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优质21篇)

时间:2023-12-07 18:10:04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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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的刺客列传读后感

读完史记,能让我们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书活动很容易让人产生诸多感想,你知道如何写一篇史记读后感?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史记的刺客列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我。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样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终,用尽自我的最终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我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明白自我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此刻,我懂了。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礼貌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以往的惊心动魄,思量以往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可是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可是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最终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在许多本教师规定的海量阅读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史记》,因为它的里面有一个个能改变人心灵的历史故事。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汉朝的太史令,我很佩服他,首先是因为他能博览群书,归纳出这么多的历史故事,是很了不起的。其次是因为他能在富有哲理的历史故事后,加上那几句振奋人心的话,真是让人无法挑剔,赞叹不已呀!

在《韩信被杀》的故事之后,太史公写道:假使韩信能够谦恭退让,不夸耀自我的功劳,不自恃自我的才能,那就差不多了。我以前一向以为韩信是一个英雄,原先他也有狂妄的一面,让我重新认识了他。从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才能的人,既然已经显现出了自我的光芒,就不要太骄傲,不然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史记》里有许多这样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这本书振奋了我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启发了我的人生,还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的心灵!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人类的最高追求是对自我价值的认可。在相对和平的现代,寻找个人价值认同的过程相对容易,我难以想象混乱的时代连展现自己个人价值的机会都是奢侈的。但这种时代真是存在过:比如中国的“春秋战国”。

我想,可能大多数民族的特殊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在乱世中形成的,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士为知己者死”的名言,只有在乱世才会有人没有机会证明自己,而如果有人愿意承认他们的价值,那么就是满足了他们最高尚的欲求,他们定愿为贵人、伯乐做牛做马,甚至奉献出生命,那个时代在人情方面和现在相比,是多么可爱呀。现代社会欺骗和背叛屡见不鲜,珍贵的知己难寻。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再找不到愿为“恩情”拼命的人了。

但我并不认可所有刺客“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因为我觉得,做正确的事远比把事情做正确更重要和神圣,如果事情本身性质错误,那么将事情做得越正确就越谬误,比如聂政刺侠累看似是一次成功的刺杀,可聂政自己却家破人亡,荆轲刺秦王也加速了燕国的毁灭。

如果燕太子丹听从鞠武所说的:“疾遣樊将军入匈奴灭口。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燕或许就可战胜秦国,即使无法战胜也可存活较长时间,可丹采用的方式却是简单粗暴的刺杀秦王,就国家利益而言,这不仅不会得到收益,反而会招来秦国的报复,还损失了两个人才,那么,这么愚蠢的行为是什么导致的呢?让我们来分析燕太子丹的初衷是什么?“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引用原文后,需要转述原文为白话文,以方便读者阅读。)太子丹的初衷就是报一己的私仇,他仅为一己之私而动用大量财力、物力行刺秦王,最终将国家推向灭亡。象太子丹这种人,他的行为看似仗义,可就整体来看,却处处纰漏,比如收留樊於期,我第一次也被丹的“善”所撼动,可长远考虑还是那句话:这除了招来秦国的怨恨还有何用?象这样的冒险的行为他自己却浑然不知。丹的人品也是值得怀疑的,丹对鞠武所说的是私人恩怨,而对田光所说的是:“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将歪理说得名正言顺。他是一位“优秀”的政客。是值得尊敬的“正人君子”他反抗秦国深恶痛绝的掳掠,直至人头点地。

我个人认为在刺客中值得称许得是曹沫,他即没有伤害他人的肉体也没有残身苦行,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了国家大患。

我也不能对刺客的意义过多妄加评论,他们没有降福于大多数人,可却得到了自我实现,这不能怪他们,只能怪那样的时代塑造出那样的规则,让他们只知道把事情做正确。我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而庆幸,因为我可以通过正常的求学、升学实现自身的价值。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

通读伍子胥列传后,我被他报杀父子之仇,弃小义而灭大恨的事迹所震撼。昭关受窘,中途乞讨,未曾片刻忘掉郢都仇恨的心志,忍辱负重、艰苦卓绝,终于复仇雪耻,名留后世。难怪太史公评价:“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伍子胥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最为著名的篇目之一,具有强烈的悲剧性。以吴国、楚国为主,兼涉鲁、晋、郑、秦诸多国家,诸多重大历史事件;以伍子胥为主,又兼涉太子建、白公胜、太宰嚭、申包胥、夫概等诸多人物。其中光杀父之仇就有吴王夫差与越王勾践的一对不解之仇;伍子胥与平王的一对深仇大恨;郧公与平王的杀父之仇;白公与郑王、子西的生死之恨,相互穿插,节奏紧凑,有条不紊。诚如太史公所说,怨毒对于人来说实在是太厉害了。

伍子胥过昭关,前临大江,后有追兵,与太子胜各自只身徒步逃跑的慌恐,危急之中偶遇渔父的紧张场面,读起来令人心惊肉跳,而他韶关一夜白头的故事,更是万世流传。攻克郢都,没有找到昭王,竟做出“掘楚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三百,然后已。”的疯狂行径,把他多年来忍辱负重,压抑在内心的深仇大恨,突然迸发出来的烈火般的感情,都如泄洪般一泄而出。他头脑清楚,看问题尖锐,深知应父之召必然俱死,故弃小义而雪大耻。如果他象伍尚一样愚忠愚孝,也许我们就不会对他评价这么高了。他能舍小义,成大名,其意志非一般人可比,故后人对他也是褒多于贬,这或许是缘于司马迁对他的美化。他有张弓拒捕,桀骜不驯的一面;也有忍辱负重,含辛茹苦,虽困病交加、中途乞讨也不忘郢都仇恨的一面;有把自己唯一的宝剑送给渔父的感恩报德的一面;也有因时机不成熟,到乡下种地以韬光养晦的`一面,此等做法,让人想起越王勾践,有着坚定信念的能人,都似这般忍耐,深埋野心以在日后一击即中。

