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资保障应急预案(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6 20:01:11 作者:书香墨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和保障,它直接影响到突发事件的处置效果和救援工作的展开。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与实施需要大量的前期调研和信息收集,以下是一些经典案例供大家参考。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监测供给,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保障范围。包括粮食、面条、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方便面、糖、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以及保障供水、供电、供气。

(二)储备要求。按照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下达的储备计划要求,原粮储备规模达10000吨,储备成品粮945吨、成品油250吨保证10天储备量,(成品粮消耗按每人每天一斤计算,成品油消耗按每人每天25-30克计算)。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糖、盐等按照日平均消耗,达到3-7天的临时储备要求。

当接到市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重点抓好落实五个机制。

(一)落实快速响应机制。市生活必需品保障组即日恢复工作协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三张清单调度,即: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力、储备量、需求量清单调度;对生产、储备、销售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企业清单调度;对每类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产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调度。各成员单位及时会商市场供应情况,迅速摸清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情况,并对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库存等情况实行“一日一报”。

(二)落实市场供求预警机制。市发改委、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即日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供求重大变化,一旦出现储备下降较多情况,立即提出预警,并督促企业及时调货补货,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符合规定天数。

(三)落实重点企业调度机制。市商务局、市农粮局要加强蔬菜生产基地与大型批发市场和重点超市的产供销衔接,开展蔬菜、速冻食品市外调运,落实一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投放网点,做好生产企业的调度工作,在确保疫情安全的情况下,做到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企业不停工、不停产;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安全运营,确保水电气供应充足。

(四)落实特殊区域供应机制。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网格化管理,针对封闭封控区域,实行社区配给制度,各地须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之内出台封闭封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方案,加强封闭封控区域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市商务局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

(五)落实应急物资运输中转机制。市交通局要成立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当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性运输任务时,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实施预案,应急启动的车辆数量根据疫情的风险等级范围,灵活启动各单位应急车辆进行保障,所有应急运力待命(确保12小时内随时启动),同时按照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运力征调程序,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保障应急物资在中转站及时中转运输。

1.市委宣传部:负责强化舆论引导,针对局部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通过权威媒体、新媒体及时发布一系列信息,介绍生活必需品保供情况,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2.市发改委:牵头协调调度生活必需品需求动态和生产、运输、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等综合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上报。每日组织人员深入城区农贸市场、商超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电力、油气等能源供应运行态势监测,督促电力、油气等能源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3.市工信局:负责加强对食用盐、糖的生产及供应的调度管理,督促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食用盐市场供求情况。

4.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绿色通道。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保障安排生活必需品等相关专项资金。

6.市住建局:负责燃气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城镇天然气的保障供应及应急储备,做好居民生活燃气供应和安全供水保障,每日报送供水、供气情况。

7.市交通局:负责积极协调处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辖区内封闭封控区域生产生活资料运输实行通行证管理,确保畅通有效;做好应急运输中转站运行管理工作。

8.市农粮局:负责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的监测,制定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应急预案,指导农产品应急加工生产,保障主要粮食产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协助做好主要农产品应急调运相关工作。每日报送肉类、鸡蛋、蔬菜市场供求情况。

9.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负责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发挥地方粮油储备功能,强化应急保障供应网络管理,指导做好粮油市场供应,督促粮油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粮食、食用油市场供求情况。

10.市商务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调控,及时掌握市场供需状况,强化成品油市场供应及库存的监督管理。督促、协调抓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及时组织市场短缺且市内无法生产的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保障市场供给。负责协调城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做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每日报送面条、糖、方便面市场供求情况。

11.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农粮局确定救灾粮食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报请市政府下达动用指令。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督检查,打击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纪行为。

13.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4.市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的安全运行调度和供应保障工作,并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制定应对疫情保障供电应急方案。

1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并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做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实行社区配给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稳定隔离人员情绪。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强化统筹协调。围绕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流通和市场价格稳定等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保障策略。

