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3 08:23:10 作者:BW笔侠

实施方案的核心是执行,只有付诸实践才能取得最终的成果。实施方案的成功案例可以给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实施方案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扶贫实施方案

扶贫工作怎么进行?怎么实施?还得有具体的方案来执行,下面请看小编为您整理的两篇扶贫实施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田心寨扶贫帮困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沈阳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现就20xx年全市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

20xx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或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或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提高城市贫困群体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卢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20元。

同时,参照城市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完善农村供暖政策,实现城乡供暖救助一体化。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

整合和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支持城乡贫困居民参保参合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医疗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已经设立惠民医院(病床)的地区,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收治贫困患者为重点,通过降低医疗收费、综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设立药事服务费、双向转诊等配套改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破解居民家庭收入核对难题。

运用信息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组织筹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制定出台并落实《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完善五保供养工作。

全面清查全市农村五保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

根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五保供养标准确定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

全面实施各中心敬老院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新体制,将中心敬老院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管理。

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

继续开展“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市)要有一个社区达到“市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制定灾民救助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灾民住房、饮食、衣被、就医、取暖和子女就学等基本需求。

对符合条件的灾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八)继续推进军地对口帮扶活动。

以整体推进“百团帮百村”活动深入开展为着眼点,以科技、文化扶贫为引领,协调驻沈部队开展“四送”(送项目、送科技、送器材、送健康)活动,对口援建农业设施和农业项目,着力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九)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

完善相关住房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回购、企事业单位自建、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等多种方式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救助标准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同步提高。

制定出台《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继续加强残疾入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新建2个“阳光之家”,完成8个区域性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改造任务。

全面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培训社区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深入持续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沈阳市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托幼中心。

开展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和残疾入学院学生学费补助工作。

加强社区残疾人科普学校建设和管理。

开展“慈爱儿康行动”,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打造“市儿童医院康复基地”品牌。

完成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辅助器具展示及验配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援助。

开展沈阳市20xx年残疾人千人就业创业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和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者,加强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农村残疾人群体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和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

此项工作由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一)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

以慈善助学为重点,继续开展“帮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助学活动。

为在沈地震灾区学子提供生活补助。

在慈善日期间开展专项助学活动。

开展“关爱夕阳”系列活动,援助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长年病人托养中心、农村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

在节日期间开展系列慰问活动,为城乡敬老院捐赠食品和衣物。

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阳光助医--慈善医疗济困行动”,为基层医疗单位提供医疗设备设施援助。

继续开展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及扶残项目。

此项工作由市慈善总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力度。

落实困难群体援助就业工作目标,确保完成政府下达的“实名制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三项工作指标。

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等专项援助工作,帮助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

确保“4050”人员社保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

做好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扶贫助学活动。

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

做好面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合理调配城乡学校受助指标。

继续免除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并对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完善资助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医疗扶贫工作。

深入开展广覆盖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实现设备、人才、技术、管理等全方位的扶持和支援。

继续深入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开展义诊活动,使患病农民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继续增加在全市二级以上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贫困群体开设济困病床数量,坚持医疗诊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五)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

认真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整村推进专项扶贫为主体,加强产业化扶贫,落实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发展脱贫致富主导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

强化社会扶贫和行业扶贫,把党政机关定点扶贫作为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六)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扶贫活动。

实施农村科技人才研修工程,选送300名青年农民到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农村科技服务。

深入开展“科普之冬”与“科技下乡,专家进村”活动,邀请农业专家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有力促进农民增收。

扎实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力争扶持30个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新建10家科普惠农服务站,10家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积极开发农村科普资源,编发农业科技图书,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强力推进“双百万”工程、“文化四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年要组织各种惠民演出1000场,放映电影20000场,使直接受益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帮扶困难群众作用。

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做好以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就学为重点的“工会圆你大学梦”项目。

继续开展解决困难职工家庭采暖问题的“冬季援助行动”。

继续推进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医保帮扶工作。

大力推进“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以及关爱农民工等送温暖活动。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探索更多有益于青少年成长的公益项目,积极拓展市大学生服务中心职能,继续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不断完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加强希望工程建设,完善希望工程网络,拓展公益服务功能。

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扶贫助学活动,面向单亲、留守、流动、孤残等特困家庭的女童开展结对帮扶。

落实省妇联“扶助单亲贫困母亲”项目,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十八)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户、孤儿、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600元,为城乡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60元。

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城镇居民、驻沈部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确保城乡贫困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

继续开展沈阳支援阜新和城区与县(市)的对口支援活动,由和平区支援康平县、沈河区支援法库县、铁西区支援新民市、大东区和皇姑区支援辽中县。

此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要深入实际,具体研究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确保贫困群众能够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三)宣传发动,弘扬典型。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扶贫帮困的热情与爱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帮困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扶贫帮困款物的要给予严肃查处。

