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管理制度条例解读(精选18篇)

时间:2023-11-23 16:55:07 作者:紫衣梦

学校是一个让孩子们展示才华的舞台,他们可以在这里展现自己的特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学校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条例

一、制度目标:

团结同学,服务同学,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

二、落实方案:

运用量化标准,进行公平化、制度化管理;

完善班委与同学双向监督系统,内外部监督结合。

三、具体班规:

1.全班同学周一到周五早上七点出早操,在南校操场经行慢跑。由体委负责管理,未到者向体委请假,实行签到加分制,计入学期末评奖评优。目的在于帮助同学们摆脱恋床的习惯,增强同学们的体质,使同学们有更好的经历投入到一天的学习生活中。

2.针对同学们晚上不能自觉学习这一现象,要求全班同学周日到周四上晚自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由学委负责,全班同学均在三教的指定教室上自习,实行严格的签到制。目的在于通过良好的整体学习氛围带动个人学习积极性的提高,使每个同学都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3.由组宣委员负责信息传达和活动宣传工作。可以通过短信飞信或口头的方式进行通知宣传,一定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建立寝室长制度。让寝室长监督室友们的日常生活,包括值日、监督同学们早操和晚自习的出勤等。班委定期组织寝室长开会,强化寝室管理,一些非重要信息可通过寝室长间接传递。

5.定期组织同学们开展活动,包括团日活动,篮球友谊赛,爬山等,通过活动促进同学们之间的友谊,促进同学们之间的了解。

6.定期召开心理方面的班会、心理访谈,将心理委员一对一辅导和大家小组讨论的形式结合起来。心理委员要及时了解并关心情绪出现波动的同学,帮助同学们锻炼良好的心理素质,人人具备阳光心态。

7.由体委定期组织全班性的体育活动,使每个同学在运动中感到快乐,得到锻炼,大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8.由团支书和组宣委员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和团日作品的制作。团支书要关注本班团员的日常表现,带动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另外,按时收缴团费。

四、目的:

通过强化班级的管理,形成一个班级制度体系,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习惯,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使班级凝聚力更强!

学校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条例

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师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停车制度:

1.学校为教职工私家车提供工作期间停放位置,教职工自己保管好自己车内的物品,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教职工私家车必须张贴四十七中学车证,否则按违规处理。

3.教职工私家车在工作日,须在规定的时间(8:30---15:30),在学校规定停车区域按照自己固定的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教学区、运动区、学生生活区和重要通道。凡随意停放车辆的,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罚。

4.尊重学校保安人员,服从保安员的调度与管理。

5.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20km),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

6.教职工自行车及电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存车处不得停放在楼道及办公室,学校为电动车提供固定的充电地方,安全问题教师自己负责。

1.凡不按规定随便停车的,不张贴车证者,第一次大屏幕公布车牌号码,第二次学校大屏幕点名批评,并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计分。

2.第一次大屏幕点名计1分,第二次计2分,三次以后每次记5分,

3.每学期末按照扣分多少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与评优挂钩。

4.此规定从2013年9月16日开始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条例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条例

制订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同学们的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学习氛围,为三年后的辉煌和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班训。

细节决定成败拼搏铸就未来。

出勤方面。

1、早上7:25准时到教室,并按时进行早读。值日生的值日工作必须在7:25前完成。迟到者罚扫地一天。

2、中午2:10必须到教室。晚上6:20必须到教室。到教室后不得随意走动、闲聊、甚至打闹。自习课不得讨论问题,甚至讲话,要保持教室的绝对安静。

3、上课后迟到要在教室前门立正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平时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学习方面。

1、按时完成作业,上交作业。作业要独立并按时完成,早读前交给组长,再由组长交给科代表,由科代表交给任课老师批阅。

2、不准抄袭他人作业,不准借作业给他人抄袭。

纪律方面。

1、上课(晚自修)不准睡觉、说话、倒水、吃东西、听mp3、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作小动作、随处走动、看课外书。

