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老年生病协议书范文(12篇)

时间:2023-10-27 12:29:27 作者:曼珠 精选老年生病协议书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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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协议书

女方:_______________。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天之大,人之众,相知者,乃良缘。双方独身,自愿同居。为心心相印,生活和谐,相亲相伴,也为与其对方子女相互信任及双方子女间相互友好,特定此协议。

一、双方同居或再婚关系存续期间原各自房产仍归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另一方主动放弃对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在世一方均主动放弃遗嘱继承和赠与。

二、男女双方子女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对第一款无疑议。态度是:作为子女,尊重老人的道义决策,不谋求对去逝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利遗嘱继承权利和接受赠与权利。

三、双方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从实际情况出发,男方退休金收入用于同居日常生活及保健开支,女方退休金收入可赠与其子弟或自行支配,但除此以外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得男方的财物。对此,男方子女无异议。

四、男女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子女无权盘问在世一方的经济存储情况。

五、男女双方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子女仍应自觉赡养自己的大人。一方生病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则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对方子女无必须照护义务。男女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出时,第一出资方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资方是病人亲生子女,第三是再婚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另一方子女凭道义予以适当帮助,但不属赡养义务范畴。双方子女对自己的父母负养老送终义务,妥善处理后事。

六、男女一方去世后,其身故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另一方不得干涉。在世一方须在三十五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再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家中。同时,在世一方子女须在此时间内接自己父母回家,不以任何理由推托。

七、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各自同居前财产不因此次同居或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后,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法定关系。

八、若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正确理解。

九、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子女进一步明确:男女双方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目的,则行为无效。接受利益的对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张行为无效。

十、本协议一式份,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相关利害关系人。

中证人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村委会)。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老年人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已年迈,且系单身,生活孤独,有病时无人照顾,双方自愿共同生活,相互扶助,为避免争义现双方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到一起生活,不领取结婚证,只在生活上互助、互扶。

二、共同生活期间,乙方到甲方处居住,经济各自独立,日常生活费用由甲方承担,小病相互照顾,大病甲、乙双方不能够共同处理的,由各自子女带回抚养。如其中一方过世,由自已的子女带回并安葬。

三、在任何时候,甲、乙双方各自的动产和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一方过世其财产由其子女继承,另一方不继承,不干予,自回其家,甲、乙双方的`子女,只对自己的父尽扶养义务,不承担向另一方尽抚养义务。但是,无论甲方,还是乙方的子女均不得干涉老人生活自由,还应尊重另一方的老人。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在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自子女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子女:

乙方子女: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老年人协议书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监护人姓名:

与乙方的关系:

联系电话:

为了切实解决老年人的日常照料困难,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托养服务体系,明确甲乙双方在日间照料期间承担的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生活设施和规定生活用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为入托中心的人员提供托养服务,而非对乙方承担赡养、扶养、抚养义务,更不承担任何监护人的义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为:日间生活照料、康复锻炼、娱乐活动、思想交流服务等活动。

三、甲方有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入托中心的老年人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四、甲方有权依据其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对入托中心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护乙方在入托期间内的安全(但因乙方身体原因而导致的伤害除外)。

五、乙方在入托日间照料所照料时生病或者发生意外事件的(意外事件指甲方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客观事件),甲方在获得乙方监护人同意后,可代送乙方至附近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的(甲方视乙方病情而定),甲方可先行将乙方送至附近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监护人,所需费用由乙方及其监护人承担。在甲方代送乙方前往医疗机构救治途中,乙方死亡的,所有事项由乙方监护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鉴于甲乙双方并非劳动关系,甲方承担乙方在入托日间照料所时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不对乙方承担赡养、扶养、抚养义务,更不承担任何监护人的义务。乙方往返于住所地至日间照料所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如迷路、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及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入托日间照料所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入托申请;

2、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老年人证复印件;

3、监护人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

4、乙方的健康证明和生活自理能力功能评估表。

二、乙方及其监护人承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和隐瞒病情的,甲方一旦发现有权解除协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其监护人承担。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并与其它入托人员和睦相处,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设施和第三人伤害或财物损坏的,由乙方及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乙方及其监护人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甲方提示乙方不应将现金、贵重物品(金、银、玉等首饰)带入日间照料所内,若带入日间照料所内,发生遗失、被窃,毁损由乙方及监护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一、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康复活动,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入托条件,甲方有权单方面予以解除本协议。

