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雪山读后感(模板15篇)

时间:2023-10-27 10:22:29 作者:念青松 最热雪山读后感(模板15篇)

读后感是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通过文字记录自己的思绪和感受,与读者分享交流。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获得一些优秀的写作技巧和思路,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雪山上的达娃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雪山上的达娃》。看完之后,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的事情,都要坚强、勇敢的去面对,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这篇文章主要讲在西藏边境小城亚东,离家出走的幼犬“达娃”与年青边防战士“黄月亮”相遇。这次偶遇,让达娃来到了海拔4500米的云端哨所,开启了一段传奇的成长经历。在雪域哨所长达半年、几乎与世隔绝的大雪封山期,达娃与年青的边防战士相互陪伴,共同成长。他们一起面对极端恶劣的高原环境、高山哨所蚀骨髓的孤寂,共同经历惊心动魄的雪崩、雷暴,共同守卫国土,共同聆听并见证一代又一代西藏军人为国仗剑,为国奉献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就脱下自己的棉衣,裹在小树身上”时,我体会到了黄月亮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即使大家都肯定小树活不了,但他却坚定地把自己的棉衣给了小树,尽自己一切所能保护小树,黄月亮那坚定的信念令我敬佩不已。当我读到“宋老兵想都没想,就脱下自己的鞋给黄月亮穿”时,我体会到了宋老兵是老兵,容易生病,更应该注意保暖才对,可他却在这寒冷的冬天,把自己的鞋借给了黄月亮这个年轻人,宋老兵这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像书中黄月亮、宋老兵这样的人。有一天,我和邻居一起到小区里学习骑自行车,一开始,我们都要家长扶才能勉勉强强骑得去。我骑了很久还是学不会,正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向了旁边的邻居,她调整好姿势,一副自信的样子,她微笑着对我说:“我们都加油,我们行的!”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坚定、看到了鼓励。我似乎也一下子被她点燃了斗志,浑身充满了干劲。我和她同时骑出去。我目视前方,脚下用劲,之前不听话的自行车居然顺顺溜溜往前驶去。后来,我想也许是邻居坚定的目光让我有了信心,也像她那坚持不放弃,最终我才学会了骑自行车。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书中黄月亮坚持不懈的精神、宋老兵关爱他人的精神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余咏因)。

《雪山飞狐》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雪山飞狐》。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苗若兰被人用毒药定住,胡斐去救她,但被苗人凤误会。这引来了胡斐与苗人凤的一场恶战,在最后,只要胡斐砍一刀,苗人凤会死;但不砍,胡斐就会死......

但我想这砍与不砍难道不是可以避免的吗?答案自然是可以。不过只要胡斐愿意解释自己救了苗若兰,同时苗人凤也愿意听下去。那么,这一架也打不起来了。所以,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就是沟通。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件事。妈妈“擅自”将我的'画发到了群聊里,等我看清是哪一副之后,一股怒火油然而生——那张画怎么就被发现了呢?妈妈怎么就发到群里了呢?那张画一点也不好看啊!我越想越生气,跑到妈妈面前质问道:“你干嘛就把我的画发到群里?你经过我的允许了吗?我不希望被看到,你干嘛非要把它翻出来,干嘛非要发给所有人看?”说完,我气呼呼地扭头走了,我也根本不想给妈妈解释的机会,我只想把我的羞赧与愤怒宣泄出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了,坐到床上看着我,开口道:“这张画是我给你收拾桌上时发现的,感觉很好看,但又觉得有点不足,所以发到群里,想让你小姨帮忙看一看,提提建议。”听后,我很后悔,如果我能和妈妈及时沟通,也不会说出那些伤人的话了。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整体采用了讲故事的方式,从不同人口中娓娓道来,让整个故事更加清晰,人物个性更加鲜明,故事的结尾也与众不同,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至于胡斐对苗人凤那一刀是劈下去还是不劈,这是要读者自由思考自行构想。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本书中也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此时还尚不明显。

