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结(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9 21:32:57 作者: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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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学校非常重视校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提出治理要求,明确各种工作目标,强化安全防范教育意识,由政教处、总务处、护校队、门卫等具体落实,其他各部门、各年级、各班主任、各班层层有责任有任务,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和谐育人环境。制订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召开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时时、处处、事事的工作有专人负责。学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了全校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我们深知幼儿园安全工作心系千家万户,是我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维护幼儿园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一中心,开展工作。现将我园的安全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首先幼儿园从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入手。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各年级组长、保健医等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由园长亲自挂帅负总责,各年级组长具体抓落实,各职能部门层层抓执行,形成了全园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在每周例会上讨论幼儿园主要工作时,我们把幼儿园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此外还经常召开安全专题园务会议,分析园所各层面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扎实开展。为确保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学初,园长与各类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使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实行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我园定期开展安全防护七项教育活动,即防火、防电、防水(开水)、防盗、防药物、防食物中毒、防幼儿走失,定期、定人、定点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报告。此外,建立领导值日、门卫总值班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制定园长、教师、保健医生、财务、后勤、门卫、炊事员等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有关制度及职责均形成书面并张挂上墙,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

安全教育事关每一个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园一贯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在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中,幼儿的安全问题成为该园保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教师们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针对幼儿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通过一日的各个环节,把安全教育渗透其中,如:幼儿入园时,家长要亲自把孩子交到班级老师的手中。幼儿到班级时,教师要在门口接待幼儿,检查幼儿的精神状况,检查幼儿是否带有不安全的物品。幼儿进入教室后,教师要时刻观察每一名幼儿的举动,了解他们的想法,并要转换角色参与到活动当中,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幼儿中午进餐过程中,教师教幼儿养成了一定的生活规律,教育幼儿遵守用餐常规,以免发生烫伤事件;幼儿入厕和上、下楼梯时教师教育幼儿之间相互谦让,不推不挤,不跑不跳,手要把着扶手一个跟着一个;幼儿离园了,必须要求家长亲自来接,如不是家长本人,教师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方可放孩子离园。幼儿离园后,教师打扫好班级卫生,在做到切断一切电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的基础上才可以离园、下班。为了使幼儿健康、开心、安全地在幼儿园过好每一天,我们一直把安全教育放到了工作的首位,在一日的每一个环节都向幼儿渗透着安全教育,也保护着幼儿的个人人身安全。

(“不跟陌生人走”、“我是小小消防员”等)等教育活动,教育幼儿要防火、防电、防中毒、防骗、防拐等,使孩子们学会区分“对与错,好与不好”的行为。幼儿园孩子年龄小,生活经验缺乏,更缺少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我园教职工在有意识地培养孩子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的同时,注重加强自己对幼儿安全防护的能力,学会从各个环节的细小的方面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新学期来,幼儿园加强了领导值班工作,园领导轮到值班,每天早早到园,全面检查幼儿园内外环境、设施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妥善处理。平时注意一日三巡视:巡视晨间活动、幼儿用餐、教育活动组织情况等方面,及时向教师反馈情况,指出存在问题,逐步提高教师在一日活动组织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其次,加强了对安全工作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与指导。

幼儿园是幼儿每天生活、学习的环境,为了确保幼儿能够生活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幼儿园在开学初就对教室的每个角落进行了全面检查,彻底排除不安全因素:平时用不到的插座的地方尽量用玩具柜、床铺挡住,以免幼儿用手触摸,发生危险;把平时常用的插头、插座告知幼儿,并提醒幼儿不玩它们;把平时常用的尖锐的钉子等物,摆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把幼儿平时经常使用的各种工具(剪刀等)摆放在教师与幼儿都能看到的地方,以便教师观察控制;对教室里物品的摆放,园里要求老师先考虑到是否安全,做到科学合理地摆放,为幼儿创设了一个温馨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另外,后勤管理人员还认真做好幼儿园各类物品特别是水、电、房屋、大型玩具的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人修理,有时甚至自己动手修理,确保了幼儿园各类物品的使用安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为认真贯彻省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全方位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我大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全员、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大队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传递安全压力。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各组、室、班、点各司其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和主线,结合“安全生产转型拓展年”活动的开展,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管理文件的宣贯工作,梳理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管理办公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三、迅速落实,初见成效。

今年我大队将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总体分为四个阶段,即部署动员阶段、隐患排查阶段、隐患治理阶段、检查总结阶段。部署动员阶段主要抓思想教育,隐患排查阶段主要抓责任落实,隐患治理阶段主要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总结阶段主要抓经验交流推广。这四个阶段各有侧重,环环相扣。重点围绕对公路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在建工程项目、占道堆物、办公设施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着力开展。

半年来,未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巩固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全队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我大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1、结合秋冬季安全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2、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公路安全宣传,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公路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大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3、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全体队员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通过学习霍健康厅长在全省教育系统冬季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由园长马丽为组长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于12月6日对全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整体看来,我园加强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切实把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工作表现为:

1、幼儿园无在建工程、园周边无网吧和游戏场所、无黑恶群体等不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组织健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上墙,责任明确。

3、不定时对园舍用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并做了检查整改记录。

4、幼儿园高度重视冬季取暖安全工作,在教室、睡房安装了取暖器。

5、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购买的米、面、菜等都有固定地点。幼儿饮水是矿泉水,有专门的销售商,幼儿用的杯子、口杯、毛巾等有消毒记录,消毒达标。食堂卫生、用具消毒大班,有记录。

6、设施设备:

(1)大型玩具定期检修,无安全隐患。

(2)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灭火器使用说明,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7、常规工作:

(1)幼儿园制定了安全工作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做到从容应对。

(2)有安全协议书、责任状,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相关内容告知全体幼儿家长,责任明确。

1、无卫生许可证;

2、个别教师无健康证;

3、安全教育培训无记录。

立即办理食品安全有关证件,完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记录,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认真组织实施,制订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幼儿园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1、综合楼施工处后门为开放式,隔离墙高度不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及防雷设施还有待健全。

3、个别班级卫生间有漏水现象。

4、中班及大大班教室里面灯管已坏,樱桃班电线线路有故障,芒果班走廊栏杆螺丝松动。

5、全园各班经过班级检查木制桌、椅、床部分有松动现象,需要修理。

6、操场草坪有杂草。

7、操场秋千螺丝生锈,松动,修要更换修理。

8、幼儿园大门前放学期间道路狭窄,易出现拥堵现象。

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园认真组织全园师生学习安全常识及制度,并吸取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特别是针对当前幼儿园药品管理,食品安全等情况,我园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我园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区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食物中毒、保护身体、性教育、心理健康、疫情、交通等安全事故的教育以及应对洪水、火灾、雷电、暴力、拐骗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宣传预防传染病常识,不断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切实增强了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幼儿园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孩子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幼儿校外安全工作,家长会、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幼儿园大门口前公路上车辆很多,我们在两处显眼地方设立了明显的安全标识,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要求接送学生必须手牵手送至大门内。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

幼儿园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周领导带领值周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并与教师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

幼儿园上下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督办、月月有检查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园安全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改工作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认真分析和勇于正视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搞好幼儿园安全和治安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

师生在园内生活、学习和工作,安全工作任务极为艰巨,社会关注程度十分集中,绝不能有任何的松懈和疏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必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顺和建构学校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做到环环相扣,点点相连,密而不繁,疏而不漏,确保万无一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也必须具有高度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安全第一,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整治卓有成效。

(二)针对安全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修理工作。

1、对于安全隐患极大的施工后门未安装及隔离墙太矮问题,因客观原因园内无法自行解决,我园已多次对施工方提出改进意见,也就此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

2、早晚离园的交通拥挤现象,我园现采用分时段分班级放学的办法得到缓解。

3、园内硬件维修分批于每周六、周日完成。

4、草坪杂草已清理。

(三)强化饮食卫生。

1、是必须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

要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要通过教师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2、是必须建立台帐,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食品购销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应该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关,严防伪劣、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及时建立食品购销台帐,保证食品安全问题有据可查。

3、是必须坚持督查,进一步做好饮食卫生每日检查制度。

对于学校的饮食卫生问题要常抓不懈,坚持做好每日检查制度。

(四)强化疾病防控。

1、要加强晨检,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蔓延。

开学来,学校严防甲型h7n9传染病,加强晨检和疫情的报告。

2、要加强消毒、通风,切断传播途径。

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加强消毒,降低病菌的存活时间和密度,切断传播途径。

3、要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预防意识。

各班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短信平台,家园天地等多种形式,向幼儿讲解传染病的预防常识,提高自身预防意识。还要利用园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要通过班主任、学生家长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三无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强化交通安全。

1、要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

2、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3、要做好监督工作,

(六)强化治安安全。

1、要做好幼儿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

2、要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园、师生财产人身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严防家长来园闹事事件的发生。

4、制定了xx反暴预案机制,及时与分管片警联系,取得配合,预备开展相关的安全演练。在园内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全园教职工、家长、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杜绝突发以外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目标责任。

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幼儿安全责任制。

(八)强化师德师风。

教师注意为人师表,注意语言文明,不辱骂学生,不体罚孩子,教育幼儿注意方式方法。教师要了解幼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对班级中有些能力差的幼儿,要加强疏导。

(九)强化教育宣传。

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演讲、安全知识讲座、家长会议等教育活动。要开展好每日的安全教育课,要利用班、队会等有利时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县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20xx年上半年无一起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县体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部署。并把消防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1、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制订了《xx县体育局20xx年消防工作方案》,制订了相应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消防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

