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汇编(通用19篇)

时间:2023-11-20 06:56:35 作者:JQ文豪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汇编(通用19篇)

工作方案是在组织或个人进行工作时,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种详细的计划和安排。要写一份精准有效的工作方案,不妨阅读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工作方案的编写过程中有所启示。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xx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xx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xx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xx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xx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24号)、《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25号)文件精神,推进民政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平安〔20xx〕1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邵阳作为总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总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体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邵阳。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就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完善以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制定协商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履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委)。

(二)推动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机制,利用微建议、微监督和委员工作室等方式,引导政协委员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和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众各方面愿望诉求。(牵头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三)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监督式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政协协商、提案、视察、调研和反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更规范、更严格的落实下去。(牵头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市政协各委室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工作,所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市委统一安排,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主席、责任领导、具体联络员和完成任务的推进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中精力以实际成效促进工作。

1.创新推动工作。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利用政协云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径图逐步解决。

2.严格督导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对推进迟缓、成效不佳、不重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认真要求整改。年终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工作落实、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将活动的做法经验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规范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等具体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一个阶段一个新进展,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任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李放文,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再堂和伍备战任副组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蔡治军,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松海、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谢洪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治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铭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规划部署,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市各级政协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高质量宣传信息,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充分运用政协云、市政协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展现政协作为、扩大政协影响、树立政协形象。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中发【20xx】11号)和《长春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xx——20xx)》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宽城分局按照市局的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为期三年(20xx-20xx年)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有关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为切入点,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长春特色、行业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制化、智能化水平,努力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平安长春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将市域社会治理放到市场监管系统的全局中谋划,增强市域社会治理与全局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法破解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难题。

五是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长春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xx-20xx年)》统一部署,坚持高位统筹、科学设计、分批推进、整体提升,通过参与三年共治创建行动,助力将我市打造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城市;20xx年,完善架构、健全机制。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自上而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功能体系、评价体系、保障体系基本构建形成;20xx年,常态运行、成效明显。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治、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场监管系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xx年,提升能力、示范引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圆满完成市场监管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任务。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创建工作。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医院”、“平安市场”等行业平安建设活动。

责任领导:王希武。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各市场监管所。

2、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小平安累积大平安。

责任领导:孟繁栋。

牵头处室:法制科。

成员单位:审批办、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各市场监管所。

1、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工作,配合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黄赌毒、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王希武。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各市场监管所。

2、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组织点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傅海涛。

牵头处室:监管三科。

成员单位:监管三科、监管四科、各市场监管所。

3、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主体地位,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打包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

责任领导:王希武。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法制科。

1、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场领域执法体系创建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领导:孟繁栋。

牵头处室:法制科。

成员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助力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责任领导:王希武。

牵头处室:监管一科。

成员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推进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市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责任领导:杨爱武。

牵头处室:审批办。

成员单位:审批办、各市场监管所。

1、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要在分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实责任链条,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协同配合、保障有力的创建组织领导体系。

2、要加强顶层设计。要结合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健全和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落实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全系统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3、要加强督导考核。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要把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公务员考核、个人职级晋升和其他奖励惩处挂钩,对考核中出现纰漏失分的,取消评优、晋级、奖励资格。

4、要加强经费保障。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全面落实试点城市创建行动重点工作和大项目经费保障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做好经费预算,切实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到位。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以来,xx市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争创第一批试点城市,顺利通过试点验收”为目标,大胆探索实践,创新思路举措,探索出“一二五五”工作法,即“围绕一个主线,抓住两个重点,强化五个支撑,构建五大治理新格局”,市域治理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以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为主线,将其贯穿试点工作始终,着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顶层设计,不断构建市域“共治同心圆”。

一是吹响“集结号”。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试点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适时召开推进会议,积极谋划、有序推进,切实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

二是下好“先手棋”。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力在完善治理格局、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立足实际,建立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指导推动机制、总结推广机制和激励督促机制,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逐条逐项明确主责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完成时限,做到定人、定责、定时、定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每年试点工作考核内容、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作为各县(市)区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调度、督导倒逼工作落实见效。

三是打好“主动仗”。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及时将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措施、成效和亮点宣传到群众中去,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在日报开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创建专栏,集中宣传中央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系列部署要求,及时报道全市试点创建的安排部署和工作动态,深入发掘热情讲述试点工作涌现出的创建成果及典型经验。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影响力,开办平安抖音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试点工作。

一是以网格化为基础,推动矛盾就地解决。构建“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格局,推行社区“一格三长”和乡村“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科学划分、标绘网格7337个,配备网格员5302人,夯实网格力量。突出“两员一心”作用,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30个成员单位实现云入驻。全市网格员利用xx社会治理平台app录入排查信息,共报送事件12905件,办结率达94%,有效将问题化解在网格。

