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精选19篇)

时间:2023-11-25 21:18:44 作者:翰墨

制定计划书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份经典的计划书样本,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考。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4日)。传达部署xx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精神,制定我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县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向群众分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部门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进行宣传;县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淮河路永泰村镇银行门前开展集中宣传,县新闻媒体于当日及次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民间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及辖内其他风险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偏远地区和老年人、农民、在校大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意运用简单、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真正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三)注重创新,确保实效。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宣传教育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统一部署实施,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金融保险机构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石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5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报案电话,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31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14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14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6月6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电话:邮箱:)。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0年宣传教育主题为: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共建平安石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方式手段,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一)强化法律政策宣传。一是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辨识非法集资。二是针对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三是加强对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强化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私募股权、项目投资、合作开发、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等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经研究,决定在我镇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广泛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召开会议。召开全镇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宣传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全镇各村单位在本辖区本单位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

3、设置咨询点。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在镇主要道路在镇主要道路和各村巡回广播宣传。

1、制定活动方案(6月2日至6月5号)。

镇党委政府制定好宣传月活动方案。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村及镇直办各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开展宣传(6月12日至6月20日)。

(1)向本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高利的贷款活动的知识。

(2)镇综治办牵头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纳入我镇“六五普法”范畴。

(3)6月20日,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信用社等有关部门在镇汽车站设立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4)6月xx日至6月25日,出动宣传车在全镇进行巡回广播宣传。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镇成立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法委员粟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杨国华、派出所所长张顺成同志担任,成员有刘甸、吴桢、邹卓昕、陈谢、周书玉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以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精心组织,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统一口径,多措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根据本辖区情况采取多种情况进行宣传。

3、督促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镇综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级企事业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4、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健全和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将此次活动的有关材料报送镇政府综治办。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要按照xx省20xx年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等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未经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或给予回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性成果,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推动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上趋势,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参与集资人数3项主要指标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继续深入推进陈案化解攻坚行动,确保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4件,力争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5起。

(一)健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监测预警。

1.完善线上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2.加强线下群防群治。各地要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打防并举,分类化解各类增量风险。

3.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5.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对跨县市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县市区要主动履行牵头责任,制定统一化解方案,积极协调推进案件可能涉及的侦办诉讼、善后处置、牵头维稳等工作。协办地认真履行协作义务。

(三)多措并举,有序减少存量风险。

6.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7.全力处置重点案件。推进慧选投资、恒利金融等重点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强化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四)创新宣传,提升处非宣传质效。

8.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9.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各司其职,推进综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动全链条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处非队伍素养。

13.加大处非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强化交流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风险化解和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

(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考评及责任追究。科学制定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评细则,并将处非工作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对重点案件查办不力、进展不顺的县市区,要及时协调推动并通报,同时报告市政府,对工作不力、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迟迟没有进展、影响到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的责任人,必要时由市处非办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按照呼和浩特市处非办印发《呼和浩特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的同时,利用新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知晓度和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范围。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对接及信息收集、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同时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落实完成。

1、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广泛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媒体作用,通过各类专题、栏目以及公益广告,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直通首府》栏目中除了做好日常新闻播出外,从4月16日起,开设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普及”专栏,采取字幕+画面的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栏目共播发相关新闻7条,统计如下:3月27日首府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旅游欺诈等违法行为、4月16日非法集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月17日保护钱袋子给您支几招、4月18日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4月19日非法集资犯罪数额是怎么认定的、4月20日远离校园非法集资、4月22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此外,栏目直通多媒体版块还就即将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具体到条例中的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当事人以及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哪些等条文规定进行专门解读。同时,栏目还不间断播出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教育宣传片。

2、运用新媒体宣传矩阵,形成宣传合力。

在新媒体方面,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近期将推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系列。我局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等方式发布信息7条,内容包括:【送你6幅画,提高消费防骗意识!】阅读量:5097次、【快告诉家里老人!谨防这些非法集资骗局!】阅读量:7771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阅读量:5.1万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阅读量:2947次等。新媒体各平台总阅读量达到6.7万次。通过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用更直观和通俗易懂的画面和影像等媒介载体使宣传更加深入。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德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工作原则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一)引导宣传机制。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xx县供销社2020年8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挥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的作用,积极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呼伦贝尔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并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以下简称《处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呼伦贝尔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积极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金融稳定,保护人民切身利益。

