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制度条例(热门14篇)

时间:2023-11-25 16:24:14 作者:雁落霞

规章制度是一种对组织内部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它能够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规章制度的修订需要及时更新,下面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构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务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职责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职责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职责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职责。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全年请假不超过20天,婚假期限为15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务必向书记、乡长请假。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发工资50元(临时工20元),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潜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各自自行学习,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撰写学习心得(论文)不少于2篇,并鼓励在省市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新闻报道,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50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100元。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次日上交乡政府。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职责。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5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13、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职责。

14、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记录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一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职责。

16、机关后勤人员对机关院内外卫生划片包干,分区域打扫,每一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扫结束,全天对楼道、院内垃圾随时清扫,确保机关清洁。如遇大雪天气,职工群众划片打扫;如后勤人员因公出差或请假,务必将本人负责区域托付专人打扫。

17、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职责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职责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进行群众赔偿。

18、全体乡、村干部务必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9、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群众财物。

1、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信访接待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当时接待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并负责做好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工作。

2、来信来访由综治信访办负责对口接待,牵头会办。对处理有难度或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实行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分工职责制,相关人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玩忽职守。

3、对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综治信访办负责做好接待、登记,由当日值班负责人签署意见,落实好分类归口处理交办意见。

4、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疏导教育、劝解钝化工作。

5、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综治信访办务必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越访、集访、重复上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1、司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勤钻业务,提高驾驶水平,保证行车安全。

2、司机务必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论有无工作任务,务必做到随叫随到。未经调度安排,杜绝私自出车。

3、司机务必坚持每一天随时擦洗打扫车内卫生,检查维护车况,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常状况下车辆维修、加油实行人员分离制度,除特殊状况外,司机不得擅自维修,加油;确需维修时,由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加油,并做好记录。按期由主管财经的人员结帐,记帐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车或出租车务必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当事人务必对用车期间发生的费用签字负责,并及时报销。

1、大师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按时开饭,改变饭菜花样,努力提高职工满意率。

2、要持续食堂内及灶具整洁卫生,大师本人要讲究个人卫生,每季做一次身体检查。食堂管理员要定期对食堂进行灭菌,夏季勤防蚊蝇,避免和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大师要紧跟工作节奏,把握每顿就餐人数,按实际上灶人数备餐,力求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结算伙食,由管理人员每月对大灶收支状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就餐状况进行统计,安排摊派。

4、正常状况下,来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准备足量蔬菜和肉、蛋等,来人接待费用支出由会计、文书登记,政府统一补贴。

1、财务实行民主管理、严格审批、财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每月向主要领导带给一次收支状况,每年向乡党委汇报一次收支状况。

2、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务必坚持预先报告,按权限审批,签字记帐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支,办公用品购买由指定专人统一购买,严禁其他人随意购买,记账。做到管理一条线,记载一本帐,审批一支笔。

3、经费开支的批准限额是:1000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批准,1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会计应恪守职责,坚持原则。

4、机关所有固定资产务必登记造册,严防流失。个人宿舍和公共场所的财产,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用、互换、转让,更不能占为己有。职工调动后,未经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不办理调出证件。单位固定资产谁丢失,谁赔偿。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财会人员无权对外人借款,一经发现,按挪用处理。

6、要节约用水、用电,外出或下乡时,务必关掉电器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和长途电话。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

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务必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回到,务必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务必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状况直接批准。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潜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够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理解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群众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贴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贴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状况,群众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的,务必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透过。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干部务必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二、镇分管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3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三、各站所长管理。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务必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3日内务必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齐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职责人职责,给予停职处理。

四、各村领导班子管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忙、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职责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务必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个性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个性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持续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农村村干部管理制度条例

每周一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一次两委联席会议,研讨一周的工作安排,带领两委干部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初及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村干部在参加会议时,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要履行手续,开会时保持会场安静,并做好记录备查。

