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封闭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3-12-08 21:05:40 作者:XY字客

规章制度的建立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参与,充分体现民主和公平原则。以下是一些组织在实施规章制度时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宿舍封闭的管理制度

1、凡经学校批准寄宿在校的学生,须按学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政教处批准,不得自由迁动和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睡觉。起身前和熄灯后,必须保持肃静,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宿舍卫生,值日生要认真打扫,个人衣服、日用品要放整齐,勤换洗。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财物,室内规定用物不得随便增减。注意安全,特别要保护电器设备,不得私接电灯和燃点蜡烛。节约用电,不点无人灯。无故损坏公共财物,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

5、熄灯前由生管组负责检查人数,如有学生缺席,要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须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生活管理老师批准。

6、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讲文明,有同学生病不能起身上课时,室长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师或教务处报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门窗随时注意关锁,晚自休和上课时间不得自由进入寝室。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应加强保管,换洗的衣服鞋袜当天晚上应放进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属和校外人员,携带物件外出时,须有出门证,传达室检查后,方得带出。

8、遵守用膳时间,用膳铃响后,方得进入饭厅用膳,依次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爱惜粮食,注意卫生,不掉饭粒,不将菜屑骨头抛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对伙食方面的意见,要有组织地向生活委员或班长及有关领导反映,不得到厨房吵闹。

11、尊重生活管理人员和值日老师的管理和教育。

疫情宿舍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创造一个文明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要求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申报,经办公室批准后开具“住宿安排通知单”,由后勤主管安排到指定的房间住宿;如未登记,擅自入住的罚款30元。公司现有住房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员工居住,因此公司规定不在公司居住人员暂不实施房补。

二、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单人间的人员有:部门部长、车间主任、夫妻工,其余人员一律不在其列,特殊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三、住单人间宿舍的人员若妻子或丈夫不在公司任职却长期居住在公司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房租费。

四、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就寝,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如确有需要,必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否则除水电费双倍扣除外并处20元罚款;员工搬离宿舍也必通知办公室,否则水电费照扣。

七、严禁在宿舍区内堆放杂物、乱倒垃圾、乱扔瓜壳果皮、乱泼污水,垃圾纸屑等必须倒入垃圾桶内,违者处以30元罚款;向窗外乱扔杂物,违者处100元罚款,并且所造成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九、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取闹,严禁将录音机或电视机等音量开大而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21:00分后,早上6:30分以前播放音乐,若有投诉,情况属实处罚款20元/次。

十、员工离开宿舍应关闭所有电器开关,违者该宿舍每人罚款10元/次。、

十三、严禁在宿舍区内乱涂乱画,违者罚款10元;

十四、员工用厕所后要自觉冲洗干净,保持卫生,违者处罚款10元。

十五、为了保证良好的卫生环境,后勤部组织联合执法小组每月对员工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宿舍卫生较差的,宿舍每人处10元罚款。

十六、员工离职出厂时应主动要求办公室检查行李及公司财物,经确认完好无误后交回房间钥匙,方能结算工资。

十七、水电费的计算:

2、严禁员工到食堂取水(开水除外)或开启他人水龙头取水,违者每次罚款50元。若有离职人员的水龙头暂时没锁,因此有人到此取水,所有水量的费用由同层楼的居住人员平摊,希各位员工互相监督,自觉到规定水龙头取水。

疫情宿舍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院工作的正常运作、平稳有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宿舍管理科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管理。

2、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工作时间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对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谢绝非本楼访客。劝导住宿学生防疫期间不外出,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4、如发现非本宿舍人员留宿现象应立即上报宿舍主管、住校辅导员老师。同时做好该人员的体温测量,了解基本个人信息情况。

5、提醒学生进行房间消毒通风、进出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等。如发现学生体温异常的(超过37、3°c),或身体其它特征明显异常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室和值班辅导员,同时劝导学生立即就医。

