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责任书(热门13篇)

时间:2023-11-28 08:54:08 作者:文轩

公司的岗位职责制度能够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风险。下面是一些关于岗位职责评估和激励机制的研究和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社区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建立健全我镇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垃圾治理与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农村环境整治目标,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特制定如下环境卫生整治目标责任书:

一、 责任对象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 责任目标

要围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的目标,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保洁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具体目标:

1、保持村委会、学校等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绿化。

2、保持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主干道路两旁清洁干净、绿化带无堆积物、无瓜果纸袋、无垃圾积水。

1

3、督促群众落实 “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秩序良好,不乱搭乱建,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污水溢流,不杂乱堆放,不散养家禽。

4、组建环卫队伍,生活垃圾每日清运,集中清理。建立垃圾围,设置垃圾桶,做到垃圾定点投放,转运及时。

5、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不乱贴、乱写、乱画。不在道路上碾晒粮食,不在道路上堆放垃圾、柴草、粪堆,不在饮用水源地周边放牧,破坏林木,挖沙采石。

三、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各村要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担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村两委成员环境卫生划片包组责任区负责制,实施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垃圾、清污水、清杂物),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农村环境。

四、监督检查

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检查工作。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镇村工作竞赛内容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牵头,组织镇环境卫生检查组,每周不定期检查,每月定期检查评比一次,评出先进和后进各三名,限期整改,并与经济奖罚挂钩,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连续二次最后一名的村,村主干在当月最后一周周五作检讨发言,并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戒勉谈话,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建立日常保洁制度不放过,不实行卫生收费不放过。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一份,村委会一份。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名):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xx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二〇一二年四月

为推动我场场容场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林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村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林场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文明林场。林场就环境卫生相关责任特与住户签订本责任状。

一、住户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要保持道路美化。不在场区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倒生活水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杂物,自觉爱护道路的整洁卫生。

三、要保持房前屋后清洁整齐。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无乱堆乱放、包绿化),做到垃圾干湿分离,干垃圾入桶(袋、筐),定时定点投放(周三、周日放大门外),居民住户菜园内挖渗水坑倾倒脏水,道路两侧边沟内禁止倒脏水。

四、家禽、家畜实行围栏圈养,不准散放。

五、清理占道物和柈子场。占道物品彻底清除。按照“以煤代木”工程的要求继续清理超储柈子。

六、庭院整齐美观。院落内菜园、库房杂物、牲畜圈合理安排、堆放达到规整美观。室内家具摆放有序,衣服、铺被干净,叠放整齐。

社区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xxxxx。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

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盖章):

环境卫生责任书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环境卫生的责任书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年3月18日至20----年9月28日止。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徐海珍责任人(盖章):

为了共同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新要求,确保县城市容环境整洁卫生。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赋予城市监察大队职能,现与县城管辖区内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指县城辖区临街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垂直至街道、路面侧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责任。

(一)搞好外墙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二)门前不得占道经营、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三)门前招牌应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文字要规范,无错字、缺字。

(四)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五)不得乱倒污水,自备垃圾容器并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

(六)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城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七)门前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的要求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并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管理责任。

(一)城管部门要积极向市民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并对临街单位、店铺、住户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

(二)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有权督促其整改,对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环卫所按规定做好辖内环卫保洁工作,并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抑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修建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学校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建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进步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熟悉,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订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熟悉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急性、艰巨行和长时间性。学校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调和各部分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构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学校分管副校长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学校分管副校长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催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职员和从业职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到达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范围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范围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催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展开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果断予以封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品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艳服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职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视部分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得了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学校食堂物质实行准进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展开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制止非食堂工作职员随便进进加工操纵间及食品原料寄存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分、教育行政部分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展开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品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分,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和卫生行政部分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存造成食品中毒或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分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分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分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局势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学校20----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2)学校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催促完成。

3.继续展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从业职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定期展开培训。定期展开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展开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分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职员进行一次培训,进步后勤工作职员的专业素质.

