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体会(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6 10:09:44 作者:MJ笔神

总结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增强自信心和积极性。以下是一些发人深思的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引起大家对于自身成长和发展的思考和反思。

年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体会

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确认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保障其依法享有人格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有助于激发社会创新发展活力。

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的民法典,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x年x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民法通则,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后来又陆续制定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

这些立法为改革开放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赋予社会尤其是民事主体更广泛的自主权,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发生重要转变。编纂民法典,有助于全面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法典确立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和有效的权利保障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同时要看到,随着人们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民事法律制度也面临确认新型民事权利、加强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挑战。

比如,顺应科技发展及相关财产观念变革,确认民事主体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承认民事主体对其个人信息的权利,回应信息时代对人格权的新要求;等等。民法典通过确认和拓展民事主体的权利,保障民事主体充分享有和有效行使其民事权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和根本目的。

民法典为规范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依据。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的复杂程度日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城市和农村社会治理都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这对民法规则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民法典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创设相关规则。比如,设置非营利法人制度,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这一制度满足了民事主体投身公益、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国家与社会在公益领域的沟通和协作,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民法典有利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要坚持用法治来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注重通过市场手段调节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高效运行提供一整套法律规则。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法典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比如,婚姻家庭制度反映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原则性规定,并在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人格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关系中,注重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增设离婚冷静期、明确亲属和近亲属的范围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充分发挥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还需要民法学者进一步加强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不断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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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民法典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处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体现出我们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民法典草案对于民事权利类型规定更丰富,行使权利规则更清晰,权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类型及其行使方式规定得越丰富、越精细,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越能起到规范公权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国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多重价值,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年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体会

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文章从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的编纂过程、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等方面系统的做了讲解,那么如何才能更好的让这部即将在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落地生根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尽快培育一批专业的执法人员,此次颁布的民法典共7编,1260条,内容包罗万象,在民法典中,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执法人员要坚持公正执法司法,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进步,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所以尽快培育一批专业的执法人员就非常必要。

二是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民庭要积极探索民法典实施的经验。民法典的施行时间越来越近,但民法典内容丰富、条目繁多,施行起来肯定有或多或少的难度,所以法院从现在开始就应该积极探索民法典实施的经验,从已经审结或者正在审理的案件入手,虽然目前沿用的还是各单行法,但可以用民法典去衡量,看看两者之间有多少共同点,有多大的区别,为民法典的施行做有益准备。

三是要强化宣传,营造起全民学习的热潮。一个人一生可以说自己永远和刑法扯不上关系,但却于民法息息相关,可以说,民法典的内容包含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部。所以各级政府应该不遗余力的宣传民法典,让人民群众知道自己的生产生活离不开民法典,从而让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

民法典现在虽然已经颁布,也即将施行,但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不过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民法典这部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一定能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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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20第12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唯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领会、广泛普法、加强解读,才能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深入领会,让群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纵观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细读民法典的通篇内容,深入领会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既标志着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人民至上”这一执政理念的最好体现。要深入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既多读多看多学相关专家学者关于民法典的理论文章,深入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背景、目的,认真学习民法典总则、民法典各分编,又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为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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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各级部门机关、基层组织在工作开展中,要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用心用情的帮助需要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不受损害。大家切实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__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

作为基层干部,农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面对着广大的基层群众,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民法典的获取途径和获取能力稍弱,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知、掌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自身权力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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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它的实施关系千家万户,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帮老百姓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全社会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全社会更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进而培养起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传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线上宣传广覆盖。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介,不断提高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线下宣传讲实效。通过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更新普法宣传栏、入户走访面对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体措施。一是要通过讲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民法、学习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习惯。二是紧扣重点对象。将民法典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三是深化宣传成效。对《民法典》进行系统梳理,突出重点和框架,供全体党员下载、查阅、自学,确保宣传效果喜闻乐见、入脑入心。

年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体会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镌刻在民事立法的点点滴滴中。如今,随着民法典编纂完成,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进一步得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健全。立法迈出的这一大步,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纂民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法学教授恩里科·托蒂表示,中国编纂民法典将丰富世界民法体系内容。拥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对于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一步优化具有深远影响。

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部教授梶田幸雄多年从事中国法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他认为,中国民法典是一部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丰富内容的基础性法律,将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编纂民法典对推进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将中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德威特坦言,编纂民法典并非易事,需要不同领域的专家付出大量努力,“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表明中国政府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念。”他认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充分尊重科学规律,体现时代需求,将推动中国的司法体系现代化,“这部立法必将对中国司法制度产生积极影响”。

