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范文(14篇)

时间:2023-11-28 06:40:59 作者:雁落霞

活动方案的编写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确保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能够符合参与人员的期望和需求。活动方案十:为了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学校将开展一系列的社团活动和义工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意识。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集中反映消费者的声音,依靠消费者的力量,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知识,解答消费咨询,化解消费纠纷。通过宣传进一步促进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充分展示宣传打假维权、引导消费、净化市场、促进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15”各项活动从3月1日起至3月16日,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3月14日,在xx县城杨和南街设立宣传活动主会场,举行纪念宣传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安排,把宣传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圆满完成本次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3·15”主会场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主会场营造宣传气氛,配写宣传标语,各成员单位要在主要街道或营业场所悬挂宣传横幅。3月11日起,县文化广播旅游电视局要派记者到各部门采访报道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维权新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查处行动,大力抓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四)畅通信息,加强督导。“3·15”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反映活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将对各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邢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一)发改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相关法规,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的违法行为。

(二)教育体育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课余时间向中小学生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消费维权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公安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治安管理条例》及打击传销的有关规定和知识,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国家有关商品房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做好“3.15”宣传活动期间宣传场地的规划和安排。

(五)农牧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农资商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购买农资产品,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

(六)文化广播旅游电视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文化、娱乐、旅游、出版物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文化市场的检查,组织永宁电视台及时报道我县开展“3.15”宣传各项活动及行政执法部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果,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批评,滚动播放“3.15”宣传公益广告,营造“3.15”宣传活动氛围。

(七)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九)劳动就业服务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就业、再就业、全民创业的国家规定及优惠政策。

(十)邮政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邮政法》、《快递企业监管办法》等法律规定。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牵头组织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以民生保障为重点,在公用服务企业推行消费维权约谈制度,强化企业消费维权自律机制,按照“巩固、深化、扩面、提升”的原则,扩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覆盖面,完善消费维权和解机制,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二是集中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周活动。3月11日至3月15日,集中在县城街道、社区、集贸市场、生态移民区等地,设点宣传政策法规,现场解答消费问题,及时解决消费投诉。

三是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食品批发配送企业开展消费知识讲座,普及消费安全知识,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

四是3月14日上午10点,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质监、卫生、农牧等相关部门及企业在县城杨和南街(团结路口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和创建文明餐桌启动仪式,公布20xx年度“十大打假维权典型案例”和“十大消费维权案例”;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投诉,赠送《消费知识手册》。

五是营造3·15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将邀请《宁夏日报》、《法治新报》、《新消息报》、《银川日报》、《银川晚报》、银川电视台和永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共筑诚信长城—20xx永宁3.15活动”系列宣传报道;开设“红盾维权执法在行动”、“走进3·15”、以案说法、维权对话、消费警示等宣传报道栏目。报道打假维权成果,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组织经营者在县城、乡镇主要街道、经营场所门前悬挂条幅、张贴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六是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由消协理事单位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开展“我的权益我做主”3·15消费维权年主题征集。通过网络调查、电话调查、听取消费者意见、有奖征集等途径,征求消费者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意见建议。评选3·15消费维权特别贡献奖。树立依法维护自身消费合法权益事迹突出的消费维权代表,宣传消费维权的典型事例,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开展消费领域满意度调查和“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在公用服务企业开展消费者满意度社会调查,综合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消费领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以“八反对、八倡议”为内容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舌尖上的浪费活动。在餐饮服务领域推行“光盘”行动,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厉行节俭、文明用餐。

七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等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和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八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执法检查。围绕春耕时节,重点抓好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警示信息,引导农民群众正确选择农资产品。

九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执法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打击“黑网吧”、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非法书刊、杂志以及光碟、录音带等非法出版物。

十是开展打击欺诈消费执法检查。围绕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通信产品、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查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开展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情况,安排宣传咨询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1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201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1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1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1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权益日其实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我们通过3.15,切实加强我们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

20xx.3.15。

苏州市职业大学北校区操场。

此次活动,不但增加了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日的了解,也激发了他们的维权意识。在认识环境中,知道该如何对待生活中遇到的.侵权事件。

1.确定横幅标语“倡导诚实守信,共筑消费和谐”

