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汇总18篇)

时间:2023-12-04 09:38:27 作者:HT书生

5.规章制度对于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执法有着重要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守则包含了各个方面的内容,每个组织成员都应该对照执行。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叉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叉车驾驶员自愿向单位作如下承诺:

1.自愿接受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叉车操作规程。

2.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或超载驾驶。做好日常的饿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前必须检查叉车是否完好,特别是:方向控制、喇叭、刹车、轮胎、灯光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3.离开叉车或不用时应拔下钥匙,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后果自负,发生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人签名:

日期:日期:

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1、会议室,接待室是酒店举行会议,接待客户的场所,为加强管理,规范酒店会议室、接待室的使用,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制度。

2、酒店所有员工非接待客人和参加会议,不得随意进入接待室和会议室。

3、酒店各个部门如需要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去总经理办公室申请。

4、接待室有专门负责引见、招待、接送来宾。

5、任何员工不得随便移动会议室,接待室的家具及物品。

6、任何员工不得随便使用会议室、接待室的茶叶、咖啡、饮料等用品。

7、任何员工不得随便拿走接待室的报刊,杂志等资料。

8、爱护接待室、会议室的设施。

9、会议结束,要整理会场,保持清洁。

1、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将开水咖啡准备好,其他设备要调好。

2、打开会议室门,服务员在门口迎接客人。

3、根据客人要求,将指示牌放在指定位置。

1、会议开始后,服务员站在会议后的后面。

2、保持会议室安静,服务员不能大声说话,东西轻拿轻放。

3、会议中间休息时,要尽快整理会场,补充更换各种用品。

1、会议结束后,仔细检查一遍会场,看是否有客人以往的东西和文件等。

2、会后将水具,设备整理好。

篇为营造优美的会议环境,规范会议室安全卫生管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会议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的卫生管理直接体现全院教职工的卫生意识,全体人员应自觉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卫生工作。

二、确定会议室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做到定期保洁,为各项会议的举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应提高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防范,会后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四、会议室内桌椅、电脑、投影仪、灭火器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变动,如出现故障,影响会议进行,及时进行维修。

五、会议室的桌面要保证无杂物、无浮土。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

六、会议室天花板上应无浮尘、蛛网,墙壁及墙上的悬挂物无灰尘;地面清扫及时、干净,保证室内地面及墙面无污渍。

八、会议室应在每次会议前后及时清扫卫生,整齐摆放桌椅,清理茶杯、废纸等杂物。室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九、会议室内不准随意吃瓜果零食,不准随意丢纸屑,地面保持卫生整洁。

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确保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乡镇(工业园、街道办)等运用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的会议。本着节约经费、提高会议效率的原则召开视频会议;凡适宜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培训等,原则上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一)主会场。主会场设在武宁县市民服务中心北楼西头9楼视频会议室(120人)和西头连廊6楼视频会议室(40人)。同时,以上2个县本级主会场均可作为国家、省、市视频会议的分会场。

(二)分会场。分会场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街道办)视频会议室(21个)。

(一)县政府信息办:负责统筹安排全县视频会议和受理县直单位召开视频会议的申请;负责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各乡镇分支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并制订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召开视频会议期间,安排专人进行技术保障;负责联系主办单位做好会务工作。

(二)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的电力供应,做好可能影响正常供电的'例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三)县移动公司:负责维护视频会议系统网络资源,保障电子政务网络链路畅通、连接稳定;做好可能影响网络传输的例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并指派专人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一)确需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的县直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下发会议通知。

(二)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为会议时间、地点、参会对象、视频会议联调时间、会前设备联调时间和会议要求等。视频会议联调时间应确定在召开会议前1天,会前设备联调时间应确定在召开会议前2小时。

(一)会议申请。

1、视频会议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其中应急指挥等特殊会议经批准后可立即申请召开。

2、经批准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的,主办单位要及时下发会议通知,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办沟通,并按照要求做好会务等相关工作。

(二)会前准备。

1、视频会议所需资料的搜集和分发由主办单位负责,同时,主办单位要将会议通知、会议议程、需演示的电子文档等资料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办。如需乡镇同志进行大会发言,主办单位要将发言顺序等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县政府信息办。

2、主办单位要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办沟通和联系,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召开会议的当天,主办单位负责会务工作的同志需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做好会议签到、督查、服务、沟通和协调等工作。

