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9篇)

时间:2023-12-14 18:06:56 作者:雅蕊

领导机关和员工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的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炼钢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标准及考核细则的管理及具体要求,对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3.职责。

3.1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厂部下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

3.4安全环保科负责与炼钢厂各单位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班组、个人逐级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

4.1各单位要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有义务消防队,且职责要明确。

b、负责消防知识的全员培训;。

c、负责消防演习的方案制定与实施;。

d、负责消防检查;。

4.1.2义务消防队职责。

a、负责组织、协助处理消防事故;。

b、负责消防知识与急救知识的培训;。

c、做到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所有消防设施全部落实到岗到人,在消防设施存放点张贴标识,注明名称,责任人。

4.3灭火器必须放置于存放箱内,存放位置在值班室门外或门口内一侧;消防掀悬挂在墙壁上;消防胶管必须盘挂;消防阀门不得漏气、漏水;消防栓每三个月加一次油。

4.4责任单位必须对所属消防设施列入检查,每周最少检查一次,并设置管理或检查台帐,定期检查。

4.5安全环保科每天进行重要部位及消防设施检查;每周四对全厂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不合格项以整改单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4.6厂部专用消防水带存放在配电楼东墙消防箱内,灭火器等消防物品存放在渣跨西侧配电仓库内,钥匙分别存放在安全环保科和安全环保科。

4.7每年元月份组织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厂部与车间、科室签,车间、科室与班组长、科员签,班组长与职工签,实行层层签订,无一人漏签。安全环保科、车间、科室、班组分别各留一份存档。

4.8及时对新入厂、复工、换岗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进行消防安全考试。

安全环保科每年组织次消防安全教育,一次消防演习。

4.9炼钢厂动火管理实施办法。

4.9.1动火:是指在工作中动用明火作业。如电焊、气割等用明火作业。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4.9.2一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持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凡是在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一级动火证。

4.9.3二级动火: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是在以上场所进行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4.9.4三级动火:是指一级动火及二级动火以外的场所动火作业。即指除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三级动火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应办理三级动火许可证。

4.9.5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系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

4.9.6职责。

a、安全环保科为动火证办理存档归口管理部门。

b、安环科为动火区域安全确认归口管理部门。

c、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动火、防范措施的确认和督促落实责任。

d、动火单位负责人负动火内容确定,动火安全措施制定,包括动火周围安全措施确认责任。

e、动火人、动火单位负责安全措施落实,每次动火结束后现场或中途消除、确认责任。

f、动火人应严格遵守焊、割十不准规定,如有违背,负有违规动火直接责任。

g、技改、维修工程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时的主要管理责任。

4.9.7动火管理范围。

a、电焊或气割。

b、明火熬炼。

c、电钻、砂轮、风镐(仅限于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本体及防爆区域内)。

d、爆破作业。

e、原设计在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明火作业(含电加热等),不属于动火范围。

f、新建设的项目区域还未列入动火区域的可参照相应的动火区域执行,但项目交工验收后必须及时补充到规定之中。

4.9.8动火管理及要求。

a、全厂按生产消防要求划分三级防火区域,在防火区域内动火,必须执行相应的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违章动火,任何人有权检举并报厂安全环保科处理。

b、动火原则。凡能拆卸的,应采取移动或拆卸,遗至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凡能用其他方法代替的,应尽量选用其他方法替代明火作业;一定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及责任。

c、厂区禁止焚烧枯草、杂物、垃圾及其他遗弃物。

d、厂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9.9动火等级的划分。

a、一级动火区域:各车间液压站、稀油站;氧气阀门站、2万立方煤气柜及煤气输送管道地下电缆层、电缆沟。

b、二级动火区域;各操作室、电控室、监控室、配电室、档案室。

c、三级动火区域:为除一、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区域、固定动火点等。

4.9.10动火审批手续与审批权限。

a、凡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和动火单位据实填写动火证,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动火作业。

b、由动火负责人现场确认动火项目,按照标准确定动火等级,制定预防措施,经动火区域部门/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审查并到现场确认,填写动火证。

d、三级动火由安全环保科现场确认批准签发。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动火单位监护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

e、夜间设备抢修或节、假日期间的动火,动火单位将申请表填毕后,由厂部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值班作业长、与安环科夜间值班安全员现场确认审核,请夜间值班领导批准签发,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动火单位监护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

