,可解除协议并进行补招。

三、工作要求。

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为组织好集中培训创造条件。同时,认真制定、落实相关培训派遣方案,并及时告知相关招募省(区、市)项目办,相关进展情况以简报等形式报全国项目办。在保障志愿者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派遣各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要及时了解各地情况,做好督导协调工作。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西部情”西部计划十周年巡回报告团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选树好典型,设计好形式,安排足场次,组织好人员,保证好效果,并将本级及县级项目办活动相关精彩短视频(5分钟左右)、活动现场和报告团成员服务情况的图片报道、报告团成员的精彩微感言(140字以内)等,及时上传到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活动专栏。邮箱:xibu85212120@,联系电话:010-85212727。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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