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宪法读后心得大全(13篇)

时间:2023-11-11 11:48:50 作者:ZS文王

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和学习经历进行思考和总结的一种方式,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路。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得出的宝贵经验和教训,撰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梳理自己的思路,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经历的一种回顾和整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写心得体会应该先明确写作目的和读者需求,避免流于表面和空洞,要注重深入剖析和个人观点的阐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和借鉴。

宪法读后感心得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第三、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声是我国宪政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_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宪法读后感心得体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律根据。学习宪法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国家、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思想境界。最近,我也在各种途径学习了宪法,读后感受颇多,下文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宪法对于公民的意义。

作为公民,我们必须遵守宪法,守法用法。宪法规定了我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准则。只有我们认真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行使我们的权利,履行我们的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第三段:宪法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读宪法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让我们了解到国家的制度和法律,更好地认识法治社会,也让我们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责任,更好地履行社会角色。

宪法中许多条款虽然已写明,但往往被我们忽略,我们需要认真看待每一条法律条款,特别是那些看起来再平凡不过的细节,理解条文背后的精神内涵,这对我们的生活、工作、思想及自我要求有很大帮助。

第四段:学习宪法对个人的影响。

学习宪法对于个人的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宪法教育可以使我们的思想意识得到深刻提高,同时培养我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思维方式。有了强烈的法律意识和宪法观念,我们就能更好地了解国家的制度和法律,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做到心中有法律,行为合规。

第五段:结尾。

学习宪法不仅仅是为了通过学习,获取知识以及增长阅历。它更是培养我们的法治意识,提高我们的社会责任感的一种形式,调整我们的思想,约束我们的行为,促进我们的精神境界的提高,让我们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宪法读后感心得

一个天色有些暗的午时,学校组织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间。可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陽光下享受完美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并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悲痛: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坚持冷静,不能冲动,异常是在交友方面,更要细心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明白,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我终身遗憾。并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忙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充满了礼貌的光芒。

宪法读后感

进入了大学,我深刻地意识到读书是多么的重要,因此我用课余时间读了卡尔施密特的《宪法学说》,从中我得到了许多收获,对宪法的理解更深入了。根据宪法,我国建立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到更大的发展。施密特的宪法学构想是:在自由法治国的基础上,添加新的要素民主制,塑造民主法治国,或者说形成立宪民主制。

卡尔施密特的《宪法学说》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宪法的概念、近代宪法的法治国要素、近代宪法的政治要素和联邦宪法学。前三部分是主要内容,第四部分可以看做是施密特对其“政治统一体”同一性理论的适用。第一部分宪法的概念是基础理论,是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展开的前提。在第一部分,施密特对宪法和宪法法律、制宪权和修宪权作了清晰的区分和细致的剖析,也对宪法的变迁作了深入的研究,并且提出了或完善了不少宪法学术语。在第二部分,他探讨了近代宪法的法治国要素,对基本权利和制度性保障的区分和辨析十分精彩,非常宏观,极具导向性,让人耳目一新。在第三部分,他对民主制、君主制、贵族制和建基于三者之上的议会制作了深入的分析和透彻的论述,极其细致,甚有理论的张力。在第四部分,他讨论了联邦的宪法学问题,实际上是对其第一部分“政治统一体”同一性理论的适用和诠释。

有的人说,《宪法学说》不仅是德国的,也是世界的。《宪法学说》可说是一本几乎网罗了西方古今杰出思想家和公法学家、集思想精华大成之作。这是因为卡尔施密特精通古典思想和现当代的各种思潮,既有深厚的历史功底,又有犀利锐敏的眼光,亦不乏深刻透彻的卓越非凡不同流俗的见解。在《宪法学说》中,广征博引,有破有立,有褒有贬,大致是公正客观的,是纯粹学术的。他对法国、瑞士、比利时、美国、英国以及德意志各邦的公法学研究也是了如指掌,在行文中信手拈来,随意穿插。书中人物众多,各异的观点让人目不暇接。但施密特自己的体系却始终一以贯之,屹立不倒,直到貌似偏离体系的最后一章也水到渠成百川归海了。

施密特对“人民”的洞察是非常深透的,但同时又具有内在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人民是平庸的整体,另一方面又认为人民必须出场;他一方面认为选民经常是按照政党方式组织起来的,另一方面又认为公开才有民主性;他明明知道人民的正义感是模糊的、不可靠的,却又认为司法判决要与人民的正义感相一致。他明明知道人民的实质性决断极少,却似乎意欲人民尽可能、尽量决断。他反对政治司法化,但又赞成司法人民化。他认为,代表是必须的、必然的、现实的,它冲淡人民的同一性,但同一性却是施密特宪法学的基石。纵观全书,卡尔施密特的宪法学构想就是:在自由法治国的基础上,添加新的要素民主制,塑造民主法治国,或者说形成立宪民主制。监督是消极的表达或行动,参与是积极的表达和行动;监督无法主动渗透自己的意志,参与必须有自己的意志融入;监督是外在的,参与是内在的。读了《宪法学说》之后,我意识到我国宪法的道路还很长,还需要我们每一代人不断的充实和完善。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人民的幸福和安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读后感心得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而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安全问题是我们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还是发现有些安全方面的问题没有被同学们所重视,比如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4)注意运动安全。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宪法读后感