本书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而《飞狐外传》作为《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了辽东大侠胡一刀之子胡斐年幼丧父后由平阿四抚养成人,凭借父亲留下的武功秘笈,经赵半山,苗人凤等众多人士的点化指导,最终修炼成江湖上一流高手,并结识了红颜袁紫衣和程灵素。

《飞狐外传》中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灵素,程灵素无疑是冰雪聪明的,谨慎细致,观察入微,而且一次次帮助胡斐度过难关,化险为夷,几乎事事都为胡斐考虑周全。如何不让他与师叔、师兄们动手,如何用七星海棠清理门户,如何不让胡斐殉情自杀,如何想让他与心中的袁紫衣在一起,即使自己会永远生活在痛苦之中,即使与对方咫尺天涯,也要如痴似醉的为他付出一切;当胡斐身中三种剧毒,命在旦夕之时,程灵素以身吸毒,救了胡斐的命,而自己却含着对胡斐深深的爱离开人世,她明知胡斐心中永远惦挂着袁紫衣,无法忘却,却也依旧一直爱恋着他,并甘愿为其付出生命。她也是善良可爱的,精通毒术却至死也不曾杀一人,书中没有过多描写两人之间的交流,往往是在点头和眼神之中,也许正是如此才将程灵素表现得如此动人细腻。

袁紫衣,另一个充满灵性的女子,她与胡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少年意气的倔强和仇敌,都会坚定实现自己心中的誓言或决定,特立独行,成为滚滚红尘中的独行侠士,直到最后胡斐也希望她能还俗与自己携手与共,如果胡斐和程灵素之间是有分无缘,那么他和袁紫衣之间便是有缘无分。

胡斐作为书中唯一的男主角,他不仅武艺超群,侠义情怀更丝毫不在红花诸侠之下,从孩童时的胡斐就可以看出他注定不会平凡,他不但拥有大丈夫贫贱不能淫,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又兼有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求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追杀凤天南,软硬不惧,面对杀父仇人苗人凤也能够惺惺相惜,既有侠骨柔肠,又能在危急关头痛下杀手,扭转乾坤。

读完此书后,更加深了向往金庸武侠故事中潇洒不羁的侠义世界,可惜开卷掩卷已是两个世界。

雪山飞狐读后感

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感慨万千。就像一阵清风拂过脸颊,书中的片段似过电影般在我脑海中闪过。

我看到了大侠之威武豪迈,看到了友人之情深义重,看到了情人之不舍不弃……武侠小说中恶人千千万,但我更愿意去记住那些好人善事。

二十七年前,两位绝世武林高手——胡一刀、苗人凤,因为祖辈间的怨恨不得不打架报仇。虽是仇人,但两人的相处模式与亲兄弟并无区别。比武时他们各显神通,饭桌上他们谈笑风生,似是兄弟,倒不如说是知己。但最后因被小人暗下毒手,“死”在了苗人凤手里。我看到了苗人凤当时的悲痛与绝望,也看到了他誓死为胡一刀照看儿子的决心。

但意外总是埋伏着,出奇不意地毁掉一切。那个孩子丢了,这无疑是给苗人凤雪上加霜。

二十七年后,一位名叫“雪山飞狐”的人来了这里,他就是胡一刀之子胡斐。在胡斐身上,我看到了他与苗人凤之女苗若兰的情意绵绵,看到了胡斐在月光下对苗若兰说的那句“宜言饮酒,与子携老”的深情以及当苗人凤以为他在“欺负“苗若兰时要跟他比武的痛苦,他的犹豫不决:要性命还是爱情?苗若兰在等待他,可他也不能舍弃自己的性命。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胡斐的选择到底是怎样的?或者,有情人真的能终成眷属吗?我希望的答案是肯定的。