虹桥街道20xx年

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一)扶贫帮困机制

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

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

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

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

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

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

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

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

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

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

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

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

一是增强综合素质。

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

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纳入各地扶贫开发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通过开展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农村贫困残疾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十二五”期间,国家全面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全区还有108万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十二五”期间我区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扶持3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继续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范围,帮助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三、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2]51号),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开发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各级党委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三)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各级政府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要及时救济和帮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和贫困程度合理区分对象,分类施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给予重点扶持,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五)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帮助符合补贴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等相关农业生产的`各项直接性补贴以及家电下乡等生活消费方面的补贴。鼓励、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试点项目。

(六)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帮扶8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

(七)继续实施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用好管好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资金。项目贷款重点用于扶持能够明显帮助贫困残疾人增收的中小型农业产业项目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规模经济实体,注重提高扶持带动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和效果。小额到户贷款重点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零售商业、家庭服务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家庭快速增收的经营项目和微利项目。探索贫困残疾人承贷风险担保机制,研究解决贫困残疾人贷款担保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贫困残疾人信贷难的实际,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探索研发适合贫困残疾人的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切实提高对贫困残疾人的金融服务水平。

(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通过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各地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

(九)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公司加农户等成熟扶贫方式,引导和带动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探索和推广“贫困村互助社”等具有发展前景的农村残疾人扶贫模式。

(十)组织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通过中央安排资金扶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发挥其引导、培训、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十一)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等项目。通过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继续组织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在国家和当地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特别是在广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中,切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范围,并确保优先安排。

(十二)组织实施商务部、中国残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安置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

(十三)组织实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残联“农家书屋残疾人就业项目”,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在“农家书屋”就业。

(十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五)加强完善残疾人扶贫服务网络建设。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向农村延伸,发挥县乡残疾人服务社作用,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农村残疾人农业生产、劳动就业以及生活情况;加强与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合作,为贫困残疾人参加劳动提供支持和服务;依托农机部门和大中专院校,组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配合财政、银行等部门,落实残疾人扶贫资金和贷款;加强与贫困残疾人家庭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四、经费。

(一)中央经费。

争取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对我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

(二)地方经费。

自治区、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级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和实用技术培训。

(四)社会资金。

通过慈善捐款,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五、督导检查与统计。

(一)各地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二)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自治区残联根据各地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自治区将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中期和终期检查。

(四)各地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加强对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数据库的管理。

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依据《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我县地处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地带,是一个典型的高寒干旱水资源严重匮乏区,也是全市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最大、面临困难最多的旗县之一。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就是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头号民生工程,通过集中攻坚,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

二、总体思路。

民,全面实施“三增三减”战略,按照“532”扶贫人口分流规划(即:全县50%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城、30%从事农牧业产业化开发和高效种养业生产、20%就地集中养老),夯实“三农”基础,强化惠农措施,增强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2、建设38个中心村,撤并整合空心村、老龄村144个;。

3、建设扶贫移民楼6800套,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

4、建设村级养老互助幸福院55所,集中养老6648户、1.1万人;。

6、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22%以上,草场植被覆盖率保持在53%以上。

四、扶贫现状及分区规划原则和重点区域规划。

依据自治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600元的新扶贫标准,全县现有贫困人口5.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6.6%。为统筹做好扶贫攻坚工作,按照分区规划的原则,将全县农村分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两大重点区域。

(一)分区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围绕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全面发展,综合考虑发展现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和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自然、气候因素(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生产力分布状况、人文发展现状及生态屏障功能体现),编制重点区域规划。

1、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三化”互动的原则。

3、坚持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5、坚持“收缩转移,流转集中,集约发展”的原则。

6、坚持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重点区域规划。

1、限制开发区:即西起长顺镇向阳村,沿省际大通道,东至七号安业村一线以北风蚀沙化地区和西起***村,沿****、****、****,东至七号****一线以南荒漠化丘陵地区。该限制区域内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差,不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主要包括****乡、***乡、***镇大部分风蚀沙化地区,区域面积15.8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2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7.4万公顷。包括51个行政村、274个自然村,涉及10665户、2.9万人。

2、优化开发区:即为限制开发区两条线之间立地条件优越的地区,主要以*****间宽谷区、****盆地、****河谷一带以及省际大通道路边村庄为主。区域面积9.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5.9万公顷。包括34个行政村、84个自然村,涉及9723户、2.7万人。