伍子胥是有政治眼光的。他多次规劝吴王伐越,分析形势,指陈利害。虽遭伯嚭谗言诬害,但他的形象越显得光明磊落。伍子胥又是智勇双全的人物。他为吴国率兵打仗,为吴王称霸一时,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被赐死前对门客说的一番话,令我震撼:“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这是预言,是现实,是政治远见,是身遭诬害的愤概,也是对吴王昏庸的憎恨!

太史公对伍子胥的志节才敢表现出了极大的赞美与同情,当然,我认为其中也包含着作者对个人身世的无限感慨与悲愤。诚然,一个作者哪能写尽世上的所有人呢?写来写去,写的还是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无论孤独还是野心,其实都是自己人生某个侧面的写照。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

我姨父去世后,他的女儿海宝很伤心,为了寻找父亲的杀父仇人,她爱上了阅读吏书和学习佛教,慢慢她心里少了很多恨,多了更多的是爱,是的,人活着多好,如果我们的人生中只有仇恨就少了好多快乐和幸福的日子了!亲爱的,我们都为已经离开我们的亲人好好活着吧!此文是她读《史记.伍子胥列传》有感。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士为知己者死《

第一次知道日本战国时期三大军师之一的山本勘助,是在看了《冢原卜传》之后。巧的是我所借的《风林火山》就是以他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

记得在几年前就知道有一部时代剧叫这个名字,因为是战争片所以没兴趣看。这次看到有同名小说,就借了。没想到,只看了第一章就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花了一天的时间一口气阅读完毕,终于找回了那种久违了的阅读感受。

井上靖老先生对人物细腻的心理活动描写得相当传神,我仿佛跟着作者的文笔,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跟随着书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相貌奇丑,身材矮小的浪人武士,虽然他才学出众,足智多谋,武艺高强,就是因为其甚为怪异的长像,一直得不到主人的重用。可他一直没放弃帮助主人“攻城掠地”的雄心伟业。在等待了九年之后,他终于遇见了赏识他的主人――武田信玄。这位青年将领非常赏识勘助的才华,重用了他,而勘助用了几十倍的努力回报了主人,甚至为其丢掉了性命,那种忠义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他真正达到了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境界。他用自己的生命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部男人戏里,最让我牵挂的就是山本勘助对由布姬的那份感情。这种感情非常微妙,它不是那种男女之情,而是一种男性对尊贵女性的.敬仰之情,父亲对女儿的那种爱护之情,而在其中还夹杂着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得那种牵挂和内疚之情。这份感情在勘助见到由布姬的第一眼开始,就注定了是一场悲剧。

无意之中勘助间接成为了由布姬的杀父仇人。因为杀死由布姬父亲的主意是作为武田信玄军师的勘助出的,他还一直认为由布姬不知此事,却没想到冰雪聪明的由布姬早已知晓。大概处于内疚的考虑,他把由布姬献给了信玄做了侧室,他希望由布姬能为信玄生下一位既有武田家血统又有诹访家血统的继承人,从而安抚被屠城的诹访百姓。

由布姬是一名内心无比坚强的女性,她在城破之日没有自杀,而是希望活下去,她曾向勘助说出希望能在信玄熟睡时割下其人头,让勘助惊诧不已。她还用诈术从勘助嘴里套出了主公新欢於琴的存在。可那对由布姬一见钟情的感觉,使勘助下了一定要保护好主公女人和继承人的决心,他用自己的全部精力回报了主公对他的知遇之恩。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描写由布姬的段落,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天海的身影,都是那么的美丽,内心强大。觉得看过那么多天海主演的电视剧,电影和舞台剧,她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位像由布姬一样坚强勇敢,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倔强女性。只不过在不同的剧情中表现方式不一样。从《水曜日情事》中果断放弃咏一郎的小爱,到《女人四十》中那个坚持内心梦想的聪子医生,每一个角色我都相信天海是用她倔强的灵魂去演绎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性。大概也就是这一份执著,才让我如此的喜欢她吧!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这一篇写了五位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刑轲。

曹沫,鲁人,以勇力事鲁庄公。鲁庄公派他带兵与齐国战,屡战屡败,连失几城。曹沫觉得很惭愧,但庄公仍很信任他,“犹复以为将”。齐恒公与鲁庄公于柯邑会盟,曹沫趁隙执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齐桓公的左右投鼠忌器,无法近前,问曹沫,你想干嘛,曹沫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已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这时候其实他说什么齐桓公都会答应吧,只要不杀齐桓公,于是齐桓公答应“尽归齐之侵地”,曹沫也干脆,齐桓公一答应,他立马扔掉匕首,回到鲁国群臣的位列中,谈笑自若。齐桓公心里当然愤怒,回去就想背约,管仲劝他,“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这样,“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復予鲁”。