二是以区域化为重点,打造矛盾调处样板。为破解各类土地矛盾纠纷,探索“法官进网格”模式,基层诉源治理工作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的全国两个试点之一。聚焦网格治理,形成了党建引领“一网治理”新路径,构建党委统领、部门联治、街区主治、群众自治治理体系。为精准摸排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组建“啄木鸟小分队”,逐户拉网式走访摸排,17个月未发生大案要案。为提高群防群治水平,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组建“矛盾纠纷帮帮团”,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500余人次,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00余件。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无缝对接,形成了“警调对接、民调进所”警务模式,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案件1316起,成效初显。三是以法治化为保障,破解矛盾调处难题。聚焦社会矛盾焦点、社会治理难点,突出“小切口”立法。聚焦百姓长期痛恨的“牛皮癣”小广告乱贴难题,制定出台《xx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为提升城市社会公信度,制定全省首部专门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xx市社会信用条例》。截至目前,全市已精准制定了15部发展所需、百姓所盼、实际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和社会矛盾难题。

一是以党建引领为支撑,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市县两级全部组建城乡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台《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党组织与村党组织“一对一”联建,升级打造城乡党建联盟。立足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开发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智慧平台——英城红云系统,构建以“组织建设”为引领,以“城市超脑”为智慧“底座”,以“网格治理”为应用的智能体系。二是以法治保障为支撑,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法令行则国治。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保障作用,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用足用好市域地方立法权,加强法治监督和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原则,紧贴实际在优化营商环境、争创国家信用城市方面提供引领,发挥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小切口”立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立法实践探索被《20xx年中国人大年鉴》收录。两级法院大力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审理以及“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年初以来网上立案率高达66.49%,跨域立案125件。加强跨区域协助,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东辽河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凝聚司法合力,共筑东辽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在全市五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引导窗口,为全市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254次,满意度100%。着力保护食药领域安全,市检察院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32件156人,发出诉前建议1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追讨10倍惩罚性赔偿金12万余元。基于司法大数据的《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20xx年)》显示,从全国来看,相较同等受案量地区,药品安全指数位列第一。不断提升市域司法水平,强力整治顽瘴痼疾沉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市政法机关明确的顽瘴痼疾问题已全部整改,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三是以诚信建设为支撑,构建德治惠民新格局。推出“信用立法”,颁布全省首部专门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xx市社会信用条例》,健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不断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10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推动解决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依托信用体系建设,破解融资难题,为信易贷搭建有效运作平台,成为东北地区在全国信易贷平台融资金额最多、授信金额最高、推动效果最好的地区。不断拓展信用应用范围,目前全市已在不少于10个领域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大力进行信用示范街、信用示范社区建设,开展诚信企业和诚信市民评选活动,营造诚信企业重信誉、诚信市民重信义、诚信城市重信用的良好氛围。取得了“六个全国全省先进”,信用环境蓄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居全国第一梯队,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五零”服务达国内一流。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4小时以内,“个转企”数量全省第一。“信易贷”平台建设树立标杆,企业入驻率100%,信用额度东北第一,典型经验全国推广。“无证明城市”首开全省先河,人民网书记市长留言回复率100%。政务热线全面升级,90条部门支线整合为“12345”专线,城市“一号通”全省唯一。

四是以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生福祉改善。精心办好民生实事,创建“幸福小区”30个,改造完成阀管灶12万户,华宇、鑫荣社区入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守住安全底线,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3.3%,信访件化解率达97%,圆满完成重大安保维稳任务。“无籍房”整治惠及群众12万户,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小区物业等专项整治赢得百姓赞誉,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举措温暖民心,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展,实现学校全覆盖。

五是以智治建设为支撑,构建一网融合新格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完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社会治理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充分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统筹推进全市综治中心建设,打造专业化平台。目前,市级综治中心已有30个成员单位实现云入驻。市社会治理平台app,连通了发现需求、采集信息、排查隐患、化解矛盾、开展服务的多元化链条,以科技化手段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质效。率先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实现信息高速公路四级全贯通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市已统筹完成“城市超脑”“数字城管”一期建设,按照“一中心融平台多接口”的思路进行规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夯实数据基础。政法相关部门不断推进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智慧公安、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智慧司法建设初现成效,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街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社区、各组办、辖区各相关单位:

城市社区处在社会治理的最末梢,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根本和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治理中的现实问题,有效弥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社区管理不足和短板,打通基层治理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秦都区关于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大党建统领、大融合推进、大联动治理、大数据支撑、大和谐共享”五大举措,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社区服务,提升治理服务水平,满足居民需求,努力将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建设团结、奋进、活力、创新、务实的大美渭滨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牢固树立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共治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社区治理的最末梢、全过程。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作为创新基层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注重各领域建设与治理协同发展,统筹谋划社会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实事求是,分步实施,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到2022年底,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街道和社区权责边界明确清晰,社区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域资源统筹整合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上对下互联互通,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基本建成;智慧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升级,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再通过3至5年,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平安建设迈上更高台阶,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1.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突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社区统筹协调能力,稳妥推进社区“大党委”试点工作,成立以辖区内机关、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成员的社区“大党委”。着力构建社区“1+5”组织架构和联动体系,即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严格落实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制度,鼓励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2.巩固社区居委会自治主导地位。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有序提高本社区居民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准确定位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精准原则,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和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扩大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自治能力。

3.着力加强社区德治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抓好居民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社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征信系统,强化居民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大力推进新时代家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优良家风”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好家风、道德模范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社会正能量。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崇德包容、尚法创新”咸阳精神,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普进社区,广泛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4.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滨为目标,树立社区治理“全周期管理”意识,提高社区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机制;夯实社区综治基层基础,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力量,推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应急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无黑无恶无乱”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平安社区创建,加强常态化治安巡逻网、智能化技术防控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多元化矛盾调解网“四网”建设。壮大治安中心户长、楼栋长、“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提升辖区居民平安建设参与度。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服务管理。

5.拓展“三三制”源头治理。以打造“党建引领、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咸阳品牌为契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展党建引领、源头治理、多元解纷“三三制”工作机制。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鼓励代表、委员个人开设工作室调处矛盾纠纷。以诉讼源、案件源、纠纷源治理为抓手,完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法官工作室平台,发挥法律服务工作队(派驻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心心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心理服务志愿队伍、“六老”(老党员、老劳模、老政法、老专家、老干部、老教师)队伍的作用,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社区法治水平。

6.切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厘清基层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职能边界,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要求,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完善社区服务事项清单,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出具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规范社区机构板牌,社区服务阵地外部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服务站牌匾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匾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上级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减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7.强力推进“心心秦家”提档升级。精心绘制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秦都党建“红色地图”。对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工作站进行全面升级,创新“7+x”服务,推行公益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的服务模式,做实做细各项服务清单,拓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心心秦家”便民爱心驿站,整合辖区的餐饮店、药店、蔬菜店、家政服务、房屋中介公司等商家资源,全力打造有“城市味”的市民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和考核机制,真正让“心心秦家”成为机制运行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响好的“温馨港湾”,让党心民心真正心心相印。

8.全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坚持“就近办、方便办”的原则,整合下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整合服务网点资源,鼓励金融、电信、医疗、快递、连锁便利店、餐饮店、果蔬店等在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重点加大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点对点服务力度,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协调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部门进社区,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发展医疗、健康、托幼、养老等普惠性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贴心服务。

9.着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抢抓“国家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历史机遇,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服务和走出家门的社区服务。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力度,发挥互联互通互享信息平台、社区“云医院”作用,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推进“民建公助”“民办公助”等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

10.大力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专业化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职党员”的志愿服务联动体系,通过共驻共建、合作联谊等形式,有效提升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项目化运行机制,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建立联系服务群众项目库,由社区有偿委托社会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居民代表、楼栋长、退休干部职工等为主体的骨干带头力量,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行志愿者线上线下服务和积分制管理机制,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党员服务队、优化营商环境党员服务队等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

11.加强物业企业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物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采取“红黑榜”、企业征信、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规范运行。

12.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物业服务,让党员在小区亮身份,发挥自身特长,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服务,促进社区治理良性互动。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建立“星级”物业服务评选制度,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质量、社会信用、居民满意度、社区党组织评价等内容进行星级综合评定,动态监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通过采取引进优秀物业企业、成立物业孵化中心、原单位管理、政府托管、居民自管等多种形式,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和租房备案制度,夯实出租户、租赁户、物业“三位一体”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

13.加强业主委员会的领导。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精心指导业主委员会在筹建、选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社区党组织要严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名推荐关、审查考察关和选举程序关,抓好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真正把组织认可、业主信任、公道正派、热心尽责的人选进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引导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党政机关退休人员、小区普通党员通过选举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

14.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职数配备。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一般按照所属社区管理区域、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每个社区原则上按10—15人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党组织设置3人,居委会设置5—9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设置2—3人。提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岗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群团组织负责人按照相关程序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

15.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社区党组织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严把政治关口,严格选任标准,选拔一批党性强、能力强、创新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年轻干部(职工)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有条件的社区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制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发展专项规划,修订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能力。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实行职业化和专业化管理。

