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喜欢为话题写(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8 13:08:19 作者:念青松

优秀作文通过音乐般的语调、画面般的描写等手法,能够给读者带来身临其境的感觉。以下是一些备受好评的优秀作文,通过阅读和学习这些作品,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技巧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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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四季,每个都不一样。春季万物复苏,燕儿回归;夏季,酷热难耐,蝉声震耳;秋季凉意渐浓,瓜果飘香;冬季寒风刺骨,白雪皑皑。在这不一样的四季中,夏,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夏,主要有三个缘由,请大伙慢慢的往下看吧!

夏季,犹如一位青春飞扬的少年,跑完1千米的路程,爆发着他的热量。正由于他的热量,让蝉唱出了那优美的而动听的歌曲。仔细品味,它的歌声是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就如海水一般,从微波粼粼到汹涌澎湃,再由……它的歌声可真令我陶醉。

虽夏季酷热难耐,但并不影响我与伙伴们的嬉戏。说起来,我还要感谢这酷热。由于这酷热让大家放了暑假,让我和我那久别的朋友可以重聚,并一块去我家后院的小树林里玩耍。那些树木的树冠像一个个巨大的棉花糖,总会使人咬一口,尝尝那甜滋滋的棉花糖。大家在这小树林里玩什么游戏都特别高兴,什么“猫抓老鼠”啦!“木头人”啦!“捉迷藏”啦!都让大家感觉飞快乐,整个小树林里都是大家的笑声。

待夏季的黄昏时刻,每条路口旁都聚满了人。他们在这黄昏时刻享受着那凉丝丝的风,脸上尽显现出那种惬意的表情。他们有些在谈话,有些在下棋,还有一些5、六岁的小孩们,在大大家的眼前飞奔着,脸上都挂满了那种纯真无邪无邪的笑脸,讨人喜欢。在那遥远的西方,一些晚霞不知何时登上天空,它的红亮也不知在何时遍布大家的全身。这景象,是我在其它季节里所没看到过的。我感觉,夏季的黄昏时分,是一副和谐、美好的“乡村画”!

这就是我喜欢的季节——夏。虽然酷热难耐,但它给我带来的快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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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有的人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还有的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而我,却喜欢那不怕酷暑的太阳花。

银粒儿一般的种子撒下花圃以后,我便天天俯下身子看它。可是,大半月过去了,竟丝毫没有一点动静。我心里暗想:是不是我种早了,还是埋得太深了。我闷闷不乐地回家。第二天,我又情不自禁地去看太阳花。过了几天,太阳花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新出的芽儿,细得像针,红得像血。几天之内,就抽出了秆和叶。很快,叶叶秆秆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像法兰绒一般,厚厚地铺了一地。

一天清晨,太阳花开了。在一层滚圆的绿叶上边,闪出了三朵小花,一朵红、一朵黄、一朵淡紫。乍开的太阳花,像朝霞那么艳丽,像钻石那么夺目,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这三朵花是信号,号音一起,跟在后边的便一发不可阻挡。大朵、小朵、单瓣、复瓣,红、白、黄、粉、蓝,一齐开放。一块绿色的法兰绒,转眼间,就成了缤纷五彩的锦锻,吸引来一群人,围着太阳花欣赏。

从初夏到深秋,花儿经久不衰。为什么呢?原来是太阳花特别喜爱阳光。在夏日相互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慵倦无力,富贵的牡丹也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炽热,它就开得更加美丽迷人。

啊!太阳花,你不怕酷暑,艳丽夺目、缤纷五彩、美丽迷人。叫我怎能不对你情有独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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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无所顾忌的往前冲.勇敢的往前冲.这句话,就是我的座右铭。

一个人,如果没有冲劲,只知道退缩的话,便不会成功.有了冲劲,再加上自身的努力就回成功.有了冲劲,你才会知道在适当的情况下冲动一回也是好事.一次,我参加毛笔等级考试。因为我的毛笔字并不是写的很好,我紧张的拿笔的手也在发抖,一个字也不敢写.这时,我看见了例题上的冲字,顿时眼前一亮,想起了自己的那股冲劲.对了,不要怕,向前冲.于是,我流畅的写了起来,终于通过了考试.这可是冲劲的功劳.

冲,他会使人不变的婆婆妈妈的,做事说话都很爽气.他会增加人类的勇气与信心,这就是'冲'的威力.

我最喜欢冲这个字,他会带给我信心和勇气,会鼓励我,会让我张开自己的翅膀,在天空中自由翱翔,开阔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就喜欢冲带给我的感觉,他让我明白了只有敢于去挑战,才能有机会成功.不能总是躲在一边.

冲带给我快乐;冲带给我喜悦;冲带给我自信;冲带给我力量,我享受冲在我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这是因为等我长大了,,我将要变的冷静,想法要成熟和周到,再也不会有像小孩子一样那股天真的冲劲了。

所以,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冲”.