曹沫很有勇气,心理素质好,机智。他是本篇介绍的几个刺客中唯一从刺杀现场平安脱险的幸运儿。

专诸,吴国人。伍子胥了解专诸的能力。伍子胥从楚国逃到吴国后就向吴王僚游说伐楚之利,被公子光否定了,说伍子胥提出伐楚是为报私仇,不是为吴国作想。伍子胥因此推断公子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这个内事是提公子光有杀吴王僚以自立的图谋。于是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公子光想杀吴王僚自立是有原因的,因为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的四弟季子札贤,诸樊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子札坚辞不受,于是诸樊不立太子,将王位传给其二弟,二弟死了传三弟,三弟死了准备传四弟季子札时,季子札跑了,于是吴国人立三弟的儿子为吴王,即吴王僚,这下子诸樊的长子公子光就不乐意了,认为王位应该是他的。他很有耐心,等到吴王僚派其弟领兵攻楚,同时派季子出使晋国以观诸侯反应,而楚国虽正值国丧,但并不示弱,派兵从背后断了吴军退路;这时候公子光认为机会终于来了,就与专诸商量,是出手的时候了。公子光发请帖请吴王僚吃饭,吴王僚也是有防备的,带了一大批护卫来赴宴,大家喝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公子光称脚痛进入内室,专诸将鱼端给吴王僚吃,近前后抽出藏于鱼肚子内的匕首刺吴王僚,“王僚立死。”专诸也被迅速扑来的吴王僚的随从杀死。吴王的人见僚已死,一时惶乱。公子光这时带入事先埋伏的人一拥而上,把吴王僚的人全部除掉。然后公子光自立为王,即吴王阖闾。吴王阖闾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

专诸的特点应该是刺杀技术好吧,快、准、狠,一发即中。他刺杀成功后被对方杀死于现场,死得其所。

豫让,晋国人。他开初是范氏及中行氏的手下,不受重用,就改投到智伯门下。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死于与赵襄子的战斗中,赵襄子对智伯怨恨极深,不但与魏韩合谋灭了智伯,三分其地,还“漆其头以为饮器”,这个,有点变态了。豫让逃到山中,立志为智伯报仇。他报仇的手段一直走的悲情路线,先是扮囚犯到赵襄子宫中去刷厕所,想趁赵襄子上厕所时刺杀他,被发现并抓住了,赵襄子念其忠义,放了他。然后他就扮乞丐,“漆身为厉,呑碳为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他一个老朋友在街上认出他来,都感动哭了,说以你之才,假装投到赵襄子门下,他一定会收留并重用你的,这样你不是更有机会接近他并杀掉他吗。豫让比较死脑筋,认为我心怀二心投到赵襄子门下并杀他,一是对智伯不忠,二是对赵襄子不义,不能做这种事。他躲在赵襄子的马车必经的一座桥下,结果马惊,赵襄子立即意识到是豫让在附近,于是豫让又被抓住了,赵襄子忍不住指责他,说你也曾经是范氏中行氏的手下,智伯灭范氏中行氏你无所作为,而今我灭智伯你却执意要杀我为智伯报仇,这是为什么。豫让的回答比较经典,说范氏中行氏以常人待我,我就以常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赵襄子默然,说我已放过你一次,你这样不依不饶,我无法再饶你,豫让也有他的逻辑,他说“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你要杀就杀吧,临死前希望能刺穿你的外衣来成全我为智伯报仇的意愿,赵襄子感其义气,就脱下外衣让手下拿着,豫让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然后伏剑自杀。

豫让作为一个刺客其实并不专业,他像是一个彻底入戏的演员,专门向世人演示什么是忠义,只专注于表演过程而不计结果,是个失败的刺客。其实他蛮聪明的,很会说话,是个挺有才的文人,只是死脑筋,中毒太深,枉送了性命。想像他连续三次跃起去刺击赵襄子的衣服,然后伏剑自杀的画面,感觉他像一个用生命在演出的小丑,有点悲怆的喜感。唉,这让我想起一句被篡改的歌词:“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笑点低”。

聂政,轵.深井里人,轵在哪里?不大清楚。杀了人后躲避仇家,与母亲姐姐一起搬到齐国居住,以屠宰为生。濮阳严仲子本来是韩哀侯的臣子,与韩相累侠结了怨,就跑回老家,一心想除掉累侠,到处访求勇士。听说聂政勇,多次去齐拜访聂政,又备了酒席到聂政门前,并送上百金给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惊其厚”,“固辞”。严仲子避开他人,向聂政讲了来意。聂政说我是因为有母亲要赡养才避仇在此,“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最终没接受严仲子的厚礼,严仲子“卒备宾主之礼而去”。后来,聂政的母亲死了,“既已葬,除服”。这时候,聂政就去找严仲子了,说:“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不幸而亲以天年终。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严仲子就把详情说了,并说了困难之处:对方为韩相,且是韩君季父,在韩国宗族众多,护卫严密,我谋划了很久,终不能成。并说“今足下幸而不弃,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聂政拒绝了严仲子给他增派人马的提议,说濮阳与韩国相距不远,韩相耳目众多,我们人多了就难免生是非,有是非就容易泄漏机密,若事情传到累侠耳里,“语泄是韩举国与仲子为仇,岂不殆哉!”聂政独自去到韩国,仗剑闯入累侠府中,当时累侠正坐在府中,左右护卫甚多,聂政直接冲上台阶刺杀了累侠,左右大乱,聂政大声呼喝,砍杀几十人后,“自皮面决眼,自屠其肠,遂以死。”

