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3 01:00:54 作者:笔砚

会计是监督和审计财务状况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帮助企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您还在为写会计总结而犯愁,不妨来看看小编为您准备的范文,也许能够给您一些启示。

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年5月26日。

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文档为doc格式。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请取得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于5月26日、27日(8:00-11:30,14: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遗失者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领取合格证书和登记表。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因财政部系统问题,报名序号为13044――14224的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登记表尚未下发,此号段的考生若急于使用证书,可以先到我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待省里下发登记表后再到我中心领取,领取时间我中心将群发短信或在网站上发布工作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205月23日。

贵州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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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广东肇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6日开考)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所属区域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市直考生领取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68-2396302.

潮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年5月19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13室。

电话:60255746029063。

附名单:

李国萍刘建成王君李平雷根梅兰方琴徐爱芬许莉莉许洁闵宝泉。

蒋颖朱秀玲丁丽萍王燕王玉娣王卫华周晶吴惠琪王小萍莫彩红。

朱红燕宋玺玺张华金卫红邢臻林剑利漏轶萍皮芸骅。

备注:以上名单仅限在长兴县职改办上交照片及表格人员。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请2008年度会计职称初、中级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2月10日――20日(节假日休息)携本人身份证和20元工本费到丹阳市会计管理中心(地点:行政中心东楼体育中心西区三楼h3012室)领取合格证书。

丹阳市财政局。

2009.2.4。

广东阳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6日开考)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所属区域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市直考生领取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68-2396302.

潮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

领证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天河区。

刘先生。

李小姐。

周一至周五。

越秀区。

吉祥路111号一楼越秀区人才中心。

陈小姐。

83305280。

周一至周五。

荔湾区。

逢源路133号荔湾区人才交流。

张先生。

白云区。

政通路28号三号楼217室。

黄先生。

唐小姐。

黄埔区。

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先生。

伍小姐。

萝岗区。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3路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3楼c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蔡小姐。

海珠区。

同福中路399号市红会医院对面。

余先生。

南沙区。

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陈先生。

花都区。

花都区花城路41号花都人才市场一楼花都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点。

李小姐。

番禺区。

隶属番禺区的考生,请登陆番禺区人事局的网站(http://)查询具体的领证事宜。

增城市。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新行政中心3号楼104室。

李先生。

从化市。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科技楼5楼。

曾小姐。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银川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作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对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根据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得知,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广西、云南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办理/领取,如有领取证书信息环球网校会及时公布。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

2、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3、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提示:别忘记带钱了(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备注:有些地方禁止代领,可以找人代领的需要附上代领委托。委托代理人领取资格证书的,除携带考生本人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考生本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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