2、下课不在教室追逐、打闹。

3、考试不作弊。违者责令在全班作公开检查,检查书在班级公示一周。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校园内不许看武打、言情等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5、不携带通讯工具和mp3进入学校,违者没收。

6、遵守住宿生守则,按时就寝、起床,做好值日工作。

劳动与卫生方面。

1、课间注意教室保洁工作,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污损墙面。

2、及时、积极完成值日工作。一次不值日,则继续值日两天。

3、不准毁坏公物。违者照价修复赔偿。

两操(指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方面。

1、在规定时间和指定位置迅速集合,整理队伍。晨会和两操必须全体出席,特殊情况向班主任请假。

2、进场时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认真者留下在操场重做,直到通过为止。无故缺席者,回教室在全班面前重做。

3、做眼保健操时保持安静。

文明方面。

1、不准顶撞辱骂老师,打骂同学。

2、班委不准公报私仇。

3、未经允许不拿同学东西。

4、不准进入营业性网吧及其他娱乐场所,不准打扑克。

5、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女生不佩带首饰、项链、耳环等。

高一6班班级管理委员会、团支部成员名单及其职责:

付星:班长协助班主任工作,做好班级日常各项工作的安排。团结同学,保持班级整体和谐。每天向班主任汇报前一天的班级情况。

江娜:团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班级团组织工作,并能协调班主任和班长做好班级各项工作,保持班级的先进性、和谐性。负责对团员的管理及发展新团员和收取团费等工作。

严继鹏: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督促同学学习,管好科代表、小组长。负责检查班级日常学习常规工作,记载日常作业情况。做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工作。

谭星亮:文体委员负责班级体育工作和文娱活动的组织、安排。直接负责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活动,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组织参加学校运动会。

石晶:生活委员负责班级日常卫生保洁和学校组织的大扫除,检查同学完成任务的情况。负责收缴并保管班费。领取并保管班级财物,定期了解班级同学的生活情况等等。

尧倩云:宣传委员负责班级的黑板报,做好班级的宣传工作。

丁美玲:纪检委员负责班级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条例

一、工会经费主要来自学校行政拨款、会员会费、自主创收等方面,经费一律进入工会财会帐户,统一管理使用。

二、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上解上级工会、工会日常工作与建设、全校会员的各种活动和福利开支。

三、每年由主席会议商定全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交工会委员会审定执行。

四、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主席为兼职的情形下):

1、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在审批权限范围内由常务副主席审批。

2、开支项目应按年初工会委员审定的计划和预算执行,一般不得超过。单项开支5000元(含5000元)以内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0元或超项目超预算部分须报主席审批后方能报销。

3、招待费开支应从严控制。一次性开支金额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常务副主席批准报销,超过500元,由主席批准报销。

4、经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报销凭据,每张发票上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才能报销。不合法的发票不符合审批权限或违反审批程序的发票,财务人员应把关拒报,否则财务人员应承担责任。

5、任何项目(含差旅、接待)的开支在该项目完成后,一个月之内(若遇寒暑假则延至两个月),办完报帐手续,否则,须经主席签字后方能报销。

6、计划项目活动借款(招待费不予借款)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5000元由主席审批;差旅费借款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由常务副主席审批,超过2000元由主席审批。

7、常务副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主席审批,主席经手的借款和开支由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五、工会财务人员负责工会资金的安全,监督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与审批程序的规范性,若发现违规现象应向当事人指出或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按会计规定做好经费帐目,每半年向主席和常务副主席书面报告一次工会经费开支与运行情况。

六、工会经费接受上级工会和学校教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七、若本规定与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相悖,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条例

一、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提请校务会议通过后认真贯彻实施;做好学校领导在学校卫生方面的咨询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每学年组织力量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和保健档案,并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提出保健措施和进行保健指导。

三、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四、组织好计划免疫工作,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遇有疫情要及时上报。

五、对学校教学卫生、环境设备卫生、饮食营养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并指导搞好环境卫生。

六、开展卫生宣传;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红十字青少年和班级卫生员进行培训,发挥他们的卫生骨干作用。