简评:一个字,蕴含着前进的动力和生活的哲理,希望“冲”能激励你无畏无惧,奋勇向前。

我喜欢的字我喜欢的为题写作文

一个星期以前我们就开始排练诗歌《写给祖**亲的歌》了。比赛时间定为这个10月18日。

诗歌朗诵,表现的不仅仅是手链、语调、关情,更要比团队合作和组长的管理理念——这对我们组来说,的确都写困难,因为我们对其中两名新生的态度并不是十分友善,他们也是。

第一组和第三组表现极好,无论从队形还是朗诵的气势,都给我们好大的压力,相对来说比较难对付,至于第四组……是在没有可比性——从他们排练时我就知道。

第一组的人数较多,队形有些凌乱,但赵薇管理能力较强,个个朗诵时相当配合,特别是领头的杨东石和赵薇,平时就是朗诵的高手,真的很不错;第三组准备的不是很好,总体水品一般。郑方带领的第四组根本没有准备资料。

我总结了一下,我们组主要在排练上比较配合,孟雪的积极性很高,加上黄宗坤和刘艺依的声音响亮,开头就镇住了其他组,上台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台词念完就ok,没想太多。

老师宣布比赛结果,我们组得了第一,还有三个同学获得最佳朗诵选手的称号,真是大大丰收,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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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植物是仙人掌。我们家养了一些仙人掌,我会去看看他们来每天放学回来。它们被放置在一个小陶瓷罐。每周我都会给他们倒水。仙人掌没有浇了很多水,因为它是一种热带植物可以在沙漠中,十分耐旱生存,不需要任何特殊照顾,好饲料。

仙人掌有各种形状和大小,有的像柱子,有的像雨伞,有的像蘑菇,有的又高又小。我想有些动物可能会住在仙人掌旁边的巢穴里,当它们遇到敌人时,它们可以躲在仙人掌下保护自己。

我们的仙人掌的家庭是浅绿色的椭圆形柱,有很多的上述红色的小高峰。还有一个顶部开设了三个漂亮的小花朵,花感觉就像纸做的一样。但浇水一定要非常小心,如果手不小心碰到了尖刺,它会伤害它。我觉得有点像刺猬仙人掌,可爱漂亮但不敢去碰它。

我猜他们把水藏在下面。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非常干燥的地方生活很长时间,口渴,多喝一些,就像沙漠骆驼一样,首先储存食物,饥饿时吃驼峰里的食物。有时我假装是生长在沙漠中的仙人掌。在金色的沙漠里,我就像一个高大勇敢的守护神。炎炎烈日炙烤着我的身体。当我渴的时候,我喝了我身体里储存的水。哇,突然我看到一只小老鼠从地上爬出来,它吓了我一跳!沙漠是个令人兴奋的地方!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去广阔的沙漠看那些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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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纷纷,布满青苔的青石板上,一个如紫丁香般的姑娘,撑着油纸伞走来。

小时候,住在甪直古街上的我早已爱上这种清新婉约的江南气息,那时的甪直没有如织的游人,没有喧嚣的汽笛声,有的只是那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还有连绵不断烟雨。独坐幽窗,望着斑驳的树影,柳枝轻拂过水面,漾起层层涟漪。忽瞥见拐角处一柄久违的油纸伞,随着被风卷起的青布碎花衣袂缓缓飘过—————,————这般景色似乎只存在于我童年的记忆了。

赌墨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公子在道别卢氏后,回忆往事记忆最深的竟是在所有温馨回忆里最寻常的一个赌书泼茶的午后。

曾经那些不起眼的片段,似乎一下便涌上心头,激起无限感伤,一圈一圈荡漾我心。那些我似乎从未关心过却看着我长大的阿婆还要在摇船吗?她们还用一口吴侬软语唱着歌谣么?那些现在看来弥足珍贵的往事,当时却只道是寻常。

“诺,给。”阿婆拉住正在哭泣的我,往我手中塞了两朵茉莉花,那沁人心脾的清香好似真有魔力一般,透过千层乌云传入我的心田,我渐渐停止了哭泣,阿婆满是褶皱的脸上也似绽开了一朵花。又一次,这样的画面又出现在了我的梦境中,醒来只能无奈地浅叹。

如今,再重回古街,想找回从前的美好,可却怎么也再寻不到了,到处都是游人,街上小店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当年家对面的万盛米行也被改得面目全非—————我的童年,它窒息了。

江南烟雨依旧连绵,可那紫丁香般的姑娘,又去哪了呢?

我喜欢的我喜欢的为题写作文

我最喜欢的声音是小鸟在树枝上唱歌的声音。因为小鸟唱歌的声音太美了。

当有不开心的事时,小鸟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当我们没有好朋友玩的时候,小鸟可以当我们最好的朋友;当我们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时候,小鸟快活地说:“加油!加油!你一定行!”