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

社区环境卫生责任书

社区小组要推进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那你知道社区环境卫生。

责任书。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徐海珍责任人(盖章):

社区环境卫生责任书

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所属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和公区的清洁卫生。

二、卫生具体要求。

(一)、教室卫生要求:

1、教室门窗玻璃干净。

2、地面干净无纸屑及其它赃物。

3、墙壁干净,张贴整齐。

4、学习用具、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过道干净无污物,

5、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

6、教室前后走廊范围内,无垃圾纸屑。

7、教室空气保持通风。

8、个人课桌内要整洁,无剩食品烂纸等赃物。

(二)、环境公区卫生要求:

1、卫生公区无杂物纸屑,垃圾每天清理干净。

2、花坛内无杂物、塑料袋。

3、每天清扫及时,班与班交界处清扫干净。

4、每周星期一第二节课后大清扫。

(三)、办公室卫生要求:

1、办公桌和桌上用品摆放整齐。

2、其它地方物品(扫帚、拖把、垃圾桶等卫生器具等)摆放整齐。

3、地面打扫干净,无明显垃圾。

4、墙壁、门窗干净,无乱贴乱挂现象。

三、奖惩。

出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卫生量化细则,在班级量化、师德等方面予以体现,并实行效能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中心小学校(盖章)责任人:

社区环境卫生简报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改善社区村容村貌,xx街道xx社区展开环境整治清沟去淤行动。

从xx月xx日开始,社区“两委”组织人力、车辆等,对辖区内主要路段及周边排污沟渠进行清淤除障。排水沟渠是防止路基和沿线菜地受水侵害、保证路基排水通畅的重要设施,定期疏通清理能有效解决雨季社区内涝问题。

社区书记唐xx介绍说,社区两委班子今年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社区中心工作来抓。下一步,将继续以点带面,不断扩散,持续推进社区沟渠清淤工作,加快实现道路优化、路灯亮化、社区绿化、管理长效化,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民生工程无小事,群众利益是大事。今后xx社区党支部将继续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将实干作为服务居民工作的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最大限度地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真没想到,生活大半辈子的农村,经过社区一番精心打造,沟渠畅通了,水泥路路灯通了,淤积多年的'陈年垃圾塘也干净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更舒适了。”谈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变化,xx社区的群众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社区环境卫生汇报

今年以来,四川、广东、湖南等多个省市发生人感染h7n9病例,感染病例较往年同期明显增加,且多数病例曾有禽类接触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目前h7n9防控形势,市农牧业局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强化包头市h7n9防控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防控工作。2月24日上午,包头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了由旗县区分管领导和农牧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h7n9防控工作会议,对全市h7n9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h7n9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旗县区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禽类调运监管。要求各地禁止从人感染h7n9病例的省份调入活禽,从其它地区调入活禽时严格落实活禽调运有关规定。严把检疫关口,防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及产品进入包头市或上市销售,严防染疫和病死禽只流入市场。

三是加强疫情监测。组织基层防疫员对重点养殖区域、场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拟对183个养殖场(户)采集样品1230份,进行h7n9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同时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及时处置。

四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五是加强春季动物免疫。按照全年动物免疫计划,全市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将从3月份开始,确保禽流感等重点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免疫结束后,将适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六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各级兽医部门及时发布h7n9防控信息,普及h7n9防控和禽类产品消费知识,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理性对待。

七是加强养殖场消毒。要求各地组织乡镇防疫人员和养殖场做好养殖场所、运输工具、笼具及周围环境的消毒工作,提高养殖环境卫生水平。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对死亡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疫情隐患,防止疫病传播。

八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卫生计生、食药、工商等部门协作,建立防控会商、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机制,及时通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农村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与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各乡镇(街道)书记是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街道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要围绕xx文件要求,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保洁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具体目标: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镇郊结合部的垃圾彻底清除,无暴露性生产及生活垃圾。沿路沿街要求无零星垃圾,视野范围无白色垃圾和暴露垃圾。垃圾箱垃圾不外溢,建筑、医疗、企业生产垃圾不入箱;垃圾箱、垃圾房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废旧物品收购封闭经营。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已整治河道河滩无杂草,无漂浮物,做到定时打捞,定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对低洼处臭水沟、塘、坑、涵要进行改造填埋,保持河道、库塘、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无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墙面整洁、不能出现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集镇、中心村庄所在地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道路两侧、农户房(农家乐)前屋后乱堆乱放要有序清理,杂物、农具、基建剩余的'建筑用品要堆放整齐。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保洁良好、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水,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运。季节性农副产品上市要做好废弃物有效处置,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堆放或往河道、塘渠倾倒。农村种植养殖企业,要有效处置废弃物、粪便等,无异味、无随便丢弃现象。街道、中心村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秩序混乱等现象;集镇、农贸市场、自然村庄车辆有序停放。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厕所及家圈要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农户、餐饮业(农家乐)、商贸企业禁止污水乱泼乱倒,无污水横流现象。对沿路及集镇村庄露天粪坑、破旧棚屋,要积极整治改造。强化对相关工业企业监管,确保其污染物排防达标,不造成空气、水源、土壤污染。