七、实施面向师生的一般诊治和急救,并做好转诊工作。

八、注意体育和卫生的结合,进行体育卫生教育及体育卫生监督。

健康档案和健康检查工作制度。

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是学生的健康档案,也是学生体质和健康检查记录卡,每人一份,随学生升学,转学档案转递。

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及时建档。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每学期检查两次视力。卡片的填写要认真全面。

三、以班或年龄组为单位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在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内。

四、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素质、健康状况、视力情况,六项指标综合评价等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五、每年都要将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制成图表上墙供领导参考。

六、学生体检方法要按统一细则要求进行,形态指标应进行复制,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指标发生率,不能超出5%,要保证数据的可信性,可比性和科学性。

七、健康检查后对可疑结果应即时复查确。

学校管理制度条例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学校管理制度条例

一、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领导,社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具体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有关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有关指导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家长学校的工作经验。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系统传授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助家长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改进教育方法,促进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沟通家校联系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发展。

第二章教师教学制度。

三、抓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有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人员,担任学校家长学校专职教师,同时聘请教子有方家长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和提高家长学校授课教育教学效果。

四、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建设,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编制好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教材,同时收集、整理部分资料供家长学习之用。

五、形成回馈机制。建立健全“家长开放日”、“家长联系卡”制度,定期进行家、电话回,由专人负责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联谊活动,了解家长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内容的馈意见,并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家长需求。

第三章教学活动制度。

五、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听课制度、每次登记考勤工作制度,做到每次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同时做好听课意见和建议的馈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助家长总结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组织教子有方家长进行经验交流,同时,做好优秀学员、优秀家长的评比工作,以调动激励广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活动的主动性。

七、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观看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第四章学员考勤制度。

八、家长学员在校期间要遵守各项制度。

九、家长学员必须坚持按时到校上课,出勤率达95%以上。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十、家长学员要认真听讲做笔记、勤于思考、努力实践。

第五章优秀学员、教师表彰制度。

十一、优秀学员、优秀教师的评比工作按照评比条件每一学年进行一次。通过综合考核评比,对完成学习任务者发给结业证书。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效果明显的学员予以评优。

十二、采取召开学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检查备课礁等形式评选优秀教师。

十三、不断总结教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区妇联每年对家庭教育学校的教学管理及活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评,并将此纳入区、街妇联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市妇联每2年对先进家庭教育学校进行一次表彰。

十四、注意和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活动记录,学校档案、整理归档。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分档立卷,图文并茂,映历年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工作计划、活动开展、工作成效、媒体宣传等相关情况。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为了保障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络系统安全、促进校园数字化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局域网络的正常运行,为我校师生提供一个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促进学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后勤处和信息管理员等组成。

第二条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3、监督校园局域网的运行及网络安全、保密事宜;。

4、研究和审定校园局域网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决策。

第三条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小组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各处室的网络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信息技术组在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校园局域网的短期规划、建设、日常技术运行管理。

第五条校园局域网的信息安全稽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由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小组负责。

第七条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局域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八条校园局域网出口处应安装防火墙以便对有害连接和有害信息进行记录和过滤。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装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连接进行记录。

第九条校园局域网用户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电教网络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条配备的防病毒软件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对防病毒软件必须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

第十一条任何连入校园局域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病毒防火墙。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如财务用机、图书管理系统、应当做到专人、专管、专用,避免交叉使用。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对外来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使用前要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如用户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必须马受感染的计算机与校园局域网隔离,防止病毒扩散,同时上报信息技术组,以便迅速对网络和所有工作站进行查毒。

第十四条校园局域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局域网及互联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破坏安定、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各种不良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各处室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校园局域网用户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局域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重视和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处室应根据履行职能,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校园局域网平台上开展信息开发、应用与研究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将积极引进一些制作质量好,学科内容精,教学设计特色鲜明的优秀的网络教学课程。供广大的教师和学生们共享。积极引进和开发制作平台,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学校鼓励各教研组、各科组利用网络集体备课,并制作出内容充实、版面活泼、能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将抽象内容具体、形象、生动化的网络教学课程。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学校及校园局域网管理部门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条例若与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有关管理法规相抵触,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条例解释权为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络管理小组。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学校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1.不定期深入班级,通过与学生交谈的方式,了解教学情况。