6、宿舍楼每天对进入楼内的后勤保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情况和登记。做到:人员进入必查、必检、必问、必记;每晚逐一核查每间宿舍人员到位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住宿学生动态情况。

7、发生突发及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宿舍主管和学生所在系,情况紧急时同时上报学院当日总值班领导。

2、学生宿舍大门早上6时30分开门,晚上11时关闭。学生晚上11点前必须返回宿舍,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晚归或不归。住宿学生作息时间为:早上6时30分起床,12时30分至13时40分午休,23时熄灯休息。

3、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禁止通过攀爬、翻越等方式进入宿舍区域,并自觉接受值班管理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人、亲戚)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4、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需按照学院要求进行申请。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宿舍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两餐期间以及午休结束离开宿舍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6、宿舍内卫生和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由各宿舍轮流打扫。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畜禽、宠物。

7、严格遵守《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体温和疫情监测制度》,实行一日三检“晨午晚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8、在宿舍区实行网格点式防控,设立各宿舍楼网格点责任人、联系人、排查人员,保证有异常情况能及时上报、处理。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通知宿管人员和联系辅导员老师。

疫情宿舍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作、平稳有序,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师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对学生宿舍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开学后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内宿学生一律住在校园内宿舍,任何学生非经学校研究批准,不得私自租住校外任何地方,防止疫情扩散和不良影响。

2、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宿舍,确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宿舍的,须由辅导员和区域分管负责人(楼长)同时批准,并在宿舍管理员值班室登记方可离开宿舍。

3、学生进出宿舍必须出示学生证或佩戴校徽。学生证和校徽只准本人使用,任何外借、委托、偷用等行为都将严厉惩处。

4、严禁任何学生攀爬围墙出宿舍,一经发现交学生处教育通报批评,严重者纪律处分。

6、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人、亲戚)不得进入宿舍。

7、所有入住学生都必须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宿舍。

8、毛巾、被褥及个人衣物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

9、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宿舍统一放入一个垃圾袋中,投入寝室楼下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10、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1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早晨、下午、傍晚离开宿舍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级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是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12、宿舍区不聚集,不串宿舍,不邀请其他宿舍人员进宿舍。

13、禁止学校外就餐,禁止叫外卖。

14、如有不适,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并报学生处,学生处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宿舍封闭的管理制度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帮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疫情宿舍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1、严管校园进出通道。所有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提前返校,返校学生要经值班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校园。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确需离校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凭请假条进出,请假条中要明确学生去向、返回时间等。对于私自进出或强行进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各校校园要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公寓住宿人数,减少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铺原则,能不寄宿的学生提倡不寄宿。对校园内有教职工宿舍区的,能分隔的要分隔开,确不能分隔的要按照社区防控管理模式,严格居住人员健康摸排、进出登记、体温检测及应急处置等管理。寝室应设立寝室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做好寝室的通风和卫生整洁。

3、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各校要严格落实学生开学返校后的晨午检制度,寄宿生要增加一次晚检并做好记录,建立体测台账。班主任每晚在学生就寝时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学校要设立校内临时隔离观察室,避免利用学生公寓与非隔离观察学生混住。所有进出宿舍区域人员均要按要求登记并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及询问。非住宿学生禁止进入学生宿舍区;住宿学生人员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询问和观察要点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发现可疑症状者,在体温测试确定后,应立即引导至校内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其家长,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尽早就诊治疗。

4、开展环境消毒工作。各校在春季开学前,要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对学生公寓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整。开学后,各校要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师生办公、学习、活动和生活的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通风和消毒,特别对师生经常触摸之处,如:扶手、门窗、电梯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和设施设备等进行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张贴消毒标记,注明消毒时间。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有害垃圾。学校公共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在校内公共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设醒目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部消毒。各相关场所应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的频率,应按照“学校消毒技术参考要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5、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各校要优先保障学生公寓疫情防控物资充足,按照学生公寓住宿规模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必备品,尤其是红外体温测量仪要根据学校规模,每个寝室1个的要求配足。同时满足公寓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需要,并培训指导其学习掌握科学规范的防护知识和技能,消除恐慌心理。配置充足的洗手和饮水设施,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和肥皂供师生使用,保证师生饮水安全。