在这部作品中,不管是胡苗两家的`爱恨情仇还是大侠之孤傲洒脱,都让我读到了或多或少的一丝酸楚。这到底是个悲剧吗?但我想作者想给我们传达的是需要我们慢慢体会,慢慢品味的珍贵的思想宝藏。

《雪山飞狐》读后感

一座荒芜陡峭的雪山,一个千载难逢的狐影,这是雅静书香留给我的美妙的回忆,而一本武侠小说——《雪山飞狐》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造就了我的`书香人生。

我感谢这本书的作者——金庸先生,他让人才济济的侠士武林之中拥有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其中包括胡斐,这一位位疾恶如仇、武艺高强的侠士们似乎成为了我脑海中的点点繁星,是这片星空照耀着我的人生。让我的步伐更加紧促,更快地攀登那一座座成就的高峰。

合上这本书,使我感悟其中的某一经典之处,用以寄托自己的情感,消去自己的烦恼,感受其中的千万美妙。它引导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找到这些品德,找到这些舍己为人、先人后己的舍身精神和同生共死,形影相伴的纯洁友谊和从一而终的坚贞爱慕之情!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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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终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写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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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可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可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应该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终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终于是英雄了,终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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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山。我被林冲这大无畏的精神所打动,被他刚正不阿的英雄气节所折服,这篇故事使我深深地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其行不义必自毙”的真理,所以以后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才不会被社会所遗弃。

今天我在家里拿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其中第十章“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让我回味无穷。

主要讲的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刺配后,几经周折后被分到看守草料场的工作。因大雪压塌住处,无奈来到一个破旧的山神庙暂住一宿。在这一部分,林冲的性格变得:随遇而安,委曲求全。正因此才凑巧听见门外陆谦和富安的谈话,得知自己已被陷害,而且差点被害死。恼怒中,林冲终于爆发,提枪戳死两人。这一部分使我觉得林冲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对仇人认识不清,复仇心理并不强烈。结果,正是这次事件,才使得林冲对官场的仅存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走投无路,不得已只得投靠梁山。

这一回我感到林冲变得忍无可忍。

这一章让我对陆谦感到可耻,让我对林冲感到敬佩。,希望能帮助您!

《雪山飞狐》读后感

一座荒芜陡陗的雪山,一个千载难逢的孤影,这是雅静书香留给我的美妙回忆,而一本武侠小说——《雪山飞狐》充实了我的暑假生活,造就了我的书香人生。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寻宝,不是打斗,不是恋爱,而是书中不是很引人注意的人物,一个女中豪杰——胡夫人。丈夫胡一刀和苗人凤比武前,胡一刀担心自己失手孩子没人管,而胡夫人直接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她知道自己一人带孩子有多么艰辛,而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在之前我看过一个新闻,四川汶川大地震,有一家,母亲本来去桌子下面捡东西,孩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哐”就地震了,母亲赶爬起来去抱住孩子,许多重物,一下就压在母亲身上,地震停止孩子哭了,母亲一边唱着童谣一边亲吻孩子,等着救援,但不幸的是母亲并没有等到救援就走了,救援人员听到孩子的啼哭声,把孩子成功救出。

如果没有孩子的话,母亲捡东西时可以顺势躲在桌子下面,而不会丢掉性命,但是,她是有孩子的,她对孩子的责任心和对孩子的爱是伟大的,我想天下的母亲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吧——伟大的母爱。

《雪山飞狐》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他好吗?是的。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飞狐》读后感

书就像清冽的泉水,给人以清甜;书就像一缕春光,给人以温暖;书就像黑暗中的灯塔,给人以指引......而金庸先生的《雪山飞狐》指引着我走近众多英雄人物,体会他们的英雄气概。

记得有一次,为了和朋友赌气,自己去报名了跑步比赛。可跑步是我的弱项,可以说是毫无胜算的。然而我非但没承认,还向朋友吹嘘自己跑步很快。比赛的日子到了,我既心虚又紧张,心里好像揣了很多小兔子似的,不安地蹦来蹦去。这让本就跑得不快的我,远远落在别人的`后面。那一刻,我羞红了脸,心里不停在怒骂着自己,如果我能承认自己的不足、及时去提升自己的话,可能也不会这样了。

