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3 13:40:35 作者:JQ文豪

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秩序,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参观学习。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

五、推选聘任骨干教师为学校学科带头人,积极培养并向市推荐市学科带头人。

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组级领导岗位。

七、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八、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九、,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十、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每年1次送教下乡(上课),记4课时。

在培训期间,除了考核骨干教师完成规定学时情况,还要考核如下内容:

1、名师:有个性化的研修计划;有学习笔记;至少做3研讨课或观摩课;通过网络等形式解决教师即时性问题不少于30次;送教下乡累计2周并有指导记录。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起到本学科、本地区专业引领作用。承担市级研训任务,本周期内至少提供教学活动设计或新课程案例2份,通过审查并成为教师全员培训的培训资源。本周期结束时,要求完成一部专著或研究文集(包括行动研究、教育叙事、研究论文、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3、校级骨干教师培训:有个性的研修计划,有自主学习成果在校内交流,至少做一次研讨课,争取上一节区优课,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

教师管理制度

一、舞蹈室是教学、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舞蹈室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课时间内,用于幼师舞蹈专业的舞蹈课教学,其他课余时间用于学生训练。

三、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四、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五、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请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送学生处严肃处理。

七、舞蹈室的钥匙应由舞蹈老师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八、舞蹈实训室使用完后,请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由使用本次舞蹈室的班级负责清除垃圾。

九、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老师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以上条例由舞蹈室老师和艺术组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并负责查清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及时缴纳赔偿金,逾期不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3舞蹈工作室规章制度会员卡片使用规则:

1、上课前请到前台登记处刷卡登记,详细记录个人上课情况,会员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工作室所有类型的会员卡的持卡人不得因任何个人原因请假。

3、工作室不提供试课,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与老师联系。

课堂纪律规定:

1、严禁迟到,迟到不仅是对老师的不尊重,也是对其他同学的不礼貌,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2、老师上课期间,须跟随老师练习。当老师在说话时,请不要与其他人交谈,否则会错过老师的讲解,也会妨碍其他学员上课。

3、若您来时,工作室有别的课程在进行中,请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课。

4、上课期间请把会发声的装置调至静音或者振动,接电话或做其他任何会影响其他学员上课的事情,请到休息区。

5、上课期间严禁吃零食,禁止随地丢垃圾。请爱护工作室环境。工作室内任何时段严禁抽烟,吐痰,乱扔杂物。

6、任课老师若犯重大过失,学生有权向工作室投诉。查明属实会对老师进行处理。

安全及卫生规则:

1、为了您的身体健康与安全,进入工作室前请先换上干净的运动鞋或者软底鞋,请自备好方便运动的衣物。

2、请每次使用完工作室的相关设备后,整理好放回原处。

3、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课。

4、请爱护更衣室环境,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损失,恕不负责。

5、自觉维护工作室整体形象和信誉。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6、在没有老师的指导下,禁止学员私自练习高难度危险动作,如发生任何意外后果自负,特别是钢管舞技巧等。

7、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过度运动者请自觉说明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8、因工作室环境特殊,请带小孩来的学员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发生意外,恕不负责。

以上章程请各会员自觉遵守。无故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及开除处理,不退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配备的计算机以及相关外设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领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签单人即为该套设备使用及管理人。

2、教师一律不得私自向外出借或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带出学校,也不得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和其他教师私自进行调换;由于办公室调整而产生变动,需及时至总务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3、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健康,学校统一设置分配的ip地址、网关、子网掩码、用户名密码以及上网连接属性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将引起学校内部网络的冲突和混乱堵塞;教师不能删除在每台计算机特定分区内保存的计算机信息备份。

4、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完整配套性能,如有意外故障情况应当及时汇报相关老师,不得对没有把握的故障擅自进行修理,否则随之产生的设备进一步损坏将由该老师个人负责。学校一般在暑假中对设备统一进行检查和维护。