2.选定横幅地址。

3.横幅制作与领取。

4.横幅悬挂。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x年7月11日是第x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紧急状况中的弱势群体”(vulnerablepopulationsinemergencies),倡导关注危机中的妇女、儿童和年轻人权利,在任何时候保障其尊严、安全和生殖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倡导全社会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关爱弱势群体健康幸福。为做好我市世界人口日期间的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7.11”世界人口日是一个重要宣传平台,各镇(街)、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更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做好世界人口日的宣传工作,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联合镇(街)和有关部门开展发放资料、法律咨询、展板展出、广场电影等系列活动;要组织医疗机构继续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大讲堂”活动,重点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要组织有条件的卫生服务中心到企业宣传和服务。广播电视台、商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世界人口日的活动主题和计生政策。

二、围绕主题,丰富内容。要根据“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的主题,结合日常工作,积极传播婚育新风和健康知识,特别是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青少年关爱自身健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青少年健康、特别是生殖健康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我市为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权利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

三、形式多样,确保实效。要采用广场咨询服务、文艺演出、发放计生药具、送服务上门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要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开展环境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开展媒体宣传。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家庭。

四、及时报道,及时总结。宣传活动要及时报道总结,文字及图片资料于7月15日前报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指导科(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组长:林志斌。

副组长:李军。

成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xx—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ji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三)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大造舆论声势,优化消费环境,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年主题,曝光典型案例,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要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特色活动、典型案例等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宣传,扩大影响。

(五)认真及时作好总结。请各单位认真做好3.15活动总结,于3月17日前将3.15活动总结、统计报表、图片资料等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天长市消协。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深化活动内容,不断增强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策划方案。

模板。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

合同。

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

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一、指导思想。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要深入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科学消费,倡导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质监部门在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而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质量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3•15”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3•15”当天,组织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在庐城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咨询服务台、检测服务台,和我县部分优质产品展示台。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维权政策措施、提供消费咨询、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服务。活动当天,全体参加人员穿制式春秋制服(佩领带),于7:30准时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3月10日-30日,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通过专题宣传活动,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打下为社会提供质量合格、产品优质的法制基础。

(三)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炒货类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活动。对全县炒货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原料库存、配料及炒制车间,查看企业原材料采购、使用及生产过程记录,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应依法严格处理。

2、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玩具)、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塑料包装材料、电动自行车和水泥等11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通过监督检查(抽查)、质量约谈、分类监管、风险监控等职能优势,推动质量提升工作有效开展,增强消费者信心。

3、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结合全县第十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积极参与、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与维护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专项监督检查。首先清查玩具、童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全部获得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生产工艺、设备、管理和人员等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等。对市场销售的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查,对是否取得认证、认证标志使用和产品与证书的一致性等内容逐一核实。对儿童用品、热水器和取暖设备质量违法行为和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5、启动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和“农资打假利剑”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辩假知识,接受农民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案源。重点打击肥料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肥料、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跟踪和查处尿素产品不按照国家法规要求滥用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3•15”期间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陶卫东任组长,副局长张文言、纪检组长高慧玲、局长助理胡宗青为副组长,成员:徐文同、陶少余、熊明生、施然、羊书能、段云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施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稽查队和技术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质监部门形象、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真正把我局的方案落到实处,切实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

(二)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3.15”系列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挥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质量工作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集中反映消费者的声音,依靠消费者的力量,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知识,解答消费咨询,化解消费纠纷。通过宣传进一步促进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充分展示宣传打假维权、引导消费、净化市场、促进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15”各项活动从3月1日起至3月16日,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3月14日,在xx县城杨和南街设立宣传活动主会场,举行纪念宣传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安排,把宣传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圆满完成本次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3·15”主会场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主会场营造宣传气氛,配写宣传标语,各成员单位要在主要街道或营业场所悬挂宣传横幅。3月11日起,县文化广播旅游电视局要派记者到各部门采访报道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维权新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查处行动,大力抓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四)畅通信息,加强督导。“3·15”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反映活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将对各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邢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一)发改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相关法规,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的违法行为。

(二)教育体育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课余时间向中小学生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消费维权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公安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治安管理条例》及打击传销的有关规定和知识,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国家有关商品房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做好“3.15”宣传活动期间宣传场地的规划和安排。

(五)农牧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农资商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购买农资产品,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

(六)文化广播旅游电视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文化、娱乐、旅游、出版物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文化市场的检查,组织永宁电视台及时报道我县开展“3.15”宣传各项活动及行政执法部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果,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批评,滚动播放“3.15”宣传公益广告,营造“3.15”宣传活动氛围。