文档为doc格式。

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扶贫开发和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毕节市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毕残联通〔20xx〕18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大力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生存发展状况得以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我县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深、扶贫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也是推进我县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残疾人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纳雍的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着力把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原则,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促进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以“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为统领;以扶贫攻坚“六项行动”为切入点;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以提高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具实效的措施,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扶助力度,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小康。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列为精准扶贫对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摆脱贫困;到20xx年,残疾人家庭收入接近或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确保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全面平等享受教育、住房、康复等服务,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强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教育班,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特殊教育幼儿园(班),支持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入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机构,多渠道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以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着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全县平均教育水平。注重抓好残疾人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必须正常录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同时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注重抓好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依托有关院校或相关培训机构,充分利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圆梦行动”等载体,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针对残疾人需求与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在3年内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分批培训,力争每个残疾人扶贫对象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促使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得到切实增强。

(二)着力实施康复救助工程,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县财政部门每年应按上年度所辖常住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各级残联组织要注重实施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听力障碍残疾人助听器适配、贫困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贫困残疾人矫形器和假肢装配、贫困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自闭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脑瘫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肢体残疾少年儿童矫治手术、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等康复项目,同时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努力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确保“康复一人、造福一家、温暖一片”。

(三)着力实施保扶并举工程,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进程。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时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给予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并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残疾人参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总体水平。同时,逐步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专项保障制度,真正使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生存得到有效保障。做到应扶尽扶,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整户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等扶贫模式,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增收致富。同时,根据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和“一户一法”的要求,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找准发展路子、制定增收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时应重点倾斜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及生产生活设施,着力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加收入、尽早摆脱贫困。

(四)着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残疾人自强创业行动,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积极创业,特别要鼓励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扶持城镇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加工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并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切实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场地、设施等服务,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创业梦。深入开展残疾人巧手创业行动,积极帮助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解决更多盲人就业;大力支持残疾人发展具有民族特色、有竞争优势的地方产业,积极培养残疾人能工巧匠和民族文化传承人。深入开展残疾人阳光就业行动,大力扶持各类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全县每年扶持创建2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同时,切实推进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合的工种和岗位,为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创造良好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为使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有组织、有保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郑成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慧县人大副主任。

郭太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帮达县政协副主席、卫计局局长。

成员: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楼县残联理事长。

朱江县扶贫办主任。

王光良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潘登县民政局局长。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尚金海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

杨晓君县妇联主席。

林炼深县卫计局副局长。

尚金涛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尚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好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扶贫办和残联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残疾人全部作为扶贫对象进行扶持。同时,将所有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数据录入电脑,建好残疾人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推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快残疾人扶贫开发进程。

(三)强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扶贫、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和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的优势,开展“遍访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摸清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对列为扶贫对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采取干部驻村“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因地制宜、分户施策。积极帮助残疾人扶贫对象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改善基础设施、落实增收项目,促使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

(四)加大扶持扶助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将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残疾人扶贫对象,充分整合部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并聚焦贫困残疾人家庭。县财政局每年按上一年度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总额的30%预算资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就业、创业,资助贫困残疾在校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等。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资助考取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及其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团县委应切实发挥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深化助残“阳光行动”,切实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妇联在推动妇女小额贷款和“巧手锦绣”计划时,应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妇女获得项目扶持,参与绣娘培训;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机制,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增加残疾人贫困户信贷的投放;危改部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应重点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改造范围,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招聘服务周等活动时,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务必增强扶残助残意识,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着力改善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环境,千方百计提高残疾人收入。

(五)注重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化理念,广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传递汇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县人民一道攻坚克难,同步奔向小康社会。

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任务。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营销方案策划书)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xx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xx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二、确定帮扶对象。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三、履行工作职责。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策划书。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办法和措施。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案。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这个计划力争在20世纪内最后7年,集中力量,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我镇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相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动员全镇人民决胜脱贫攻坚战。

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19年起,各村要因村施策、想方设法,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年实现全镇脱贫摘帽。2019年元圩村出列,2019年共同村出列,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2019年底前,基本解决全镇整体贫困问题。

2019年全镇五保324人,低保618户1112人,一般贫困户386户1004人。

计划“十三五”期间,产业发展358户916人,教育扶贫28户88人,政策扶持942户1436人。2019年脱贫500人,2019年脱贫300人,2019年脱贫300人,2019年脱贫200人。

做到动态管理,每年依照贫困线为标准(2019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为贫困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照程序核定,做到“两公告一公示”,逐级报批为准,落实动态管理。

1、产业推动。我镇是农业大镇,种养业有一定的基础。麻黄鸡、皖西白鹅、山羊、生猪等饲养量都有一定规模。经过高标准农田整治农业基础优势更加明显,推动整体脱贫拥有独特的条件。元圩、共同要充分利用扶贫养殖补贴项目,动员贫困户广泛参与增收脱贫。共同、天堂壮大龙虾养殖规模尽快形成产业。积极支持金沙湾发展观光旅游业,介绍贫困户入股创业。积极向上争取各村养殖扶贫项目。各村要发挥自身优势,不等不靠,因村因户施策,想方设法使大多数贫困户通过发展种养业稳步增加收入脱贫。

