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会所管理制度大全(22篇)

时间:2023-11-20 07:51:48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是组织或社区为了维护秩序和规范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规定。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践需要各个层面的配合和努力,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休闲会所管理制度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容仪表整齐,化淡妆,不得披头散发,违者不予上钟,并罚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不得在技师房内换衣服,违者罚款20元。

四、上班时间必须树立良好形象,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或技师房内喧哗,随处走动,不可在公司营业区域内接打电话。

五、不得食用客用饮料或客人遗留下来的食物。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处理。

六、技师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及安排,不得顶撞和辱骂上司,应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违者将视事情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当安排技师上钟有不服从者一律打尾牌并罚款50元。

七、上钟时间待客一定要有礼、热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对客人评头论足或耻笑客人,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并罚款50元。如见客不打招呼者,罚款20元。

八、技师在上钟期间不得随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带手机上钟,不可以看电视,违者罚款50元。

九、不可以向客人索取小费,如有客人投诉,罚款50。

休闲会所管理制度

为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休闲会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休闲会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铺位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本铺位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本休闲会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休闲会所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去严格要求自己,使大家能够全面的发挥自己,为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全面执行奖罚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共同把我们的服务素质提高。具体如下:。

1、拾到客人物品及时上交,给予嘉奖(10元)。

2、员工多次接到客人表扬者,给予表扬和嘉奖。

3、多次帮助同事于危难之中,给予表扬和嘉奖。

4、给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者,给予做普升依据。

5、制止重大事件或意外的发生免受损失或危险者,给予嘉奖并做普升依据。

6、发现或遇到意外事故或火灾隐患时,能及时报警或奋不顾身补救,为企业挽回损失者,奖励300元。

7、对违反规章制度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检举行为,公司将给予奖励。

1、见客人、管理人员、同事、不打招呼者扣一分。

2、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情节轻微者扣一分。

3、私自调休、班或不按规定时间提前申请者抠二分。

4、无故不参加培训、例会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扣二分。

5、当班时间闹情绪,没精打采、没有微笑者口一分。

6、个人卫生不好,头发零乱、指甲过长、没有化淡装者扣一分。

7、制服穿不整齐、不按标准戴工牌者扣一分。

8、对部门消费情况、价格、服务标准等水准常识不清楚者扣本人和当班管理人员个一分。

9、送茶水、水果、饮品、香烟不及时者扣一分。

10、不提供规范式服务者扣一分。

11、客用物品不齐全或摆放不整齐者扣一分。

12、物品损坏遗失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情节轻微者扣哟分,并按原价赔偿。

13、托盘不平、如有茶水溢出者扣一分。

14、进入房门不敲门者或乱敲门者口一分,敲门时一轻两重。

15、无故串岗、离岗、脱岗、偷懒者扣一分。

16、站立、行走不规范或不按岗位站立者扣一分。

17、几个人站在一起聊天、喧哗、说笑、打闹者扣一分。

18、当班时间唱歌、吹口哨、手舞足蹈者扣一分。

19、不按时完成上司吩咐的任务者扣一分。

20、当班时偷吃生果饮品者扣一分、并按原价买单。

21、当班前喝酒或吃的食品者扣一分。

22、当班时看书、年报、看电视、打私人电话者扣一分。

23、吃饭、宵夜、外出不打招呼或时间过长者扣一分。

24、下班时间忘记关水、电者扣二分。

25、向客人索要小费或暗示小费情节轻微者扣五分,情节严重者作解雇处理。

26、收房时,将烟头、纸巾等杂物放进布草间者扣一分。

27、设备设施有问题不及时上报者扣一分。

28、发现客人遗失物品不按时上交或上报者扣二分,情节严重解雇处理。

29、在墙纸及其他物品上乱涂乱画者扣一分。

30、因工作不到位而引起客人投诉者扣三分。

31、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者扣一分。

32、不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者扣二分、要做到先服从后上诉。

33、无理顶撞上司没有教养者扣三分。

34、上班时间内睡觉者扣二分。

35、对客人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者扣三分,并打入黑名单。

36、输错钟、写错单、计错客人的消费者扣三分。

37、未按公司规定要求操作电脑设备者和使用对讲机者扣三分,并打入黑名单。

38、员工上班接听私人电话扣一分,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者扣3分。

39、发表虚假和诽谤的言论,从而影响其他员工信誉者扣五分。

40、携带公司物品外出者,使用警句、禁止物品使用者、扣五分以上。

41、恐吓公司员工或打架斗殴者,即时解雇。

4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即时解雇。

43、禁止公司员工拍拖,发现员工拍拖者即时解雇。并扣五分以上。

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公司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违规事件进行公平公正处理;。

(1)处分的目的是为了端正犯错员工的操守及工作态度;。

(2)对处分员工给予解释及上诉机会;。

(3)以上各项罚款均以罚款形式操作,由当事人即时签名确认。

谨严慎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助人为乐。

总经理:总经办:。

年月日年月日。

会所管理制度

通过本会员管理制度,本会所可以为建立会员完整的.信息库。这样可以更好地为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有效提高会员忠诚度,同时便于会所进行会员管理。

1、顾客单次消费600元,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2、顾客多次消费满1500元,凭借收据,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1、购物折扣:凭借会员卡在会所内消费享受服务、商品九五折优惠。

2、积分规则:

(1)会员消费店内服务、商品可获得积分奖励,积分标准为20元积1分。

(2)积分消费使用时可以兑换现金,积分兑换比例为:1分=1元;

3、其他优惠:

(1)提前获知会所促销活动以及特惠讯息;