(七)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九)劳动就业服务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就业、再就业、全民创业的国家规定及优惠政策。

(十)邮政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邮政法》、《快递企业监管办法》等法律规定。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牵头组织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以民生保障为重点,在公用服务企业推行消费维权约谈制度,强化企业消费维权自律机制,按照“巩固、深化、扩面、提升”的原则,扩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覆盖面,完善消费维权和解机制,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二是集中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周活动。3月11日至3月15日,集中在县城街道、社区、集贸市场、生态移民区等地,设点宣传政策法规,现场解答消费问题,及时解决消费投诉。

三是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食品批发配送企业开展消费知识讲座,普及消费安全知识,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

四是3月14日上午10点,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质监、卫生、农牧等相关部门及企业在县城杨和南街(团结路口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和创建文明餐桌启动仪式,公布20xx年度“十大打假维权典型案例”和“十大消费维权案例”;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投诉,赠送《消费知识手册》。

五是营造3·15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将邀请《宁夏日报》、《法治新报》、《新消息报》、《银川日报》、《银川晚报》、银川电视台和永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共筑诚信长城—20xx永宁3.15活动”系列宣传报道;开设“红盾维权执法在行动”、“走进3·15”、以案说法、维权对话、消费警示等宣传报道栏目。报道打假维权成果,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组织经营者在县城、乡镇主要街道、经营场所门前悬挂条幅、张贴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六是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由消协理事单位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开展“我的权益我做主”3·15消费维权年主题征集。通过网络调查、电话调查、听取消费者意见、有奖征集等途径,征求消费者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意见建议。评选3·15消费维权特别贡献奖。树立依法维护自身消费合法权益事迹突出的消费维权代表,宣传消费维权的典型事例,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开展消费领域满意度调查和“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在公用服务企业开展消费者满意度社会调查,综合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消费领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以“八反对、八倡议”为内容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舌尖上的浪费活动。在餐饮服务领域推行“光盘”行动,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厉行节俭、文明用餐。

七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等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和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八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执法检查。围绕春耕时节,重点抓好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警示信息,引导农民群众正确选择农资产品。

九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执法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打击“黑网吧”、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非法书刊、杂志以及光碟、录音带等非法出版物。

十是开展打击欺诈消费执法检查。围绕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通信产品、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查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开展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情况,安排宣传咨询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宣传《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权益。

年3月15日。

**区**广场。

消费者。

**学院政治法律系。

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宣传资料。

1.组织部负责组织策划工作。

2.外联部配合主席团搞好场地的布置安排及合作人的联系。

3.秘书处负责活动的'总结工作。

4.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展板和海报的宣传,让全院同学都能够及时了解“消费者维权”的性质并积极参与其中。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xx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xx年x月xx日-xx日。

xx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由xx区工商局、xx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xx区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x月xx日-xx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xx年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1、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2、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3、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4、分析通报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5、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为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优化金融消费环境,近日,中行蒲县支行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该行充分利用网点配备的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厅堂宣传区域及柜面摆放相关宣传资料供客户取阅。

同时,组织员工进周边社区、广场、商店、超市进行现场宣传,向公众讲解金融知识,解答客户咨询。宣传内容涉及借记卡年费收取、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理财产品风险、银行卡盗刷、社保卡使用等方面。

此次宣传活动,共接收客户咨询500余人次,提高了周边群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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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

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做好3.15纪念活动筹备工作,3月9日,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3.15纪念活动工作协调会。该局党组班子成员,各相关股室所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3.15期间,阜南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召开以宣传贯彻新《消法》为主要内容的“3?15”纪念大会,举办大型的纪念“3.15”宣传、咨询、展示、演艺活动,组织协调具有维权职能的相关部门和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参加,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咨询、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方队游行、义诊、义务维修、地方名特优产品及无公害食品展示等系列活动。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该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担任组长的“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综合协调和纪律监督5个工作组进行了周密部署。

协调会上,5个工作组先后汇报了前期筹备工作开展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希望大家要各司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3.15纪念活动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使20xx年3.15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确保活动宣传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南宁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将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主题继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百姓消费信心。

加强日常消费领域的市场监管。

强化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建材等方面的质量监管,坚决查处经销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等“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家用电器、二手车交易及售后服务市场。