所以,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不要吹嘘自己,应像书中的胡一刀一样敢于承认自己的软弱。不然失败的结果会使自己更加挫败。谦虚往往使人进步,承认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才能有所进步,才能真正体会英雄人物的气概与品质。

《雪山飞狐》读后感

读罢《雪山飞狐》,闯王生死引发的苗胡田范家的家族世代恩怨这一条主线最是让我感慨。

胡前辈深明大义牺牲名节,为保闯王性命宁可背上叛主骂名。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苗田范三家仍然打着"除去卖主求荣之徒"和"勿忘杀父之仇"的名义数次围剿胡家三口。

最大的坏事,常常是热心肠的好人做的。

坏人做坏事时,至少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好人做坏事时,只把这当作是应付出的代价。

在正义的名义下,围剿大军什么江湖规矩都不顾了,比如以一对多"屋面上高高矮矮,占了二三十条大汉,手中都拿了刀刃,正在大声吆喝"。

人在道德优势的包裹下,最是容易做出平时无法做出的事情。

而且最容易被类似于田归农、宝树和尚这一类心怀鬼胎的人利用。

然而,坏人做坏事不可怕,甚至好人做坏事也没用那么恐怖,最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

小说中,金面佛在与胡一刀的打斗中已经在内心确信了胡一刀是一位光明磊落的真汉子,甚至在打斗的五日之内已经成为了莫逆之交,"这一晚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谈论武功。

金面佛将苗家剑的精要,一招一式讲给胡一刀听。

胡一刀也把胡家刀法倾囊以授。

两人越谈越投机,真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但是迫于舆论是残酷的,杀父之仇焉能不报?因此田相公道:"你别忘了杀父之仇,做个不孝子孙。"。

这个现象比较极端的例子莫非于斯坦福的心理学教授津巴多做的监狱实验了,实验随机招聘了12位志愿者,分两组扮演为狱警和囚犯,在试验中期间任何人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然而实验开始后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三分之一的预警愈加变现出虐待倾向,到后期甚至以惩罚囚犯为乐。

而囚犯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只是在扮演囚犯,忘记了可以退出试验的权利,在情感上变的自怨自哀起来。

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为“路西法效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撒旦。

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雪山飞狐》的结尾处,胡斐本人何尝不也差点陷入了"路西法效应","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脸千百个年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千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的意中人的生父"。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在苗人凤与胡一刀打斗时,他选择了屈服于舆论与莫名其妙的家族仇恨,但苗人凤试图通过不让女儿苗若兰学习武功来远离家族仇杀,并且在苗若兰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善良、原谅的种子:"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着你。

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负他、亏待他"。

所以,我善良的相信,胡斐那最后一刀应该是最终没有砍下去,因为他已然如苗若兰一样在爱的帮助下超越了对仇恨、物质的追求,自始至终他在山洞中便无视各类珠宝,其后又在苗若兰的祈求下饶过宝树——要知道宝树、田归农对于其父母的死应该承担更多的罪过。

最后,在胡斐感觉自己临死之前,一个念头如电光般在他心中一闪:"我自幼孤苦,可是临死之前蒙兰妹倾心,也自不枉了这一生"。

我觉得,这便是他价值追求升华最有力的证明。

说回斯坦福的那个心理学实验,津巴多试图用他的实验解释很多问题,包括飞行事故、护士对病人的不当处置。

由于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四分之一的飞行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副机长过于服从机长的错误判断;护士会过度服从医生的安排,哪怕明知医生错误开出的剂量远远大于规定的剂量。