(2)可定期获赠会所品牌杂志;

(3)会员生日当月来店消费可享受双倍积分。

(4)可受邀参加会所举办的活动;

1、会员满足入会条件,填写会员申请表入会,给予发放会员卡,于次日生效。

2、会员卡可在会所全场通用,出示会员卡即可享受会员待遇。

3.会员未携带会员卡,职工可经会员管理系统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核实,也可享受会员待遇。

4、一年内没有刷卡消费的会员取消会员资格,不再享受会员所有优惠;会员卡不收回但卡内积分清除。

5.会员一人只限持有一张会员卡,不得重复办理会员卡。

6.会员主动声明放弃会员资格,必须持个人有效证件来店办理手续。

7、会员可通过会所前台变更个人基本信息:

(2)人为原因(如:人为损坏、遗失)导致会员卡无法正常使用时,顾客可至会所申请补办新的会员卡,每张会员卡10元工本费。

以上这个会员管理制度只能作为足浴会所建立会员制度提供参考,管理者应根据自己足浴会所的时间情况做一下更改,同时想要我们的会员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规范和信息化,还需要一套专门的会员管理软件帮我们来实现。

休闲会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违法开房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管理。

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十五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七条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第十九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第二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第二十九条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第三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三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三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十五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

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五条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八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四十九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所称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会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技师部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要求,以此提高技师的职业行为规范程度和工作效率,满足行业需求,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现以公司《员工守册》为准,同时结合技师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本部门员工共同遵守:适用范围:

技师部全体人员:助浴师、理发师、修脚采耳师、足疗保健师、理疗师、香体师。实施办法:

以下制度实行扣分制,1分为人民币元。

技师部领导监督执行,技师部主管、经理开据《过失单》,并将《过失单》上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在违规员工的提成工资中直接扣除。具体内容:

1、值班技师上班时间为下午13:00。

2、各种例会、各类集体活动时不得已任何理由不到场。

3、连续旷工2天、半内累计旷工4天者算自动离职。

4、每日值班人员必须即时打扫卫生,做好卫生日常保洁工作;

5、每日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毛巾收送、蒸车加水、摆放和补充湿巾保证营业所需。

6、不得拿私人物品到营业现场;不得将私人用品带入公司清洗。

7、技师部所有人员不得在客用营业区内休息,如休息大厅、客房、咖啡厅等。

8、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时,会客应到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排在前2位的技师不得会客,会客前必须向经理或主管报告。

9、技师与其他部门岗位领导与员工必须处理和维护好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相互谦让;有礼有节,热情大方。

10、技师外出必须向经理(经理不在向主管)报告,获批后方可外出;营业时间内止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务。

11、13:00—01:00当班时间不能洗澡。

12、技师必须服务满约定时间。

13、技师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交技师部经理审批,获批后方可离开。

14、其他规定按酒店《员工手册》执行。

会所管理制度

1、一不准在技师房内大声喧哗,打闹(00:00,11:00禁止大声说话)。

2、二不准在技师房内抽烟(必须保持卫生整洁)等。

3、三不准随意破坏技师房内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助浴技师必须打扫与维护好spa间的卫生清洁)。

4、四不准在技师房内私拉乱接电线,出现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自行负全责。

5、五不准在技师房存放贵重财物,一旦遗失,概由自己负责。

6、六不准说话阴阳怪气、说三道四、挑拨是非、相互抵晦、拉帮结派,老技师欺压新技师。

7、七不准上班时间喝酒。

8、八不准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订,,xx年4月11日起执行!)。

休闲会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违法开房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管理。

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十五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七条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第十九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第二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第二十九条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第三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三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三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十五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

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五条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八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四十九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所称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会所管理制度

一、技师上班时间一定要准时,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0—15分钟,罚款20元,15—20分钟罚款30元,以上依次累加。)。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容仪表整齐,化淡妆,不得披头散发,违者不予上钟,并罚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不得在技师房内换衣服,违者罚款20元。

五、不得食用客用饮料或客人遗留下来的食物。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处理。

六、技师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及安排,不得顶撞和辱骂上司,应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违者将视事情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当安排技师上钟有不服从者一律打尾牌并罚款50元。

七、上钟时间待客一定要有礼、热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对客人评头论足或耻笑客人,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并罚款50元。如见客不打招呼者,罚款20元。

八、技师在上钟期间不得随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带手机上钟,不可以看电视,违者罚款50元。

私人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2、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4、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5、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1、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4、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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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租房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第十条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私人诊所卫生管理制度

1 、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 、使用门诊日志,有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用品消毒、灭菌记录,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3 、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 、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 、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1 、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3 、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4 、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5 、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1 、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 、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 1 次 ( 器械消毒液 ) ,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 75% 的浓度。

6 、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 周者重新灭菌。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 、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 、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 次。 

10 、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 、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三、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等,使用前达到灭菌,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全经过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每日清洁、消毒,遇到污染时清洁、消毒。

六、医务人员进行口腔治疗操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帽子,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进行洗手或者手消毒。每次治疗一个病人必须更换一副手套。

七、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 、诊所负责人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 传染病

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诊所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4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 h1n1 流感病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

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必须在 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辞职申请。

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此致敬礼“的两种写法:

第一种写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要注意的是,“此致”后边不加任何标点,因为这句话未完。“敬礼”后加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

第二种写法:正文后紧接着写“此致”(其后不加标点),另起行顶格写“敬礼!”