村两委干部实行轮流坐班和值班制度,处理日常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每天保证至少有两名村干部在班,实行签到制和八小时工作制。坐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向群众公开。坐班干部公布联系电话,保证在坐班时间内及时解决社区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况,检查结果在党总支会上通报,并将村干部坐班办公情况列入乡党委对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须向党总支书记和主任请假。因事外出3天以内的,由村联系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具备书面请假手续。村干部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会议的人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村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报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同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1、实行干部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按年初村与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内容,每季度对村的农业、安全、维稳、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将季度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情况与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所得分数为村当前年度的目标考核综合得分,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村干部奖励报酬兑现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较好的,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年度目标考核较差的,视其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或责令其辞职。

2、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未及时完成和上报的,需加强力量,限期完成。

3、对禁烧、防洪、严打、拆迁等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与年终奖励报酬挂钩。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固本强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高农村工作水平,树立我市驻村干部扎实奋进的工作作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促使干部进村入户、服务群众、夯实基础,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全市市直(驻英)各单位选派下基层锻炼的驻村干部。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驻村干部的管理由镇街党委具体负责,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四条选派的驻村干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有上进心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并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科级干部可放宽至45周岁),身体健康,懂基本的电脑操作及统计知识。

第五条驻村干部是党员的安排挂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非党员的安排挂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任免手续由镇(街)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驻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要转到所驻村党支部,参加驻点村党组织生活。

第六条驻村干部要切实履行“宣传、指导、帮助、协调、监督”的工作职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政策宣传,培育新型农民。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利益观、民主观与法制观。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础档案。

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村民思想动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同时建立村情档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况、村级组织与各类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民主管理监督和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村内发生的重大事项与创新性的工作经验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进事业发展。

针对村(社区)和农户的实际,积极协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大力开展“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帮扶工作,指导制订和实施发展规划,挖掘资源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帮助开展新型城乡合作医疗、扶贫帮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推动重点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参加各种农业和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并积极联系劳动部门或用工企业,帮助农户输出劳动力就业。

(四)抓好组织建设,监督制度落实。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村“两委”干部摒弃陈旧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实际的行动带动村“两委”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协调村“两委”关系,搞好团结;推进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充分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资源,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协助所驻村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

(五)推进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

帮助制订社会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信访调处等社会面管理工作计划,构建工作网络,落实人员、职责、措施;协助村委建立健全综治信访维稳排查工作例会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土地转让、征地补偿、村务公开、社会治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六)推进文明建设,改变村容村貌。

积极帮助驻点村筹措和争取各级行业部门扶持资金,着力完善驻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带领群众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发动群众做好村庄卫生的整治工作,帮助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破除陋习,弘扬新风正气。

(七)做好党内“三大工程”工作。

协助镇、村做好党内关爱、党员创业、党建创新三大工程。

第七条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驻村基本情况、优势劣势必知,社情民意、突出问题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动态必知,困难农户、致富典型必知,发展规划、工作重点必知,涉农政策、服务信息必知。

第八条工作开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驻村召开重要会议必到,研究重大村务必到,推动重点工作必到,解决难点问题必到,化解重大纠纷必到,处臵突发事件必到。

第九条联系群众上做到“六必访”,即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贫困户、五保户必访,人大代表等各类代表必访,计划生育、信访、综治等重点对象必访,军烈属必访。

第十条任务执行上做到“六必办”,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办,急难险重任务倾力办,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办,情况特殊问题灵活办,敏感问题透明办,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协调办。

第十一条工作纪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禁止接受村集体公款吃请和旅游,禁止接受计生对象等可能影响工作的个人或单位吃请,禁止收受所驻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禁止在所驻村低价购买物品和土特产,禁止参与赌博、酗酒等有损驻村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驻村干部要注意收集驻村工作中的图片、文字资料,每月向市委组织部上报1—3篇驻村工作推进情况或简报。市委组织部在掌握全市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跟踪培育一部分个人优秀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驻村干部的培训。对驻村干部进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基层党务、镇村建设、民主法制、村级财务管理、农村纠纷调处、农村工作方法和农村政策法规等。每年召开驻村干部代表工作座谈交流会,帮助提高驻村干部能力水平。