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加大对《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熟悉和知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鼓励社会公众提供举报线索,形成全社会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宣传普及金融知识,让广大群众正确识别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一)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各级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监)管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区、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等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培训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和传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本行业从业者及参与者宣传普及识别、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法律知识,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二)发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强化日常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专业化、网点广的优势,利用电子屏、报纸广播等进行文字或形象宣传;要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好自身作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及时向群众讲解正规业务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引导群众正确借贷、理性投资。

(三)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有效开展“零距离”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法委,开展对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发挥网格员“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优势,指导网格员要利用各种入户机会,深入了解每户家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倾向,特别要对老年人群讲解非法集资常见案例、惯用手段,提醒不要轻易将个人银行账号、密码等告知他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上报,将非法集资现象扑灭在萌芽状态;各网格长要充分利用各种微信群平台、“村村响”广播大喇叭等有利条件,在基层进行广泛宣传,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呼伦贝尔贡献一份力量。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全年宣传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市级金融机构、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全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请于3月5日前将宣传方案报送至市处非办。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要组织1次集中宣传活动,每月要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海报、展板、折页、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金融活动的知识,每月不少于3条;旗市区处非办要按照处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六进”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夯实基层宣传主阵地,宣传内容及活动每月不少于5条次。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x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xx县供销社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2020年我社所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制定方案,完善机制。根据《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供销社深入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和现实情况,制定了《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用以支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二、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社各科室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以此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县供销社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宣传和深入村庄、社区、家属院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儿,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同时加强对单位自身工作人员的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观看防范非法集资的视频资料,交流各自看法和观点,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鼓励群众主动向县供销社和有关部门举报提供非法集资线索。

一年来,县供销社非法集资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无法彻底消除非法集资的可能性。下一步,县供销社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防范、打击和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及责任制度,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处置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非法集资情况摸底、整理汇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度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将于中、省、市、区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全面健全打击非法集资预防、管理、处置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防严控、标本兼治,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确保全镇不出现非法集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评估、信息预警研判、日常巡查监管、基层防控、快速处置等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快速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建立健全疏导并举、防治给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和案件。重点打击涉嫌诈骗组织者、恶意集资中间人和借款人,严厉打击超范围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彻底整顿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

(三)依法规范融资服务中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融资和宣传行为,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

(四)有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梳理清查企业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以及资产负债能力等,有效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留死角。

(五)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建立镇、村(社区)、村镇信息员制度,建立社会志愿者、基层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自发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群防群治,提高对非法集资监测和防范能力。

(六)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对辖内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监测、跟踪,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对辖内号称“高回报、高收益”产品开展监测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七)建立重点案件包案机制。按照“一案一组、一案一策”的要求,每个重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集中办案,限时办结。

(八)健全从速从快处置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要及时查处,早定性、早处理,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快速查实案情,最大程度追索保全资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清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对煽动群众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集资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综合性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村(社区)、进工厂、进家庭,实现广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责任意识。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借助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整合资源,推动宣传,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共识。

(十)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查处力度。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电邮特别是各类资金借贷平台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传播。加强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督促媒体落实了广告发布责任,封堵非法集资活动传播渠道。

四、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了职责分工;建立镇主体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调动辖内资源,统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五、逗硬考核。

为切实有效抓好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年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所在村(社区)干部个人相应考核工资,如发生影响恶劣,触犯法律行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抓。

(二)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进行摸排,宣传教育。

(三)信息不畅通,发生漏报、迟报、虚报非法集资行为。

(四)对发生非法集资行为上报、处置不力行为。

(五)本单位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为非法集资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毒瘤,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了,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各部门、各学院:

