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状物照片(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2 07:34:23 作者:笔舞

优秀作文是灵活运用修辞手法和修辞技巧的表达,能够给文章增色和生动性。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作文的精彩之处,这些作品不仅能够给我们带来思考,还能够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

初一状物作文

在外公家那条幽静的小道上,生长着一种花,如今已是春色满园之时,万物复苏,赏心悦目,它也在悄悄的生长着,而它的春天,也同样美丽,它的名字叫——勺子花。

也许正是因为它的叶片十分厚实,形状宛若一把小勺子,因此人们叫它勺子花吧!它的“大名”,我就不得而知了。

勺子花的茎干非常粗壮,显得十分结实,仿佛一根“营养输液管”,源源不断地向上输送着养料,牢牢的挺立在或枯瘠或肥沃的土地上。突兀的茎干上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像勺子花的成长日记一般,记录着它艰辛的成长历程。茎干上往往会附着三四个小小的各大,无论茎干是粗是细,它都会有,我想,这或许是勺子花特意为水分和营养“建造”的一个“储蓄库”吧!也许,这也是勺子花生命力特别强的“秘诀”所在吧!

最有特点的是勺子花的叶和花,说是叶子嘛,也不全是,说是花嘛,好像也不确切,为什么呢?因为正是它一片又一片围成了它那俊逸的花,准确地说,叶子就是花瓣,既有花的秀美娇丽,又有叶子的.俊逸清新,不能不让人赞叹道:这真是一种奇特的植物!

勺子花的生命力极强,有一滴水它就能生根,有一缕阳光它就能发芽,开出朵朵宝莲灯般的花,花花相映,叶叶像衬,朵朵连心。

朋友,我要告诉你,在姹紫嫣红的春色里,勺子花的春天,也同样美丽!

初一状物作文

放假了,我乘坐一辆汽车,来到了外婆家。进了外婆家的门,我突然看见了一只小狗,听外婆说,它叫作丢丢。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小狗,棕色的眼珠滴溜溜的转着,一条小尾巴上下翻动着,我已经门,它就飞快的跑了过来嗅嗅这,闻闻那,还不时的“汪,汪”的叫着,好像在说:“咦,你是谁呀?我怎么从没见过你呢?”

这时,它好像看见了什么东西,又跑向了沙发的方向,只见他轻轻一跃,便跳上了茶几,我走近一看,哦!yu原来是一只耀武扬威的苍蝇啊!它后腿一蹬,三下五除二就把苍蝇消灭了,在这之后,我常与他玩耍,于是,我们就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一边陪他玩一边听外婆将他的来历:“丢丢本来是一只流浪狗,外婆我呀去买菜,不知怎的这小狗啊总跟着我,外婆也是好心,于是就收留了它。”

记忆深处,总会有那么一抹永远忘不了的……

照片的初一作文

记得那还是我两岁的时候,爸妈带我去游乐场玩。我被水上乐园的“大喇叭”深深吸引了。人从“喇叭”口滑下来,水花飞溅,真是太刺激了!“妈妈,妈妈,我们也去玩!”妈妈开始不同意,后来不知是被我吵得没辙了,还是人们的尖叫声、欢呼声刺激了妈妈的神经,妈妈改变初衷,拉着我向售票处走去。

妈妈对售票员阿姨说:“买两张票。”那位阿姨看了我们一眼问:“是你们要乘坐吗?”妈妈点了点头,问:“多少钱?”阿姨摇摇头,用手指了指旁边的“购票须知”,说“你们不符合要求,不能卖票给你们了。”妈妈看了看,对我说:“宝贝,走了,我们不玩了。”

我一听,刚才的兴奋与激动立马消失,转而嚎啕大哭起来,泪水像断线的珍珠直往下掉,那个伤心劲儿简直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为什么?为什么呀?妈妈,你就带我去嘛!”妈妈把我搂在怀里,一边替我擦泪水,一边安慰我说:“宝贝,不是妈妈不让你玩,而是‘大喇叭’有规定,必须身高达到1米4,体重35公斤以上者才能入场。你身高体重都不达标,到‘大喇叭’里去玩会很危险,所以,别人也不会卖票给我们,这是对游客负责。”我一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眼泪汪汪地抬头看着妈妈,认真地问:“妈妈,1米4有多高,35公斤又有多重呢?”妈妈轻轻地搂着我,笑眯眯地说:“你只要不挑食,给自己的身体提供生长所需要的足够的营养,很快就会达标的。”我听了,咬着牙不住地点头,狠狠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从今天开始,每顿吃五碗饭,长得高高的、壮壮的,明年就达标!”

