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专业12篇)

时间:2023-11-18 16:33:07 作者:MJ笔神 最新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专业12篇)

质量月旨在提高我们的竞争力,使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更具优势。以下是几篇写得非常出色的质量月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中提供参考。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实行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制,各职能负责人对总负责人负责。(职能部包括组织实践部、外联部、财务部、后勤部)。

1、团队成员均为自愿加入项目小组,热爱公益事业;。

2、团队成员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任务;。

3、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以团队利益为核心开展工作,统一着装,统一就餐,团结协作;。

4、项目实施期间,团队成员若不能参加,需请假,说明原因,并且记录备案;。

5、团队成员对活动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合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巨集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的一切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公司设定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六条公司的财务机构。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各一名。

第七条财务主管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主管主要职责如下: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专案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4..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5.对财务人员的离职、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8.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监督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3.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4.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稽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会计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7.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九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支援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各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业务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贯彻和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保证企业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以下就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进行阐述。

1、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基础。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虽然是从全国会计工作总体要求的实际出发制定的,并在制定的过程中尽可能考虑到不同地区、企业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和特点,以适应各方面的需要,但是,国家发布的会计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合各企业的具体情况。这就需要各企业的会计部门以国家发布的会计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的特点进行必要的补充,使会计管理工作能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的建设是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它的必要补充,同时也是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因此,各企业必须重视和不断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财务会计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性、职能性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制度建设,规范会计工作对经营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集团公司近几年对各基层单位的审计情况看,每年都能从审计工作中发现这样那样的违纪现象,有些单位的违纪金额达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许多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混乱,财务收支失控,这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3、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目前,我国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通常认为由四个层次构成。

第一层次为会计法律,即《会计法》;

第二层次为会计行政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等;

第三层次为会计规章,比如各行业制定的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等;

第四层次是企业根据会计法规、制度要求制定的内部会计制度。从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出:企业内部制定的会计制度是新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会计管理制度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原则、基本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特别是赋予了企业一定的理财自主权和会计核算选择权,为企业的会计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企业要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充实和细分,从而保证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1、建立一支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会计人员不仅是经营活动的管理者,而且还是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者。从经营管理和会计工作的需要来说,要有一批合格的会计人员。他们应当掌握专业知识和财务制度。能够严格自律、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当好管家。要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首先是下力气建立一支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目前我们的会计队伍存在着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要改变这种会计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结构老化等问题,就要通过正规的培训学习来提高他们的素质。平煤集团公司财务处为了提高集团公司各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全公司在职会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规范各单位的会计秩序,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是指企业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主要包括:

第一,企业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企业领导人应当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全面负责;对本企业的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督促和监督,促进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明确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根据《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企业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总会计师负责对本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就平煤集团公司来说,应着重强调总会计师“一支笔批钱”制度,在当前经济萎缩、市场疲软、销售不畅、货款回收困难的情况下,坚持总会计师“一支笔批钱”,有利于合理组织调配资金,有效利用资金,避免多位领导批钱,造成资金失控。

第三,明确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各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

第四,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会计部门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审计部门、统计部门、工资部门、销售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工作中经常发生业务联系。因此,必须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加强协作,从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3、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是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首先,做好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每一个会计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会计岗位,确定每一个会计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其次,对会计工作岗位的分工,根据每个会计岗位业务量的大小和繁简程度,同时考虑会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高低,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以尽可能地适应会计工作的需要;第三,制定轮岗办法,要定期对会计工作岗位进行轮换,使每一个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都能熟练掌握,从而提高本企业的会计工作水平;最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工作考核办法,保证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4、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制定该制度的过程中,应当与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其主要工作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财分离、帐务分离等制度;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领导和部门对限制性岗位定期进行检查的办法等。

5、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确定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制定的审批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企业内的费用支出要实行“一支笔”审批,编制凭证先审核后记帐,开支票实行印鉴分离复核制,堵塞各种漏洞,使企业的财务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

第一,确定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每年初,对企业领导、总会计师、财务科长以及有关机构负责人审批财务收支的范围和最高限额予以下达,从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对超过限额的财务收支制定明确的报批手续。

第二,确定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对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等应当履行的手续及其应承担的责任予以制度化。

