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3 16:43:48 作者:梦幻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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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本预案在本行政区内公布,同时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国土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形成网络分布格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特别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特别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特别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重点预防区域:

(一)赵家坪地面塌陷。

1、采空区回填,采区预留保安矿柱,防止塌陷继续下陷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坑道闭坑道应严格按规范验收,特别是对采空区的处理,闭坑报告的提交应严格按程序,并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井下情况。

3、禁止非法进入矿井挖掘残余矿柱。

应急分队成员:

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救援方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救援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及社会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

造成的损失,维护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及社会稳定。

(二)。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危害人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死亡,经济损失的大小,或者受灾受威胁的人数,可。

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受威胁。

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

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

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

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四)。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天池公司范围内,给人民、职工生命财产和矿井造。

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和中。

(五)。

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体岀现临灾状。

态时,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临灾状态。

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灾。

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六)。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地质灾害隐患。

体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

应急。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

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七)。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分部门负。

责和依靠。

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

(八)。

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门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等经费。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经公司研究决定,特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组长:王希锁。

副组长:刘成林冯志刚。

张华。

李卫国刘玉牛田学群。

谷守生。

成员:公司副总工及各部室、各区队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栾立生担任。

(二)职责分工。

1.

指挥部职责。

(1)。

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公司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

调动、整合全公司救灾方案,决定采取抢险救灾擅施;

2.

办公室职责。

(1)。

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2)。

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

(3)。

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会商灾害发生发。

展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

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軀;

(5)。

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3.

成员单位职责。

负责各单位的抢险救灾的人员组织及日常培训丄作,加强动态检查,加大对各。

种隐患的治理,定期向指挥部汇报灾害预防和防治腿落实情况。

三、应急准备。

(-)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

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

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

备案。

(二)。

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要组织建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应急救灾队伍要有。

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后应急救灾手段及时到位。指挥部各成。

员单位,根据各自的抢险应急行动方案,组织相关专业的抢险队伍,根据部门。

职责范围和专业特点,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抢险救灾人员的专业素。

质。同时,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

救互救能力。

(三)。

储备足够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质,保证抢险救灾物质的供应。

四、临灾应急。

(-)接到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

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二)根据险情,指挥部发布启动临灾应急甦命令。

1.

调查险情灾情,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救灾。

方案。

2.

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

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

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

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桩、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

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预警工作。

4.

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5.

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根据险情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三)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解除临灾应急期确定撤离或继续保留灾害危。

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各单位组织。

实施。

五、灾害应急。

(一)。

制度。

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和多发时期,为及时掌握汛期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

况,采取有效的应急防治措施,在汛期执行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值班电话:6222、3920111c。

(二)。

地质灾害险情巡视检查制度。

1.

办公室在汛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

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定应急防治措施,监督检查防灾亟案的实施。

2.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制。

定相应防治措施。

(三)。

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发生地质灾害后,各单位要立即汇报天池公司调度室,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

点、时间、灾害类型、程度、有无人员伤亡等,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同时所采取的对策及措施。

(四)。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灾情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调。

查、核实灾情,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灾情。

预案的建议。

(五)。

指挥部接到启动灾情预案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决定启动灾情应急亟奚,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六)。

在灾害地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主要任务:

1.

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

协调现场指挥部工作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

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丄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应急。

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七)。

各项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

项应急工作。

(八)。

危险区边界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严防危险区内进。

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可能加剧灾情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

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

紧急情况下,在上级调查组(工作组)未到达之前,办公室应及时划定地质灾。

害危险区,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九)。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指挥部应根据现场。

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消抢险救灾原定的地质灾害。

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十)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其房。

屋、土地的,灾害应急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

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突发地质灾害方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察是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突然发生的、成灾过程即致灾速度较快的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地质灾害灾、险情按照人员伤亡多少,经济损失大小,受威胁的人数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按照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划分标准,依次为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五)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按照《市人民政府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市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3、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扩大的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

4、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

5、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和分工。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灾险情评估组、现场抢险组、现场治安组、医疗救治组、灾后重建组、物资保障组。其组成与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1)由市国土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气象局,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滑坡泥石流预警一级站、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在指挥部决定启用本预案后,通知协调其他各组、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具体实施;及时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观场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上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新闻报道、涉外事务、接受援助等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灾险情评估组。

(1)由市国土局、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设立专业监测网络,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的,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产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意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3、现场抢险组。

(1)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武警中队、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武警中队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4、医疗救治组。