当前,以传销、非法集资为代表的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高位运行,正处于集中爆发期、外溢传导期和升级变异期,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现实危害大、涉危风险高,成为影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风险点,一旦被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极有可能将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危害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增强正面发声,积极引导广大在校师生对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有效遏制上述活动向校园渗透,切实保护在校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的通知》(xx教秘思政〔20xx〕8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部署,通过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认清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防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切断非法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非法集资活动进校园,严防在校师生参与传销、非法集资活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部门、各学院要重点围绕“五个一”集中开展防传销、非法集资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师生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大力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1、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鼓励师生自愿成立“反传销防非法集资”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誓、签名、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专业特点和学生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节目。(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2、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形势与政策教学及就业教育中融入反传销防非法集资的内容,向学生宣传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认识参与传销和非法集资的危害、了解防范的基本知识。(落实单位:宣传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一次研讨会和专题讲座。邀请市工商局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通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法律、法规,将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落实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各学院)。

4、开展一次校园主题宣传。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校园广播等形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落实单位:相关部门、各学院、团委)。

5、集中观看一次视频教育片。通过校园网、易班、班级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学生观看打击传销微电影——《传销笔记》《金融产品,想说爱你不容易》《警花警草说安全经侦特别节目之非法集资》、《xx学院—远离校园贷安全提醒》《xx学院—双11安全提醒》等视频,帮助广大学生认清传销和非法集资犯罪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二)加强校园管理,防止传销、非法集资向学生渗透。

坚持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安排,落实教育管理职责。

1、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以及校内传媒、校内广告等的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非法集资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指导,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落实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各学院)。

2、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非法集资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3、针对寒暑假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突出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请假休学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三)在加强对传销组织查处打击的同时,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坚持以教育为本,做好受骗学生和被传销组织控制学生的解救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各自分工,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学院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综治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年度社会治安综治考评的范围,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在活动开展期间,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加强情况沟通和交流,做到上下、左右情报畅通,信息共享;及时报告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分别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能力和法律意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处非发〔20xx〕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强化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稳定。

宣传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集中宣传日:20xx年xx月xx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要紧扣“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普法宣传是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条例》,加强对自身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要提高站位,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做好警示教育。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要积极宣传本行业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并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做好本领域宣传月组织部署和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本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三)突出“6.15”集中宣传日宣传效果。在“6.15”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调动行业力量、深度挖掘宣传资源,集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防非宣传,营造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氛围。

按照地区处非办相关要求,宣传月期间,国家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附件1),并通过抖音政务号、处非动态等形式积极推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并结合本次宣传月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为目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投资行为问卷调查”(流程详见附件2),最大限度提高调查覆盖面和质量。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统计见附件3),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7月1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联系人:李xx。

电子邮箱:xx。

度“套路贷”“校园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范文

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增量,逐步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存量,确保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1起,力争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2起。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

二、工作原则。

各乡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做好宣传教育、风险防范、预警监测、案件前期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三)依法处置。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四)维护稳定。坚持积极稳妥、措施得当、稳定为先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全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线上监测预警,群防群治。

完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县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强化风险排查化解,掌握底数。

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2.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掌握区域内金融风险底数。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3.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

(三)强化非法集资陈案销号,减少存量。

1.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

2.全力处置重点案件。各乡镇(开发区)、防处非成员单位要强化职责,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做好群众疏导教育,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严防发生大规模进京集访等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处非宣传质与效,营造氛围。

1.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以及社区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2.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处非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通过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

3.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继续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在各级媒体上的公益广告投放力度。进一步开拓各类新媒体、移动传媒、户外广告渠道,加强网络空间宣传,有利提升宣传覆盖面。切实加强机关、学习、企业、社区、网点等宣传阵地建设,将“七进”宣传落实到位。

(五)强化全链条综合治理,严格监管。

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强化处非队伍建设,提升素养。

提升处非战线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乡镇人民政府、防处非成员单位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干部队伍。加强对处非干部的培训,宣讲政策,交流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经费,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令禁止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查处公务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二)做好部门协作。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既要加强纵向工作部署,又要强化横向联系沟通,有效共享信息,实现工作联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风险形势、存在问题和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分析,做好情况通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心得体会[]