16.建立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于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考虑予以提拔或进行物质奖励。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大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力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社区实行年度星级评定考核,并按街道社区总数60%的比例依据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奖励。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人员评价体系,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全面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17.充实社区兼职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社区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和服务力量。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职(离退休)党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两代表一委员”、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兴趣链党建联盟成员、“六老”、志愿者、热心群众等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有效提升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

19.加大建设力度。结合社区区域环境实际,通过采取配建、新建、联建、改造、购买、租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通过改建、扩建、租赁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国有企业移交的单位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划转。

20.搭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健全“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建立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加强网格党组织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下沉到网格,实现需求在网格发现、信息在网格采集、隐患在网格排查、矛盾在网格化解、服务在网格开展、问题在网格解决。

21.合理划分社区管理网格。按照“界定清晰、规模适度、无缝相接、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辖区路段、小区、企业、工地、商业、楼栋等区域环境,充分考虑区域的整体性、居民的认同度、工作人员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划分要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全覆盖、全领域、无盲区”。坚持因地制宜,灵活机动配备网格长、网格员,整合资源,充实力量,组建常态化网格服务治理团队,按照“1+1+n”或“1+n”模式健全网格队伍。

22.完善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各方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建立街道、社区层面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优化网格治理功能,完善网格运行流程,将网格服务的“公益理念”与“商业智慧”有效结合,激发网格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增进社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便民服务互动、快速联动、三级流转处置、巡查通报、教育培训等制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3.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大数据平台。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和网格三级平台,对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应用,实现区域治理“一网通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数据赋能“一网通智”。依托渭滨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一个涵盖政务服务、社会管理、便民服务等模块的大数据中心,内容涵盖网格内的“人、事、数、物”,通过智慧平台搭建“电子商城”,实行群众“点单”,格格“跑单”,真正做到“智慧”为民、“智慧”便民。

24.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秉承“党建引领、精准惠民、共建和谐”的服务理念,通过落实相关政策及资金补助措施,设立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开展“一对一”培育,组建由专业老师、公益领军人物、志愿者、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导师团队,为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供全方位支持,孵化培育更多的社团组织。同时,培育和搭建以党员、团员为带头人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议事协商平台,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2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鼓励各类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开展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联盟作用,社区党组织重点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内部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议事和星级评定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6.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关爱、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社会事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纠纷调解中发挥作用,真正使社会组织成为承接社区服务项目的有效载体。

27.构建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强化街道党工委“龙头”带动作用,统筹协调区域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资源,构建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为“动力主轴”的基层治理三级领导体系。落实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域内党组织共驻共建,融合推动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着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促进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各类党员作用发挥,进一步激活“红色细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领域、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加大商圈党支部、楼宇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物业党支部组建力度,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红色楼宇”“红色综合体”,不断延伸党的工作触角,扩大“两个覆盖”,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8.构筑街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打造多元化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群众团体(兴趣党建联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治理平台。聚焦加强社区党建、统筹社区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驻区企业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整合资源,协调各方,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风险、防灾救灾、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29.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渭滨街道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30.坚持示范带动。以区域化党建平台为引领,以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为抓手,以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为路径,着力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供给能力。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要求,精心打造一批服务型、智慧型社区,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基层治理示范社区,不断提升街道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

31.加强考核评估。将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明显、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隆林,根据百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健全机制,细化举措,加强保障,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自治建设、城乡民主协商、关爱帮扶弱势群体、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组织监管等工作,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隆林建设跃上新台阶。

(一)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在民政领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

(1)落实社会治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工作日程。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执行、监督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民政领域发展过程。

(2)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自治、多元共治、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村级党组织在基层的全面领导与政治引领,建立健全村级“一委(部)两会三中心”(村党委或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乡村综治中心、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智慧乡村”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稳妥有序推进市域内村改居工作,保障社区治理服务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持续全覆盖,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进一步丰富和健全治理体系。围绕打造“一委(部)两会三中心”,推动规范化建设深化村(居)民自治,推行以自然屯为基本单元的村民理事会建设,引导村(居)民参与群评群议,将村民理事会建成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之间的重要桥梁,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

2.健全治理服务机制,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动力。

(1)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推进公共服务事项阳光工程,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一证通办”,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2)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建设“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全科网格”,把社会治理相关的各类事项逐步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便捷、高效。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各类民生需求项目以及部门分散承担、需要在村(社区)落实的事项,纳入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内容,提升网格服务能力。

(3)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活动,按归类易学易记易行的要求,在规范村民日常行为、建立农村公共秩序、引导村民礼让互谅、促进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简约规定,调动、引导群众全程参与修订。