5、教师的计算机仅限在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内使用,不得剪贴、复制、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办公室内玩各类游戏,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或在线观看影视剧,不得长时间播放与办公、教育无关的vcd、dvd等。

6、教师需正确操作计算机,按照程序合理的使用usb等接口外接设备。教师如需要频繁使用与教材配套光盘,应当将相应资料复制入计算机硬盘再使用,如遇无法直接复制的光盘可以和总务处联系获得帮助,尽量延长光驱的使用寿命(一般正常使用期至少3年)。

7、教师要保持计算机的干净整洁,尤其是要经常对液晶显示器背面进行除尘,不要用手指点、按压显示面板,也不能用力擦洗。

8、教师使用计算机时要注意节约用电,要设置好合适的节电模式、硬盘关闭时间和屏幕保护程序。每天下班前或外出前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9、教师需要妥善保管计算机的自创信息资料,重要信息资料需备份。借用别人的计算机时,不得删除他人信息资料。

10、教师要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程序,并力求做到一星期一次定时杀毒,如果发现计算机病毒要立即进行查杀,并立即向总务处或计算机教师报告。

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自己提出申请,安排好代课,待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2、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备课、教具的到位,衣着穿戴规范大方,注意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3、上课铃响教师到指定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串岗,不得提早下课,不得随意拖堂(延长5分钟及以上)。

如上课铃响时,教师未到上课地点视为迟到,上课10分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4、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科目,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5、上课时,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6、课堂上,教师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搞好组织教学,确保学生课堂上的安全。

(2)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卫生习惯。

(4)态度温和,不得动辄大喊大叫,训斥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均要堪为学生表率,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1)课堂上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2)不得课前酗酒,不得在课堂上喝茶、抽烟、打瞌睡,不得坐着(除测验、生病、孕妇外)或靠在学生的课桌上讲课。

(3)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

(4)不得随意叫学生出教室为自己拿东西。

8、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体育教师不准穿皮鞋,不准穿裙子。

(2)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3)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认真组织教学,不得放任自由。

(4)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体育课应先集合再下课。

9、教师上课的管理责任:

如因教师的言行过激、管理不善或未尽职责,造成课堂纪律涣散,使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教师将被扣除相应考核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造成学生、家长举报、社会影响恶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实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关的各种责任。

教师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通过各种途径与拟聘对象进行相互了解。向拟聘对象介绍我校对工作岗位的要求和提供的待遇。同时考察对方的资质。彼此满意后确定聘请的人选。

2、聘请程序。

用人单位负责向我处提供拟聘对象的电子邮件信箱、通讯地址、简历、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原雇主和/或现雇主的推荐信、随行家属情况、求职信、体检证明等文件。另外用人单位还需提交一份聘请申请报告。我处将行文报请学校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拟聘对象办理来华手续。

3、来华前后。

拟聘对象获得来华签证后,应在所在国办理好国际医疗保险并及时通知我处其来华日期和航班,我处将派人去机场迎接。拟聘对象抵校后,用人单位应向我处提供其2吋证件照片10张并尽早安排时间让其进行体检认证/体检。之后我处将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证(工作期限为六个月以下者办理临时居留证,不需体检)。此后,用人单位须与受聘方签订工作合同。以上工作应在受聘方入境后一个月内完成。

受聘方在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他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由我处负责,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骨干教师团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学校领导以及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一般应从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区级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所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会议交流,论文、教科研成果以及优质课评比等方面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

5、教龄在5年以上,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高中本科、初中专科、小学中师、幼儿园幼师学历),40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合格学历应为师范类且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一致;学历属非师范专业的必须已经参加了盛市、区统一组织的教育专业培训。

6、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第七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广泛发动,层层推荐,择优选择,严格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市级骨干教师由县(区)或市直学校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审,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待遇第十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

2、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及教学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技能,保持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每年做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

3、在进修学习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学科专业水平,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前沿信息,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

4、在教育科研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主持、承担或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年有计划地指导一至三名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在校内参与评课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

