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的免责协议书(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0 07:24:56 作者:笔舞

合同协议是确保交易安全性的重要工具,它使双方在合作中更有信心。撰写合同协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法律要求,以下是一些示范性合同协议,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自驾游协议书

为了规范本公司自驾游活动,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以下协议内容。

三、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方可离队,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九、自驾游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或签协议者,被代报名或被代签字者参加活动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代签字人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十、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对车队及行为人所产生责任及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一)行车约定:

1)不得超越领路车,不得落后于垫后车。(两不)2)要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通常3秒左右车距);要在前车同意后才能换位;要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灯信号。(三要)。

3)通过收费站或路口,领路车应减低速度或临时停车。

4)油箱过半,应向领路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减少加油次数。5)各车有责任提醒领路车以合理的速度行车。

(二)电台的使用约定。

1)电台是确保列队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若使用不当也会成为安全隐患。2)电台应妥善安装和使用,以不影响驾驶操作为原则。

3)行驶途中,电台主要用来通报路况、行程、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不得过多谈论与此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4)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两句之间略作停顿,注意规范用语、文明用语。5)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电台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领路车和殿后车的通讯。

6)列队行车时,领路车发现与殿后车通话质量下降,应立即降低速度甚至临时停车,以保证车队首尾呼应。

7)电台的使用受国家无线电政策法规的约束,请合法使用,自负其责。

(三)停车约定。

1)领路车根据需要,发出停车信号时集体停车;

2)个别车辆需短暂性停车,应通知领路车;殿后车须停车照应,并保持与领路车的通话。

3)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四)应急机制及事故处理约定。

1)强调自助、提倡互助。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同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2)如有车掉队,由尾车负责找回。

3)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则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4)如遇交通事故,则全体停车参与救援及事故处理。同样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抑或留下陪伴的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5)遇阻滞时当事车辆上的无关搭乘人员可以先行离开。

十一、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活动期间履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

十二、免责声明:

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以上协议内容!本次活动者需签署后才能参与,未签署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十三、其他:

以下信息需要本人填写,无特殊情况不许代签字,信息需要录入电脑请认真工整的填写。

1)车号:2)车型:3)真实姓名:4)身份证号:5)驾驶员id:6)联系电话:7)本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

免责协议书

宗旨、性质:..............

本活动是以“安全、环保、自助、自律、平等、节约”为宗旨的自发性户外活动和驴友聚会,以非商业自助性质的旅游为目的。

加入聚会的资格:

1、参加人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整独立的行为能力(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须有监护人带领或监护人同意且签署此协议)。

2、认同并拥护活动的宗旨及“户外结伴骑行免责协议”和“免责协议书”。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财务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则。

2、集体活动(交通、住宿、就餐等)统一支出(aa制分摊)小朋友半费或全费(视大小而定)。

4、财务人员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认可的成员担任。

5、财务人员有责任在活动结束后公布明细。

6、个人所带物品请个人好好保管,遗失自负与财务人员无关。

召集者的权利:

6、在活动中根据天气、队员状态修改活动计划;。

7、要求队员在活动过程中听从安排。

召集者的义务:

1、根据报名先后接纳参加活动的人员(不适合活动的除外);。

2、在活动过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环保;。

4、依据费用aa制的原则举办活动。

参加者的权利:

1、选择活动;。

2、在活动之后对活动情况进行评论;。

3、了解活动的费用情况。

4、在活动中可提出活动建议。

参加者的义务:

1、在活动中听从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动中注意环保;。

3、在需要的时候协助召集者做好辅助工作(帐务、收尾等);。

4、在活动中相互协助,保证活动的安全和顺利开展;。

5、准时到达集合地开始活动;。

6、在活动后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免责条款。

12、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自驾游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自驾游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注:谢绝团队精神缺乏的人参加我们组织的骑友活动!!!

签订人:.....