6、无杂草垃圾。绿化小品中的杂草垃圾要及时拔除,确保环境美化。同时对路边可视范围内“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要及时清除。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到无杂草、无乱堆放和无畜禽外窜散养。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面源的管理,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统一处置。

7、按照公共设施管理标准,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

按照《xxx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市政府(盖章)负责人(签名):

乡镇(街道)(盖章)负责人(签名):

社区环境卫生通告

xx花园社区是一个老旧小区,近年来,社区环境卫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人员居住较为密集,个别居民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在辖区内随意堆积杂物等生活习惯;加之社区未设立门禁,出入人员较杂,许多非法张贴小广告的人员借机活动频繁,造成小区楼内小广告泛滥。

xx花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卫生死角、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乱堆乱放等现象,工作人员及时找寻物主,告知其尽快清理,对没有找到主人的,工作人员将《可燃物、堆积物清理告知书》张贴在了堆物之上,方便物主回来时及时清理;对发现的`小广告,工作人员协调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粉刷;对发现的建筑垃圾等,工作人员及时寻找装修业主,告知其尽快清理。

此次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工作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争取早日改善辖区的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

20xx年xx月xx日。

社区环境卫生通告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讲,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那么关于社区环境卫生的通告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社区环境卫生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花园社区是一个老旧小区,近年来,社区环境卫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人员居住较为密集,个别居民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在辖区内随意堆积杂物等生活习惯;加之社区未设立门禁,出入人员较杂,许多非法张贴小广告的人员借机活动频繁,造成小区楼内小广告泛滥。

花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卫生死角、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乱堆乱放等现象,工作人员及时找寻物主,告知其尽快清理,对没有找到主人的,工作人员将《可燃物、堆积物清理告知书》张贴在了堆物之上,方便物主回来时及时清理;对发现的小广告,工作人员协调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粉刷;对发现的建筑垃圾等,工作人员及时寻找装修业主,告知其尽快清理。

此次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工作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争取早日改善辖区的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

年12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黄岩建设,推进“多城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卫生,做文明市民。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乱占道、乱堆放、乱养殖、乱抛撒、乱扔乱溺等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区范围试行。

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示精神,加强场镇卫生管理,搞好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1、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监管、协调机制。

2、定期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署检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单位内及周边沿线的环境整治。

(一)负责治理办公区域和宿舍周边的五乱,确保环境卫生和绿化达标。

(二)做好乡镇管网(蜘蛛网)治理,保证单位公用设施整洁,规范,不影响镇容镇貌。

(三)按照县委办(*委办发〔〕号)文件的标准,查找问题,与社区一道研究解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督促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配合本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门前三包。

1、包卫生:负责清除责任区内的果皮、纸屑、痰迹等;禁止乱丢、乱倒杂物、乱倒垃圾污水;维护好痰盂、果皮箱、垃圾桶、路标等公共设施,做到路面整洁,无乱贴乱挂。辖区内的公共区域,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户)清扫并全日保洁,临街面或单位围墙外公共区域不得种植农作物和堆放桔杆等杂物。

2、包绿化:按园林绿化要求,管理好绿地和园林设施。

3、包秩序:维护门前公共秩序,保护门前公共设施。不在责任区内乱堆物品,乱摆摊设点(商店摆设货物不出黄线)、乱停车辆、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搭建棚房。搞好治安防范,防止火灾、盗窃、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常保持门前秩序良好。

(二)门内达标。

要求本单位职工及居民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美观;家具、家电、衣物等摆放整齐、清洁;个人清洁卫生良好;无电线乱牵、无衣物乱挂现象。

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和社区共同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按月评比;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义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个人)责任。

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x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

按照x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xx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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