(一)驻村干部必须全脱产驻村,每个驻村干部每年驻村时间要求达到230天以上(外出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及联系业务等同于驻村),不准以原单位工作“脱不开身”为由缺勤空岗。原单位不能以工作需要为由将其召回单位工作,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在所驻村开展工作。

(二)驻村干部所在村要负责对驻村干部进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干部负责登记并经村支书签名及村委会盖章确认。各镇街党委每月对村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统计,记录在案,并负责每月将驻村干部的考勤记录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严格请假销假制度。驻村干部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能超过15天;驻村干部凡一次请假2天以内的由村支书批准,3至5天的由镇街书记批准,6天以上的由市委组织部批准。

第十五条驻村干部后勤保障。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各项生活、交通等补贴由派出单位安排。其中驻村生活补贴最低标准为30元/天。驻村干部在村委会食宿的,应向村委会缴交一定的伙食费,不得加重村委会的负担。

第十六条派出单位的职责。驻村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所驻村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帮助驻村干部和所驻村解决实际问题,并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驻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干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解决突出问题。要切实关心驻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经常走访驻村干部家庭,及时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工作、学习、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

第十七条镇街的职责。镇街党委要把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抓党建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驻村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镇街党委书记要建立驻村干部座谈会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对履行职责、践行承诺、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询问交流;对遇到挫折的驻村干部进行激励谈话;对工作执行出现偏差,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驻村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八条驻村干部的督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建立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电话查岗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干部驻村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和抽查情况,对工作开展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批评。

第十九条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评选优秀驻村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等级的驻村干部,镇街还要在学习培训、年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第二十一条驻村工作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考核,对驻村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所驻镇街工作需要的驻村干部,可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列为相关提拔人选。市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有驻村经历的干部。

第二十二条对驻英单位选派的驻村干部考核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反馈给各驻英单位,作为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经电话抽查或实地抽查,驻村干部缺勤空岗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报组织人事部门,建议其年度考核不予评定为“称职”或“合格”档次以上。

第二十四条对驻村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作风不正派、有违法犯纪等行为的驻村干部,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颁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姚伏镇干部管理,落实“专事、专人、专职、专责”,在全镇大力弘扬“实、细、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干部必须服从站所长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镇长及书记负责。

领导及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书记、镇长及党委、政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要在xxx日内拿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时限、有奖罚标准,原则上谁分管的工作谁安排,主要领导只做强调。

1、遵守姚伏镇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

2、必须毫无条件地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会议的决议、决定,立说立行,想方设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对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xxx日内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再同分管领导一起向镇长或书记请示汇报。

5、就本站所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超前性意见,供分管领导和镇长、书记参考。

6、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停职处理。

1、创新环境。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与本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要相互配合、互相帮助、相互团结、相互补台,努力营造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谐相处的氛围,减少内耗,严禁闹无原则纠纷,如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负面影响的做待岗处理。

2、千方百计地调动本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出申请,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视情节做出一个月到半年的待岗处理:。

(1)闹矛盾、挑起纠纷,造成本村班子不团结的;。

(2)不服从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执行的;。

(3)消极怠工,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工作失误的。

1、干部实行上班考勤签到制,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或公事通知单,任何人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须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2、干部在工作期间,不得喝与工作无关系的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外,也不得聚众酗酒,一经查出,除进行批评外,还要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做检查。

3、干部不得参与赌博和不正当的行为活动,如上班或休息期间喝酒或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是领导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向县纪委报告进行处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职反省,做出深刻检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4、干部要热情服务,对来办事群众要耐心,严格按制度办事,无论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热情、耐心,不能推诿塞责,尽量当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说明原因,承诺解决期限。凡因工作作风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曝光的或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待岗处理。

5、镇内各办公室公共固定财产和易损物品,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合理调配,由财经所统一造册登记,交各站所及专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员变动将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损坏流失,如有损坏流失,由各站所负责人和具体使用保管人员赔偿。