正在此时,不知从哪儿飞来一只蝴蝶,停在我的头上休息,妈妈说:“宝贝,真乖,蝴蝶听了你的话都知道你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它这是和你打招呼呢!”突然,“咔擦”一声,爸爸拍下了我和蝴蝶的亲密照。

现在,我可是有名的“大胃王”了,今年10岁,身高体重已直逼妈妈。妈妈时常称我“小蛮牛”。“大喇叭”再也限制不了我了,哈哈哈!

初一状物作文

昨晚,我和妹妹吃过晚饭,走进房间,拉亮了电灯。忽然,妹妹大声叫:“姐姐,你瞧,那是什么?”我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望去,见东墙的角落上有一只壁虎停在那儿。它浑身黑乎乎的,向外叉着四条腿,拉着又长又弯的尾巴。我告诉妹妹,那是壁虎。

妹妹眨了眨眼睛,跑了出去。一会儿工夫,她又跑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棒,朝壁虎捅去。只见那壁虎四肢往里一缩,尾巴向上一翘,“嘭”的一下跳了好远,落在了北面的墙上。紧接着,它又伸出四肢,扭动着身子,摆着尾巴,像只病猫似的向前缓缓爬去。

妹妹举起木棒又要打去,我忙拉住她:“别动,壁虎是益虫,它是捕捉蚊子、飞蛾的高手。”妹妹听了,放下了手中的棒,抬着头看着。

这时,那只壁虎挺住了脚步,又猛得往下一蹿,转过身子,头冲下,又落在了原地。它好象发现了什么似的,两眼紧盯着,身子一动也不动。

我仔细地观察着四周,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心里感到十分奇怪。这样过了约两三分钟,壁虎还是没有动,我们都有些不耐烦了。

“算了,不看了,真没劲!”妹妹拿着木棒想走。“嘘,你瞧,来了!”我拉了拉妹妹的胳膊,小声地说。在壁虎的附近,有一只飞蛾停下来了,它轻轻地拍打着翅膀,并不知道周围有危险。突然,那壁虎猛地缩起四肢,翘起尾巴,向前扑去。就在这一刹那,它舌头一伸,飞蛾就不见了。妹妹看呆了,等壁虎又在缓缓爬行的时候才回过神来:“哦,动作好快呀!真是高手呢。”我们相互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

初一状物作文

一说起杨梅令人想起的第一个念头便是酸,看来杨梅已经和酸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每年的五六月份,杨梅开始成熟。一粒粒,一串串,挂在树上,或红或,或绿,或大,或圆。红的犹如剔透的宝石;绿的好像一片叶子,不细看很难发现。这时,我总爱到树下,把掉落的杨梅一网打尽,不管是红的还是绿的,通通装进袋子里。

把杨梅身上的沙土洗净后你会发现:这些杨梅中有大的,有小的,有鲜红的,还有乌黑的。黑,但不是真的黑,只是太红了。每一颗都泛着太阳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拿起一颗细看,它那圆圆的身子上布满了细细的圆刺,这就是它的果肉。看着,看着,就会忍不住放进嘴里,轻轻地一嚼,鲜甜的汁液带着一丝丝酸味流到了嘴里每一个角落。连壳都来不及吐,就急忙把下一颗塞进嘴里。不知不觉连牙都酸软了。

我特别喜欢吃杨梅的那种酸味。

杨梅无论是红的还是黑的,都带着一种酸味。那是杨梅的本味,如果杨梅失去了酸味,那就会失去它原本的价值。正因如此杨梅才会一直不忘自己的本味。我喜欢吃它的酸是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体会到:人也应如此,不管时代怎么变,不管地位有多高,都应在繁华的世界里坚守自己的本味,坚守一颗初心。

