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27 10:12:33 作者:ZS文王

食品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涵盖了不同种类的食材和菜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选择食品,我们收集了一些常见食品的市场价位和品牌推荐,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xx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xx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为做好xx乡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乡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全力实现南窖乡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效果目标。

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健全完善“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乡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科室系统牵动、属地单位、村委会组织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按照乡烟花办总体部署,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商超市、饭店、民俗旅游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普法宣传阶段(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围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人皆知“禁放”新规。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春节前,要围绕“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除夕(1月31日)、初五(2月5日)、正月十五(2月15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宣传全域禁放,正面报道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的情况并及时曝光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三)固化宣传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年底)。

20xx年春节过后,要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宣传,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各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

“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村委会、进公交换乘站、进民俗院、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市、进重点地区、进网络”;“十有”即“电子屏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材料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路口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内部宣传。

乡烟花办和各职能科室,以及十六类禁放点的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好内部宣传。

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委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辖区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从自身和身边亲属做起,不放烟花爆竹;推动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指导卫生院、农村商业银行、燃气换瓶站等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定。

各职能科室针对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督促列管行业遵守禁放规定。

其中,环境办围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配合党委宣传部在临近春节和春节期间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教委在放假前对中心校、幼儿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村建项目组指导各村委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商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乡文体中心和旅游办对文保单位和民俗旅游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深入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乡宣传部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

一是要通过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对查缴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例等,进行专题曝光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春节前,通过南窖时讯、微信滚动播出提示语,并通过致全乡人民一封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是要加大在人员密集场所、村委会宣传栏、商超市等人员流动大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这些地区投放、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四是要加强对民俗旅游户、饭店、燃气换瓶站等单位的禁放政策宣传,形成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组织开展基层宣传。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分波次、有重点的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印制一封信、承诺书等宣传材料,深入群众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商超市场等,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通告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是各单位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公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引导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

(三)统一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

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报道,要通过乡烟花办统一发布,各单位严禁擅自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对未经乡烟花办同意,擅自发布消息并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xx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xx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服务民生、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构建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监管到位,着力解决流通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监管。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量大、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品种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社区、校园周边为重点,抓好小超市、小食品店的执法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以副食商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管和整治,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专项检查,保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同时针对夏季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的特点,加强夏季食品市场监管,保障夏季食品消费安全,特别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

四是严查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法检查,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严查重处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是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职责,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以及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是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茅台”和“五粮液”等名酒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八是开展肉类、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把肉类、水产品市场准入关,规范肉类、水产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加强对肉类、水产品入市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类、水产品检验、问题产品退市登记等;坚决查处未经检验的肉类、水产品入市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流通环节肉类、水产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类、水产品市场秩序稳定。

(二)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从严审核把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切实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食品,增加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

(四)加大抽检力度。以婴幼儿乳粉、肉制品、豆制品、饮料、果冻和食用油为重点,结合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以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法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为科学监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五)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大要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尤其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对一系列的案件严厉查处、曝光,树立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主体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严禁执法不严、不公,杜绝执法缺位、失位、错位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意识,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倪瑶负责具体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食品流通监管机构抓指导,包片监管员分片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和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加强督查,积极推进。县局将加大对食药监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有令不行、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善于总结,有效推广经验。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指导推广,力求实效;同时要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同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的违法案例,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震慑违法分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确保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xx县xx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x政发x号),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件硬件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件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源头监管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食安股、基层各分局)。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1233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责任单位:人教股、法规股、餐保化股、食安股)。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基层各分局)。

(九)换证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文);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的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找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1、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市场重点领域及对象的排查监管。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粮食、禽蛋、糕点、儿童食品、小食品、酒类、调味品及金桔、麻粩、白粿等节令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区镇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特别是以农村食品经营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食品专营、批发等源头性经营者及节令食品加工点等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过期变质食品、无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市场,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2、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节日餐饮消费较集中的大排档、饭庄、酒楼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采购验收、食品贮存、凉菜配制、食品添加剂管理、生食食品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3、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走访检查。要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走访检查,特别是对乳制品、饮料、矿泉水、老醋、糕点等生产企业及涉及有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强化监督检查,要抓住企业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产品及原料贮存、原料检验、产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检查其进料及生产过程记录,填制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及时进行跟踪,查看其整改情况,促其整改到位。