我们要时刻铭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绝对不能为了当前的蝇头小利,不惜牺牲长远利益。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线,坚决抵制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不当行为。诚实守信,艰苦奋斗,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明天美好生活。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直播活动的学习,我了解到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和群体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高度警惕,提高防范意识是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心得体会[]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大多数都构成刑事犯罪,不仅破坏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要多学习非法集资诈骗特点,随时对身边人进行宣传。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xx县坚持以“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为原则,以增强打击处置措施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多措并举、分类推进,推动对非法集资问题的综合治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突出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将金融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作为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组织领导方面,充分发挥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在机制建立方面,出台了《开展各类交易场所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xx县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非法集资问题集中摸排与滚动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防范为先,加强规范整顿。

一是开展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人民银行、赣州市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等有关单位,开展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暨开展各类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县内从事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交易场所等金融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采取签署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漫画、检查营业执照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自律规范教育和防范非法集资政策宣传。本次专项排查活动共现场检查企业10家,发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资料500余份,粘贴宣传漫画20余份。二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县域内数量较多的如保险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排查。经汇总,此次活动共排查保险公司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均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在广告资讯信息排查的同时,不断向公众宣传“买者自担、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增强宣传效果,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三)突出规范发展,严格日常监管。

一是建立了有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调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高效的非法集资监测机制;二是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履行一线把关责任。要求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三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进一步落实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监测预警工作职责,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及时高效、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完善线索通报及时应急处置机制。四是加强对县内金融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采取约谈负责人及上门检查的方式,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和警示工作,督促其合法合规经营,有效的降低非法集资的风险。

(四)突出宣传引导,树立舆论导向。

为进一步加强了对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一是进社区,开展街头、商场集中宣传。5月15日,县处非办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莲花万景城开展了“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累计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折页、宣传单1000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进媒体,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在我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常年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同时利用我办的微信公众号,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远离非法集资。三是进学校,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及校园贷宣传。由xx县处非办牵头,联合xx县教科体局在xx中学、xx职校等学校启动开展以“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为主题抵制“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应以学业为重,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四是实现金融网点宣传全覆盖。要求各营业网点、支行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客户休息区电视滚动播出、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高银行客户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目前我县已开集中开展宣传3次,制作宣传横幅4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粘贴宣传图画200块,投放公益广告24条,新闻媒体宣传10条,发送宣传短信2450条。

(五)突出风险化解,加快陈案处置。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动重大风险处置,加快消化陈案积案,认真落实三年陈案积案攻坚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攻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健全与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及时获取案件判决信息和执行情况,实现内部配合“零距离”。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外部联络,每周通报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畅通沟通渠道,不断密切外部协作。二是加快陈案处置进度,持续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陈案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措施,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办案时限、处置进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加快处置节奏,重点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突出的重点案件和发案三年以上善后处置未完结案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快办结。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将维稳要求贯穿于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和案件处置全过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敏感性,注重矛盾源头预防和依法化解,在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释法析理、教育疏导、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防止我县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处置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风险提前介入,打早打小,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邀请金融机构和专家对各乡镇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风险辨别和应对、处置非法集资的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一线宣传和风险防范作用。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宣传平台和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兴载体,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不断增强宣传警示实效,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是科学化解风险。正确处理立案查处与政府监督化解风险的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分类做好群众举报和排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问题企业的处置工作。对犯罪嫌疑人消极配合或逃避打击、缺少实体支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企业,一经确认,硬起手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减轻立案压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抓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健全联动监管措施,完善协同监管和相互通报机制,有效打击和取缔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今年以来,xx经济技术开发区紧紧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心工作,采取广泛宣传推动、重点整治排查以及专项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全力营造全方位、多层次、高要求的整治排查和宣传教育声势。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结合开发区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保障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根据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管委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出台排查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统筹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并将金融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监测排查。

区金融办联合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对开发区重点区域红叶大厦、云谷电商产业园、御财大厦、金太阳国际汽车城、二手车市场等开展金融领域放贷风险排查行动,重点查找涉及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组采取地毯式摸排方式,对各重点区域现场进行问询、调查、记录,对各企业机构证照、人员、业务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同步进行金融风险防范宣传。经几次实地排查,尚未发现开发区相关重点区域存在金融领域放贷、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等。