(三)形成工作合力。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保障组将视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应对各种突发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非常时期粮、油、饮用水、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畅通信息,避免出现抢购、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的事件发生,红旗区商务局特制定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形成协调有序,高速、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制,当我区遇到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如:水灾、雪灾、地震、疫病传染等)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充足供应,确保信息畅通,避免出现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坚决打击商家哄抬物价等事件的发生,各部门能够迅速反应,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以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成立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智聪(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电话:2048713。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信息;随时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并加以预测,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和供销异常等情况,立即上报,并提供监测分析建议、拟定决策建议;协调区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置,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或请求。

2、应急储备企业:新乡市胖东来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丹尼斯百货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万德隆商贸公司、新乡市银基服饰连锁百货等为红旗区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企业,在特殊时期负责提供和销售应急粮、油、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发生突发事件(包括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商家故意哄抬物价、生活必须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置,以最快的时间,研究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一)、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势态,防止秩序混乱,防止造成更大的影响。要迅速调查事件性质、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迅速启动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二)、派出商务局工作人员对全区库存的日用品、粮油、肉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摸底调查,以掌握以上生活用品的确切数量,对于紧缺用品,要通过应急渠道协调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和市场规范化管理,稳定民心,防止不法商贩哄抬物价,造成市场运行混乱。

(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市场有序的原则,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事实真相。

(四)、处置工作结束后,确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总结,完善应急预案并将善后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小组。

1、我局制定基本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主要生活资料有充足的储备。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局制定的保障计划,落实有关储备物资并加强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2、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定期派出市场监察人员对全区的各项日用物资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日用物资流通的各项基数,以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供应。

3、应急物资的供应实行局分级负责制。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或跨地区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应急物资供应,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政府请求援助。

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我局制定计划,区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xx〕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进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师体健康与命安全的重要作,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有关方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酒精等消毒品,都有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情况,防应急防疫物资被盗、揶、流失和失效。

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作,加防控物资储备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得上,最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定的专项经费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量的防护品:罩、套、护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液、额温枪、电体温计、消毒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个星期使量。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把额温枪、个电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

发放使原则。

(1)厉节约。在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科学使、厉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作,律不得擅改变、扩使范围和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发放数量。

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清楚,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或者可回收利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总务处。

学校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以来,总务处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学校防疫物资储备,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迎接复学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方案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责任体系。

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动态掌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建立学校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日报告制度,及时盘点疫情防控物资库存,建立台账,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合理测算,坚决杜绝物资浪费。

三、扎实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工作。

在物资紧缺的大环境下,自一月底开始,总务处积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力争学校所需防疫物资储备到位,为开学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开学后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迅速步入正轨。

四、储备情况。

和教师提供口罩和体温计,具体储备情况如下:

五、储备措施。

1、目前储备物品能满足九年级复课的需要,九年级复课后,学校计划在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为师生备用。

2、现在主要的防疫物资是一次性医用口罩,我们已经联系好供应商,随时供给。为1至8年级开学做好充足的物资准备。

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业务部、化制室、锅炉室、机修部、收运部等部门干部职工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全厂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动员,做到全厂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团结一致。

(二)科学统筹,合理分工,各部门职责明确,协调一致。

(三)密切与农业、工商、防疫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情况。

(四)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职工在死禽畜收运、打捞、处理过程中严格做好戴口罩、手套,穿雨鞋、防护服等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消毒灭源工作,确保不发生感染事故。

(五)建立处理情况报告制度。业务部门每天做好处理数量、病猪来源等情况登记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市环卫局报告。

(六)做好职工健康监测。每天班前对参与一线作业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查,对有发烧、眩晕、呕吐等症状的员工立即进行隔离并送医院诊治,做到及早预防、及早治疗。

(七)做好化制室各类处理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状态良好;劳动防护用品储备充足,质量良好。

(八)合理调配调度车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以利于随时出车收运。

(九)做好锅炉蒸汽供给工作,确保死禽畜处理彻底,实现无害化。

(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收集关于猪流感疫情的信息和预防知识,制作宣传小册,出版专题墙报,增进职工对疫情的了解,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组长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应急责任管理机制。