(4)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乡镇社工站覆盖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根据市民政局的部署安排逐年推进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力争在20xx年计划实现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有效破解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3.着力抓好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夯实自治强基。

(1)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规范村(社区)管理、议事协商、监督管理、考评考核等制度,深化村(居)民自治,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实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报酬、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场所、有档案柜“六有”目标。

(2)加强议事协商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建立健全村(居)民委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协商活动。

(3)抓实扫黑除恶工作。聚焦低保救助、殡葬管理、流浪救助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任职资格联审,防止不具备任职条件人员进入村组干部队伍,把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现象,强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保障困难、弱势、特殊群体等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4.推动多元治理,促进治理内生动力。

(1)健全道德约束激励机制。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

(2)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市域内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健全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育、资金支持机制,在市级层面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3)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其他领域的人员参与社会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资证书考试,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实施社会组织引进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组织,提升社会工作组织的覆盖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对获得国家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证书的人才和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得到区、市两级表彰的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实施奖励。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市域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城市建成区和农村地区志愿者注册工作,提高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政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谋划。各科室要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股室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每年研究确定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股室、参与股室和具体措施,确保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积极向上级汇报并加强督查指导。各股室要积极对接市局对口业务科室,争取资金、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类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导。

及时相应出台本县工作方案,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村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县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灵农环组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出的决策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依据《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做好农村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恢复农村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河湖坑塘中黑臭水体。结合我县实际,从沿线沿路等重点区域入手,逐步深入到自然庄,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农村河湖坑塘水体黑臭、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五清一改”,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对全县乡镇排查出的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我县乡镇水污染总体得到消除,河湖坑塘水体水质正常、水生态良好。

20xx年3月7日——20xx年11月30日(整治阶段)。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验收阶段)。

1、清理河湖坑塘水体及其周边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水面漂浮物。杜绝秋午二季秸秆禁烧后,秸秆被倾倒入河湖坑塘造成水污染,造成河湖坑塘水体黑臭。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进行逐河逐沟逐塘清理,不留死角。各乡镇在20xx年3月18日前制定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明确整治责任主体及具体责任人、整治清单、达标期限等。

2、加强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各乡镇对辖区内规模养殖企业要求配套养殖废水处理设施,畜禽废水和废渣实现综合利用,彻底解决畜禽养殖造成的水污染。对畜禽散养户要求污水不乱排。

3、进一步清理拦河渔网、围网、抬网、网箱养殖,加大排污口排查力度,杜绝乱设入河排污口。

4、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农村生活垃圾有序堆放,统一处理,禁止生活垃圾向河沟、塘坝内倾倒。

(1)强化组织领导。乡镇成立农村河湖坑塘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镇河湖坑塘水体整治工作。乡镇两委按照包村分工,具体指导负责包片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县环保局、水利局、农委、畜牧局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2)全面营造氛围。河湖坑塘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整治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党员干部要积极率先垂范,并要将工作动员到村里,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战的河湖坑塘整治战役。

(3)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在20xx年3月18日前将制定好的农村河湖坑塘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治理年度计划交到县水利局302室。为确保河湖坑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长效督查机制,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水利、农委、畜牧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最后的验收。

(4)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乡镇要设立公开电话、投诉信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对河湖坑塘环境污染实行有奖举报,强化群众监督,推动陈年垃圾集中清理和河道、沟渠、坑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的治理成果。

(5)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等媒体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做到基本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群众了解河道、沟渠、坑塘整治对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重要意义。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xx县信息公开中心的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局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认真对照x政办发〔20xx〕74号、x政办发〔20xx〕66号文件要求,全面检查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现将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专门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等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制定更新《xx县财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xx县财税局主动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等,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好,工作不力,或不按制度办事的科室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开办了xx县财税局外网,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一是立足职能工作,突出公开重点。除了按时公开部门动态、工作信息、政策文件外、全县财政预决外算,今年还公开了县级三公经费及管理制度等内容,并辅导督促交通、工业园区、水利、农业等部分单位为试点率先公开20xx年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和部门“三公”经费,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也提上议程,正在谋划准备,预计年内将会公开,明年将争取督促政府组成部门全部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二是落实四单一网,推进权利公开。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思路,开展权力清单制度。“一报”时财政梳理上报行政权力事项共316项,地税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229项,“三报”财政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35项,地税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104项,大幅削减权力事项,精简优化工作流程。牵头对政府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梳理,经过梳理整合,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由“一上”的60项整合为38项,项目核减36.7%。经政府常务会通过后,现已在遂昌网公布。

