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18篇)

时间:2023-11-08 06:00:14 作者:飞雪 优秀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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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7人,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监督侵害国有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运用法治手段支持国企改革、保障国企做大做强。针对非公经济发展所需,省检察院制定“鄂检十条”,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社会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157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76人;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173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工商联协助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走访非公企业5300余家,襄阳、黄石、鄂州等地通过开展“法治企业行”活动、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省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41人,提出检察建议219件。严惩基层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恩施州检察机关围绕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开展专项预防,强化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各级党委部署,深入197个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促进精准脱贫。

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竭力挽回群众损失,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59人。与省审计厅共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计调查,在严惩相关诈骗、贪污、渎职犯罪的同时,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研经费管理分配和成果转化中的法律问题,切实保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收益。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251件,起诉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985人,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黄冈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实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促进生态修复。

我们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网上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省检察院对4件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监督立案的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100余吨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0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权益。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262人。对230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开展教育矫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回归社会。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475次,配合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处理群众信访2.2万余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积案139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制度,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669人次。对64名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03人次。严惩非法行医、职业“医闹”、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强对医疗纠纷诉讼的监督,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完成重大专案办理任务。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坚持境外境内一起追,追逃防逃两手硬,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10年以上的13人。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在积极追逃的同时,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方式,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0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5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800余项。强化商业贿赂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7万余次,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全省10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做好地方换届选举和灾后重建中的预防工作。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预防宣传,在公交、高铁、车站、政务中心、大型商圈等场所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孝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大篷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

我们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障刑法准确适用。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07件;追加逮捕1830人,追加起诉1113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600人、不起诉3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6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喻少林故意杀人案,经省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勇于自我纠错,依法纠正或改变8件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9件,支付赔偿金345万元。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175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70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9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11件。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82件。针对恶意欠薪问题,建议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6件,荆州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对这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99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有关机关对271名罪犯收监执行,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91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40件。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5人,对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7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00件,与省法院联合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对51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净化司法环境。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省检察院制定10余项配套制度,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力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省3729名员额内检察官、4827名检察辅助人员、142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新招录1113名雇员制辅助人员,将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加强监督制约,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293件公益诉讼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履行职责;对经建议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55件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试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关停17家环保不达标的石材厂,解决了周边12个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省检察院指导的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案,成为全国样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试点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注重提高公诉人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说理能力,确保庭审实质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0xx年8月以来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000余件,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我们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省检察院3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交流队伍建设经验,全省检察机关有108个集体和12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等活动,把临时党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系统内巡视,省检察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政治巡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人,防止“灯下黑”。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培训检察人员7000余人次。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组织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达到96名。随州、汉江等检察机关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夜校、案例辩论赛等措施,促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省检察院对22个检察院办案区开展了专项巡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全流程监控,对4.1万余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受理接待中心、律师会见室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网上预约和信息查询等服务,为律师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进人留人难等问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荆门、神农架等地加强社区检察服务站、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对接全省政法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推进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涵盖50余种门类信息的侦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能力。全省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去年省“两会”之后,省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35件具体建议、提案和反映事项均按时办结回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上半年检察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110名省人大代表视察省检察院,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24名湖北团、山西团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武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走访联络解放军团全国人大代表获好评。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按规定将474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央视《新闻联播》对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4万余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加强,一些地方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一些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三是有的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五是有的检察人员作风不实,个别人员违纪违法,从严治检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监督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促进“新经济十六条”落实。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围绕平安湖北建设,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立足职能防控风险,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湖北建设。

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继续统筹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抓住机遇加快信息化步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二十八)。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0年1月16日在宁蒗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继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派干警为宁蒗一中45个班的3500多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发放举报宣传单4000余份,举行举报宣传挂图展览12次;积极配合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先后8次派出宣传车,抽调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狠抓办案”的工作主题和省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查办了一批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2009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大案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立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1件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规模取得飞跃性进展。

在查办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领导腐败串案和湖北籍供货商王某某行贿案等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的办案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侦查终结。10月20日立案侦查的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特大案件,案发后嫌疑人携款潜逃,社会反响强烈。

-3县内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31份,对包括木底箐水库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咨询。一年来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以来,县检察院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明显效果。

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监督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1件1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催办函》1份。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与侦查部门的联系,主动将批捕工作向前延伸,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公安讨论案件及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发改局原领导腐败串案提出了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对判三缓五的王某某行贿案提请抗诉,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通过抗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5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的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始终把解决涉检上访问题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2009年共受理控告举报7件7人,初查1件1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办结1件1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疏导,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两年来涉检案件“零上访”。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组织干警对各乡镇扶贫等专项资金的运行开展预防调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先后4次对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做好扶贫挂钩联系工作,切实为挂钩点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协调18万元解决了干海子村委会房屋修建的资金缺口,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

五、强化自身执法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将开展工作情况以检察简报等形式主动向政协汇报反映。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7努力先后解决了6名正科、6名副科的职级待遇,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进人员招录工作,检察干警从2007年的23人扩充至现在的33人,队伍不断壮大;选派干警到先进院学习、考察,让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及专升本学历教育,2009年共有3名干警完成专升本学历教育,1名干警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9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通过一年来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在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宁蒗县检察院综合评分跃居全市第二,被市院党组向省院推荐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推荐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推荐记二等功,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3个科室、43人次先后获得县委表彰。

