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城余华读后感(热门14篇)

时间:2023-11-30 13:46:41 作者:GZ才子 文城余华读后感(热门14篇)

通过写读后感的过程,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思考书中的内涵和意义,充分挖掘书籍的价值。欢迎大家阅读以下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些作品。

余华活着读后感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书架上的一本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轻描淡写的两个字,却有着难以承载的厚重,不是tobeornottobe的哲学命题,也没有为什么而活,要活出精彩的励志思考,仿佛是5千年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写就的华夏儿女在苦难中蜿蜒前行的民族烙印。

人类所面临的考验不仅来自大自然的无常和多变,更来自于由人类社会自身所制造出的动荡与纷乱。在历史滚滚的洪流中,有几人能成为弄潮儿,又有多少人的沉浮能够自我把控?面对“活着”这样一个简单而又凝重的命题,多数人交出的答卷也仅仅是“活着”。早已窥破其中奥秘的上古先贤们从此将命理与儒道薪火相传,并最终变成了一个民族的dna,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走到哪里都可以繁衍生息,但却始终难以称霸一方的原因。

活着是一种诉求,也是一种人生观,它始于周而复始的苦难,却也造就着苦难的轮回,没有民族的牺牲和反抗也许很难跳出这样的轮回,我们的祖先经历了多少的磨难和挣扎才做出如此无奈的选择,这究竟是智慧还是奴性,恐怕也很难轻易地给出定论。历史浩瀚、人生短暂,人究竟为何而活、怎样去活始终是令人纠结的千古难题,然而唯有活着才能思考,才能继续。是烈焰燃烧、百炼成钢,还是细细潺流,滴水穿石,在灼热与宁静、富贵与平安的选择中,中国人往往会选择后者,这种文化上的取舍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面对世界的融合,面对列强的环伺,强权政治和狼性文化步步紧逼,生存的空间将会不断受到来自各方的挤压,活着,谈何容易!

余华的小说拨开了所有的粉饰,让我们如此清晰地看清血淋淋的疮疤,也触发我们去反思面对苦难我们是该继续的坚忍,还是要去尝试挣脱历史赋予我们这个民族的宿命。

余华活着读后感

千里之行,始于脚下。

放暑假前在小学图书馆借了几本书,最近天太热,刚好在家啃书,利用了三天时光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请原谅我在书中划了一些我认为经典的句子。

趁现在有空闲时光,来写写自己的一点感想。六十年动荡造就了福贵凄惨的一生,一次次遭遇厄运的打击,令人无法喘息,而他却一次次挑选脆弱的.活着。第一次厄运是他儿子有庆的死,一个五年级同学,多么鲜活的生命,却在一次义务献血时,浮现医疗事故而死亡。

其次次厄运是他女儿凤霞的死,凤霞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却由于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她的人生在碰到偏头二喜后有了转机,她得到了二喜的宠爱,生孩子之前的那段时间她是幸福的,可幸福的时间太短暂了,终于她的生命在生孩子时因为大出血嘎然而止。

那一年,苦根他才七岁,由于孩子生病了,福贵心疼他,于是鲜少地给孩子煮了一大盆豆子,结果孩子因为过度食用而撑死了,“是我,我害死了苦根,我是老湖涂。”他守着老月独自忏悔。从今,他便自己活着,也只能自己活着,在“福贵”这只老牛的陪伴下孤单的活着。

命的体验,迹是最大的士气!

千里之行,始于脚下。

余华兄弟读后感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

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

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

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

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

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

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

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

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

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

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

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

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

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看余华关于新书《兄弟》的访谈,他说他写这部书的时候哭过很多次。

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才知道他的话决无虚言。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

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 断的偏头痛。

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

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

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

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

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

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

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

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

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

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

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

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我感动,忍不住一读再读。

真的是一本好书,让人为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平凡人的坚韧而感动、哽咽。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

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

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

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

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

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

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

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活着余华读后感

《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的波浪,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

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

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的波浪,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

老人福贵在"我"面前展开讲述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历经了无数的沧桑,也看过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还可以回忆。

他本身是一位地主少爷,在年少的时候,以一个浪荡子的面目又嫖又赌,无所不为。

抗战后,他在赌桌上输光了一百亩地的家产,沦落到社会的最低层。

父亲在痛骂儿子后,挺直腰板,变卖家产、还清赌债后随之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大便时从粪缸上掉下来,死了。

