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管理制度大全(21篇)

时间:2023-12-11 18:44:09 作者:雁落霞

规章制度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组织内部,也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层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劳保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收发工作,节约劳保用品费用,结合我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用劳保用品:按照项目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个人,如各个项目配备的生活办公设施(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安全帽等类型。

2、个人劳保用品:按照岗位和个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如工作服、绝缘鞋、被褥、洗涮用品等类型。

3、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步降低,如手套、口罩等类型。

4、回用劳保用品:特指回收并经重新清洗后不影响劳保防护特性的个人劳保用品,如回用工作服服、回用安全帽等类型。

1、管理公司员工根据需要配备春秋季、夏季、冬季工作服,床上用品。冬季施工的可配备军大衣,军靴等取暖装备。特殊情况的可定制制服。

2、各个项目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如: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桌、会议桌椅、床、厨房用具,电视机、洗衣机、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设施、清洁用具、夜间工作设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1、各项目需指定责任人对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建立台账,方便管理和监督。

2、仓管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做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3、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全体职工;

1、各项目需指定责任人对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建立台账,方便管理和监督;

3、各项目可针对项目特点自行制定劳保用品使用的细化管理;

4、各项目应每月核对员工劳保用品的实际领用数量,与配发标准之间有差异必须分析原因。

1、回用劳保用品的范围: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桌、会议桌椅、床、厨房用具,电视机、洗衣机、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设施、夜间工作设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工作服,床上用品等。

2、回用劳保用品的标准:

a)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项目完工后不论新旧全套交回。

b)工作服,床上用品:7成新以上、清洁消毒干净、无异味、无破损、无顽固污渍;

c)安全帽:,保质期内,7成新以上、清洁干净、配件齐全、无破损;

d)胶手套:成双配对、无破损、无顽固污渍。

凡是职工将劳保用品无故损坏或丢失,按成本价统一在公司有偿购买;

1、本项目管理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好劳动保护用品;

2、以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改的将另行通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3、4从事特种作业和在特殊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选用不同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3、4、1从事有强烈辐射热或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作业及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职工,根据需要,发放或配备阻燃服、耐酸(碱)服、防辐射服以及相应的防毒面具、围裙、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4、2从事有触电危害作业的职工,发给电绝缘的防护用品。

3、4、3防护鞋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需要,分别选用防砸鞋、防热鞋、耐酸(碱)鞋、耐油鞋、防水胶鞋、布面胶鞋、软底布鞋等。

3、4、4护目镜根据需要可发给或配备防冲击眼镜、防热镜、防红(紫)外光镜、风镜、太阳镜等。

3、4、5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分别发给安全帽、安全带等。

3、5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整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3、6棉防护上衣为三紧口、活面、翻领;下衣为马裤式样,加筒裤处罩。

3、7防护鞋主要为深腰皮鞋。但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如确属无砸伤、扎伤、挤伤、压伤、烧伤、烫伤可能的工种可发平跟短腰皮鞋。

3、8凡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为国家指定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部门(或厂家)的产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4、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含小劳保)标准。

4、2、1特殊工种按550元/年执行。

4、2、2其它工种按400元/年执行。

4、3职工小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3、1范围。

职工小劳保包括: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口罩、护目镜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及人员所从事的工种情况,发放相应的小劳保用品。

4、3、2标准:。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5元/月。

b、各施工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区域分公司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10元/月。

c、职工小劳保要按季度提前进行发放,以确保职工职业健康的要求。

4、3、3小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由各单位将人数上报公司采办中心,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各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部、沈阳通信分公司的小劳保采购发放,原则上也由物资采办分公司负责,但考虑到各单位地域和劳保需求不同等具体情况,先报小劳保购买申请(见附表三)到质量安全部备案、审批后,可由物资采办分公司委托各单位按以上标准,自行采购发放,并将采购计划数量及各种单据报物资采办分公司。