三、日间照料所内严禁乙方与其他入托人员吵架、打闹,对有上述情形三次者,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或者及其监护人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可提前解除。

五、本协议书期限自签署之日起一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前,乙方或者其监护人想续约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如不申请,视为乙方放弃入住本中心的要求,本协议期满终止。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老年人协议书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姓名男汉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姓名女汉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姓名女汉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姓名女汉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女方子女:

男、女双方均系丧偶,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成为合法夫妻,目的是老年时。

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即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三、男女双方婚前债务属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夫妻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过半数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或是经男女双方共同签字的所负债务,方为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

但因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确表达意识、受欺骗隐瞒、受胁迫等原因而与另一方共同签字,故而形成的非真实意识表示的所负债务,不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世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

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六、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房屋拆迁,若该年政策系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主要拆迁补偿方案的,因对方及其子女不享有该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并承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继承与赠与,故因房屋拆迁所得的权利收益,如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购房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搬迁补助费、房屋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等各项费用,由拆迁方及其亲生子女取得。若该年政策涉及以人口因素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则对方因房屋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屋面积等权利收益,由拆迁方及其亲生子女在拆迁补偿方案确定后一年内以合理价格出资购买,并按市场价与安置价的差价对其进行补偿,不再另立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对方无权直接向拆迁单位领取货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对拆迁安置房屋也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七、男女双方结婚时,各自子女均已成家,双方于对方子女均无抚养扶助义务,故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定期住院理疗、治疗需高额医药费等情形,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病时陪护,与第三方维权诉讼等全部责任。另一方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男女一方基于夫妻之间扶助义务,可协助进行基础的护理照料,但因男女双方年龄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故仍因以各自亲生子女赡养照顾为主。

八、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九、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如果男女双方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接受利益的对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张行为无效。

十、婚姻乃人生大事,男女双方有义务向其亲生子女告知该再婚协议书之权利义务,有义务确保本人及其亲生子女的身份、签名、指纹、意识表示真实有效。男女一方或其子女以签名指纹非其本人所写所印为由,主张与本协议基本原则相悖的权利,无效,不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无效。

一方需对本人及其亲生子女因上述不当行为而造成的相关利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承诺,所有本协议的签字人共同签字为本协议变更、撤销的唯一条件。

十二、本协议签字公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男女双方各执二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由己方子女保存),交存公证机关一份。

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所列内容其效力及于结婚登记时。

(签署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名,指纹按压。)。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见证人:

老年人协议书

各自所有相关直接利害关系人。

男、女双方均系丧偶,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合。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1、男女双方自愿结合,成为老年生活伴侣,目的是老年时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但双方及子女均协议决定,两位老人不领取结婚证。

2、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生活、居住在女方家中。

三、男女双方在此约定,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所有财产为各自所有,即男方或女方一方的财产,不作为男女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各自子女均承诺不享有、继承对方的任何财产。

三、男女双方确立伴侣关系前、整个期间及存续后所有涉及的债务均属于各自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男女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方可为男女共同债务,除此之外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与对方及子女无关。

四、男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3万元,作为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条件,但若发生如下情形,女方需退还该3万元:

(1)女方在与男方共同生活期间严重侵害男方或者男方的近亲属;

(2)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期间不履行相应的照料义务;

(3)男女双方在经过一段生活后觉得彼此不适合,无法再共同生活的;

(4)其他认为应当退还男方的情况。

同时,男方同意每月支付女方人民币2500元,作为女方照顾男方,料理家务的适当报酬和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费用,该款项必须每月1号按时支付女方,直至该协议终止。男方子女作为感恩的赠送礼品不在该款项的计算之列。

五、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及各自近亲属(含子女)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世(即使双方后来领取结婚证),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继承和接受赠与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也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均系自愿。

六、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世的叔父或姨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叔父或姨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我们的上述表示均系自愿。

七、男女双方确立伴侣关系时,双方子女于对方均无抚养扶助义务,故男女双方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定期住院理疗、治疗需高额医药费等情形,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病时陪护,与第三方维权诉讼等全部责任。另一方子女不负赡养、照顾对方之责。男女一方基于伴侣之间的扶助义务,可协助进行基础的护理照料,但因男女双方年龄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故仍因以各自亲生子女赡养照顾为主。若男方在女方家中生活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系第三方责任的,应积极追究第三方责任,若系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伤害,双方子女应积极协商,共同承担所需费用及照顾义务。

