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管理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3-12-12 07:37:54 作者:梦幻泡

单位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组织的发展和效益。单位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是一个集体,由一群人共同组成,共同合作,共同实现某种目标。单位的发展离不开每个成员的持续学习和不断进取,我们应该如何做到这一点?下面是一些单位团队合作的案例研究,让我们一起学习和思考如何打造高效的团队。

单位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护校园的整洁和安全,创建文明工地。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我校各项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施工单位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水电管线及设施的完好。

(二)在距学生区、家属区较近的地点施工,应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的影响。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校园环境、绿化等的不良影响。

(四)严禁在主要干道上搅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时间内确有需要,须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做到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产生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七)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八)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在校园内车辆要低速行驶,车辆进出校园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为统一施工标牌的设置,施工标牌的设置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的主要入口应当设置施工标牌;

2、须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范围、建筑面积、工程结构、层数及开、竣工日期;

3、须标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4、工地总平面图;

5、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统计;

6、若布置标语,应提前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十)施工现场应设稳固、整洁的围栏或围墙进行封闭施工,不得在工地围栏或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现场材料应按类别、型号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记,砂石堆应有围护,不得随意堆放。

(十二)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十三)职工生活区应整洁、干净,职工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卫生条件。职工食堂卫生要有专人负责,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随意乱倒,不准随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员,严禁在周围吸烟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文明素质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和服饰,尤其在学生区施工的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不得对学生起哄,不得裸露身体,对待学生要求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十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十点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离开宿舍,不准在学校闲逛等。

(十七)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建设单位将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业作为下一次工程招标优选队伍的条件之一。

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所有建筑企业和项目部要强化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意识,从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得力措施预防火灾,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筑工地项目部办公室、员工板房要合理选址,采用防火材料,按规格标准要求搭建,室内严禁抽烟、使用电器烧水做饭和取暖。

三、每个项目部迅速对建筑工地所有电路电器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消灭“蜘蛛网式”乱拉乱接,规范电路电线走向和安装。

四、按规定配足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的发生。消防门、消火栓、消防池、消防水、消防罩和灭火器等设施要配备齐全,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五、完善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防火安全消防教育,提高消防灭火技能,同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火情火险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火灾,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各级消防、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加强火灾安全监管和巡查,特别是建筑企业和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常规检查,形成各级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建筑工地防火安全。

餐饮单位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专用,有基本的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主食和副食分开存放。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蚊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污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风,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生虫霉变、腐败变质。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

6、食品库房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单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项目部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项目部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项目部。

1、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安全管理要求。

6、安监处、劳动用工科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本矿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9、劳动用工五统一资料。

餐饮单位管理制度

1、公示制度。要持证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公示栏,动态完善公示栏内容。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2、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3、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4、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要从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留存经营单位资质,索取保存购进票据,做好食品购进验收记录。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6、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应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应正常使用。垃圾桶应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得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厨房不能设置厕所。

7、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要求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未经清洗的生食品不得进专间,刀具、砧板、切片机等工用具、空气每天使用前均应消毒并记录;操作人员加工前应洗手消毒;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及时冷藏,在常温下(10℃~60℃)保存熟食,从出品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谨慎提供并严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浆、深海鱼类、贝类等食品;禁止餐饮业使用贮存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有效预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浆等中毒。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区卫生局电话:),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避免受污染。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9、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严禁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应熟悉使用知识、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防止食品过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仓库应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混放,并应具备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我局工作的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办公室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我局设两名专业保洁人员,负责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各部门内(单位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各部门承担。

第七条 每月抽出半天时间,全体职工对单位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

第八条 单位公共区域(包括:楼道、卫生间、楼梯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各部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九条 办公楼小会议室卫生和所院内环境卫生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一条 各部门内部的垃圾筐、楼道内垃圾桶做到及时清理、及时倾倒。