2.充分利用每次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对各班级教师任课情况的应,对暴露的问题认真整改。

3.通过校长信箱实行管理,多渠道掌握教育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4.不定期召开家长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5.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给家长上课、培训,与家长沟通信息,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

6.举办家长接待日活动,参与学校的重决策,比如:班级科任教师的调配等。

7.家长学校的活动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各班家长会的活动需经家长员会的批准。

8.家长员会由主任、班主任、成员组成。主任由学校的校长、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校长、管理副校长及一名家长担任。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获得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获得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条例

1、本校学生凭学生证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1、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 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 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门卫电话通知教师本人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 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 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1、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 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行驶并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 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 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为创造标准规范的准军事化管理模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所指“内务卫生”是指寝室内的卫生清洁、被褥整理以及物品摆放等相关工作。

2、内务卫生总体要求:室内卫生良好,空气清新,墙壁、天花、地面、门窗、床架、桌椅、衣柜、电扇、灯具等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窗户玻璃清洁明亮,室内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3、床铺:

(1)床铺上平铺棕垫一床,褥子一床,棕垫、褥子靠外侧一边与床外沿并齐,棕垫在下。床单要求干净、平整,靠墙内侧床单布边与靠墙内侧床沿并齐,外侧床单一边反卷包紧棕垫和褥子后将布边压与棕垫下。

(2)被子按照横三折、竖四折的习惯方法折叠整理,被子叠好后要求棱角分明,线条清楚,方正有形,统一放置与靠窗户的床头一端,且背面与床头边沿取齐,四层侧面朝外。大沿帽不戴时放与被顶上,帽徽向前,帽前沿与被正面边沿取齐,并处与中间位置。

(3)枕头整平后,靠内侧平行放置在被子的旁边。严禁将任何无关物件放在床单、被子上,或夹藏在被褥之中。

4、床下地面上不能放置任何物品,鞋子统一放置与床底鞋架上,鞋跟朝外,且鞋跟边沿与鞋架最外一根钢筋取齐成一条直线,由里向外依次为球鞋(1双)、皮鞋(1—2双)、拖鞋(1双),多余物品收好后放于衣柜内。

5、写字台台面上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个人零散物件放于写字台抽屉内,两抽屉的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木椅放于写字台下,椅背紧帖台面外沿,并处于中央位置。

6、脸盆柜:

(1)脸盆柜每格放脸盆两个,脸盆外沿与柜口取齐,且紧靠各自一侧摆放,香皂、洗发水、擦脸油均放在盆内,摆放整齐。

(2)洗衣粉等其它洗涤用品使用后放于衣柜内,不允许在脸盆柜上随意摆放。

(3)漱口杯放于脸盆柜台面右里侧,从右至左摆放整齐,杯把一致朝外,牙膏(在里,盖向上)、牙刷(在外,头朝上)平行右倾放于杯内;喝水杯放于台面左里侧,从左至右摆放整齐。

学校门卫的管理制度条例

一、门卫务必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定时上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务必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状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务必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状况经门卫批准除外)。散文阅读:

七、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一次。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1、每个寝室一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每天卫生值日制度。保持门窗、地面、墙壁,干净。

3、寝室内所有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4、寝室全体成员要维护好寝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果皮纸屑等要放入垃圾筒(篓),及时倾倒垃圾。

1、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2、寝室内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4、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带入寝室内居住、留宿,以免发生盗窃时间。

1、遵守作息制度,平时保持寝室安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健康。

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赌博、酌酒及吵架、打架,一旦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迁移、交换寝室。

5、寝室成员应相亲相爱,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且向老师汇报

为了加强住宿生管理,保障住宿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制度:

1、住宿生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

2、一经定位,不得随意调位、搬迁。

3、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床位,如有损害公物者,必须全部赔偿(如查不出则由全寝室集体赔偿)。