3、县政府信息化办根据会议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派技术人员,做好设备检测和联调等工作,并加强与县移动公司对接,确保网络畅通、稳定。

4、视频会议联调。县政府信息办接到视频会议通知后,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联调(原则上安排在会议前1天)。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操作规程等进行设备联调,确保本乡镇视频会议系统正常使用;如视频系统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

5、会前设备联调。视频会议召开前2小时,县政府信息办要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最后联调,各乡镇分会场要对系统视频和音频传输情况进行最后检查,如视频系统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办和主办单位报告。会前设备联调完成后,各乡镇分会场要将视频画面调至全景,并关闭麦克风。

1、会议期间,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要全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非管理人员不得操作视频会议设备;各乡镇分会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摄像头和麦克风;除大会发言乡镇外,其他乡镇分会场要将麦克风调整至静音状态。

2、会议期间,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参会人员要保持好会场秩序,遵守会场纪律,禁止使用手机、吸烟、在设备前后走动、在会议室和控制室附近施工等影响音频和视频效果的行为。

(四)会后安排。

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断开系统连接后,各乡镇分会场方可关闭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并断开电源。

(五)故障处理。

在设备联调或会议过程中,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致使乡镇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的,经应急处置后,仍然无法连接主会场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和县政府信息办报告,并组织参会人员到就近的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

(一)主会场依据会议需求设置“xxx工作视频会议”会标,各乡镇分会场应摆放全县统一的乡镇名称标识牌,不得悬挂与会议内容不相符的横幅。

(二)会场内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拆装,并配备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

(三)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并做好设备防尘和保洁工作,确保视频图像清晰,同时,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

(一)主会场的视频会议系统由县政府信息办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分会场的视频会议系统由各乡镇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要明确1位分管领导(原则上为常务副乡镇长),落实1至2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以便对其进行技术培训。

(二)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视频会议系统的各项操作规程。

(一)视频会议系统依托政务外网运行,各乡镇要加强电子政务机房及“乡乡通“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电子政务机房必须安装空调),除雷雨天气外设备应长期保持开机状态;定期检查设备及网络,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及时排查和处理。

(二)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是会议专用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软件及线路等出现故障,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以便及时进行设备维修、软件调试及故障排除。非视频会议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有关设备。

(三)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要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连接设备,严禁随意拔插视频会议设备连接线缆,严禁带电拔插摄像机和视频终端连线。未经允许,禁止私自更换视频会议设备。

(四)视频会议系统的各项设备参数按照全县统一技术规范设定,各乡镇视频终端参数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设备配置、变更系统参数或更换会场的乡镇,报经县政府信息办同意后,方可调整、变更和更换。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补充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班组所有叉车调度、日常检查、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3.2保卫科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安环部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4.1.3没有生产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

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10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叉车上安装的限速设置不得私自改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叉车的养护分为:日常养护、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

4.6.1日常维护,每班接班后。4.6.1.1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4.6.1.2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4.6.1.3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4.6.1.4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4.6.1.5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4.6.2一级技术保养。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4.6.2.1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4.6.2.2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4.6.2.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4.6.2.4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4.6.2.5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4.6.2.6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4.6.2.7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4.6.2.8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4.6.2.9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4.6.2.10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4.6.2.11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4.6.2.11.1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4.6.2.11.2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4.6.2.11.3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4.6.2.11.4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4.6.2.11.5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4.6.3二级技术保养。除按一级技术保养各项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

4.6.3.1清洗各油箱、过滤网及管路,并检查有无腐蚀,撞裂情况,清洗后不得用带有纤维的纱头,布料抹擦。

4.6.3.2清洗变矩器、变速箱、检查零件磨损情况,更换新油。

4.6.3.3检查传动轴轴承,视需要调换万向节十字轴方向。

4.6.3.4检查驱动桥各部紧固情况及有无漏油现象,疏通气孔。拆检主减速器、差速器、轮边减速器,调整轴承轴向间隙,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6.3.5拆检、调整和润滑前后轮毂,进行半轴换位。

4.6.3.6清洗制动器,调整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片间的间隙。

4.6.3.7清洗转向器,检查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4.6.3.8拆卸及清洗齿轮油泵,注意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4.6.3.9拆卸多路阀,检查阀杆与阀体的间隙,如无必要时勿拆开安全阀。