2、项目推动。积极向上争取农业开发、农电整治、土地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扶贫等项目工程。用项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组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项目施工中,各村要积极推荐有劳力的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以增加收入,同时建筑公司也有义务帮扶贫困户以回报社会。2019年全镇实现组组通水泥路,2019年电力设施基本改造完毕。

3、合作社带动。我镇已发展多家种、养业合作社和协会。合作社有资金、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各村要充分利用,挖掘潜能,双向带动使贫困户增收脱贫。有条件的村也应发展专业合作社或成立社会扶贫协会,募集资金发展生产帮助贫困户脱贫。

4、政策扶持。对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因学致贫的,因户而异,积极向上争取大病医保、残疾人就业、雨露计划等政策进行扶助。帮助他们脱贫摘帽齐奔小康,对“三无”人员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使其不愁吃穿、病有医、居有所。

5、政府支持。提供技术培训,每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贫困户种养殖的技术培训。优先推荐贫困户学习驾驶等生活技能的职业培训,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都有一技生活之能。提供劳务输出服务,贫困户外出务工各村应在土地流转、子女上学等需求方面提供应尽的服务和帮助,使他们安心务工。提供金融帮助,对有劳力想发展生产也缺资金的贫困户,协调当地农商行按评级授信给予资金扶持。扶贫先扶志,对那些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吃苦劳动脱贫的人,要批评教育帮助,强力推动使其转化;对那些老弱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贫困人员,村支两委要主动上门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对以上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取消当事人贫困户资格。

6、继续实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要动真情、真扶贫、力所能及的为贫困户提供帮助,使他们共同迈进小康社会。

1、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点长、村书记、村主任、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报镇备案,镇、村、包村单位、贫困户层层签定脱贫攻坚责任状或。

责任书。

2、强化队伍建设。镇成立扶贫工作站,指导脱贫业务工作。各村确定村主任为扶贫专干,专抓脱贫工作。

3、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十三五期间每年对各村脱贫工作进行考核,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罚资金交财政用于扶持全镇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补贴。

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为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19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19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已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1、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活动要加强监管。村党组织要结合村内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担任帮扶人,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象。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

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总之,村级党组织要高度负起责任,结合村内经济发展形势,选择相应扶持项目,制定帮扶措施,确实帮出成效,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

工作方案。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9年,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生产开发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1.扶持4000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2.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帮助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4.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5.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优先纳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6.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任务;初步建立起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框架,农村残疾人托养工作有较快发展。

7.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为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8.实施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为全部有需求的成年贫困残障者适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提供资助。

(一)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及时救济和帮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建立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不断提高福利水平。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各级各部门在实施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给予重点扶持,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二)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并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

(三)建立扶贫基地,强化示范引导。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带动和引导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合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切实做好托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

(六)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每年补助90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政策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贫困残障成年人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项目。

(八)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参加定点扶贫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把帮扶残疾人工作优先纳入帮扶。

工作计划。

之中,切实帮助残疾人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残联继续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确定目标,明确任务,完善并落实工作措施,直接扶持残疾人家庭从事生产劳动,摆脱贫困。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上级资金。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对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支持力度。

(二)地方财政。市、县区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投入。2019年至2019年,组织实施6个主要项目,由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负责实施。

1.“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扶持农村残疾人家庭1400户(每年350户),每户补助0.1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70%,其余由县区配套。该项目按自治区规定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共同组织实施。

2.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补助资金。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至2019年在建立集实用技术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培育发放种苗于一体的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4个,自治区每年每个补助20万元,各县区各争取建设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培训2019人以上(每年培训500人以上),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以上。

4.“阳光家园计划”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为2400名(每年6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自治区每人每年补助0.1万元。

5.“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为4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平均每年改造约100户,自治区每户补助0.4万元。

6.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补助资金。2019年至2019年,全市为贫困成人残障者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辅助器具340例(每年85例),自治区每例补助1万元。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县区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和实用技术培训,扩大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人数。

(四)社会资金。通过慈善捐款,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一)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切实把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市根据乡镇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市将组织年度检查和评估,并接受自治区有关部门进检查。

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

工作方案。

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生产开发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1.扶持4000多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2.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帮助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4.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5.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优先纳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6.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任务;初步建立起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框架,农村残疾人托养工作有较快发展。

7.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为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8.实施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为全部有需求的成年贫困残障者适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提供资助。