(1)由市卫生局、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5、现场治安组。

(1)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队、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现场秩序和区域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6、物资保障组。

(1)由市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存放、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

7、灾后重建组。

(1)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规划局、发改委、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负责及时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校舍、医院等;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提出治理恢复与重建方案。

(四)地质灾害发生后,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应全力参加、配合施救组工作,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等,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地周围群众的防护工作。

(五)本市相关单位以及担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抢险救援的人员主要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的武警中队、基层民兵和青壮年劳动力组成,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当地人民政府要建立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灾害规模较大时,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市武警支队及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

2,抢险救援人员由现场抢险组统—指挥调度,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物资保障组的成员单位平时要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民政部门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棉絮和维持灾民生活—段时间所需的粮食和饮用水等救济物资;交通部门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和工程机械,保障运输线路的畅通;中小企业、商务部门负责其他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根据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有关材料,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汛前调查工作,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预测地质灾害的等级和影响范围。地质灾害发生时,依据已掌握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状况,迅速确定实际发生灾害的等级。

1、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该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和财产情况,分析地质灾害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范围、地质灾害的影响区域。同时,必须对地质灾害发生后产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及次生灾害的类型、威胁对象、影响范围等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预测分析。

2、地质灾害发生后,灾险情评估组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原来已掌握的资料,评估灾害的稳定性。评估的内容包括灾害点目前的稳定性、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产生次生灾害和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程度、灾民安置点的选择、抢险救灾现场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线路的安全性等。

1、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国土资源局应立即组织灾险情评估组专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灾害的规模、成灾的范围等情况,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灾害点的稳定性,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凋查,查明灾害发生的位置、行政区划、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发生的主要原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今后防治工作建议,及时提交调查报告。

1、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中型地质灾害24小时内、大型地质灾害12小时内、特大型地质灾害6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越级上报省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根据已获得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速报报告,向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报,阐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的类型、灾害体的规模、成因和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对策和措施、防治工作建议以及灾民生活安置情况、灾区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等。

3、综合协调组要及时汇总当日各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向现场指挥负责人报告,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在每日下午17:00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将地质灾害损失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政府和省、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1、按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基层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在上报灾情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宣布进入临灾状态。当地人民政府应成立临灾应急抢险指挥部,采取临灾应急措施,按照既定的财产转移和人民撤离路线,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预报监测,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

2、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规定,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对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家调查,确定引发灾害的主要条件并提出的处理意见,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接到特大型或大型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和指导现场临灾应急指挥部开展抢险防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应急指挥部提前启动灾害应急预案。

4、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应解除临灾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有关事项,提出下—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移交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禁上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一)灾害监测、预报。

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气象、预警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发出预警,划定危险区,下发《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制定隐患点的突发性应急预案、设置警示标志予以公告。要加大汛期巡查力度,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要在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并联合发布预报。预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二)预警信号的发布。

1、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布置,明确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换。

2、预警信号应具有震撼力,并用具有强大的穿透能力工具发布,可采用广播、警报器、喊话器、敲锣打鼓等方式报警,必须有两种方式可以利用。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必须告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对有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隐患点,同时要告知可能受次生灾害威胁的群众。

3、预警信号必须由专人发布,一般为灾害点的监测人成群测群防组织的负责人,预警信号发布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群众服务的意愿。

(三)通讯保障。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联系人要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主汛期24小时都要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在危险区、危险点应保证有线或无线通讯设施有一种完好。

2、抢险救灾期间,各级政府的负责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的畅通。

3、抢险救灾现场为移动通讯盲区或移动通讯设备被损毁时,电信部门要架设临时设备,保证通讯的畅通。

(一)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路线。

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预案中确定人员财产的撤离和转移路线,撤离和转移路线的选择必须遵循安全和迅速的原则;原转移路线遭到破坏时,要根据专家的意见重新确定路线。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保证《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下发到群众手中,并可组织防灾救灾演习。

(二)应急、卫生防疫措施。

1、由市卫生局牵头组成医疗救治组,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技术力量不足时向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帮助。

2、开展灾民临时安置场地的消毒工作,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共水源地的卫生,及时对灾害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其他应急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可以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以及其他应急措施。

(一)市国土资源局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负责人请示同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灾害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基层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救,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控制危害和损失扩大,并随时报告灾情情况。

(三)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小组负责人、有关组成人员和有关专家,到指定地点就位,履行职责。