4.6.3.10检查转向节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4.6.3.11拆卸轮胎,对轮辋除锈刷漆,检查内外胎和垫带,换位并按规定充气。

4.6.3.12检查手制动机件的连接紧固情况,调整手制动杆和脚制动踏板工作行程。

4.6.3.13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如与要求不符,必须拆下充电。

4.7奖惩考核。

4.7.1对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7.2保养:因自身保养不善,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4.7.3对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追究责任人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出现责任事故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4.7.4对出现私自改动超速设置的处以100—300元罚款,限速自行脱落松动时应立即处置,否则按超速处理。

4.7.5对限速设置不到位造成超速酿成事故的,追究维修人员相关责任。

4.7.6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且造成公司财物损失、影响严重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环部,由公司安环部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4.7.7对叉车司机年内有违规行为记录的,在年终评定时,违规次数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公司将决定是否留用。

4.7.8其他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制度。

4.7.10维修成本费用少。

4.7.11油耗成本率低。

4.7.12叉车外表干净。

4.7.13损坏率、事故发生率低。

4.7.14叉车工作时间利用率高。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维修记录。

6.1驾驶员名单:徐立新班、王广才、朱学章、王赵朋;。

王来庄班、张振杰、詹得金、王来庄;。

信青峰班、赵浩凯、王有进、信青峰;。

王彦涛、赵振领、王海东。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

3.1生产车间调度1台电瓶叉车、仓储、物流部调度2台叉车。

3.2调度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编制车间叉车适用的安全管理规程或制度等工作。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4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部门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小车班进行检查、维修。

4.3.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障安全。

4.3.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周转筐、木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周转筐、木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5处罚规定。

5.3叉车运行至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时,需小心行驶,如因违规操作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其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5.4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的经济处罚。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工作、举行会议、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介绍。

学校会议室包括综合教学楼八楼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会客室,七楼会议室、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校务会、党会、商议学校事、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校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4人。

第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全校性会议、视频会议、以及接待来宾的场所,可容纳80人左右。

会客室:主要用于校领导接见外宾、重要来宾,可容纳12人。

七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型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1.在保证《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外,可安排领导和各单位召开未上《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的全校性会议和接待工作。

2.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并在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登记(包括使用时间、会议的主要内容)后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本周不预约下周会议室。

三、管理职责。

1.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会议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及时将会议室使用安排情况告知相关保洁人员,做好会前茶、水及茶具的准备工作。

2.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室内吸烟,禁止声喧哗。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派遣、使用、维修、保养、处置等行为,努力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劳动保障大队:行政执法用车三辆。

各基层所(分局):业务用车各一辆。

二、车辆使用。

(一)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和应急事项处理,禁止公车私用。

(二)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设置一名公车管理员。

(三)用车时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出车登记表(见附件)并指定驾驶员,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提前到位、按时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知公车管理员)。未经出车审批程序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出车登记表由公车管理员存档。

(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三)车辆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点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车辆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本单位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发票、清单需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经本单位公车管理员核实。

(四)公务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出车在外临时停车应安全停放车辆,出车返回后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如特殊情况需在外停放,须经车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停放,并确保泊车安全。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五)“gps监管平台”由办公室负责申请、机关纪委(巡察办)负责监督管理,适时查询、监控行车状态(行驶区域、车速、油耗、停车地点等),并及时纠察、记录违规情况,确保车辆运行规范、安全。

(六)所有车辆全部使用政府采购ic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

四、驾驶员职责。

(一)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二)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凡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被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概不予报销。

(四)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报警(交通事故122、医疗救护120)、进行应急处理(抢救伤者或撤离人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等),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说明情况。

(五)车辆与驾驶人员相对固定,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六)驾驶员要注意车辆年审和保险到期时间,在到期日之前向办公室报备并办理车辆年审和保险手续。

五、监督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二)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三)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四)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五)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1、会议室是研究院专门用于召开学术报告、会议、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302会议室、306学术报告厅、409咖啡厅。

2、会议室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院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3、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包括会议主要内容、参会人数、使用时间、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安全负责人等信息,经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4、使用人应爱护会议室设施,并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特别是多媒体设备等。

5、会议室活动结束后,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经劝说后,仍未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将停止其继续借用会议室。