f、施工与生产交叉部位,技改、维修工程的施工动火,按生产区域部门/单位的动火管理,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办理相应手续,项目负责人指派监护人并在动火证上签字。

g、经常在固定场所进行电、气焊(割)等作业的部门、区域的部门/单位申报列为固定动火区域,固定动火区经安环科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备案。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4.9.11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期限内进行,不得延期,一级动火期限为一天,二级动火期限为二天,三级动火期限为五天。逾期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9.12消防设施的配备。

a、动火点必须根据动火的对象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灭火器由动火区域单位负责提供,动火结束后,动火单位协助复原。

b、动火单位必须妥善管理灭火器材,如随意损坏或非用于扑灭火情而放空的,由动火单位赔偿,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4.9.13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检查结果,确认时间,检查人的姓名签字动火申请表的背面,以备检查。

4.10消防检查及考核。

4.10.1消防设施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一次考核100元。

4.10.2灭火器用完后及时更换,在岗位上发现空灭火器考核40元。

4.10.3消防沙内不得存放杂物、泼水或用完后不装填,发现一次考核20元。

4.10.4无故放空灭火器的考核100元。

4.10.5灭火器铅封无故损坏的考核20元/个。

4.10.6消防标志丢失的考核20元/个。

4.10.7消防设施用完后不归位,不按要求定置存放的考核10元/处。

4.10.8无消防管理机构、义务消防队的考核单位50元;职责不健全或不履行职责的考核50元。

4.10.9灭火器不得有浮尘,有浮尘的灭火器考核1元/个。

4.10.10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者,发现一次考核2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进行考核,造成严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0.11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一次考核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进行考核,造成严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0.12配电柜(箱)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否则一次考核20元。

4.10.13重点部位要有防鼠及其它小动物的有效措施,不健全的一次考核20元。

4.10.14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集中定置存放,不得散放或混放,否则一次考核20元。

4.10.15重点要害部位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与设备无关的物品,检查不合格一次考核20元。

4.10.16消防设施周围及上方不得存放物品,发现一次考核10元。

4.10.17刁难、不配合消防员检查,拒绝接受处罚的每次考核100元。

4.11火灾事故按公司下发的《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定性(执行公司规定)。

月度内未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视其火灾隐患防护程度分别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各管理归口单位挂奖10%,安全环保科挂奖20%;月度内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按照火灾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否奖,并视情况挂罚归口管理单位1%-5%。

5、附则。

5.1本细则由炼钢厂安环科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标准化领导小组审核,厂长批准,修改时亦同。

5.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和细则自行终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为了使公司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安全、卫生、舒适的良好的厂风厂貌,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全体员工的劳动人身安全;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卫生的思想意识;为了激励全体员工积极性去发现和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别制定《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在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

1.3为了强化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加强管理力度,本《制度》采取经济处罚、书面警告及辞退出厂的管理手段。若违反本《制度》三次以上者即为屡犯,屡犯者退出厂。若触犯有关法律的,则送交司法部门,将其追究法律责任。

1.4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事故情节的轻重以及责任人态度的好坏,处罚的对象包括违章肇事者、班组长、区域责任人、车间主管、部门主管、整个班组或整个部门。

5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办公室的专职安全员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2.1公司的保安机构,是对付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司安全运行的一支坚强队伍,每个保安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制定的门卫值班制度。玩忽职守、包庇坏人、隐瞒事实真相者,一律辞退。

2.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环境区域、物料储存、人员分布、生产场所和易燃易爆炸物品的化学特性都要了如指掌。

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值保安员必须禁止其进入厂区,违规者和保安员各罚款50至100元。

2.3.1喝了酒后。

2.3.2正在吸烟。

2.3.3神志不清、四肢麻木、行走不便者。

2.3.4穿戴不整齐打卡上班(包括穿保护不到脚趾和脚后跟的鞋类等和穿妨碍机台操作的奇装异服,生产操作人员不准留长头发和穿高跟鞋)。

2.3.5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3.6身份不明者以及无业务往来的非本公司人员。

2.3.7未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

2.3.8年迈体弱、视力欠缺、精神失常者。

2.4非公司指定的泊车场所,其他地方严禁停放一切车辆,违规者和保安员各罚款10至50元。

2.5未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批准,严禁任何车辆和私人的物件在厂内进行电焊、气焊等维修作业,违者罚款50至500元。

2.7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律辞退。外单位人员入厂时,要向其说明禁烟规定,不听劝阻者重罚。

