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通用18篇)

时间:2023-11-30 10:00:05 作者:QJ墨客

司法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内司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司法工作计划的范文中,涵盖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措施和成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

1、法制宣传工作深入,消除普法死角,村社、单位、学校法制教育面达100%,公民法制教育面达90%以上,普法考试合格率达96%以上。

2、依法治理制度、组织、工作机制健全,“三制”推行见成效,县境内所有单位开展依法治理面达100%,达标率达95%以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3、基层司法、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各类纠纷调解及成功率达95%以上,民转刑案件逐年下降,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4、安置帮教运行机制健全,做到帮教对象底子清、情况明、帮教到位,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低于5%和3%,帮教组织向网络化发展,帮教制度向规范化发展,帮教工作向社会化发展。

5、法律援助组织、制度健全、宣传到位,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做到职责范围内有求必应,严格按程序办理,援助人员积极拓宽业务,深入基层关心帮助困难群体。

6、律师队伍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预警、监督、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行业评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律师服务优质高效。

7、公证工作优质高效,合格率达99%以上,办证程序符合规定,审批制度执行严格到位,质量进一步优化,业务范围全面扩展。

区司法局工作计划

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现将2022年我局工作计划、目标及具体举措总结如下:

(一)强化谋划力,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2022年,我局将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不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约束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2022年,我局将和其他部门联合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态势逐步形成。一是2022年要制定更加细致周全的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加强协调,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握时间节点,迎接国家评估。×区示范创建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全市示范创建工作的成败,一定要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紧扣指标的具体要求,落实销号管理,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实地核验、案卷评查、随机抽考等各种形式评估准备。三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高标准示范项目、示范点建设,推广经验做法。在深化六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进“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着力,打造本地本部门特色亮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氛围营造,将示范点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宣传出去、报道出去,扩大群众的认识度,以示范创建工作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三)强化管控力,规范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工作。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大对区政府各类文件审查力度,确保应审尽审,全面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以达到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法程序、惩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目的。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抓好行政执法证件考前培训,提高各部门持证率,常态化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清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证、不规范等问题,倒逼行政执法单位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2、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2022年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优化工作机制,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使复议应诉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中的功能作用更加凸显,打造高效复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应诉职责,坚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出庭应诉,力争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的目标任务。一是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程序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功能,确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贯彻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3、全面发挥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

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工作痕迹化管理。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注重审查质量,从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严格审查。二是把好政府合同审查关,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三是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要求凡是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健全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四)强化宣传力,纵深推进普法宣传重点工作。

发挥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群众服务员的作用。

(五)强化推动力,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对法律援助案件装卷工作进行完善,并加强后续装卷审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案卷自查工作。

(六)强化协调力,压实完善基层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完成一类、二类、三类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多元化解,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企业和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化整治力,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以实战实效为引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监管为载体,全力打造×区智慧社区矫正中心,配齐各项设施设备,实现场所建设规范化、智慧建设信息化的目标,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聚焦司法行政新职能新定位,

教育。

引导全局干职工担当实干,勇争一流,为司法行政。

工作。

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干出好成绩,实现“大作为”。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

在xx年的工作中,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继续在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找准我局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建立律师参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由公律科着手做好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形式使具有专业技能的律师队伍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

三、进一步创新普法活动形式和载体,壮大宣传队伍,扩大普法覆盖面,打造普法新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介和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推进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楼道,共同构建“大普法”格局,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向广度推进,向深入拓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各类公共场所,如机场、地铁、公交车等的信息化平台,更有效地扩大普法的知晓率。探索普法工作机构从“前台”转换到“后台”的角色,从全局衡量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到底达到一个什么层次,以制定工作重点和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大调解”工作监督和指导。区“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全区“大调解”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做好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把纳税人的钱真正用在纳税人身上。通过加强组织和协调,不断扩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从维稳的高度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六、继续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及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制度和矫正安帮对象心理矫治工作。