4、4职工大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4、1范围及样式。

a、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防护帽、雨衣、雨鞋、绝缘鞋、棉大衣、皮背心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b、通信运营、多元开发、生产服务单位: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雨衣、雨鞋、绝缘鞋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c、机关工作服分为夏装、春秋装。

夏装:。

男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裤一件,单皮鞋一双。

女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式短裙一件,单皮鞋一双。

春、秋装:。

男装和女装均为藏蓝色西服一套,皮鞋各一双。

为了配合机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做好他们的劳动保护,配备一套与施工单位相同的工作防护服(发放周期暂定为四年)。

4、4、2标准:。

a、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1),按规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进行发放。

b、凡特殊情况,在本规定以外范围需增发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报公司质量安全部批准后实施。

4、4、3大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大劳保由各单位将人数及计划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批后,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职工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后,延续原使用期(扣除学习时间)按标准发放。

c、长期(满半年以上)借调、休息、住院的病员、退养、离退休人员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d、赴新疆、青海、黑龙江等高寒地区从事野外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可按当地野外同工种标准执行。

e、在多蚊地区、多蚊季节,住工地板房、露营房、帐篷等简易设施从事流动性施工的职工,应发给相应的灭蚊、蝇物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 、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 、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 、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 、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 、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 、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所有职工。

3.术语

3.1劳保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按照岗位需要配给,不能视为福利。

3.2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3.3个人劳保用品:按岗位和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

3.4消耗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类型。

3.5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渐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类型。此类型物品的使用寿命与使用环境、使用频次、个人的使用习惯以及保养、爱惜程度密切相关。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管理。

4.2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4.3各工序主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5、工作程序

5.1配发标准

5.1.1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限额),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1.2对临时突击而调换岗位的职工,根据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任务完成后,使用的劳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转为个人劳保用品的方式进行处理。

5.2申购

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底报生产部汇总,公司批准后转供应部采购,同时报仓库备案。

5.3采购

供应部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购,并入库。

5.4发放

5.4.1部门仓管员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初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4.3劳保用品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需按原品购入价值的50%交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

5.5使用

5.5.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品,应该配带的地方、应该配带的时候必须配带。

5.5.2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经理

批准后下发。

5.5.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50%上缴款项。

5.5.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5.5.6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对生产用工作服领用不满3月而离职的,每件扣交60元;满3个月的,则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不再扣款。

6、报废回收

各工序严禁随意丢弃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由部门领料员每月集中进行回收处理。

7、检查监督

7.1由部门经理和各工序主管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7.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

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

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制定: 批准:

日期:

1.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确保公司每一名员工的人身安全,把工伤事故率降到最低并节约公司成本;明确劳保用品从资金、采购、储存到发放或领用的各环节的管理内容和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程序,从而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优良、配备充足、使用节约。

2. 专项资金

2.1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条例,生产企业必须为从事特种作业、一般作业的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所以劳保用品专项资金必须确保足额、及时拨付。

2.2劳保用品专项资金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对全厂往年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总结后对本年度劳动防护专项资金做出预算,经总经理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预算要合理,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调整。

2.3财务应保证劳保用品专项资金的充足,对于劳保用品费用的支付应给予优先处理。

3. 采购

3.1各生产车间根据本公司的实际需求向主管领导递交劳保用品请购单。请购单要明确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及特别要求。申请的物品要做到确实是为了满足大部分员工安全生产需要,而不是员工的福利用品。

3.2主管领导根据各生产车间上报申请的劳保用品,进行品种、数量等审核,经审核确定为合理的、必须的,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签字后交采购员采购。

3.3常规劳保用品不足时,由五金库提出申请报采购部(生产部)审核,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4采购员应在采购环节确保以下事项:

3.4.1采购的任何劳保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于违反此项而造成损失、法律责任由采购员负责。

3.4.2采购的任何劳保用品必须符合生产、安全的要求,包括质量、功能、性能、外观、数量等。若该用品未达到必须的要求的,主管领导有权要求退货。

3.4.3 采购要及时,但对于不清楚或模棱两可的问题采购员应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审阅样品,以确保满足使用需要。