按照《关于开展小额贷款行业清理工作的通知》(xx金监〔20xx〕1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小额贷款行业清理工作的通知》(xx金函〔20xx〕54号)要求,区金融办召开专题部署会,积极开展小额贷款行业清理工作。对出现存在经营异常的xx市鼎天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xx市添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约谈,按规定上报市金融监管局取消了鼎天小贷经营试点资格。

区金融办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对区内13家财富管理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工作,其中12家公司从未开展过实际经营活动,1家国有控股基金公司正常经营,将此次风险排查发现的联系不上、无经营活动的公司,已移交由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置,上报投资排查工作总结。制定了《xx经济技术开发区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相关责任单位重点对各金融机构、各类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院、商业保理公司广告公司等50余家经营主体进行了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非法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公开举办电话,要求相关人员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三)高度重视案件处置,积极推进陈案结案。xx市安盈融资服务有限公司非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9年4月26日立案,涉及集资金额金额250万元,参与集资人数21人。20xx年xx月xx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已正式起诉,移交xx区法院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皖1502刑初242号刑事判决,20xx年xx月xx经信访办核查无信访记录,开发区处非办将陈案结案报告上报至市处非办。

(四)注重宣传引导,扩大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广度。

印发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于6月份、10月份开展了防范金融风险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分工,到企业、社区、小区发放宣传单页、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led屏幕循环播放、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红叶大厦、云谷电商产业园和区内各金融机构等重点区域将在放置展板,定期更换,长期宣传。组织线上有奖问答和组织参与知识竞赛,扩大群众知晓度;通过到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型商超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宣传。截止目前,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2200余份,利用手机短信发送短信10万余条,制造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单页4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余件。实现区内四个社区、八个行政村宣传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风险隐患、监管难度较大。

我区金融领域虽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但信息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和车抵房抵贷款中介较多,业务繁杂、规范性差、人员流动性强。相关业务虽未明显违法违规,但存在风险隐患,监管难度较大。

(二)宣传方式过于传统、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区金融办和相关单位虽开展了官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发送宣传短信、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车上路宣传、宣传栏张贴海报、入企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但宣传形式过于传统,不够创新,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继续按照已出台的一系列实施方案开展整治排查和宣传,补充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综合考核内容。

二是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整治排查和宣传,杜绝形式主义,充分利用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契机,深挖各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问题,最大程度的清除已经暴露以及尚未发现的金融风险隐患,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

三是进一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鉴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加以督促推进,将宣传排查工作纳入到全区的日常工作中去,形成全面高效的风险监管体系,确保区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心得体会[]

6月15日为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当天下午,我院积极组织师生收看直播或观看回放,学习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中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不良校园网贷等犯罪手法主要特点和防范技巧,并组织现场互动和知识竞答,征集师生参与活动感言,共同掀起宣传高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一年来,xx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金融办的正确指导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

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维护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夯实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了xx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xxx。

组长:xxx。

顾问: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xx镇财政所。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

(一)明确时间。

分三个阶段:1。宣传发动: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召开好四个会议:镇班子会,镇全体干部职工、各部门负责人、村(居)固补干部、组长,村(居)支两委,户主大会。2。摸底:xx月xx日―xx月xx日,建立台账,分解任务。3。集中清收:xx月xx日―xx月xx日。

(二)明确任务。

全镇到20xx年xx月xx日止需共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240万元,每个责任片60万元清收任务。各片摸清非法集资底子,要求要实、要准。

(三)明确对象。

1、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逾期贷款。

2、国家在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居)委会干部、农户、个体户逾期贷款。

3、其他组织及个人逾期贷款。

(四)明确责任。

明确以片为主,采取四个主要领导联片,片长、指导员包片,干部包村,信贷员联村的责任体系。

三、把握政策,做实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

镇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共悬挂横幅40幅,标语800余条,出动宣传车四次,出宣传栏10期,镇清收办每10天―通报各村(居)、片线清收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清收力度。

对拖欠贷款公职工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采取了”三停三不”措施,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对村组干部、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带头按期偿还的,进行了公开曝光。

(三)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将任务分解到片,与村(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按实际收回本息金额计算清收手续费,按时拨付。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惩。