6、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办公室文件(特别是秘密文件)不得随意传阅,严格按程序办理。公章、介绍信、文件头纸等要妥善保管。办公室废纸一律火化处理。因传谣或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别是在值班时间要加强防范。

8、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财物现象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要严加盘问,发现坏人坏事及时检举揭发。对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给予坚决打击。

9、干部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个人移动电话及住宅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登记,镇领导要保证x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联络不通,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办事处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办事处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办事处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必须经两委复议。

6、水、电、气的使用,应励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办公室电灯、电脑、电火盆、饮水机等电器设施,干部离开后应及时关掉所用电源;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窗明几净。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办事处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文书向分管领导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保持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严格执行除党员学习以外的其他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班子评价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六、便民服务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应严格执行“双代服务”的相关要求,村三职干部为“双代服务”代办员,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时间必须坚持有一人坐班,切实服务群众。

村干部要认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八、请销假制度。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两天以内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办事处党委请假;支部书记、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办事处党委书记请假;村上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办事处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报告。如不履行,发现一次扣50元,并在全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

1、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事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由书记先审核,主任后签报,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

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

十、责任追究制度。

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规范和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等村级工作人员,不包括市选派的挂(兼)职干部。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真实准确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六)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干部的考核由镇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村委会班子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考核分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平时工作考核。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对于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工作考核办法,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民意调查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是指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价。

第六条村“两委”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第七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调查指标为:依法办事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服务群众和办事效率情况;公众形象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树文明新风情况;扶贫帮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群众信访处理情况等。

第八条成立考核机构。在对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前,将成立专门机构,对考核工作做出专门安排组织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考核及有关计分办法。

第九条召开村级考核大会。村级考核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召集,镇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包括联系包村的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公开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个人述职。

第十一条民主测评。在总结工作、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

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村“两委”班子民主评议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总票数×100;村干部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总票数×100。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

第十二条个别谈话。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级班子建设情况和村干部德才素质及表现。

随机确定部分参会代表进行个别谈话,谈话面不得低于参会人员数的30%,参会人数少于20人的,谈话面要达到50%以上。个别谈话的结果应作为考评组评分及最终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民意调查。在全村范围内,随机确定部分农户进行入户民意调查,了解村民对“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的反映。一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接受民意调查的党员群众根据调查问卷所列项目,按照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民意调查得分的积分系数分别为1.0、0.8、0.2、0.5,其计算公式是:民意调查得分=(“满意”票数×1+“较满意”票数×0.8+“不满意”票数×0.2+“不了解”票数×0.5)×100/调查人数。

第十四条目标责任考核。对照村“两委”班子年初签订的工作责任书进行逐项考核。

第十五条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结构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民主测评得分占20%,民意调查得分占10%,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占40%,乡领导评分占5%,考核组评分占5%的比例计算。

第十六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好班子或优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为较好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为一般班子或称职村干部,60分以下的为差班子或不称职村干部。村级班子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全乡行政村总数的30%,村干部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20%。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和组织调整的主要依据,并与村干部的年终考核和报酬待遇相挂钩。村干部工资中奖励工资部分,根据考核等次,按规定标准计发。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镇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

四、严格执行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职责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职责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违规办事,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有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七、镇党委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调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并和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予以批评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责令辞职、免职或依法罢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社区)干部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执行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各村(社区)要随时处理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对消极怠慢,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1、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

2、如遇特殊情况,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应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应向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未经请假,发现一次则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

1、严格履行村(社区)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处理好日常事务。

3、乡纪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职责。为加大维稳工作和规范农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周六、周日必须安排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值班。乡双休日带班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1、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一天以内必须向村(社区)支部书记请假,二天以内必须向乡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工资200元、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2、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乡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后销假。如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外出活动时,未征得党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则对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实行降职和停职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撤职处理。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1、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社区)建设、民生、公益事业及农民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采取“四议五公开”工作制度。