我爱故乡的杨梅,特别爱吃它的酸味。

初一状物作文

每一只蝴蝶,都是花的灵魂,回来,是为了寻找它自己。

远处,一只蝴蝶,扇动着鲜艳的翅膀,一闪,又一闪,宛如黄昏中的一团残艳,越来越模糊。

我用惊异的目光注视着这小小的东西,冷冷地说:“真是不知死活,下雨还飞出来干什么?”一阵寒风袭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而它,则像将熄的烛苗,颤动着,挣扎着,终于,凝然不动了。

我惊谔地注视着它,良久,才移开目光。蓦然发现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将残了,就在它身边,安恬,冷漠,肃穆,苍凉。又是一阵寒风,它和它,一起颤动,一闪,又一闪,竟使我生出莫名的感动。花瓣,已没有昔日的光彩,变得苍白暗淡。我凝视着这凄美的一幕,久久不能释怀。一阵寒风又起,一片花瓣,或许为它的执着所感动,在秋风的鼓舞下,盘旋着扑到蝴蝶身边,在周围凝固的气氛中,仿佛是在跳舞。

或许,是感动,或许,是善良的天性,我把它和花瓣一起埋葬了,为的是让它和它化在一起,去园它永恒的恋美之梦。

眼前,仿佛又出现那夺目的一闪,一闪……

初一作文照片

那时,我还在蹒跚学步,爷爷常常将我扶到墙边,带我学习走路。我靠着那白色的老墙,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着”,可是我还不会走,所以时不时会向后仰摔。每当这时,爷爷那宽厚的大手就会托住我,手温暖得像个摇篮,让我知道即使摔倒,也有人做我的臂膀。

那天我正在奋力学着走路,可是我心里很害怕,双脚好像也不听使唤,一旦失去了墙的依靠,我便会摔个四脚朝天。这时,爷爷坐在那小板凳上慢慢地剥着桔子,我不禁垂涎三尺,可又表达不出来,只能朝爷爷“咿咿呀呀”地嚷嚷,爷爷却又不明白我的意思,仍然慢悠悠剥着桔子。桔子入嘴时被咬爆迸发出的果香气使我口水直流三千尺,我又大声嚷嚷,这时还配上了手语,可是爷爷依旧未解我意。幼小的我似乎明白,再不踏出这看似遥远的一步,我的桔子就要没了。

我慢慢地试着将手移开墙壁,蓄足了劲想要走过去。可是我又不敢,怕摔。但是桔子已然诱惑了我的鼻腔,我的双脚不由自主向前迈去,我想为了桔子,一定要迈出这一步了!

我屁颠屁颠地冲了过去,投入了爷爷的怀抱。爷爷那浑浊的双眼里此时也充满着光亮,那干巴巴的皱纹中还漾着温暖的笑,他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声音颤抖着打电话告诉了我爸妈这天大的喜讯,我也吃到了心爱的桔子。奶奶得知后欣喜地拿出那95年买下的低像素相机记录下了这重要的一刻――暖黄色的老式灯泡倾泄下来的灯光,照映着这幅温馨美好的画面,我开心地望着桔子,爷爷欣喜地望着我。

这张照片我已保存了数十年,照片中的男孩已经长大,他曾经为了一个桔子克服了困难,克服了胆怯。

每当面临挑战时,我总会想起这张照片。前方的路上也许还有更多“桔子”等着我,我相信只有努力后得到的桔子才更甜。我要为了更甜的“桔子”战胜困难,战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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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我的影集,一张张生动的照片映入眼帘,每张照片都是一段难忘的记忆。其中有一张照片在我脑海中记忆犹新。