自驾游协议书及免责声明

为了维护此次自驾游活动共同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本次自驾游全体参加人员就本次结伴出行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声明及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风险的承担

声明人自愿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声明人知道并认可本次自驾游活动为非商业性出行活动,全体成员共同遵循“志愿、自助、互助、aa制”的活动原则。声明人必须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此次活动。 声明人知道此次活动或自驾游没有组织人、发起人和联系人。所有提出建议或意见者也不被视作为组织人、发起人和联系人。声明人知道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活动或急救(或野外)的经验。声明人知道他们并不对声明人安全负责。

第二条 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声明

(一)声明人已了解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所经过地方的地理气候及路况,此次自驾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途中随时会遭遇车祸或其他事故。在此声明人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过程中(包括在途阶段)因使用装备及车辆受到伤害,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而造成声明人伤亡或不可逆转的永久损伤时,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声明人自愿放弃向本人乘坐车辆所有权人、驾驶员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驾驶员免责声明 由于驾驶员竭尽安全驾驶之原则,亦不能保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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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车人伤亡的,声明人自愿放弃向驾驶员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声明人清楚自驾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并清楚应该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声明人接受本条款,否则,声明人应该在车队出行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三)声明人清楚获知自身具有自由选择往返活动集合地点的交通方式的权利。声明人同意承担由于自身选择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集合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四)声明人了解此次自驾游活动存在不可预见的危险(如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身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声明人知道本人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个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参与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其他成员无需向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声明人理解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自身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自身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自行配备及适用状况,并自行决定参加哪些与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相适应及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活动。 声明人清楚获知,维护自身的安全是个人的责任并取决于自身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声明人同意和保证,如果活动中声明人确信所面临或存在的条件及情况是不安全的,那么声明人会立刻中断进一步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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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游;如果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此次自驾游,由声明人本人承担

所有的由参加此次自驾游引起的风险及责任。

(七)声明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员需要协助的时候,声明人可能会尽力

协助,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声明人判断,施救活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声明人进一步理解,声明人没有法律上的救

助义务;同时,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来协助声明人进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声明人的行为和声明人的参加而导致了第

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声明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参加者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次自驾游活动大致路线为: ,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

第四条 本次自驾游活动所产生争议,相关成员应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协议

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条 声明人同意,此协议及声明自本人签署时生效。此协议对声明人

的继承人、近-亲属、相关被授权人及承继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书及免责声明一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声明人在此签署并保证:

1、声明人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协议及声明和其条文(全部协议书及免责

声明共4页);

2、声明人理解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相关的风险;

3、声明人承担由于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而带来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并免

除其他成员的责任;

4、声明人知道此次自驾游活动本人在协议书签署人一栏签名后,从始发

地出发时起该协议及免责声明自动生效。

本次活动所有声明人签字:

人。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年日

结伴自驾游赤水活动协议书及免责声明

此次结伴自驾游赤水活动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经驾车人与搭车人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结伴自驾游赤水活动一事,签订如下声明及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人人知道并认可本次自驾游活动为非商业性出行的所有费用共同承担的aa制活动,本人自愿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完全同意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赔偿的全部条款。

第二条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声明

(一)本人已了解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所经过地方的地理气候及路况,此次自驾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途中随时会遭遇车祸或其他事故。在此本人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过程中(包括在途阶段)因使用装备及车辆受到伤害,以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而造成本人伤亡或不可逆转的永久损伤时,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本人自愿放弃向本人乘坐车辆所有权人、驾驶员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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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 ,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本人清楚自驾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并清楚应该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本人接受本条款,否则,本人应该在车队出行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三)本人清楚获知自身具有自由选择往返活动集合地点的交通方式的权利。本人同意承担由于自身选择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集合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四)本人了解此次自驾游活动存在不可预见的危险(如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身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本人知道本人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个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参与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其他成员无需向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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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本人会立刻中断进一步参加活动。

(六)在此,本人宣布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存在影响本人参加

此次自驾游或使用装备和车辆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鉴于此次自驾游的风险性,本人清楚获知:本人应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确认,能够参加此次自驾游;如果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此次自驾游,本人自愿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此次自驾游引起的风险及责任。

(七)在其他成员需要协助的时候,本人会尽力协助,但这只

是在以下情况:本人判断,施救活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本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同时,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来协助本人进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本人的行为和本人的参加而导