6、严禁涉及商业的各类活动。

7、本暂行办法自某某年1月1日起实行。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我单位承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出厂合格资料、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自检记录;

三、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合同及维保记录,维保单位资质;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使用单位:(盖章或法人签字)。

学校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校长报告工作,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由教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五、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员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八、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员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九、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任免校长的建议。

十、教代会代表通过“组室推荐—民主选举—校务会审议—公示确认”程序产生,原则上与工会委员会、工会经审委员会一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改选。

电梯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__〕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严格局印章(指办公室保管的局行政和党组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规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局印章由机要秘书保管,未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不准带出档案室。

二、以局名义发文、报表等,由机要秘书根据局领导的签字、批示加盖局印章。

三、处室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的,须由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四、局属单位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分管局长批准。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加盖局印单,须经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局领导批准。

六、除以局名义发文外,使用局印章必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使用人应清楚地填写用途、时间并签名。

七、正确使用印章,加盖印章要完整、端正、清晰。

八、对外联系工作出具介绍信涉及人、财、物内容使用局印章时,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同意。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锅炉应办理锅炉使用证后投入运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得继续运行。

2.锅炉使用证和检验合格标贴应齐全,张贴于锅炉房控制室内。

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配齐锅炉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上岗作业。并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6.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事故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对班组长、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

1、组长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对锅炉组的安全生产、操作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

2、根据上级和管理部门布置的生产任务,合理组织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做好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和节能减排工作。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4、负责班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考勤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各类原始记录的保管。

5、负责锅炉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和设备故障及时组织报修和修理。

6、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锅炉的年检工作,负责油料的接收、登记工作。

7、负责水处理设备运转或实施情况是否正常,汽水取样装置及取样点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水质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是否齐全,汽水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8、负责锅炉组的文明生产,对室内外的卫生和设备的清洁进行检查、督促。

9、锅炉的使用证和年检合格标贴应置于锅炉房监控室内明显位置。

10、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停炉、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程序等制度应置于锅炉房内明显位置。

1、司炉工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2、认真做好接班检查,检查内容按交接班制度,确认无异常情况,才能启动锅炉及辅助设备。

3、负责电器控制柜,锅炉、辅助设备、管道阀门的操作,监视压力表、水位表、控制仪表、指示仪表的情况。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压力表、水位表的排污、冲洗。

5、负责对锅炉、辅助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组长汇报。

6、负责锅炉、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管道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锅炉的吹灰工作。

7、负责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打扫,保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8、负责按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巡回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内容,并签名。

1、负责锅炉水、给水的取样分析,填写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2、负责软水处理设备、除氧器、锅炉水取样器、软水箱、连续排污膨胀器的操作,以及管理、保养、维修工作。

3、负责水处理用盐的申购,盐溶解桶内盐量的补充。

4、负责控制锅炉水质,给水水质符合锅炉水质标准gb1576的规定,水处理设置是否满足制水量的需要。

5、负责水处理泵房间、软水箱间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6、根据水质化验情况,负责向司炉工提出排污量和排污次数要求。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救护车只供接送病人或接送医疗队、医务人员出诊等使用。保证车况良好,处于应急状态,随叫随出车。不得任意私自出车供私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二、车辆由院办公室管理。救护车由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任何车辆出车要有派车人员签字,无派车通知,不得私自出车。出车必须携带三证,三证不得转借。

三、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耗油量登记清楚。

四、保证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违章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不带故障行车。

五、保持车库清洁整齐,车辆不乱停乱放。

六、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爱护机件,注意节约用油。

七、车费收入应开具发票,将款项及时交财务科并收取收据。

八、每季度总结一次,其内容包括行车次数、里程、耗油量、安全行驶情况、经济收支情况及行车状况。

九、车辆修理,一般情况下应报告小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学校会议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代会每三年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事项,经校长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会由主席团主持。我校第一届教代会于2000年12月5日成立,代表36人。

会议由校会成员参加、校长主持,会议一般间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回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新的工作或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行政会议。行政会议是学校行政人员经常研究工作的会议,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参加。主要研究并解决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行政会议每周一次,会议由校长主持。

支部党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业务学习会议每周一次(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后1小时),全体教师参加,会议由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