第三,明确对财务收支中违反规定的业务收支,由经办人、责任人、审批人等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6、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能够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要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件和会计软件及数据管理制度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配备专职人员对会计电算化进行管理,同时要注重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促进会计工作人员积极钻研会计电算化业务技术,以适应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建立定期进行财务会计分析的制度,检查财务会计指标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查找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从而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会计工作时,应当依照现行规定来完善管理。企业应当明确的是:会计管理在根本上决定了企业内控的完善性,因此有必要强调会计管理。然而,会计管理包含了很多步骤与环节,作为会计人员有必要密切结合多个会计环节,通过综合管理的方式来杜绝会计管理中的弊病和漏洞。作为内部控制的关键部分,会计管理对于企业管理的全面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企业在完善内部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才能确保自身竞争实力的提高,在激烈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

首先,会计制度缺乏完善性。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多数企业管理者已经意识到内部会计控制对于自身的重要价值。但是截至目前,仍有某些小型企业并没有构建全方位的内部会计制度,因而忽视了最根本的会计管理。由于欠缺完善的制度,导致企业无法有效控制会计流程,长期以来就会削弱企业竞争实力。从会计控制的角度来讲,目前仍有较多中小企业欠缺明确的机制,这种现状在本质上削弱了会计管理的基础,因而容易导致会计管理的漏洞和弊病。

其次,内部控制并不具备牢固基础。企业在建立内控机制的过程中,通常忽视了会计内部控制。然而实质上,会计管理应当构成其他层面管理的基础。会计管理包含了很多流程和环节,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也体现了较强复杂性。从管理者角度来看,某些企业管理者并不具备必要的会计内控意识,对于会计管理也持有敷衍的心态。这种状况下,会计制度经常就会停留于表面。某些情况下,会计人员即便发现了会计管理的某些弊病,也没有给予必要的重视。

第三,企业并没能完善预算控制。在会计制度中,预算控制应当构成核心部分,完善会计管理的关键点就在于确保预算的完善性。对于会计预算而言,应当保证预算信息的透明与公开,在此基础上才能为企业赢取更高的经济效益。从现状来看,很多企业无法完善会计管理的根源就在于缺乏预算控制。例如:会计人员通常忽视了对预算目标的详细审核;一旦预算出现问题,也通常归因于客观因素给预算造成的影响。实际上,这种做法欠缺全面性,因而在本质上阻碍了会计管理的全面提高。

二、探求完善措施。

从会计现代化的角度来讲,内部会计管理有必要体现长效性,为此企业需要拟定明确的会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会计制度,才能在根源上杜绝会计工作中的各项误差,确保会计工作的精确性与优质性。同时,企业如果拥有了明确的内部会计制度,那么也有助于防控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良现象发生。在企业的内部,会计人员以及其他部门人员有必要密切配合,同时做好互相监督。在明确权责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各部门人员的职责。企业在遇到资产重组或者重大投资的事项时,会计人员应当为企业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会计活动具有精确性。

(二)重视内部会计监督。

企业在构建内控机制的过程中,有必要重视最基本的会计监督。现代式的会计管理包含了很多环节,对于各环节的会计运行都有必要予以实时性的监督。在会计运行中,相关人员要做好全方位的检查监督,确保纠正会计环节中的误差。这是因为,企业会计工作不能缺少检查与监督,通过监督检查的方式才能真正发现会计环节的漏洞与误区,从而实现及时的纠正。从会计管理角度来讲,企业会计人员有必要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来严格监管;一旦发现不合法的会计行为,则要立即予以禁止。同时,企业对于不规范的会计预算与核算行为也应当予以必要的惩戒,完善全方位的会计活动监督。

(三)确保人员素质的提升。

企业不仅需要拟定会计管理制度,还需要全面进行落实。由此可见,会计人员的素养和水准直接决定了内部会计管理是否完善。进入转型期后,企业内部的会计队伍也具有了管理性色彩,而不再局限于单纯的会计核算。作为现代企业,需要给予会计人员定期的培训,确保会计人员掌握新近的会计法规,严格依照现行法规来执行企业的会计管理。会计人员自身也有必要重视素质提高,致力于知识结构的完善。

三、结论。

会计制度构成了现代企业的基本制度,企业只有做好全方位的会计管理,才能杜绝会计工作的缺陷与误差。现代化企业如果缺乏完善和健全的内控制度,那么就很难保证会计工作的实效性。近些年来,多数企业逐渐意识到会计制度在完善内部控制中的必要性,因而也开始尝试运用新时期的会计制度。然而截至目前,企业在完善会计制度的实践中并没有达到完善,仍有待长期的改进。完善内部会计管理机制,企业有必要从根源入手,构建长期性的内部会计制度。在未来实践中,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还需要摸索经验,进而服务于内部会计综合水平的全面提高。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检验人员必须搞好质量检验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质量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严把质量关,在抽检时要按照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抽检率必须达到5%,产品合格率为100%。