八、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灵柩或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九、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关系确立前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不因此次结合,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如有,则双方均同意认定为无效,均配合恢复到原来的权利状态。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

十、本协议在发生以下情况后将自动终止:

(1)、男女双方在经过一段生活后觉得彼此不适合,无法再共同生活的,经双方同意分手。

(2)、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去世。

十一、男女双方应本着真挚、坦诚的心态尊重对方,关心对方,感情上有所寄托,生活上相互照顾,幸福快乐地度过晚年时光,别无所求。男女双方的子女应尊重父母的选择、重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确保本人身份、签名、意识表达真实有效。

十二、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执二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由自己子女保存)。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方(签字按印):________女方(签字按印):________。

男方子女(签字按印):________女方子女(签字按印):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按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老年离婚协议书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子女×××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帮助及赔偿情况两种:

(1)存在赔偿情况。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xx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2)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以及赔偿的情况。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协议双方于年月日,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结婚证号码: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男方元;。

四、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公司一处(位于),轿车一台(车牌号粤),房产一处(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上财产的债权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双方无共同存款;。

七、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八、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老年离婚协议书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欲购买市区幢单元室住房一套。为避免今后因离婚而导致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条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欲购买一套位于市区幢单元室的商品房。房产总价款人民币元整___(万元),房屋总面积__平方米,其中首付____元整,向银行贷款____元整。

三、房屋首付款____元,其中由男方出资___元,占总房款的__%。女方出资____元,占__%。剩余房款____元向银行借贷。

四、该房产的贷款及第三条所述的债务,双方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向银行借贷____元,贷款期限__年,本息和共____元,分个__月还清,每月需还____元。其中,男方每月需还____元,占__%;女方每月需还元____,占__%。

五、双方共同约定,双方以其出资购房额占有房屋产权,男方占本房产__%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__%所有权。

六、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房产证要依法载明房产共有比例情况。办证所需税费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产权证由方负责保管。

七、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元的经济损失。

八、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所得补偿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本协议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老年再婚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双方共同生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期满三年后,甲方乙方方可登记结婚。(登记之前,甲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由甲方子女代为保管)。

二、如果甲方的住所拆迁,乙方同意放弃拆迁所有的款项及房屋,完全归甲方所有。(注:_______________房子是母亲生前与父亲的共同财产)。

三、无论甲乙方谁先过世,双方均放弃对另一方的继承权。

四、对于甲方的每月房租收入,因由甲方及甲方前妻创造,由甲方女儿收取。

五、甲方乙方如因任何一方有病痛或有超出日常开销之外的个人支出,各由其子女承担。如遇双方生活费不够,应由甲乙双方的子女共同承担,金额可由甲方乙方及双方子女共同商议。

六、甲方与乙方共同生活期间,乙方与甲方可同住于甲方住所内。如遇甲方先过世,乙方需搬离甲方住所,由乙方子女赡养。

七、甲方过世后,将与前妻共同葬于之前已购买的坟墓中(母亲已葬于其中);乙方过世后由其子女解决其生后事。

八、以上双方商定,双方各自履行,不得违背,由村委部门作证即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老年人协议书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监护人姓名:

与乙方的关系:

联系电话:

为了切实解决老年人日常照料困难,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托养服务体系,明确甲乙双方在日间照料期间承担的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生活设施和规定生活用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为入托中心的人员提供托养服务,而非对乙方承担赡养、扶养、抚养义务,更不承担任何监护人的义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为:日间生活照料、娱乐活动、思想交流服务等活动。

三、甲方有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入托中心的老年人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收费明细:

1、床位费:

2、护理费

3、医疗保证金:5000元

四、甲方有权依据其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对入托中心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护乙方在入托期间内的安全(但因乙方身体原因而导致的伤害除外)。

五、乙方在日间照料中心照料时生病或者发生意外事件的(意外

事件指甲方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客观事件),甲方在获得乙方监护人同意后,可代送乙方至附近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的(甲方视乙方病情而定),甲方可先行将乙方送至附近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监护人,所需费用由乙方及其监护人承担。在甲方代送乙方前往医疗机构救治途中,乙方死亡的,所有事项由乙方监护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鉴于甲乙双方并非劳动关系,甲方承担乙方在日间照料中心时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不对乙方承担赡养、扶养、抚养义务,更不承担任何监护人的义务。乙方往返于住所地至日间照料中心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如迷路、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及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入托日间照料中心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残疾人需另提供残疾人证