小鸟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不要伤害小动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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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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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虽然平日里很少给我花钱买一些玩具之类的东西,但是每当去逛文具店的时候,遇到一些我喜欢的本本铅笔之类的,哪怕价格有些贵,也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下!

记得有一次和妈妈一起逛一家文具店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自动铅笔,是那种紫粉色的颜色,可能大多数人觉得,作为一个男生来说,用这样的自动铅笔,好像颜色有些不适合自己!

可是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却非常的喜欢,妈妈也确定我是不是就要这个颜色?我说我就喜欢这个颜色,因此,妈妈当下也就给我买了!

可是等去了学校之后,班上的一位男生就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生用的颜色,不适合男生用!

我回到家之后特别委屈的就给妈妈说,班上有一个男生说我用的自动铅笔是女孩用的颜色!

妈妈也就跟我说,其实你可以这样告诉他,用什么样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用自动铅笔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更加重要的是,我用的这个颜色是紫粉色,而不是小女生喜欢的那种艳粉色!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自己喜欢就可以了,跟你好像关系不大!

听了老妈特别霸气的话,自己也真的是受到很大的启发。因为自动铅笔的主要功能是用来写字的,它的颜色只是一个装饰罢了!如果我能够写出一手好字来,其实用什么颜色的自动铅笔都不重要!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我应该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用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可以了,没必要过多的去在乎他人的眼光!

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遇到一些事情,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勇敢的去做,如果遇到一些东西是自己喜欢的,那么自己就努力的去争取!

只要自己喜欢就好,没必要去过多的注意他人的目光~。

我喜欢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这么认为,因为读书能带给我们指示和快乐。

书籍对于我们来说就像食物、水一样。让我们拥有了充分的能量。古人曾经说:“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书中的许多知识都需要我们自己来理解。读书不能太盲目,要细细品味。把书读透了这样才能达到读书的目的。

我很爱读书,每次借到或买到好书都迫不及待的去读。我学会了读书的方法,书里的知识日然而然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我觉得读书带给我许多快乐。读书其实很轻松,只要你有好的方法,书中的知识一定不会忘记。

书籍是当今社会人类的好宝贝,书中的知识像宝藏一样,它等待着我的一点点的去开启、挖掘,最后获得。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那么你就会体会到书带给你的乐趣。

书像一缕阳光,带给人们许多光明:书像一片大海,里面有许多生命之源:书还给人们无限的知识和无穷的乐趣。

我喜欢

我喜欢花,如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不过,我还是最喜欢那清新脱俗,无私奉献的梅花。

梅花生长在严冬季节,它是严冬里一抹亮丽的风景,它在严冬里依然不屈地绽放,它那不屈不挠、不畏艰难的可贵品质令我折服,使我由衷的敬佩它。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梅花虽然生长的环境恶劣,但是它并没有怨言,独自在严冬中屹立,迎接新的希望,等待春天的到来,慢慢凋谢。

梅花盛开的时候,花瓣小巧玲珑,有的红如火焰般艳丽,有的白如雪花般纯洁,有的绿如宝石般高贵梅花开花时千姿百态,有的含苞待放,像个刚刚成熟的少女,清新而可爱;有的完全盛开,仿佛一个坚强的女人,依然傲立枝头。这梅花给冬天平添了一份独特的景象。也许有人觉得,这么美的景象应该是在春天鸟语花香、百花齐放的季节盛开,却不知在冰天雪地中独自绽放。

我爱梅花,爱它的不屈不挠,爱它的顽强奋斗,您留下了一抹余红装点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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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余生活很丰富,看书、做游戏等等等等,但我最喜欢的是帮助妈妈做家务。

记得有一次,奶奶给我们做捞面吃。我想,吃面拌上点儿砸好的蒜该有多香啊!我拿起一头蒜,把它剥成一瓣一瓣的,再把皮儿剥掉,看着碗里白白胖胖的蒜瓣,我心里高兴极了。我打开水龙头,把蒜瓣冲洗干净,放在蒜舀里。我拿起捣蒜杵就砸。可是那些胖胖的蒜瓣好像故意捉弄我,一直往外蹦。我心想:好调皮的蒜瓣儿,我看你这次往哪跑?我对准了它,一杵下去,啊!这下子它竟跳了起来。这可怎么办啊?我想起妈妈砸蒜时的样子,先轻轻用蒜杵对准把蒜瓣砸扁,再使劲砸,直到砸成蒜泥为止。我学着妈妈的`样子砸起来,终于把蒜砸成泥了,倒上醋和香油,一股香喷喷的味儿跑出来了。我心里高兴得不得了。吃面时,倒上一点自己砸好的蒜泥,觉得这面好吃极了。

