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基因论读后感(模板18篇)

时间:2023-10-21 17:44:07 作者:书香墨 专业基因论读后感(模板18篇)

感恩是一种智慧,能够让我们更加明智地看待人生和困境。如何将感恩融入到工作学习之中?通过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回报社会。随后,我们将推荐一些关于感恩的书籍和文章,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更多的启示和领悟。

《基因传》读后感悟

上一次阅读到孟德尔,而短短数十年间“基因已从植物学实验中的抽象概念演变为操纵社会发展的强大工具。”美国有些州甚至立法进行绝育手术,将无辜的女性统一收容,“只要行为、意愿选择或者外表超过人们接受的准则,那么他们就会被划入这个可怕的怪圈。”美洲的种族净化甚嚣尘上,1936年欧洲的遗传清洗活动也不甘示弱轰轰烈烈开展起来。这中间的一些文学作品,比如《时间机器》,描述了近亲繁殖并且选育后留下的孱弱未来人类种群,《人猿泰山》则坚信虽然生长环境与教育缺失,高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基因仍然会带来聪慧与美好品质。忍不住想起苏联时期著名反乌托邦作品《我们》中的“母亲标准”和“父亲标准”,虽然原著意在讽刺过度标准化的社会,但是在基因选育方面异曲同工。(不知道现在矫枉过正的政治正确和这些历史有多少关系?)。

在摩尔根的果蝇实验带来基因连锁、基因互换、显性遗传图谱等概念后,遗传学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多基因遗传的研究也补足了孟德尔理论在人类遗传性状呈平滑的钟形分布方面无法解释的不足。

作为一个阅读量很少并且不怎么读历史的人,万万没想到看一本基因历史书还能看得心潮澎湃,基因发展的抽丝剥茧真如同一本推理小说。

《基因传》读后感

读《基因传》前我对基因的认知少之又少,虽然会常常惊叹于生活中某些家庭成员外貌、性格、行为的高度一致性,但是从来没有深究其原因,也没有意识到科幻片出现的基因变异怪物离我们并不遥远。悉达多·穆克吉在这本书里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讲述了基因理论的起源、发展和未来,也花了大量篇幅介绍基因理论发展背后科学家们的斗争、合作与艰辛。

基因理论的起源。

在基因理论萌芽前,欧洲一直信奉神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就连当时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达尔文也不敢公开质疑物种的起源。但是达尔文在非洲考察收集动植物样本后,发现物种的多样性,同一品种的鸟类为适应不同的生存环境逐渐进化成外表差异显著的物种。进化论的提出反应了当时人类已经开始思考“whoami?”。

与达尔文同时期的孟德尔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与名望,每次参加高校教师职级考试都以失败结束,可以说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典范了。然而,就是这个职业生涯被命运捉弄的神教工作者揭示了伟大的遗传定律。孟德尔通过培育各种特征的豌豆,几十年如一日,记录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后的特征,有些性状是显性遗传,有些则是隐性遗传,孟德尔归纳总结得出:存在某种不可分割的最小因子决定着生物所有遗传特性,这个最小因子就是基因。

基因理论的发展。

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定律像打开了生物学大门的钥匙,一大批科学家开始涌入生物学领域,生物学研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格里菲斯通过肺炎细菌转化实验证明里dna是遗传物质,沃森克里克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的中心法则,桑格发明了dna的测序方法,一些科学家通过遗传疾病定位到突变基因。

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好的一面一定也会存在坏的一面。基因理论曾被一些极端分子扭曲利用,对一些无辜者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美国在20世纪曾大肆鼓吹“优生学”,无知的政府、学者认为优秀的父母必定能够生出优秀的孩子,而那些没有受到多少教育、精神状况不好的父母所生的小孩智商一定不高,并且以后小孩的精神状态也会跟他的父母一样,他们信奉遗传学中的“马太效应”。美国有些洲竟然将“优生学”编入法律法规,对某些妇女及其子女进行了绝育手术,残忍的剥夺了他们的生育权。德国的纳粹分子也是极端基因论的产物,他们试图通过种族灭绝的方式避免自己的“高贵”血统被“污染”。基因的发现带来了生物学的革命,而革命总是伴随着血雨腥风。