三、在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时,发现有不合格时要及时对该批产品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记,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等待处理或降级、返工、报废等措施。

四、质量检验人员要认真填写好成品检验报告,一式叁份由当班持报告单入库一份,上报主管领导一份,自存一份。

五、填写报告单时,要写产品名称、数量。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企业资金、财务、票据、合同的运作管理,企业不仅应对财务、销售、采购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学习、教育,健全各种资金、财务、票据、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还应建立起有针对性的舞弊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预防公司舞弊行为的发生,明确相关责任,降低审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1.各层级管理者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预防、发现及纠正舞弊行为是各级公司、各级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

2.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以协助公司管理层预防舞弊行为的产生。

1.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2.舞弊的预防:是指采取适当行动防止舞弊的发生,或在舞弊行为发生时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1.具有预防、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执行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存在的舞弊风险。

2.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的成本效益性,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3.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以检查、发现和报告舞弊行为。

4.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1.接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5.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6.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并使之得以有效实施是预防舞弊的主要途径。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应当关注以下主要内容,以协助公司预防舞弊:

(1)公司目标的可行性;

(2)控制意识和态度的科学性;

(3)员工行为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经营活动授权制度的适当性;

(5)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6)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3.除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外,还应考虑可能会导致舞弊发生的以下因素。

(1)管理人员品质不佳。

(2)管理人员遭受异常压力。

(3)经营活动中存在异常交易事项。

(4)公司内部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存在较大冲突。

(5)审计部在审计中难以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

(6)审计人员应根据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发现的舞弊迹象或从其他来源获取的信息,考虑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的性质,向集团审计部报告,同时就需要实施的舞弊检查提出建议。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政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账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地提供,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财政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方式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本部门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日常监督是指对日常财政管理活动实施的实时、动态监督,包括事前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核查、跟踪问效等。

重点检查是指根据年度重点检查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的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制定并按照年度重点检查计划,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工作。

年度重点检查计划由财政监督机构提出,报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及时通知被检查的各相关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

财政部门每年对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该类机构数的30%。

第四条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应当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财政监督机构确定。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条财政监督机构实施重点检查,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

检查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名称;

(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计划;

(三)对被检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四)检查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五)财政监督机构印章及签发日期。

第六条实施重点检查时,经批准,检查人员可以向与被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部门和单位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对有关问题进行延伸检查。

第七条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或调查、询问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或者被检查单位盖章。

第八条检查组组长应当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实施检查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九条检查结束前,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被检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第十条检查组应当在被检查单位回复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机构提交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被检查单位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认定依据和处理意见;

(三)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十一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在检查组提交检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检查报告进行复核:

(一)对被检查单位的工作评价是否恰当;

(二)与检查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三)检查证据是否真实、充分;

(四)对有关问题的定性和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表述是否准确;

(五)提出的改进建议是否适当;

(六)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第十二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复核形成的检查报告送被检查单位征求意见。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无正当理由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检查情况、审定后的检查报告和被检查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上报财政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检查报告经财政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财政部门负责人要求、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送达被检查单位。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应当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在收到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后3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负责人,并抄送财政监督机构。

第十五条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回访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内部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和管理建议的情况,定期检查审计机关和上级财政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向财政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向财政部门负责人专题报告。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

财政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全部检查工作结束后30日内,财政监督机构应当将检查资料进行鉴别整理,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卷存档。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推进内部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监督机构与其他业务管理机构对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内部监督检查发现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拖延提供情况和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

(二)妨碍内部监督检查人员行使职权的;

(三)拒不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决定的;

(四)报复陷害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监督检查单位秘密的。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质量信息: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1、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1、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1、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或分管厂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1、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质办反馈,其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量信息卡”上,报全质办存档。

2、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质办,由全质办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定、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定、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档案、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储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稽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一、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

二、不得隐瞒与被调查人的关系而不进行回避。

三、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馈赠和娱乐消费。

四、不得向被调查人及其亲友,或者涉案单位私自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其他物品或报销各种费用。

五、不得私自改变、隐瞒、销毁或伪造证据,歪曲事实,形成错案。

六、不得采取逼供、诱供等手段获取证据,侵害党员民主权利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者拒不执行,拖延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

八、不得通过发案单位或涉案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事。

九、不得明知是涉嫌违纪人员及其亲友,而与之私自联系和交往。

十、不得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案件情况。

十一、不得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及领导批示,或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

十二、不得违反案件保密制度,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涉案人员及其亲友通风报信。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