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本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参加者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次自驾游活动大致路线为:隆昌——赤水——隆昌,

时间为年日上午从隆昌出发时至月 日下午返回隆昌期间。

第四条 本次自驾游活动所产生争议,相关成员应本着平等协

商原则协议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解决。

第五条 本人同意,此协议及声明自本人签署时生效。此协议

对本人的继承人、近-亲属、相关被授权人及承继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书及免责声明一式同行成员每人各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本人在此签署并保证:

1、本人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协议及声明和其条文(全部协议书

及免责声明共4页);

2、本人理解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相关的风险;

3、本人承担由于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而带来的全部风险及责

任,并免除其他成员的责任;

4、本人知道此次自驾游活动本人在协议书签署人一栏签名后,

从始发地出发时起该协议及免责声明自动生效。

本次活动所有本人签字:

签署地点:隆昌

签署时间:2015年4月19日

为了维护此次六安市龙井沟及虎头潭风景区自驾游活动共同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本次自驾游全体参加人员就本次结伴出行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声明及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风险的承担

声明人自愿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声明人知道并认可本次自驾游活动为非商业性出行活动,全体成员共同遵循“志愿、自助、互助、aa制”的活动原则。声明人必须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此次活动。

声明人知道此次或自驾游活动没有组织人、发起人和联系人。所有提出建议或意见者也不被视作为组织人、发起人和联系人。声明人知道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活动或急救(或野外)的经验。声明人知道他们并不对声明人安全负责。

第二条 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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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声明人自愿放弃向本人乘坐车辆所有权人、驾驶员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驾驶员免责声明 由于驾驶员竭尽安全驾驶之原则,亦不能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车人伤亡的,声明人自愿放弃向驾驶员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声明人清楚自驾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并清楚应该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声明人接受本条款,否则,声明人应该在车队出行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三)声明人清楚获知自身具有自由选择往返活动集合地点的交通方式的权利。声明人同意承担由于自身选择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集合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四)声明人了解此次自驾游活动存在不可预见的危险(如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身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声明人知道本人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个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参与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其他成员无需向受到伤害或损失的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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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适应及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活动。

声明人清楚获知,维护自身的安全是个人的责任并取决于自身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声明人同意和保证,如果活动中声明人确信所面临或存在的条件及情况是不安全的,那么声明人会立刻中断进一步参加活动。

(六)在此,声明人宣布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存在影响声明人参加此次自驾游或使用装备和车辆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鉴于此次自驾游的风险性,声明人清楚获知:声明人应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确认,能够参加此次自驾游;如果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此次自驾游,由声明人本人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此次自驾游引起的风险及责任。

(七)声明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员需要协助的时候,声明人可能会尽力协助,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声明人判断,施救活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声明人进一步理解,声明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同时,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来协助声明人进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声明人的行为和声明人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声明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参加者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次自驾游活动大致路线为: 合肥—舒城—六安—目的地—六安—舒城—合肥 ,时间为一日游。

第四条

本次自驾游活动所产生争议,相关成员应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协议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条

声明人同意,此协议及声明自本人签署时生效。此协议对声明人的继承人、近-亲属、相关被授权人及承继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由声明人在此签署并保证:

2、声明人理解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相关的风险;

4、声明人知道此次自驾游活动本人在协议书签署人一栏签名后,从始发地出发时起该协议及免责声明自动生效。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车牌号 联系电话 声明人:

声明人:

声明人:

声明人:

声明人:

声明人:

声明人: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1. 本次自驾活动组织者不是户外旅行社、也不是专业的汽车俱乐部,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非营利性的义务工作,所以您必须慎重考虑,自愿报名,这样是为了提醒您亲自参与的重要性及自愿性。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防止活动的组织者及参加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承担不必要责任。

2. 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意外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3. 车主免责声明

由于驾驶员竭尽安全驾驶之原则,亦不能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车人伤亡的,搭车人自愿放弃向本车辆所有权人或者驾驶员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考虑到自驾游有一定的危险性,强烈建议参加者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 车友会的活动属于自助的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伤时,团队的其他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永久损伤,团队的其他人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中的任何一个队员应该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车友会活动。