3.4.4在劳保用品的送货过程中,应确保劳保用品途中的质量,对于由于运输造成的物品损坏、遗失,应由采购员负责,并更换损坏物品,补齐遗失物品。

4. 储存

4.1劳保用品的储存由五金库负责,仓管人员要保证仓库的安全、整洁,以适于劳保用品的存放和保质期。

4.2对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各车间代领代发的劳保用品,各生产车间应负责其储存和安全。对于各生产车间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发生的遗失及损坏,由各车间负责。

4.3仓管人员应定期整理仓库,确保库房中的劳保用品分类清晰、摆放有序。

4.4为了防止劳保用品混淆或丢失,便于登记管理,由采购部指导仓库管理人员统一对劳保用品进行有序编号,在发放时登记下编号、领用人、领用时间等信息(对于已经发放但尚未编号的用品择机分批编号),建立员工个人劳保用品领用台账(档案)。

5. 发放(领用)

5.1流程

5.1.1正常发放。由个人凭领料单(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在指定时间内到五金库签字领取,部分用品经主管领导同意可由部门代领代发代管。新员工入职劳保用品的初次发放由人事行政部前台文员引导或代办,具体要根据新员工入职岗位,参照公司相应岗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予以发放。新员工在收到劳保用品、检查完好后应予以签名确认,前台文员定期与五金库衔接,将新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情况记入劳保用品发放档案。

5.1.2特别物品、特别人员的申请。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领用,如需购买应由总经理签字方可。5.1.3损坏、丢失补办。下发到个人的劳保用品由个人保管,个人劳保用品丢失、损坏后应及时补办,补办需到财务部办理交费或扣款手续,为体现对员工的支持补办费标准不高于该劳保用品的成本价。对于劳保用品丢失或损坏却未及时补办而影响到人身安全的,除接受部门或公司检查处罚外还应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因工作原因导致损坏的劳保用品,由部门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批可以免费补领。

5.1.4来宾需要进入车间,佩戴的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临时向同事或到前台处申请借调,并正确穿戴方可进入车间,回来后及时归。

5.1.5任何劳保用品的发放均是为了工作需要,而不是福利待遇,对于不是满足工作安全需要的,不予发放和购买。

5.16五金库严格按使用(发放)周期及有关规定发放,财务部负责监管抽查。

5.2发放时间

一般发放时间为每天中午工休时间,新员工为入职当日即时发放,其它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准确定。

5.3发放领取人

领取人一般为本人,统一发放的物品为车间或相关负责人。 5.4发放标准

如下表所示,本表系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对本标准做出合理调整。

注:特殊岗位劳保用品未到更换期损坏严重(起不到防护作用),经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提前更换,以旧(坏)换新。

制订: 审核: 批准: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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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切实做到降本增效, 使劳保用品的管理及发放规范化、有序化,特制定本规定。

1、劳保用品按季度发放,领取时间为每季度第一月上旬。各部门根据

《劳保用品发放明细》之规定及本部门在岗实际使用人数,每季度 末(3、6、9、12月下旬)填写《劳保用品申请表》报行政办公室。

2、行政办公室负责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及库存台帐,以备核查。

3、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只限在工作范围内使用。

4、公司各部门领用劳保用品应本着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5、工作服的管理:

(1)新聘员工入厂培训结束后上岗前发放工作服,同时交纳50元押金,

工作未满半年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工作服归各人所有,不返还押金;工作满半年者,工作服归个人所有,如离职返还押金。

(2) 发放标准为:

生产一线工人:春秋、夏装1套/1年,棉服1件/1年;

生产、设备、仓储、质检、人资行政、技术中心等部门管理人员(内勤或不涉及室外、试验及生产现场工作)及销售、资财等部门管理人员:春秋、夏装上衣1件/2年,不发放棉服。