七、强化检务保障,保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宁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宁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工作主线,主动更新司法理念,能动发挥检察职能,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各项检察业务齐头并进、融合发展,xx检察工作质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中心大局结合文章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胜利召开工作主线,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推进平安法治xx建设。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做好“防风险、护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坚持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x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x件xx人,已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信访xx人次件件有回复,可用尽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注重以案释法,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部门协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服务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依托“百名政法干警进百企”活动,开展“十问十帮”xxx余次,协助解决实际问题xx个。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着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稳妥办理涉营商刑事案件xx件xx人,发出检察建议xx份。对涉罪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x件x人,不起诉xx件xx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正确适度履行监管职能,办理的某食品公司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x等x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x,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被纳入市委“双优化”工作整体推进,出台《适用检察建议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办法(试行)》,办理企业合规案件x件。

助力流域生态绿色发展。主动扛起长江大保护责任,以“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x为抓手,筑牢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办理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xx件xx人,长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xx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发出检察建议x份。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增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探索适用以巡河值守方式修复受损公益。主动完善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携手市法院开展“守护麋鹿家园护航长江湿地”司法保护活动,建立法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凝聚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二、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在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上久久为功,长效发力。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主动走访联系,问需纾困,为帮扶联系点落实百姓大舞台修建、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筹建、下水管道重建、断头公路续建等实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针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案件,率先实行“两卡、三纲”工作机制x,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防非法集资、防养老诈骗等法治宣讲活动,全方位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组建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严惩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x件x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x件x人、不诉x件x人,附条件不起诉x件xx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xx期,覆盖未成年人xxxx余人。慎终如始抓好“一号检察建议”x及强制报告x、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及禁止x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推动构建“x+x》x”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深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主动拓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渠道,自主研发民事支持起诉x微信小程序在全市宣传推广,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x件,收集线索xxx余条,为x名农民工追回拖欠款项x万余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项工作受到省、xx市检察院高度肯定。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畅通救助渠道,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xx件,发放司法救助金xx.x万元。办理的一起跨xx两省联合司法救助案,通过开展多元联合救助,有力彰显了司法温情。

三、全力守护公平正义,抓实检察办案第一要务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公正高效能动司法,在深耕法律监督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深化。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xx件xxx人,审查起诉案件xxx件xxx人。加强与监委的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形成惩腐合力,起诉职务犯罪案件x件xx人。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x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xx,建立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不捕不诉率均处于xx前列。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做实刑事办案配合和监督,监督立案xx件,撤案xx件,纠正漏诉xx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x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制发涉及安全生产、旅店业治安等多领域检察建议xx份。持续抓实“七号、八号检察建议”xx专项监督,反复排查寄递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推动堵塞监管漏洞,有力推进诉源治理。

刑事执行检察稳步推进。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xx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xx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xx件,强制医疗xx执行监督案件x件,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x件x人。依托大数据平台,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xx件,督促对x名假释对象收监执行刑罚,制发检察建议x份。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协助市检察院立办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以深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针对民事行政裁判、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xx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xx份,均被回复和采纳。办理的某门业公司欠薪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帮助xx名务工人员讨回欠薪。在办案中,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所办案件当事人均息诉罢访。

公益诉讼检察卓有成效。持续在稳规模、重质量、拓领域上发力,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xx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xx份,磋商意见书xx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x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法院判决x件。在办案中,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与监管部门磋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守护美好生活”“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办理的两起非法采砂、损害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xxxx余万元;办理的乡镇农村福利院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xx入选最高检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四、聚力人才队伍建设,锻造高质量检察铁军

以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及省院“素能提升年”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覆盖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持做到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抓党建与讲政治、优服务、强素能、促业务相融合,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一案一评议”活动xx期,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提质增效。打造的“阳光党建”品牌被xx市委评为“十佳党建品牌”。

狠抓业务素能提升。扎实开展“全面、全员、全勤”常态化岗位练兵活动,创新形式开展每周一学、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班、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能。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督促并举,创建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厘清机关管理负面清单,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善于借智借力,与二十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共建研学基地,开展专业授课和案例研讨会;率先聘任x名行政执法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凝聚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有效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成果。狠抓“三个规定”xx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从根本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加大作风督察频次,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真正做到惩前毖后、警钟长鸣。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xxx余人次,切实把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实招硬招。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检察动态信息xxx余条,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xxx篇,与省、xx市检察院联合打造系列法治广播剧,在“x检在线”以周播剧专栏形式推出,现已编发xx期,xx检察工作透明度及影响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今年xx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级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不充分;检察监督理念未彻底更新;专家型、高素质人才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示范岗”。

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市检察院的侦查指挥职能,加强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工作,注重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司法规范化水平。重拳出击领域性犯罪,按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特点,重点查办支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土地拆迁领域、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件3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6件2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件89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105人,案值超过100万元的16件20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件6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深入开展追赃追逃工作,追捕境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推动职务犯罪的群防群治。强化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沈阳市地铁、南北二干线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展预防工作39项。强化行业预防,召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进行专题预防巡讲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强化预防公益宣传,编撰《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书籍,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预防渎职犯罪意识不强、渎职案件多发的实际,将2016年确定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年”,开展警示宣传146次,对市有关部门和浑南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宣讲98次,开展预防咨询287次,全年受预防宣传教育者达3万余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设立“独立查询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次,做到预约便利,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撰写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沈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54件8318人,批准逮捕4239件5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85件10089人,提起公诉7905件9548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沈阳海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对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规范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1737人。对“11.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对高检院指定管辖的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高检院组织了对隋凤富案庭审的旁听观摩,中央电视台作了报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73人。深入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构建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28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734人,不起诉30人,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88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554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支持抗诉29件,促进审判公正。

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和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立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项监督能力。共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案件7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立案侦查刑事执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已对3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对2013年以来24049件适用财产刑案件全部建档,督促法院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确保财产刑得到严格执行。规范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工作,对沈阳市242医院监管病区和沈阳市强制医疗所的刑事执行工作实行巡回检察制度,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99次。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机关执行27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71件,对撤销缓刑假释和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29人。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均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最低。