基因理论的未来。

人类认识到基因在遗传中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很多家族遗传疾病是由于染色体中的基因发生突变引发的,部分遗传领域学家已经可以定位到某些遗传疾病的致病基因,理想的情况下只需将致病基因切除掉,替换成健康正常的基因就能治愈困扰了几代人的家族遗传疾病。然后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将违背伦理,如果人类可以自由修改自己的遗传基因,几十万年的进化可能只需在一天内完成,美好远景的外衣下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基因技术将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因素。

虽然基因技术现在仍然面临着很多争议,但是我相信先进的技术总是在不断摸索、犯错、修正中螺旋式前进的,科学家们将为我们揭示更多基因的奥秘,我们人类也将能够更好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基因传》读后感

在新冠疫情管控最严的那个时段,趁着闲暇,我阅读了《基因传》。或许是因为对新冠病毒这种不熟悉但却是致命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有着某种好奇,或许是新冠疫情触发了对生命的敬畏,渴望更多地了解有关生命的各种知识,促使我克服大量专业上的障碍,通读了这部作品。

《基因传》是2016年出版的一本介绍基因理论起源、发展和对未来展望的科普性读物。作者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是一位医学博士、肿瘤医生,先前出版过普利策文学奖作品《众病之王:癌症传》,是知名的生物医学科普作家。

这本书从孟德尔通过豌豆杂交发现独立的遗传单元开始,将基因的故事娓娓道来。上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识到遗传物质以信息的形式传递,下迄于中国科学家通过“编辑”改变人类基因组昭示后人类时代的来临。中间高潮迭起,尤其对基因的定义、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基因重组与调控等关键环节的描述,既有充分的故事性,又凸显了科学家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奋斗拼搏精神和人文情怀,让人不忍释卷。

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每当遭遇科研困境时科学家们的态度和突破方式,这让我对我们的基础科研充满了期待。

村上春树的《1q84》中有一句话“究其根本,人类不过是携带基因的载体与表达功能的通路”。这话说得不带一丝情感,甚至让人毛骨悚然。我们这些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们,一定要警醒!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无限接近生命的真相,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人类”的概念也许将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后人类时代正在来临。《基因传》所讲的故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基因传》读后感悟

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基因传》读后感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基因传》读后感

好久没有读过关于科普的大部头书了,《基因传》一拿到手感觉居然是兴奋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看到自己的欠缺,会渴望吸收到更多的知识,有目标的阅读会让自己发现原来主动求知的欲望真的会给人带来快乐。

关于遗传、继承,印象中最早接触应该是中学的生物课上听到的脱氧核糖核酸,也就是——dna。然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个词汇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各种影视作品和小说中,尤其作为爱看推理探案小说的我来说,听到的频次更多。这个词不再陌生,也知道了这是每个人在世上独有的唯一的身份认证,基因既是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也是一切生物信息的.基础,破解了基因的运行机制,也就破解了生命的奥秘。这些高大上的论述挺多了就记住了,但也仅仅只是知道这些理论此而已。

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欧洲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处在教派统治思想的状况,神创造世间一切万物的概念根深蒂固,基因的提出不仅对于生物学的发展来说是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更是掀起一场超极大的风暴。

《基因传》这本书的作者悉达多·穆克吉以自己的家族遗传状况为引子牵起了遗传这个话题,然后用朴实而平和的语言完整讲述了基因这一理论的前世今生、研究的演变过程以及未来要面临的挑战和难题,并按照时间顺序逐步展开。作者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把所有涉及到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也串联其中,在读者面前展开的是一幅宽广的画卷。从达尔文如何走上科学研究之路到描写孟德尔豌豆种植的研究,逐步解密遗传和基因的密码。

从过去神学院教会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到科学家们如何在探索实践中发现问题产生质疑建立新的学术理论。真实记录了科学家们的合作与斗争、成功与失败。也讲述了基因理论被政治歪曲利用导致的历史灾难和教训。人性、政治、伦理、道德、科学的激烈碰撞为人类的进步提供了动力。这是一部反映基因发展史的传记,也是一部科学家们在探究基因奥秘的过程中历经艰难、坚持不懈的奋斗故事。既能当一部科普读物来说,也可以看成是一本解密基因问题的故事书。

