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人资保密协议书(通用13篇)

时间:2023-11-03 05:41:03 作者:曼珠 热门人资保密协议书(通用13篇)

保密协议的内容应当详细明确,包括保密信息的范围、使用方式、保密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保密协议的签署是一种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我们应该充分重视并严格遵守。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守甲方公司财务部的'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乙方在对甲方财务进行审计期间的下列事项为保密事项:

1.会计核算的相关数据和经营信息,财务上的收支、成本、利润、税负方面的数据;

2.财务管理的汇总数据、合并会计报表数据、各项财务指标分析;

3.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审计问题;

4.其他财务数据、财务信息中的秘密事项。

5.因审计行为而获悉的其他部门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对其所掌握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秘密事项应自觉保密,不得对外披露或允许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财务秘密。

2.乙方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两年内,不得披露、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公司财务秘密,除非该项秘密已被公开。

3.乙方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或退休后,不得利用其所知悉和掌握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保密事项在与本公司有同类竞争业务的企业中兼职或自行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4.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保密需要,依法制定、实施相关保密制度和措施,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遵守情况。

5.乙方如发现财务秘密被泄露或自己过失泄露财务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2项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调查、追究其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和诉讼费用。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4项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立即停止该项侵权行为,致使公司财务秘密泄露的,依据本条第2项规定补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公司客户资料保密协议如下:

1.商业保密

甲方的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其他:详见附件。

2.保密承诺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业资料。(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承诺在职期间,均不得将客户资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单。

乙方承诺在离职后的任何时候,均不得与公司任何客户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乙方承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在自营或与他人联营或挂名经营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户资料。即便该客户主动找到乙方,乙方承诺仍应避嫌。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应当支付 20 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同情手软。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责任编辑:米、小阳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切实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及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1.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是指:

(1)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经销政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营销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标底标书内容、重大经济合同、重大经营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人事资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合同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专有信息。

1.2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1.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和机构。

1.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1.5期限:

(1)竞业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最长不超过两年),上述期限届满自动终止。

(2)保密义务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终止,乙方履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1.6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

1.7关系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等一切关联人。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如下情况:

2.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诺竞业禁止的约定。

乙方违反上述说明义务,产生的一些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年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从事任何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投资、建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济实体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经济实体中取得股权或任何权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参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营实体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受聘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获得、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也不得在他人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的情况下利用和/或扩大已泄露的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和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不得传播、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

4.1如乙方从甲方离职,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或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卡上。

4.2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并不再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4.3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第3条第2、3、4款约定的义务系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当恪守的法律义务,甲方无须就上述义务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5.1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低于其所实际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的5倍。

5.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如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甲方有权按照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及乙方因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张赔偿。

5.3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但若乙方拒绝受领补偿金,不得以此为由豁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5.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使乙方及其相关的雇佣单位受到追究,还可根据其选择,或依据民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或依据本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6.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6.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

保密协议书

鉴于乙方在项目小组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小组内部秘密,为了有效保护项目小组的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权利、维护甲方的小组内部秘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甲方或甲方与第三方拥有的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软件和技术及与这些软件、技术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甲方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市场及销售计划、产品说明、设计、开发计划、竞争对手分析、商业金融规划、不公开的财政信息、客户及雇员资料。

三、所有甲方认为有保密必要或只供甲方内部使用(不管是否属于甲方独家所有或甲方内部开发)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公开信息或行业一般信息,以及在其它同类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样可以获得的常规知识。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本协议提及的“小组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小组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秘密。

1、本协议所指的小组秘密包括: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会议纪要、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图纸、新产品开发情况、技术方案、模具设计、工程设计、车间平面布置、制造方法、评审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数据库、技术文档、样品尺寸、财务数据、采购信息、客户信息、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的机密事项。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客户投诉、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

二、乙方应对保守甲方公司秘密负有绝对的义务,并遵守下列各项: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项目小组秘密的秘密性。