5. 凡是报名参加自驾活动的人员及搭乘车友车辆人员均视为完全了解本声明的含义,并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同样适用于以上免责条款。报名并成行人员视同已经接受以上免责条款,不再单独签定协议。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并承诺在活动的两日内如发生任何意外均有

我本人承担。

签 名:

身份证号:

2015年05月16日

免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6、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9、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必须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安全作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自驾游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次自驾游活动,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第一条本次自驾游本着自愿参加、费用自理、风险自担、责任自。

负的原则参加。

第二条本次自驾游活动无组织者、指挥者,完全是所有参加人员。

经过充分协商后一致决定参与的。在自驾游过程也无领队。

等,游玩过程遇到任何问题由大家协商解决。

第三条参加者确认自己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宜野外和高原地区。

适宜野外和高原活动的疾病,导致参加者损害的,由其。

自行独立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次自驾游活动每个人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自己支付、自。

动费用,并非驾车人收取的劳务费用。驾车人不收取任何。

劳务费。

第四条本次自驾游活动所需要的装备、物品由参加者自行准备。

第五条在自驾游过程中每个人所带的装备、物品,特别是贵重。

物品(如钱、手机、相机等)由参加者自行保管,损坏、遗失均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参加本次自驾游者知道户外活动具有已知的和不能预见。

中的危险和滑脱或坠落;被高处落下的物体击中;天气突。

然改变造成的损害;自身身体状况的不适应;个人装备和。

物品的损坏或丢失;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

遇到事故等等。这里对风险的描述是不完全的,我对此项。

活动的参与完全是自愿的。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

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

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的其他人。

第七条本次自驾游活动属个人行为,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伤亡和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责任均自行独立承担。同行的其他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

第八条、驾车人与拼(搭)车人陈述与保证。

驾车人陈述与保证。

1、拥有合法驾驶资格;。

2、所驾车辆(车型:车牌号:)。

具备合法上路条件;。

3、未收取拼(搭)车人劳务费用;。

4、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基本对自身及乘客人身安全已尽。

合理注意义务;。

5、没有身体不适或酒后不适合驾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6、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拼(搭)车人陈述与保证。

1、自愿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自愿拼(搭)乘驾车人车。

辆、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完成活动过程;。

2、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干扰驾车人驾驶车辆并有义。

务提请驾车人不得酒后驾车或身体不适时驾车;。

3、自愿分摊活动中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

车辆产生的费用;。

4、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积极配合驾车人解除故。

障;。

5、发生交通事故后,协助驾车人报警、维护现场,配。

合解决与第三方纠纷;。

对驾车人的赔偿请求,并配合驾车人向第三方或保。

险公司进行索偿;。

7、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

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活动参与者签字:

自驾游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驾游活动(费用aa),丰富车友们的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六、自驾游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或签协议者,被代报名或被代签字者参加活动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代签字人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七、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八、所有参加活动者在出发前签定本协议确认,从双鸭山出发时2014年6月31日早上9:00生效至活动结束时(车队到达双鸭山)本协议终止。

九、拼(搭)车人陈述与保证。

3、自愿分摊活动中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

4、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积极配合驾车人解除故障;

5、发生交通事故后,协助驾车人报警、维护现场,配合解决与第三方纠纷;

7、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十、纠纷解决。

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发生争议应及时告知自发邀约活动的邀约者,由邀约者进行协调。

本次活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本次活动截止(车队到达双鸭山)。

同意以上全部内容才能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本次活动。

自驾游协议书

甲方(委托)(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委):湖州逍遥游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湖州逍遥游汽车俱乐部)(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贵公司会员自驾游项目的旅游团队接待。为保证自驾游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俱乐部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自驾游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自驾游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自驾游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主管部门审核保证,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交通部门登记私家车手续齐全才可以参加各项自驾游交通的安排。

(3)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住宿并落实住宿安排.(4)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自驾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2)自驾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自驾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自驾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自驾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自驾游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俱乐部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自驾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俱乐部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需要自驾游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自驾游领对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