2、监护人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

3、乙方的健康证明和生活自理能力功能评估表。

二、乙方及其监护人承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和隐瞒病情的,甲方一旦发现有权解除协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其监护人承担。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并与其它入托人员和睦相处,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设施和第三人伤害或财物损坏的,由乙方及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乙方及其监护人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甲方提示乙方不应将现金、贵重物品(金、银、玉等首饰)带入日间照料所内,若带入日间照料所内,发生遗失、被窃,毁损由乙方及监护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入

托条件,甲方有权单方面予以解除本协议。

二、日间照料中心内严禁乙方与其他入托人员吵架、打闹,对有上述情形三次者,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或者及其监护人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可提前解除。

五、本协议书期限自签署之日起一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前,乙方或者其监护人想续约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如不申请,视为乙方放弃入住本中心的要求,本协议期满终止。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

在老年公寓的建筑设计中,有很多方面是与普通公寓不同的,也是需要完善和规范的,比如:在高级老年公寓中,各个功能空间的大小必须控制。因为老年人在生活中,虽然衣食无忧,可是在心理上容易产生孤独感,过大的空间容易使得老年人第一文库网产生空荡荡的孤独感;同时使用空间也不能过小,因为老年人在生活中,行动是很不方便的,例如下蹲,下蹲后站立,弯腰,爬高等等。过小的空间会增加这种局促感,会使得老年人觉得很压抑,很不方便。

第二、使用功能空间中的“安全抓杆”,老年人在行动中会有乏力感,体现在起立、下蹲比较困难,一般在需要起立、下蹲、坐、卧等地方设置与地面平行的安全抓杆两根相对地面标高300mm和850mm左右,两根相互垂直设置,或平行设置。

编辑本段建筑特点。

特点一:

老年公寓能为中高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住条件和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存在着一批占当地老年人口总数将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体,他们认为现在的养老条件,无论从居住条件还是养老服务水平方面都不能满足他们日益提高的养老需求,因此他们逐渐关注能够满足其养老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老年公寓。特点二:

问题。由于以上原因,老年公寓运营需应遵循市场规律,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特点三:

老年公寓项目相对于一般房地产项目投资额大、资金回收期长。老年公寓项目不同于一般房地产项目,它不仅包括住宅本身,还包括许多服务配套项目,并且在设施、设备规划设计、安装方面都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有专家称老年公寓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房地产项目高五成至一倍。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为复杂,一般住宅都通过住宅销售实现房地产开发的最终目的,而老年公寓则需要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积可以实现销售,另一部分须满足租用、度假等需求,并且公共服务设施更需要通过经营来实现收回投资,因此老年公寓的运营模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保证其正常经营。

老年公寓协议书

第二条单位性质:本单位属于社会福利性单位。

第三条单位宗旨: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

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

第四条单位的注册资金为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第五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xx县民政局。

第六条单位住所:xx县xx路2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给予住宿和服务;。

(二)收留鳏、寡、孤、独老人,改善生活质量;。

(三)收留被遗送的婴幼儿、残障儿童、孤儿和无家可归儿童;。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六)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单位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单位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单位的宗旨、目标,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二)具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拥有较好的个人声望;。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本单位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单位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单位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五)执行单位会决议;。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设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单位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从本单位领取合理的工资报酬。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单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单位副理事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收入来源于:

(一)提供住房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单位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二)单位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三)单位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3.中国科学院章程全文。

4.股份公司章程样本。

5.某某班同学会章程。

6.俱乐部章程示范文本。

7.社区自治章程范本。

8.一人有限公司新章程如何制定。

9.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10.公司章程自治条款分类。

老年人协议书

甲方:性别(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

乙方:性别(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

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不给社会及双方子女留下麻烦,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为合法夫妻,为日后女方可合法享受遗属抚恤金。男女双方户口不变。女方农村合作医疗年费由男方缴纳,女方享用。

二、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婚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在婚后仍归个人承担,对方不负有其受益及偿还的权利及义务。

三、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使用。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双方子女均负护理、照顾之责。住院费用再难以支付的情况下,双方子女应平均协助医治。

五、甲乙双方若一方去世,对方子女不再负有对另一方老人的赡养照料义务。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若甲方在世由甲方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丧事办理完后,在世方必须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六、婚后共同财产的继承权按照法律依据执行。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即双方子女签字后生效,双方自觉履行。

男方:男方子女:

女方:女方子女:

甲方见证人:身份证:

乙方见证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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