(二)坚决服从指挥。坚决服从市局的部署安排,从讲政治、保安全的角度将防猪流感工作严抓落实,做到领导率先带头,部门积极响应,职工积极参与。

(三)确保死禽畜处理安全及时。各部门要密切注意相关信息动态,反应要迅速,配合要到位,行动要果断,处理要安全及时。

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分配工作,实现“迅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名单附后,附件1)。

负责疫情防治所需医用防护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供应、采购、调拨;组织提供区级集中留观场所;完成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成立24小时工作专班,并建立与市应急保障组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信息通畅。

2、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应对疫情防控所需资金,指导区卫健局优化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流程和资金支付方式。

3、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疾控等单位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需求清单、提供采购渠道以及全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采购事宜等。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需组织好我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生产工作,对上争取相关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调拨,提供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信息。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质量安全、价格监督及相关项目审批等工作。

6、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迅捷、畅通,负责制定交通卡口医用防护物资需求清单、发放相关通行证等。

1、区财政加强资金保障,拨出专款,专门用于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需要。

2、协调区民政局、发改局调拨全区应急物资。广开门路、社会市场化筹集,多渠道、多方式地联系市内外厂家,争取购置更多的药品器械,满足急需防疫物资需求。

3、通过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接受捐赠主体发布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动员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

4、全面对接上级应急保障组和省、市卫健部门,争取上级支持,调拨、采购各类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保障物资。

5、及时了解搜集处置疫情所需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物资供应情况,确保合理分配补充所需物资。原则上区应急保障组负责区级防疫物资的应急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自行筹备采购所需防疫物资,区应急保障组适当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6、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严格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现制定《济南市历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保障物资管理制度》。(附件2)。

7、按照省、市要求,设立符合条件、规定的疫情留观场所。目前,已设立山东鸿腾三馆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山大北路宾馆)、锦江之星(闵子骞路20号)、泉之润商务宾馆(工业北路25-1号)作为我区留观场所。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在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镇及养老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__)136号)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xx街道办事处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三)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映,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上报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工作。向职工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畅通,不参加人流密集的公众活动等,减少疫情传播。

2、加强对疫情排查报告。每天进行排查,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市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发现有体温升高、咳嗽的人员,要进行留观,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主管部门。

3、正确引导疫情防控舆论,不传谣。党群工作部加强对员工舆论的正确引导,教育职工不传谣,不在微信、微博乱发虚假信息,树立正确的宣传观,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减少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4、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每天对市场进行消毒,积极联系对所需应急物资的采购,尤其近期市场紧缺的口罩、测温仪器等物资的采购,为有效控制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一)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对疫情的正确认识,积极预防,力争将疫情消灭于萌芽阶段。

(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乎生命与社会稳定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面对疫情发生时,都要认真妥善处置,不能互相搪塞、推诿,更不能置之不理,任由事态发展,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疫情时,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全力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扩大和蔓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在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疫情的再度发生。

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组关于编制重点盟市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的通知》(内防指复发〔〕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科学储备,快速反应、精准施策、保障有力的原则开展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一)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

我市现有城镇常住人口100万人左右,乡村常住人口210万人,按照每日人均用量和计划保障天数,九类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现状如下:

1.大米。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大米库存2.56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大米约占60%,全市大米日均消耗量约93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27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兴安盟、呼伦贝尔、赤峰、吉林、辽宁、黑龙江等地每日采购437吨左右。

2.面粉。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面粉库存1.9万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主食人均用量500g/日,面粉约占40%,全市面粉日均消耗量约620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32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00吨左右。

3.食用油。从调度情况看,我市市场现有食用油库存4201吨左右,按照摄入标准(人均用量25g/日,日均消耗量约78吨),若疫情发生,预计能够保障54天左右,本地库存消耗完后需从赤峰、包头、巴彦淖尔、辽宁、吉林、河北、山东等地每日采购34吨左右。

4.肉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7.34万吨左右(人均用量150g/日,日均消耗量约475吨),本地产能可达1045吨/日,全年总产量在40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5.蛋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5.78万吨左右(人均用量50g/日,日均消耗量约158吨),本地产能约110吨/日左右,全年总产量约4万吨左右,不分淡旺季。若疫情发生,每日缺口约50吨左右,需从赤峰、辽宁等地采购。

