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反映人们的现实需要和利益诉求。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好组织的秩序和形象。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1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1.1.1.3企业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1.1.1.4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1.1.2b级管理范围。
1.1.2.1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计量器具。
1.1.2.2产品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1.1.2.3用于内部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1.1.2.4安装在生产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1.3c级管理范围。
1.1.3.1用于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1.1.3.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1.1.3.3用于检测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耗、易损坏的计量器具。
1.1.3.4成套设备上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
2.1.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2.1.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制定校验或比较方法,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2.1.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登记造册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并由指定的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2.2.1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间同步安排检定周期,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2.2对使用频次离和需确保使用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如质控点所配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2.2.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实际使用要求相应减少检定项目,但捡起证书应当注明准许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位置处标贴限用标志。
2.3.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损的计量器具,实行一次性检定。
2.3.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
2.4根据本办法编制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有计量器具类别、种别、名称、适用范围及检定周期。
2.6a、b级计量器具必须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和检定原始记录。c级计量器具应有原始记录或有cmc产品合格证印。
2.7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卡片等均注以管理级别,对于新增加的计量器具在年底前按本办法的分级原则补充编入本厂分级管理目录中。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执行计量实施细则,按计量法规搞好计量工作。
2各车间每月按实际需用报计量器具领用计划,由计量员统一整理后报综合办公室。
3各车间新领计量器具的说明书等资料,由计量员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4各车间建立完整的`计量器具台帐,与现场和公司计量器具总台帐相符。计量员必须掌握现场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有变动及时上报。
5使用计量器具的人员须了解其性能、使用范围、注意事项,要爱护计量器具,严禁超温、超压、超载运行,防止损坏其精度。
6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按时送检,未经检定或超期未检以及检定不合格或无合格印证和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7各车间计量器具报废、检定、反馈等通知单,由各车间计量员统一交资料室保存。
8对检定期应检定而未及时送检,使用中造成数据误差的事故责任者,要给予一定处罚。
9计量员对使用、送检等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修改台帐,填写相应表格。并于当月25日前送交综合办公室。
10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于不能按要求使用、保管计量器具的车间,给予一定处罚。
11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使用维修、事故记录,并妥善保管,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外借计量器具。
12计量器具搬运及拆卸时,要小心谨慎,不得无故损坏。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铁路快速发展后,随养生产装备、工艺水平的日益提高,对计量器具提出了更高要求。计量器具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运输安全,因此,保证站段生产和运输用计量器具的配备科学合理,量值准确可靠成为站段计量部门的重要工作。
站段计量器具包含通用计量器具和铁路专用计量器具,通用计量器具是指单独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是指铁路专用的、具有与铁路有关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性能要求、可单独地或与辅助设备一起,用以直接或间接确定被测对象量值的器具或装置。
根据铁路站段具体工作实际,计量器具的配置应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2.1准确性原则。
根据被测对象的具体要求,所用测量仪器的综合准确度指标不超过被测量对象准确度要求的1/201/3,测量仪器的最主要特性不超过被测准确度要求的1/20-1/5。测量仪器的测量范围应与被测对象的实际范围相适应。
2.2经济性原则。
(1)测量仪器的使用成本应尽量低,主要包括环境要求、对使用人员要求尽量低。还要考虑可能的后续投入。
(2)若使用率较高,应优先考虑选用专用测量设备。
(3)考虑某些特殊情况的要求,包括技术、管理和工作效率等。
2.3溯源性原则。
溯源是实现准确性的关键保证基础,必须重视溯源问题。
(2)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国家或行业制定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进行。无国家或行业制定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检测方法实施检测;无国家或行业制定发布的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也无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检测方法的由计量部门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并依据该检测方法实施检测。
(3)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对于强检计量器具和实行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不得长于但可以短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对于一般管理的计量器具由段技术科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养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相应的检定周期。严格进行周期检定。
(4)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计量器具,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
(5)计量器具购置后不管是否立即投入使用都必须经过首次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才能发放或入库保存。
新购量具经检定发现不合格的一般不作修理,应作退货处理。计量部分应积累新购计量器具的有关数据,避免从质量不可靠的厂家进货-因各种原因收同计量部门的计量器具,应比照新购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才可入库。
计量器具按不同的使用目的和要求实行a,b,c分类管理。
用于检定计量器具的标准器及配套设施、一级能源计量器具、列为强检的计量器具、除样板以外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列为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允许根据使用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缩短检定周期,但不得延长检定周期。列为a类管理的计量标准器,必须经上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脚)。检定合格的,贴a类深红色合格证标识;校准后确认合格的贴a类深红色准用证标识;检定不合格、校准后确认不合格的,经修理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作报废处理。列为a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自检或对外送检。检定合格的,贴a类绿色合格证标识;校准后确认合格的贴a类黄色准用证标识;检定不合格、校准后确认不合格的,经修理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作报废处理。对于没有检定规程的,依据检测方法检测,符合使用要求的,贴a类黄色准用证标识,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且经修理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作报废处理。
生产经营活动中非关键测量过程使用的对量值有一定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除实行a类管理和c类管理以外的计量器具均实行b类管理。列为b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对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输装置上而不易拆卸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相应的安排检定周期,但应加强其维护保养及监督工作。其它b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不应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测量准确度要求不高的指示用和简易的计量器具、计量性能不易发生变化的计量器具、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等。列为c类管理的计量器具可采用只作首检、不作检定、只作定期外观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比对等管理方式。
运用计量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台帐维护功能实现计量器具台帐的动态和实时管理,并做到帐物相符,周检计划和送检通知单的自动生成,对到期计量器具进行提醒,进行计量器具检定后的确认,实现了计量器具的检定溯源功能,确保了在用计量器具合法、有效。
6结束语。