2.8严禁携带公司的汽油、柴油、甲苯、丁酮、硫酸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出厂,违者罚款100至500元。

2.9保安员必须熟悉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性能,操作技巧以及放置的地点,如遇火警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有遇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者,必须追究其责任。

2.10从16:00至第二天8:00,当班值保安员,必须每隔一小时到公司的每个区域认真巡查一次,发现事故隐患和肇事者,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告安全员或值班的车间主管,违者辞退出厂。

3.1新入职的本公司员工,都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准聘用。

3.2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如下三个方面,若安全教育负责人失职,则罚款100至200元。

3.2.1公司一级-----由公司的安全员负责讲述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劳动保护和机电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基本常识,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操作方法等。

3.2.2车间一级-----由各部门的主管负责讲述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艺流程、岗位规则等方面的制度、措施。

3.2.3班组一级-----由所在的班组的班组长负责讲述该组工作的性质、范围、要求,以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参数和操作技巧、处理事故的应急措施(包括机械电气的紧急刹车按钮的位置)。

3.3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后,安全员抽检时,仍没有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要求使用劳保用品者,罚款50至100元。

3.4要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测试及竞赛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罚款30至50元。

3.5损坏或撕毁宣传栏、标语、警告标志、操作规程等安全设施者,罚款50至100元。

4.1各类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员全面负责。

4.2非火警严禁动用消防器材。若因特殊原因需用消防水管、水带、卷盘等,必须先跟安全员提出申请,违者罚款50至100元。

4.3发生火警动用消防器材后,当事人或现场负责人必须向安全员递交着火报告(包括着火原因、规模、扑救经过、消耗消防器材的数量等)。违者罚款50至200元。

4.4各类消防器材的安置地点、型号、规格,任何人不准迁移和更换。违者罚款50至100元。

4.5碰、撞、损坏或用消防器材玩耍者,照价赔偿并罚款30至100元。

4.6堵塞消防通道,在消防器材周围设置障碍物,罚款10至50元。

5.1下列事故范围,违章肇事者罚款50至200元,现场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罚款30至100元,事态严重者还要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5.1.1歇工15天以上的劳动工伤事故。

5.1.2厂房建筑物及公司财产,因储存、维护、施工的不当而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上者。

5.1.3设备、材料、成品等公司财产,因管理的方式、方法欠佳而引起的腐烂、变质、报废或其他的意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

5.1.4车辆、机械、电气设备因安装、使用、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欠缺而导致车间停产、设备报废或需作规模较大的维修(停产4小时以上,设备购置费用500元以上)者。

5.1.5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出现冒烟、明火、爆炸、燃烧等火警现象者。

5.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事故或因事故导致停产12小时的,本公司定为重大事故,此类事故报请总经理处理。

5.3因违章操作、施工、安装、维修引发的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100至500元,并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情节恶劣者辞退出厂。现场负责人及部门主管罚款50至300元。

5.4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集体因素的,以扣除当月生产奖金的方式处罚班组或部门,具体处罚办法由总经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性质而定。

5.5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及部门主管,要及时(不超过24小时)递交事故报告给安全员,无故拖延上报者以每超期一天20元的罚款累计执行,隐瞒事故真相或知情不报者罚款100至300元。

5.6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的消防、安全、卫生工作的责任人,责任人接到公司下发的《消防、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后,必须尽快安排人员对提出的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

5.7没有按《通知书》的整改期限完成整改的,给予责任人每超期一天罚款50元的标准累计处罚。

5.8责任人接到《通知书》后,结合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整改、无法实施整改或者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必须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再将《通知书》交回安全员备案处理,否则,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5.9部门责任人指定负责实施整改项目的员工,无故拖延或拒绝整改,部门责任人可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填写《消防、安全、卫生违章罚款通知单》(以下简称《罚款单》)给予处罚,并将《罚款单》交安全员备案,部门责任人可免予处罚。

5.10被罚款人接到《罚款单》后,若持有异议和争执,必须在24小时内将《罚款单》交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示后,交回给安全员再作处理,否则,处罚生效。

5.11因拖延隐患的整改期限,而引发的机电设备事故和劳动工伤事故,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5.12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通知安全员去验收(有关责任人必须在现场),验收不合格者要尽快整改,违者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1车间开机生产,需要进行电气、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经过生产部和工程部的主管同意后,在机电控制部位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告标志(任何时候进行作业,都必须挂警告标志)后,方可进行,违者罚款30至100元。