母亲重病的时候福贵进城请医生被国民政府军队抓了壮丁。

两年后,他回家时,母亲早已病死。

一个由妻子家珍苦撑的家,因为富贵活着回来变的似乎有了希望和生气。

熬过了三年大饥荒,医生为了救县长的女人,对被校长安排前去献血的有庆抽血过多,儿子有庆死了。

女儿凤霞嫁给了在城里做搬运工的二喜,出嫁时风光得全村人都为之大吃一惊,但仍然不久便死于难产。

三个月后,妻子家珍死于困扰她多年的软骨病。

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搬运时的一次意外事故。

三年后,外孙苦根吃豆子时撑死。

一场又一场的死亡让人面对生存不禁感到异常艰难和失去信心,似乎每走一步都有无端的不测在等着你。

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生活在一个接一个的巨大痛苦中,变得让人窒息。

而且越叙述,生命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是越大。

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一系列的苦难,有时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袭向作为人的生存之旅时,人会怎么样?人能怎么样?人应该怎么样?这是人在面对活着、面对生命、面对生存时不得不思考,也无法躲避的一个根本命题。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从富贵到贫穷,从阔少到穷困潦倒,经历了抓壮丁、土改、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也经历了亲人的相继离去。

如果说龙二的死,春生的死告诉他人生的无常,个人命运的不可把握,那么当他亲眼目睹他的亲人: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他而去时,他从悲伤到麻木,又从麻木到平静,当他真正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他就以平常心态面对苦难、面对生活。

小说的结尾写了福贵从屠夫的屠刀下买来一只老黄牛,这是一只老的掉了牙的黄牛,乡亲们看到他买来的这只老黄牛都笑福贵老糊涂了,说这牛最多活不过两年,福贵和这只老黄牛也都以为他们只能活两三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十几年过去了,福贵和那只老黄牛谁也没死去,他们相依为命,和平共处,悠然自得的生活着,享受着生命,享受着生活,也享受着活着本身的美好。

作者在这里告诉人们活着才是人生的最基本的状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心态,成天生活在泪水中,过不了二年人就会走向死亡,走向毁灭。

而一旦人们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生命才有价值,生命才可延续。

《活着》是一本相册,里面充满了福贵老人人生鲜活的回忆。

人生的兴衰荣辱,酸甜苦辣他都尝尽。

有时觉着他多少有点阿q的影子,但他比阿q强,比他多了一份对现实生活执着的肯定。

在任何经历面前,他都不讳地摆着一个态度:"我要活着!"."我要活着"这句话,贯穿全文的始终。

福贵被拉壮丁时认识的老全说过"老子死也要活着;只要想着不死,就死不了。

"又有几个人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死呢?在那个喝水都担心噎死的年代,快乐地活着就意味着你能统治生活的一切!在枪毙龙二时,福贵心里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地活着。

"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人,更能深刻地领悟生命的意义,会倍加珍惜"大难不死"的生命,因为生命已经被他赋予另一层意义;家珍得了软骨病之后,卧在床前对福贵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就不在乎什么福分;只求能每年为你做一双新鞋。

"原来,有时侯活着之后的愿望可以如此的简单。

简简单单的生活没有更多的奢求,没有更多的欲望。

常常听人们调侃"好死不如赖活着",对此只是一笑而过,并不知道活着的艰辛。

长期以来,把生命看的很神圣而在心里藐视只为活着而活着的人生观,认为人活着就应活得有价值,活得光彩,活得鲜亮,如果生命中没有了依托,生活中没有了追求,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人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长期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要有所追求,人不能没有理想,却忽视了人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好好的活着,不管处境如何,也不管生存的环境如何,人最不能放弃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最应该珍惜的也是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本身更有价值,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能表现出生命的意义。

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他又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来自于忍受。

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

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

文城余华读后感范文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奇怪的是,馀华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一直是颓废的中年男性。其实他今年61岁了。

他的新作《文城》,这几天非常热闹。我去附近的书城,紫色封面的文城满是山谷,摆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当然,这取决于它。但是,我看完之后有点模糊,觉得这个作者可以是馀华,也不是馀华。

不是说文城不好,只是说这个作者是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格的非,或者喜欢写南京,擅长写民国的葛亮,我也会在短时间内混淆。

当然,只是短时间。

馀华的锋利和无情的冷酷一定会出现在书里。

《文城》是民间传说故事,时间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初期,地点主要在被称为溪镇的南方村庄。

主角林祥福抱着女儿从北方旅行到现在,他在龙卷风中通过溪镇,暴雪后留在溪镇。他找了一个叫小美的女人,他的妻子,他的女儿的母亲,她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二次失踪后,林祥福根据记忆中妻子南方的口音来到溪镇。

这个找妻子的理由是引子,就这样停止了。

更温柔残酷的故事才正式开始。

林祥福在溪镇遇到了同情的好朋友,彼此托付了孩子和家人的生命,遇到了乡绅风格的商会会长,遇到了崩溃逃跑的北洋军,遇到了真正冷酷、屠杀村子的强盗,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暴力,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侠义溪镇的朋友,他的北方家乡的管家,其实包括妻子,失踪的美丽。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讲情义的传奇小说。故事中,无论是主角还是普通人,他们都表现出纯粹而令人钦佩的神话善意——甚至十多岁的孩子。陈耀武在母亲的忍痛催促下追上了强盗,机智地回到了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