1、我国宪法把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错误。

2、我国宪法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大部分资料。

答案:正确。

3、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透过。

答案:错误。

4、宪法的修改应由到会人大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透过。

答案:错误。

5、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错误。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

答案:正确。

7、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答案:正确。

8、国务院总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答案:错误。

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属于重要的国家机关。

答案:错误。

10、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向人民负责,人民有权直接罢免他们。

答案:错误。

11、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能够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答案:正确。

12、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及其区域划分。

答案:错误。

1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正确。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答案:错误。

15、根据宪法规定,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务必作出的部分调整方案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之一。

答案:正确。

16、民族自治的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自治村。

答案:错误。

1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大、人民政府和行使司法权的机关。

答案:错误。

18、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最低一级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答案:错误。

19、村民委员会是乡政府的派出机构。

答案:错误。

20、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答案:正确。

21、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答案:错误。

二、单项选取题。

1、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潜力的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忙的权利。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答案:d。

2、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和相互监督的关系。

答案:d。

3、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忙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答案:b。

4、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答案:d。

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副主席。

c.军委副主席。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b。

a.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透过。

b.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透过。

c.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透过。

d.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透过。

答案:c。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

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

答案:b。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答案: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群众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够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d。

a.国家副主席。

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d。

1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答案:d。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答案:a。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

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答案:a。

16、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c。

1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答案:d。

1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状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忙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潜力时。

答案:c。

三、多项选取题。

1、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

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答案:abc。

2、公民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b.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在我国法人也能够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d.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

答案:acd。

3、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bcd。

4、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a.罢免权。

b.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c.批评和推荐的权利。

d.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cd。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c.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d.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

答案:ab。

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a.外交部副部长。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d.审计署审计长。

答案:bd。

7、根据《宪法》的规定,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a.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解外国使节。

b.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c.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d.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答案:ab。

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答案:ac。

a.撤销本市人民政府的一项不适当的决议。

b.撤销本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不适当的决议。

c.责成本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一齐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d.罢免犯受贿罪的陈某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答案:abd。

10、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贴合宪法的规定?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推荐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务必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答案:abd。

1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各种活动都不受法律追究。

c.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答案:ab。

12、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何种选项属于需要作出改变或者撤销决定的情形?

a.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b.国务院对市、县、乡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答案:abcd。

四、简答题。

1、现行宪法是在哪年透过的?目前共做过几次修正?请答出其中2次。

和国宪法修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是什么?请答出其中5条。

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3、我国宪法是如何划分行政区域的。

答:我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请答出其中4条。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有哪些。

取得赔偿的权利。

6、宪法是如何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义务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透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7、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请答出其中6条。

12)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3)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宪法规定我国公民要履行哪些义务?请答出其中5条。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9、我国对选民资格如何规定的。

选举权。(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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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我常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啦!”

妈妈倒一点儿也不顾我,头头是道地说:“动画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时候呀!在农村里头,哪有什么电视可看啊……总之呢,你呀,从小就要学好法律,长大了,我可要你当个律师!受人尊敬又能保护好自己!”

不过,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法”是什么,便又去问妈妈去了。妈妈的回答至今我还记忆犹新:“这个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坏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哦,明白了。

我纯真美好的童年呀!就这么被法律给“侵略”了!

我六岁时,过新年了,爸爸给了我两百元的红包,让后又说:“馨馨,你还小,这钱就我帮你保管吧!”老爸肯帮我保管,我当然满口答应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压岁钱便在我“年少无知”下,被“万恶”的老爸给“骗”没了!当我明白这场骗局时,我便立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对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经犯了中华人民压岁钱法第123条中的第4例‘骗压岁钱罪’!”

我这突然的一说呀,可让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拢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听,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认为有小姑给我撑腰,便也是自信心满满的,十分骄傲!

上小学后,我用电脑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护该国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镜呀!这和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联手创造一个美好社会吧!

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透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能够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就应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留意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必须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样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透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就应做到自我该做的事,就就应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我。这样才有资格理解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能够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从这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建立和谐社会吧!