4、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加装电气设备(如电灯、电热器等),违反者没收电器外并批评。

5、如有来客留宿,必须先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住宿。

6、搞好寝室卫生,折叠好自己的棉被,按要求摆放好各种物件。

7、晚间休息时不准大声喧哗,走棋和打扑克牌或做其他事情。

8、必须积极配合,服从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接受各种检查。

1、严禁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热器具烧水、取暖。

2、照明电线上不得晾挂任何物件。

3、严禁使用明火。不准卧床吸烟,吸烟必须备有灰缸或水盆。不准乱扔烟头。

4、冬季取暖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

5、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

6、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一、公寓卫生检查由值班室、院团总支、学生会共同负责对男、女公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当天公布检查结果,学生会生活卫生部每月公布一次卫生检查评比结果。

二、表彰及奖惩办法。

(1) 被评为“三星级宿舍”的房间,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0.3分。

(2) 凡在校级宿舍内务评比中获表彰为院争得荣誉的宿舍,获一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获二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2分,获三等奖者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1分,其余的酌情加分。

(3) 公寓值班室对各室的扣分情况与个人综合测评挂钩,一学期末,个人扣分累计低于2分(含2分)的,不扣综合测评,个人扣分累计高于2分(不含2分)的,开始扣综合测评,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15分;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每超过1分扣综合测评0.2分。 一学期个人卫生综合测评扣分累计达到1分者,取消学期末的评优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 实行困难补助评比与个人卫生挂钩制度,一学期扣班级卫生积分达4分者,取消向下学期个人困难补助评比资格。

(5) 一学期按公寓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检查卫生成绩分男女公寓各评出优秀宿舍男8个、女5个(01级男4个,女3个;02级男4个,女4个;)各室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分0.3分,室长加0.4分。

(6) 一学期内未被值班室扣分的宿舍各室成员每人加0.2分,室长加0.3分。

个)并对宿舍成员进行表彰或批评。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奖励班级积分8分。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级积分8分,按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学期末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扣宿舍成员每人综合测评0.3分,室长0.4分。

三、实行宿舍卫生班级积分制

(1) 值班室和生活卫生部扣分情况与班级积分挂钩,检查所扣分直接计入个人所在班级积分,并每月通报一次班级积分。

(2) 学期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班级取消组织管理单项奖评比资格。学年末,同年级卫生积分最后一名的班级没资格参评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四、宿舍卫生保持时间与上课时间一致,即上午四节课,下午aer二节课,在保持卫生期间宿管中心和宿管会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院卫生部将对较差、较好宿舍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

五、自本学期,院将设立卫生单项奖,具体评比细则另行制订。

六、如有外出劳动、实习的班级,在劳动、实习期间宿舍卫生不免检,应在离开前按规定打扫好宿舍卫生。

学校的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条例

1、门、地面、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物品摆放整齐

(1)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无脏乱物品

(2)床下鞋子整齐,行李堆叠整齐

(3)桌面整洁,脏乱物品

3、阳台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洗漱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不使用蜡烛

5、严禁在寝室养宠物

1、各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每周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监督、协调。(各班长整理好各班寝室长名单,统一交给生活部)

2、每月若有一次以上寝室无人或拒检或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则当月第二次此类情况时,寝室卫生为不及格。(低于80分为不及格,并且每周四的卫生成绩不给予复查机会)

3、若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功率或养宠物,直接视为寝室卫生不及格,并没收大功率。

4、若寝室无人,检查人员则以便签形式友情提醒。

1、时间:每周四18:20——19:00

2、检查人员:生活部、办公室干事

3、寝室卫生记录由生活部、办公室共同完成

1、每学期寝室卫生校级检查,未达到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2、每学期寝室卫生学院检查,未到达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3、每学期星级寝室:五星级加3分/人、四星级加2分/人、三

星级不加分、二星级扣2分/人、一星级扣3分/人、零星级扣5 分/人。

4、每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全部合格(80分或80分以上),寝室长加1分,室员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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