20xx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全面推进。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将按照政府公开工作条例要求,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特别是部门预决算工作要全面铺开,全力打造阳光财税。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县安排给我镇1000亩。在我镇部分村适宜区域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机械化土地深松作业,是提高土地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防涝能力,有效提升粮食增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机械化深松在不翻土和不打乱原有土层结构的情况下,打破坚硬的犁底层,加厚松土层,不仅可有效提高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还因松土层的加厚,吸水能力的增强实现涝情的有效缓解。与深耕作业深翻土地相比较,深松作业工作阻力小,工作效率高,作业成本低。同时深松时不反动土壤,不仅防止了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土层分布,保证作物及时从土壤正常吸收水分和养料,还可以保持地表的秸秆,残茬覆盖,有效防止土壤的风蚀与水土流失。

实践证明,机械深松可使雨水,雪水下渗,形成巨大的土壤水库,减少水土径流,减少水分蒸发,使伏雨、冬雪春用、旱用确保墒情。一般说,深松地块比不深松地块在0-100厘米土层中可多蓄-2毫米的水分,0-20厘米的土壤平均含水量比传统耕作一般增加24-718%。可有效实现天旱地不旱,减少灌溉次数。机械化深松适应各种土质,对中低产田作业效果更为明显。

今年我镇计划在xx社区和鞠家窑社区部分村和发牛社区部分村土地地块较好的,以粮食生产为主,平整耕地为重点的地方,确保我镇实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重点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结合实施,尽量集中成片。

(一)规范作业模式,保证作业质量。

我镇土地适宜深松作业加旋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2厘米以上,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联合深松作业模式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腻,基本没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二)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

农机深松补助对象为合作社,是定额补助,补助为每亩元,三年内同一地块只能补助一次。程序为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

我镇开展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必须为四驱100马力以上。明确作业任务,根据下达的任务,分到社区村。

(三)明确质量监督。

明确地块,在镇政府、村领导协助下,农机合作社与各村签订合同报上级部门备案。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合同中明确作业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模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收费方式、作业价格、个人支付、作业确认及兑现。

(四)有关保障措施。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农机站和各社区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农机站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医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县2020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县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年的工作任务,以全面对标推进、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在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的同时,着力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社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各项指标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三年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国绕“一个全面,三个着力,一个杜绝”推进年度试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对标《实施方案》,全面认领与乡镇相关的各项任务,确保今年应完成的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内应启动的工作全面启动,为明年全面完成打牢基础。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指定工作机制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协助县公安部门做好反奸防谍工作。

(2)建立健全反那教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各村组的职责任务,建立调查研究、督查请示报告、会商研判等制度。

2、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定期议稳机制。建立乡党委会议定期研究维稳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

(2)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应评尽评,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佔向各系统各领城延伸、向基层延伸,切实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乡村范围内。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综合治理机制“民转刑”案件预防等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多调联动对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第三方常态参与矛盾化解的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

3、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

(2)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综治督导机制。健全市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差异化考核方式,严格落实综治督导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3)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实战工作机制。县综治中心建立组团式服务机制,健全综治中心民安、民生事项的收集、流转、交办、督办和工作调度、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乡村综治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受理、首问责任制、分流办理、分级上报、反馈核验、台账管理等制度。

4、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机制,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机制。全面落实乡村协商,制定乡村协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基层和行业自治制度。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4)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健全完善诚信激励约東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创新社会组织解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建设政务(政法)网络新媒体,做好政务(司法)公开、信息发布、與论引导、公共服务借鉴“网上枫桥经验”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愦机制,推进社区、网格、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相应的诉求搜集、解决、回应机制。(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问题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完成时限:年内启动并长期坚持)。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机制。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公安、联防队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6、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法治宣传相关国家规划,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7、建立健全红色基因融入社会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党建引领机制。推行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紧密融合。(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红色治理研究机制。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加强苏区治国理政经验总结研究,以项目或课题形式,开展红色治理研究,全面探索运用,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8、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推进机制。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建立专班运行、投入保障、调度通报、督査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工作有机接融合的市域社会治理考核机制,同时将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列为全乡改革创新的特色品牌,进行集成打造。(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工程。整合党建、综治、消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等现有网格,建设统一的社会治理网格,统一网格编码,实现“多网合一”,民安民生深度融合。完善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并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年内,各地基本完成社会治理网格力量整合、职责整合,构建“全科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兼)职网格员,日均网格巡查至少2小时,每名网格员月均上报事项不少于10件。(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年内完成农村“雪亮工程”(含“天网”六期)建设,每个行政村不少于5个监控点,每个自然村不少于2个监控点,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任务。