2、乙方不得将小组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小组秘密介绍给第三方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3、乙方不应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小组所有成员同意的除外。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小组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6、解除聘用关系时,乙方将把全部在项目小组中所搜集的资料归还甲方,包括但不只限于文档、软件、软盘、各种形式的记录、数据、笔记及名片,乙方不能保存或向他人转让此类资料,同时亦不可以用做商业用途,除此之外不可以将本公司开发的项目或本公司认为属于机密的产品制作成光盘或利用计算机进行拷贝、复制、转移、租借或在未经本公司允许下私自开发公布本公司成形或正处于研发的产品或信息公布并透漏给同行竞争企业或非同行。乙方保证在离开甲方之日起一年内不可以任何形制进入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企业任职或与该企业发生其它形式的工作服务关系,不利用曾在甲方工作的身份,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在退职离开甲方一年内及甲方相应产品的开发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关于甲方产品的技术信息。

7、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一年内负有不可泄露德朗能电池有限公司公司任何商业秘密资料和不可接触、使用任何涉及德朗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资料的义务。特别地,公司经理级和总监级以上干部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或辞职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立即更换并依法追偿相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2、 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甲方会将乙方交由公司处理。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3、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五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小组成员):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涉及甲方会议中的信息及服务过程中无意听到的会议信息。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保密工作意识。

(2)严格遵守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新区会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保密措施逐一落实。

(3)在会议服务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4)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因工作需要进入会议现场服务的,服务过程中决不偷看文件、资料。

(6)会议结束后,在收拾会场中发现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时与承办会议相关人员联系并归还,决不私藏。

(7)凡规定属于保密会议的,会议服务人员不得记录,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相关工具进入会场。

(8)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

(9)会议结束后,得到承办会议相关人员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刊物,应认真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决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违反承诺发生泄密事件,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3.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甲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保密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路×号,邮编:000000(以下简称披露方)和×××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路×号,邮编:000000(以下简称接收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协议》。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2.不在定义范围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a)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d)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3.义务

a)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b)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一般余款

a)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b)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c)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d)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g)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不考虑其法律规定的冲突,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h)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i)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j)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鉴此,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有限公司

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有限公司

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希望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就合作中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图纸、产品、模具、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证上述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的用途或目的,并予以妥善保存。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合作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2.所有由甲方通过任何形式发送经乙方的产品图纸,样品,或者技术信息,产品说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用,发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或者对外进行宣传。

3.所有甲方委托乙方印刷的产品,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报纸杂志、产品宣传册、网络上使用甲方产品的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介绍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对甲方印刷的产品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客户发至乙方的邮件或其它信息,在没有抄送甲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转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复。

5.乙方需要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进行。

6.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标准双方自行协商或以受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

7.该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到终止合作后5年内有效。

8.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

第一条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保密补贴(已含于工资构成中),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二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经手或接触的文件、资料、档案以及通过有意或无意而获悉的商业秘密(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所持有或保存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优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也无论其是否标有保密级别等标记。

第三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四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实施、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工程设计、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客户情报;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管理制度及方法;企业发展规划;协议、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分析及报告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五条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务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甲方有需要时,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打印、复印、拷贝、电子数据传输、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友等也属于第三方)泄露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务秘密等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更改、删除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务秘密等信息。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也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

第八条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打印、复印、拷贝、电子数据传输、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等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九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除法律有其它的强制性规定外,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次日起终身。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1.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各类赔偿、补偿、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时,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若赔偿数额较大甲方将和第三方一起以侵犯秘密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须是甲方书面同意的)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和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解决机关。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和刑事处理。

第十五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了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将接触乙方的工作秘密。为了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教育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东翔教育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以及乙方要求保密的内容,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期间为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期间为准。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

按照法律规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承担甲方交给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学习资料等产生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于乙方自身工作所有的教育、教学内容、资质予以保密。

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关系,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甲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甲方亦应本着诚信经营、真诚合作、教育为本、学生至上的态度,保持乙方自身工作内容以及教育秘密的保密性。

(2)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或者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不非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告知、公布、传播或其他方式使任何与东翔教育无关的第三者人员知悉乙方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秘密。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在乙方离职后,甲方也同样对于乙方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自身工作内容和工作秘密承担如同乙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乙方离职后甲乙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双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2.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 乙方认为甲方的泄密行为对乙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有权提前解除并终止劳动合同。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甲方的it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it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库、报表等所有资料。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设计或取得的。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3、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甲方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

经济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1)经济赔偿金标准;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的泄密行为(包括损害第三方客户利益)实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户追究甲方责任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4月__日

保密协议书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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