此处“敬礼”的顶格,呼应于起首对收信人的称呼,是古代书信“抬头”传统的延续。古人书信为竖写,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称呼,都要把对方的姓名或称呼提到下一行的顶头书写,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为现代书信所吸收。

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此次我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来写此报告。因为事情来得太突然,仓促得让我措手不及。

首先,是感谢。感谢周经理、易主任和各位同事在我的工作中所给予的照顾、支持和批评指正,让我看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提醒我及时改正错误,变得更努力、更上进。这也将为我以后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再次,是致歉。无力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写着这份连我自己都没底的报告,是我没能履行好与周经理的约定,也是我辜负了领导对我的一番赏识与提拔。我的突然离职,给领导和同事凭添了许多麻烦,也给部门的开展工作增加了诸多不便,在此,我致以深深的歉意。

站在平时的岗位边,看着这眼前刚刚适应的环境,回想自己在这一个多月时间里...要说自己对这个岗位有多深的感情,那是虚谈。但是,再怎么样也是自己辛辛苦苦努力过将近两个月的地方,那些烈日下汗水,那些疲累中的坚持,都将成为我即将过去的回忆。

突然的离开让我变得很不舍,也困在与经理之间的承诺犹豫不决。人往高走,水往底流。经再三考虑,还是决定提笔写此报告,呈请部门领导批准。再次感谢我的这些领导和同事,也再次对周经理致歉。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理疗会所员工管理制度

2. 健康顾问不得许诺顾客超出自身权力范围的条件,如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将予以最高处罚,情节严重进,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发现问题应即时解决,如不能解决则立即向部门主管或会所经理汇报。

4.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前台工作区域,干扰前台人员正常工作。

健康顾问部争议解决方案

总则:

1.以意向会员跟进表(15天内有效)为主,以跟进力度为依据。

2.健康顾问一律不允许在入口处内派票或带人。

一、会员跟进制度

1.  经手人在职的,谁的会员由谁跟,外人无权跟进,可以义务协助。

2.  已离职健康顾问的客户资源属于本部门,由部门主管分配。外人无权跟进,可以义务协助。

3.  在职健康顾问的客户投诉其更进不利,(第一次主管将给予处罚10元、第二次给予处罚20元并收回其跟进权)。

4.  意向客户经会员介绍来会所办卡,若无持会员推荐信或找指定的健康顾问。则此介绍为无效(当班健康顾问谁接待算谁的业绩与佣金)。

二、意向跟进制度

1.  派票的意向客户跟进时限为15天内,如超出时限未再继续跟进,属于跟进顾问自动放弃此意向客户的跟进权。(意向客户在超出时限外15天内到俱乐部办卡,业绩佣金算派票跟进的健康顾问)

2.  电话咨询的意向客户跟进时限为15天内,如超出时限未再继续跟进,属于跟进顾问自动放弃此意向客户的跟进权。(意向客户在超出跟进时限外到俱乐部办卡,未找指定的健康顾问,当班健康顾问谁接待算谁的业绩与佣金。)

3.  有两人或以上的健康顾问给同一个意向客户派票,且双方都有跟进表。跟进权属于第一时间派票者(可私下协调),成单后业绩、佣金对半(可私下协调)。

4.  主动上门:

a. 没有销售推广(无跟进表),上门参观由谁接待算谁的客户。

b. 意向客户带券上门,券的授权人与预约人不相符,且双方都有跟进表,业绩佣金对半,跟进权属于经手人。

c. 意向客户没有带券上门参观,经前台询问(是谁派票的算谁的)已记不清是谁派票的,先由当班健康顾问接待、谈单,如有健康顾问有跟进表,业绩佣金属于派票者。

1. 票成单的老会员由派票顾问继续跟进。

2. 来电咨询由前台人员接听,如涉及咨询卡价由前台转到当班健康顾问手中。未涉及卡价的由前台主管当日平均分配给健康顾问部主管,由主管分配给健康顾问。

3. 任何人不得更改前台来访参观记录。

三、违规处理

1.  前台弄虚作假帮助业务员成单的将给予辞退。

2.  如发现有健康顾问在入口处内派票或带人。

(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5元、第三次罚款50元并给予辞退)

3.  健康顾问恶意抢单将给予辞退。

4.  因争单出现双方各不相让,此单一律充公。此单的跟进权由经手人的部门主管进行分配。

前台部门制度

一、前台接待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不得擅自更改会员资料、会员卡信息。

3.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放行非会员进入俱乐部。

4.  工作期间,不得随便向客人详细介绍入会卡种、卡金额等商业信息。

5.  不得对外透露会员资料、信息。

6.  不得议论、讨论、散布公司内部、未成文信息。

7.  不得私自更改消费账单、现金收据等票据。

8.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二、水吧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不得私自更改所销售食品、饮品的价格。

3.  不得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饮品。

4.  工作期间,不得随便向客人详细介绍入会卡种、卡金额等商业信息。

5.  不得议论、讨论、散布公司内部、未成文信息。

6.  不得私自更改消费账单、现金收据等票据。

7.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8.  不得随意更改音响等所辖公司设备的固定设制。

9.  俱乐部内任何人不得在水吧借水、签单。

特殊情况:

a)  如表演宣传等、由用水人写申请书找俱乐部领导审批,合格后找采购部领取。

b)  外部教练来领操一天可签单一瓶矿泉水。

c)  俱乐部领导接待客人可签单。

三、保安

1.  不得擅自使用俱乐部的冲凉设施用品,禁止使用桑那、美容等客用设施。

2.  禁止在俱乐部使用电器煮食物品。

3.  不得擅自放人进入俱乐部参观、留宿等。

4.  不可跟会员发生任何正面冲突。

四、保洁

1.  严禁用客用毛巾擦洗物品设施。

2.  严禁私拿私用保洁物品。

教练部制度

1.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禁大声喧哗,或在器械区戏闹,保证俱乐部正常的工作秩序。