4、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工程。依托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平安社区(村)”“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园区”“平安市场”等区域、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平安创建精品亮点。(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5、矛盾纠纷调处平合建设工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抓好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建设,村重点抓好调解室建设,乡、村平台建设均达到100%。同时,要大力推进网上调解平台建设,培育一支经验丰富、本领高超,数量充足的调解员队伍。

6、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属地负责、逐级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要求和标准》,加大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压实部门和辖区主体责任,推进具体任务落实。

7、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改进和优化便民服务,建设并打通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快“贛服通”3.0版、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年内,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90%以上的村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动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统一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实现对各类民安、民生事件及时采集、实时监测、分流处置和跟踪问效。(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

8、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全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初步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搭建县乡村三级心理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全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推动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等重点群体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

9、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切实加强政法系统入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共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具体实施意见》,完善政法系统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强化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等能力培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积极培育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组型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完成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

10、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工程。在村探索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相对突出、民生诉求不能安全保障等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深化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

(四)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底线任务,着力推进“六大”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1、社会治安领域专项打击行动。坚持以打开路,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昆仑2020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一是“线索清仓”。对全国扫黑办12337平合和省扫黑办下发的、尚未有查处结论的举报线索,加快核查进度,精准作出结论。二是“逃犯清零”,组建抓捕专班,穷尽一切资源、力量、手段,全力开展追逃行动。三是“案件清结”。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如期高质量办结。四是“伞网清除”全面回湖深挖“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绕黑恶犯罪组织发迹史,抓住关键节点,逐条梳理研判,推动一査到底。五是“黑财清底”、坚持抓捕涉案人员和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査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六是“行业清源”强化重点行业领城的突出问题整治,促进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乱象根治到位。

3、重点行业领城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职责要求,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黑恶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乱点乱象,有效整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铲除苛症顽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寄递物流、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出租房屋等行业治安管理和专项治理,补齐监管漏洞。(完成时限:年内实施并长期坚持)。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聚焦矛盾突出的地区、领域和人群,重点排查涉稳问题、涉军、涉众、涉企经营、房地产、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以及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與论引导等多元化解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做到95%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就地有效化解,短期不能化解的做到100%稳控。(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5、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市2020年度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大打击、大整治、大防控、大化解、大服务、大宣传“六大”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挑心事、操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6、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紧扣《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意见》三年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共建共治提升、基础设施提升、隐患清零提升和文明交通提升等四大提升工程建设。今年以打造“高马”公路示范路为基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活动,重点开展示范创建,示范带动提升全县农村道路管理水平。

(五)杜绝负面清单情形。

1、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2、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3、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5、杜绝发生其他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特别重大、重大案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6、十万人命案发案率不得高于0.65。(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第1、2项负面清单情形的标准按《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有关分级标准确定;第3、45项标准另行发布,相关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须及时主动处置。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村委会和各有关职能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竭力维护我乡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工作台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台帐由乡综治办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村要按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确保我县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中心,开创“城市守护者”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进行城市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聚焦全面小康城市品质,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四是坚持科学管理。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领域,具体实施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六是坚持社会共治。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七是坚持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加快推动云、网、端等数字基础科技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结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有效的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顿利通过中央、省委审核验收,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称号。

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包括“共性、区域特色、特色和负面清单”四个方面,其中,城建中心共涉及共性工作任务中3个板块、8项重点任务、15项分解任务、23项基本要求:

1.治理体制现代化板块:4项重点任务、6项分解任务、16项基本要求。

2.工作布局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3项基本要求。

3.治理方式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4项基本要求。

创建试点城市历时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小组。

(二)是根据《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对实施范围明确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围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

(三)是按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应机构或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政策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全面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助力。

(四)是严把工作进程,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任务分解阶段制定的落实措施和思路,全面实施创建,针对创建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遇到难以解决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积极配合上级创建试点城市考核办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形成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汇报;根据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意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就创建试点城市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考评、材料归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自评得分情况,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创建试点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细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开设创建试点城市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市域创建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工作成果进一步转化。各科室在创建试点城市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及时上报创建成果,培树先进典型。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x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启动之年。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努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整体谋划,以系统思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怎么推”,坚持从新起点、宽领域、多层次、高标准来谋篇布局。研究出台了《x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平安x建设发展规划纲要(x-x)》,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村(社区)落细落小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x项基本任务,逐项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形成创先争优的局面。

——惩防结合,以安全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治什么”,坚持一手抓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治安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补强。一是构筑总体安全防线。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运用,防微杜渐重大风险。二是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重点推进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三是建立动态防控体系。深入推进警种融合和网格警务融合,落实综治责任单位挂点帮创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领域安全防范管理机制,织密防控网络。