6、棉大衣、雨衣雨裤、各类工作鞋的管理:工作未满半年者,无论何

种原因离职,要求必须交回行政办公室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作废。

8、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

3

4

制定:行政办公室 审核: 审批: 发放范围:各分公司、存档

5

劳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x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在规范、有序、节俭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保福利品的管理应遵循“合理、有效、实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劳保福利品,是指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提高员工生活福利待遇而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采购、保管和发放劳保福利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劳保福利品的种类:。

(一)劳保类: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人丹、十滴水、风油精、万金油、饮料等物品。

(二)福利品:包括逢节假日或有员工结婚、生日、生育、生病、丧事等时,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在每年12月底前,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劳保福利品总体发放指标,做好下年度劳保福利品采购发放的计划工作。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发放计划,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采购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对所要采购的物品进行市场询价,将询价及对照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核,并根据价廉物美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第八条采购员在实施采购前,应详细填写《劳保福利品申购单》(附件1),注明所购物品的种类、供货单位、单价、数量及本次采购的总计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员在采购时,应严格按照《劳保福利品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严禁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保管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保管员应对到库的劳保福利品进行验收,检查其数量、质量、价格、发票金额等内容,是否与《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的内容相符。在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应在《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签收;如有出入,应及时会同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进行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对已验收入库的劳保福利品,应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并加以妥善保管。库中存货较多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应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三条劳保福利品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予以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的,应停止发放。同时,保管员须立即将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并协同有关人员尽快将问题解决。

第十四条采购员凭购物发票及保管员已签收的《劳保福利品申购单》,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劳保管理制度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由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对于季节工,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需至财务部交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在离开本单位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可退还押金。

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厂工具室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经理办进行核对签字,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准备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生产准备部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根据生产需要分批供应。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应“三证”齐全,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各分厂工具室负责,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厂负责销毁,不得传外。

6、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劳保用品,各分厂结合自身情况对领用人给予相应罚款(使用一年内,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收回已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中进行登记。

7、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8、对于新入职员工和临时工,工作未满6个月内离职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各分厂负责收回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等)。

9、备用防护用品,除小件、消耗品发至个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护用品一律由各单位工具材料室负责保管和发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伤事故,如火灾、爆炸、机器绞缠等特殊原因造成护品损坏者,经单位领导查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方可领取新品。

11、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是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非生产时间严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变式样和涂改标记。对于涂改标记和改变式样的护品,一律不办理报废和领新手续。

12、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保用品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各分厂上报采购计划,由生产准备部进行一次性采购。

13、由财务部对各分厂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分厂经营目标考核内容。

14、公司经理办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15、各单位的领取、发放记录应齐全、详细。

16、本规定由生产准备部负责解释。

17、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粉尘。

(2)噪音。

(3)油漆及挥发性溶剂。

(一)粉尘、油漆、建筑垃圾应采取的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创造文明工地。

1、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条布将现场四周围起来,书写文明创建标语。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标明标识。

3、应时刻保持工程项目部现场临时办公室的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网络计划图,施工平面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悬挂上墙。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施工进度的推进情况用色控曲线标注,使其一目了然。

4、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墙上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5、施工人员入厕到就近的公共厕所。入厕后例行程序及时冲洗,以保持其干净洁。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尘。

7、对施工机械(如电锯等)产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环保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一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应佩带胸卡。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生活设施符合通风、卫生、照明等要求,职工的饮食供应符合饮食要求。保持整洁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牢记在心,杜绝安全隐患。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倾倒的地点,在接近工程移交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移交时做到现场整洁,窗明几净,地无污渍。

(二)噪音防治措施。

1、方案。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的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卫制度、工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驻外施工人员行为准则(见附件)。

(2)加强工地保卫工作。配备足够的.保卫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以保护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项目,不受损坏或被盗。并提供足够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对第三者的保护,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为止。

同时,门闸安装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时间关上及锁上,每个出入口在开放时任何时间内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员看守。

(3)不允许任何未经同意的来访者在现场逗留,并备有一本来访者登记薄,并为来访者提供安全头盔。来访者进出现场只可利用一个进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业主、总承包方、设计、监理公司等人员可自由进出施工现场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员均需办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权人员不允许到现场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丢失,对半成品及成品的损坏或在工地上受到伤害等不测因素的发生。