6.2在厂区(除车工房外)进行电焊、气割、气焊等动火作业之前(包括焊割各类油桶、浆料桶、压力容器、管道),必须如实填写《动火申请报告单》交安全员审批,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垃圾)、准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监护(现场专人监护,事后定时巡视)等工作,方可进行动火作业。违者罚款100至500元。

6.3动火作业完毕后或下班之前(尚未完成的作业项目),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推回维修房(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推回时,必须经安全员同意),并且要彻底清理现场,将动火的详细地点,告知当值保安人员,要求每15至30分钟,到现场巡视一次,以免后患,违者罚款50至100元。

6.4因违章作业而引发了较大的事故,扣罚有关责任人的当月生产奖金(违章指挥者从重处罚)。

6.5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30至100元,事态严重者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6.5.1(2.5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6.5.2氧气管、乙炔管、电焊机电源线、焊枪线、电动工具电源线、开关插座的电源线、气管严禁缠、绕、捆绑在一起,并且必须保持整洁。

6.5.3吊、装2吨以上的物体和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员察看现场后,方可进行作业。

6.5.4焊割作业时,严禁用割枪去敲、打熔渣和铁块。

6.5.5在厂区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经安全员审批后,方可进行。

6.5.6电工在当班期间必须穿绝缘的电工鞋。

6.5.7电房(包括电工值班室、高低压配电房、直流配电房)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6.5.8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劳动厅于一九九六年制定的《电气安全检查表》和《机械安全检查表》的有关规定。

7.1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制度、规定等,罚款10至100元,屡犯者辞退出厂。

7.2未经公司考核认可的人员,不准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范围的工作(包括电工、钳工、电焊工、锅炉司炉工、叉车驾驶、电梯操作、实验室工作、保安工作),违者罚款100至300元。

7.3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10至200元,屡犯者辞退出厂。

7.3.1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油泵房、气瓶房、打浆房、表处机。

7.3.2开启桶装易燃易爆物品的桶盖时,必须用扳手慢慢旋开,不准用其它金属物件强硬敲、打、碰、撞。

7.3.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领用,在指定地点谨慎存放,不准随意丢弃,不准挪作他用,不准过量储存,不准迁移储存地点。

7.3.4每次擦辊限领1.5公斤的柴油,擦辊完毕后,必须妥善处理干净机台附近的积油和抹布,并把剩余的油退回油库。

7.3.5不准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种管道上寄放水杯、饭盒、手套、工具、石蜡、抹布等任何杂物,不准在设备上坐、靠、攀、撞、跳。

7.3.6输送带停止运转之前,严禁处理夹、缠物料等故障。

7.3.7不准用割料刀、钢钎、刀片等物件去触、碰电气控制系统的开关、按钮、插头、插座等。

7.3.8严禁高空(2.5米以上)往上或往下抛、丢各种物料。

7.3.9不准在手推车上玩耍或用手推车去做游戏。

7.3.10不准突然恐吓、袭击他人,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

7.3.11不准大声喧哗、快速奔跑、制造事端分散他人的注意力。

7.3.12上班时间要保持精神集中,不准闭目养神打磕睡,更禁止躺在设备和车间角落睡觉。

7.4汽车、叉车严禁进入油库、布匹仓库、打浆房,违者罚款50至100元(经过表处机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1按照公司给各部门划分的环境卫生区域,实行“三包责任制”,部门主管为责任人。

8.2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长期存在“脏、乱、差”的面貌,其整改制度和处罚规则,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8.3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至300元,情节恶劣者立即辞退出厂或送司法部门处理。

8.3.1随地大小便,有损厂风厂貌者。

8.3.2在公共场所书写黄色下流的词语、漫画者。

8.3.3故意破坏公司财物以及盗窃公司财产和他人财物者。

8.3.4站在宿舍阳台往厂区丢弃烟头、火种者。

8.3.5躺在床上抽烟或在床上点燃蜡烛者。

8.3.6在集体宿舍内使用明火炊事或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的家用电器者。

8.3.8无理取闹,扰乱秩序,抠打公司的保安人员、办公室人员、值班干部者。

8.3.9聚众赌博、打架斗抠者。

8.4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10至50元。

8.4.1不准损害公司的花草树木。

8.4.2不准坐在花圃里吃饭。

8.4.3不准随地丢弃剩饭、剩菜、碎骨头等。

8.4.4不准乱丢垃圾。

9.1各部门的检查评比,按照《消防安全区域责任人的职责》和《区域责任人浮动奖金评定制度》。

9.2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10.附则。

10.1凡是办公室颁布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10.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宏利公司办公室。