七、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指导基层开展好工作的同时,重点扶持和挖掘典型,以典型创经验,促规范。以“湖景模式”为样板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基地建设逐步推开,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街道、社区延伸。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434”工作法为抓手,以打造“六张名片”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人民调解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20xx年继续作为全局的大事要事。一是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明年在全县30强企业、大中型居民小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巩固完善乡、村、城区人民调解组织。乡、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在以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要抓巩固抓提高。城区人民调解组织要抓拓展、抓突破。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办公设施及相关制度等。四是抓好广大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由于20xx年全县各村两委会换届结束,一大批新的调解员上岗,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需提高和充实,计划进行12场次的培训活动,将全县12个乡镇450个村以及各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全部进行巡回培训。五是通过抓典型,抓案补,着力提高调解的数量和质量。培树典型,建立一支金牌调解队伍,人员在5至10人,由局统一安排,跨区域跨行业重点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将他们好的工作方法和调解技巧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学习,切实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争取明年书面调解3000件,口头调解3000件,实行“以奖代补”,重点补贴优秀人民调解员,发放办案补贴奖励10万元,激发和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硬任务、重担子。明年我们继续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配合,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一是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网络信息监控平台系统,利用手机终端达到对所有服刑人员的电子监控,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双重管理。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轮流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20xx年我局将对新入矫人员进行入矫宣告仪式,让他们在心理上主动认识社区矫正的意义,并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起到规范其行为的作用。乡镇司法所要实行“周汇报、月见面”制度,将相关情况归纳入档。档案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县、乡三位一体的功效,积极探索一条标准化管理模式。五是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已经建立的两个阳光工程安置基地,我们将进一步进行充实完善安置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让两劳释放人员重新走上正常人的生活,为__经济建设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为社会增加和谐音符。

“3・8”、“3・15”、“6・26”“12・4”等重大节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网络普法”搭建群众“连心桥”。在我县司法行政网站集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足不出户学法懂法。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在加强法制宣传上下功夫,尤其是对《宪法》的宣传,要大力引导,以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使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各类法律服务行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法律援助工作以降低门槛儿、拓宽领域、积极办案为抓手,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明年力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在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妇联、残联、工会、关工委等部门配合建立工作站,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

“十五”期间,在上级有关政策的引导下,我县通过积极争取自治区、自治州投资,并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加快了县乡道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国省道干线公路改扩建,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能力大大增强,公路通行条件极大改善,初步扭转了公路交通交通运输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落后局面。二、“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继续保持较高的建设速度;县乡道路建设必须符合经济发展战略及布局要求,要与自治州公路网布局衔接,完善本县公路网;正确处理公路建养并重的关系,提高投资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二发展目标:到,全县公路通乡率和硬化率达到100%,通村率和通村硬化率达到80%,农村公路网络骨架基本形成,建立县城与重点乡镇相连的三级以上公路为主的畅通公路网;基本实现乡镇客运站标准化建设。三、“十一五”公路建设的重点根据自治州公路发展计划和和静县经济发展战略及布局,“十一五”公路建设以县乡公路建设为重点,大力支持国省道公路改扩建。县乡公路是农村的.主要交通线路,要坚持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与当地小城镇建设、资源利用以及山、水、田、林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抓好通往经济中心、交通中心、连接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出口路”建设;抓好农业、生态、矿山、旅游等资源开发和贫困乡村联片开发的“经济路”建设;抓好不通油路的乡镇和行政村、自然村的“公路”建设;加大客运站点建设力度,基本实现乡镇客运站标准化建设。

1、通达工程全县共有58行政村,至目前通油路的村仅有19个,在“十一五”期间,将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上级交通部、交通厅政策,力争实现村村通,有条件的尽量采取一切办法铺油,对于里程长,经济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行政村列入通达工程,完成砂石路面的改造。预计完成823公里的四级油路和砂石路新建工程。

2、通畅工程。

针对目前已通公路的乡镇和行政村以及需要改建的专用公路、资源公路,下大力气争取资金,进行改造升级。预计完成128.6公里的三级和四级公路改建任务。

3、重要的村与村之间的道路。

根据目前的发展来看,重要的村与村之间的道路道路已不能适应发展需求,严重制约着各乡镇和重要的村与村之间的交流与发展,在“十一五”期间,要加大新建力度,将重要的村与村之间进行连接,预计新建600公里的四级油路或砂石路,以形成功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

4、贫困村和较少民族村公路建设。

加强贫困村和较少民族村公路调查工作,切实摸清这些村的公路现状,在“十一五”期间有限安排建设项目,我县共有6个自治区级贫困村,需新建195公里的四级油路和砂石公路,以解决贫困村和较少民族村同公路的问题。

5、客运站点建设。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五、实现规划的措施和政策建议。

1、继续将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继续把公路建设作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先行条件。继续将公路建设项目优先考虑,把公路建设项目作为基础设施优先发展。