耀武被砍耳朵,却被另一个叫和尚的土匪救下。

从这里开始,擅长用无情、白描写暴力的馀华开始出现。

匪徒的头张一斧,是全书中胆怯的人物。书中其他人物的情义有多朴素,张斧的残暴和屠杀有多细致和恐怖。

馀华没有遗力,描写了很多暴力场面,和他以前一样——我记得到现在为止他在短篇中,写了大人如何把孩子放在死地上。读者看到,不仅会感到心理上,还会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莫言的《檀香刑》也详细描写了刑法的残酷和窒息。我夏天读的这本书,背很凉快。

但是,认真的文学暴力描写没有意义吗?是作者的噱头还是隐性疾病?

正好相反。

在严肃的文学中,这是唤醒人们的眼睛,唤醒人们的良知,寻求人们记忆的手段。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东西砸给人看。纯文学中有节制、客观的暴力,实际上包含了记录和谴责。那是睁开眼睛看人的种子,做什么让栗子变得可怕,变得害怕警惕,变成了丧钟长鸣。

因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比文学更真实和可怕。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踏上战争和暴力,现在也没有灵魂。电影艺术也是拯救士兵瑞恩、血战钢锯岭、1917等古典战争场面,也是恐怖心理的打捞和警告。

因此,风格变得繁茂的馀华,在文城中进行了两种比较,完全明确了。

一是人们之间的纯良、情义和勇敢,与土匪无人性的残酷对比。

一是动荡社会的焦虑与恐惧,与世事与命运烟雾般的微弱对比。

馀华的名作是非常年轻时的短篇《十八岁外出远行》。在这位先驱的奇怪意义无限的短篇中,18岁的我远行,但不知道方向,遭遇了世界的打击和凉爽。61岁的馀华,显然很温和。故事还没有酷,但文城的补充部分使命运雾更加悲伤柔和。林祥福和小美,其实在溪镇遇到了——林祥福并不陌生。

最后的写法也很美,作者仿佛停留在溪镇西山这个隐蔽的地方,不再跟随主角,看着护送棺材的人们离开,听着他们的对话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1996年到1999年,写了几年随笔后,余华打算重拾写长篇的笔。1999年到2003年间,他把主要精力花在一部大规模的小说上,反复纠缠,写下28万字,感觉十分良好。之后,去了一趟美国。再回来,状态找不回来了,就此停下。他想着,应该先写一个小长篇练练手,为这部“伟大的作品”做准备。

小长篇写着写着,没搂住,写成了50万字的大长篇,这就是分出上下两册出版的《兄弟》。此后,他又写起了自称对写小说只有害处没有帮助的随笔,时不时抢救下昏迷中的几个长篇小说,“一部一部来,救活一部,再去救另一部。”

过了七年,出来一个小长篇《第七天》。又过了八年,到今天,便是这部《文城》。而那部一直想写的大规模长篇,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江南小镇上,四个家族三代人一个世纪的动荡故事,不用说,依然昏迷中。

顺便要说的是,这个大规模长篇里的江南小镇,名叫溪镇,正是《文城》里的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时间背景也在清末民初。

但《文城》里,没有赫然的四个家族,没有三代人,也没有一个世纪的长度。它还是一个横截面的叙事,时间线紧凑,集中笔力在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几个男人身上。靠一场往返复仇的民匪恶斗,撑起它叙事的强度。他们的下一代,林百家,陈家兄弟,顾家五兄妹,都未及过多展开和交代,全篇便结束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将《文城》看作那部大规模小说的序章,更能说的通。如此一来,关于这部小说的评价,就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余华从《第七天》开始,对于“寻找”这个永恒的文学母题,依旧兴致盎然:《第七天》是亡魂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故事,《文城》是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妻子小美的故事。

凭以往的余华阅读经验,或持有像宣传所说的“那个写《活着》的余华回来了”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都是不恰当的,甚至会遭遇尴尬和不满的。

但是它乍看上去,依然很余华。

山峦起伏一样充满音乐性的叙事语言更为精细和节制了。主人公林祥福成人之前的经历,只用了两句半。

“他(林祥福)的童年和少年是从茂盛的青纱帐里奔跑出来的,他成长的天空里布满了高粱叶子;当他坐到煤油灯前,手指拨弄算盘,计算起一年收成的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

受川端康成启发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细部叙述,随处可见。

“雨雹过后,人们支起倒塌的房屋,修补了门窗,然后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将双手插进袖管里,挺起冻红的鼻子,哈出满嘴的热气,让脸上的裂口划断表情,开始经历比往年更加寒冷的冬天。”