6.奶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18.62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300g/日,乡村人均用量1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510吨),本地产能可达776吨/日,全年总产量在28万吨左右。若疫情发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供应其他地区。

7.蔬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41.94万吨左右(城镇人均用量500g/日,乡村人均用量300g/日,全市日均消耗量约1150吨),本地市场现有蔬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淡季(一、四季度)本地产能约1.93万吨,日均产量106吨左右,蔬菜自给率不足10%,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外调730吨以上;旺季(二、三季度)本地产能约13.41万吨,日均产量735吨左右,蔬菜自给率可达60%以上,每日缺口420吨左右,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

8.水果类。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27.49万吨左右(人均用量243g/日,日均消耗量约753吨),本地市场现有水果预计能满足全市人口3天左右的供应量。因水果种类繁多,不分淡旺季,且本地品种单一,基本依靠外省采购,若疫情发生,每日需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采购753吨左右。

9.食盐。满足全年需求总计需6789吨(人均用量6g/日,日均消耗量约18.6吨),本地市场现有食用盐预计能够满足全市人口180天供应量。若疫情发生,本地库存消耗完后,每月需从锡林郭勒、营口及大连等地采购500吨。

目前,我市初步确定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40家(各旗县市区至少明确3家以上)。如疫情发生,将依托以上企业开展各类生活必需品加工、调入、销售等工作。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市本级救灾物资现有储备情况:36平方米棉帐篷30顶、12平方米棉帐篷389顶、12平方米单帐篷294顶、折叠床886张、棉被5790条、棉大衣1370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或特别重大疫情时执行。一是执行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重大疫情(参考北京、吉林等地,按疫情可在30—40天左右得到控制测算),部分地区封闭,食用油、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20天左右,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二是执行特别重大疫情保供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特别重大疫情(参考武汉,按疫情需在50天以上得到控制测试),城市基本封闭,食盐、肉、奶类物资可以依靠本地产能或库存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米、面粉、食用油可依靠现有库存支撑一段时间(大米、面粉约20天,食用油约40天),后期需从外地调入,蔬菜、水果、蛋类急需从外地采购保障本地市场供给。

组长:鞠树文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韩晓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建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程志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树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天鹏市财政局局长。

王兴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金柱市商务局局长。

孙树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晓东市农牧局局长。

李树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俊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赵海军通辽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刘庆文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站长。

赵玉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总经理。

孙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总经理。

邹铁壮市盐业公司董事长。

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指挥各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活物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市场形势判断生活物资供应紧急状态,提请指挥部实施和终止保供行动。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联络人:赵英君,联系电话:15047468643),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保供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事态变化、存在问题等情况上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作为保障工作组成员和联络员。

市发改委: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米、面、油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必要时积极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自治区级地方储备粮。(分管领导:武立民;联络员:马桂君,联络电话:xxxxxxxx)。

市农牧局:负责肉、蛋、奶等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肉、蛋、奶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肉、蛋、奶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包思沁夫;联络员:王平,联络电话:xxxxxxxxx)。

市商务局:负责食用油、大米、面粉、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奶类方面食品等生活物资市场对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蔬菜、水果等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蔬菜、水果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分管领导:赵俊;联络员:张春晓,联络电话:xxxxxxxx)。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疫情期间参与应急保供的重点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分管领导:孙建国;联络员:阿娜,联络电话:xxxxxxxxxx)。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盐业公司,制定完善实施盐类应急供应保障子预案,同时调度重点生活物资保障企业的生产加工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单连衡;联络员:魏秀红,联络电话:)。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目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提出需求,负责制定应急防控物资保障预案,并对应急物资进行调度和发放。(分管领导:穆永春;联络员:王金良,联络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分管领导:李海滨;联络员:陈伟华,联络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运输通道畅通。(分管领导:康红光;联络员:张汉伟,联络电话:)。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物资商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分管领导:董瑞武;联络员:徐枭丹,联络电话:)。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机构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分管领导:程志峰;联络员:包套吐格,联络电话:)。