2、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州交通局公路发展规划,努力适应本地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3、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广辟渠道,筹措资金,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在通乡工程建设中把巴音布鲁克区作为重点,连续使用力量,以把握其主动权;在通村工程建设中把里程长,难度大,行政村经济实力弱,村班子战斗力差作为重点,加大动员、协调和支持力度,使其不拖整个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的后腿。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

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支持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局双拥创建的整体水平,为全县社会的经济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双拥工作,积极为驻金部队开展法律服务、维权法律援助、拥军法制宣传、涉军纠纷调解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制度、不断巩固拥军阵地,努力使我局双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三、工作任务。

1、健全机构。

要根据县双拥办的工作要求,在县司法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并建立日常办事机构。确保我局双拥工作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程。

2、加强双拥阵地建设。

(1)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涉军法律援助站。建立健全拥军工作机制,落实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坚决杜绝因法律援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上访、矛盾激化等情况。

(2)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涉军调解工作站,对涉军纠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并为涉军纠纷案件提供诉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涉军纷纷,积极维护和促进我县军地和谐关系。

3、开展拥军活动。

(1)要结合“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活跃军营普法工作。

(2)要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深入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不断提高官兵的法律素质,帮助解决法律难题。

(3)与驻金部队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开展“八一”、“十一”拥军活动。

4、健全工作机制。

(1)积极与驻金部队建立健全工作协商机制。通过沟通协调、认真完成双拥各项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双拥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以不断提高我局双拥工作水平。

(2)建立健全双拥目标责任制。要将双拥工作纳入《年度司法局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使我局双拥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双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总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扎实开展“法律拥军”工作是我县新一轮双拥创建的重点,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此作为推进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和工作成效的全面落实。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各职能科室,积极履责,形成合力,局办公室要当好桥梁,搞好协调,加强联系,确保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明确目标,积极行动。

根据职责及创建要求,各职能科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工作,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科学地把当前任务和长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律拥军”的各项工作,切实把我局双拥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司法局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司法局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社区制定了20xx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理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培训工作。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与被接收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必访、五清楚”。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工作计划

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96%以上。进一步抓好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治调联动工作,解决跨界地区矛盾纠纷、治安管理真空问题。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创新载体,更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作好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培训的新方法,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实施办法。

出台《遂昌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防止矫正对象漏管、脱管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监督办理过程,接待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组织律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社会责任,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监管力度和投诉查处力度,坚持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原则。

坚持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严格审核,提升公证办案质量。坚持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服务职能。继续为县重点工程、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预防优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宣传公证业务,开拓一些公证新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

目前,办公大楼的改造工程正紧凑、平稳有序地推进,大楼5月开始动工改建,整改面积约3000平方米,扩建重点为大楼的基础加固、内外墙粉刷翻新以及对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电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更新。临街的6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已完成改建,配套的硬件设施也已齐备,并作为遂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率先于9月开始投入使用,其他改建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以争取大楼的整体改建可在20xx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筹备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xx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工作计划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

现将我单位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落实科室联挂乡(镇)和司法所人员联系村委会制度,预防、发现和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抓好人民调解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室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室在基层维稳防线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在落实兑现“以案定补”过程中,继续坚持邀请财政、纪工委进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四是抓好热点难点、复杂疑难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定期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对接边地区、乡村结合部、边远村寨和人口密集村寨进行重点排查,对闲散人员重点防控,确保社会不稳定因素得到提前预防、及早控制和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维稳一线功能。

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矿山入班组、进企业入车间、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组织村民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在开展法制教育进乡村入课堂的同时,把法制教育延伸进企业厂矿;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

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注重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工青妇等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积极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保障和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村帮教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建立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对一”“多对一”帮教制度,落实走访、反馈和面对面思想教育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出现脱逃、脱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同时抓好痕迹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生活情况有记录登记,各类台账、表册规范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抓好队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业务的培训学习,注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多部门联合互动,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继续巩固和落实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抓好痕迹管理和表册、台帐、档案规范,同时坚持和落实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经常性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其在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对照个人矫正方案实施整改,最大限度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适时组织对他们开展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规范执业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本领,增强服务意识,延伸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的重点向农村向基层一线延伸,认真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好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权威,树立好法律服务队伍履职维权的`良好形象。