他(陈耀武)撒开腿狂奔,“和尚”他们的笑声始终追随着他,他跑了差不多有十里路,实在跑不动了,“和尚”他们的笑声好像还在后面追着,他站住脚哭了几声,回头说:

“开枪吧。”

被评论称为“残忍的才华”的暴力和死亡描写,向来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偶尔还会拖堂。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跑来,张一斧上去砍下孩子的头,孩子鲜血喷射而出,女人满脸是血,她浑然不觉,抱着无头的孩子仍在奔跑,她以为孩子安然无恙,跑出了村庄。”

“张一斧的利斧没有砍下‘和尚’的脑袋,砍下了‘和尚’的左臂,‘和尚’的长刀也没有砍下张一斧的脑袋,从张一斧双眼划过,划破张一斧的两只眼球。

陈永良听到了‘和尚’长刀划断张一斧鼻梁骨时的清脆声响,在如此嘈杂的刀斧长矛梭镖撞击声和厮杀喊叫声里,陈永良竟然听到这个细微之声。”

即便是毫无想象力的拿鞭子抽屁股,在余华的残忍的才华的发挥下,也能升级为极具生理挑战的严酷刑罚——土匪水上漂先是要求手下把人质的屁股抽成脸一样花。后是要求把他的脸抽得像屁股。

此外,活像是从博尔赫斯《恶棍列传》走出来的阴狠毒辣的悍匪张一斧;几乎是对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戏仿的田世兄弟送葬的结尾情节;少年陈耀武泅水渡船看望林百家,裸身翘立船头情节的重复书写,也让我们想到靠卖11次血结构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再一次表明,余华对经典致敬和自我致敬的得心应手。

即便拥有这些鲜明的余华印记,《文城》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困惑。

它延续了《第七天》给人的印象:人物形象虚无而又模糊。《第七天》虽然没有处理好现实世界和亡灵世界的空间叙事逻辑,但那种虚无和失重感,放到一个亡魂身上,恰也贴切。

《文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物形象不如他们的名字有个性。甚至你恍惚觉得所有正面人物都能用两个字形容:任侠。

他们全都出人意料的严格遵守某种古朴的人伦大义,生死置之度外。与此同时,张一斧作为小说中最为彻底的反派,也基本是按照“杀人不眨眼”这个标准来塑造。

好的没有道理,坏的没有理由,是导致读者面对诸多卯足劲制造感动的情节无动于衷的原因。

《文城》的故事大体可分为三块:林祥福在溪镇白手起家;民匪缠斗;小美和阿强的故事。叙述节奏上属于节节败退。

林祥福寻小美至溪镇(也就是文城)就此扎根这段尚可,但接下来,你不知道余华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写一个样板戏式的村民勇斗张一斧的故事,也更是对童养媳小美和阿强为爱私奔、小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再奔、发现怀孕折返生下孩子后继续奔的爱情故事彻底丧失了审美能力。

无论怎么看,后两块主要情节的信息容量和思辨承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

但我想,写一个先锋的故事还是一个通俗的故事,已经不是余华现阶段的追求。《文城》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部宗教小说。真正和《文城》的故事相像的,是约翰·班扬的基督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

另一个画面是雪冻连日不得解封,溪镇举行祭天仪式,举村来拜。小美在天寒地冻中,跪立至死。这两个画面构成了小说一种充满迷思的宗教气质。

如要谈《文城》,不妨从此入,或许有所得。

读完《活着》后,对生活的沉重、无能、坚持、希望……这本书印象深刻,特别感动。

文城是不存在的城市。林祥福这个男人,为了寻找文城里的女人,回到溪镇,在这里开始了他下半场的人生。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中,林祥福是一个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的男人,有着垂柳般的谦虚和田地般的沉默。即使后来成为万亩摇晃和木器公司的主人,他的谦虚和沉默也没有改变。他的过去和谜一样的城市联系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不存在的地方。

看了整本书,不觉得沉重,时代变迁的混乱与人性朴素的执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在任何时代,普通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命运认知,充满各种无助、悲伤和美好。

林祥福。

一生中遇到三个女人,遇到第一个就停下来,没有后面的故事,所以有宿命的感觉。

第三,忘了名字,出现在林祥福的后半部分人生中。最初的出现,失去了男性的自信,没想到小美对他的伤害,不仅是心理上的身体。幸运的是,工作中有女儿和朋友,他的生活出现了和平的景象。毕竟,当他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时,他仍然可以找到这个女人,并且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虽然没有语言,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可以有一个地方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美丽。

第一,是一个叫阿强的男人。准确地说,首先出场的是这个叫阿强的男人的家庭。作为儿童养媳入门的小美,是一个生动对美的渴望女孩,但她的一切,被婆婆发现被视为大不敬,差点被赶回家。经历了这次,小美开始隐瞒自己,变得聪明了。如果不是弟弟来找她,她可能会进入婆婆的眼睛。也就是说,由于这一转变,阿强这个男人有勇气带着小美奔走,从那以后,阿强带着小美打了新世界,看不见小美对阿强的爱情幕也加重了。这些铺垫后,小美无条件地接受了阿强的一切。