回应社会对整治校园暴力的呼声,启动“法治校园建设年”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帮教观护、犯罪预防“三大平台”建设,各基层检察院相继建成本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表彰。

强化检察技术保障,成立市检察院检察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落实高检院部署,统筹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检察技术实验室等技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检察院和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602条,法律文书4775件,重要案件信息183条,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562条,关注总人数达31628人,阅读量达205600次;沈阳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101条,点击量逾50万次,在首次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荣获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第6名。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开放时段经常化,开放内容向检察业务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2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工作亲密接触,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实施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行随机分案,加强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不断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答复。市检察院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座谈710人次。认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向代表、委员呈送《沈阳检察工作汇报》,赠阅《检察日报》。对日常联络及走访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落实并积极答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0件14人,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共接待律师来访1992人次,没有收到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部署,成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在上级确定的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进行员额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员额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752人报名参加入额遴选,其中627人通过了考试考核,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请审议的人选中,市检察院131人全部通过遴选委员会评议表决。检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司法责任制等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参加人员1680人次。为基层检察院招录、调入干部52人,充实一线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和基层检察院遴选优秀干部18人,增强市检察院队伍活力。2人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我省仅3人),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庆“七·一”诗文朗诵音乐会,弘扬检察正能量。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优秀检察官”,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营造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视和延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和完善具有沈阳特色的“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廉洁建设实效。以零容忍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在2016年5月高检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大东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9个单位和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9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检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特权思想仍未绝迹,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突出一个主题,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四项建设,即:“质量检察、智慧检察、素能检察、阳光检察”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投资者对沈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信心与认同,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预防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质量检察”建设。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在职务犯罪取证、初查和审讯等环节加强侦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开展“智慧检察”建设。把科技强检作为沈阳检察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坚持人才与设备并重,逐步将科技强检纳入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抢占“十三五”期间检察技术工作的制高点。开展“素能检察”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能力兴检”,积极引进人才,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处的力度不减。开展“阳光检察”建设。始终如一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文件和部署,在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振兴发展,努力在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沈阳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

通知书。

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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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0日在巴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支卫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发展战略和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三新五突破”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重大发展战略谋划检察工作,制定了《开展“服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服务发展的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制定了《关于对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的实施意见》,对12个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土地使用、资金拨付、工程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8件,危害民生、破坏基础设施建设职务犯罪案件12件。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和扶贫帮扶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全市检察干警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维护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快捕快诉扰乱抗震救灾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12件20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派出48名干警深入受灾乡镇,组织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重建,帮助搭建临时帐篷200余处。主动向灾区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12万多元,派出3名技术干警赴重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两级院主动协助扶贫村制定新村建设规划,重视培育致富产业,发动干警捐款和协调资金24万余元,帮助扶贫村群众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的问题。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两级院主动推出便民惠民措施,认真开展送法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50余个乡镇,120余个村社,30余个社区,40余个企事业单位,90余所学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受理举报20件,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征集意见和建议40余条,上法制课25场(次),化解各种矛盾58个,为群众解决具体困难17个,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在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检察事务联系点126个,聘请联络员144名,协助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积极开展大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落实首办责任制,有效化解涉检重信重访,8件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全部息诉,奥运会举办期间无一人进京到省上访,巩固了连续六年的涉检案件“零上访”成果。

二、发挥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01人,起诉451件725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市检察院直接审查起诉一审重特大刑事案件19件43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共批捕113件193人,起诉142件248人。积极参加“挖积案,反盗抢”专项行动,批捕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0件191人,起诉122件185人。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批捕、起诉2件2人。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3件25人,起诉17件33人。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8件9人,起诉5件7人。

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人员16人决定不捕、37人决定不起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慎诉,确需提起公诉的,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理量刑建议35件,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向学校派出法制副校长29人,讲法制课30场(次),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积极探索社区矫正、释法说理和促成和解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对36名不起诉人进行矫正,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对7名不服不批准逮捕的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促成18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查办职务犯罪取得了较好成效。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件5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件4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查办大要案取得新进展。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件24件,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5件,大要案件占立案数的57%。如查办的巴州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原规划股股长钟平利用土地规划权受贿22万余元、平昌县江口镇民政办原主任张小平利用发放困难群众低保金、军烈属优抚款的职务之便,从中贪污7万余元等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3件13人,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

办案质量取得新提高。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确保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所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立案查办的市规划和建设局原总规划师伍建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与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机制,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讲法制课22场(次),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积极开展个案预防,提出检察建议40余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协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预防机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监督。预防工作得到党委重视、人大肯定、群众支持、社会认可。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9份,监督立案38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件。监督立案的案件,已决定批准逮捕11件20人。有效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不批准逮捕13件16人,不起诉24件38人。要求侦查机关提请批捕8人、移送起诉13人,追诉遗漏罪名11个、遗漏犯罪事实14件,改变定性8件。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

认真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依法提出抗诉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有误且不宜提出抗诉及判决书出现错误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12份,被人民法院采纳。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57次,加强对重大刑事疑难案件量刑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62件,提出抗诉9件,法院审结8件,已改判1件,调解处理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被法院采纳28件。采用民事和解手段解决纠纷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件,督促、支持起诉9件,做息诉服判工作10件,有效化解了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一体化”办案机制,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批准逮捕罪犯再犯罪2件2人,起诉8件9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集中开展规范看守所分押分管专项行动,督促4个看守所对56名混管混押人员及时纠正。与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实行分押分管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从机制上保证了监督实效。认真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督促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对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4名罪犯立案侦查。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查监督,对不够减刑条件的5名罪犯提出不予呈报的纠正意见,得到采纳。强化日常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监管部门全部进行了纠正。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在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驻巴中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96件,举报124件,接待来访145人,均按要求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对属本院管辖的78件举报,移送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47件,举报中心初查31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群众73人(次),批阅群众来信32件。建立信访协调配合机制,与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联合制定了《化解涉检信访案件暂行办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认真做好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立案复查4件,改变原决定2件,维持原决定2件。坚持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公正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决定给予赔偿4件,并在法定期限内赔付到位。