司法局工作计划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xx-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司法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的工作计划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局党建工作要以“学习贯彻xx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为主线以服务“五个孝昌”建设为主题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优异成绩向建县二十周年献礼。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一是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的热潮,以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落实。通过组织专题辅导,参加党的xx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竞赛,举办专题学习班,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并结合我局的具体工作,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十八精神的思路和重点,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水平;二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保持“为民”的宗旨理念,保持“公正”的价值追求,保持“廉洁”的基本操守;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法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司法行政会议精神贯穿始终,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司法行政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四是加强党的知识学习和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颂扬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

2、建立学习理论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一是深化拓展理论业务学习“四审制”,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由一把手负责检查,一把手的学习情况交由县工委办检查考核,每季度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检查一次,半年评比一次,年终进行考核总评。二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机关。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措施,明确学习要求,完善学习考勤制度,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干警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和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营造“全员抓学习”的浓厚氛围。

3、健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一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保证党员教育收到实效。二是着力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即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三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大力提升“五个基本”建设水平。

4、着力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提能善政为目标,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和改进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机关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做到人尽其才、因人定岗,最大限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充实优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认真落实省厅、市局、组织部、人社局等一系列的计划培训任务,抓好对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同时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函大、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法律专业学习和司法考试,不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加强对优秀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的培养力度。特别是35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干部均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和锻炼。

5、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落实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电教播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度。一是落实局党组成员讲党课。要求每名党组成员将党章等知识结合工作实际,主讲一次党课;二是经常性地开展党员电化教育,进行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充分发挥“党员之家”的阵地作用。把党员活动室建设成为党员学习培训的场所、组织党内生活的场所、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四是组织党员开展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营造局机关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风气;五是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和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干警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六是开门见山、广纳贤言,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公务员年度测评会,营造团结协作、真诚相处、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七是以支部为单位,以岗位为重点,签订完成好党员目标管理责任状,切实增强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个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八是切实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从老干部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组织好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和支部活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关心、爱护退休老干部,把落实老干部待遇及发挥老干部作用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九是加大“双联双促”、“共驻共建”工作力度,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考核,对新的发展对象,采取在学习和工作中定期考核,跟踪培养,时刻掌握思想动态,逐步培养其符合党员的标准。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两票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7、做好日常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机关工委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全面完成2019年党内报刊的征订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的人事工作,确保我局人事组织工作有序、正常运转。

8、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认真践行《孝昌县党政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公开承诺书》,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在三个支部开展2019年新一轮公开承诺,通过领导点评、个人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等多种形式以及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查找不足、狠抓落实。

9、开展“三进三服务”活动。以“学习贯彻xx大、争创新业绩”新一轮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组织党员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进三服务”活动。

10、着力打造效能机关。把效能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有效抓手,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服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德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法援中心、公证处等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真正做好执法为民、服务为民。认真落实首问首办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着力打造环节少、程序简、时间短、服务好的效能机关。

11、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组织机关工会围绕职能协助开展工作,指导工会开展必要的文体活动以及参加社会有关公益事业和体育项目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12、建立健全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积极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使党建各项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13、落实好局党组内部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困难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按照《司法局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中共孝昌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孝昌县司法局机关支部职责》、《孝昌县司法局关于实行诫勉谈话的规定》,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等制度,结合《司法局2019年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4、加强领导。完成好今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关键在抓落实。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责任领导,落实好局党组成员和机关科室工作联系点制度,形成层层抓好督办落实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5、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管理。在政工干部队伍中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着眼于政工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加大政工干部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政工队伍,从而在全局进一步形成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的良好风气。

司法局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的决定》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在20xx年度始终坚持“三不变”工作方针和要求,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将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上级提出的“三不变”“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我局党组班子始终把计划生育当做大事来抓。多年来,一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局计生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每年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该项工作,确保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不落后,不出现任何问题。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育龄妇女季服务工作。在一年四次季服务中,要求局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上站接受普查,并做好回访工作。由于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单位5名育龄妇女(其中1孩4人,2孩1人)已全部按要求落实了避孕节育措施,并且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100%,且本年度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

2.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对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奖励,做到按季发放,每人每月10元,并且及时按要求上报计划生育奖励各种报表,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不缺人、不虚报、瞒报。

1.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始终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突出重点,着重对“关爱女孩”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多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计生法律咨询和服务,依法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据统计,今年共进行了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受宣传群众达20xx多人,共为全县计生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8人次。

2.密切配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制止非法收养子女的行为,严格办理收养公证和出具收养证明,对不符合计生法律法规收养子女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公证、证明,同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制止非法收养行为,确保收养公证办理合格率达到100%。

司法局工作计划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三、认真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援助工作。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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