3.做好会员资料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漏。

4.工作期间,不得无故坐在教练席。

5.工作期间,教练禁止未满18岁人员使用器械。

6.不得违反技术指导的操作流程。

7.工作期间,由于教练指导不当,造成顾客身体损伤,相应责任由当事教练承担。

康复部制度

1.严禁私下为顾客服务。

2.禁止向顾客索要或收取物品及小费。

3.为顾客理疗时,严禁使用不洁净理疗用品。

4.本着科学客观的精神为顾客服务,禁止传播封建迷信,夸大病情。

5.严禁向顾客兜售非会所的营养保健用品。

6.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挑逗、引诱顾客,做到文明服务。

7.文明理疗,遇到客人提出违章要求时,应严辞拒绝,遇有越轨行为者,应终止理疗。 

维修部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规作业。

3.维修人员不得故意拖延维修时间或修理质量低劣,造成设备损坏影响正常营业。

4.不能因维修而影响其它部门的工作和公司正常运营。

5.不得将公司财物赠送他人,更不能占为已有。

6.不得以技术要挟其它部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7.不准擅自挪用公司设备,借用公司设备应报部门主管审批。

娱乐部制度

一.游泳

1.营业其间,由于当值救生员失职,造成顾客身体受损,甚至死亡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经济补偿。

2.非营业时间,禁止放入池游泳

二.球馆

1.禁止教练私带客人入场训练及陪练

三.棋牌

1.工作期间,严禁陪同宾客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办公室制度

1.  办公室所有物品需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美观,花草、墙上装饰物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办公桌面,桌身洁净,无灰尘污垢,地面清洁,玻璃干净透明。

2.  在办公室工作时服装要整齐大方,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3.  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按规定使用,复印机由公司专人负责开启、关闭,其它设施由所在区域员工或使用者管理,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从工资中扣除。除自然损坏外,如有损坏办公设备者,照价赔偿,并处以原价10%的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  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

5.  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喧哗。

6.  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

7.  不准玩电脑游戏及上网聊天,所有电脑游戏程序应一律删除,若发现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8.  不可随地吐痰,扔垃圾、废纸屑等,应丢入垃圾桶内。

9.  有毒及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办公室内。

10.  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摆好,不得乱丢。

11.  不得随意翻阅他人桌上文件资料。下班时,人离开办公桌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12.  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打出私人电话应在前台进行登记,按电话清单扣费,且不得超过5分钟,特殊情况应经直属经理批准。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13.  办公时间,公司内部官方语言为普通话,除业务来往之外,一律不得讲其他方言。

14.  公司员工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内,有业务来往的客人进入公司须到前台处做好出入登记。

15.  办公区内(包括会议室、个人办公室)严禁吸烟,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 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元。

计算机使用规定

1.  每天下班后关闭计算机及显示器后才能离开,发现未关闭者,一次罚款10元。

2.  不能利用公司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3.  工作外出或长时间不使用请关闭计算机。

4.  禁止私自拆、装所使用的计算机配件。

5.  定时备份自己本机硬盘的重要数据。

6.  根据电脑部通知定时升级杀毒軟件。

7.  自觉维护、使用公用服务器共享目录中的文件。

8.  禁止各种影响公司各服务器正常运行的行为,如有违反者,酌情处理。

及时反应计算机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软、硬件故障

网络管理制度

1.  妥善保管公司办公软件及内部网站的账号及密码,不得对外泄露。

2.  积极配合公司推广的各种无纸化办公及网络使用技术。

3.  使用电子邮件等网络办公手段请自觉遵守电脑部推荐方法,节省网络资源。

4.  禁止访问黄色、反动、有敏感话题的各类网站,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5.  禁止下载mp3、各种游戏、屏保等文件,禁止上班时间聊天,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  不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在办公场所播放音乐,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和加班人员工作,违者每次罚款50元。

8. 加班时间需听音乐放松情绪者,可以使用耳机。上班时间不能使用耳机听音乐,违者罚款50元。

采购库管部制度

一.采购制度

1.  所有物品的采购必须有经理审核的请购单方可进行采购。

2.  严禁收取供货商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查核属实即作辞退处理

3.  采购员在采购工作中,因失职造成货物遗缺,必须接价赔偿。

二.库管制度

1.  任何物品的出、入库必须填写出、入库单,并有领取人员和采购人员的签名。

2.  出、入库物品当面点清,严禁私拿仓库物品。

3.  库管员在货物出、入仓库时,必须按章办事,如有缺货、差货必须赔偿。

4.  库管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品损坏,必须赔偿。

5.  饮料与营养品长期积压,库管员不及时请示汇报,而造成过期变质,必须赔偿。

6.  库房钥匙不得交至第二人之手。

在娱乐场所工作,因其是个服务性行业,所以会有许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为了使员工更加符合顾客的要求并且使服务达到顾客的满意,以下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员工的基本规章制度、仪容仪表、形体规范,礼节礼貌和岗位职责,都是要树立制度的,以下就是这几项的基本管理制度。

1、员工基本管理

(1) 严格遵守作休时间,上下班打卡签退,不无故缺席,不擅自职守,有事请假。

(2) 当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应服从安排。

(3) 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饱满,情绪愉快。

(4)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上岗时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接听私人电话。