五、加强自身执法监督制约,促进公正执法。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落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通报检察工作情况4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0人,召开座谈会8次,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6条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加大督察力度,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由纪检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办案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机制,对50件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严格实行个案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拟作不起诉和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进行审查监督。认真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聘请特约检察员2名,积极为特约检察员参政议政、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两级院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抓手,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班子队伍服务大局、履行检察职责的能力。

坚持政治建检,提升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两级院党组一班人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谋划检察工作,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激发了队伍活力。坚持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对口谈话和领导挂包基层院制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坚持素质兴检,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全市检察干警自觉坚定政治方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者。认真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工程,扎实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活动,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和演讲比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司法警察技能比武和“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干警的业务素质普遍得到提升。共举办各类培训14期,培训人员220人次,74人(次)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培训。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活动中,2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问事、问人、问责“三项制度”,狠抓逗硬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狠抓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工作,有25人参加本科学习,6人参加研究生学习,12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2%。

坚持科技强检,提高检察机关信息化水平。加大装备投入,建成全市检察二级、三级专网和局域网,并推行网上办案,为科技强检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从严治检,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检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中,巴中市检察工作获得第5名,受到省检察院表彰。南江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人荣记二等功,2人被表彰优秀检察干部,2人被表彰为优秀侦查员。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监督、支持、关心下取得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执法思想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高素质人才较缺乏,需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和技术装备滞后,“两房”建设债务制约了基层院的发展。四是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发展战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促进巴中经济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使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坚持把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使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贯彻群众路线,做到执法为民,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实施市委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案件,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土地出让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集中查办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促进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加强对刑事犯罪的法律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服务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部分乡镇设立检察事务联系点,建立涉检事务转办机制。

(三)加强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刑事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诉讼监督的新途径,注意发现和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推动诉讼监督工作上水平,取得新成效。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牢固树立创新理念,用创新机制来引领检察工作的发展,着力打造工作亮点。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和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努力在强化惩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上有新突破,在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矛盾、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保障水平上有新突破,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好本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工作机制。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听取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虚心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五、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按照“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切实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队伍,既抓思想政治建设又抓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发展基石。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强化对检察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干警自觉融入到各项教育培训活动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破坏检察机关形象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提升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树立强烈的拼搏意识、爬坡意识和进取意识,真抓实干,为促进巴中经济加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xx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xxxx年工作回顾。

xxxx年,我院在xxxx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x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一、创建“幸福xxxx”,服务发展大局有新突破。

主动服务“三大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开展服务“三大会战”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期待与要求,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xxxx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xxxx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和保障民生。由我院反贪部门牵头,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以及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长山镇某村委会干部贪污危房改造扶持金和低保金等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使国家政策真正惠及民生。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派员参加“两委”换届巡查、宣传工作,保障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继续加大扶贫“双到”工作力度,筹集30万元帮扶上山村建成茶叶加工厂,被评为广东省和xxxx县扶贫开发工作优秀单位。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响应县委创建生态文明城镇工作部署,由我院反渎部门牵头,开展惩治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合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深入长青水库等地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查办了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长罗某某玩忽职守罪案,引起水务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掀起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高潮。制作播放打击非法采砂公益宣传片,使环境保护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创建“平安xxxx”,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554件766人,提起公诉502件68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开展“清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涉枪案件20件21人,提起公诉20件22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依法促成16宗移送审查起诉的轻微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对5宗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实现了息诉。运用公开答复等新举措促进息诉罢访,通过检察长接访、检察官下访、举报宣传周、开通举报电话等措施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被评为xxxx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有效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稳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基层。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开展“珍惜青春、远离犯罪”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依法对4名初犯轻罪的在校学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积极协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质量的双提升。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廉洁从政。xxxx年,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13人,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村官”腐败案件,有力打击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加大追逃力度,将负案在逃的莫生、莫宇丹抓获归案,法院对两人均予以重判。打击贪污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横州坡村委会“村官”腐败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莫生等人受贿一案被湛江县检察院评为xxxx年度“优秀案件”。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xxxx年,反渎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5人。查办水务、计生等部门人员渎职失职案,促进依法行政。查办吴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等人滥用司法职权不移交刑事案件一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案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

20____年的11月17日,我怀揣着梦想走进了德城区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了我在检察院的生活。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深切感受到在德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年当中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反贪局工作实际需要,我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反贪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常会有拉不开拴的感觉,在这种时候,我要求自己,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承担责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年来,先后参与多个、贿赂案件的办理,做了一些自己能够做好的事情,并且在案件办理开期间,因服务人员少,主动承担了侦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只要是工作上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里的要求保持一致。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

三、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人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同时,一个人思想认识如何、工作态度好坏、工作标准高低,往往受其所在的工作环境影响。我在学习生活工作纪律方面总结六个字:严格、勤奋、慎行。严格的工作要求、勤奋的学习态度和慎行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坚持始终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不敢说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但我敢说:此时此刻,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对检察工作的态度也从激情的向往升华为理智的热爱。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德州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次;对应批捕而未提请批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57人。仅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作市龙池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就依法追诉漏犯16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依法办理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6件;向社区矫正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对1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提起公诉,被区法院加刑2个月,使其得到应有惩罚。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新职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4〕案件26件,强制医疗监督〔5〕案件2件。对焦作市监狱报送的68名罪犯减刑材料审查后提出监督意见23件;对区法院3名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材料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均被采纳。