聂政是个孝义双全,冷血果断的杀手。他的每个决定其实都有其道理,你知道他为什么临死前要自已割面挖眼毁容吗,那是因为他还有个姐姐在,他不想让韩国人查到他的身份去杀他姐姐报仇,可见他心思细腻,侠骨柔肠,乃重信诺有担当的真汉子也。说到他姐姐,也不是个耙角,她在齐国听说韩相被人刺杀,韩国将凶手暴尸街头,悬赏征询凶手身份时,意识到可能是弟弟聂政,就去韩国认尸,伏尸痛哭,最后哭死在聂政的尸体旁。

荆轲,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刺客,可能要写的会比较多,不如下一篇再写。

关于已写的这几个刺客,一个是在齐鲁会盟时劫持齐桓公胁迫其归还失地的曹沫;一个是帮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后被僚的手下刺死的专诸;一个是立志为智伯报仇结果只刺穿了仇人衣服后自杀的豫让;还有一个是受严仲子之托刺杀韩相累侠后毁容自杀的聂政。四个刺客各有所长,曹沫有勇,专诸有能,豫让有忠,聂政孝义。说到这里,想到中国古代道德观最强调的四个字:忠、孝、节、义,鉴于当今社会节操如水银泄地覆水难收的现状,那“节”字就暂时不提也罢。“忠”是忠君,报君主知遇之恩;“孝”是孝亲,报父母养育之恩;“义”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报朋友善待之情。其实我觉得到现代对这几个字已经不能只从字面上机械解释了,应该理解精神实质,就像豫让说的,彼以常人待我,我以常人报之,彼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实际上就是对方怎样待我,我就以相同规格回报,这才是合理的逻辑,不能死忠愚孝蛮干。

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列传史记原文及翻译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馀祭,次曰夷u,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馀祭。馀祭死,传夷u。夷u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u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m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馀、属庸将兵围楚之;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馀、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佯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专诸,吴国堂邑人。伍子胥从鲁国出逃至吴国,深知专诸的才干。伍子胥谒见吴王僚,尽说伐楚之利。吴国公子光说:“他伍子胥父兄皆被楚所杀而说吴伐楚,这是为报私仇,非为吴国利益计。”吴王这才打消了攻楚的想法。伍子胥知公子光想杀吴王僚,便说:“公子光将有志于国内的事,不可说以攻伐之事。”于是便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

原来,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大弟余祭,二弟夷,三弟季子札。诸樊知道三弟季子札贤,故不立太子,把王位依次传给三个弟弟,想最后把国家传到季子札手里。诸樊死后,传余祭。余祭死,传夷。夷死,当传给季子札;季子札不肯受国,隐匿不知去向,吴王便立夷之子僚为吴王。公子光说:“假若以兄弟为次,则秦子当立为王;若以儿子为序,则我光当是继承人,当立为王。”所以便偷偷的养谋臣勇士以伺机夺王位。

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地好好待他。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这年春天,吴王僚想趁着楚国办丧事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城,派延陵季子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出动军队,断绝了吴将盖余、属庸的后路,吴国军队不能归还。

这时公子光对专诸说:“这个机会不能失掉,不去争取,哪会获得!况且我是真正的继承人,应当立为国君,季札子即使回来,也不会废掉我呀。”专诸说:“僚是可以杀掉的。母老子弱,两个弟弟带着军队攻打楚国,楚国军队断绝了他们的后路。当前吴军在外被楚国围困,而国内没有正直敢言的忠臣。这样王僚还能把我们怎么样呢。”公子光以头叩地说:“我公子光的身体,也就是您的身体,您身后的事都由我负责了。”

专诸向公子光提出自己最后的顾忌:身体受之于母,母在不能远行,更不敢以死相托。公子光很义气:你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你不在,我代孝。专诸无话可说、无虑可顾了。

专诸回家一见老母,泣不成声。有其子当然有其母,母亲心神领会,谎称想喝泉水。待专诸取水返回,母亲已自缢与床。

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下身穿铠甲的武士,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夹道站立的侍卫,都举着长矛。

喝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即“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进献上去。

到僚跟前,专诸掰开鱼,趁势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吴王僚当场毕命。他的侍卫人员也杀死了专诸,吴王僚手下的众人此时混乱不堪。公子光趁机放出埋伏的武士,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将其全部消灭。

剪除了吴王僚,公子光于是自立为国君,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吴王阖闾。阖闾于是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将鱼肠剑函封,永不再用。

《史记·淮阴侯列传》读后感

“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后人如此评价韩信的一生,精辟而独到。早就听闻有关韩信的故事,不过那是道听途说,以及通过影视剧得来的,最近才去翻开了那篇《淮阴侯列传》,一窥淮阴侯之功过。

韩信之死首先与其性格有关,他很有才,也正因为有才,才有些心高气傲。刘邦问韩信自己可统多少兵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多多益善”。也许他在半开玩笑,也许是对自己过于自信,可惜他在最不能说这话的人面前说了这话。太史公评价其矜功伐能,可谓一针见血。韩信知道刘邦不善统兵却善御人,他自己知道却做不到啊!