(5)为便于保安人员履行职现,能辨别本公司施工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总包商授权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实行登记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备戴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7)在工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工地总包方汇报,必要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积极配合侦破。

2、防扰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现场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况,精心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及优化施工方案,以对该等临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损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扰和不便。

(2)项目经理部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将噪声大的施工项目安排在白天,并将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防噪处理。

(3)现场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对待人为噪声的发生,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现场工程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到环保方面的扰民问题。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从而把粉尘污染扰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制定有关行为扰民的问题。不允许在施工入口处进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车辆要在现场内停放,如工人衣洁不整,则不允许在休息时逛街,教育员工要时刻注意企业形象。

总之,项目经理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郑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导我们的施工。

1、在有粉尘的环境下施工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电焊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墨镜和手套。

4、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项目部负责在施工佩发。

5、各项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据人数到仓库领取。

6、仓库要管好劳动保护用品,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及时检查及时报废。不足部门及时报计划购进。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业佩安全带。

劳保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制做、发放、领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要求,报营销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发放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劳保用品发放种类及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总务部负责管理和发放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七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西装,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服装工本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服装工本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服装工本费。

第八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及工作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内衣,包括:衬衣、秋衣、秋裤,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购置费。

第九条。

车间工作鞋为2年发放一次,每人3双,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第十条。

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服,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总务部。

第十一条。

领用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后,由总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

新员工必须凭录用通知单,依第十一条规定领用。

第十三条。

员工上岗必须着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须保持整齐洁净,违反者按《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总务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第十五条。

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有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劳保管理制度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管理制度

1.1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1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手套使用办法。

劳保管理制度

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全体人员。

3.1计划申报和采购。

3.1.1合同执行部根据仓储部提供清单进行申报;

3.1.2供应部根据审购单进行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2验收入库。

3.2.1质检部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2.2检验合格后仓库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一致性,符合后签收入库。

3.3发放。

3.3.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数量严格按《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3.3.2发放时间定在每月初;

3.3.4标准范围内劳保用品领用由部门领导核准,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部门领导批准管理部部长核准方可领用后,二者均凭领料单发放。

3.4使用。

3.4.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公司安全员不定期进行此项安全检查。

劳保管理制度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管理制度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管理制度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本制度规定了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1、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1、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员。

2、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1、卫生健康用品。

1)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工作服装。

1)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发放,夏装每年5月份发放。夏季工装每年一套,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

3)在职管理技术人员每两年发放1套冬装;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第一次发放1套冬装,1套夏装。

3、防护用品。

1)手套。

a)一线职工冬春季节(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b)电焊工的电焊手套按生产工具类发放。

c)三包服务人员、电工每年元月份发放1双绝缘手套。

d)化验员每半年发放1双防水手套(1、7月份发放)。

e)力工冬春季节每月2双帆布手套。

f)司炉工全年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d)特殊情况下,公司将根据消耗材料的数量与工程量提高发放数量。

2)绝缘鞋和防砸鞋。

电焊工、装卸工、机加工每年四月份发放1次防砸鞋,电工、三包人员、喷漆工、热处理工每年发放2双绝缘鞋(1、7月份发放)。

3)护目镜。

a)车工、钳工发放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特殊情况下以旧架换新镜)。

b)电焊工发放焊接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

4)防毒面具、电焊面具。

a)喷漆工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防毒面具一次。

b)电焊工发放电焊面具,按工具类发放。

5)安全带、雨衣。

电工、三包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带、雨衣;设备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各配备安全带、雨衣一套;保卫部配备雨天巡逻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为1年。

6)防辐射服。

探伤人员配备防辐射服,由主管部门领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为3至5年,由使用人员借用,到达正常使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7)口罩。

司炉工、抛丸工每人每月1个防尘口罩。

8)安全帽。

在生产现场工作的电焊工、装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线员工每年发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每两年发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岗位新进员工必须领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门应准备适量安全帽备用,其他部门无安全帽人员及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现场时可以借用。