(一)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及时救济和帮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建立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不断提高福利水平。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各级各部门在实施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给予重点扶持,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二)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并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

(三)建立扶贫基地,强化示范引导。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带动和引导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合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切实做好托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

(六)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每年补助90户以上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政策保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贫困残障成年人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项目。

(八)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参加定点扶贫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把帮扶残疾人工作优先纳入帮扶。

工作计划。

之中,切实帮助残疾人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残联继续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确定目标,明确任务,完善并落实工作措施,直接扶持残疾人家庭从事生产劳动,摆脱贫困。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上级资金。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对我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支持力度。

(二)地方财政。市、县区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投入。20xx年至20xx年,组织实施6个主要项目,由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负责实施。

1.“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扶持农村残疾人家庭1400户(每年350户),每户补助0.1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70%,其余由县区配套。该项目按自治区规定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残联共同组织实施。

2.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补助资金。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20xx年至20xx年在建立集实用技术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培育发放种苗于一体的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4个,自治区每年每个补助20万元,各县区各争取建设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培训20xx人以上(每年培训500人以上),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以上。

4.“阳光家园计划”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为2400名(每年6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自治区每人每年补助0.1万元。

5.“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为4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平均每年改造约100户,自治区每户补助0.4万元。

6.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全市为贫困成人残障者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辅助器具340例(每年85例),自治区每例补助1万元。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县区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和实用技术培训,扩大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人数。

(四)社会资金。通过慈善捐款,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一)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切实把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市根据乡镇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市将组织年度检查和评估,并接受自治区有关部门进检查。

“”期间,各级政府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纳入各地扶贫开发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通过开展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农村贫困残疾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期间,国家全面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全区还有108万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期间我区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规划》,制定本方案。

——扶持3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继续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范围,帮助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一)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xx]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xx]51号),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扶贫开发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资源。各级党委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年)》,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确定目标,明确阶段性任务,落实措施。

(三)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各级政府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要及时救济和帮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和贫困程度合理区分对象,分类施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给予重点扶持,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五)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帮助符合补贴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等相关农业生产的各项直接性补贴以及家电下乡等生活消费方面的补贴。鼓励、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试点项目。

(六)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二期)”,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帮扶8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

(七)继续实施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用好管好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资金。项目贷款重点用于扶持能够明显帮助贫困残疾人增收的中小型农业产业项目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规模经济实体,注重提高扶持带动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和效果。小额到户贷款重点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零售商业、家庭服务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家庭快速增收的经营项目和微利项目。探索贫困残疾人承贷风险担保机制,研究解决贫困残疾人贷款担保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贫困残疾人信贷难的实际,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探索研发适合贫困残疾人的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切实提高对贫困残疾人的金融服务水平。

(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通过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各地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

(九)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公司加农户等成熟扶贫方式,引导和带动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探索和推广“贫困村互助社”等具有发展前景的农村残疾人扶贫模式。

(十)组织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通过中央安排资金扶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发挥其引导、培训、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十一)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等项目。通过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和我区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继续组织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在国家和当地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特别是在广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中,切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范围,并确保优先安排。

(十二)组织实施商务部、中国残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安置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

(十三)组织实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残联“农家书屋残疾人就业项目”,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在“农家书屋”就业。

(十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五)加强完善残疾人扶贫服务网络建设。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向农村延伸,发挥县乡残疾人服务社作用,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农村残疾人农业生产、劳动就业以及生活情况;加强与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合作,为贫困残疾人参加劳动提供支持和服务;依托农机部门和大中专院校,组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配合财政、银行等部门,落实残疾人扶贫资金和贷款;加强与贫困残疾人家庭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一)中央经费。

争取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对我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

(二)地方经费。

自治区、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级残联会同财政部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和实用技术培训。

(四)社会资金。

通过慈善捐款,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一)各地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二)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自治区残联根据各地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自治区将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中期和终期检查。

(四)各地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加强对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数据库的管理。

残疾人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市残联联合印发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我区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残疾人的竞争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今年全区培训任务90名。

残疾人培训实行引导鼓励、自愿参加的原则,培训对象必须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职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

(二)认真部署实施、稳步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残联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摸底调查,通过在乡镇、社区设置窗口办理登记等方式,实名制掌握城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失业底数和培训需求。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要精心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计划落实到位,培训后就业从业率保证70%以上。

(三)加强考核评估、保证培训质量。委托技校、定点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进行的培训,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要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结业要组织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不合格学员进行免费补习直至考核合格。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职业技能培训:6月下旬举办一期残疾人专职委员办公自动化技能培训班,为期30天,培训对象为各乡镇、街道的专职委员、每个乡镇街道另选一名优秀的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衡州路街道选村专职委员1名)共20人。培训内容为办公自动化、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