2、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体育局系统营造人人关心消防,人人注意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职工知法、学法、遵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消防措施和执行规章制度,避免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体育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县体育局办公设施、县体育场的消防、人员疏散,以及学生训练等重点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检查活动,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早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实行逐级上报、层层负责制度,确保我局组织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4、强化消防安全目标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县体育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目标内容,年初与县政府签定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按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纳入工作目标,一级抓一级,逐级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5、积极抓好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我们根据今年消防安全具体情况,着重突出了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比赛的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在每次大型活动前,都积极同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定详细的安保工作方案。有力保证了各项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今上年,县体育局无一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开展体育工作创造了安全、良好的环境。今后,我局将继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始终牢记“消防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的宗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牢。为开江体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xx镇教委办“12.9”安全工作会议精神,xxxx年12月12日中午,我园利用周一教师例会,由杨xx园长向全体教师传达会议主要内容,带领全体教师共同学习《xx镇教委办社会稳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园长希望全体教师要牢记会议上的重要内容,最后,园长就王主任会上特别强调的“安不忘危,盛必虑衰”全文与大家学习,希望每一位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每一件小事做好,共同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于此同时,幼儿园安全管理员对照会议九大工作重点把相应材料整合出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周一召开全体教师例会,传达“12.9”安全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教师、保育员、厨房人员、保安、后勤部门等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各类安全预案与安全管理制度;每月由杨琳琳园长亲自带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排查台账。

幼儿园安全排查隐患小组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解决,记录排查台账,形成闭环。

每月专人对校园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三定”检查工作,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及时维修与保养,并有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的台账。

邀请xx交警中队蔡忠东警官来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班级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组织各班参加安全教育平台12.2“交通安全教育日”教育专题,并与学生和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及《交通安全承诺书》。以此增强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

幼儿园及周边治安良好;每天离园、入园期间,园领导、护导师、保安按时值岗,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在教师例会传达市教育局有关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有关通知,我园将严格执行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在开展大型活动做到有安全预案,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做好幼儿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食堂留样保存48小时,留样记录和消毒记录完整,食堂进货台帐详实、索证完善。

幼儿园坚持“每天离园5分钟”安全教育,要求各班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平台各项专项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组织教师参加安全培训会,并组织幼儿园保安参加保安技能培训。

幼儿园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设立相应应急预案,成立反恐防暴领导小组,组织反恐演练,提高全园师生的防恐怖安全意识。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为落实“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材料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广饶街道中心幼幼儿园收到上级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月xx日广饶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幼儿园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园舍、室内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食堂饮食安全、校园安保技防和物防设施设备、门卫值班、保安巡逻及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情况:

1、消防设施有待验收。

2、中三班、中四班盥洗室台阶较高有待改造。

3、中四班衣帽间里面的吊扇坏了需维修。

4、户外玩具摆放不整齐,楼道内玩具堆放致使安全通道不够畅通。

5、盥洗室窗户台棱角锋利,需作防护角。

6、三楼楼道拐角扶手处,栏杆高度不够,幼儿攀爬容易跌落。 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1、积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落实消防系统验收工作。

2、联系工人改造中三班、中四班盥洗室台阶。

3、联系建筑商,维修中四班衣帽间里面的吊扇。

4、搭建板房做为户外器械屋,各种器械归类摆放到屋内。

5、购买防护角,安装到盥洗室窗户台起到防护作用。

6、在三楼楼道拐角扶手处,加设竹子增加扶手高度,以防幼儿攀爬跌落。

7、加强食堂管理,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

8、严格晨午检、卫生消毒等各项制度。

9、做好幼儿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

我园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为幼儿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和环境。今后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安全整治,搞好幼儿园安全和治安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况;

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况、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厂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经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厂实际情景,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厂部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构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异常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经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厂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厂部、安全员、车间主任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资料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景;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景;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提高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制氧厂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职责制。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厂部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厂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4、厂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景、采取的措施、监管职责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职责人、监控职责人、检查时间、减产情景等详细登记、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景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厂部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结合制氧厂情景,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我公司在接到晋市安委办发《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的通知》【2011】46号文件后,为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我公司迅速行动,制订措施,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仅是国家和省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和迫切大事。对此,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了隐患排查机制,结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各车间、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指导、协调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各车间也都成立了车间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活动内容及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发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活动氛围,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结合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重要性,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在活动期间,对照文件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深入生产现场从工艺、设备、安全设施、检修办证、防火防爆等方面认真查找隐患和问题,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自查自整,确保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隐患不漏查、不留死角。

并对冰机储槽安装视屏监控,在冰机储槽进出口管道上安装了紧急切断阀,重点对合成车间安全阀进行了全面检验,对全厂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了特种作业证上岗考试,制定并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对全厂各生产岗位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检查,部分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公司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提高职工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增加安全投入,全方位加强安全管理,从而保证企业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截至到11月15日,公司共查出各类隐患项,目前已整改项,整改率为100%.

三、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根据晋安监管三字〖2010〗15号和泽安监发〖2011〗141号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准备合成氨工艺自动化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1年底前按要求完成自动化改造工作。

总之,公司通过全面深入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广大师生的安全。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日巡查:

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人员,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1)每一位教职员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景,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zzz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景;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职责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景;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景;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景;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景。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景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能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职责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职责区划、职责范围向职责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职责单位或职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景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景检查验收,构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景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贴合安全生产条件、到达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够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人员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职责的提议;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作好记录,并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掉。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职责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资料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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