1、工作服装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发放时间提前2-3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门购买,保证按时发放。新员工在冬装、夏装规定发放时间前后1个月内进厂的,可提前发放或补发;超过1个月的按半价领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发放工装1个月内离职的扣服装款全价,1个月以上3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按75%标准扣服装款,3个月以上6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扣服装款半价。工作装、绝缘鞋等属于长期劳保用品,一线职工进厂先交纳押金,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3、因劳动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的工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后,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公司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不再发放。

4、因职业病、事假、外出学习、临时改工种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停发或延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间。

5、行管部门督促检查保管员,使其必须按规定发放以上用品,严禁滥发、少发和停发。在规定的领用期限内由部门、车间或班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领取,领取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6、按工具类发放的劳保用品计入工具费用,按公司具体。

劳保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保证各岗位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置的工作制服、领带、衬衣、棉衣、工作服、靴鞋、雨具、手套、安全帽等工作需要的各类物品。(详见《劳保用品发放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购置劳保用品计划,由行政部负责采购、制作等工作。

三、特殊工装或计划外劳保用品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方可制作、采购。

四、所属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自行拟定,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

六、集体或公用的劳保用品,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

七、新员工入职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应岗位,填写《劳保用品申(换)领单》;员工凭单领取。

八、劳保用品中的服装须本人亲自领取,确认尺寸型号及件数。领取后,不得以尺寸不合或件数不符要求换领或补发。

九、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后,承担保管责任;在使用时应精心爱护与保养,如使用过程中有遗失、损坏,使用人或责任人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解释并参照《劳动用品发放表》,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十、员工调离本公司时,如劳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内,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详见附表)。

十一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岗位时,须依人事变动通知单填写《劳保用品申(换)领单》,交还新岗位不需要的劳保用品、补领所需劳保用品。

十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回收交还的劳保用品。员工在缴回工装时,必须清洗整洁,否则收取清洗费。

十三员工工装的穿着及仪容仪表要求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劳保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领用与发放管理。

1.生产部负责加工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仓储管理。

2.综合部负责其他部门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

3.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劳保用品的价格审核。

1.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工作环境,员工劳保用品分为普发系列和专用系列。

2.普发系列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裤、棉鞋、棉手套等。

3.专用系列劳保用品包括:绝缘鞋、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皮手套等。

1.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设岗位(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由该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审批。

1.按月进行采购。

2.生产部要对加工车间所需劳保用品进行市场询价,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单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采购。

3.其他部门所需劳保用品由综合部统一采购。

4.因安排专项或临时工作需要领用劳保用品的,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采购。

1.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程序:车间经办人按照在岗人数和标准编制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人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按规定发放——部门、车间发放至员工(需签字)。

2.其他部门劳保用品每月由综合部一次性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需建立建全本部门、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台账,并设专人管理。

3.对非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无法使用的,员工个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

4.由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无法使用的,经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费用个人承担。

5.因工作需要,本规定以外的劳保用品另行申请。

6.合同制员工试用期内领用的劳保用品收押金,试用期后返还押金,员工离职时所领用过的劳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价扣款,折价一律按新品价除规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为单位计算使用超过十天的计使用一个月,不满十天的计使用半个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1.劳保用品是用于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也不准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1.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进入车间和生产现场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车间员工工作时间一律按本岗位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

3.员工要爱惜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持其干净整洁。劳保用品上的公司标识不得人为损坏;不准穿着有污渍、破损、纽扣不全的工作服离开公司。

1.由于把关不严,造成劣质劳保用品入库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罚。

2.部门负责人违反本规定乱批领料单的,按较重违章处罚。

3.各部门、车间劳保用品台账不全、混乱的,未按规定发放员工劳保用品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部门车间负责人连带处罚100元;台账造假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4.员工擅自变卖个人劳保用品或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人,处罚200元/次。

5.未按着装规定着装的,处罚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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