加强新消费领域的市场监管。

将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延伸到电商企业,以服务网上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网上投诉解决纠纷,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处理,引导电商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管。

针对假冒伪劣和侵权易发多发的商品,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重点加强对农机、农药、肥料、农膜、种子、兽药、饲料等涉农商品的质量监管,开展农资产品抽检,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加强重点人群的消费维权。

加大对老年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清除消费陷阱,提高老年人识假辨假能力,增强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的意识。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两周年,也是市市场监管委成立后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xx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

(一)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消费xx成果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消费xx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公开曝光消费xx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闻中心配合)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食品批发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食品流通处负责)。

(2)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五进”活动,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加强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餐饮处负责)。

(3)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应急知识以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应急处、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开展市级xx服务站和行业协会培训会,重点培训新《消法》、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自律机制。(投诉举报中心负责)(5)开展网络交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网络经营主体发放《网络交易法规文件汇编》。(网监处负责)。

(6)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拟于3月10日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市消协秘书处负责)配合xx电视台举办3·15晚会。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二)丰富活动载体,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影响完善消费xx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场监管委消费xx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消费xx系统内部横向沟通,进一步完善消费xx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不同领域的xx难题,增强xx合力。(消保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召开消费xx座谈交流会。

(1)召开由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律师、专家学者等参加的消费xx座谈会,研讨消费xx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消费xx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保处牵头负责,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秘书处按职责分工配合)。

(2)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经验交流会,介绍经验做法,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设效能。(食品流通处负责)。

(3)召开优秀消费xx服务站及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20xx年度经营诚信、售后服务规范、争议和解成功率高的优秀xx服务站和先进个人,交流消费xx服务站经验做法。(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采取开放式厨房、隔断式厨房、透明橱窗、安装监控摄像等方式,在餐饮聚集区、旅游景区、校园食堂等重点区域启动“明厨亮灶”试点工程建设,让消费者在就餐时直观看到厨房卫生状况和饭菜制作过程,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餐饮处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走进投诉举报平台。重点听取代表、委员如何更好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好消费者等方面意见建议,提升xx服务水平。(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开展xx市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拟于3月5日召开发布会,推广“空港20xx年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在家装行业试点启动“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拟于3月8日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开展公用服务业和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拟于3月3日召开点评公用服务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公开点评水、电、气、交通等公用服务业不公平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拟于3月12日召开点评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组织律师团广泛收集、深入研究,发挥京津冀三地消协合作机制作用,联合点评银行业合同文本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消协秘书处负责)组建315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5日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xx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人员成立315志愿者团队,整合更多的xx力量参与消费xx工作。(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三)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开展5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专项治理。以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对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等5大类重点商品服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手机、计算机等19类商品和洗染、洗车服务行业,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维护更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销售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抽样检验,及时筛查、发现、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流通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活动。摸底建档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至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开展“质检利剑”儿童用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质监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通报车用汽柴油、复混肥、卫生纸、纸巾纸、儿童纸尿裤、卫生巾等20xx年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自行车、助力车、针织内衣、农药、危险化学品等消费品开展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监处负责)开展红盾护农活动。突出重点开展春季农资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宣传农资监管成效、农资打假知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场(合同)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垄断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活动。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行业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日常检查和整治规范,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出台《电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垄断行业合同行为。(市场(合同)处负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按照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要求,做好保健食品监管执法工作。(保健食品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加强抽查情况通报。(计量处负责)。

(3)开展治理食品违法行为和查抄制假黑窝点两次专项行动。(工商检查总队负责)。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费xx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好3·15期间各项纪念活动。各区县(分)局、区县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精心安排好3·15各项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遇重大疑难问题,对口请示报告,加强协作配合,确保3·15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守,回应消费热点。3·15期间,各单位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3月14日、15日要加班值守,依法高效处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分拨处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主动作为,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三)协同共治,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生产、流通、消费监管统一和执法统一的优势,广泛发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外部各方力量,组织消协理事单位及各类媒体、行业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3·15活动,共同促进、合力优化我市消费环境。

(四)依法xx,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3·15纪念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市场和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将调处消费争议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消费xx长效机制,实现消费xx天天3·15,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分)局、区县消协3·15期间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注重拍照片、留资料,保留执法xx痕迹;于3月1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3·15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和《20xx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内网或者外网邮箱报送委消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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