如果韩信性格收敛,那么他能锦衣玉食地过下去吗?很难。韩信的军事才能刘邦是明白的,即使他没了兵权,军中仍有许多旧部。连樊哙见了韩信都十分恭敬,其他将领可想而知。大汉家的天下姓刘,有了这种人物在,那“刘”字大纛还能安稳地在风中飘扬吗?即使韩信性格收敛,他的下场应该也可以预见。功高震主,军心所归。可惜伴君如伴虎。

对于韩信“谋反”一事我觉得值得推敲。

当然,对于太史公治史的态度,我们不该怀疑。太史公吃的是汉禄,而且经过李陵事例后他也看清一些东西。所以即使了解真相,太史公为了完成《史记》,怕也只能让韩信谋反了。从太史公叙述蒯通事件来分析,他是否想借此让后人发现什么呢?也许这正是太史公的高明之处。

韩信的被杀让我想起了古代的将军。

中国古代的将军一般只有两种下场:要么解甲归田,安享晚年;要么被以各种理由杀害,最多的是谋反。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故事仍在宋朝的天空里回荡,抗金名将岳飞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害于风波亭。有人说这是秦桧干的,但若无皇帝的默许甚至支持,他敢对一个手握重兵的将领下手吗?岳飞太直了,过刚易折。不贪财不好色,这样的人想要什么?当皇帝的不得不思考了。相反,韩世忠们则聪明得多。广置田产,兴修豪宅,与美姬欢乐,这种将领才让皇帝放心。

古代的将军是一把无柄之剑。皇帝用权力为柄,运掌此剑。青锋所指,敌军闻讯而逃。但毕竟此剑无柄,权力也不一定掌控的了,为了不让这把无柄之剑到时伤了自己,他们要么把剑折断,要么用财色让剑生锈。有的将领聪明,用自污的方法,自己生锈,而有的将领,却等着皇帝将其折断。

《刺客列传》读后感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史记·刺客列传》原文及翻译

《刺客列传》中一共描写了五个刺客,“人气”最高,但业绩最低的就是荆轲了。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不但一无所获,反而损失惨重,不仅丢了自己的性命,还丧失了燕国督亢地区图,樊於期的性命也白白搭了进去。荆轲刺杀秦王失败,可能是他剑术不精,可能是失去了帮手,也可能是想要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一样挟持秦王。荆轲可以要挟秦王,做出对燕国有利的事,如若不成,再刺杀也来得及,可是事情连第一步都没有进展成功,他就被秦侍卫所杀。荆轲为人慷慨,临行前,燕太子,高渐离等人为他送行的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体现了荆轲刺杀秦王的决心。可能荆轲的脑子里想法太多,到底是刺杀还是挟持,让他犹豫不决,最终成了遗憾。或许他“感情用事”不适合当刺客,如果他果断一点,就会成功。司马迁这样评价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使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明也。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我们听过杜甫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却也曾见过辛弃疾笔下的”英雄无觅孙仲谋处”呼唤英雄似乎是那个时代的声音。而今,时代变迁,有人说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还有人说这是一个没有英雄,只有偶像的年代。或许只是因为时代没有给当代人一个人去抛头颅洒热血,杀身成仁、英勇就义、慷慨赴死的机会,但我想这绝不意味着是英雄的缺失,而是当代的英雄们就在我们身边默默的奉献着。指挥交通的交警,城市美化的环卫工,奔波大家小巷的外卖员,建筑城市的工人……不正是他们这些人才撑起了我们的这座城吗?或许并没有那样的光彩夺目,但着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面对有无英雄的质疑,是否又像食马者与千里马那样呢?正如太史公言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

商人,在中国古代常常是被压制、歧视的一个阶层。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士大夫以道德君子自居,对商人不屑一顾。司马迁却能给他们列传,肯定他们对社会的贡献,赞赏他们的才智。更难能可贵的是,司马迁对人的逐利之心给与肯定,认为这是人的天性。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社会风气宽容、自由、开放。所以能培育出司马迁这样自由的思想家。

《货值列传》的一开篇,司马迁就引用了老子的一段话:”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明显,司马迁是反对老子的观点的。他说这是”堵塞人民的耳目“,是行不通的。司马迁说的还算客气。我倒觉得这是一种愚民的政策。至于其中的”邻国相关,老死不相往来“,让人想起了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清朝有康乾盛世,社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排斥外界、自我封闭,施行”闭关锁国“,带来了严重的恶果。

第二段中,司马迁讲述了人的各种欲望。并表示道德教化是不能压制人的欲望的。所以,司马迁主张顺其自然。司马迁认为”最高明的办法是听其自然,其次是诱导他们,再其次是教育他们,又其次是(用典章制度来)束缚他们,最愚蠢的办法是与百姓争利。“可惜,后来的统治者,采用的都是下策。比如重视道德教化、用典章制度束缚民众等。各种道德、各种规章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得社会长期停滞不前,以致于最后远远的落后于西方。

司马迁说,”人们各自以自己的才能来行事,竭尽自己的力量,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因此,物品价格低廉,商人就会把商品销售到可以贵卖的地方;物品价格昂贵,商人就会从价格低廉的地方运来销售。各自勤勉而致力于他们的本业,乐于从事自己的工作,如同水向低处流,日日夜夜而永无休止,他们不待召唤自己就赶来,物产不须征求而百姓们自己就生产出来。“这其实是在论述”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巨大力量。司马迁在两千多年前就能了解”市场“的作用,并具备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思维,实在是让人吃惊。

司马迁对于人的逐利之心,给与了肯定。他说:”求富,是人们的本性,用不着学习,就都会去追求。“对这种逐利天性的肯定,具有巨大的意义。《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认为,人人追求自己的私利,能够极大的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可惜后世的中国越来越重视道德教化,轻视人的逐利之心。