(1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自驾游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当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委托报价。

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俱乐部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自驾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自驾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

(2)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自驾游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自驾游业务。

(2)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由于甲乙双方自驾游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自驾游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自驾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3)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

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自驾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2)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1)第十六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委托业务给乙方的俱乐部,俱乐部领队有权代表乙方协调自驾游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自驾游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事故对策。

第十七条:。

(1)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十八条:。

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自驾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乙方向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乙方协商处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俱乐部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十九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一条:。

同意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三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根据双方平等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四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五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六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乙方:湖州逍遥游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湖州逍遥游汽车俱乐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陈万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免责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

日期:

日期:

免责协议书

甲方(车主):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乙方(拼车人):

1、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2、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3、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一、双方定义

“驾车人”甲方是指在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中的拥有自有或对所驾车辆有合法使用权并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人,所驾车辆具备合法上路条件,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对自身及拼车人身安全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没有身体不适或酒后不适合驾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拼车人”乙方是指参加自发组织活动中的没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员,为完成参加目的,自愿拼乘驾车人、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的人。委托人承担拼车行为所必须的油费、路桥费等,不收取劳务费等其他费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拼车人分摊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并非车主向非驾车人收取的劳务费用。

二、 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的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若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意外或损失,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离开车辆时,应注意关好自己一侧的车窗,驾车人应注意锁好车门。如因未锁门或未关窗造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全部损失。

3 、乙方出现不安全或对车内设施不当操作的行为时,要遵守甲方的提醒和指导。

4 、乙方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宠物上车,应注意保持车内清洁,爱护车内设施。如由于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车内污染或车辆或附属设施损害,由乙方负责清洁、修复或赔偿。

5 、乙方下车时应注意携带自己的行李物品,如遗失在甲方车上,无论协议终止与否,甲方均有义务归还物品,并由乙方自行领取。

6 、乙方如中途欲换乘其它车辆,视为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如短程离开再返或擅自离开,甲方不对其离开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7 、乙方驾驶车辆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并确保自己的驾驶证合法有效。如果由于乙方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甲方和第三方损失的赔付)。

8 、行车途中如遇任何非双方故意因素(如交通意外情况、车辆故障、第三者盗抢、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通事故,或造成人财物损失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一方的损失。

9、车辆在自驾拼车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财、物的损失损害的,由当时驾驶员及甲方共同承担(如甲方为驾驶员,则由甲方全部承担)。

10、为规范拼车过程中参加者的拼车行为,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每人各执一份。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免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拥有临时交强险、临时牌照的性能完好的_____(车型)______汽车(车架号)的所有权,现将此车租借给乙方训练,期限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止,在此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权。乙方付甲方押金暂定为_______(大写)元。超出____行驶公里数后由客户自行承担油费,超出公里数乘以单价____元。

2、乙方仅限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训练使用车辆。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车仅限乙方训练所用,若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使用权且不承担乙方所造成的责任和赔偿:

(1)乙方将本车作为盈利使用;

(2)乙方捎带其他非甲方指定人员行驶;

(3)不爱惜车辆行为;

(4)不正当使用车辆行为;

(5)不在甲方规定的区域使用训练车辆。

4、乙方在租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租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由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车辆本身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经甲方和第三方鉴定属实,则由甲方承担车辆如有故障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协助处理,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赔偿。

7、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准时或提前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费。

8、因国家或行业治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行业治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已了解仔细阅读本协议,并且清晰可能发生的后果和责任。

甲方(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20xx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20xx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免责协议书

为了渡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经参加人员共同协商,就骑行外出旅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认可该协议的人们遵守:

第一条本次骑行游完全是自发性非赢利自费旅行活动,结队而行的目的是为了集中大。

家的智慧和经验,增强解决旅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自愿参加人员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人为或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对旅行活动(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影响,承诺在不增加同伴负担的情况下参与本次活动。

第三条参加人员应自备车辆、钱款、衣物、药品、食品及其他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并在出发前办理完毕旅游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手续。

第四条参加人员应负责保管好自己的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

第五条参加人员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除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外,同伴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参加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承诺不向旅行同伴主张任何赔偿请求。