计量工作是铁路运营质量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保障,计量器具的管理是站段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其复杂性和繁琐性的特点,需要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尽量做到科学管理,从而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二.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工程部备案。
三.使用部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四.因机台动迁或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车间班组报工程部办理转移手续。
五.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六.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工程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车间和工程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车间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是质量管理的基础,计量的正确与否决定着技术质量标准的好坏,因而加强计量管理是汽车维修企业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内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及相关资料登记注册,妥善保管;。
二、对所有计量工具、仪器、仪表定期保养、维护,并作保养记录;。
六、计量器具一旦发生损坏,立即上报管理部门,责任人要进行赔偿,具体额度另文参考;。
七、计量器具的更新,需做详细记录,并在有关计量标定单位登记;。
八、采购新的计量器具时,一定要选择有经过国家计量部门认定标示的产品,杜绝无标示产品流入企业。
文档为doc格式。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制度: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申请制造许可证的条件)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工商营业执照;。
(三)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相应的生产设施;。
(四)有完整的技术文件、产品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规范等;。
(五)有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条件;。
(六)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申请制造许可证受理部门: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并附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申请制造许可证的许可程序: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受理后,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事项进行评审,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审结果的审核。审核合格的,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制造许可证期限: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者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原发证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审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续期为五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延续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制造相应的计量器具。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只对批准的项目有效。新增项目的,应当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属于扩大量程或者提高准确度等超出已取得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范围的相同类型的计量器具,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者的'生产条件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计量器具制造者更名、兼并、重组未造成生产条件改变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委托制造计量器具的规定:以销售为目的,委托其他单位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的,被委托方应当取得与委托制造的计量器具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计量器具的出厂检验:计量器具的制造者必须对制造的计量器具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计量器具标注的规定: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制造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其制造的计量器具、外包装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标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制造者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型式批准要求: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由制造者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提交申请书,并提供计量器具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
进口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由境外制造商或者其代理商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提交申请书,并提供计量器具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
型式批准程序: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受理后,由受理申请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型式评价结果的审核。审核合格的,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审核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型式评价应当依据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进行。用于出口的计量器具,合同对型式评价要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理型式批准和负责型式评价单位的义务:负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和从事型式评价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样机及有关技术文件保密。
型式批准证书的有效期: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者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原发证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审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续期为十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延续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制造或者进口相应的计量器具。
型式批准的有效性:计量器具的制造者应当保证所制造的计量器具与型式批准的型式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动、变更已经批准的型式。对已经通过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在结构、材质等方面作出改动、变更,影响计量性能的,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发生变化导致已经通过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符合新的技术要求的,应当重新办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型式的废除:对不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或者技术水平落后的计量器具,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废除原批准的型式,原发证机关同时注销相应的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修理计量器具规定:从事计量器具修理、改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修理、改造后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负责,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修理、改造计量器具;不得借修理、改造计量器具之便对计量器具加装欺骗功能。
计量器具的修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计量器具修理档案,并将修理情况定期报告当地县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
禁止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和销售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但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计量器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口和销售列入《目录》实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但未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进口计量器具。
禁止规定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证书、进口型式批准证书以及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家颁发的同类证书。
禁止规定三: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制造、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计量器具;不得开发、销售、安装和使用以欺骗为目的的计量软件和装置。
禁止条款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不得破坏封印;不得弄虚作假。
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禁止性规定: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在医疗过程中,可以是因医疗计量器具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种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为因素引起,则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引起的,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