2、需召开党员、干部、村(社区)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在对各村(社区)进行综合考评过程中,把村(社区)干部上班考勤纳入考评内容。对村(社区)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由乡纪委进行,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构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务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职责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职责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职责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职责。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全年请假不超过20天,婚假期限为15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务必向书记、乡长请假。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发工资50元(临时工20元),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潜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平时各自自行学习,全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撰写学习心得(论文)不少于2篇,并鼓励在省市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或新闻报道,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凡在市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50元,在省级出版物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奖励100元。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次日上交乡政府。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职责。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5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13、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职责。

14、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休假、倒班和日常工作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记录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一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职责。

16、机关后勤人员对机关院内外卫生划片包干,分区域打扫,每一天早上8:00前全部打扫结束,全天对楼道、院内垃圾随时清扫,确保机关清洁。如遇大雪天气,职工群众划片打扫;如后勤人员因公出差或请假,务必将本人负责区域托付专人打扫。

17、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职责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职责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进行群众赔偿。

18、全体乡、村干部务必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9、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群众财物。

六、信访工作制度。

1、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信访接待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当时接待的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并负责做好交办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工作。

2、来信来访由综治信访办负责对口接待,牵头会办。对处理有难度或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实行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分工职责制,相关人员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得玩忽职守。

3、对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综治信访办负责做好接待、登记,由当日值班负责人签署意见,落实好分类归口处理交办意见。

4、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答复解释、疏导教育、劝解钝化工作。

5、分管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综治信访办务必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或越级上访。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越访、集访、重复上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1、司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勤钻业务,提高驾驶水平,保证行车安全。

2、司机务必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按时出车,不论有无工作任务,务必做到随叫随到。未经调度安排,杜绝私自出车。

3、司机务必坚持每一天随时擦洗打扫车内卫生,检查维护车况,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正常状况下车辆维修、加油实行人员分离制度,除特殊状况外,司机不得擅自维修,加油;确需维修时,由指定专人负责维修、加油,并做好记录。按期由主管财经的人员结帐,记帐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如因工作需要,用公车或出租车务必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用车,用车结束后,当事人务必对用车期间发生的费用签字负责,并及时报销。

1、大师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按时开饭,改变饭菜花样,努力提高职工满意率。

2、要持续食堂内及灶具整洁卫生,大师本人要讲究个人卫生,每季做一次身体检查。食堂管理员要定期对食堂进行灭菌,夏季勤防蚊蝇,避免和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大师要紧跟工作节奏,把握每顿就餐人数,按实际上灶人数备餐,力求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避免多做或少做。按月结算伙食,由管理人员每月对大灶收支状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就餐状况进行统计,安排摊派。

4、正常状况下,来人接待一律在大灶就餐。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准备足量蔬菜和肉、蛋等,来人接待费用支出由会计、文书登记,政府统一补贴。

1、财务实行民主管理、严格审批、财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每月向主要领导带给一次收支状况,每年向乡党委汇报一次收支状况。

2、机关一切费用开支务必坚持预先报告,按权限审批,签字记帐后列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支,办公用品购买由指定专人统一购买,严禁其他人随意购买,记账。做到管理一条线,记载一本帐,审批一支笔。

3、经费开支的批准限额是:1000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批准,1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批准,会计应恪守职责,坚持原则。

4、机关所有固定资产务必登记造册,严防流失。个人宿舍和公共场所的财产,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挪用、互换、转让,更不能占为己有。职工调动后,未经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的,不办理调出证件。单位固定资产谁丢失,谁赔偿。

5、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财会人员无权对外人借款,一经发现,按挪用处理。

6、要节约用水、用电,外出或下乡时,务必关掉电器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用单位电话打私人电话和长途电话。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资料,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

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状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状况报镇包片干部。

(二)严格值班纪律,每一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一天工作运转状况。

(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群众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群众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语言礼貌,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务必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务必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务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务必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回到,务必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务必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状况直接批准。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四、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潜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够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理解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群众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贴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贴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状况,群众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透过的,务必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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