那张照片是我第一次在相山公园骑骆驼时,妈妈拍下来的。那时候,我十分胆小,家里的小狗有时生气地“汪汪”大叫,我都会急忙躲到妈妈身后。和小伙伴出去玩遇到狗,我会远远地躲开,更不用说挖蚯蚓或捉虫子了。我也因此常常被小伙伴们嘲笑,妈妈每次都鼓励我:“男子汉,要勇敢!”可我依然胆小。那一次,妈妈带我去相山公园玩,在动物园里新来了一只骆驼。引来很多大人和小朋友围观,可我不敢靠近,妈妈便把我抱起来。我看到那只骆驼又高又大,全身长满了棕黄色的毛,背上有两个高高的.突起,难看极了,就像是驼背,它的脸又瘦又长而且大又白的牙齿不停地动着,两个大鼻孔冒着热气,白沫子粘在胡须上,可怕极了。我连忙要下来,妈妈看着我说:“孩子不要怕,骆驼只是体型一些大,长得有些丑,并不可怕。我们也去摸一摸。”妈妈拉着我的手挤到骆驼面前,我吓得闭上了眼睛,妈妈说︰“不怕,我们也试试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李承昊,你一定能行!”我快速地用手碰了一下,又快速地缩回来,我偷偷地睁开眼。骆驼还是悠闲地嚼着干草,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胆子大了些,主动摸了摸它的腿,它依旧没有反应,只是不停地咀嚼着草。“哦,妈妈这只是一个只知道吃的骆驼。”我的话引起了周围人的大笑,我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妈妈又一次鼓励我说︰“坐骆驼上,拍张照片,给大家看看你是不是一个勇敢的男子汉,好吗?”我点点头,妈妈付了钱,把我抱上骆驼背。我高兴地摆了一个剪刀手,妈妈按下快门,记录下这精彩的瞬间。后来,我把这张照片给小伙伴们看,他们十分羡慕。从此,没人说我是胆小鬼了。

每当我翻开影集,看到这张照片时,就会想起那段宝贵的记忆。

初一状物作文

是已经毕业了。

六年啦,

六年的光阴在我们心头匆匆掠过。

回过头去,

才发现,

一切已经是云烟往事。

母校啊,

真难为您。

用柔和的慈爱包容了了我们这一群慢慢长大的孩子。

老师啊,

真难为您,

用温情的心融合了我们这个集体。

从步履轻盈,

到年华老去。

您将人生中最精彩的篇章

都留在了我们成长的路上。

原本满是稚气的脸上,

早已留下了成长的痕迹。

刚来到学校,

我们就像一群牛奶,

酸酸甜甜,轻松自在。

而现在,

我们就是一群咖啡。

苦苦涩涩地,

离开了这个一直庇护着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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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我在上小学一年级,对于节假日,只是单方面地想着玩。爸爸妈妈都一一满足。但是这一次却例外了,他们有事要回老家一趟,又因为我要读书,不能带我一同回去。出发前几天,她们让我的姨妈照顾我,并讨我欢心似的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我是知道的,她们要走了,我不愿耍脾气无赖似的.缠着她们不让走,只是一脸的无奈。这对他们倒是一种欣慰。终于,只剩最后一天了,明天他们便走了,这是我第一次与他们分离这么久。“治治,明天妈妈就要走了,你还有什么需要的吗?”妈妈用她最柔的声音问道。“妈妈你要走了,我能要一张照片吗!”我说着,用渴望的目光看着她。“当然了,你要什么样的呢?”妈妈十分婉转的问。“我要一张我、爸爸还有你的合影,就是全家福照!”我央求似的拉着妈妈的手摇了又摇。“好,你等会儿。我去找。”说完她起身要走。“不!”我一把拉住她说:“我要以前的,我要现在的,就今天。”妈妈看着我说:“好,等会儿爸爸回来我们就走,好吗?”“好!”我点了点头。我拉着爸妈的手来到摄影馆。十分激动的与我最爱的爸爸妈妈在那儿完成了我的心愿。第二天他们走了。在他们离开的二十多天里,我不知有多少夜里,抱着它、想着爸爸妈妈,渐渐入睡。睡梦中,又梦到我与他们一起生活的日子。虽然这事已过去了很久,但这张照片始终是我的爱物。它是我心灵的寄脱,是我孤独时的抚慰。

照片初一作文

在我的书桌前摆放着一张照片,你可别小看它,那可是我一次勇敢的见证。

去年暑假,爸爸妈妈带着我和好友小明来到广州长隆海洋乐园。一进门,我就能看到过山车从头顶上呼啸而过,阵阵尖叫声也快速地从我的耳畔掠过。我平时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坐这过山车,这么危险的游戏我可不愿意去做。