在这个男人那里,小美可以打开新的人生篇章。只是,这时的小美,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强。她可以嫁给林祥福,可以同室,但心不能和他交往。所以,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作为赤字,她认为应该生孩子,作为对林祥福的补偿。她做了,但她没想到林祥福是比她更执着的男人。当她知道林祥福带着孩子来找她的时候,内疚感让她再也见不到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男人,她和阿强,想到的只是避开,希望永远找不到。得知林祥福又走得很远,她松了口气,结果像她想要的那样,即使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和林祥福那么接近的时候,也没有见面。

花了五六个小时看完了余华先生新作《文城》如果用一句歌词形容我的感受就是。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春节之后,就陆陆续续有人问我看过余华新作《文城》没有?当我说准备读一下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时,更多人向我推荐《文城》。于是,昨天中午我在网上下单买了一本,黄昏的时候快递就已经送到,晚上就开启了我的文城之旅。

我相信喜欢看《文城》的读者,会远远多于喜欢看《克拉拉与太阳》的书迷。同样是讲述民国的故事,《文城》让我莫名地想起徐浩峰和他笔下反复描摹的民国武术家世界。徐浩峰想要写那些消逝在时光里的武师,和一并消逝掉的“规矩”,也就是他们所坚持的人生态度。《文城》同样写的是民国时期的乡土人物,着力渲染的是他们所坚持的“义”。义,需要在非常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文城》近乎于一个传奇故事,余华又没有在写法上炫技,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人应该不少,人们永远都喜欢听故事。

义的另外一面是情,并不是相对相反,而是彼此成就。《文城》的故事是以情开始,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北方的农村,那么你多半能看出这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是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主人公林祥福带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婴,背着全副家当,一路风尘仆仆从黄河北岸来到江南,只是为了来找寻他失踪的太太。他唯一的线索是知道太太的家乡在文城,那里出门都要乘船;他唯一的依仗是他爱着他的太太,他相信曾经的一纸婚书。这是人们喜欢的故事,传奇都这样开始,寻常人做出了非常之事。

余华依然是很好的作家,人们反复这样称赞。对于这个结论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他们称赞的理由,我却有些怀疑。我不喜欢《兄弟》,当年买了一本上册之后,就没有买下册;我也不喜欢《第七天》,认为那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即便我不喜欢,我也得承认余华做出的尝试,他想用实验性的写法,他想要批判社会现实,无非是做得不好而已。《文城》里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小说变得非常容易读,我怀疑人们的赞美只是因为这一点,感谢大师没有让自己费力气。换个角度想,人们不喜欢写作上的尝试,也容易因为批判社会现实而感到不安。《文城》是安全的,余华给出了安全绳,可以稳稳当当从头看到尾。

我把《文城》视为一本幻想小说。一方面是因为余华的文笔,他成功地让全书拥有了独特的质感,清冷、幽微、迷茫,足以和其他民国故事区分开来,那是余华自己的江南小镇,余华自己的民国人物,自始至终都让人感到一层微凉;另一方面是因为余华把一切都简化了,除了土匪和北洋军,所有人都是好人,都相亲相爱,都守诺重信,不会因为土地或者经营而产生任何矛盾,安安静静地成为主人公的背景板。中间或许有一些细微的羁绊,改变了人物命运的走向,但那也不过是为了把主人公推向命运的砧板,这样他才能为了自己所坚持的义而肉身成道。

所以,我不认为《文城》可以进入余华最好的那批作品之列,也许可以成为余华最好读的作品之首。有人说《文城》是一部“爽文”,这是用网络小说来做比,认为它和那些主人公杀伐果决,步步登天的网络小说一样,都是为了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爽感”。原因很可能就是这种幻想小说的写法,主人公无论在黄河以北还是长江以南,都可以轻易置办下一份惊人的家业,然后等待着命运降临古怪的灾祸。只要他想成就,他就必然得到,就像是他要找寻的文城,在地图上并不存在,但是他还是最终抵达。他要找寻的太太,虽然两次离开,他还是最终相遇。因为作者对故事的控制力如此之强,对人物命运的控制力如此之强,最后读者可能会发现,人物都不大需要性格了,他们只需要执行小说里安排好的命运就行。

至于说文城这个概念,在小说里也变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男人,找寻他永远找不到的一个城市,其实和这本小说关系并不大。如果看过这本书就知道,关于这点找寻的意义在小说正文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反而是靠《文城》后面四分之一的《补》,才多少有了点感觉,在找不到的城市里其实和找不见的女子重逢,但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评判的话,《文城》(补)写得最好,其次是《文城》的上半部,最次是《文城》的下半部。《文城》到了中部之后,失去了前半部的圆润与流畅,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故事。