(三)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促和案件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针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份均被采纳。

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将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及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狠抓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惩防并举,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查办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在服务中履职,在履职中服务,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五年来,我院始终注重查办社会管理的重点系统、重要领域、重要部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42件45人,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19件24人。办案过程中,始终围绕大局抓服务,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和“五条办案原则”(即依法坚决查办,坚持惩防并举,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分寸节奏注意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如针对医疗行业存在药品回扣给患者增加经济负担问题,共查处药品回扣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使多名医生受到教育,医疗单位积极整改,广大患者得到实惠。如针对某单位将上级拨给农民的专项生产资金7万余元予以截留挪用的问题,及时将这些截留款予以追回并全额发还给37位受害群众,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生产秩序得以维护。如根据全县禁赌会议精神,在市检察院的直接指挥和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共立案侦查涉赌案件25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8人,有效遏制我县赌博犯罪。

党校,深入有关单位和部门讲法制课46场次。在专项预防中,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跟踪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共同搞好专项预防。在社会预防中,利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举报宣传周、检校检企联系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开展这些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管理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二)坚持宽严相济,着力提高维护稳定能力。

我院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把维护××地区的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案中,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8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法或者免除刑法的,决定不起诉44人。

同时,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贯彻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自侦工作、控告申诉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强化监督,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我院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根据法律规定,加强对执法司法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理延期手续的情况下,超期27天才报捕,严重违反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此,我院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机关认真函复并进行了整改。

二是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判决不当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如我院自行侦查终结的刘某贪污案提起公诉后没有得到及时审结,通过跟踪监督,发现审判机关办案人员委托没有鉴定资格鉴定人作司法鉴定。且未到现场勘验,仅凭估计作出司法鉴定。对此,我院及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同时,对审判过程中的超期羁押问题也提出纠正意见。审判机关非常重视,迅速予以整改。在民事行政监督方面,依法受理和及时审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41件,对认为裁判不当的建议提请抗诉2件,提请抗诉12件,建议再审5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抓好收押、释放、超期羁押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对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的人员依法监督并交付执行,对看守所内涉毒翻供案认真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通过这些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治监。

(四)坚持服务民生,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我院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5。

决定》和省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将检察群众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驻白霓镇检察办事处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联系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的作用。

二是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进一步健全社情民意调查和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发挥“12309”电话功能,实行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受理方式的“四整合”,切实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共接待群众来访74件126人次,及时处理告急访4件,受理网上举报3件,受理12309举报电话13次。

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开门评院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在“三万”活动和“四进四访”活动中推进群众工作。坚持从慰问特殊村民、参加义务劳动,协助开展防汛抗旱,帮助改善服务条件等四个方面抓服务,解民忧,深受群众好评。

(五)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有限的经费,先后完成了局域网、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建设,完成了监控室、询问室和办案工作区建设,添置了交通、通讯工具,不断搞好机关的绿化、美化和亮化,在办案科技化、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机关环境和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工间操、篮球赛、红歌合唱、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干警的文体生活。

通过近五年的努力,我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省级文明单位”、“省特级档案室”、“全省文明受理接待中心”、“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全院涌现多项亮点工作,“作风建设”、“检务督察”、“群众工作”先后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并有一大批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各位代表,几年来检察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关心、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对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才缺乏等困难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还需不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意见。

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将以“十三检”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争先创优,勇于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1、进一步认清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检察机关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立足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本色,持续深化检察群众工作。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我们党始终如一的根本政治立场和鲜明政治本色,是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重要内容,也是***同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定》和省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检察群众工作。

3、进一步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法律职责,切实加9。

强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一定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一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二要继续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三要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四要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4、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的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基层院“四化”建设的要求,围绕队伍建设“六项工程”,坚持不懈地强化学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努力改进和提高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崇高。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为实现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扣“建设幸福美丽xx”总体目标,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好检察服务。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9件190人,提起公诉355件479人,起诉人数同比增加23.5%,无一起错捕、错诉和判无罪案件。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30件34人,起诉39件47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71件88人,起诉121件149人;批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9件23人,起诉20件25人;批捕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8件12人,起诉19件37人。准确适用从宽法律规定,开展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全年开展证据不足不捕30件47人,无社会危险性[1]不捕53件64人,不构成犯罪不捕6件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8件21人。二是注重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2]、附条件不起诉[3]等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对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法律援助,对1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案分析》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信息。针对在校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现状,联合区教育局成立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讲座、举办法制教育展览、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制作微电影展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创新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4]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5],对具备和解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16起,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顺利化解方富贵信访积案和蒋德安刑事申诉案,没有发生一起接访安全事故,成功申报省级文明接待室。四是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对口帮扶的小河口镇光明村制订了无花果产业带动的脱贫计划,下派1名干警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帮扶,与21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在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为帮扶村、镇提供法律政策知识宣讲,先后为小河口镇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宣讲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讲座。院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和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突出办案重点,深入查办发生在扶贫救灾、执法司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6件15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反贪立案目标任务。依法查办了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岳某某贪污公款14万余元案;小河口镇原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20余万元案;小河口镇跃进村村支部书记黄某某伙同村主任、镇代理会计、公路承包商四人贪污村公共资金10余万元案;高铁协调办原主任伍某某、副主任徐某等4人贪污37万余元窝案。立案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和公安民警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案件2件6人,立案人数居全市首位。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的个案开展预防调查,形成2篇专题预防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先后为xx区卫生执法大队、交通局等机关单位开展法制讲座7次,在工程建设、工商登记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31次,为政府公开招标项目签盖《廉政协议》38份。为增强预防合力,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组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目前已组织11名宣讲团成员到高粱镇、小河口镇为200余名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举办了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宣讲活动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活动进行报道和转发。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9件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6人,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或撤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均予以了立案侦查;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罪10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5人,成功改判2件4人,另1件正在审理中。在民事行政监督中,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1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4件;督促金融机构向法院起诉久拖不还的贷款案3件;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执行案款滞留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并得到区法院的采纳;注重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整改监督意见4件,全部被采纳纠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人次,办案机关采纳10人次,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02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区政法相关单位会签《xx区社区矫正监督实施意见》,书面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24人,纠正监管场所混关混押3件3人。建立了“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帮助特殊人群就业。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7]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8],排查出被撤销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未被收监收押人员3人,清理出350余万元的罚金尚未执行缴纳,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督促履行的检察建议。