可是爸爸未经我的同意,就擅自去给我和小明购买了两张票。我知道,他是想要锻炼我的胆量,这也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吧?可是小明就站在旁边,不好丢了面子。于是,我就假装头晕,赖着一旁。可以上车了,小明兴高采烈地坐了上去,一个劲地朝我挥手,可我一直迟疑不决。“你该不会是不敢坐吧?”这话可戳到了我内心的痛处。小明是个小快嘴,不用半天,我所有的朋友准保全知道。输啥都不能输了面子,否则我以后在朋友圈子里怎么混呀?怕啥,几分钟的事,不就绕一圈吗?于是,我咬了咬牙,坐在了小明的边上。

过山车开始启动了,速度渐渐地加快,我隐隐还听到了“呼呼”的风声。突然间,过山车快速地冲向回环的顶部,旋即又俯冲下来,就在那短短的几秒之间,我的小心脏都快蹦出来了。这样反复几次,我也跟着其他人一起尖叫不已。坐在车里,我感觉整个人都快飞出去了。我紧扣双手,丝毫不敢放松。

车终于停下来了,我在座位上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下车之后,我有点腿软的感觉,不过还好,总算是挺过来了。再看看小明,他也好不到哪去,脸都白了,我不由得哈哈大笑。就在这一刻,妈妈按下了快门,记录下了这一刻。

这,就是那照片背后的故事。

初一状物作文

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

——题记

有不少人说:莲花清雅,秋菊风韵,绿竹坚韧。而我却没有过多听到说昙花,昙花一现是最常见的。

相传昙花原是天上仙子,因为喜欢上凡人韦陀而被玉帝贬下凡。一天只有一个时辰的开花期,昙花痴情,算好韦陀每天晚饭后下山挑水的时间盛开。因此就有了“昙花一现为韦陀”的传说。

我钟情于昙花,喜欢如梦般的昙花王朝。爱它的绚丽多彩,欣赏它独特的气息。

昙花一天只有一个时辰的花开,但它短暂而辉煌。隋朝,历的昙花王朝,它的繁荣昌盛并不亚于唐朝,它的风韵自然不输几百年前的汉赋。可为什么得不到多数人的认可?曾经绚烂过,就别说一切是枉费。有的人,一生只写了一部小说就青史留名;有的人,身价千亿,最终也不过是荣华富贵半世罢了。

不可置疑,将人生比喻为昙花是不过的了。儿时还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不晓世事,想飞到云朵上看书,看天地浩大。青春便是花开时,潇潇洒洒,风风火火,美中不足的只是非常短暂。继续走向中年,生活中、事业上难免会有挫折坎坷,从表面上看昙花是耷拉了脑袋,但你若是坚持不懈,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便会有所成就,开拓维持更长时间的昙花。

松竹梅固然再长久,也是天生的性质。昙花不一样,是生来具有的短暂,是自己奋斗的辉煌。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只愿为这个社会增添一点微弱的色彩便足矣!

照片初一作文

每当我翻开相册,便会看见那张我最喜欢的照片。因为它记录了我的欢快时光。

照片上的我,穿着黄色的衣服,站在那巨大的轮船上,一手抓着栏杆,正咧着嘴笑呢。这时,爸爸抓住这个美好的瞬间,“喀嚓”一声,拍下了这张照片。

那是在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来到千岛湖游玩,那儿山水依人:水碧清透明,犹如一块巨大的翡翠。那颜色另人陶醉,大概有山泉为它沐浴,有水草为它搓洗。水面上微波荡漾,时而还会有几个顽皮的水娃娃蹦起来,在我身旁载歌载舞。山高高地巍然屹立在四周,也是那样的翠绿。山间云雾缭绕,为整座大山遮上了一层薄薄的面纱,好象一位害羞的小姑娘,可它巍然挺立,又如一位勇猛的武士。它们一座连一座,“脚”挨着“脚”,“肩”挨着“肩”,似乎都是自己的亲兄弟一般。也真不愧为千岛湖。

我们乘船来到了第一个岛屿,听说这个岛曾经还被淹没过呢。在岛上看与在船上看又是另一种景色:一棵棵青翠挺拔的参天大树随处可见,也正是它们把小岛点缀成了绿色;也正是它们使小岛上的空气格外清新;也正是它们让小岛像一个原始森林。

那一天的旅程另我难忘,它全都留在了我的回忆中,留在了这张照片中!