做家务,给我的课余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使我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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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余生活——做不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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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特别是甜蜜园小学系列里的故事。

我喜欢这些人物,有嘻嘻派、杨梅希果、卓宁洋、乐卡卡、叶俏俏、朱丽叶,我最喜欢乐卡卡,因为她有很多让人喜欢的理由,第一,她是个智斗绑匪的小英雄,第二,她是电视里的聪明蛋,第三,她耍得一身好杂技,第四,她还有一身了得的好功夫,第五,她跑步好快。就是这些,让我很喜欢看这些故事里和故事里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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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爱哭的女生。我喜欢做女生。

做女生的好处是,我班女生的.成绩一般名列前茅,女生比较乖巧,老师比较喜欢女生,所以,班干部都有女生来当。女生性格文静,男生性格调皮,爱打架,经常欠作业,老师就会批评男生。女生可以穿裙子,打扮,男生不可以。女生可以喜欢男生喜欢的颜色,如绿色白色。男生却不可以喜欢女生喜欢的颜色,如粉色黄色。女生可以扎辫子,梳羊角辫,别发夹,男生也不行。女生可以玩洋娃娃,毛绒小熊,男生也不行。女生可以随时随地放声大哭,男生不行,男生要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对人说:“我很坚强,我不哭。”女生喜欢的运动也有很多,我们女生也可以在赛场上与男生一决高低。女生长得瘦叫苗条,可是男生长得瘦叫瘦骨如柴。总之,做女生的好处太多了。

做女生万岁,我就喜欢做女生,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爱哭的女生。我是女生,平凡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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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的第一个朋友是天空,神秘的金字塔第一个朋友是埃及,太阳的朋友是光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

手一页一页地翻着,也翻着我的童年时光。如今,我已有许多朋友,但我仍忘不了第一个让我有安全感的朋友——书。

每当我感到孤单、寂寞,我就会拿起它,静静地阅读它,它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我的知识宝盒,把我所学的事及知识装进去,它,是一样永远离不开我的东西。

因为它,才让我打开了知识宝盒;因为它,让我人生更多彩多姿;因为它,我才可以有美好的一生;是它,使我没有寂寞;是它,使我没有悲伤。

它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的人生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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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雪,那大雪纷飞的雪景美得简直令人陶醉。那些雪沙沙地响,就好像在地上说悄悄话。雪,是那么的白,是那么的轻,慢慢地在天空中飘扬着。啊!雪是那么美丽啊!

我喜欢雨,雨分为好多种:毛毛细雨、茫茫烟雨、倾盆大雨等。下雨时,那些雨发出“沙沙”的声音,就像一只小鸟在唱歌。

我喜欢夜色迷人的夜,那热闹的街道变成了安静的街道;那快速流动的小河变成了平静的小河;那圆圆的太阳变成了半圆的月亮。街道上的树冷悄悄的站着,被风刮着,发出“呼呼”的声音。夜是多么迷人啊!

我喜欢花,不管哪一种,我喜欢富丽的牡丹、洁白的葱兰、馨香的兰花、鲜艳的芍药多种多样的花我都喜欢。它们那清香扑鼻的香味和千姿百态的形状和绚丽多彩的颜色是我喜欢花的原因。

我喜欢狂奔飞驰的马。它那像琴弦鬃毛、长长的门牙、膘肥体壮的身体可真威武啊!

我最喜欢大自然、生活给予我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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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从小爱科学之有趣的物理》它一共有13册,分别讲的是浮力、摩擦力、重力、风的力量、弹性与弹力等有趣的.物理知识。

这册书每一段简单的文字都配上了可爱的图画,讲科学知识融入其中,趣味十足,对科学原理进行了更深一层的阐释,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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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生机的大自然里,有许多可爱的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熊猫了!

大熊猫的样子十分可爱。它身体毛茸茸的',像穿了一件厚厚的棉袄。黑白相间的毛特别显眼。在圆溜溜的大脑袋上,长着两个三角形似的小耳朵,黑乎乎的。在圆溜溜的大脑袋下,有个胖乎乎的、圆滚滚的大身子,上半身像穿了件黑色褂子,很可爱。走起路来慢悠悠地,有些笨拙。

大熊猫不仅可爱,还贪吃!它爱吃竹子和竹笋。一只成年的大熊猫一天至少吃十几斤竹子、竹笋!吃东西要十多个小时!胃口也太大了吧!只要它知道要开饭了,一溜烟就跑来了,比谁都快。它先用爪子抱住竹子,再选出最嫩的,大口大口、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大熊猫不仅贪吃,还贪玩呢!每次有工作人员来为它们收拾餐桌上的“战场”时,它就会突然爬到工作人员腿边,紧紧抱着工作人员的小腿,像在玩游戏似的。不仅如此,它还爱在地上打滚,白色的毛都变灰了!

这就是既可爱又调皮的小明星——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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