我也觉得,这个角色的自我认知既可以是机长对副机长、医生对护士、一个人对杀父仇人、领导对下属情形下的,也可以是任何借着好心、正义感而"不得不为之"的举动,就我感受而言,最恐怖的莫如老师对学生的冷漠惩罚、父母对子女以爱之名的粗暴要求以及爱人间以自我牺牲换得的道德优势。

智者无为,愚人自缚。

对于二十七岁的我来说,洒脱怎有说的那般容易。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以下是xxxx整理的,欢迎参考。

您请听茶,对茶菊花,抑或是闲敲棋子落灯花,都是令人向往闲适只景。

但是,这样的闲适并不是一个向往马革裹尸,血溅沙场的七尺男儿所向往的。

电视剧有一幕,生动的诠释了林冲的悲凉。

鹅毛大雪,独自一人,长枪银影如无边星河,飒飒生辉,所向必披靡,若说旧汉飞将军李广拔箭能箭汲石群,那他林冲长枪也能以一敌百。

又为向区区一个太尉之子,能随意调戏良家妇人区区一差史,小许钱财便置国家利益不顾,一把火便烧掉草料场七十二堆!

一个昏庸的朝代,一个饱受外族欺侮却不图反抗的国。

家,醉生梦死不是英雄之花盛开的土地。

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有许多扇门,有些门是永远不会为你打开的,选取了不打开门,只会伤害自己!”

幸而有火,当雄雄大火烧断了一切不应有的誉恋,烧掉了缠在天地的雪花是,长影便毅然翩转离去,仅留下一丝清风与绝唱。

xx。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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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林冲是《水浒》里一个有着浓厚悲剧色彩的代表人物。

他出身于枪棒教师家庭,是颇有名气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有着优越的社会地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除了有一份令人向往的职业,它还拥有一个美貌贤惠的妻子。我想,在任何时代,这都是男人们梦想吧!

每每想到林冲,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杆铁枪,跟血雪纷飞的山神庙。那是红色和白色组合成的一组悲壮的场景。如今人们津津乐道的“逼上梁山”,就是在哪冰天雪地李的雪花和鲜红的血色映衬中产生的。

遇上梁山的其他那些满脑子平民意识的粗汉们比起来,林冲是独特的。他美丽的娇妻林张氏,被高衙内盯上了,从此揭开了林冲生活的新一页。高衙内是半个西门庆,倘若他朝思暮想的女子的丈夫不是林冲而是武大郎,那么林冲的悲剧就会被世人如同蛛丝般的轻轻拂去。

林冲是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有这样的英雄才有能力与强大的封建统治集团一决雌雄。虽然最后他失败了,但是那一场荡气回肠的殊死搏斗正应验了海明威的一句话:“人生来就不是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饶的斗争,林冲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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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能陪自己的妻子逛街购物的男人,对生活蒋挺至少有八九分满意。林妻去大殿上香,我想该是去祈子的,他可能想给林冲生个“小豹子”的。这个贤淑的女人,也许是《水浒》中最亮丽的女人了,人们之所以恨高俅,潜意识里可能还是因为她。他是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优秀女性的杰出代表。这从后来林冲被发配到沧州时,写了休书,而张氏却又死活不接受,并在不久后就自尽了,可以看出来。

这是对权贵的蔑视,也是林冲在“风雪山神庙”时,淋漓尽致挥洒快意恩仇的一道陪衬,而那一纸休书,也就成了林冲告别富贵荣华生活,漂泊生活的一张单程车票。

话谈林冲从小店里打了一葫芦酒回来,正值大雪纷飞。陆谦是早年随林冲一起读“人之初,性本善”的谦谦君子,也是林冲被逼上梁山的罪魁祸首之一。

当年读古龙先生的文章是,看到“最致命的敌人,往往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句话时,不禁潸然泪下。我不敢去想象朋友的真诚,因为那也是我这个人的生存与希望。朋友之间从小到大,培植起来的感情,在利益面前竟如此不堪一击。像陆谦这样的朋友。因为妒忌而燃烧了自己,也燃烧了朋友,其生命价值何其卑微啊。