照片初一作文

一个人一个故事,而一张照片也同样有一个故事。

这是一张生日时候,七岁时照得照片。

我一看,处在不利的状态,立即飞奔于客厅,谁知,俊熙这个小个头像颗“定时炸弹”一样,堵在了客厅门口,我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只得用我那小小的手,蒙住我可怜的脸,谁料,我的力气没有姐姐力气大,让嫣儿找到了机会,首先向我脸上摸上了一丝“痕迹”随之而来的,便是来自四个人,八只手的“攻击”。立即把我“变身”。成了小花猫,俊熙说:“姑姑,姑爷,快拍下来。快点!”我的妈呀!“不要拍!”我急切想用手蒙住脸,可惜,妈妈已经照下来了。给我留了个深深的记忆。

一张照片,就存载着一个小小的故事,假如,没有了这张照片,也就没有这故事,也就少了这一份色彩。

初一状物作文

兰,中国四大名花之一,与菊、梅、竹齐名为“四大君子”。在我心中,兰永远是清纯的,素雅的。

母亲爱兰。她养过一盆君子兰,精心侍弄,栽种在一个米色的瓷花盆里。春天,兰花开了,洁白的花瓣,淡黄色的花蕊,好诱人。我忍不住弯下腰,把鼻子埋在一朵开得最美的君子兰花中。嗯,一股淡雅的清香扑鼻而来,不愧为四大名花之一。

兰很美,无论君子风度还是高雅的气质,它都无愧为四君子第一。梅是冷酷的美,菊是收获的美,竹是坚毅的美,而兰,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高雅美。兰不像梅那样昂贵,那样不平易近人,那样冷酷。兰不像菊那么市俗,那么奔放,那么低贱。兰更不像竹,如此脆弱,又是那么沉默,仿佛深山里的隐居士。兰有兰的风格,它不同于任何植物,它是优雅的,柔中带刚,令人钦佩。

如果把兰比作一个人,那么一定是一个正人君子,一个年轻有为的为官者。他一定很潇洒,为人大方有风度,出口成章,谈吐自如。他一定两袖清风,廉洁,绝不与肮脏的人在一起。他一定才华横溢,但又不失刚毅,一旦有不平的事,他定会拔刀相助。

我没有听说过有关兰的诗词,我认为兰是纯洁如水的。兰的风格如果谱写成一首曲子,一定是如行云流水的,华美如肖邦的圆舞曲,天籁之音。

兰,是我做人的目标,君子风度,宽宏大量,彬彬有礼。兰的人格,我的人格。

初一状物作文

自从出生后第一眼见到月亮,我已经看了她不知多少遍。每天晚上,那圆圆的月总是要准时的来我家床前赴约,从我们第一次的约会到现在已经十年有余。但我们都没有厌倦。月,永远是那个甜甜的月。我之所以对月情有独钟,不是因为有寂寞独居的嫦娥仙子;不是因为有对影成三人的凄凉意境;更不是圆月所带来的关于狼人的神秘传说。我所爱的,是月的本身。

我爱月那与生俱来的雍容华贵,那份贵族般高傲的华丽的独特气质,那浅黄发亮的圆盘高高挂在九重天上,像尊贵的女王般俯视着脚下万千的臣民,像英武的大将一样高坐点将台指点江山。这月,也却不是一个平民。

我也爱月那俊秀,华美的超凡脱俗。起风时,她随着清风翩然起舞;落雨时,她便伴着雨声引吭高歌;天阴了,她便整晚躲在几块云后面偷笑;天刚放晴,她就跳到广袤无垠的夜空中放肆地用一道道泛黄的光束射中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霎时,田野上,城市里,高原上,小溪中都漾起勃勃的生机,夜的死寂一扫而空。

我更爱的是月的深邃。在一个清风拂面月色宜人的夜晚,只身站在撒满月光的无垠原野上,用心来领会这博大深湛的玄妙智慧,你会油然而生一种与天地同旋,和山水共鸣的奥妙之极的超脱感受。看着那月中心最显眼的一抹黄,透过那月的伪装向最最深远的一点光华直视,顿时超然世外,大彻大悟了。