4、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问题较多、风险度高及消费量较高的品种为重点,以保健食品专营店、经营药品兼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侧重对保健食品的进货来源、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个别经营者利用春节期间,采取违规的促销方式进行集中性的宣传销售的,要及时关注、及时介入监督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对当地的一些传统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开展监督排查,特别是列入“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食品小作坊,重点对原料采购、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投料管理、产品贮存及包装等进行监督防范,发现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开制整改通知书,留存好巡查监管记录备查。

一是结合泉政打私办〔20xx〕15文件通知精神,以冷冻食品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冻库、冷冻食品经营户、较大的餐饮企业、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对象,检查辖区内销售的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冷冻食品的进货来源、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证明、海关进关单、检验报告书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妥善处理好问题冷冻食品的后处理工作;二是强化对食品市场中进口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其经营的进口食品的进货来源、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书等,特别是进口的奶粉、含乳制品等,要进行重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部门职责,认真负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舆情,分析各自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风险,做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舆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蔓延。要借助春节团聚时机,加强食品监管宣传工作,突出特色,创新宣传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增添正能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学校、农村、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个个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各单位请于20xx年2月12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开展打击冻品违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到县局食品股。

县物价局价格监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履行物价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同工商、经贸委、粮食、质监、交通、交警等部门工作上的协调与联系,依照《价格法》和新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加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价稳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局成立春节期间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工作领导小组。

价格监测组:负责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每日上午。

12。

时前对县城农贸市场和几大超市的主要商品价格情况进行一次采集,每逢。

5

日将采集的价格情况编表报市物价局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随时监测价格情况,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或有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合谋涨价等现象,及时向价格检查组反映,迅速报告局领导,并提出采取相应的措施。

价格举报投诉组:负责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来电的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并做好记录,能办的事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或不能办的事要热情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办理或咨询不属于职能范围内的事项,要予以说明,耐心解释,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不得应付了事;将价格举报投诉情况及时反馈给价格检查组,并保持网络畅通。

价格检查组:负责县城范围内商品价格和春运票价检查,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在县城几大超市推行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和春运票价乱涨价的行为,努力维护我县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2012。

1

30。

日至。

3

10。

日,共计。

40。

天。

1

各工作组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每天深入市场,及时掌握价格波动情况,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依法查处乱涨价和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2

积极宣传《价格法》和国务院最近修改施行的《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进商店进社区等活动,大力推行明码标价,推动价格诚信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和价格自律意识。

3

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长要对局领导负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成员必须服从组长的领导和工作分工,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者将按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处理。

4

要加强与公安工商交警运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实行联合执法,对顶风乱涨价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拒不接受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看守所监管方案范文

xxx分局党委:

按照分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认真对照排查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现就这些问题进行排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在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活动中,初期思想认识不到位,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大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对此次活动认识片面,自我满足。

2、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对当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对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理解的不深刻,不具体。对监所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肤浅。

3、自身建设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对纪律作风方面要求少,标准低。

4、对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庸懒散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养不高。对党的理论、核心价值观缺乏系统的学习,对上级公安机关队我们纪律作风方面的要求没有深刻地领会。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学习中存在形式化、教条化,不能准确把握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队伍在业务方面存有较大不足,单位内部尚未形成自觉的学习氛围,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缺乏针对性。

3、日常管理工作方法简单,流于形式。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要通过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系统地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创新工作意识,明确工作目标。

2、加强学习安排,自觉提高个人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以这次分局作风纪律整顿为契机,牢固树立五种意识:一是争先创优的意识;二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三是为民执法的意识;四是胸怀大局的意识;五是爱岗敬业的意识。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案