6、在承担各项对外交流、教师培训和支教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讲座等对外交流任务,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培训、送教下乡以及支援农村或薄弱地区教育等各类活动。

其他职责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予以明确。

1、骨干教师在职称评定、晋级、聘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市级骨干教师是推荐省级骨干教师的重要条件之一。

3、优先安排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培训进修、考察学习、科研立项、经验总结等活动。各县(市)区、学校应大力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并支持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盛市级培训,其学费、差旅费应予以报销。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解决骨干教师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免除骨干教师后顾之忧,有条件的县区或学校可按有关规定发给一定的津贴。

第十二条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骨干教师专项基金,用于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奖励。

第四章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第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市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培训。

第十四条骨干教师应加强自身学习并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市、县区组织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第十五条骨干教师要积极参加高层次学历进修,中学教师要逐步达到研究生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进修的专业要与任教学科一致。

第十六条骨干教师所在县区和任职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为骨干教师的工作、学习、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时间和经费上的支持。

第十七条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区、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题培训。

第十八条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采取资格认定和项目管理制度。培训机构由市教育局审批确定后,下达培训任务。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审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培训资格。

五章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九条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列为教师荣誉称号,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的体制。市级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

第二十条市教育局负责市级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区教育局负责考核的组织,所在学校负责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核制度。对市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1、区教育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由区教育局有关科室、教师进修学校及有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区教育局主管领导担任,教师教育主管科室和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2、考核内容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规定的骨干教师所应履行职责,并结合各区实际情况确定。

3、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评、区教育局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骨干教师所在县区和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档案,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其考核、奖惩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市、区教育局都要建立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库,及时记录市级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的业绩、综合考评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建立骨干教师联系制度。市、区教育局要与骨干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骨干教师对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管理、骨干教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认真解决有关问题,适时组织经验交流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送教和讲学活动,支持农村教育工作,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十六条市级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收回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1、调出本市教育系统者;。

2、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第二十七条市级骨干教师在本市同层次学校间调动,有关单位应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换发相应的证书,以便管理;市级骨干教师在不同层次学校间调动,骨干教师称号须经市教育局重新认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区教育局可根据此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对我市的省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和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十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管理制度

第1条学校对教职工负有管理权,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服从领导安排。

第2条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教师法》赋予的权利,树立主人翁思想,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政议政,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监督学校领导干部的施政活动。

第3条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身作则,勤奋工作。

第4条教职工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搞第二职业。

第5条教职工必须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珍惜学校荣誉,敢于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

第6条教职工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规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培养“四有”新人贡献一切力量。

第7条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与“中小学教学常规”。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或责令学生停课,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学校和每个教师要认真履行两项承诺: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学生一分钱。

第8条加强德育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各科教学中,把育人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9条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与学校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第10条伙房管理人员依照“食品卫生防疫条例”的规定,严把食品卫生关,防止销售劣质食品,炊事人员一年一次到防疫站检查身体。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无鼠无蝇,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第11条教职工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贯彻省《计划生育条例》,做计划生育的模范。

第12条会计出纳严格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要求,采用一支笔审批签字的办法。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权限,保证合理开支。

第13条教职工应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礼貌、好学上进、热爱学校、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不到教学区玩耍、不乱涂乱画。要教育家属搞好邻里团结,不许打架斗殴,互相谩骂,更不许挑拨离间,制造事端,否则学校可根据情况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要教育家庭遵守社会公德,团结互助,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

第14条教职工不得看黄色书刊、录相,不上黄色网站,不得聚众赌博,不得有偷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

教师管理制度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请假一天扣出勤奖40元/天,旷工者扣50元/次,超过扣工资,一学期原则上不超过6天。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违规一律扣20元。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

5、设立综合考评奖每月100元,按出勤、平时课堂教学常规、每周的反馈表的掌握情况来综合评定,按百分制定,按得分多少领取,具体分案另定。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设立超工作量奖,按月班生数超30人起有补补贴,1、班生31-35人,超过部分按人均5元补贴,当班生36(含36人)人以上,按超过36人数人均补贴10元,其总数由班主任领70%,配班老师领30%。