月的光华闪耀了不止万年,而天地似乎在这万年中慢慢的颠覆,闭合了。

照片的作文_照片的初一作文

那是一张三人合影照,是在20xx年4月2日在深圳照的。照片上的我当时才6岁,弟弟只有2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爸爸妈妈为了生活,带着年幼的弟弟背井离乡来到南方的深圳打工。由于爸爸的刻苦钻研,不久很快在深圳有了稳定的工作。在深圳工作一段时间后,爸爸妈妈因为牵挂远在安徽老家的我,于是就让外公外婆送我来到了这个大城市。那时的我真是既开心又难过:开心的是又能再次回到父母膝下;难过的是我在深圳仅仅只能呆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要跟随外公外婆返回乡下,而我又要面临和爸爸妈妈分别的痛苦了!为此,我怕引起父母难过,在深圳的每一天我都是强颜欢笑,终于最后的一天里我再也忍不住了,把自己一个人锁在房间里,眼泪大把大把的流……,不知什么时候爸爸用钥匙打开了房门,轻轻地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别哭了,我一定会还给你一个欢乐的童年!我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到后来,我才知道爸爸说的这句话的份量,并不是在敷衍我,而是经深思熟虑过的!

经过全家人的一致商议:大家同意爸爸的决定――让爸爸许诺在深圳的高薪工作,一块回乡自主择业。为了记住我们在深圳的美好瞬间,于是爸爸就为妈妈、我和弟弟三人拍了这张难忘的合影照。

以前的我翻翻影集都是为了看着好玩,如今我已经长大了,是四年级的学生了,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这张照片的深刻含义。噢!如果没有父母当初的果断的抉择,我就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优秀的成绩。是啊!可怜天下父母心!今天我们的父辈们为了我们这些儿女,他们舍弃了一切,甚至是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一定要好好地珍藏这张难忘的照片,当我在学习上有松懈的时候,这张照片及时鞭策着我、提醒着我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辈们对我寄予的深切期望!

于是,我在微弱的晨光中,拿起自己的书包,打开了自己的课本……。

照片的作文_照片的初一作文

我喜欢弹钢琴,每当作文写完,有空时,便会弹起来到家里九年之久的钢琴。弹起钢琴,听到那首熟悉的曲子――《梦中的婚礼》,看到钢琴书架上的那张照片,我拿起照片,便会想起曾经那个不敢在舞台上表演时紧张的我。

当时的我,小学一年级,特别喜欢弹《梦中的婚礼》,觉得这首曲子特别好听,所以老师让我去参加了音乐会,上一个学姐弹完了,我要上台了。我浑身颤抖地走上台,手紧紧地抓着衣服的衣角,手心全部是汗。走上台时还打了个踉跄,这让我更加恐惧这个舞台,特别想捂着脸赶紧跑下台。可是我不能,我不能这么胆小懦弱,我自我鼓励。

我鼓起勇气,向台下鞠了个躬,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台下的掌声给了我莫大的鼓励。我走到钢琴前,缓缓坐下,调整好钢琴椅的高度以及位置,擦了擦手上的汗。手轻轻轻地放到琴键上,呼出一口气,闭上眼,想一想老师提点的一些话,想一想老师让我注意哪些地方,音的强弱。

我睁开眼,手指弹了起来,《梦中的婚礼》这首曲子的速度时而慢,时而快,时而强烈,十二轻爽。我认真地弹着,下面的听众认真地听着,我看不到他们,但我能感受到他们对我的鼓励之大。弹着这首曲子,想起了我练习时的艰辛。一弹错一个音,老师便会说“不对”“错了”“这个音再拖得长一点”等。所有的灯光打在我的身上,放佛全世界就只有我与我身边的这架钢琴,这架全身是黑色的三角架钢琴唱出了《梦中的婚礼》的优美的乐曲。

一曲终了,音乐厅里留着这首曲子的回声,我站了起来,向台下鞠了一躬,台下的观众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想着,想着,不经意手按到了一个键,将我从回忆里拉了出来,我的手中依旧拿着那张照片,心中暖滋滋的,我很自豪,因为那场音乐会令我变得更勇敢,让我在今后的音乐会、表演以及比赛中变得更加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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