市供销社:负责各类农资产品储备及投放。(分管领导:赵颖秋;联络员:安楠,联络电话:)。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负责生活物资铁路运输保障工作。(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火车站分管领导:索晓红,联络人:张强,联络电话:xxxxxx;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货运中心分管领导:罗彦,联络人:任继国,联络电话:xxxxxx;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通辽分公司分管领导:王昌义,联络人:庞显宏,联络电话:)。

各旗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建立相应的生活物资保障机构,制定并及时启动实施当地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监测本地区生活物资市场供求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的生活物资的供应调度,确保本地区生活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稳定,并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当在本区域内出现重大疫情特别重大疫情时,由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及时将情况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控。对生活物资市场动态实时监测,掌握辖区内生活物资实物库存数量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其动态走势,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生活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物资流通秩序。

(三)加强与外地市场对接。协调我市保供企业与周边省市的市场对接,建立生活物资应急调度保障机制。采取点对点,减少中间环节,高效的货源匹配方式。

(四)畅通物资运输。充分利用免费通行、绿色通道、“三不一优先”等便利政策,严格遵守卫生检疫、交通管控等要求,高效、合规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切实提高对接调运保供质量和效率。保证应急生活物资的加工、生产和运输需要。

(五)加强本地生产能力。指导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物资的生产和加工,同时帮助企业解决供电、供水等生产要素的保障。

(六)加强舆论导向。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上的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供应保障工作制度,切实做好生活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等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质优价廉。

(二)加强沟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对市场生活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进一步摸清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应对疫情突发情况。

(三)加强资金保障。对生活物资保障供应所需经费进行审核拨付,确保突发情况下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对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开支进行审计。

(四)加强动态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物资储备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纪律要求,生活物资保障部门和企业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安排,根据疫情应急保障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保障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相关物资,各企业应按照职能组织生产、保证供给,提供交通等公共服务和组织相应的服务,疫情结束后,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xx〕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字

为全面提高我校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使用的消防器材、气防器材、设备堵漏、生产备品备件、急救药品等物资;应急技术装备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需要动用的交通运输工具、通用工程机械、通信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应急资金是指应对突发事故时,确保应急工作开展的应急救援资金。

2、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突发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各种类型的重大突发事故。

3、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在学校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各负其责,确保应急物资、技术装备、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有力。

1、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和本制度,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物资、技术装备储备。

2、建立应急物资技术装备信息库。

3、各责任单位加强对储备物资、技术装备的管理,按期检查,以使应急物资质量可靠,库存充足,技术装备定期保养、性能良好。防止储备物资、技术装备被盗用、挪用、流散、失效、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更新和维护。

产生突发事故时,各责任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责任分工和突发事故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及时采购调拔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在突发事件发生初期,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必须率先保证物资到位。

2、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

(1)处置应急事件生产保障物资。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后勤管理处仓库;同时建立定点采购、联系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需物资的及时到位。

(2)生活必需物资。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方式:平时不单独储备,建立定点采购、供给、正常联系制度,当突发事故发生后,需要向职工发放生活必需品时,从定点单位及时采购和调用。

(3)药品和急救医疗器械的储备。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校医院仓库;在急救药品和器械出现短缺时,采取区域调剂、征购及紧急调运等手段保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4)电力、供水应急保障。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负责协调电力、供水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供电、供水工作。

(二)技术装备保障制度。

1、通信设备保障。

责任单位:信息化中心。

要求:确保通讯畅通。

2、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装备储备和保障。

(1)防火:

责任单位:保卫处。

(2)抢险堵漏: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维修班。

其他应急事件技术保障物资储备,根据事件性质和涉及范围,按工作分工和《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规定,由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储备和保管。

3、交通工具保障。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储备地点:敬业楼西侧停车场。

工作职责:建立起与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应急事件发生时,保障应急车辆及时调动使用。

(三)资金保障制度。

1、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由财务处予以保障。

2、应急资金由学校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具体掌握和使用。

3、要发挥多方力量、多渠道筹措应急资金,做到应急资金足额保障。

4、突发事故发生后,使用由徐州工程学院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审批。

1、本制度中所指事故及所适用范围均包含在《徐州工程学院应急预案》范围之内。

2、凡违反本制度对应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度,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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