烟花爆竹传统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xx〕184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经营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及批发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及零售经营网点,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安全。

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时间为20xx年2月3日至2月26日,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日期为准。

市应急管理局在春节销售期起始的3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布点规划及数量。经营者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销售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春节期间,城区零售点应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前2日内组织搭建临时销售棚,有效期开始前1日内进行摆货,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返回批发库代保管,并拆除临时销售棚。

1、零售经营场所要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全市临时零售经营场所实行棚式销售管理,市区销售棚的样式(见附件3)由市局统一规定,并统一编号。销售棚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米(含货架高度),存货不得超过100箱,总药量不得超过100千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边80米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夜间不得将剩余货物转移至民房或居民区内。

3、按照《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的要求,将零售点的存放类别、数量和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进行标明,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设立中转库,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超市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4、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要签署《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2)。批发企业要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1)。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含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季节性零售点和零售店)布点规划。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春节期间季节性临时点数量要在20xx年的基础上减少10%。各乡(镇)街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点规划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根据《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集中组织季节性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证由市统一编号、统一样式,上岗后挂在胸前便于检查。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条件审核不得通过。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期。要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

结合实际,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联合执法,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检查有机结合,同时要重点检查闲置的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值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针对烟花爆竹企业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生产加工环节:要以白酒产品为监管重点,特别强化对散装白酒消费旺季的监督检查。一要检查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必须取得《备案证》。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场所是否干净整洁、是否与污染源保持有效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三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规定必须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的应当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四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对生产过程、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五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是否对产品出厂实施批批检验,企业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小作坊是否落实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的法定义务。六要检查食品生产单位是否实施人员健康管理。七要检查产品标签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八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单位特别是散装白酒和月饼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0)的规定,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禁止在生产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对月饼生产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充分运用抽检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流通环节:要农贸市场、集市为重点区域,以糕点、糖果、饮料、白酒等节日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一是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或小食品经营店备案证,许可证(备案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二是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三防”设施使用情况。三是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四是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餐饮环节:以学校食堂及周边、农家乐、餐饮单位等场所为重点,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扎实抓好国庆期间农村坝坝宴备案指导工作,餐饮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食药安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监管方案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市场的规模与开放度也逐渐扩大,由此而来的风险与机遇同生同死。如何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成为监管的重要职责。监管方案是制定金融监管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本次监管方案学习研讨中,我从三个方面深入思考与探讨,对监管方案心得体会做如下总结。

监管方案包含各市场各机构多方位的监管内容。其中最令人关注的便是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监管方案中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行为,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也落实了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措施,比如严格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等。另外,监管方案也提出了如何推进简政放权,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提高社会效益等方面的问题。这些举措反映了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各种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展现了监管部门的敏锐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监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是监管部门的一个必然职责,也是达到监管目标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本次学习中,我们发现,监管方案的实施将对金融市场产生积极影响。首先,监管方案引导和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其次,监管方案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不断提高市场的健康度和透明度。再者,监管方案强化了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与作用,提高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协调性。总之,监管方案的实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监管方案的指导作用是制定监管方案的首要目的,也是实施监管方案的重要任务。我们在学习监管方案的过程中,发现监管方案能够对各类金融从业人员、投资者、金融机构等多方面进行有关的指导。监管方案的规定将利用社会遵守它的约束力,促进各类金融主体遵纪守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如何发挥监管方案的指导作用,成为我们在实践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监管方案作为监管政策实施的基础,其中存在一些具体实践中的困境,如如何平衡监管与自由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各种利益冲突,如何防范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或过度干预等问题。这些问题得到的解决,对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我们在研讨与实践中,深入剖析形成成果的同时,认真总结和完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部门的稽查力度等。