(四)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各小组负责人,、有关组成人员、技术专家和抢险救援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装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携带有关仪器、设备,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芜湖市地处安徽省东南部,属丘陵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特殊的地貌和多年矿产开采,使我市部分地区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针对这一情况,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市编制了全市范围内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复杂,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目前,我市已调查发现的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有的隐患点较为严重。而且我市每年汛期降水集中,单位时段降水强度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较以往有所增高。为此,我市各级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多年来一直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群防群测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市共编制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件,各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8件,确保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1、建立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我市于xx年发布了《芜湖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所辖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结合本县情况,编制县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市8个重点地质灾害点都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印发施行。基本形成市、县、镇(办事处)三级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2、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设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三县四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相应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局应急办与各县(区)局(分局)应急办联系逐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衔接更加协调,初步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各县区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点监测、预防和预警体系,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和负责人,建立群防群测网络,负责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地收集整理与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监测结果。

市国土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地质灾害检查和巡查工作,监督“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的发放,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害等级。

4、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从核实险情、应急调查、抢险救灾、医疗救助和治安、通讯以及应急信息速报等各方面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的要求,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完备,已发布的各类应急预案需修正完善;二是监测预警能力和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专业应急监测网络,预警体系,信息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困难,专业应急队伍数量不足,应急处置技能尚待提高;三是应急演练未做到经常化。

1、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级和各地质灾害点预案,形成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2、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镇(街道)三级互联互通,形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统一指挥的协调体系。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对各个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负责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增加公众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意识和自救能力。

4、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援演习,根据我市各隐患点的应急预案,适时地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学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副组长:xxx。

成员: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校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职责:

(1)承担草拟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承担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提出具体的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5、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非上课人员、后勤各场管理所人员及领导小组非其它组人员。

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2)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3)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5)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6、应急疏散组。

副组长:xxx。

成员:所有班主任、上课教师、各年级班长。

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5)妥善安排应急的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7、安全保卫组。

副组长:xxx。

成员:门卫保安、学校安全员、招办科员。

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二、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

(一)震前应急准备。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是在本预案颁布后,当预报发布后的紧急情况下完成的。

2、指挥部办公室(校办公室)定期修定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校团支部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各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事件要经常开展训练;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校办公室、团支部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二)临震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校领导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和各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广泛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保障抢险救灾设备、物资,检查并排除水、火、电、电器设施和危险建筑物安全隐患。

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防震减灾措施。

3、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宣布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规定。

4、掌握地震动态并随时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和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通报。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7、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秩序。

8、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9、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掌握的各类灾情信息(校办公室为灾情速报小组)。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三、震后抢险救灾。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四、安全防护及救援行动。

1、应急疏散组:具体制定师生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抢险救灾小组:协调组织开展前期校区内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出现重大灾情,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校区搜救救援行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电、校内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请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请示调集部队和组织师生员工抢救被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3、医疗救护小组: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安全保卫小组:维持治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五、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有效的开展,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及其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1、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2、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3、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二)处罚。

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3、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4、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集体和个人财产的;

5、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

8、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负责解释。

1、临战待命。

接到上级指示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破坏性地震抢救工作。各有关部门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2、检查现场。

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重要、危险品管理。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

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电脑房、配电间、财务室、服装间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宣传教育。

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掌握情况、维护秩序。

加强各类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落实物资。

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抢险救灾。

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资的保护,加强校园值班,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汇总上报信息,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上报。

七、其他。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校指挥部根据上级发布的命令,领导小组将通过文件、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行动中,各科室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科室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本预案在本行政区内公布,同时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国土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在*市**县黄河岸边**小禾村黄土滑坡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应急预案演练的原则。

玉斗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第25、26条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总指挥,办公室、武装部、国土资源、卫生院、派出所、水利、民政、财政、建设等部门为指挥部成员组成的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生活安置组、医疗防疫组、灾后重建组、灾险情处理组、应急分队等,各职能小级的工作职责按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职能分工、协调。

1、抢险救灾组(责任单位:镇人武部)

工程设施和保证生命线工程的迅速恢复畅通。人武部要调集指挥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战斗。

2、医疗防疫组(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灾区汛期做好防洪防台的防范保障计划,当发生灾区人员伤亡和疫情时,组织医疗和防疫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抢救医治伤病员,控制疫情。指导灾区恢复和创造良好卫生条件。

3、生活安置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负责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负责灾后收集安排捐赠款物。配合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灾后生产自救及重建家园工作,协助解决无家可归、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的衣、食、住、医。