在风雪之夜的山神庙钱,林冲将友情冻死,正式告别过去的自己,向那个充溢着邪恶和奸诈的社会宣战。

这个结局告诉我们:人生总是不完美的,有些曾经魂牵梦萦的是那么脆弱。当然,也是传统文化的大背景,让林冲走到这种欲哭无泪的人生境地,才使得他人生的价值超越了他的个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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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年曾一统京城八十万禁军,在京城享驰誉望,叱咤风云。但,无奈“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曾为英雄却遭小人算计,误入白虎堂,林冲被发配沧州,沦为一介草民。怎奈仇人高太尉不愿轻易饶人,刺配沧州道上,豹子头又险些命丧野猪林。即便如此,林冲仍然忍辱求安,幻想有朝一日能重返官场“威震泰山东”。可怜豹子头依然在做着自己的“黄粱美梦”。

陆虞候密谋害林冲,店小二为了报恩,告诉了林冲,林冲听后大怒:“那泼贼敢来这里害我,休教撞着我,只叫他骨肉为泥!”刚毅果敢的性格无不溢于言表。当下买刀寻仇,但过了三五日,又平息了自己的怒火。可见林冲在骨子里有“得过且过,委曲求全”的软弱性格,宁可息事宁人。

林冲接管了草料场,他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只求天理昭昭,神明庇佑,然纵有安分守己,谨小慎微的性格,但是人总会有他叛逆的一面,俗话说“逼急了,兔子也咬人”。陆虞候火烧草料场,使林冲忍无可忍,走投无路。林冲一改往日的软弱,愤而抗争,英勇果敢,用花枪和尖刀撩到陆虞候一行人,手刃仇敌,被逼上了梁山。

林冲被逼上梁山,是官府逼出来的,官逼民反,这正好揭露了当时官府的黑暗腐败。黑暗的制度下引起了忠义人士的反抗,林冲正是这一典型的代表。李开先《宝剑记》里写道:“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林冲是被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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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风流人物还看林冲,梁山英雄,悲哉!壮哉!风雪山神庙读后感(三)。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是《水浒传》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它对雪景的描写十分细致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三次写到大风雪,都是为了推进主人公性格的转变。第一次写林冲去草料场时,“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写出了林冲当时的心情。第二次写他喝酒时“那雪正下得紧”。第三次写他喝酒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雪的大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先是“彤云密布,朔风四起,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然后变成“碎琼乱玉”,继而变成”下得紧”、“下得猛”。

文中有许多句子描写了风刮得很大:一开始是“朔风四起”,还有“碎琼乱玉”也是因为北风刮得太大而不定方向。最后大到林冲回草料场时要顶着风才能回来。

读到“那两间草厅,已被雪压倒了。”这句话时,我忽然想起来,在前面的文章里,曾经提到“林冲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这句话。原来作者在这里埋下了一处伏笔,因为这些草仓多年失修,加上当时雪又“下得紧”,所以就很容易被雪压倒了。真所谓前因后果。

这篇文章里还有一处伏笔,就是林冲喝酒回草料场后,“恐怕火盆内有有火炭延烧起来,搬开破壁子,探半身入去摸时,火盆内火种,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都被雪水浸灭了”这句话。和林冲到了山神庙后,“听见外面必必剥剥地爆响,林冲跳起身来,就壁缝里看时,只见草料场里火起,刮刮杂杂地烧着”。因为林冲回到草厅已经检查过火炭,都被雪水浸灭了,不可能再燃烧起来。而后面却说“草料场里火起”。这很容易就会让你想到:这场火根本就不是火盆内火炭延烧起来所致,而是有人故意放火。

从这个章节我学到了描写景物可以与人的心情相结合,即所谓的寓情于景。这样就把景色写活了。,希望能帮助您!

