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安排(汇总16篇)

时间:2023-12-17 23:42:26 作者:翰墨

会计师是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员,他们负责完成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并提供相关咨询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计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年延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考生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于201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的工作日内,到报考所在地财政局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和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延边州财政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就2010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网上编排考场等工作,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取消手工报名,实行全省范围的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1.2009年9月2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

2.2009年10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3.2010年2月1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4.2010年3月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5.2010年4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10年5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7.2010年5月14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010年5月22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含网上评卷试点)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0年度将继续扩大网上评卷试点工作,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申请参加2010年度网上评卷试点的报告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全国会计考办并抄送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10.2010年6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分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下列文件:

(1)成绩数据(光盘);

(2)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3)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检查验收意见。

11.2010年7月9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完成考试的检查验收工作。

12.2010年7月14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下发成绩数据(光盘),各地收到后即可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实行网上评卷试点的地区,可向提出疑义的考生提供相关科目题分的具体分值。

13.2010年7月16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公布考试合格标准。

14.2010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15.2010年9月30日前,对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要更正考试成绩的,应由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

16.2010年12月1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考试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告,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17.2010年12月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0年度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辅导招生】。

2010年中国大学网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表。

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30日。

对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上述时间确实无法安排完成考试的考区,报经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同意后,考试时间可适当延长。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这两个科目可任选一门),全部考试科目均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使用财政部统一建设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珠算》科目采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珠算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桂财会〔2013〕11号)规定要求建设的题库。

年常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请广大考生根据报名考试时间早做准备,妥善安排。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收费,准考证的打印等事项将另行通告。请考生关注“常熟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通知。

相关考试大纲、考场规则及"江苏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新系统操作演示"均可在会计之窗查看下载。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考试与培训分离原则。有需要培训的考生可尽早自愿前往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辅导。

常熟市财政局。

2014年2月11日。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会考办、省直及中央驻郑各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人事部决定,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定于2005年5月21、22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仍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

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衔接。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3.根据《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四、考试大纲。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2.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五、各市会计考办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报名时间的,须报经省会计考办批准。

六、各市会计考办在组织报名时,务必要将今年中级考生档案库人员名单公布,要求考生将自己的准考证与公布名单上的档案号仔细核对,若有错误以公布名单上的档案号为准。

七、各市会计考办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的,报省会计考办,由省会计考办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

八、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各市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执行。考点原则上设置在高考定点学校,确有困难的地区,所选用的学校应报省会计考办批准。对年度考场纪律较差的考点,坚决取消其考点资格。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会计考办负责。

九、各市会计考办应本着以考养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费,的原则,按豫财会[]8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年延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1、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告”。

(二)考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3个科目。所有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每科目答题时间为60分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财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12月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师生近期在多项学科竞赛中取得佳绩。

近期,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师生在会计、珠宝、创新实践等竞赛中均获佳绩,提升了学生专业技术方面的能力,扩大了学校影响力。

商学院代表队在全国大学生创新会计人才技能大赛上获高职类团体三等奖。11月18日,在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举办的2016年第十届“新道杯”全国大学生创新会计人才技能大赛即寻找企业好会计挑战赛(全国联赛)竞赛上,商学院代表队获得(高职)组团队三等奖的优异成绩。两支代表队分获二、三等奖。

此次大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经教育分会、新道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西安交通大学协办,有包括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校23支参赛队伍的92名学生同台竞技。

此次竞赛展现出了学生扎实手工账和会计电算化的技能知识,也彰显了学生团结一致、不畏强手、勇于拼搏的精神风貌。通过比赛,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一次展示技能、提升实践水平的机会,同时推进了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引导学校教学、实践与岗位具体要求深度对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意义重大。

珠宝学院师生在2016全国高校“广艺杯”钻石分级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11月18至20日,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举办的2016年全国高校“广艺杯”钻石分级竞赛在天津商业大学举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长徐德明出席活动。本次大赛有来自全国的31所高校代表队的93名参赛选手同台比拼钻石4c分级实操技能。

珠宝学院代表队师生充分运用专业所学,发挥自身所长,披荆斩棘,最终获得5个奖项。其中,团体二等奖一项,戴洁获优秀指导教师奖,高奕霖、叶雄两名同学获得个人一等奖,李鹏潘同学获得个人三等奖。

据悉,本次大赛由高校和权威珠宝质检机构的专家担任评委,依据国家钻石分级标准(gb/t16554-)对选手提交的钻石分级报告进行评判,以钻石分级正确率高低进行排名,团体成绩由各队参赛队员成绩相加而得。比赛中,选手需要在100分钟内对10颗钻石进行分级,其中,对4颗钻石进行颜色、荧光、净度、切工分级,对其余6颗钻石进行净度和切工分级。

通过参与此次竞赛,提升了该院珠宝专业学生的钻石分级能力,促进了与国内其他珠宝院校间的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加强了珠宝行业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实现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的目地。

国际经济学院学子在2016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泰安杯”流通业创新实践竞赛精英赛取得一、二等奖。11月19日20日,来自20多个省份、自治区,30多所参赛院校的30余支代表队,共计240余人齐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角逐2016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国际经济学院派出了“凌云”战队和“exome”战队参与比赛。通过两轮激烈的角逐,最终两支参赛队伍也分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同时该院获得最佳院校组织奖。承办此次全国性质的比赛,对于陕西商贸学院来说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此次比赛的承办,使学校一方面加强了和全国范围内商科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也在经济贸易类人才培养质量上也得到了提升。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九财会考[2004]2号)。

各县(市、区、山)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市直各主管部门:

根据赣财会考[2004]4号文件精神,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1日、22日举行。现就我市年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必须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赣财会考[2004]4号文的精神执行。

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和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上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根据《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衡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的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04年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考试大纲。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2、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1、2004年10月11日至10月29日,为我市考试报名时间,同时组织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2、2004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送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3、2005年5月10日至20日,为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4、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5、考试报名地点: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七楼,马狮商厦对面)。

五、其他事项。

1、市直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均采取考生现场数码照相,个别有特殊情况的考生不能自己来现场报名时,在委托他人报名的同时要提供一张近期彩照进行扫描(一寸免冠)。县(市、区、山)报名考生进行数码照相具体办法附后。

2、各县(市、区、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及时做好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不得延迟。

3、各县(市、区、山)考生填写报名点代码时,均填写本县(市、区、山)代码。

4、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赣价费字91号和赣财会考字[2000]32号文件执行。

5、跨省报名的考生仍按原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6、各县(市、区、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不得以证书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驻邯省直、中直各单位:

根据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10号文件精神,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5月21-22日举行。现就我市20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上不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不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考试严重违纪人员2年内不许报名参加考试。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年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甘肃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兰州市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具体报名办法由兰州市财政局制定。

(二)其他各市(州)、省直报名按以下办法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会计网”(http:///),进入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后,选择报名点(市州、省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将尺寸为114x156、大小不超过15k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至报名表格照片处进行保存。保存成功后,打印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当地财政部门缴纳费用并打印报名回执。

3.准考证打印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后(注意网上通知),由考生自行登录“甘肃会计网”进行打印。

(三)各市(州)应在报名结束后的15日内将各科目考试人数、考试时间安排等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并将报名数据上传至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系统。

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会规〔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腐、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6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级以上城市,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点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三、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4日20:00);下半年报考时间:2016年9月19日—28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8日20:00)。上述时段内(含双休日)每天8:00-22:00接受报名。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

(一)报名准备。

1.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格式,例如:;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额头,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因照片不符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流程谨慎操作。报名网址:

1.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

2.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1.232.128.77/hbwsbm/)。

(三)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应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行政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相片。不允许中介机构和他人代理报名;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不办理退考退费。需要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结束后15日内到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发票。

(五)报名成功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结束1个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六)错误信息更正。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信息有误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属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办理。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221.232.128.77/hbwsbm/,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验证码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确保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清晰无误,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上半年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6日9:00至5月25日17:00;下半年为11月7日9:00至16日17:00。

上述时段以外,系统关闭,考生将不能打印准考证。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完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8日至6月5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安排由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选择。

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变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

1.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20日内,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考场预测、考场编排、准考证生成等工作。

2.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2天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信息,在考试开始前1天从省级试卷下发服务器中接收考试试卷信息;在每天考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报送考生考试信息。

3.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和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221.232.128.78:8899/)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由省会计学会按照财政部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需要网上订购的考生请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网上订购成功后将尽快送达。相关信息可登陆湖北省会计学会网站()查询。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27-87891576。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财会发[2015]24号)精神,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3科共150元。

(一)加强考务组织领导。各市、州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强化保障,制定预案,积极预防集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按照有关规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县(市、区)暂不设考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属地考生考试合格后的发证工作。报名、考试期间,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二)加大考试宣传力度。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集中到市、州考点考试的办法,制证、领证仍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考试采用的财政部题库为国家秘密,各地要加强宣传,提示考生考试系统随机出题,不存在所谓的考试原题、真题和答案,避免上当受骗。要防止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购买辅导用书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规范考试工作秩序。要按规定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未经省会计考办同意,不得改变考试时间、地点,不得随意合并考场。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生考试事故、考风考纪存在突出问题的考试管理机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考务人员法纪教育,做好考务培训,确保201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1月5日

广州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一)凡符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我市任一行政区划进行报名,网上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现场确认点(附件1)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根据机位数量、考场配备等情况,每期考试均设有报名名额限制,我市所有行政区划报名额满后该期考试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考时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能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将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按照预约日期到现场确认点审核报名资格及缴费。考生集中的学校、单位需集体确认的,代办人员可与现场确认点联系预约受理时间。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考生来源为在职人员的,应当在表格“单位信息”栏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考生来源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应当在表格“学校信息”栏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考生来源为待业人员的,表格不需要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若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2)军人考生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4)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非广州市户籍考生的有效居住证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有效学生证原件。

(三)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

(四)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生成,原则上不予调整。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

(五)确认成绩。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当场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成绩一经确认不再提供复查服务。

(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登陆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分数。

(七)考试结果公告及领取证书。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5日后,依现场确认点告知的方式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结果通过的人员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登录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证书领取”栏目,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按照有关流程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上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6月19日;下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9日。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2014年上(下)半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在校学生)遵循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所属考区进行报名,并到所选择的报名考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在所报考的考区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在邕在校学生考区划分: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6所学院的学生请选择南宁考区。除上述6所学院以外的其他在邕学校学生请选择区直考区。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不存在报名条件中提到的违法犯罪行为。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资格不再进行现场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考试不接受团体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报名工作。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考生姓名和身份证等重要信息在网上缴费成功以后不能再修改。如因委托他人报名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姓名、身份证等报名信息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正确填报各种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设置现场缴费渠道。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到网上报名注册选定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北京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要求。

甘肃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1.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第三十条所列情形,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普洱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

云南省根据财政部2014年4月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为考试范围。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方式。

无纸化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从国家题库中抽取题目的方式进行。考生连续抽取三个科目的考题完成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

五、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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