3月得知馀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有放在畅销区,在小镇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读,今天读完,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的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的左侧,两人相隔,在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找妻子的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工匠林祥福与江南织女小美相遇,结合,小美生女后不辞而别,没有声音,林祥福抱着女儿,用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在南下寻找,最终落脚于小美的故乡溪镇,经历兵乱匪,寻找恋人的一生。

结果,小美17年前因雪冻死亡,第一个丈夫阿强埋葬在西山脚下的偏僻地方。

时隔八年,馀华终于出了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头传播不好。因为那是写作的尝试,失败是正常的。幸运的是,文城在馀华的安全范围内,故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引起感情的强烈变动——我多次中途停止,做别的事消除心灵的痛苦。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减少了,书的中间部分描写了很多匪徒的事迹,淡化了主题,但是成为了好作品,特别是关于文城补的小美的故事,对小美的邂逅感到遗憾,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也变得明朗了。

馀华写的小人物忠实诚实,谦虚沉默,感情不溢出,顽固有市井俗气,命运多,被旧时代推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小说的主人公。馀华很少描写人物的眼睛鼻子的脸,也很少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吵闹,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能引起句子的注意,冷静可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少之又多。

想起读本科的时候,指导员建议我们多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中学,就读了馀华的书,赞赏,讨厌我们闲逛。突然发现,自己接触馀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开运动会的时候,一个同学带来了书,书中描写男女的内容在男性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里拿着放大镜,几页纸也变得稀烂了。当时我只看了一部,很久以后就和另一部通读在一起,故事简单地开玩笑,很有魅力。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死去的勇敢,林祥福也穿着这样的勇敢,拔掉自己,向南飘来,履行我抱着孩子去找你,走遍天涯海角,找到你的约定。

余华《活着》读后感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余华《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原先,《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余华《活着》读后感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余华《活着》读后感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余华的《活着》,这是一本关于生命感悟的书,能够带给我们无数的体会。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余华《活着》读后感范文,希望您能够有所学习!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余华《活着》读后感

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因此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身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身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但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升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余华《活着》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自己最欣赏的书籍,比如余华的《活着》,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余华《活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这本小说的自序中说过:“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中“我”是一位收集民间歌谣的人,“我”以听众角色,听着一位叫富贵的老人讲述他的一生。在富贵的讲述中。我了解到,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后来因为他好赌,把家里的田地,房屋全输光了,成为一个贫困的人。在他输光家产不久后,他爹死了,他的媳妇家珍被他的丈人接走了,家珍肚子还怀着一个孩子。在家珍走后,他,他娘和他女儿住在茅草屋里。为了生计,他去租了五亩地耕种。在过了几个月后,家珍抱着孩子回来了,家珍生下来的是个男孩子,名字叫有庆。家珍回来后跟着富贵一起干粗活,跟他一样穿上粗布衣服,他的女儿凤霞还小,每天仍旧高高兴兴的生活,他娘帮忙照顾着有庆。就这样,一家人从富裕到贫穷,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大起大落,明白了生活的不易。他们每天都勤劳的工作,努力的活着。看到这里,我以为人活着是为了责任,为了家人,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

读完《活着》,我才发现一个人活着是不需要理由的和目标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生命没有幸福或不幸之分。生命只是为了活着,静静的活着。小说结尾,“我”看着富贵和他的牛越走越远,独留“我”一人。那时,我明白了富贵他的信念,他心中无惧死亡,他生命最大的意义就是活着,在看尽所有生死后,怀着积极心态活着。

生活中,能够清楚记得自己所经历的苦难的人不多,能够清楚讲述自己的人生中的得意和落魄的人更少,富贵他是个活得很清醒的人。其实生活路上有很多困难,我们要调整好计划,脚踏实地一步步向前生活,要增加自己的才能,让我们在活着时,面对生活的苦难,才有能力去解决。

以前,我以为为了高考而活着,家人所有的期望都押注在自己身上,只有不顾一切去追逐那个目标。高考后呢?陷入迷茫期,活着,又因为什么活着呢?人呀,总是为自己寻找各种目标,固定各种目标,为了给自己一个活着的理由。

但《活着》中福贵的命运却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是虚妄而已,或许,人的存在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与万物一样并没有任何意义。活着仅仅是因为活着,生命或许就只是为了活着,而那些理由与目标全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生命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这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这次暑假前学校为了丰富我们学生的暑假生活,给我们发放了很多有意义的文学著作。我拿到的则是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著作。其实自己也一直想读读这位日本名人的著作,体会一下他与普通人不同的精神世界。