主要讨论教学工作的一些问题,可以在会议上听取各教研组长的汇报和布置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主要讨论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班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家长会议可结合家长学校进行。

校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针对全校同学,如对一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学习情况的总结和分析、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也可以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作专题报告。校会一般由少先队辅导员或校长主持。

班会或晨会是班主任通过班集体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在班主任主持下进行。班会每周一次,晨会每天一次。

一年中,有许多教育意义的节日和纪念日。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通过这些节日活动,可进行传统教育和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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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1.1目的: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以及用于公司工作所有权不属公司的车辆。

1.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2.组织管理。

2.1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管理职责区分。

2.2.1集团公司办公室:

1)负责集团车辆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及路桥费、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负责单位车辆及个人车辆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个人的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司车辆跨单位、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6)负责组织车辆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各单位负责人:

1)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认定车定位管理。

3)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或审验等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

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他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有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司机队伍的管理。必要时可以对有驾驶证的员工集中培训学习。

3.1集团办公室应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统计备案;申请(批复)单、车辆交接清单、车辆管理安全责任书必须齐全,并统一制作、下发,进行规范管理。

3.2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单位/部门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辆车时,应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3实行内部准驾制度。由各部门主管协助办公室负责审核。禁止没有通过审核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3.4准驾人员(含租赁专职司机)应与本单位本部门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3.5各车辆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行驶、维修记录,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其责任由车长或部门/单位责任人承担。

3.6准驾车辆的员工应自觉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办公室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7长途(800公里以上)出车或到山区危险地带出车,原则上应配2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3.8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严禁将公司车辆转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单位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必须请示部门、单位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或补办相关手续方可转借,时候应及时检查收回。

3.9公司所属车辆应由相关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条款处理。

3.10公司车辆要在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安指挥,保持道路的畅通。

3.11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如有超速、闯红灯等违章罚款情况,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单位、部门责任人应立刻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同时,采取紧急救援或处理措施,积极主动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处理。

3.13属公司员工的车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时间,要注意行车安全,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奖励与处罚。

4.1对认真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和扣罚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核时给予适当奖励。

4.2因玩忽职守或渎职发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公司干部员工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无公司《准驾证》等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直接上司承担管理责任,同时也处以100元罚款,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5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驾驶公司车辆办私事或无证驾驶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6接到属地交管部门给公司下达的《单位机动车违章处罚通知书后》,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登记,并通知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领取罚单。其处罚金由车辆所属单位和负责人根据《车辆使用(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到个人,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当事人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4.7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同前款。此外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和500-1000元罚款。其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责任人全部承担。

4.8因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和个人承担。因公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视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0-1000的罚款,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发生,其后果由其当时责任人全部承担。

4.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管部门、公司和本单位口头报。

文档为doc格式。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锅炉定期和日常维修计划。

2、对安全附件:仪表、电器控制、燃烧器、除氧器、交换器、给水设备等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检验,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定期对所有辅助设备及设施进行加油、清洗,确保各附件的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锅炉做到定期检验,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做好锅炉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有关维修保养的'记录。

6、做好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的工作。

7、每星期对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人工试验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1、保持每台锅炉外表、锅炉房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清洁,没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2、锅炉房禁止吸烟,不乱扔杂物,不乱扔纸屑,不准烘挂各类衣物。

3、锅炉房内外每周由班组长组织打扫一次。司炉人员应在每班结束后,将锅炉房、操作室、浴室、更衣室、水处理室打扫干净。

1、锅炉房属于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因检查检修需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来人员需进入锅炉房,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入内,外来单位前来学习应由本单位人员陪同进入。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2、消防器材齐全并到位,各通道畅通。严禁在锅炉房区域内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确保消防安全。

3、在燃油锅炉房内一般应放置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室外应设置消火栓,储油罐区内和有条件的锅炉房内要设置烟感自动灭火装置。

锅炉是特种设备,使用不当就会发生锅炉事故,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以下是三种情况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1、设备故障。

锅炉故障,设备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立即停炉,可进行修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理,做好记录。

2、设备损坏。

锅炉受压部件损坏、变形、渗漏、安全附件、燃烧器损坏等被迫停止运行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由技术责任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制订修理方案,由维修单位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3、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或炉膛爆炸等,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以备调查分析。如发生人员伤亡,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马上组织抢险救援,以减少损失和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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