《雪山飞狐》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它讲述了四个家族相互残杀的事。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他好吗?是的。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狼犬》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名著后,这次阅读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雪山狼犬》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段触动心灵的故事,有着感人至极的情怀。它就是畅销世界的动物小说——《雪山狼犬》,由美国作家吉姆.凯尔高所著。

这本书讲述了在美国北部的林莽雪原中,狼犬哈士奇奇里出生不久就目睹了母亲和两个兄弟被嗜血的“魔鬼”黑狼杀害,只有它凭着勇气和智慧逃过此劫,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不断在危险的环境中成长。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母亲生前的主人——猎人林克.史蒂文斯捕获,并与他产生了微妙的感情。在林克被群狼围攻的危急关头,奇里及时赶到,打败了黑狼,救了林克,也为母亲报了仇。

人,也是一样,当今的社会与大自然一样,都很残酷。在社会上,人们需面临不计其数的坎坷,困难。我们难道应该向其低头吗?有的人无法承受社会的压力,选择以死相对。这是一种懦夫的行为。面对坎坷,我们应该勇往直前,有着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精神,终能克服。我们都会长大,不可能永远都在父母温暖的双翅下,早晚都会步入社会,为柴米油盐发愁。在今后陌生的社会上,会遇到许多的问题,我们会在社会上摸打滚爬,创造自己的生活。面对困难,文中的奇里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面对困难,不畏缩,不畏惧,正视一切,勇往直前,便是《雪山狼犬》教会我们的真谛。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读后感,构思精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雪山飞狐》读后感,欢迎阅读!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

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

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

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

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

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

他好吗?是的。

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

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

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

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

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

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

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

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这部小说最妙之处在我看来是结尾。

其中“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在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个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这段评论我非常喜欢。

他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必是人性使然,是他内心斗争的一方所为。

或许金庸先生留下这么个结局,怕已分不清胡斐的思想,他已然独立存在了。

金庸先生自然非常清楚如何同读者构建交流的桥梁,至于桥的形状大小你自己定,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河流不同,或宽或窄,或急或缓。

胡斐劈与否,随它去好了,何必又要让他学乖呢?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

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读罢《雪山飞狐》,闯王生死引发的苗胡田范家的家族世代恩怨这一条主线最是让我感慨。

胡前辈深明大义牺牲名节,为保闯王性命宁可背上叛主骂名。

然而一百多年过去了,苗田范三家仍然打着"除去卖主求荣之徒"和"勿忘杀父之仇"的名义数次围剿胡家三口。

最大的坏事,常常是热心肠的好人做的。

坏人做坏事时,至少知道自己在做坏事;好人做坏事时,只把这当作是应付出的代价。

在正义的名义下,围剿大军什么江湖规矩都不顾了,比如以一对多"屋面上高高矮矮,占了二三十条大汉,手中都拿了刀刃,正在大声吆喝"。

人在道德优势的包裹下,最是容易做出平时无法做出的事情。

而且最容易被类似于田归农、宝树和尚这一类心怀鬼胎的人利用。

然而,坏人做坏事不可怕,甚至好人做坏事也没用那么恐怖,最可怕的是好人不得不做坏事。

小说中,金面佛在与胡一刀的打斗中已经在内心确信了胡一刀是一位光明磊落的真汉子,甚至在打斗的五日之内已经成为了莫逆之交,"这一晚两人一面喝酒,一面谈论武功。

金面佛将苗家剑的精要,一招一式讲给胡一刀听。

胡一刀也把胡家刀法倾囊以授。

两人越谈越投机,真说得上是相见恨晚"。

但是迫于舆论是残酷的,杀父之仇焉能不报?因此田相公道:"你别忘了杀父之仇,做个不孝子孙。"