8、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午休起床前老师要提前十分钟起床,并帮助幼儿整理衣物。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要由老师保护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个月内所教的班级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家长投诉的,奖励教师50元。有家长投诉的一次警告,二次记过扣20元,扣完为止。

14、上课时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上课时间接手机,聊qq,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出粗口骂人,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6、教师在园内要一律讲普通话,上课时间除非不得已,不然不准本地话。

17、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私调功课,否则按请假扣出勤奖。

教师管理制度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包括我校聘用的长期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其任教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六条聘用条件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须每年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递交外籍教师名额申请报告。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

3、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第八条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籍教师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籍教师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十二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籍教师到校后,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须按照我校教学要求以及学生具体情况实施教学,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外籍教师商定。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外籍教师任教的二级学院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第十四条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所在教学院系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十五条后勤集团协助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人为损害,应由外教照价赔偿。

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两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第十六条校内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和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到校后,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十八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注销其外国专家证。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条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2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10(春秋冬季)、1:4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内向副校长请假;半天以内向教导处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扣罚现金由当事人在当月内交到财务管理员邱老师处,由学校统一管理,作临时代课费用开支!

教师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5、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我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状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务必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务必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就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教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实行“工作坐班制”,“上、下班签到制”,“离岗请假制”。即:所有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都必须在自己岗位做好工作;每天到校上班先指纹签到;无论私事或公事要离开岗位(或学校)的教职工需填写“假条”,并交值班领导,上班后必须到当日值班领导处消假,否则视为继续请假。

二、签到规定:

1、所有在校上班教职工均需签到;

2、迟到或临时假教师随到随签,并向值班领导说明,否则按旷工计;

三、上班纪律:

1、平时考勤校长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事先未请假而私自离岗(校),值班领导未做记录者,一次视值班领导、当事人事假半天处理。

2、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炒股、看影视剧等。若发现上述情况,累计三次扣1分。

四、开会和升旗纪律:

1、每次开会,所有与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做好笔记。开会时,通讯工具应调到震动档或关机。

2、开会、升国旗由教导处在会前点名,无故缺席3次计事假一天;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记事假半天。(请假或因公外出期间不计缺席)。

五、请假权限:

1、事、病假半天内向值班领导请假,连续请假或1天以上向校长请假,连续7天以上病事假提前上报学校,学校向教育局请示,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准假。

2、每位教职工一学年病(特殊情况酌定)事假在4天内(含4天)不扣分。在4天以外,病假1天扣1分、事假1天扣2分,迟到、早退累计5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3分,不请假离校以旷工计。

3、对超过2天事假、2天病假的教师实行分段扣分扣款制:3――5天(含5天)每天扣5元,责任制考核中扣1分/天;6――10天(含10天),每天扣10元,责任制考核中扣2分/天;11天以上(含11天)每天扣15元,责任制考核中扣3分/天。(因公受伤或住院等特殊情况除外,连续3天以上门诊治疗需县级以上诊断)。

4、每学期请假超过22天的教师,取消当年职称竞聘和评优资格;超过30天者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并上报教育局。(因公受伤或住院等特殊情况除外)。

5、临时外出办私事,向值班领导请假,按间走记。间走连续时间3小时以上按当日事假半天记,4小时以上按全天记。间走时间累计每8小时按1天事假计。

6、迟到或早退累计每4次记事假半天。

7、旷工每天扣50元,在岗位责任制考核中每天扣5分,取消当年评优与晋级、外出培训资格。连续超过3天者上报教育局。

六、婚、丧、产、探亲等假的规定:(含双休日和节假日,此类假不计满勤,不扣分,不扣钱)。

1、教职工本人婚假7天。

2、丧假(直系包括法定配偶的父母)7天;祖父母去世给丧假3天。

3、产假:90天(大龄按婚姻法相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日期未上班者上报教育局批准后,每日上交5元代班费,取消当年晋级与评优资格。