司马迁后来遭遇凄惨,被汉武帝处以宫刑。这是一位专制独裁君主对一位自由思想家的残酷迫害。汉武帝这样的独裁君主,最热衷的是权力,最痛恨的是自由。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设置内朝,收回大臣权力。这些专制君王对思想的控制、对绝对权力的追求,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而司马迁这样的自由思想家,是中国最宝贵的财富。

《刺客列传》读后感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

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

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

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

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

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

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

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序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刺客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注:达摩克利斯是公元前4世纪意大利叙拉古的僭主狄奥尼修斯二世的朝臣,他非常喜欢奉承狄奥尼修斯。他奉承道:作为一个拥有权力和威信的伟人,狄奥尼修斯实在很幸运。狄奥尼修斯提议与他交换一天的身份,那他就可以尝试到首领的.命运。在晚上举行的宴会里,达摩克利斯非常享受成为国王的感觉。当晚餐快结束的时候,他抬头才注意到王位上方仅用一根马鬃悬挂着的利剑。他立即失去了对美食和美女的兴趣,并请求僭主放过他,他再也不想得到这样的幸运。

达摩克利斯之剑通常被用于象征这则传说,代表拥有强大的力量非常不安全,很容易被夺走,或者简单来说,就是感到末日的降临。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木刻图片出现在16世纪和17世纪欧洲书籍图案上。

《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

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下来的商业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在悠久的商业历史中逐渐培育出了商人自有的经营谋略,而这些经营谋略同样适用于当代的各种商业经营者。

(一)、知地取胜,择地生财。

兵法有云:地形,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可见,地形是决定作战胜败的一大关键,作为一名领兵作战的将领,必须深谙此道。古有云商场如战场,商场上的经营者就如同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帅,智慧的将帅往往能抓住有利时机,占据有利地形,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大谋略家的范蠡,更是深谙此道。他以谋略家的眼光,认为陶地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理想的货物贸易之地,所以把陶地作为营销点,果然,十九年间他三致千金,成为市贾。陶朱公的美名也由此而饮誉古今,留名青史。

《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载,秦国灭了赵国之后实行了移民政策,当时有许多人贿赂官吏,不愿搬迁,要求留在原地,唯独富商卓氏要求迁往较远的纹山之下,他看中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易于发展。几年后,卓氏成了远近闻名的世富。这种不惟任时,且为择地的观念已为后世商人所接受,并有了较好的发展。

(二)、时贱而买,时贵而卖。

魏文侯时,国人注重农耕,而白圭却乐于观时而变。粮食丰收时他买进谷物,卖出白漆,待蚕丝上市时他就大量收购蚕丝,售出粮食。他曾说:”我做买卖,就像伊尹和姜太公那样有谋略,如孙膑和吴起那样善于判断,还能像商鞅变法那样说到做到。有些人的智慧不能随机应变,其勇敢不能当机立断,其仁爱不能恰当地取舍,其倔强不能坚持原则。所以这种人跟我学经营之道,我也不会教他的。“这段话,把他掌握贱买贵卖时机的”时断“与”智断“阐述得淋漓尽致。白圭的经商原则和经验,都被后世商人所称道。他凭着自己的这套经营谋略,精心经营,以至家累千金。

(三)、见端知未,预测生财。

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为雪亡国之耻,终日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当得知吴国大旱,遂大量收购吴国粮食。第二年,吴国粮食奇缺,民不聊生,饥民食不裹腹,怨声载道,越国趁机起兵灭了吴国。苦心人,天不负。越王终成霸业,跻身春秋五霸之列。这里越王勾践作的是一桩大买卖,他发的财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个国家和称雄天下的霸业,是商贾之道在政治上运用的成功典范。

《夷坚志》载,宋朝年间,有一次临安城失火,殃及鱼池,一位姓裴的商人的店铺也随之起火,但是他没有去救火,而是带上银两,网罗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等建筑材料。火灾过后,百废待兴,市场上建房材料热销缺货,此时,裴氏商人趁机大发其财,赚的钱数十倍于店铺所值之钱,同时也满足了市场和百姓的需要。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是经商者财富永不干涸的源泉,也是经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

(四)、薄利多销,无敢居贵。

我们在曼昆所著的《经济学原理》中有学到,当需求曲线富有弹性时,价格下降,总收益增加,则富有弹性的商品可以薄利多销。

先秦大商理论家计然认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主张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司马迁说过:贪买三元,廉买五元,就是说贪图重利的商人只能获利30%,而薄利多销的商人却可获利50%。

汉高祖刘帮的谋士张良,早年从师黄石公时,白天给人卖剪刀,晚上回来读书,后来他觉得读书时间不够用,就把剪刀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的价钱不变,中等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少一文钱,下等的少两文钱。结果,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卖出剪刀的数量比平日多了两倍,赚得钱比往日多了一倍,读书的时间也比往日多了,所以民间有句谚语:张良卖剪刀——贵贱一样货。

由此看来,致富并不靠固定的行业,而财货也没有一定的主人,有本领的人就能够集聚财货,没有本领的人则会破败家财。

《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

我在课余时间看了货殖列传,在该列传中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不以人们意志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即利用货物的生产与交换,进行商业活动,从中生财求利。司马迁所指的货殖,还包括各种手工业,以及农、牧、渔、矿山、冶炼等行业的经营在内。史记中影响最深刻的是,两大著名商业家计然和白圭。