(6) 不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费、私收回扣、不随意接受礼物。

(7) 不乱动客人的物品,不乱拿客人遗失抛弃的物品。 

(8) 任何情况下不客人争辩,不与领导同事争辩。

(9)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能源。/

(10)不依次充好,缺斤短量,不任意变动收费标准。

(11)未经同意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一切管理资料及有关消息。

2、着装仪容

(1) 服装:按公司规定服装上岗。

(2) 工牌:员工工牌一律佩带于左胸指定位置。

(3) 鞋:工作时间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无污,不赤脚穿鞋,女肉色袜,男深色袜。

(4) 头发:应天天洗头,保证无头宵,均贴,不可蓬乱。(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员工以淡妆上岗,男员工保证随时面部清洁。

(6) 手机、bp机、相关物品一律不得佩带上岗及包含各种饰物。

(7) 班前自检查仪容仪表后方可上岗。

3、形体规范

(1) 站姿:坚持站立服务,挺胸、收腹、沉肩、两脚分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雅,棉带微笑。

(2) 眼睛平视服务对象,不斜视客人或东张西望,不得依靠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毛病。

(3) 两手自然下垂或交*。女性以v型为主、男士两脚与两肩同宽。

4、礼节礼貌

(1) 熟悉掌握问候语言,主动问候客人,能够根据时间、场所、情景、接待对象的不同,准确应用问候礼节。

(2) 熟悉掌握称呼礼节,根据客人应用不同称呼亲切和-谐,尽量记住客人的姓氏、职位,以便再次遇见时准确称呼。

(3) 熟悉掌握应答礼节,根据场景,准确回答、反应灵敏,应对得体。

(4) 熟悉掌握迎送礼节,根据迎接、送别,做到讲究礼仪顺序、礼仪形式,语言亲切准确示意得体。

(5) 掌握操作礼节,服务操作规范,不打扰客人,礼貌大方。

(6) 当客人走过时,主动问好,当领导经过主动点头致意。

(7) 对客人时时表示谦虚大方、朴实、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态度诚恳。

(8) 尊重客人习惯习俗和动作,不评头论足,按客人习惯和要求提供服务。

(9) 与客人交谈时保持微笑,声调平稳,站立直腰挺胸,姿态优美,注重倾听,不插嘴,精神集中,时时表示尊重。

5、岗位职责(服务员)

(1) 熟悉本区域的.设施设备,项目特点,负责本区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为客人随时提供有效的服务。

(2) 具有本区域娱乐项目的基本知识,热情大方主动,有礼貌的接待来客,引导、安排客人入座,善于运用语言技巧为客人提供最佳的服务。解决客人要求及疑难问题。

(3) 负责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在主管的领导安排下,每日清洁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的卫生,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4) 负责场所每日所需工作物品,保证营业的需要。

(5) 遵守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6) 与部门和其他的部门员工紧密配合,协作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1、员工基本管理

(1) 严格遵守作休时间,上下班打卡签退,不无故缺席,不擅自职守,有事请假。

(2) 当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应服从安排。

(3) 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饱满,情绪愉快。

(4)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上岗时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接听私人电话。

(6) 不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费、私收回扣、不随意接受礼物。

(7) 不乱动客人的物品,不乱拿客人遗失抛弃的物品。 

(8) 任何情况下不客人争辩,不与领导同事争辩。

(9)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能源。

(10)不依次充好,缺斤短量,不任意变动收费标准。

(11)未经同意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一切管理资料及有关消息。

2、着装仪容

(1) 服装:按公司规定服装上岗。

(2) 工牌:员工工牌一律佩带于左胸指定位置。

(3) 鞋:工作时间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无污,不赤脚穿鞋,女肉色袜,男深色袜。

(4) 头发:应天天洗头,保证无头宵,均贴,不可蓬乱。(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员工以淡妆上岗,男员工保证随时面部清洁。

(6) 手机、bp机、相关物品一律不得佩带上岗及包含各种饰物。

(7) 班前自检查仪容仪表后方可上岗。

3、形体规范

(1) 站姿:坚持站立服务,挺胸、收腹、沉肩、两脚分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雅,棉带微笑。

(2) 眼睛平视服务对象,不斜视客人或东张西望,不得依靠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毛病。

(3) 两手自然下垂或交*。女性以v型为主、男士两脚与两肩同宽。

4、礼节礼貌

(1) 熟悉掌握问候语言,主动问候客人,能够根据时间、场所、情景、接待对象的不同,准确应用问候礼节。

(2) 熟悉掌握称呼礼节,根据客人应用不同称呼亲切和-谐,尽量记住客人的姓氏、职位,以便再次遇见时准确称呼。

(3) 熟悉掌握应答礼节,根据场景,准确回答、反应灵敏,应对得体。

(4) 熟悉掌握迎送礼节,根据迎接、送别,做到讲究礼仪顺序、礼仪形式,语言亲切准确示意得体。

(5) 掌握操作礼节,服务操作规范,不打扰客人,礼貌大方。

(6) 当客人走过时,主动问好,当领导经过主动点头致意。

(7) 对客人时时表示谦虚大方、朴实、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态度诚恳。

(8) 尊重客人习惯习俗和动作,不评头论足,按客人习惯和要求提供服务。

(9) 与客人交谈时保持微笑,声调平稳,站立直腰挺胸,姿态优美,注重倾听,不插嘴,精神集中,时时表示尊重。

5、岗位职责(服务员)

(1) 熟悉本区域的设施设备,项目特点,负责本区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为客人随时提供有效的服务。

(2) 具有本区域娱乐项目的基本知识,热情大方主动,有礼貌的接待来客,引导、安排客人入座,善于运用语言技巧为客人提供最佳的服务。解决客人要求及疑难问题。

(3) 负责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在主管的领导安排下,每日清洁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的卫生,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4) 负责场所每日所需工作物品,保证营业的需要。