足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足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卫生。

2、热情接待。

全体员工按照本店编排表,准时上下班、休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衣冠整齐干净,工作服要整洁,工作证佩戴在左上胸,女士化妆,刘海儿不宜超过眉毛,鞋跟不宜太高。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卫生。

2、热情接待顾客,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

3、做好客人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按摩项目)。

4、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上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准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喝酒、吃东西、追逐打闹、玩牌、打麻将,严禁赌博、搞或色情中介,不提供“”服务和“”信息,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离开工作场所必须要征得主管同意。

6、不准私片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本店或赠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窃行为。

7、服从上级指挥,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上级处理,联系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8、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9、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10、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11、按摩过程中,要做到多问、多观察。

12、服务单填写清晰,防止出错单,跑单现象,

13、及时处理客人或同事遗留的物品,并向本部主管报告。

14、每一位员工有责任保持本店环境的整齐、清洁,维护本店正常秩序。

15、按规定交接班,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要受处罚。

16、热爱本店,宣传本店,自觉维护本店信誉。

17、服从分配,团结协作,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18、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19、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长时间会客,上班时间一律不准接电话,紧急的私人电话则由同事接听转告。

20、在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或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用敬语,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标准进行服务,接送客人有道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1、工作时面带微笑、有礼貌、负责任、诚实、细致、讲效率、说到做到,对工作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22、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洁,保持口腔卫生。

23、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照要求完成本职任务。

24、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满可向上一级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25、如要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上司不在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应电话联系或自己妥善处理。

26、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同事创造条件,注重服务质量,使客人对服务无可挑剔。

27、养成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产品和易耗品的良好习惯,爱护公物,看到将要坏的地方立即通知维修。

28、对用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

29、搞好区域卫生。

30、不因自己心情而影响工作质量。

31、保守本店经营机密。

足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足疗店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足疗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走廊、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足疗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3、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4、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5、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电器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6、单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二、火警程序:

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间发出火警。

2、检查有没有起火,起火时,通知接线员拨119报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逻安全员要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以便找出原因及时复位,解除警报。

三、灭火程序:

发生为灾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指挥灭火。餐厅参与灭火的有关员工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水工到维修中心报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统工作。

2、电工到大厅报到,按指令切断电源。

3、安全部人员到大厅报到,并接受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的指示,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四、疏散:

由管理员发布决定疏散,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组织实施。

1、包房服务员要敲门通知所有的客人并进行检查,通知客人立即离开房间。

2、包房服务员带领客人从楼梯疏散、撤离建筑物,到指定地点集合。

3、楼层主管/员工要快速检查并关掉所有客房的门、窗、走廊门、边门,然后离开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景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异常紧急情景,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景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景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坚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职责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景,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资料,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景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景,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职责。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景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职责。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职责制。

1。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消防设计和安全施工负责,并对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实施现场监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须按规定报请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门按国家《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落实,设计单位的设计须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公司内临建工程由改建或维修部门按规定报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1。公司各部门的各种电器的安装、增减、拆修、检修、更新均由专业电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3。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1。各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及消防设施等,由各岗位负责维护保养,坚持完好、整洁,并列入交接资料之一。

2。灭火器材检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室内外消防栓检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室外消防栓维护保养和冬季保温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由所在岗位维护保养,由工程管理部维修。

5。各种灭火设备、器具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压盖、围占,如违反或丢损,追究违者的职责。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资料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一样季节应有重点。

3。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能够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出现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负。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职责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经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经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职责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经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积极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资料: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景。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职责事故,确定职责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责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1。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由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的部门、班组、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职责。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团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团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和岗位防火职责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必须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职责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景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经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供给假情景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景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善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足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我国每年要发生数万起火灾,其中电影院、舞厅、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极为深刻。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刻不容缓。下面就结合环球影业多年的影院建设管理经验及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的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上各类电影院随之诞生。电影院由于为公共娱乐场所,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潜伏了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

电影院大多结构复杂、内部装修豪华、道具幕布等可燃物多、用电设备多,加之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扑救困难,往往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1、电影院内装修、装饰使用大量可燃材料。