(一)坚持四个确保。

确保依法、和谐、高效、阳光清收。

(二)坚持五个统一。

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答复、统一管理。

(四)严格奖惩。

1、坚持经费包干:完成任务的按责任状兑现,没完成任务的工作经费减半。

2、把清收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绩效文明考核,(占10分)并作为年终个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在工作中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禁假公济私,照顾人情,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五)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为确保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想尽了一切办法,尤其是对长期不在家且又有偿还能力的,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联系,采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的方法,效果明显。今年xx月份,通过多方了解核实学堂湾村有一大欠账户在惠州创业,他有钱但长期不在家且不愿偿还信用社欠款,并且正准备把全家户口迁到惠州。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书记、镇长立刻同县清欠办联系,派出人员赶往惠州,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他终于答应偿还,共收回本息共计45万元,对清收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到xx月xx日止,全镇共清收不良贷款本金139。338万元,利息71。9517万元,本息合计211。2897万元,完成任务比例66。99%,排全县第五。通过地毯式的摸排,全镇没有非法集资现象。

巢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巢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巢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省和合肥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从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合肥市政府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以及“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担责”的基本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在全市范围内,以投融资公司、典当行、寄卖行、担保公司、房地产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吸储、放贷行为为排查重点,特别是以互联网及“互联网+”形式进行的各种非法吸储、放贷行为,及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特别是社会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

工作原则(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二)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查处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市直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置。

四、工作机制(一)风险防范机制。

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防范和预警,特别是对非法集资案件多发行业,要主动开展风险排查,防止风险积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监测,逐步建立起群众举报、媒体引导、部门监管和机制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范机制;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是防范和预警非法集资案件的重要信息来源,要切实提高认识,拓宽举报渠道,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机构,广泛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在职责范围内查实,及时向市金融办报告;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同时要密切配合,形成打击非法集资案件的合力,做到全面监管与联合查处并重。

(二)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

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认真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及动向,将非法集资活动的有关案情及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三)处置机制1.市金融办在接到有关单位报告、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报道后,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应按规定的程序予以登记。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立案的同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根据非法集资活动所涉部门、行业的具体情况,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属于行业系统内的非法集资案件,市金融办及时交办有关单位。

2.有关单位在接到交办的非法集资案件后,要立即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性质认定,对自身难以认定或认定不准的非法集资案件,由案发单位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提出案件性质认定申请,连同初步认定意见、处置预案和有关调查取证材料,按程序报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认定。调查、认定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

3.人行巢湖市中心支行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调查核实、初步认定后,及时提请公安部门依法立案侦查,并由案件主体机构的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组建单位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清理、清退及善后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结果要及时报市金融办。

(四)管辖和移送机制。

对应由外县(市、区)政府负责处置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需移送案件的。由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具体移送工作。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则区分情况,妥善处理,一般是由非法集资案件主体所属主要单位负责处置。

(五)宣传教育机制。

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实施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

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优势,加大有关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利用新闻广电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件及其严重危害;要加强社会宣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地远离非法集资,从根本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从而理解、支持、协助政府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使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的基础。

五、工作责任和要求(一)组织领导。

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从维护全市社会和谐和经济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实效。

2.落实排查责任。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实行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风险排查工作的监督。对因怠于履职导致风险遗漏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3.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注意掌握本乡镇、本行业、本系统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4.做好后续工作。各乡镇街道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案件和问题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早解决、早结案,防止风险扩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非法集资主要形式的分析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管,加大处置和打击力度。

5.严守保密纪律。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凡向被排查对象通风报信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令作出书面检查,对直接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2.对本乡镇、本行业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未按规定履行牵头工作职责和履行配合工作职责的;因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已发生的非法集资活动,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的;未按规定办理非法集资信访事项,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未按规定报送案件处置工作报告的,对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处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调离现任工作岗位处理。

3.对本乡镇、本行业发生特大或连续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涉及非法集资的重大事项、紧急事项及不确定事项,因拖延、瞒报等致使事态扩大的;未妥善处理非法集资善后工作,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违反保密工作规定和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的;其他因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调离责任工作岗位、免职处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免职、降职处理,直至责令辞职。

4.对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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