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工作座谈会、通报会和出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全年邀请区人大代表来院调研工作1次,向区人大、区政协集中报告、通报检察工作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6年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获得充分肯定。深化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9]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次,开展集中采访报道4次;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3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20条,点击率13000余次,访客近8000人。

2016年是换届年和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一年,工作任务繁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五个不放松”,实现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一是坚持目标管理不放松。换届以来,针对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进展缓慢、完成不理想的严峻现状,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先后四次召开目标运行分析会,督促各部门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短时间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年底,95.8%的绩效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院17个部门有12个部门的单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坚持司法改革不放松。根据省检察院司法改革具体方案,有序进行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首批24名检察官通过统一考核进入员额。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5%、50%、15%,对全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顺利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改革。三是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等规定,狠抓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四是坚持班子建设不放松。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五是坚持业务教育不放松。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投入教育培训经费达院财政预算经费总额的5%。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与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相结合,先后组织8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2016年,xx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各类先进集体表彰44项,先进个人表彰79人次。在川南片区八个建制队参加的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取得第三名,在市检察院对各县、区检察院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社区矫正、司法警察执法行为监督、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等创新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

各位代表:2016年xx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监督成效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不快,干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xx区委和内江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动xx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幸福美丽xx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惩治、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为我区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加强对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结构转换、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检察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查处惠农扶贫、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力争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检察制度自身完善。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力争在检务公开、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案件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探索一批新经验、新作法。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把程序公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突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外部监督,约束和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逃避、阻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和继续犯罪的可能性,新刑诉法列举了五类情况:(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社会调查:是指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要查明案件本身的情况,还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监护教育状况、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与犯罪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信息做全面、细致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3]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院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不起诉考察期,要求犯罪嫌疑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考察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对其提起公诉的一项制度。

[4]涉检信访预警机制:根据案件可能存在高、较高、中、低四个信访风险等级,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四级负责制。确定有风险的,根据风险等级进行相应预警,并根据预警级别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矛盾。

[5]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指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7]“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至10月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的对象是2006年1月至今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仍羁押在看守所的罪犯以及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尚未收监执行的罪犯。

[8]“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最高检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检察活动的工作范围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检察的重点对象是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的“五类罪犯”,主要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罪犯。

[9]“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扶贫部门联合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动态监督。为做好定点联系村铁铺镇青蓬村的脱贫帮扶工作,我院成立脱贫帮扶工作队,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帮助青篷村争取人畜饮水、电力改造、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资金,帮助改善当地农业种植结构,对320多名农民进行职业技术培训,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河沙专项治理,促进了河沙采挖管理制度化。对全县部分石材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治污设施不齐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环评手续。先后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59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11人,促进了全县生态治理。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县产业集聚区设立服务企业工作站,实行领导班子成员“1+1”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20件。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跟进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前置程序,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506次,保障了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的安全。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防管控。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4人、依法提起公诉1628人,有力促进了平安罗山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毒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提起公诉18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23人、提起公诉336人。对上述案件做到快介入、快批捕、快起诉。切实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实行宽缓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6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作出不起诉决定42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32人、心理疏导45人,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先后化解矛盾87起,我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76人、不起诉12人。加强办理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实现办案的前伸后延。坚持疑难复杂案件诉前会议、量刑建议制度,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注重加强庭审前与法院的沟通,及早交换意见,防止瑕疵证据影响案件质量。

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查案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76人,其中大案39件63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31人,均为重特大案件,涉及科级干部10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敦促有关部门发放群众补偿款、补贴款120万元。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共查办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公益项目、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56人。成功查办了县社保部门多名工作人员贪污犯罪窝案、张某某(副科级)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陈某某(正科级)滥用职权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被改变用途案、全市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等犯罪案件,确保了中央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收集管理力度,完善与市检察院、县纪委、县审计局等部门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和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作用。强化侦查措施的运用,着力提高搜集线索、深挖犯罪、审讯突破能力。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五年来立案侦查的70起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89人,已有67人作出有罪判决,没有出现错案。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先后对国家投资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开展了县城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民政系统救灾优抚资金使用情况、水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仔细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漏洞。共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0份,帮助建立健全了一批管理制度。