(二)实用技术培训:6月底7月初举办一期花圃苗木栽培管理实用技术培训,为期7天,培训对象为农村残疾人,由酃湖、东阳渡、茶山坳镇、和平乡、衡州路街道组织70名农村残疾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农村花圃苗木栽培管理实用技术。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贴。

对职业技能培训按2500元/人、实用技术按800元/人安排资金,学员不要负担任何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

区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要把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职业培训工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模式、注重实效。

各类培训,要根据培训项目及残疾人特性,设置相关课程,突出“实际、实用、实效”三大原则,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

(三)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包括培训实施方案、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二)、学员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认定证书、培训评估资料,每期培训学员集体照片。每期培训班结业15天内,必须将学员信息资料录入有关数据库。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确保社区内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目的,不断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经社区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残疾人就业培训是开发残疾人职业潜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效措施和方法。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就业显得至关重要。残疾人只有接受不同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掌握一定的实务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工作的适应性,才能进入劳动力市场参与竞争,获得相应的工作机会。做好残疾人职业培训是改善残疾人就业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手段,是真正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理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培训对象。

辖区内有就业能力,有就业培训意愿的适龄残疾人。

三、内容形式。

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坚持培训与就业、培训与扶贫、培训与科技普及相结合的原则,从方便学员、多元选择出发,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享用社会资源开展培训。通过组织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花卉栽培、家电维修、电气焊等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并通过大量实践好的活动,培养残疾人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使残疾人能够熟练掌握就业技能和就业知识,转变其就业观念,增强其就业信心,提高其积极参与就业的竞争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残疾人成功就业的目标。

(一)培训内容。

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内容包括:就业常识、创业培训、引导性培训等就业知识培训,花卉栽培、家电维修、美容美发、计算机应用、电气焊等就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形式。

1、邀请专业人士,组织残疾人开展就业理念、就业常识、创业培训、引导性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劳动法》等就业知识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讲座。

2、针对残疾人无法或不易从事重体力劳动的特点,结合每个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社区将花卉栽培技术人员、掌握家电维修专业人员、电气焊技工请到社区,组织残疾人集中开展专项专业理论知识讲座。

3、在残疾人掌握相关专项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社区组织残疾人到确定的培训基地开展实地培训。通过专业人员对残疾人手把手、一对一的培训,使残疾人能熟悉掌握技能。

4、残疾人在掌握相关技能后,如有继续深入学习的意愿,社区将积极联系相关单位,推荐其参加市上或省上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班进行培训。

四、时间安排。

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要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充分考虑残疾人的身体、知识和家庭等状况,做到“四化”,即:参加培训的人员广泛化,培训的技能知识实用化,组织开展的培训科学化,联系的就业岗位满意化。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30日)成立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协调联系辖区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确定培训基地和培训老师。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认真调查,做好残疾人培训意向、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等基础资料登记工作。组织召开由辖区单位、非公经济、广大居民、社会各界人士、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代表参加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动员大会,全力营造全民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促进就业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广泛搜集筛选用工信息,积极与非公经济负责人联系,因人选岗,因岗选人,开展企业与残疾人双向选择的就业活动。落实有关政策,积极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全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四阶段:跟踪回访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25日)要抱着为残疾人负责,为用工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已就业残疾人的跟踪回访工作。并总结培训经验和促进就业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推进残疾人全面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社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社区党工委书记、社工委主任。

副组长:※※※※社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社区党工委委员、社工委副主任。

成员:※※※※社区居委会主任。

※※※※社区残协专干。

※※※※社区民政专干。

※※※※社区社保服务站专干。

※※※※社区工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同志负责,※※※、※※※二同志配合。

(二)培训经费保障。

为使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能顺利进行,社区从20xx年开始,将从日常办公经费中按一定比例专门列支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经费。另外,还要通过积极协调市、区残联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辖区内热衷残疾人事业的非公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给予资金帮助。

(三)培训场地保障。

按照社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辖区单位、技术学校、花卉公司、非公经济和市区残联、工会、社保、民政等部门单位的培训场所,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四)就业促进保障。

为使接受培训后熟悉掌握就业技能的残疾人能够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最终实现就业目的,社区将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原则,邀请市区内有用工需求的企业领导及非公经济负责人,实地考察已掌握就业技能残疾人的现实情况与表现,充分征求残疾人就业意向,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推动残疾人就业。同时,倡导自主创业,给残疾人提供有利条件,落实好相关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

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县扶贫开发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活动,结合我想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开展“扶贫周”活动的思路和内容。

今年开展扶贫周活动的主要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积极开展以“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使各族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各族兄弟间的亲情,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扶贫周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深入调查了解贫困户、帮扶村的基本情况。二是开展一次与扶贫村座谈活动,畅谈中国共产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发展前景,激发爱国主义精神。三是开展一次为贫困户、贫困村献爱心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