电影院内的舞台地面、幕布、道具、布景可燃物集中。且电影院内舞台、观众席区域为了满足声光、音响等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上述情况增加了火灾负载,增加了火灾的机率和危害。

2、电影院内用电设备多。

电影院内多种灯光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舞台机械设备、led显示屏,这些用电设备数量多、功率大。如果这些设备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发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高,若与幕布、布景、道具等可燃物接近很容易引发火灾。电影院内由于电器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如台面、马道等电器线路纵横交错,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有的电影院在演出过程中为了演出效果,使用冷烟火、明火和热源如使用不当也容易引发火灾。

3、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电影院内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员众多,疏散非常困难。有时即便是发生小的事故,也会导致观众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若不能及时有效的组织疏散容易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

4、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电影院内发生火灾由于电影院内空间大、建筑物的跨度大、空气流通、火灾发展迅猛,若扑救不及时极易造成房屋倒塌等此生灾害事故,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1、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短路、电气线路连接不好引发火灾。

电影院的演出在装台的过程中,为了讲求效益和效果,擅自加装用电设备,有些线路连接松动,有的超负荷使用,这些都会出现问题。

2、违禁使用可燃气体、液体。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质进入电影院,给电影院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3、随意性吸烟。

电影院为公共娱乐场所,均为无烟场所,绝对禁止人员在电影院吸烟。

4、演出灯具离道具、幕布太近。是很多电影院发生火灾的原因。

5、明火作业。

电影院舞台、观众席和其它演出用房可燃物多,如果在这些区域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电影院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要制定消防检查制度、电影院演出的消防管理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制度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电影院演出的安全。除要做好电影院演出期间的消防管理外,还要加强电影院在装台、拆台期间的管理,在装台时就要把各种隐患拒之门外,在拆台时严禁有麻痹思想,做到有始有终。

2、加强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习。

电影院内每年组织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电影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电影院安全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能力。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防范火灾、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通过演习提高电影院整体的防灭火能力。

定期组织人员对电影院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实验,做到日巡、月查、年检,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使之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起到最大的灭火效果,把火灾控制在初级阶段。

4、疏散通道的管理。

电影院是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集中,一场演出有几百甚至上千人,由此可想消防疏散设施的重要性,在电影院日常工作中必须要保证电影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保证各类疏散设施的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压消防疏散通道。

只有这样才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使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保证观众的安全。

在演出前,可以利用各种形式对观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让观众了解电影院内消防的基本情况和火灾时逃生的途径,提高观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发现火情后,当值网吧管理员首先引导网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网吧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当值的网吧管理员立即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网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网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网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五、当值网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网吧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六、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网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七、当值网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八、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网吧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九、消防设施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完全,安全通道畅通。

十、严格检查上网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十一、上网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网吧。

十二、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应定期组织对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并落实专项经费配备配齐各种消防设施。

二、各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本班教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严格禁止学生在教室内点明火、点蜡烛、使用电炉等用电器,严格禁止学生破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及处理,并向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三、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在教学时间段内,应对教学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四、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各班主任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

五、教室内开展易引起火灾的教学实验、使用电器设备的各课任老师应在课前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有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教学过程中各课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引起消防安全事故,应按紧急事故预案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六、总务部门应定期做好各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技术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或停用该教室,启用备用教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景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异常紧急情景,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景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景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坚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职责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景,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资料,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景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景,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职责。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景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职责。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职责制。

1.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消防设计和安全施工负责,并对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实施现场监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须按规定报请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门按国家《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落实,设计单位的设计须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公司内临建工程由改建或维修部门按规定报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1.公司各部门的各种电器的安装、增减、拆修、检修、更新均由专业电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3.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1.各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及消防设施等,由各岗位负责维护保养,坚持完好、整洁,并列入交接资料之一。

2.灭火器材检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室内外消防栓检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室外消防栓维护保养和冬季保温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由所在岗位维护保养,由工程管理部维修。

5.各种灭火设备、器具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压盖、围占,如违反或丢损,追究违者的职责。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资料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一样季节应有重点。

3.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能够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出现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负。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职责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经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经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职责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经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进取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资料: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景。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职责事故,确定职责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责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1.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由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的部门、班组、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职责。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团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团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和岗位防火职责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必须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职责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景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经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供给假情景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景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消防、防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3.1安质环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审核、修订,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2安质环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编制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编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