目前,基因测序、基因克隆等基因技术迅速发展,人类基因组计划也完成了全部人类基因的比对与测序工作,人类征服基因的时代已经到来。对人类的行为、性格、疾病、种族等有了更详尽的研究,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这不再是科学理论这么遥远的高山而成为了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必要常识。

基因革命读后感

沙伦·莫勒姆博士这位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科学家"所奉献给我们的《基因革命》。通过医药学、遗传学、历史和生物学的相互融合,以一种新颖而又引人入胜的方式,来解释人类的身体是如何工作的。澄清了我们许多对"基因"的错误认识,之前我们一谈起"基因"就意味着与生具有,不可因人的意志而改变,什么事情一但被告知不可改变,人们便对此感到十分无奈,无助,继而变得消极,被动,充满恐惧。正如李维老师所说我们应该感谢莫勒姆博士,他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拾起了自信。他还给了我们改变遗传基因的具体措施,他让我们重新感到了人类自身的伟大,我们将因为选择而改变,因为改变而更加优化,更加强大,而且这种改变也会遗传下去。我们自己可以决定自己的健康状况,决定自己的未来,决定自己的后代基因,这是多么令人振奋,令人神往,这又是多么催人自觉,使人自重。你的基因会留下你的痕迹,因你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所做所为,一切的.一切决定。且不随着生命的结束而终止。

这无疑是一本将对我们产生深远意义的著作,我们看一两遍远理解不了或理解不透。对于生命的探索人类还有很长的路,我们还有许多未知的世界。但我觉得对于我们通过学习知道体内每一处深邃微小的部位,都是遗传信息的表达。每个当下,我们都在创造着自己的现在,创造自己的未来,对我们来说其积极意义在于,让我们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应对生命的需求,并改变着我们自己。只要我们沿着心指引的方向,正向、正意、利众,相信自己身体会调动一切资源,帮助我们去实现自己的愿望!再次感谢维书会,感谢李维老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到达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局部因突变、重新组合或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符合情理的方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答复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设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方案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时机(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到达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到达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基因传》读后感悟

《基因传》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了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中,“基因”概念的发现过程。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正式出版。在当时神学主导的社会下,尽管达尔文在书中已经尽量回避了”人类从猿猴进化而来”的思想,但进化论的提出,仍然在神创论深入人心的时代背景下极具颠覆性。同期,来自奥地利的一位神父,格雷戈尔·孟德尔,在自家修道院的空地上开始了自己的豌豆实验并最终发现了“独立的遗传单位”。

孟德尔的发现起初并没有引起巨大的反响。直到20世纪初,许多科学家的实验共同指向了一个结果——孟德尔在40年前发现的遗传定律。这时,孟德尔定律才被人们“重新发现”。同时,植物学家威廉·约翰森提出了“基因”一词。

19,某位植物学家写道:“遗传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很难判断它的边界在哪里。与所有探索性工作一样,如果我们在科研工作中发现了开启某个全新领域大门的钥匙,那么这意味着激动人心的时代已经到来。

在这一时期,另一种遗传学的衍生物”优生学“概念于1865年由高尔顿在《遗传的天才》中提出。

历史学家丹尼尔·凯夫利斯(danielkevles)写道:“工业革命技术成为人类征服自然的手段,而(高尔顿)正身处这个变革的时代。”

高尔顿的”优生学“后来分化为”消极优生学“(对劣质人口开展选择性绝育)和”积极优生学“(增加优质人口选择性繁殖)。呼啸山庄读书笔记而前者,在后来由于被纳粹党的利用,而引发了近代史上最惨烈的战争。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道:”基因这个科学史上最具挑战和危险的概念“。

在”基因“的概念被发现后,遗传学在20世纪中得到了迅猛发展。在这段时间,许多科学家致力于发现更为具体和普遍的遗传规律,以及尝试对达尔文进化论中的”变异“作出遗传学上合理的解释。

最终,俄裔美国遗传学家多布然斯基提出了描述表型和基因关系的公式:

表型=基因型+环境+触发器+概率。

优生运动。

与此同时,在欧洲和美国,基于高尔顿的”优生学“理论的优生运动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尽管高尔顿的本意是为了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可以向更优质的方向发展,但加入了政治因素的参与,遗传学衍生出许多为政治站台的伪科学,充当了各种极端运动的”科学依据“。