二、开展“扶贫周”活动的范围。

贫困户、“四老人员”切实帮助基层和党员群众解决急、难、愁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好扶贫帮困活动。

三、加大“扶贫周”活动宣传力度。

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总动员,营造宣传氛围,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要通过黑板报、广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动第十个“扶贫周”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扶贫周”活动的领导。

今年的第十个“扶贫周”活动是在我乡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的新形势下开展的,开展好“扶贫周”活动,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我们要把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活动与开展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第三十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及地区“民生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使“扶贫周”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xx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生计生、扶贫办、民政、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并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办公室。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动。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区)要,建立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三要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四要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现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在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中更多惠及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五要加强基层培训。加强对残联、卫生计生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使其深入理解精准康复服务的主要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施。六要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各级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县(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国家、省级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七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 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xx〕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6号)精神,为做好百色市20xx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市共为1631名符合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其中:中央任务217人;自治区任务1414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中央、自治区“计划”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补助。各市、县(市、区)应通过财政配套、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补助受益人群。

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必须向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及能够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购买托养服务。严禁以直接发放资金方式代替提供服务。

(一)申请资助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持有第二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3、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一)前期阶段

1、市、县两级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2、各县(市、区)发动宣传、摸底调查;

3、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

(二)实施阶段

1、确定资助对象和服务机构。程序为:

(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或其监管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2)资助对象由社区(村)核实、乡镇残联审核、县级残联核准;服务机构由县级残联审核确认。各项信息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2、拨付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残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要求进行开支,通过居家托养或机构托养为残疾人对象提供服务,实施过程中要完善项目档案材料,保留有项目服务图片、受助残疾人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凭证、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3、建档立卡。为受助对象建立托养服务卡,记录所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4、填报进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门的项目联络员填报进展情况,经项目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确认后,于20xx年6月起每月1日前填报上个月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4)。

5、项目总体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残联于9月底前填报《年度“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受助对象名册》(附件5)。

6、受理申请的县级残联,完成阳光家园信息数据库的填报录入工作。

7、项目各项信息统一报送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邮箱:xxx;电话:xxx。

(三)检查阶段

1、县级自查。检查项目档案材料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有项目服务图片、是否填报项目受助残疾人花名册、是否有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否有项目资金使用凭证、是否有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2、自治区、市级将对各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通过核验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档案材料,回访受助对象及其家庭,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追踪问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有序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立足当前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残联桥梁扭带作用,与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力量发展壮大。

(二)争取配套资金

在中央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充分发动社会,争取社会捐助,增加资助人数,提高项目资助标准。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及时使用,不得挪用、留滞。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情况。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承接服务的机构符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各项准入标准,服务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督,服务年度和项目执行期限终了应开展绩效考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阳光家园计划,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真切关怀,宣传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真情实感、社会各界的真诚援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扶贫计划

逢年末不但要写工作总结还要写新年工作计划。小编整理了2018残疾人扶贫工作计划,欢迎欣赏与借鉴。

2018残疾人扶贫工作计划1解决残疾人温饱,是我国缓解和消除贫困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十年来,特别是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以来,贫困残疾数量明显减少,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残疾人扶贫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目前,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已经初步解决温饱的残疾人,多数仍处于不稳定状态,极易返贫。残疾人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在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

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而步入小康,关系到国家扶贫工作的全局,是贯彻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伟大构想和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重大举措,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残疾人扶贫作为全国扶贫开发的重点之一,明确要求:“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也对残疾人扶贫提出了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重视。

为了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做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制定本计划。

尽快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继续巩固已有的扶贫成果,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缩小贫富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扶持12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尚未解决温饱的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领导,把贫困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列入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

2.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残疾人扶贫,通过“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残疾人。

3.坚持扶贫开发到户到人。以增加贫困残疾人户经济收入为目的,针对残疾人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方式扶持到户到人。

4.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残疾人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扶贫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贫困地区:国家扶贫重点县的中心任务是扶贫开发工作,集中了中央和地方的扶贫资金,有逐级分解的扶贫计划、完善的扶贫工作体系、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贫困户。

其它地区:国家扶贫重点县以外的地区,贫困人口多数是残疾人,扶贫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残疾人的温饱。这些地区,当地政府要针对残疾人特点,制定计划,安排资金,开展残疾人扶贫;同时,中央将继续安排扶贫资金支持这些地区的残疾人扶贫。沿海发达省市,残疾人贫困问题主要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要根据贫困残疾人数量和实际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当地贫困残疾人,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国家扶贫重点县的残疾人扶贫资金在当地的中央和地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并视情况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其它地区,国家继续安排和增加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对残疾人扶贫的投入。