(5) 遵守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6) 与部门和其他的部门员工紧密配合,协作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小型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培养和锻炼一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队伍,提倡敬业爱岗,发扬团队精神,零奢侈、不浪费,创造出一流的产品,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办公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公司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员工考勤实行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均须到指定地点签到,上班时间以签到为准,下班未签到或有特殊情况而事先未向领导及办公室说明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迟到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一月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私请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统计,满事假一天,按月工资/21.5天扣发工资。

五、请假批准权限:各部门经理有一天批假权,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临时离岗须通报办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联系。

六、请假人员逾期不归,又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不可抗拒情况,有证明者除外。

七、员工病假需有医务部门的病假证明,病假按月工资/21.5天×天数扣发工资,病假超过15天,全月无工资。职工因违反纪律,打架斗殴造成病、伤者,休息治疗期间不得按病假处理。

八、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予十天晚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后事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产假。对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期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员工在产期内,发基本工资,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一、员工在批准的婚丧假、产假和路程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随时同公司保持联系。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员工,公司统一准备午餐。准备了又未吃的员工,公司将午餐费在其工资中扣出。

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起执行。

私人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的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企业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要步调一致,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以责任制为主体的体系,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小型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职责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应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用心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足浴会所管理制度

现在不管是什么行业,想要我们的企业或者门店在这个行业立足于长久,就必须得实行会员制,,特别是对现在发展迅猛的足浴行业,想要我们的足浴会所生意火爆,回头客不断,会员制是必须实行的,那么足浴会所的会员制如何制定呢?下面美平会员管理软件小编为您分享一套足浴会所的会员管理制度给您一些参考。

一、制度目的

通过本会员管理制度,本会所可以为建立会员完整的信息库。这样可以更好地为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有效提高会员忠诚度,同时便于会所进行会员管理。

二、会员入会条件

1.顾客单次消费600元,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2.顾客多次消费满1500元,凭借收据,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三、会员待遇

1.购物折扣:凭借会员卡在会所内消费享受服务、商品九五折优惠。

2.积分规则:

(1)会员消费店内服务、商品可获得积分奖励,积分标准为20元积1分

(2)积分消费使用时可以兑换现金,积分兑换比例为:1分=1元;

3.其他优惠:

(1)提前获知会所促销活动以及特惠讯息;

(2)可定期获赠会所品牌杂志;

(3)会员生日当月来店消费可享受双倍积分

(4)可受邀参加会所举办的活动;

四、会员卡发放及使用

1.会员满足入会条件,填写会员申请表入会,给予发放会员卡,于次日生效。

2.会员卡可在会所全场通用,出示会员卡即可享受会员待遇。

3.会员未携带会员卡,职工可经会员管理系统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核实,也可享受会员待遇。

4.一年内没有刷卡消费的会员取消会员资格,不再享受会员所有优惠;会员卡不收回但卡内积分清除。

5.会员一人只限持有一张会员卡,不得重复办理会员卡。

6.会员主动声明放弃会员资格,必须持个人有效证件来店办理手续。

7. 会员可通过会所前台变更个人基本信息:

五、会员更换、补办卡事项

(2)人为原因(如:人为损坏、遗失)导致会员卡无法正常使用时,顾客可至会所申请补办新的会员卡,每张会员卡10元工本费。

(3)顾客遗失会员卡需补办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至办理申请手续,核对身份无误后予以办理。

以上这个会员管理制度只能作为足浴会所建立会员制度提供参考,管理者应根据自己足浴会所的时间情况做一下更改,同时想要我们的会员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规范和信息化,还需要一套专门的'会员管理软件帮我们来实现。

下面回头客与您分享一套足浴足浴连锁会所的会员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通过本会员管理制度,本会所可以为建立会员完整的信息库。这样可以更好地为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有效提高会员忠诚度,同时便于会所进行会员管理。

二、会员入会条件

1.顾客单次消费600元,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2.顾客多次消费满1500元,凭借收据,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三、会员待遇

1.购物折扣:凭借会员卡在会所内消费享受服务、商品九五折优惠。

2.积分规则:

(1)会员消费店内服务、商品可获得积分奖励,积分标准为50元积1分

(2)积分消费使用时可以兑换现金,积分兑换比例为:1分=1元;

3.其他优惠:

(1)提前获知会所促销活动以及特惠讯息;

(2)可定期获赠会所品牌杂志;

(3)会员生日当月来店消费可享受双倍积分

(4)可受邀参加会所举办的活动;

四、会员卡发放及使用

1.会员满足入会条件,填写会员申请表入会,给予发放会员卡,于次日生效。

2.会员卡可在会所全场通用,出示会员卡即可享受会员待遇。

3.会员未携带会员卡,职工可经会员管理系统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核实,也可享受会员待遇。

4.一年内没有刷卡消费的会员取消会员资格,不再享受会员所有优惠;会员卡不收回但卡内积分清除。

5.会员一人只限持有一张会员卡,不得重复办理会员卡。

6.会员主动声明放弃会员资格,必须持个人身份证来店办理手续。

7. 会员可通过会所吧台更个人资料:

五、会员更换、补办卡事项

(2)人为原因(如:人为损坏、遗失)导致会员卡无法正常使用时,顾客可至会所申请补办新的会员卡,每张会员卡10元工本费。

(3)顾客遗失会员卡需补办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至办理申请手续,核对身份无误后予以办理。

本篇文章来源于 huitouke会员管理系统 原文链接:http://

私人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填写《用人申请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配置,核实是否需求,确认有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写出复核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实施招聘。