第十二条 洗手间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单位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十五条 各部门环境卫生由各部门人员包干,部门负责人负责,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共区域存在垃圾、废物。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公告栏公示。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2.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3.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组织人员每天对办公楼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单位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

(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四)下级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五)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形成排列好。

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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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和工人。

术 语

第三条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厂的宿舍,分为员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条 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包括总部员工宿舍和工厂员工宿舍。

第五条 总部员工宿舍指公司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自人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员工及工作满6个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条 工厂员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厂为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条 工人宿舍指公司为在公司各工厂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职责

第八条 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九条 各工厂办公室负责对所在工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 各宿舍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一条 行政部负责解释此制度。

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个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厂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厂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条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工厂自建宿舍由工厂统一支付水电费),住总部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严格宿舍分类,员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

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9.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长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十五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人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 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 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有效实施。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 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4、使用手机、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公司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有效实施。

单位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

单位值班管理制度

一、经理办公室为干部值班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值班人员安排:

1、每班由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管理人员到办公楼值班。

2、每天由一名部领导在家值班,负责处理值班干部报来的紧急情况。

3、干部值班安排表经理办公室每月下旬制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调度会上下发。

三、值班干部职责:值班期间代表xx-x负责检查劳动纪律,协调处理生产、行政、安全保卫等事务,处理或联络有关人员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四、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只安排晚班值班,时间统一为晚上7:30至次日早上7:00;双休日和节假日安排白天和晚上二个时间段值班,白天值班时间与同期作息时间相同,晚上为7:30至次日早上7:00。

五、干部值班现场检查职责:

干部值班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职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有无睡岗、串岗、脱岗现象;

2.职工劳保着装情况;

3.安全巡检制度执行情况;

4.直接作业如装卸槽车、装卸船、收送料有无违章现象;

5.机泵、储罐压力、温度等工艺控制情况;

6.电气、仪表、设备运行情况;

7.门卫人员是否遵守门卫管理制度。

六、干部值班的监督和考核。

经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政工室、纪委、安全保卫室、生产计划室、人事教育室组成干部值班督察小组,不定期对干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值班干部到岗情况,检查值班干部各项职责的落实情况。部领导每周一次对干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由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检查情况由经理办公室在调度会上讲评。

值班干部迟到、早退、脱岗以及不按路线查岗,一经发现,由综合管理室按每次中层干部罚款30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进行处罚。

七、干部值班有关要求:

1.值班干部须按时到调度室签到,并领取值班室钥匙,同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到。值班时应注意劳保着装。

2.值班人员按规定对办公楼及生产装置进行巡检、查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执行双向签名制度)。

3.晚班值班查岗时间为凌晨1:00至6:00;白班查岗时间由值班人员自行安排。每晚查岗路线由调度室安排,路线及查岗时间安排如下:

线路1:xx罐区---xx办---xx-x工段---xx-x站台;

出发时间:2:00---5:00 ,值班人员随机安排;

线路2:xx-x班---xx-x班---xx-x班---xx-x班;

出发时间:1:30---4:30,值班人员随机安排;

线路3:xx-x罐区---xx-x班---xx-x罐区班---xx-x锅炉班;

出发时间:1:00---4:30,值班人员随机安排;

线路4:xx-x罐区班---xx-x液体码头---xx-x油品罐区

出发时间:1:00---4:00,值班人员随机安排。

4.值班记录必须工整、规范,内容包括生产、安全、劳动纪律、巡回检查、交接-班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一律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填写。

5.值班干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如实属有事,无法按时到岗者,须事先通知经理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调整。

6.周日晚至周四的值班情况应在次日早调会上讲评,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7.值班室内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室内公共财物完好情况要在交接-班记录中予以体现。