第六条对免费(含支付基本油费、路桥费的)搭乘同伴车辆的,除故意造成事故外,车主或驾驶员对搭乘人员的人身伤害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出发前参加人员集体推举车队队长,队长负责听取队员意见并据此决定适时开会讨论日常事项,队长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作出决定,参加人员都受此决定的约束。队长无偿为大家服务,并不承担任何参加人员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旅行途中,参加人员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若由此给同伴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旅行途中,任何参加人员均有权在队长组织的会议上宣布脱离车队单独行动,但此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同伴无关。

第十条旅行途中的行车约定:

1、参加人员集体推举导航车和尾车。

2、不得超越导航车及落后于尾车。

3、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在前车同意后可以换位;及时向后车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等信号。

4、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导航车应减速或临时停车。

5、导航车发出停车信号时集体停车;

6、个别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通知导航车;尾车须停车照应并保持与导航车的通话。

第十一条应急机制及事故处理约定。

1、强调自助、提倡互助。自己问题自己解决、一人有难大家支援。

2、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则车队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3、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则继续前进,不必等待。

4、如遇交通事故,则全体停车参与救援及事故处理。同样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伴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5、遇阻滞时当事车辆上的搭乘人员可以先行离开。

第十二条电台使用的约定。

1、电台是确保列队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使用尽量避免安全事故。

2、行驶途中,电台主要用来通报路况、行程、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不得过多谈论与此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3、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两句之间略作停顿,注意规范用语、文明用语。

4、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电台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5、列队行车时,导航车发现与殿后车通话质量下降,应立即降低速度甚至临时停车,以保证车队首尾呼应。

6、电台的使用受国家无线电政策法规的约束,请合法使用,自负其责。

第十三条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旅行活动的人员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与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认可本协议)签字表。

本人亲笔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免责协议书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法定代表人”):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聘用期为_____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与市卫生局进行沟通,解决公司在卫生局遇到的一些困难,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八、甲方每月___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九、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免责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对20xx年1月12日中午宁强县玉河阳光项目工人讨薪聚众打架闹事受伤的事宜进行协商,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

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元。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永远免除此次事宜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关于免责声明范文新版。

免责协议书

甲方(车主):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乙方(拼车人):

1、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2、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3、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一、双方定义

“驾车人”甲方是指在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中的拥有自有或对所驾车辆有合法使用权并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人,所驾车辆具备合法上路条件,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对自身及拼车人身安全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没有身体不适或酒后不适合驾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拼车人”乙方是指参加自发组织活动中的没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员,为完成参加目的,自愿拼乘驾车人、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的人。委托人承担拼车行为所必须的油费、路桥费等,不收取劳务费等其他费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拼车人分摊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并非车主向非驾车人收取的劳务费用。

二、 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的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若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意外或损失,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离开车辆时,应注意关好自己一侧的车窗,驾车人应注意锁好车门。如因未锁门或未关窗造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全部损失。

3 、乙方出现不安全或对车内设施不当操作的行为时,要遵守甲方的提醒和指导。

4 、乙方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宠物上车,应注意保持车内清洁,爱护车内设施。如由于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车内污染或车辆或附属设施损害,由乙方负责清洁、修复或赔偿。

5 、乙方下车时应注意携带自己的行李物品,如遗失在甲方车上,无论协议终止与否,甲方均有义务归还物品,并由乙方自行领取。

6 、乙方如中途欲换乘其它车辆,视为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如短程离开再返或擅自离开,甲方不对其离开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7 、乙方驾驶车辆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并确保自己的驾驶证合法有效。如果由于乙方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甲方和第三方损失的赔付)。

8 、行车途中如遇任何非双方故意因素(如交通意外情况、车辆故障、第三者盗抢、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通事故,或造成人财物损失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一方的损失。

9、车辆在自驾拼车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财、物的损失损害的,由当时驾驶员及甲方共同承担(如甲方为驾驶员,则由甲方全部承担)。

10、为规范拼车过程中参加者的拼车行为,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每人各执一份。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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