《基因传》读后感

“你在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

以往,基因留个我的印象是神秘强大,但发挥原理却并不清楚,只需安心享受它带来的成品即可。但它真的一直存在么?它是否能被掌控?又是何人发现了它?诸多疑问都能从本书得到解答。

作者慕克吉是名高学历的肿瘤专家,兼科普作家。来自叔辈的遗传疾病困扰着他的家族,而他在寻找真相的途中探索到众生之源,也就是基因对人类历史的强大影响力。人类对基因长达3000年的探索,通过本书的浓缩,完整呈现在我们面前。

因为亲历缺陷基因带来的痛苦,作者毫不迟疑地将自身感情带入其中。饱受折磨的亲人,间歇发作的疾病,来自未来的恐惧。这都让清楚遗传性疾病发病概率的作者焦虑万分又无可奈何。除此之外,他还详细描述家庭成长环境,将其与疾病的爆发相关联,毕竟,环境也是造成基因突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基因”可作为一个特殊存被人们不断寻找,理解,发现,利用。按照时间顺序描述的基因史,能让我们更好理解这个复杂神奇的过程。基因与人类的关系,也远非“共存”所能形容,每次涉及基因的历史,都会涉及全体人类。我们经常用无知来验证基因的威力,但结果的惨烈,远超纳粹时期的种族灭绝。突变的基因,无解的缺陷,狂热的科学家创造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庞大的副作用,结果便是,将危险的神秘成果束之高阁,期待后世加以开发利用。

不同于科幻电影,每个人体内都确实存在着来自先祖的基因,我们都是生命传承的载体。虽然这个改年对现代人来说想当小儿科,但在过去,可没这么简单。不论是神学掌控的时代,还是君主统治的社会,想说服大众,只能通过真实数据与试验才行。达尔文出海采集标本,孟德尔培育豌豆试验。人类对基因的了解,正是源于先辈们的不懈努力。到了近代,虽然科研设备得到充分发展,但人类仍需要不断思考,研究,才能更加好地利用基因造福人类。

因此说,人类对基因的追求是基于本性的挑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细胞,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单细胞生物。早在远古时代人类还未出现,就已经存在。关于细胞的来源,众说纷纭,但是有些观点却很有趣,比如“原始汤”传说。这个传说把细胞的来源,解释成在45亿年前,在当时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机分子的原始汤。这些有机分子受到大气层中一些雷电和原始大气层中那些甲烷,氮气,氨气的化学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转移。而碳元素是构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细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扩大族群,因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个炙热着充满着岩浆的火球,大气层中多是甲烷,氨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但是后来随着地球地表温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现,这些生物的活动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开始下降,氧气量急剧上升,从而出现第一批需氧的动物。

当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可能在早期大气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经存在一些能够稳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为主要成分的稳定粒子。这些成分大量稳定存在于地球上。随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变,在这些稳定的粒子中,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分子,这个分子能够进行自复制,这种分子叫复制者。

然而复制者,在复制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复制失误或错误,当出现错误的时候,就会影响或者改变这个原来分子的属性。这个改变的属性结果,可能会让这个分子更加长寿,或者多产,甚至能够精确无误的保持自我遗传信息,那么这个分子里的信息密码就能够被传递下去了。

而如果这种分子在短时间内就死亡。可能这种类型的分子就会在众多竞争中被淘汰,当然这个假说的前提是资源是足够多,多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资源总会枯竭,当有了一定基础的分子以后。分子间有了竞争,逐渐的,强竞争优势的分子就被保存下来了。但是当强竞争分子数量巨大的时候,分子间开始竞争彼此有限的资源,复制者开始出现几个流派,杀戮复制者和进取复制者为首的主要两大阵营。

杀戮复制者通过入侵另外一些复制者的内部资源,来获取创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复制者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现了进取复制者,它们想出了一个绝秒的办法,通过一层蛋白质来保护自己。也正因为如此,可以解释细胞核设立在细胞的中心最深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我,细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纤维和蛋白质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于细胞核。