8.值班干部次日可换休半天。遇周五晚至周日值班、节假日前一晚至当次最后一个节假日白天值班,不再另行换休。

八、车间干部值班

1.车间干部值班的时间、职责、现场检查和监督考核比照本规定执行。

2.车间值班安排表须提前一周公示在车间醒目位置,便于监督、检查。

3.车间值班人员到岗后必须用值班电话向调度室报到。

4.车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对岗位进行至少二次巡查。

xx-x经理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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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机关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当班人员(含节假日干部值班)必须认真负责,思想集中,严肃门卫纪律,按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当班人的`直接责任,不得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娱乐活动。

二、及时做好电话传达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机关院内,遇有重大情况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汇报。

三、外来人员进出机关须主动出示证件,门卫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如有携带大件物品,当班人员有权进行查问。加强做好办公楼院、生活区周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当班人员在夜间要开启防盗报警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盘查、记录,及时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四、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过夜停放,非机动车辆进出一律主动下车推行。

五、及时做好邮局报刊、信件收、分、登记手续。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围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1、行政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表)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同时,单位要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文件的规定填报预算外资金(如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支计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内容,经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支出等项目,专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项目。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行政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3、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其他收入按节级科目分项填列,见表三)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没有收入数额的项目可以空置)。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包括基金)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预算,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按规定暂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除经批准由单位留用的外,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作为单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预算。由财政专户拨付给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作为单位收入,列入收入预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等,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单位应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即在保证人员支出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在保证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应有详细的说明。

1、财政部门在收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或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行政单位预算后,应进行审核,对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对有主管部门的行政单位预算,财政部门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体单位。

2、财政部门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时,应按照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核定行政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收入预算,应明确核定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指标。

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必要时应核定到工资、补助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重点支出项目。

3、财政部门在核定行政单位预算时,财政拨款标准应根据以保证行政单位基本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国家财力可能确定。

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根据收支统管的要求,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一并核定,统一下达。其数额应根据行政单位财政收支状况,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及按规定实行结余上缴专户或按规定比例留用不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数额确定。

财政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指定用途的,财政部门在核批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时,应予以明确。

行政单位预算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批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行政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单位要加强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不得坐支。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单位收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要督促催缴。

2、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为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行政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2、行政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预算需要调整时,可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调整收支预算,但必须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收入预算调整后,要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根据以上规定,随文附发《中央级行政单位预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单位的预算报表格式,由地方财政部门参照该预算报表格式制定布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通知要求,一并填报。

单位概算可参照预算报表格式在上年预算年度结束前(12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主管财务司。

单位停车管理制度

虽然说现在立体停车库慢慢受热起来,建造前期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对于停车设备的管理,很多单位还是很欠缺。因此,今天泊鼎在此特意提出相应的要求,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

1、用于立体停车场所的电源应单独配置,如果是车位比较多的场所,而且是使用比较频繁的'车库,建议大家要设置双电源供电,这样能够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2、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建立车库设备的档案,制定车库的管理制度和维护保养的计划,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督促各项制度、计划的实施、保持车库值班和交接-班记录、日常检查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记录,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3、车库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训练或者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不论操作人员是否专职,主管负责人都应进行设备运转时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转前和运转结束后的例行检查。

4、在立体停车场所的出入口一些明显的位置标出停车的尺寸以及其他需要车主注意的事项;停车设备的出入口附近、人和车辆的通道、操作装置处应有照明;立体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禁止不符合车库停车要求的车辆进入车库中。

5、如果立体停车场所正在运转,那么不得撤离操作现场;每天对设备的安全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装置有效;做好车库的日常清洁工作,使车畅通无阻,避免因垃圾、杂物等引起车库故障,出现一些事故。

拥有立体停车场所的单位,应该根据现有的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对照上文所说,制定出有效的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立体停车库的安全以及可靠运行。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综合科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综合科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物业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综合科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 各科室内(单位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八条 单位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活动室、开水房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物业管理管理公司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条 单位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科接待室负责联系,物业管理负责清扫和保洁及美化绿化。

第十一条 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交综合科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 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 单位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十四条 综合科督促物业管理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五条 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包干,各科科长负责,综合科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六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 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物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 单位每年度评比一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获得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餐饮单位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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