1、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开学第一课”、安全知识讲座、晨会、班会等形式,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校园周边出租房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用气、用火等消防安全教育,不能在出租屋内集中使用液化气;教育学生重视食品卫生安全,随时关注出租屋房屋安全,提醒学生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进出佩戴口罩,每日检测体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消毒,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全面排查建档。各校要对每个寄宿的学生做到“三查”、“三通”、“三清”。“三查”:即对学生租住房合同或住宿证明进行核查;对学生租住房进行实地核查;对学生租住地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核查。“三通”:即与学生家长通电话,了解家长是否知情;与租住房东通电话,了解学生情况;与学生本人沟通,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安全状况;“三清”:即清楚在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学生的人数,清楚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学生的详细地址,清楚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学生的情况。

全面核查后,各寄宿制学校要对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的学生逐一分类登记建档,填写《宿松县校园周边出租屋排查摸底情况表》(附件2),同时建立并保存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租房合同或住宿证明、学生和家长签字的安全承诺书等材料备案。

3、定期检查处置。学校要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一月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学生出租屋住宿地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学生改换居住地方或回学校学生寝室住宿。学生要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对校外住宿生住宿情况的检查,并如实向班主任报告自己校外住宿的生活、安全等情况。学生更改租住地点,应当在三日内将新的租住房合同或协议、住房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交学校(政教处)备案,同时学校要实地进行安全核查。

4、严格责任落实。学校要对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生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适时对租住点进行检查,确保监管不缺位。未办理申请手续【学生申请时需提供《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附件1)并附租房合同或住宿证明、学生和家长签字的安全承诺书】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擅自在校外住宿学生在校外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对校园周边出租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按照社区防控管理模式,严格居住人员健康摸排、进出登记、体温检测及应急处置等管理;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严控出租房租住人数,对出租房定期消毒;各校要加强对承租家长和学生的管理。近期多部门将联合对校园周边出租屋进行检查,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执法问责,请各单位加强自查自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请各校于开学后15日内把《宿松县校园周边出租屋排查摸底情况表》(附件2)电子稿报教育局法安股(邮箱:),同时把纸质稿(盖章)报当地人民政府。

疫情宿舍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规范化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福利,但公司不做硬性规定,员工可自行取舍。

第二条需住宿员工可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条公司住宿员工,须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屡犯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树立文明风尚,搞好环境卫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一条宿舍房、床位一律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对号入住。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移动床位、更改床号、拆床、换床或转让他人入住。违者,罚款50元/次。

第二条行政部门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离职员工继续在厂住宿。离职员工原则上24小时离厂。离职员工搬离宿舍时需要有行政部门人员或寝室长在场。

第三条员工会客应在会客区,不得擅自带入宿舍,非本厂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留宿;若遇本厂员工家属探访的确需要留宿者,必须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视同违规,罚款50元/次。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违者,通报批评,罚款100元。造成灾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禁在宿舍内做饭,违者罚款50元/次。酿成火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违者开除。无理取闹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如电脑、首饰等)妥当保管,严禁翻查他人行李、衣柜、床铺、盗窃他人及公司财物,一经查出立即开除,严重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闯他人宿舍。(行政部门人员检查工作除外)若有发现可向行政部门反应,行政部门视情况对私闯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

第九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枪等其他危险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挪用、损坏宿舍区域消防设施等设备。一经发现,行政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文明宿舍,宿舍内禁止高声喧哗,个人听音乐、游戏等娱乐以不影响、妨碍他人为前提。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对宿舍的安全、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各宿舍卫生由宿舍长(班组长为宿舍长)统一安排轮流值日,并将值日表及公司宿舍制度贴宿舍门口,以方便检查。值日生负责当天该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四条严禁高空抛物、泼水、掷物,违者罚款10元/次。造成他人身体受损伤害,一切后果由责任人独立承担。