“人弃我取,人取我予”就是白圭提出的,白圭认为商业成功的第一要素就是要善于观察变化和利用变化,他主张利用规律性变化获利,所谓规律性变化就是不要关注引起变化的具体原因,要把握必定如此的变化,白圭提出的“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商业策略,就是必定如此的规律性变化,这里面的规律是,由于有大量的人弃,价格必定就掉下来了,而价格掉下来,就是上涨的理由,上涨的理由具备,上涨就是迟早的事!只要发生大量的抛售,就买入,至于这种抛售是属于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呢?还是巨额投资亏损造成的呢?还是原料涨价引起的不关注,只要人弃,我就取。

另一位商业家计然提出贵极则贱,贱极则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价格贵到极点,就会返归于贱;价格贱到极点,就要返归于贵。当货物贵到极点时,要及时卖出,视同粪土;当货物贱到极点时,要及时购进,视同珠宝)。至于是什么引起的贵贱变化,这些商业家们并不关注。而我们的投资人则长期沉逆于引起价格变化的原因中不能看清全局,忽视了价格下跌本身就是上涨的'理由的规律。

说来说去凌通最想要说是,重要的是把握必定如此的规律性变化,跌多了就是涨,涨多了就是跌这是基本规律。人们都不敢买的时候,都弃之的时候就是最好的买入机会这也是规律。不要寻求具体的上涨理由和买入理由,一旦有具体的上涨理由和买入理由,实际股票就没有买入价值了,一旦有上涨的理由的时候,人们就不要抛售了,也就没有机会了。所以真正的把握机会一定要在完全看不清具体利多的困难阶段下手。同时要理解相信价格的变化总是向反方向变的,上涨总会转化为下跌,反之下跌一定会转化为上涨!

在这点上,古代商业家计然和白圭分别提供了更伟大的思想,计然指出:天旱资舟,天涝资车,这才是商业和经营的规律。在古代商业家的眼里,所有的商业行动都是为次年或者很多年后所做的准备,等待时间的推移,实现收益。白圭则提出,当货物过剩低价抛售时,就收购;当货物不足高价索求时,就出售。谷物成熟时,买进粮食,出售丝、漆;蚕茧结成时,买进绢帛绵絮,出售粮食。两位商业家都不为明天操心,他们的商业行为都不是为明天挣钱做准备,而是为更长久的未来做的准备。

计然和白圭认为经商一定要利用,“时用”关系,“时用”关系指的是,人们需要某个商品的时间和这个商品处于充足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东西多时大家往往不需要,价格就低了,大家需要时东西往往不足,商人们就是利用这个时间差,在供给充足价格下跌是买入,然后随着时间的变化自然会出现东西少,大家又要用,价格高的情况,这时商人就卖出。凌通认为“时用”变化其本质就是充分利用在不同时间或空间商品的供需关系不一样,从而导致价格不一样,来获取利益。在两位大商业家眼里,价差是时间创造出来的,价差是时间的函数,时间是价差之母。

在一个极端的困境中,极端的抛售中,采取人弃我取的策略,然后等待时间的推移,创造出新的供需关系和价格,自然会挣钱。不要试图在某个低价买入后,次日就获利,这是不可能的。不要等待什么具体的利多才买入,那是已经晚了。在极端的困难和极端的悲观,极端的抛售和极端的利空情况发生时,就是最佳的买入时机,而时间逐步推移之后利多自然会出现。根本就不需要投资人去寻找、去发现、去预测什么利多,只需要投资人等待!这是商业和投资的基本规律也是凌通阅读了《史记货殖列传》之后的心得。

《刺客列传》读后感

刺客列传是汉朝司马迁所写,各位,我们看看下面的刺客列传原文及翻译,一起阅读吧!

原文: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馀祭,次曰夷u,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馀祭。馀祭死,传夷u。夷u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u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m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馀、属庸将兵围楚之;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馀、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佯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译文:

专诸,吴国堂邑人。伍子胥从鲁国出逃至吴国,深知专诸的才干。伍子胥谒见吴王僚,尽说伐楚之利。吴国公子光说:“他伍子胥父兄皆被楚所杀而说吴伐楚,这是为报私仇,非为吴国利益计。”吴王这才打消了攻楚的想法。伍子胥知公子光想杀吴王僚,便说:“公子光将有志于国内的事,不可说以攻伐之事。”于是便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

原来,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大弟余祭,二弟夷,三弟季子札。诸樊知道三弟季子札贤,故不立太子,把王位依次传给三个弟弟,想最后把国家传到季子札手里。诸樊死后,传余祭。余祭死,传夷。夷死,当传给季子札;季子札不肯受国,隐匿不知去向,吴王便立夷之子僚为吴王。公子光说:“假若以兄弟为次,则秦子当立为王;若以儿子为序,则我光当是继承人,当立为王。”所以便偷偷的养谋臣勇士以伺机夺王位。

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地好好待他。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这年春天,吴王僚想趁着楚国办丧事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城,派延陵季子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出动军队,断绝了吴将盖余、属庸的后路,吴国军队不能归还。