这本书主要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宇宙、心智、欲望、人类的本性、人生的考验、苦恼与憎恨、共生与竞争等多个维度深入探讨了“人为什么活着”这一哲学基本命题,并由此展现了作者深刻的人生与经营智慧,揭示了企业永续经营、基业长青的奥秘所在。本书是写给每一位中国企业家的心灵读本,是企业家的人生与经营指导书。

虽然我不是一位企业家,只是一位很普通的学生,但这本书对于我以后的人生、职场,以及我对梦想追寻的道路有着指引方向的重要作用。其实人为什么活着?是一个人生目的。有些人活着,他等于死了,因为他只是得过且过,机械性的度过每天。而有些人死了,他却等同于活着,因为他的灵魂还在不断的追寻着。稻盛和夫认为人从生到死这期间,怎样把灵魂变得纯洁,这才是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成功和失败、幸运和灾难,人生中遭遇的一切事情都可看作上苍对我们的考验,是上苍给我们的“提升心性、磨练灵魂”的机会,因此我们要由衷感激。这一观点是存在宗教信仰的。

其实,我自己就简单的认为,人为自己活,也为别人活。为自己活是,生命是我们自己的,它来之不易,作为一个人是有思想有追求的,在人生路上我们只有怀揣着梦想,经历一些磨练,才能使自己生命更有价值。而为别人活是,社会是一个由多个人组成的大家庭,我们生存的物质条件也是他人创造的,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说我们也是为别人而活的。

稻盛和夫还分享了他事业成功的秘诀,就是:有坚定的经营哲学,并将之与员工共享。我想这也是很多企业家要学习的地方。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很员工的关系都是比较和谐的。还有对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稻盛和夫的“人生方程式”人生·事业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这也是上次去格莱美公司时老总和我共同解析的人生方程式,他也是经常拜读他的著作。成功的人总是不断的借鉴,所以我们要想提升我们的境界也要经常读好的名人著作。

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想我还会继续读稻盛和夫的著作。

余华用平淡的语气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一个人与命运的故事。读完《活着》我泪流满面,当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时,我湿了眼眶。当福贵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我以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结果,真正的悲剧正在等候着他,正如鲁迅所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从沈从文给工夫“画出的肖像”到史怀哲保持已有的成就,甘愿去非洲森林当一名墟落医生,其中的种种让我看到一个个在生命的长河中高兴寻求生命真理的身影。

他们可以藐视曾经唾手可得的成就,只为了“敬畏生命”就可以把滚滚尘世抛于脑后,把功成名就踩于足下,用整个人生将“生命的意义”诠释得透彻。

如果说,初读他们的工夫是冲动,那么在沉下心来仔细品味后,则是深深的震撼!

自然界,生命的存在可以说是数不堪数,但是对付每一个生命的个别来说,生命却只有一次,独一的一次,从虫豸界的短短几分钟的生命到其他几百年的生命,工夫虽各有差别,存在却是相同的。

那么,我呢?

二零岁以前的我,生命是怙恃呵护下茁壮成长的时期,二零岁后,生命的掌控渐渐被本身所拥有,曾经想过,却因为没有寻求到什么而不了之。

现在当这些故事贯穿于一起,编写入“我为什么而活着”的篇章后,彷佛那尘封已久的记忆又被摒挡了。

曾想过让本身拥有非凡的学识,却因为懒惰而懈怠了时光;曾想过让本身能发明光辉的人生,却因为胆小而空乏了理想;曾想过让本身把人生走得丰富,却因为失败而生活得单调。

曾想过的事真的许多许多,为什么真正可以或许完成的却很少很少呢?

和这些非凡的人相比,我缺乏得太多,使我的生命走得云云苍白而缺少。

活着!为谁而活着?为什么要活着?《活着》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反复去思考的一本书,一本小说。

这本书让我读后,难以忘记,至今记忆犹新。

这位中国最享誉世界的作家——余华,他通过这本书叙述了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生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本书记述了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和“我”讲述自己年轻时无所事事,然后赌钱输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富人变为农民,脱下绸衣换上麻布衣服,从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变为一个亲自耕种的苦丁,然后家人的死不断的向他袭来,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家珍,万二喜,孙子一一离他而去,可是他自己却承受住了这些突如其来的打击,最终买下一头老牛,伴自己安度晚年,悠闲的回味自己的一生,看破这滚滚红尘。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福贵身上,他被剥夺了许多东西,但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也只有活着的意志。这本书暗示着我们每个人无论受到怎样的灾难,都要勇敢的活下去,学会放平心态,看淡一切。《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合上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即使不能明白那些大人口中的哲理,但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活着,即使不能看淡一切,也要活着,因为我是为自己而活着,即使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也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之后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我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我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齐,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能够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可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明白明天是什么样貌,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能够期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完美的期望。