第十五条保持和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做到地面干净,门、窗、玻璃、灯管、风扇、空调等没有污点,床上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底没有垃圾,鞋物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归类、统一,不得在墙面上乱钉、乱贴、乱画。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六条住宿员工须自觉做好宿舍内清洁卫生,保持和维护室内清洁卫生。杜绝寝室脏、乱、差现象。对清洁卫生较差的寝室,罚款30元/次。有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明确责任人的由全寝室人员平均承担。

第十七条节约用水用电,人离开要及时关闭电灯、电扇、门窗等,如有发现上班期间未关灯等家电的一次罚款30元/次。

第十八条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如风扇、开关等),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的公用设施,肇事人须照价赔偿,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第十九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厕所管道堵塞、地面积水严重,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发生不必要的支出费用,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员工举报或提供相关线索,经行政部门查实确认后,可奖励50元。

第二十条住宿员工和睦相处,严禁打架斗殴、滋事闹事,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特别恶劣并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晚上23:00时,为宿舍统一熄灯时间。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灯,应以避免打扰他人休息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住宿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管理员有权力拒绝进入宿舍:无理取闹者,上报行政部门从严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第二十三条离职人员离开宿舍时须交回向公家借的一切物品及房间钥匙,方能携带行李出厂。如被发现带有公家或他人物品,按物品价值的十倍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行政部门。

宿舍封闭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则,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

第一条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第九条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第十条加强每日上课学生的监管,重点关注缺勤、生病等异常。

宿舍封闭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宿舍管理制度

3、对所有保卫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发现不能尽职尽责的现象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处理并报告。

4、外来可疑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5、门口会见制。外来人员上课期间不许进校。找学生,下课后给班主任打电话,由班主任通知学生门口会见;找老师打电话,老师到门口会见。确需进入,可让其给被找人打电话,经保卫接电话确认后方可允许进入。做到一看二问三登记四联系五检查。

6、执勤保卫人员要加强夜间巡逻,时刻保证有一人清醒,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逻,避免失盗、凶杀等案件的发生。

7、学校监控要每天24小时录像,不得私自关闭。

8、实行问责制,失职人员要承担责任,即:问题(事件)出现时,值班人员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是否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得当,是否存在失职。

9、值班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宿舍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校的防控工作,依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遏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组织住宿教师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三、认真排查,由宿舍负责人实时监控,全面摸排传染风险,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对宿舍教师出行情况、接触史、健康状况等有关防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实时追访。

四、严格把关,切断病源,落实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每天教师微信群里网络报平安。

五、防控期间,老师尽量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口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外出必戴口罩,回宿舍后必测体温、必登信息。

六、宿舍常通风,执行每日物表消毒和开放紫外线灯管进行室内消毒。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

七、教师发现应该立即报告领导,发现要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防控期间,谢绝非宿舍人员来访,因工作需要,需经宿舍负责人批准。不允许非本宿舍区人员进入宿舍区,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能保持整齐、清洁、安全的环境,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如下制度:

1.爱护宿舍设施。住宿员工必须遵守行政人事部入住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不要随意进入他人宿舍。

2.保持宿舍区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从窗口向外仍果皮杂物,乱倒污水,不得睡床吸烟;不准将有可能造成堵塞下水道的物体冲入厕所;不得在过道等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件影响通行。

3.员工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轮流值日人员打扫清洁卫生,不当值者,罚款5元∕次。(行政人事部不定时对各寝室进行卫生检查)

4.安全用电。宿舍内除公司设置的用电器材及照明设施外,不得私拉私装电源,不的使用明火以及额外用电,如发现有违规用电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将没收其他电器用品。

5.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在宿舍进行赌博、酗酒等,不得在宿舍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如经发现将按相应规定给以严处。