池涌泉指出,针对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民法典能够及时从法理上厘清责任界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对于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编纂民法典,展现了中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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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强调,民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民法问题本质上就是民生问题。民法典草案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保护,充分体现我们党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不变初心。编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让草案最大范围凝聚共识、取得“最大公约数”。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中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国际人士表示,编纂民法典,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民法典的诞生,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了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和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树法治思维守护人民安康。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一件实事,体现于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开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性,保证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更好地学习民法典,本报邀请了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律师,谈谈最近学习民法典的体会。

身份权入典意义重大。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确立了亲属之间的身份权,第一千零一条规定身份权的保护可以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规则。这无疑是丰富民事权利体系的重要条款,为更加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打下坚实基础。身份权是自然人基于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民事权利。由于现代社会进化到“从身份到契约”,身份权的客体不再是他人的人身,而是身份利益,因而身份权的演化相对复杂,兼具双层结构,是对内外两种法律关系的概括,且“内外有别”,对内往往表现为一种请求权,对外则有明显的支配权特征。法律适用上可以做到更加精确地规范复杂社会关系;法律效果上可以更加突出伦理秩序对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身份权明确写入民法典关系重大,代表着我国法律文明和法治水平达到空前程度,是社会治理又一重要手段。

之前,我国立法对身份关系的界定和规范一直比较薄弱。大量身份权纠纷,例如试管婴儿生殖细胞匹配错误、婚外情、欺诈性抚养、胚胎的使用和放弃等案件的审判常常困难重重。下一步,在《民法典》指引下,司法实践将达到一个新高度:一是以身份权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依照保护人格权的规则,对侵害身份权的行为课以侵权责任,更加公平高效地保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民事权利;二是深化和细化身份权双重结构,合理协调身份权与人格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例如如何实现生育权效益最大化,研究权利位阶,精准评价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让人们生活得更自由、更幸福。

婚姻家庭编的亮点。

婚姻家庭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一些亮点值得进一步思考与讨论。

一、增设“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在于面对日益增高的离婚率,以降低冲动离婚的概率。

二、“婚前患有医学疾病”对婚姻效力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减少至三种,删除了患有医学疾病的情形,在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可撤销婚姻中,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民法典》未明确规定“重大疾病”的适用范围,还需后续司法解释给予填充。

三、提高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

1.增加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了进一步的保护。

2.完善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增加“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性条款,由法官掌握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拓宽了实际生活中多种严重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为弱势方的权益提供了更加宽泛的保护。

四、解决反复起诉离婚离不成的难题。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助于解决解反复起诉离婚却离不成的难题。

民法典的临时保护制度是最高的法律。编纂民法典,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新要求,形成更完备、更切实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较为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因未成年人的父母家人由于疫情需要隔离、治疗,全国多地发生未成年人临时性陷入监护缺失的情况。经过各级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等机构积极主动作为,联合其他部门,上述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然而,各地的具体解决办法由于缺少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在具体的做法和效果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别。针对突发事件期间可能出现的某些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无人照料的情况,《民法典》总则部分的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该条款的规定对于临时监护的条件、主体及其责任的规定有利于兜牢被监护人的生存底线,为临时性监护提供了法律制度的保障,很好地体现了《民法典》为民立法、以民为本的立法目的。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直播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中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各级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其教育及宣传意义,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全面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的规定。

在规范层面上,民法典体现了对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将民法典落于实处,有助于保护私人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国家法制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关于民法典,有一句法谚广为流传:“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翻开民法典,我们不仅能看到它无微不至的全方位呵护,更能在每一个民事权利保障里,清晰可辨那些浓缩其上的关于国家治理的宏伟构想。

上世纪80年代制定民法通则时,规定了“法人”。还没完全走出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人里,不少人都不清楚“法人”为何物,甚至有人问:“‘法人’是什么人,有没有生命权和肖像权?”从那时起30多年过去了,与市场经济相伴的法人概念早已深入人心,化为了常识。

10月1日,民法典编纂跨出关键一步——民法总则正式施行。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各方面围绕着法人该如何分类才符合国情,居委会、村委会能不能成为法人等专业法律问题,展开了讨论,积极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