五、营造金融市场健康氛围。

金融市场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健康的市场环境,在保证竞争充分的同时,防范和规避风险,给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和公平的投资渠道,这是金融行业必须面对的问题。通过我们学习和研究监管方案,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监管思想,依法行事,营造金融市场良好的发展氛围,保证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为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综上,监管方案的实践与研究,是监管部门广大干部和从业人员必须深化的重要任务,学习监管方案心得体会可以从多个方面展开探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一种务实的态度来认真思考和解决相应的问题,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实现金融行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方案

12月21日,“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永顺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举行。广泛动员青少年志愿者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让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共同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打造幸福美丽宜居新永顺。

启动仪式现场。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谢翔宇宣布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启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格局。团县委、文明办等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好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群体模范带头作用,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贡献青春力量。各责任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背街小巷、物业小区的综合整治彻底到位,持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启动仪式在舞蹈《和谐盛世》中拉开帷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先后发言,号召全社会广泛行动起来,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助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演的《三句半》通过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了整治活动的主题及意义,青年代表们带来的朗诵《与文明同行》聚焦综合整治行动,向青年发出倡议。改编版的歌舞表演《听我说谢谢你》向所有奋战在环境整治中的一线人员致敬。

三句半表演。

启动仪式结束后,学生方阵、文明单位方阵及广场舞方阵进行街道游行,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全方位整治宣传,志愿者方阵分别在十字路口、中心市场、烈士公园等核心地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乱停、乱摆、乱占劝离,清洁打扫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群众,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的。

游行队伍。

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向进、陈利勇、田君出席启动仪式。本次活动由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教体局承办,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全县各战线文明志愿者、各城区学校学生代表及广场舞队伍代表等1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及志愿活动。

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方案

为了扎实做好全县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根据20xx年xx市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加强官方兽医行风建设,坚决杜绝不依法履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和水平。

为了开展好全市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县畜牧中心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整治活动:20xx年*月1日-*月24日。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4月1日-4月5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并传达到每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阶段(4月6日-4月19日)。整治对象包括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官方兽医,整治方式为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见附表一、二、三)。要对照媒体曝光的问题和视频会议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业部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4月20日-4月24日)。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每名官方兽医都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经由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迅速整改。对自查自纠的一般性问题,不批评、不秋后算帐。对不自查自纠的或新发生的问题,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通报、警告、记过等处分。

1.组织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国务院国发〔20xx〕15号、农业部农医发〔20xx〕19号、省政府冀政〔20xx〕9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冀政办〔20xx〕35号文件规定,解决基层防疫队伍和机构的编制问题;是否对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推进措施,是否向政府正式报告和与其它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基层防疫机构、人员、经费等存在的矛盾和困难。

强能力”行动要求,抓好各个阶段工作的贯彻落实。

3.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了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官方兽医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是否对现有在编、在岗的官方兽医进行核查清理;是否对因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官方兽医进行认真严肃处理。

4.监管工作情况。一是检查是否明确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各岗位的.人员数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二是检查是否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建立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是否监督官方兽医按照农业部产地检疫规程及有关规定,严格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依法实施检疫;三是是否监督官方兽医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及有关规定,把好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关,严格检查官方兽医是否存在只出证不检疫,隔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否按照《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各类动物防疫监管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管,是否配备与检疫、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5.证章标志管理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电子证章标志管理制度,领取、发放、使用、回收、销毁证章标志是否有完整准确记录;是否能够做到追溯到具体经手人员;二是检查动物检疫粘贴标志,是否有将动物检疫粘贴标志违规交给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人使用的违规行为;三是检查旧式检疫证明回收、处理情况。

6.官方兽医履职履责情况。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农业部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二是检查是否按照农业部《产地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和《屠宰检疫规程》的规定依法实施检疫;三是检查是否按照《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检查是否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五是检查证章标志填写和应用是否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通知》(农牧医发[19xx]85号)的规定。动物检疫粘贴标志是否由官方兽医负责粘贴,或者由官方兽医现场监督粘贴。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取得实效,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监管所面临的严峻和复杂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按照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4月份,将组织骨干力量,对基层查摆问题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对工作不力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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