6.外来人员须登记。未经批准不允许厂外人员在宿舍留宿。

7.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宿舍区聚众斗殴、谩骂、偷窃他人财物,不得进行所有违反国家法律规的法动,构成犯罪的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节约用水,及时关灯。

9.员工集体宿舍晚上11:00准时熄灯,救急人员可延时1小时关灯就寝,晚上11:00后不得再进出工厂大门。

1.原则上不得带非厂内员工宿舍留宿,情况特殊的由公司指定负责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厂。

2.经批准留宿后,外来人员须出示身份证,经被访人员带领,由保安登记,每晚缴纳水电管理费5元,在探访人工资中扣除,在停留或留宿期间,严重违纪,或不按规定时间离厂者,将按相应制度处罚相应负责人。

3.来访人员离厂时,由本厂被访人亲自带领去保安室办理离厂手续;如被访人不在,来访人所带物品不明其主时,保安有权阻止离厂。

4.未经批准在宿舍停留、留宿者,给予来访人同被访人同等金额的处罚。

1.离职人员凭行政人事部离职证明去宿舍搬取行李。须在离厂时将行李交保安处检查放行。

2.离职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手续,保安有权阻止离厂,强行出厂,视其盗窃处理。

3.员工辞职应交回宿舍钥匙及其他公物到行政人事部,否则保安有权不放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实行“职称为主、职务优先”的原则,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水电费除外),具体如下:

1、院领导房:一厅两房一卫两阳台;

2、单人房: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深护士长住单间一卫一阳台

3、双人房:主治医师、执业医师、副职、护士长。

4、集体房:护士、收费员等,每4人-6人/房。

5、特殊情况须经院办领导同意,并报告总办。

1、专家房家具有:沙发、茶几一套、电视柜一套、1.5m床1张、双层铁架床1套、三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2、单间家具有:电视柜1套、1.5m床1张、二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3、双人房家具有:电视柜1套、双层铁架床2套、二门衣柜1只、1.2m办公台1张、凳子2张,热水器1台。

4、集体房家具有:双层铁架床3套、二门衣柜1只,胶凳3张,热水器1台。

5、由于个人的消费观不同,电视、电脑、音响、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及各类厨具均由个人自备。

1、新员工在办公室填写好相关资料,办理好入职手续之后,由办公室填写好员工宿舍安排联络单(注明其职务、职称等信息)给总务科。

2、总务科根据联络单上的信息安排员工宿舍。

3、员工入住后,如在仓库管理员处领用宿舍物品,需签名确认。

1、员工申请外宿或离职需搬出宿舍时,员工根据领用物品清单,按要求清理好所领用的物品。

2、员工凭外宿申请单或经医院批准的离职报告到总务科进行登记,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3、总务科、仓库管理员核实无误后,负责人在离职报告上的宿舍物品交接栏签字,并更新相关资料。

4、外宿或离职人员于办好手续的当天下午把所有行李搬出宿舍。

1、员工宿舍由总务科统一管理。

2、员工宿舍由医院总务科负责分配,员工不得擅自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

3、员工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医院统一配置的家具及电器,员工离职时将配置的家具及电器按清单交回总务科销账,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损坏,若为自然老化,由医院维修及置换,若因人为损坏,则按奖惩制度处理。

5、宿舍内要搞好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室内不允许乱堆乱放,不允许向阳台及窗外扔垃圾、泼水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6、员工直系亲属探亲经医院批准,保卫科、总务科登记后方可留宿,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

7、来访人员必须在23:00之前离开宿舍。

8、注意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电源开关及门、窗,不得在宿舍使用高压高频率电器用具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9、员工每月按标准缴纳水电费。

10、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或做其它违法乱纪的事情,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检查小组:由总务主任任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任小组成员。小组主要负责对各员工宿舍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检查的内容:包括宿舍物品的摆放、宿舍卫生、公共设施、宿舍纪律等各方面。

3、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组长组织小组全体成员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期进行统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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