3.3消防员、安全员巡检内容应包括消防、防火、禁烟,并检查出入人员有无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公司,监督入公司车辆安装阻火器。

3.4安质环部消防队是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的安全管理。

3.5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6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1.1生产过程中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b.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c.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d.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

e.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f.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本身自燃点的物质。

d.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物品。

a.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物质。

b.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进行燃烧或作其他用途的各种物质。

4.1.2爆炸危险场所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a.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一级;

b.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c.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三级。

b.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a.一级: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b.二级: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c.三级: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公司生产区:备品备件库、生产综合楼、成品库区、浴室、配电房、公司主干道及其周围。

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治泄漏。

禁火区除生产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

d.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

b.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e.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公司内所有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b.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

c.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c.生产过程中实现连续化和自动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

4.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公司房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散发可燃气体的公司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

d.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生产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有条件的操作室应有防爆墙。

c.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d.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e.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安全距离(大于30米),距离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

a.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c.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a.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

d.公司消防员、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单位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e.公司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及变动应报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f.消防队由公司自行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队的监督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接受其公司安全环保处的领导。

g.公司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参与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技术水平,由安质环部定期进行考核,确保义务消防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h.公司安质环部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a.公司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公司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公司总体建设规划,公司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公司建设同步进行。

b.公司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应包括:公司内消防设施现状图、公司内消防设施规划图、公司内消防设施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附件。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的使用者或各单位的管理者须建立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负责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c.公司安质环部消防队应对建筑消防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d.公司区内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安质环部消防队负责,若有损坏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与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联系恢复,本着“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修复费用。

e.公司若需要在安装消防设施时,应先向县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得到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f.生产部(水泵房)供水系统保障公司的供水能随时满足消防用水,发生事故时全力确保水源供应。

g.非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环保处的允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擅自启用公司消防设施。

a.每年不定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总结消防工作,并布置下一步消防工作的开展计划。

b.会议决定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c.记录内容要包括每一次会议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决定的事项。

b.巡查形式不能走形式,要切实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c.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巡查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内容、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a.各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的参加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a.对辖区内的每一次动火要经过分析室分析取样,合格并取得动火证之后才能动火。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动火的过程、动火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动火之前消防器材的准备以及动火原因等必须记录在案。

a.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要做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有患必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隐患的地点、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检查到、什么时候整改完毕以及整改效果等,整改人要签字。

a.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应当予以奖惩,反之则惩罚。

b.记录内容应包括什么原因受奖(受罚)、受奖(受罚)的时间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

a.对本公司内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参加人员的名单、时间、建筑名称、检查出的问题及维修、更换情况、维修或更换人要签字。

a.对本公司的每一次火灾事故都要进行原因分析,总结教训。

b.安质环部消防队负责火灾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火灾事故台帐的建立和完善。

c.记录内容应包括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损失、事故原因及总结的教训。

a.对本公司内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b.记录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考过试的还要有分数记录,授课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a.各部门、职能部门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

c.其他岗位要结合本岗位实际,参照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d.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a.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要明确。

b.公司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制,并且指挥机构里的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遵照《安徽拓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4.7.1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0元;中层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800元,公司级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1000元,对违章吸烟三次(含三次)以上将予以除名。

4.7.2外来施工队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罚款200元,并罚所在部门200元。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关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安质环部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做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部门200元。

4.7.3各部门行政管理责任区发现烟头的,每个烟头处罚该部门50元,生产区域发现烟头的,处罚该烟头所在位置的当班员工每个50元。

5.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第6号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与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为校为生奉献的精神,增强为生服务意识,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纠纷和矛盾,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努力工作。

二、门卫人员要着装上岗(试用期无制服的用袖标即可),精神抖擞,坚守工作岗位,岗上不得躺卧、溜达,不得看书、看报、玩手机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吸烟、吃东西。

三、学生、老师及工作人员凭证进入校区,要严查证件。

四、大件物品出门要持“物品携出证”。

五、学生晚上超过入校时间回校要做好登记。

六、大胆管理,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和谐,举止文明得体,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和肢体动作。

七、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现值班空档。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外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警车、消防车等公务车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园时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学校物品。

九、门卫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和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搞好值班室及值班点的卫生,东西排放有序、整洁,登记内容清楚齐全。

十一、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装备,如无故损丢应照价赔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负责人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四、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七、消防安全培训考试成绩与员工利益挂钩。

八、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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