4.新增用人岗位,用人部门填写《增岗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新增岗位编制、新增岗位职责描述和增设新岗的理由,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5.岗位需增设新编,用人部门填写《增编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增编理由、增编数量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二、招聘

1.招聘准备。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拟定《招聘简章》,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确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岗位人员要求特点,确定招聘渠道,选择科学有效的招聘办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求职意向等进行初次筛选,确定招聘意向岗位合适人选,并上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求职人员需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4.确定初试人选。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应聘人员条件,确定初试的人员以及初试时间、地点,人资专员通知应聘人进行初试。

5.初试。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从应聘者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求职动机、工作经历、前职表现、受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确定复试人选,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

6.复试。应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员的复试,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几方面进行考评,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应聘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

三、七天试岗

1.试岗审批。求职人员经初试、复试合格,还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上岗试用。

2.试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试岗通知,要求试岗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试岗手续。试岗人员需交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张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生产工人入职前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含)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健康证明。

3.到职确定。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为试岗人员办理试岗手续,填写《到职通知单》和《备品领用通知单》,并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确认。

4.七天考评(即周测评):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技能水平等要进行综合测评,填写周测评表。

5.周测评合格,行政人事部下发《薪金通知单》,报送财务部。

6.试岗时间是七天。7天试岗本人感觉不胜任或考评不合格被辞退的,无薪资。

四、背景调查

试岗期内,行政人事部对拟聘人员身份、履历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部门经理、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员等重要岗位的拟聘人员,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属领导要深入到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调查和家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状态等,并填写《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上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五、担保

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等与公司物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岗位以及户口在外地的求职人员,必须经过担保,方可入职。担保人须持有本地户口和正式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并和被担保人一同签署《特殊岗位担保书》。

六、上岗培训

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行政人事部和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岗位描述、行为标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初步的考试测评。

(2)部门经理安排相应负责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简单测评。

七、正式试用

1.新进员工通过7天试岗,经考评合格正式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时间从七天试岗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2.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试用期工资管理规定》。

3.对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高于拟聘岗位要求,并且有相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殊优秀人才,经七天试岗考核成绩特别优异的,可免于试用,但需经总经理审批。

八、转正考核

1.员工在试用期间,所在部门要对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考评,并填写《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试用员工试用期满前,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还须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知识的深入测评;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等知识的深入测评。

4.根据周测评、月测评的考核结果,员工成绩优秀,表现良好,能够掌握胜任本职工作,可免一个月试用期。

5.员工在第一个月试用期内考试测评未能通过,但通过日常表现跟踪测评考核,有发展潜力,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第二个月仍不合格,可辞退。

6.经考核合格的试用期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九、录入存档

1.对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要为其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分别建立员工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

2.员工书面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新进员工到职单》、《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特殊岗位担保书》、《试用员工跟踪考核周测评表》、《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员工转正申请表》、《晋级申请表》、培训考核试卷、转正考核试卷、《劳动合同》、奖罚档案等有关资料。

3.员工档案的录入由人资专员负责。

十、调配

1.公司根据员工的自身素质、工作表现及能力,为其选择适合发展的平台,给予合适的岗位变动或职位调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及部门。

2.员工岗位或职位发生变动时,需填写《岗位调动单》。员工原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拟调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职务晋升。员工职务晋升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晋升后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考核,报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审批。

3.平调。员工在同一级别的岗位间进行调动,需填写《岗位调动单》。新岗试用期为一个月,在公司工作满三年或者有从事新岗工作一年以上经验者可免于试用。员工岗位变动需总经理审批。

4.降职。降职员工填写《岗位调动单》。降职员工可免于新岗试用,直接发放新岗位转正工资。

5.岗位交接。经调整后,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上报工作交接书面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办妥移交手续方可就任新职。

6.工资变动。单纯工资变动,需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工资从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前辞职。

3.接受培训员工因特殊情况辞职,必须符合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

4.未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擅自离职,公司将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三种:自行请辞、解聘离职、被公司辞退。

2.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擅自离职,无薪资待遇,同时公司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

3.离职申请。员工自行请辞,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离职面谈。对于自行请辞的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与其进行离职面谈,记录原因,写出意见。部门经理级人员和公司高管人员离职,须经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面谈应深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绩效良好、德才兼备的员工应努力挽留;对去意已决的员工,要重点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和日常工作流程等,并审查其了解公司机密的程度,以便于公司采取相应的离职应对办法。

5.离职审批。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离职员工本人、接任人、部门经理等共同办理,离职员工要出具书面《工作交接说明》,详细描述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流程、正在进行的工作事项、未完成工作事项、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方法、工作备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门经理要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说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员工所在部门备存一份,上报行政人事部一份。

7.办理离职。离职员工须按《离职交接清单》,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进行签字确认;财务部负责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培训费用状况等进行审核;行政人事部负责计算员工当月出勤天数、收回《员工手册》、审核离职员工接受培训状况等;后勤部负责为员工办理退宿。

8.离职通知。行政人事部要进行离职员工登记,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将《员工离职通知单》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员工擅自离职,各部门经理要在第一时间知会行政人事部,未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9.薪资核算。离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上月薪资。若对公司物资财产和社会声誉造成损害,应给予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补偿从该离职员工工资中扣除。被公司开除人员、擅自离职人员无薪资。

10.离职归档。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须将其个人档案及离职相关资料一同存入离职员工档案中。离职员工档案一般在公司继续存放三年后销毁。

11.离厂。离职员工办理完各项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行李放行通知书》,离职员工凭《行李放行通知书》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当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一章 总则