——党建引领,以坚强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谁来推”,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始终,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制,成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发挥市、县区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二是探索党建融合。纳入“x、x”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内容,探索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载体。三是推动党员下沉。深化属地管理,试点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做实做细,以固本强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强什么”,坚持以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载体,推进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汇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组团式管理服务作用,实现民安民生事件“综治中心分派吹哨、相关部门依责销号”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网格。对网格过筛梳理、整合优化,细化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对网格内事项定人、定岗、定责,规范案事件采集办理流程。三是倾斜治理资源到基层。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用,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工作,深入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创建,推行落实一村(社区)一警(辅警),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89.51%,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20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落实总书记的“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留守儿童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殷殷嘱托,以儿童权益优先为原则,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照料、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兜底救助、强制报告等现实问题,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全方位落实保护措施,有效保障全县46635名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兜底保障到位。始终围绕“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了23703户5126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592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3222人次发放资金487.44万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民政系统内部市域社会治理责任体系,补齐短板、培树亮点,加大督查指导和考核力度,打造民政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于都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

今年是为期三年的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考核验收之年,我市处于全省第一期10个试点市首位,要以领跑冲刺的状态、决战决胜的姿态,把创建责任扛起来、任务落下去。

三年来,我市以打造“平安中国最佳示范市”为目标,以市域之治助推平安建设,突出全局性、特色性、示范性,创新治理体系,开展全域平安创建,走出了一条具有我市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子,打造了三个特色品牌。

一是“满天星”党建品牌。

745个村(居)党组织配备政法干警,兼任法治副书记,推动党务、警务、村务无缝对接、优势互补;创立“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工作机制,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98.58%。

二是“作退一步想”德治品牌。

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统一建设标准化“作退一步想”工作室,组建1.1万余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深挖徽文化中的“和合”基因,提炼“听、理、借、劝、退、和”六字工作法,最大限度将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是“心灵花园”惠民品牌。

实施“心灵花园”1234行动,开展心理服务“六进”活动,在村(居)建立心理咨询室,紧盯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疫情心理干预,用“心治”促进基层群众“心安”。祁门县安排心理咨询师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2021年该县离婚率同比下降36.84%。

大家要认识到,平安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继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寄递物流、危爆物品、自建住房等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试点创建是一场开卷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答题答在得分点上,确保不扣分、少扣分、得高分。

一要做好必答题,把规定动作做到位。

对照11个板块、63项重点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大机制”,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五大风险”,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等“五治”作用。

二要做好思考题,把特色动作做出彩。

省里将“健全落实维护稳定3+x工作机制”和“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作为试点工作的特色内容,要同步抓好落实。此外,我市认领了“德治教化”“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2个特色项目,要继续推深做实,形成叫得响的工作品牌,力争出水平、出经验、出形象。

三要做好风险题,把底线红线守住守牢。

此次试点验收考核指引设立了重特大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命案发案率等6项负面清单,这是试点创建的生命线。各地各单位要对照考评体系,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深入开展大起底大体检,补缺补差、巩固提升,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发力,形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一要与全域文明创建相结合。

此次试点验收的部分标准,同时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评的.重要内容,要促进平安创建与文明创建有效融合,扎实推进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与全域旅游发展相结合。

去年我市入选全国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这是打造优质和谐旅游消费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有力支撑。要持续推进旅游投诉处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服务水平。

三要与全域生态文明创建相结合。

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总结提升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河长+检察长”等创新做法,为全域生态文明创建提供法治保障。

四要与全域食品安全创建相结合。

食安创建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重要方面,要发挥综治网格员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监管体系,提高发现、报告和快速处置的能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巩固,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

2.实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程。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战略主动仗。

3.实施心理服务疏解干预工程。完善心理健康、专业社会工作等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建设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专业化队伍、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精神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实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5.实施公共安全防控保障工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五大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党组织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织的服务管理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

2.完善政府负责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落地,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渠道。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兼顾不同阶层群体诉求。创新协商机制,推广设立“百姓说事网”“群众说事点”等做法,搭建信息化议事平台,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以共商促共治。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栋楼宇、每户家庭,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救助帮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搭建网络问政等平台,拓宽公民参与工作渠道,调动社会治理基层力量的积极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挥“五治作用”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责权利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党员当先锋做表率。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破解治理难题,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抗疫精神”,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红色文化和英雄人物先进事迹。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

4.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建强自治组织,完善自治机制。在农村,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在社区,推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的我市“四小服务”和“四抓四创”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任务清单。

加快智慧平安社区、智慧交管建设,培树“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实现“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全覆盖等77项共性工作。

推行重大扶贫产业项目风险评估,以“法官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城市快递三轮车统一规范管理等9项特色工作。

背景。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2020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经数月筹划、反复修改、多次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65个市直部门意见,最终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此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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