1.中国农业银行继续安排康复扶贫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扶贫重点县以外地区的残疾人扶贫。康复扶贫贷款在农村扶贫开发贷款中安排,计划数额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银行、中国残联共同协商,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农业银行根据确定的康复扶贫贷款计划,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后自主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根据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和项目安排资金。康复扶贫贷款在确定的贴息期限内,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优惠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据实补贴。

2.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加大用于残疾人扶贫的资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3.积极争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对残疾人扶贫的支持,通过募捐机构划拨、社会募集、各界捐助等途径筹措残疾人扶贫资金。

4.扩大与国际社会在残疾人扶贫开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对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帮助和支持。

继续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把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作为扶持的重点。努力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在规范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到人;努力开拓新的有效的扶贫方式。

1.认真选择残疾人扶贫项目。残疾人扶贫特别要注意选择适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地方支柱产业相配套,兼顾残疾人特点的项目。要坚持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化为重点,选择覆盖面大,效益到户到人率高,与直接提高贫困残疾人收入有密切联系的项目,如各种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的精细加工业等。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科研机构、各类农村合作机构直接参加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项目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最终达到提高残疾人贫困户收入的目的。

2.认真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在扶持方式上,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最有效的扶贫方式。积极发展“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组织贫困残疾人从事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通过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系列化服务,带动残疾人脱贫。

小额信贷是直接扶贫到户的一种有效方式,投入小,见效快,覆盖面大,回收率高,特别适合扶持残疾人就地就近参加生产劳动。各地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做到扶持资金、干部帮扶、扶持项目到户,并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

3.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科技文化素质、劳动技能,是残疾人增加经济收入、脱贫致富的基础。要将培训作为残疾人扶贫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不同类型的短期培训班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贫困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的能力。基层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做好残疾人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组织科技人员或科技能手进村入户现场指导。

4.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积极倡导、动员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志愿者和其它社会热心人士,开展扶贫结对活动,单位包村、个人包户,帮助筹措资金、落实优惠政策、选项目、学技术,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5.制定落实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残疾人负担,为其发展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6.完善残疾人服务社职能,为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全方位服务。县残疾人服务社和乡镇残疾人服务分社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调查掌握本地区农村残疾人劳动就业和生活状况;加强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合作,协调有关部门,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依托农技、科协等部门,组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配合财政、农行等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扶贫资金;承担残疾人扶贫的日常工作。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对已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定期访问,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防止返贫。

残疾人服务社要注意吸收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地方根据残疾人服务社工作需要,落实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残疾人扶贫开发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协助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

--坚持以省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扶贫到户,效益到人。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领导和残联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起帮助、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责任。要把残疾人扶贫开发进展的快慢、效果的好坏作为考核主要责任人政绩的重要依据。

--各级残联作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扶贫项目的实施等工作,确保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没有扶贫领导机构的地区,要尽快成立残疾人扶贫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全面开展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地的残疾人扶贫工作计划,由残疾人联合会和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认真做好残疾人扶贫的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效益分析和总体评价。中国残联统一制定了残疾人扶贫统计报表,各地应按要求做到项目齐全、数字真实、及时报送。

--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扶贫列入统计、监督、检查范围,特别要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审计,准确掌握残疾人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残疾人扶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扶贫济困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为积极做好2018年“定点扶贫帮困”工作,我局结合贫困户实际和现有扶持政策,着力落实各项扶贫措施,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加快脱贫奔康步伐,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及联系人员名单,计划安排走访对口帮扶贫困户,及时与村委会联系、沟通,做好新一年扶贫调研工作,掌握贫困户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提供保障。

(二)是继续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对外贸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加人到扶贫工作中来,为枫溪扶贫工作增添亮点,准备联系松发公司、佰林公司、全福集团三家企业,希望企业能慷慨捐资,为全福村贫困户减轻日常生活负担,争取在6月底前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结合区委倡导的“百企扶百户”活动,积极创建扶贫工作新方法、新形式,了解到全福村干部林岳忠、舒平文、林文亮等自身都办有企业,具有既是干部又是企业家双重身份,计划由岳忠、舒平文、林文亮三人分别挂钩舒洽波等4户贫困户,这有利于推动全福村扶贫工作的积极开展,确保完成年终脱贫目标。

(四)是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根据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救助。计划今年“七一”前夕、国庆前夕、春节前夕合理安排帮扶物资,分别用于帮助贫困户购买大米、油等生活用品。

(五)是加强领导,确保扶贫工作按期完成。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协调会,完善扶贫内容,更新工作措施;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及时掌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了解村扶贫基金会的管理运作,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做好扶贫工作信息和总结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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