我们怀着完美的期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我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我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余华《活着》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余华《活着》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看书看到痛哭流涕,内心绞疼,因为一个书中的人物二反复私绰,都是人生中的第一次,《活着》曾几何时,自己也想着写一本书,书名就是《活着》想写写自己经历的生活,在社会底层感受着无奈和挫折,想通过写作,让自己出名,换一种人人敬仰,灯光无限的生活,为自己,也为生养我的父母,因为我在重复他们的生活,他们期待我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光耀门楣!思来想去,能写的就是自传体式的自己,再加上一些虚无缥缈的想象,添点水分,加点颜料,就构成了一部所谓的作品!我的活着,跟余华的《活着》天壤之别:富贵,这个一生悲情的人物,活着送走了他所有至亲的人,依旧勇敢的孤独的活着,最终与牛为伴,最为触动心弦的是,没有亲人为自己送终时,他吧十元钱,饿死都不能花的十元钱当做对埋葬自己的那个人的工钱!勇敢的活着!曾经的那个时代,人们踏实,畅亮,现在的我好像活在幻境中,此刻的人们也善良,也淳朴,但是好像缺少了一份憨厚,就是这份憨厚,加重了做人的分量,而当今的现实让我们像无根都浮萍,始终找不到根的感觉!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生的厚重变得失去了底色!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之后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我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我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齐,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能够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可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明白明天是什么样貌,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能够期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完美的期望。

我们怀着完美的期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我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我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是一部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余华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福贵悲惨的一生,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儿子,年少就不学好,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赌光了家产,气死了老爸;战乱又被拉去当兵,急死了老妈;战争结束后回到家,看到女儿因病发烧变成了哑巴;儿子更惨了,小学没毕业,就给县长那生孩子的老婆献血,被抽血抽死了;好不容易把女儿嫁了个好人家,结果女儿生孩子大出血也死了;女婿沾上这个家也难逃厄运,被机器碾死了;福贵的媳妇本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娶过来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接连不幸,终于油干灯灭,熬死了。总算是有个外孙接个香火吧,结果三年自然灾害,孩子饿得慌,吃多了豆子噎死了。一大家子人都死光光,按理说孤独的老福贵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也该随至亲驾鹤西去了吧,可他偏偏还“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身边所有的亲人,买了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故事的结局:老人牵着老牛,用粗哑的嗓音唱起了老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此时,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

我早已泪眼婆娑,细细回味作者的那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就够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富贵的荒延、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的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生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在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岁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青年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楚,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该便是生命的力量罢了。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无论现实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奉告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不在不堪着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放佛已经看到了许多的问号:这样,我们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毫无意义。

呵呵,我们也许至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

是不是爱过了才会动的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余华用平淡的语气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一个人与命运的故事。读完《活着》我泪流满面,当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时,我湿了眼眶。当福贵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我以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结果,真正的悲剧正在等候着他,正如鲁迅所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以前,我以为为了高考而活着,家人所有的期望都押注在自己身上,只有不顾一切去追逐那个目标。高考后呢?陷入迷茫期,活着,又因为什么活着呢?人呀,总是为自己寻找各种目标,固定各种目标,为了给自己一个活着的理由。

但《活着》中福贵的命运却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是虚妄而已,或许,人的存在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与万物一样并没有任何意义。活着仅仅是因为活着,生命或许就只是为了活着,而那些理由与目标全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生命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这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

余华《活着》读后感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始至终,作者只是以这样一种淡然来描绘一个只能在人的内心里波澜壮阔的故事,用他冰冷的手,生生地将残酷的现实从美好的幻想中剥离出来。这也许太不人道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无声地恐惧着,像是听着本身微弱的心跳,在平静和缓慢中,渐渐停止。然而正是这样的冰冷残酷,才让作者对于生命的思考慢慢渗透进读者的内心,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所谓活着,不过是一种孤零零的姿态,仅仅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对于活着本身,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有的追寻,所有的梦想,在活着的巨大背景下只是虚诞。对此我曾不解,作为一个还算乐观的乐观主义者,我还是崇尚着一种追求,崇尚着生活的激情和美好。而作者,他是不是在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来让我们对所有的追寻产生畏缩,并且以一种长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奋力斗争的无力和脆弱?显然,他虽冷漠,却不是欣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是现实,美好和痛苦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只不过痛苦的那一部分,往往我们容易感知罢了。

从创作动机来说,他甚至是乐观的,“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笔中活着的力量,正是来源于这种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忍受确实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过程,是人生最具体而频繁的活动,但这并不是一个带贬义的词汇,一个人的精神快乐与否,并不是在于忍受的多少,而是在于建立在每一次忍受上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正如整篇作品一样,作者是在平淡地叙述活着的过程,具体的忍受经历,而精神的层面—我们从中感悟到了什么,以及在以后活着的日子里将感悟到什么,选择什么,—不是命运,是完全由我们本身主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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