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县26个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五年来,共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5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9人,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75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12人。建立技术性证据分流审查工作新机制,创新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6人。通过跟踪法院判决、司法所登记信息和社区管控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共监督收监执行2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后对23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7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检察和解12件、执行监督19件、建议再审11件、督促履行职责13件。对裁判确无错误的,配合做好了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检察工作效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先后建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看守所分支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接待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规定,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查询案件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1128条、法律文书341份、重要案件信息226条。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次、评查各类案件68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注重加强班子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行每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安排公示制,年底组织班子成员公开述职,让全体干警打分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全面落实“培优工程”,一手抓全员培训,一手抓标兵培养。认真组织优秀公文、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办理的丛某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五年来,组织参加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岗位技能培训达185人次,有26名干警被评为市以上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1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制定争先创优考评办法,坚持每周一早会集中学习、一月一盘点、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年终总评的常态化绩效考评模式,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干警动力。倡导“紧张工作、快乐生活”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让干警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中减压。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等荣誉,宣传工作连续四年受到高检院表彰。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

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办案说情报告、既定情形责任倒查自行启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内部、执法、社会行为三大规范,出台检务督察办法,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有效地教育、警示了干警,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我院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等程序,25名干警被选任为员额内检察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五年来,我院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及不捕不诉工作。积极拓展联络渠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主动开展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评查案件、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五年来罗山检察工作历程,给予我们的有益启示: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五是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法治建设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科技强检步伐较为缓慢。四是抓政治学习多,抓业务学习不够深入,效果不够理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2017年,我院将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瞄准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优秀,创建罗山检察品牌的工作目标,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健机制、激活力、强素质,努力为“四个罗山”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要围绕脱贫攻坚、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发展转型等“四大攻坚战”和“四个罗山”建设,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检察职能发挥得更加全面、充分、准确。切实做好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依法严惩暴恐、邪教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深入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落实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担当,机构和人员转隶前要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反腐查案职责,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影响重大战略实施、关键改革措施推进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务犯罪。

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各项职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为决胜全面小康、造福罗山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实地察看了市看守所、市人民检察院教育警示基地、综合服务大厅,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了对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强化对刑事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强化刑事立案、批捕、侦查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并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防止了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等现象发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经调查了解,xx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13件,监督撤销不应当立案的案件3件;依法审查提请逮捕案件426件656人,移送起诉案件1241件1773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16人、撤回移送起诉12人;对应该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起诉的,依法追捕23人、追诉13人。

(二)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和监督力度,维护社会正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渎职侵权犯罪情况,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群众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通过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监督国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xx年以来,共计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件10人,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加强对审判活动、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通过提出抗诉、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判决、裁定不当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xx年以来,共审查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1138件1580人,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案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9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6人,全部被法院再审改判;审查群众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11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28件,其中改判11件,调解结案4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13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上访人息诉服判,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保障人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和市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xx年以来,共进行各项检察监督123次,发现不当情形提出口头建议23次、书面建议8份,依法纠正脱管漏管罪犯6人,其中重新收监2人;加大对在押人犯重新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立案2件,维护了正常的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督职能作用,保持了看守所连续25年无超期羁押记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侦监、监所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工作,提高了对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五)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先后同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对刑事拘留案件的监督意见》,与市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检察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民行检察法律援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盐务部门会签了《关于盐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全市1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加强法律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严把受案关、阅卷审查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关、证据复核完善关,在各业务部门建立了符合工作特点的办案流程和制度,灵活运用“三个结合”(纠正违法与检察建议相结合,事中、事后监督与事前预防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进行监督,增强了法律监督效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市人民检察院将法律监督纳入综合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考核标准中,定期开展法律监督案件总结分析活动,对法律监督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干警把“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自觉融入具体的办案实践,促进了干警法律监督意识的逐步强化和提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业务研讨、办案交流和多种形式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高了检察人员善于监督、准确监督的能力,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观念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的现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大;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年轻干警诉讼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不够重视,回复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议市人民检察院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院肩负着打击惩处犯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维护党的领导,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认识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国家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要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尤其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挥好法律监督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要不断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既要有诉必理,有案必办,又要加快办案进度,增强办案效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要不断完善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和有关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使监督工作更加顺畅、有序、有力。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容易出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关键环节,努力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措施,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要重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法律监督标准、监督办法的不断完善,推动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断提高。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察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自觉性。要构建科学的绩效考证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律监督队伍,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xxx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xx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7人,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监督侵害国有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运用法治手段支持国企改革、保障国企做大做强。针对非公经济发展所需,省检察院制定“鄂检十条”,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社会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157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76人;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173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工商联协助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走访非公企业5300余家,襄阳、黄石、鄂州等地通过开展“法治企业行”活动、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省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41人,提出检察建议219件。严惩基层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恩施州检察机关围绕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开展专项预防,强化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各级党委部署,深入197个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促进精准脱贫。

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竭力挽回群众损失,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59人。与省审计厅共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计调查,在严惩相关诈骗、贪污、渎职犯罪的同时,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研经费管理分配和成果转化中的法律问题,切实保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收益。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251件,起诉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985人,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黄冈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实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促进生态修复。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服务平安湖北建设。

我们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惩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网上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省检察院对4件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监督立案的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100余吨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0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权益。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262人。对230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开展教育矫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回归社会。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475次,配合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处理群众信访2.2万余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积案139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制度,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669人次。对64名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03人次。严惩非法行医、职业“医闹”、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强对医疗纠纷诉讼的监督,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完成重大专案办理任务。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坚持境外境内一起追,追逃防逃两手硬,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以上的13人。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在积极追逃的同时,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方式,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0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5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800余项。强化商业贿赂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7万余次,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全省10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做好地方换届选举和灾后重建中的预防工作。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预防宣传,在公交、高铁、车站、政务中心、大型商圈等场所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孝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大篷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