这时公子光对专诸说:“这个机会不能失掉,不去争取,哪会获得!况且我是真正的继承人,应当立为国君,季札子即使回来,也不会废掉我呀。”专诸说:“僚是可以杀掉的。母老子弱,两个弟弟带着军队攻打楚国,楚国军队断绝了他们的'后路。当前吴军在外被楚国围困,而国内没有正直敢言的忠臣。这样王僚还能把我们怎么样呢。”公子光以头叩地说:“我公子光的身体,也就是您的身体,您身后的事都由我负责了。”

专诸向公子光提出自己最后的顾忌:身体受之于母,母在不能远行,更不敢以死相托。公子光很义气:你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你不在,我代孝。专诸无话可说、无虑可顾了。

专诸回家一见老母,泣不成声。有其子当然有其母,母亲心神领会,谎称想喝泉水。待专诸取水返回,母亲已自缢与床。

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下身穿铠甲的武士,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夹道站立的侍卫,都举着长矛。

喝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即“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进献上去。

到僚跟前,专诸掰开鱼,趁势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吴王僚当场毕命。他的侍卫人员也杀死了专诸,吴王僚手下的众人此时混乱不堪。公子光趁机放出埋伏的武士,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将其全部消灭。

剪除了吴王僚,公子光于是自立为国君,这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吴王阖闾。阖闾于是封专诸的儿子为上卿。将鱼肠剑函封,永不再用。

《刺客列传》读后感

原文: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仇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次曰夷眛,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将兵围楚之灊;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详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译文:

专诸,是吴国堂邑人。楚国大将伍子胥因父兄被楚王枉杀,逃离楚国来到吴国,知道专诸有本领。伍子胥知道公子光打算杀掉吴王僚,于是就把专诸推荐给公子光。

公子光的父亲是吴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按兄弟次序排,大弟弟叫余祭,二弟弟叫夷眛,最小的弟弟叫季札子。诸樊知道季札子贤明,就不立太子,想依照兄弟的次序把王位传递下去,最后好把国君的位子传给季札子。诸樊死去以后王位传给了余祭。余祭死后,传给夷眛。夷眛死后本当传给季札子,季札子却逃避不肯立为国君,吴国人就拥立夷眛的儿子僚为国君。

公子光说:“如果按兄弟的次序,季札子当立;如果一定要传给儿子的话,那么我才是真正的嫡子,应当立我为君。”所以他常秘密地供养一些有智谋的人,以便靠他们的帮助取得王位。

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地好好待他。吴王僚九年,楚平王死了。这年春天,吴王僚想趁着楚国办丧事的时候,派他的两个弟弟公子盖余、属庸率领军队包围楚国的谮城,派延陵季子到晋国,用以观察“各诸侯国的动静。楚国出动军队,断绝了吴将盖余、属庸的后路,吴国军队不能归还。

这年四月丙子日,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下身穿铠甲的武士,备办酒席宴请吴王僚。王僚派出卫队,从王宫一直排列到公子光的家里,门户、台阶两旁,都是王僚的亲信。夹道站立的侍卫,都举着长矛。喝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公子光假装脚有毛病,进入地下室,让专诸把匕首(即“鱼肠剑”,是铸剑大师欧冶子亲手所铸五大名剑中的三把小型宝剑之一。)放到烤鱼的肚子里,然后把鱼进献上去。到僚跟前,专诸掰开鱼,趁势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吴王僚当场毕命。他的侍卫人员也杀死了专诸,吴王僚手下的众人此时混乱不堪。公子光趁机放出埋伏的武士,诛杀吴王僚的部下,将其全部消灭。

《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至今已经有2100多年了,可仍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货殖,即经商,做买卖,靠贸易以生财求利之意。在《史记·货殖列传》里,司马迁详细地介绍了汉代及其以前有货殖的种种情况,如商贾怎样致富,各地有什么货物,以及经济状况怎样影响人民的生活,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等。它是关于古代社会经济的重要文献。

本文主要论述了货殖的重要性及其不得不然的道理。它说明为积累财富而努力发展生产和贸易,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和巩固国家统治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指出不断发展生产和贸易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司马迁很早就能够注意社会的经济生活,并且清楚地认识到发展生产、交换贸易和积累财富等等的重要性,反映了他的卓越的经济思想,这是十分可贵的,很值得重视。

文章一开头就否定了老子所设思的理想社会,老子说:“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司马迁认为:这种理想美好的情形,不能光靠教化,也要靠发展经济。

人是讲利益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你看,大家热热闹闹地、高高兴兴地、忙忙碌碌地云集又离散为了什么?还不是实惠。你光空头政治行吗?农民种地,人们就有饭吃,工人做工,就会有生产日用品、矿山、铁路、高楼,商人经商,货物就流通,市场经济下,价格自动调节,比如,今年大蒜贵了,明年种蒜的就多,猪肉贱了,喂猪的就少了,南方的菜贵了,其他地方的菜就流向南方。北方的劳动力稀少,劳力就开到北方,并没有人强迫和组织他们这样做,这就是司马迁说的“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文章还谈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在这里,司马迁虽然过分强调了财富对道德的影响,而他的见解也不无道理,有饭吃,生活幸福,出去做盗贼的就少,从小不教育,没能力抚养,不学好的可能性就大,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如果我们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的.需要,加以教育,宣传道德的榜样,社会就会长治久安。

文章据事论理,颇能服人;结构谨严,层次分明;语言精美,明快畅达,时而援引经典,时而征引民谣,雅俗并用,不仅论理性强,且亲切自然,活泼生动,故虽属说理文章,读来亦颇觉有味。

《刺客列传》读后感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作者:沈萱元,上宝中学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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