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聘用

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2)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4)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六)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1)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2)有犯罪前科者。

(3)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4)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5)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6)在外兼职工作者。

(7)在校就读学生。

(七)聘用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者,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八)企业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效益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并就其能力、年龄、职务,订立九个职级。具体按照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工作及考勤

(九)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十)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十一) 员工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

(十二) 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十三)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 休假和请假

(十五) 员工除每周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报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十八) 休假期满应向部门主管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十九) 病假

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

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报人事部备案。

(2) 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之内(包括30天)

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

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息时间合并计算。

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

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6) 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备案,临时有

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

旷工处理。

(2)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3)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

累计处理。

事部备案。

(5)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 培训和考绩

业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二十六) 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2)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业务培训,以提

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3)专业培训

选拔员工参加厂商或专业学校组织的短期学习。

(二十七)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是企业长期的方针。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

工作效率等。

(1)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2)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3)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薪调整、合同续停

的依据;

(4)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

处分。

第六章 福利、劳保和保险

(二十八)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福利基金,用作员工福利待遇。

作,并定期更换。

心健康。

(三十一) 企业统一参加社会统筹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据员工企业工龄,每年医疗费增加2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超过部分个人承担比例逐年递减2%(递减总额不高于15%)

第七章 奖惩

(三十三)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对企业作出显著贡献者。

(2) 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 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者。

(4) 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成绩突出者。

1. 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 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 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 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 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 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 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 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后的工资中扣还。

(9) 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可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八章 资遣

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的医疗补助费。

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第九章 抚恤

(三十九)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 附则

(四十)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四十一)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

(四十二)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四十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私人农场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为了提高农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良化财务状况,根据《会计法》、《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由农场场长、会计、出纳、核算、保管组成。

二、实行财务场长负责制。

三、重大财务决策及财务制度修定由场务会及财务人员研究确定。

四、加强农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五、加强存货管理,实现当年相对“零库存”,完善出入库手续。

六、加强票据管理,坚持杜绝不合规票据入帐。

七、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不良应收款发生。

八、加强往来管理,规范往来核算,及时清理往来帐户。

九、加强费用管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确保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1986年兴办家庭农场的第二年,为搞好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计财科制定了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办法,主要有六条:

(一)家庭农场设兼职核算员,负责内部的经济核算工作,建立有关财务制度手续、登记账簿,积累核算资料,保管财务档案。

(二)家庭农场财务支出由家庭农场场长批准,重大经济支出需经全体成员讨论确定。

(三)按规定及时向生产队提供核算资料,资金需用计划,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监督。

(四)家庭农场核算员要接受生产队会计的业务指导,建立有关账簿,学习和执行上级财务规定。

(五)家庭农场设兼职出纳保管员,负责现金收付和记帐,负责产品、物资保管,登记帐卡。

农场于1990年后,逐步减少其“两费”垫支及预借额,直至完成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家庭农场更新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由家庭农场自筹资金购买,特殊情况经场长批准,由生产队担保,农场给予部分贷款。家庭农场要按合同条款按时上交利费,年终按规定预留下年生产准备金,不得挪用。家庭农场代耕费,按农场制定的《作业参考价格》计算。家庭农场之间也可根据自然条件,作业难易程度自行商定作业价格。存款户家庭农场之间代耕费可内部转帐,挂账户家庭农场给存款户代耕由生产队结算,偿还挂账。挂账户需代耕不许转帐,必须先交代耕费方可代耕,坚决杜绝自然垫支。发现挂账户内部转帐,造成家庭农场挂账增加,对该单位主管领导、会计进行处罚。

生产队所需化肥、油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由仓库等单位购回。可挂账售给存款户,挂账户必须交现金购买。对挂账户不交现金领取生产资料造成垫支的单位,由批准人承担全部队垫支款项。

挂账户销售产品,销售额必须由生产队结算,直至还清挂账。生

产队对挂账户固定资产严

格管理,如需出卖须经生产队批准,并用出卖收入偿还挂账。 生产队会计在年终决算后,及时向家庭农场公布账目。1999年以来,加强了对家庭农场的成本管理,农场大力推行斤粮成本逆控管理,所谓斤粮成本逆控,就是按照倒推成本的方法,对农作物生产成本进行逆控,达到斤粮实际成本耗费最低,而获取效益最大的一种目标管理办法。农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不三到四有八明白两个百分之百”的管理细则,将成本分解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之中,确保斤粮成本逆控落实到户、到地号、到作物。

通过近两年的实践,取得较好效果。2000年,全场共节约综合成本1120多万元,其中:间接成本800多万元,直接费用320多万元,增加产量2000多吨,1276个家庭农场户户无挂账,盈利面在95%以上。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使财务管理到位,现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及借款的管理。

1、公司职工因公借款,必须写明借款事由,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能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的报销必须在办完公事后的15天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科及时冲减借款或报销。

3、备用金及借款原则是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二、报销的有关规定。

1、职工出差补助标准执行《××××公司差旅费报销文件》。

2、职工出差返回后,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15天)及审批手续到财务科报销或入帐。

3、职工在市内公差,只报销公交车票,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为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要先请示后开支,业务开支要及时入帐报销。

5、各种票据的报销,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以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主管领导和经理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6、如公司资金紧张,各种票据也须在15天内到财务科先入帐。

三、原始凭证审核。

1、财务科对各类报销单据和发票要严格审核,各种报销发票收据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2、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和经理签字,财务科方可报销。

3、财务科有权对不合乎规定的票据和超过一个月的票据不予报销。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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