学宪法讲宪法心得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

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x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宪法宪法心得体会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体系的基础。在我国,宪法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社会广泛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公民进一步了解宪法,了解法律知识,使得宪法在我们的生活中日渐深入。在此,我就谈一下自己对宪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感悟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制定和公布的最高法律。宪法起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推进国家制度和法治建设的作用。宪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推进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对于国家的稳定和繁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宪法的实施成为国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二段:宪法精神与国家发展相辅相成。

宪法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指导,宪法中的规定和条款相辅相成,反映了国家法制建设的思想和目标。在执行中国的宪法中,有着众多重要的宪法条款,比如言论自由、人权、财产权、平等权、妇女权利等等都为人们提供了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宪法精神的落实和遵循,有助于推进国家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法治建设,使民众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不断得到提高。

第三段:宪法的普及促进国家法治。

宪法普及是指把宪法知识传递给每一个人,让每个公民都了解宪法,遵守法律,从而推动全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只有通过宪法的普及和宣传,才能让公民了解宪法精神和法律知识,从而遵守宪法、守法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遵守法律、支持法治的氛围。宪法普及和宣传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教育、社会、媒体、法律、政府和各个方面的协力合作,才能够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长期的发展。

第四段:宪法精神落实到现实生活。

落实宪法精神是推动法律、制度和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宪法的认同和遵守,在现实生活中遵循宪法精神,可以为国家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例如,公民可以参与到宪法的实施过程当中,监督政府行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传播宪法知识,让更多人了解宪法,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宪法的精神不仅仅是一种想法和理念,更是一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趋势。

第五段:宪法的力量和作用。

宪法不仅赋予了公民的权利和原则,还规定了国家的机构和权利分配,其中还明确了各种措施和方式。宪法是一种权力的制约和规范,不仅是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治理以及民生保障的重要工具。通过尊重和遵守宪法,可以推进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宪法在实践中的作用和影响不容忽视。

总之,宪法是推进国家和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导,因此需要公民和政府共同创造一种想法、事业、氛围,共同促进宪法落地生根。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性,强调宪法的普及和教育,从而让万民从中受益。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从个人到集体,从单位到全社会,共同推进中国的宪法建设和法治建设。

《宪法》《宪法》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范了国家的制度和权力的运行,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读《宪法》和反复揣摩宪法条文,我收获颇丰。在阅读和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宪法对于国家和个人的重要性,也明白了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段: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与权力运行(250字)。

《宪法》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治体制。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定了我国国家的主要权力机关和职能,如国家主席、国务院等。通过学习宪法,我了解了我国的国家治理结构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分工和职责,也更加明白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段: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250字)。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其中,个人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平衡是宪法的核心原则。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平等权利、知情权、言论自由、出国自由等基本权利和自由。通过学习宪法,我深刻认识到宪法对于维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自己作为公民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保护好自己享有的权益。

第四段:作为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250字)。

《宪法》不仅赋予了公民权利,也规定了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公民有义务履行国家法定的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宪法》还强调了公民的爱国主义和道德责任,要求公民为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做出积极贡献。通过学习宪法,我明白了自己的责任是践行宪法并为国家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宪法实施的现实意义和个人感悟(300字)。

《宪法》不仅是国家制度,更是国家的灵魂。它不仅规定了国家的制度和权力,也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的实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也是公民幸福的保障。通过学习宪法,我明白了每个普通公民都以《宪法》为准绳,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同时,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养成了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和习惯,也懂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宪法》读后让我深感自豪和自觉,坚守法治的信念,为国家的发展和公民的福祉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读《宪法》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宪法对于国家和公民的重要性,了解国家制度和法律的运行,明白了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宪法的学习,我明白了要成为一个有责任心和担当的公民,为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宪法》深深地印刻在我心中,将一直指引着我走向光明的未来。

学宪法讲宪法心得感悟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_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_”。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宪法宪法心得体会

宪法,作为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其政治体系和社会制度的核心。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宪法,并从中获得启示,掌握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我将就这一主题,从法治意识、宪法精神、权利保障、公民责任、实践体会等五方面谈一谈我的心得感悟。

第一段,强化法治意识。

法治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基础和保证,而法治意识则是我们每个人的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必须得到我们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以强化我们的法治意识。在宪法的指引下,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二段,践行宪法精神。

宪法精神是指宪法中所蕴含的一种价值观和理念,如尊重人权、民主、平等、法治等。我们应该从中汲取力量,践行宪法精神。例如,要尊重他人权利,理解不同族裔、宗教、性别和身份的人的不同文化和观念。同时,民主也是宪法的精神核心之一,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政治文化中去,包括评议议案,发出意见等等。

第三段,权利得到保障。

在中国宪法中,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选举权、隐私权等。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掌握这些权利,并合理行使它们。例如,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我们有权利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主张和意见,但也需要注意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并且不对国家利益的影响。

第四段,公民责任与义务。

宪法不仅强调了公民的权利,同样强调了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宪法法律意识、国家大局意识、公共秩序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等等。作为公民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遵守国家法律、保护环境、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等,同时做到以身作则,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

第五段,实践中谈心得。

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也有一些实践体会。首先,我认为宪法教育的形式需要多样化。学习不应该只是课堂上听,有机会到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法律书店等等地方实践学习是应该的。其次,我认为在实践中强化宪法的意识,例如,场馆、机构、企业等应该加强宪法教育,为职工提供学法知识的机会。

总之,学习宪法是公民应该做到的事情。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宪法,更能够从中汲取力量,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同时,宪法的精神与理念也会指引我们前进,在实践中更好的体现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以学法为乐,让我们所有公民一起守卫和发扬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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