4、流产:采取避孕措施失败者,休息时间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其他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

5、上环手术给假1天。

6、教工子女结婚准假3天。

七、教师每学期满勤奖励50元,加5分。

八、以100分为基础,扣分加分后合计为教师考勤得分。

九、以上制度适合在职教职工,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十、以上制度自xx年5月10日起执行。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名师骨干的培养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我校,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名师骨干管理制度,以更好地激发教师的潜能和创造力。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价值。在此,我将分享我在名师骨干管理制度上的体会与思考。

首先,名师骨干管理制度激发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于名师骨干,我们不仅要求他们拥有过硬的教学技能,而且要求他们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领导力。在我们的管理制度中,名师骨干可以自由地选择并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研究课题和教育活动,他们还可以申请自己喜欢的研究方向。这种自主的学习和研究环境激发了名师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特长和才能。

其次,名师骨干管理制度促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我们的学校里,每个名师骨干有一个团队,他们互相交流和学习,共同研究课题,相互促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此外,我们还组织了定期的交流会和教学观摩活动,名师骨干可以分享各自的教学经验与心得,互相借鉴,共同成长。通过这种交流与合作,名师骨干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关系,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的团队。

第三,名师骨干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我们的名师骨干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高超的教学技巧,他们的教学效果总是非常显著。通过名师骨干的带头示范和引领,其他教师也受到了很大的激励和启发,教学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另外,名师骨干还代表学校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比赛活动,他们取得的优异成绩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另一方面,名师骨干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一是名师骨干的选拔与培养。目前,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严格的选拔机制和培养计划,但是名师骨干的选拔还是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名师骨干的培养还比较简单粗放,缺乏系统性和长远性。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名师骨干的选拔与培养机制,确保名师骨干能够真正具备领导和创新的能力。

同时,我们还面临名师骨干流失的问题。由于名师骨干往往具备更好的求职条件和待遇,所以他们容易受到其他学校或机构的诱惑,而选择离开我们的学校。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名师骨干管理制度来留住他们,还需要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福利,为名师骨干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和成长空间。

综上所述,名师骨干管理制度是提高教育质量和激发教师潜力的有效方式。通过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名师骨干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然而,名师骨干管理制度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我们应该提高名师骨干的选拔与培养,加强对他们的留任工作。只有这样,我们学校的教育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名师骨干。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它可以促使学校教学工作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更加稳定。在我们学校引入这一管理制度后,我有幸参与其中并深感其积极影响。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谈对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名师骨干的选拔与培养。

要实施名师骨干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教师进行选拔与培养。我们学校设立了一套严格的标准与程序,从一线教师中遴选出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并进行系统的培养与研修。通过培训,我们的骨干教师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也能够带动周围教师的成长。同时,选拔制度也激发了其他教师的积极性,有更多的人愿意努力提升自己,争当名师骨干。

第三段:名师骨干的激励与激励。

激励措施是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学校设立了多种激励机制,如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评价等,为名师骨干提供了晋升和提高待遇的机会。这些激励措施使名师骨干们能够更加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出他们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同时也加深了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在推动教师交流与合作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学校定期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开展研讨活动,分享各自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思想。这种交流与合作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也加强了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在教师队伍中营造出浓厚的学术氛围。

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学校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选拔与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名师骨干,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了学校的整体实力。名师骨干们的激励与激励也带动了教师队伍的整体进步,形成了一个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教师团队。他们的交流与合作更是加强了学校内各个学科的融合与发展。因此,名师骨干的管理制度在不断推动学校发展的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了教育公平与提升的双赢。

第六段:总结。

通过参与名师骨干管理制度并深入体悟,我对其价值和作用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肯定。名师骨干管理制度的严格选拔与培养、科学的激励措施、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无疑为学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我相信,在这个制度的指导下,我们学校的教师队伍将会更加稳定、教学质量将会更上一层楼。同时,名师骨干的管理制度也必将成为我校发展进步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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