四、强化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障刑法准确适用。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07件;追加逮捕1830人,追加起诉1113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600人、不起诉3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6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喻少林故意杀人案,经省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勇于自我纠错,依法纠正或改变8件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9件,支付赔偿金345万元。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175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70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9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11件。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82件。针对恶意欠薪问题,建议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6件,荆州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对这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99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有关机关对271名罪犯收监执行,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91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40件。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5人,对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7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00件,与省法院联合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对51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净化司法环境。

五、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省检察院制定10余项配套制度,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力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省3729名员额内检察官、4827名检察辅助人员、142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新招录1113名雇员制辅助人员,将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加强监督制约,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293件公益诉讼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履行职责;对经建议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55件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试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关停17家环保不达标的石材厂,解决了周边12个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省检察院指导的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案,成为全国样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试点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注重提高公诉人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说理能力,确保庭审实质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08月以来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000余件,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六、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省检察院3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交流队伍建设经验,全省检察机关有108个集体和12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等活动,把临时党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系统内巡视,省检察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政治巡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人,防止“灯下黑”。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培训检察人员7000余人次。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组织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达到96名。随州、汉江等检察机关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夜校、案例辩论赛等措施,促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省检察院对22个检察院办案区开展了专项巡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全流程监控,对4.1万余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受理接待中心、律师会见室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网上预约和信息查询等服务,为律师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进人留人难等问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荆门、神农架等地加强社区检察服务站、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对接全省政法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推进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涵盖50余种门类信息的侦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能力。全省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去年省“两会”之后,省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35件具体建议、提案和反映事项均按时办结回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上半年检察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110名省人大代表视察省检察院,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24名湖北团、山西团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武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走访联络解放军团全国人大代表获好评。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按规定将474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央视《新闻联播》对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4万余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加强,一些地方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一些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三是有的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五是有的检察人员作风不实,个别人员违纪违法,从严治检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监督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促进“新经济十六条”落实。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围绕平安湖北建设,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立足职能防控风险,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湖北建设。

(三)坚持深化司法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继续统筹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抓住机遇加快信息化步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夯实基础,仍然是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基层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在基层检察机关,年龄结构偏大,以我院为例,50岁以上干警27人,占干警总数的34.2%,40岁以上干警29人,占干警总数36.7%。特别是在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中,50岁以上的20人,占全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45.5%,40岁以下的法职人员只有8人,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18.2%,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0.1%,其中30岁以下的干警中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

2、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整体素质并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主要来源有几种情况,一是恢复重建时,检察机关从其它单位和行业调进的人员,二是国家分配的部队转业干部,三是通过几次公开考录的大中院校学生。在这些人员中,除第三种人员有一较高的学历和法律基础外,其他人员均是到检察机关后才开始学习法律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这是导致人才基础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3、基层院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

《检察官法》虽然已经实施近十年,但关于检察官职级待遇、福利待遇等规定一直没有落实。现实工作中检察干警职级仍然与行政职务挂钩,这样能够享受职级待遇的就只有为数不多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而具有突出专业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虽然工作量和工作责任很大,但职级得不到对应,干警的政治待遇偏低,基层院的干警特别是一些中层干部,往往工作几十年,仍然是“科员”,明显低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职级设置。政治待遇得不到落实,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基层检察机关缺乏各种类型的人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知识结构较单一,司法文秘、司法会计、计算机等检察技术人才缺乏。在宣传文秘工作上,人手不足或青黄不接,一些干警在同一个岗位上久居难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当涉及财会经济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内容时不能熟练操作,影响了案件查办。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网络建设存在一定困难,难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研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在日常的检察实践中接触各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而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力量,不能很好的加以解决,理论对检察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好。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的对策。

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几年,检察系统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基层检察院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唱响正气歌,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总结、培养自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常抓“警示教育”。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谈心制度,帮助检察干警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提醒制度,对个别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使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基层检察院应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建设实行下管一级,严格现任追究。

3、开展分类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培训实行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单一学习培训与系统全面培训相结合,混合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检察人才库,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对业务骨干进行特殊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努力培养出一批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和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行小型的研讨会、辩论会等,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同时也为人才的显露提供平台。

4、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在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干警身体每况愈下的情况下,要多方面关心他们生活,凡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有明文规定的政治待遇要认真加以落实,凡遇干警或家属生病住院的要及时探望,凡遇干警重大变故的要及时上门慰问,凡干警子女就业入学需要帮助的尽量帮助解决等等,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位干警的心里。要积极争取干警的福利待遇和工会疗养的权利,以优待赢得广大干警的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5、抓司考,有效补充检察官。各基层检察院应把培养检察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对新进人员的招录应实行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的办法,尽可能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以便提高招录人员素质和一进检察机关就有办案资格。二是对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要鼓励其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他们的复习备考提供便利,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予以一次性奖励,提高应考的积极和通过率,为检察官补充来源。三是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力着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检察院工作报告

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起诉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起诉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扫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起诉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起诉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起诉。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民生意识、监督意识。继续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法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四川,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的新部署,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作出新贡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对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着力营造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积极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活动,保障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加大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美丽江苏建设。结合司法办案加强类案分析,及时提出防范遏制的对策建议,促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化解风险。

二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创造新业绩。大力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煽动分裂国家和各类邪教组织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促进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三是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取得新成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深化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重要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小官巨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结合司法办案健全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机制,加强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工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四是在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务求新作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和调解书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中的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认真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行为,维护司法的廉洁公信。

五是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上取得新进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试点检察院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两法衔接”等机制改革,与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巩固改革成效,为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六是在从严从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上强化新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打造党在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人员素能培训,把提升忠诚度作为政治素质培训首要内容,积极创新检察实务培训模式,全面提高检察人员司法办案、释法说理、调研分析等能力。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自身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江苏检察工作正处在一个新起点上,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开创严格、规范、公正、廉洁司法的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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