这个现象比较极端的例子莫非于斯坦福的心理学教授津巴多做的监狱实验了,实验随机招聘了12位志愿者,分两组扮演为狱警和囚犯,在试验中期间任何人都有随时退出的权利。

然而实验开始后一步步地超过了预设的界限,三分之一的预警愈加变现出虐待倾向,到后期甚至以惩罚囚犯为乐。

而囚犯似乎也忘记了自己只是在扮演囚犯,忘记了可以退出试验的权利,在情感上变的自怨自哀起来。

这种人的性格的变化被他称为“路西法效应”——上帝最宠爱的天使路西法后来堕落成了撒旦。

个人的性情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般重要,善恶之间并非不可逾越,环境的压力会让好人做出可怕的事情。

哪怕在《雪山飞狐》的结尾处,胡斐本人何尝不也差点陷入了"路西法效应","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脸千百个年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千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的意中人的生父"。

值得欣慰的是,虽然在苗人凤与胡一刀打斗时,他选择了屈服于舆论与莫名其妙的家族仇恨,但苗人凤试图通过不让女儿苗若兰学习武功来远离家族仇杀,并且在苗若兰年幼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善良、原谅的种子:"十年之前,那时候我还只七岁,我听爹爹说你爹妈之事,心中就尽想着你。

我对自己说,若是那个可怜的孩子活在世上,我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教他快快活活,忘了小时候别人怎样欺负他、亏待他"。

所以,我善良的相信,胡斐那最后一刀应该是最终没有砍下去,因为他已然如苗若兰一样在爱的帮助下超越了对仇恨、物质的追求,自始至终他在山洞中便无视各类珠宝,其后又在苗若兰的.祈求下饶过宝树——要知道宝树、田归农对于其父母的死应该承担更多的罪过。

最后,在胡斐感觉自己临死之前,一个念头如电光般在他心中一闪:"我自幼孤苦,可是临死之前蒙兰妹倾心,也自不枉了这一生"。

我觉得,这便是他价值追求升华最有力的证明。

说回斯坦福的那个心理学实验,津巴多试图用他的实验解释很多问题,包括飞行事故、护士对病人的不当处置。

由于对自己角色的认识,有四分之一的飞行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副机长过于服从机长的错误判断;护士会过度服从医生的安排,哪怕明知医生错误开出的剂量远远大于规定的剂量。

我也觉得,这个角色的自我认知既可以是机长对副机长、医生对护士、一个人对杀父仇人、领导对下属情形下的,也可以是任何借着好心、正义感而"不得不为之"的举动,就我感受而言,最恐怖的莫如老师对学生的冷漠惩罚、父母对子女以爱之名的粗暴要求以及爱人间以自我牺牲换得的道德优势。

智者无为,愚人自缚。

对于二十七岁的我来说,洒脱怎有说的那般容易。

在《雪山飞狐》写出的五十年后,我拜读了这部原著。

我想,要是我以前压根就没有通过影视等渠道来了解飞狐的相关故事,今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不过一切多说无益,我只能是尽量的使自己觉得未曾了解过。

《雪山飞狐》中确实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当中并不明显。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

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

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

读者大都认为故事的结尾:胡斐的一刀是砍还是不砍是一个悬念,作者也认为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

其实我认为整篇故事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绝不谨于此。

(当然《飞狐外传》的出世却好似解开了这些疑团)

一些江湖上发生的事支离破碎的在众人口中道出,好似信手拈来,又自神神秘秘;可许多情节的关键却又深究不得:如胡一刀与苗人凤父辈的瓜葛,苗人凤妻子与田归农的情感纠缠,胡斐与田归农之间有过怎样的一番斗争等等等等。

不过这些并不影响故事的完整好看

武侠当然是包括了武和侠两层的,当中与之鲜明对比的自有一些小人。

如外号镇关东的,却一点都不敌宝树和尚,而宝树和尚一听胡斐来到,竟吓得躲了起来。

《雪山飞狐》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

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像胡一刀杀贪官污吏,土豪恶霸,这些都似只在人们的传言当中,当然这些传言也不由的人们不信。

读完《雪山飞狐》,现下的我只觉自己与金庸先生的差距根本就不能用差距来衡量,觉得心中空空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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