生物的法则,不是被天然设计出来的,而是在进化和改革的过程中形成的,这能使细胞在面对,多种模式的环境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对自如。在细胞的进化的基因中,囤积了大量的所谓的“垃圾基因”,在这些错误中进化不断前进,得以壮大细胞的族群,由一变二,由二变四。

人类试图想要让遗传与智能化的技术连接在一起,试图把遗传写进编程,变成一堆数据,但是细胞不是简单的机器,细胞中的各项设计,都是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进化而成的,细胞的生命力强大到无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基因不只是遗传密码,它还控制了我们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个体意义的生存,书中把生物称之为基因机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复制到更多个体,是信息意义的生存。就是说当基因通过各种方式复制将当前基因机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机器,比如子代或者孙代,那么即使当前这个基因机器消亡了,基因却没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机器中继续繁衍。

那么基因复制的单位是什么呢?这是我以前没有想通的一部分。对人来说,二十三对基因序列,一半来自于父亲,一般来自于母亲。那这一般是怎么挑选出来的呢,也就是性细胞的基因怎么来的?基因的遗传单位是染色体片段,在形成性细胞的时候,并不是将父母中的`某一条染色体完全复制,而是在一对染色体中随机提取片段,重新组序,这种方式提取的二十三个染色体都来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体却有不一样。所以基因的生存单位并不是个体染色体,而是染色体片段。这样保证基因的变化。假设世界上有个基因库,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遗传过程中基因序列会重新组织,但信息总和还是保持不变,这当然不合适,所以基因会变异,也就是说,整体的基因库中,总是会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产生。

那么什么样的基因会被选择呢?就在雌性选择交尾对象的时候决定,未被选择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复制的机会,如果终身得不到机会,那么这个雄性的特异基因就消亡了。当然这个雄性的兄弟姐妹还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还有机会继续复制。问题是雌性如何选择呢?选择有利于雌性基因复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这个雄性要强壮,要有能力获取更多资源,这样的基因培养的后代可以在环境中继续获得基因复制的机会。

在进化过程中,性细胞出现两种不同的变化,有些性细胞个体变小,灵活机动,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细胞为了保证后代的发育的营养,体积越来越大,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体积大,雌性需要很大代价形成,因此数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营养,所以数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时间生成百万级量级精子。这样就导致雄性和磁性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复制策略。雄性的目标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复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复制的机会难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价还有培养后代的代价。因此雌性在选择雄性的时候会非常审慎,选择最适合基因拷贝的雄性,同时要求雄性共同抚养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选择策略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书中写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诚,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书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从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遗传,并创造了一个名字觅母,就是文化遗传单位。基因创造了大脑,大脑为觅母的遗传提供了基础。觅母的遗传跟基因类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遗传依赖代记差距,而文化的传递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传播。当然文化的遗传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来说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却能长久遗传。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沉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实,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许才是真正决定人类发展的主线。

《上帝的基因》读后感

东方与西方的文化起源伊始一直是良方科学家争论的焦点,在西方有《圣经》,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著作的基督教的教义书,而东方拥有中国和印度这两个拥有悠久的史前文化的国度,中国是礼仪之邦,印度则是宗教的天堂,在他们的灵知体系下很多宗教派系衍生出各种不同的信仰,而印度教只是其主流中的一支。

在我们阅读到的教科书籍中,一直以为最早的文明起源于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创造这些古老的文字文明的雅利安人的.先辈们生活在土耳其西部,古老的印度的起源则是由于这一支人类祖先入侵南亚次大陆所衍生出的从属于欧洲的文明,他们运用血与火的方式开垦了这片原始的土地,并且在他上面撒播自己的种子,想让一个民族从断奶开始就忘了自己的姓氏。这是欧洲一些科学家中流行的说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对历史上的暴行夸夸其谈的时候,甚至没有只言片语来作为印证,但是西方种族主义学者以西方独有的权威告诉世界,世界最早的文明发生在欧洲版图上。而事实是怎样的呢?这里莫衷一是。

人类古文明的起源之地在东还是在西,现在还只是在现象类比分析阶段,离做出最后的论断还有一定距离,但作为亚洲人我希望这会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人类发现,或许因为我也是一个有着种族主义基因的亚洲人,所以相信最灿烂的文化始终是在这片厚重的土地上。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theory)中的es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明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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