洪广平是浙江丽水的农民,,他带领村民成立了一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改变了当地种梨农民长期“各自为战”的局面,村里雪梨产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程度大大提升。虽然日子越过越美,几年前合作社的发展却渐渐遇到了瓶颈。“我们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到底是什么性质?以什么身份搞经营?没有明确说法。”洪广平说,曾有几家企业想投资参股,可最后一看是合作社,担心签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便打退堂鼓。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消除身份尴尬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今洪广平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他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

民法典适应国家治理需要,于民事主体部分,在自然人、法人两大类主体之外,增加了非法人组织这类民事主体,在法人主体内增加“特别法人”的规定。只要取得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民事主体,就是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自此,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均可以依法取得“特别法人”资格,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更多元的民事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市场竞争,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也激发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民法典编纂中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这些法律条文变迁的字里行间,刻下的是中国从改革开放迈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沧桑巨变,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下生动的法治注脚。

在没有民法典的情况下,同样是“消费者以商品有瑕疵为由要求退货赔偿”,法官有的在判案时援引合同法,有的援引侵权责任法,有的援引产品质量法,有的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数量庞大的单行法中去寻找裁判依据是非常困难的,找到的法律规定有可能相互矛盾。

“编纂民法典,则可以为司法机关提供统一的、最为基本的裁判规则。同时,还可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说。

前些年,多地出现的雾霾天气,成了公众共同的烦恼,也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为此,民法总则在第一章中就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学习心得作文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颁布后,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逻辑结构、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适度增减、吸收等调整和变化。本文尝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学习感受。

《民法典》颁布前,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单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所规定。但总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逻辑结构不够紧密,产生的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逻辑上进行了整合,使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别对生效时间、需批准合同、无权代理、越权订立、超越经营范围、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结构上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年“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的现实领域,都要贯彻落实到我们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团体的身上,而且要落实到我们从事民事活动的时时刻刻。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它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民法典是赋予中国历史与特色的法典。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职时要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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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依法治国的秘籍。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

民法典是以人为本的药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民法典涵盖内容之广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翻阅“宝典”都能够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民法典草案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让所有公民参与、充分表达观点,一些具体规定,如高空抛物伤人、物业服务、隐私保护等,都充分反映了民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民法典是国家治理的武器。“法”是社会运行的最后底线,是社会得以井然有序运行的有效武器,所有触犯法律的作为,都将按照轻重原则受到应有的处罚。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草案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体现时代特征。体现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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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民法典,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地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直播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中国民法典呼之欲出。5月24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代表团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有关界别,同代表委员们一起审议讨论民法典草案。

法律是国之重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强调,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审议好、完善好民法典草案,圆满完成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任务,确保民法典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出,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编纂民法典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民法典的成功编纂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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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发展更上一层楼。

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民法典落地生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普法宣传、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古有商鞅变法,今有民法典颁布。从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时尚尖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法律在一直不断适应新潮流。我们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一传十,十传百,真正让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在世间流传,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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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院长从社会政治意义和理解适用的角度,阐释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周强院长从人格权的主要内容,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的主要变化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变化和适用,帮助了我们更加全面、统筹、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

学习后我们更加深切认识到,《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和现实的需要,维护了人民权益,大到国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个人信息保护,标志了我国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回应了社会关切。此次授课,也为下一步在法庭裁判中的适用提升了更全面的理解。

今天上午认真聆听了周强院长关于《民法典》的解读,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地影响。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让人们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保护着人们的生活。

作为法律工作者,在《民法典》的适用上不仅要坚持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的结合,更要加强与道德和审判经验的结合,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基层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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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与直接使用、运用民法典一些人员关联更大。在推动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中,既要做到全面覆盖,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又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提高民法典宣传贯彻的实际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民法典对不同群体的惠及作用。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面向社会公众加大宣传力度。将民法典作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制度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民法典的全面有效实施打牢基础。各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送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强化对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士的业务培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引导其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政法工作者的业务辅导,尤其要加大对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民事法律直接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最新精神,与时俱进完成专业知识的更新迭代,为依法开展审判、检察、调解、仲裁等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注重分类施策,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对于不同群体要有针对性、有区别、有侧重地开展宣传教育。对广大民众,要聚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相关规定和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接地气的案例进行宣讲,提振学习兴趣,回应重点关切;对专业人士,要全面辅导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制度设计及其变化,以及与将要废止的单行民事法律之间的区别,着力提升其利用民法典解决问题和纠纷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对领导干部,要重点培训厘清公权力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之间的边界、公权力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引导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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