4、灾后重建组:村镇站会同国土资源所指导灾区重建规划工作。

5、灾险情处理组:对地质灾害的灾情、险情做出评估、判断,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对灾害的险情进行处理和抢险。

二、救灾物资等由镇政府统一协调,各有关单位相应准备好草麻袋、锄头、编织袋等物资。

三、地质灾害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程序如下:

1、首先应将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

2、及时上报镇政府,同时越级上报县政府办、县监测中心等相关部门。

报告内容应讲清灾害点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灾害规模、危险程度、受灾人员基本情况等。

3、设定警戒线,圈定和封闭危险区,设置警示牌,严防一切 2

闲杂人员进入。

4、启动本灾害点的应争处理工作方案。

5、建立值班制度、监测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加强巡逻、巡查、监测和防范。

四、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1、灾前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由镇政府通知各村协管员等。

2、临灾预警信号。采用鸣锣统一的警示信号进行灾害预警。

3、应急保障。在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应保障通讯畅通。

五、各村

根据防汛分级负责原则,各村要做好各项防洪防台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具体防抗预案,上报镇党委、政府。在台风和暴雨警报期间,各村主要领导要坐镇值班指挥,安排好值班,及时传递信息和传达指令。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抓好本辖区的各项防洪防台工作,组织抢险救援活动。特别是抓好辖区防洪防台风工作的重点环节:一是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水库等和险工隐患工程),要做好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二是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工作,特别是危险地带要做好避险转移工作;三是可能暴雨时,低洼地带的群众安全转移;四是当出现灾情时,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数据要求真实准确。

玉 斗 镇 人 民 政 府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社区在地质灾害中的应急反映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能高效有序的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与救灾工作,我社区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洪应急领导小组,该系统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分队组成。

(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洪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 *** *** *** *** 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人武部、派出所迅速组织指挥人员参加抢险救灾。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社区办公室,由杨显奎担任主任,穆光全担任副主任。

应急办公室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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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抢险救灾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立中屯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领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全村建立由村干部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应急分队职责是:

1、按照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

3、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4、承担同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学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针对本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分析、排查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坚持以人为本、群测群防、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学校、园防灾抗灾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西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拦隆口镇四营学校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适用本预案。

1、成立拦隆口镇学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军

副组长:张发明

成员:杨生瑜、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组长刘建军任总指挥,负责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总体部署。副组长张发明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监测和巡查工作,分析、排查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的现场指挥。其他组员负责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公布本预案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组织中心校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领导小组成员中的各学校校长(负责人)负责向本校师生及家长公布本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组织本校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巡查、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

2.成立中心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小组。

1)巡查小组组长:张发明。成员:杨生瑜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负责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上报。

2)救护组组长:杨生瑜。成员: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和包扎伤口,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3)疏散组组长:薛辛浩。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发生灾害时各年级上课老师。若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负责立即组织全校师生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4)通讯联络组长:杨生瑜。负责向学校指挥部及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镇政府、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以最快速度得到上级的指示。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协调各职能组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5)后勤保障组组长:薛辛浩成员: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各班班主任。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应急物资准备与供给。

安全教育组组长:杨生瑜成员:各班班主任。做好日常地质灾害专题安全教育工作。

三、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

2.共产党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

3.各职能小组应全力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4.监测、巡查要求: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测量、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师生及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灾情发生后,学校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工作,安定师生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及时组织开展自救。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六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臵我市境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分级

(一)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个等级:

1、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1—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威胁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3、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4、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长、市民政局长任副组长;六安军分区、市政府新闻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农委、商务局、民政局、交通局、气象局、市消防支队、文广新局、六安供电公司、电信六安分公司、移动六安分公司、联通六安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臵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臵工作。

质灾害专项预案;按规定上报灾情;按规定提请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臵工作;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各县区政府应成立县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处臵辖区小型地质灾害的具体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臵小型地质灾害;开展辖区内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先期处臵工作;制定和完善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子预案;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开展基层应急工作;为现场指挥部提供相关保障;开展辖区内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地的地质灾害日常应急管理和应急处臵工作。

(二)具体工作组及其职责

1、紧急抢险组:由军分区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参加,组织解放军、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抢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3、新闻媒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国土资源局、广电及通信等部门参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应急防灾避险知识,加强应急宣传教育;灾害发生时,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险情灾情的最新情况,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社会恐慌。

4、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医药管理部门及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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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预案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

本地质灾害现场的应急预案适用于___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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