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9 15:52:04 作者:雅蕊

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成果和表现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方法。小编精心挑选了一些写作工作汇报的诀窍和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帮助。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局综治办决定,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重点地区”排查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好我局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现将我局xx年度开展集中行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要求,县科技局党支部在今年3月成立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科干部xx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治办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站)长组成,层层落实职责,作好职责分工,利于工作的推动。

将社会治安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排查整治行动,以迅速改变重点地区治安混乱局面,切实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提升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作为此次排查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制定了详尽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各股(站)的工作职责,将排查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3-4月为摸底排查阶段,5-9月为排查整治阶段,10-1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积极协作,积极、切实地开展好工作。

大力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运用标语、版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排查整治内容,让干部职工知晓此项工作的进度,并开展了详尽的摸底排查,将本单位内存在的涉及治安混乱、黄赌毒、矛盾、纠纷易发、高发地区以及重点人员逐一进行排查,与此同时,局综治办定期进行巡查,督导工作进展。

从今年3月底开展启动排查整治行动,通过为期10个月的集中整治,目前单位干部职工对整治行动满意率达100%,对开展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安全感数均达到100%。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现将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立即向各燃气公司下发了文件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开展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加强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及维护等环节安全风险工作。要求于9月5日前完成各厂站的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共3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3个,完成整改3个。对各燃气企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进行了核验,要求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维抢修队伍和应急物资。同时,还排查了架设在桥梁上的及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节敏感区域的燃气管线安全运行情况。燃气管线线路选择执行国家标准,避开地震、洪灾及地质灾害等区域的情况。对老旧燃气管线、停用燃气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处置情况。燃气加气站、配送站的设置和安全运行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燃气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

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将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强化合法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逐步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与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安监处(站)协助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一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山东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材料

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为吸取xx月xx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县安委会《xx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安〔20xx〕1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镇燃气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x月xx日至月底,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安全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瓶装液化气企业要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对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进行充装作业;气瓶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不得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不得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此次检查共检查瓶装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10多家,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使用场所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缺二维码。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我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预防、整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超量存放储气瓶等安全隐患,将责令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强化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防液化气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规范整改的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全市城镇燃气企业共113家(均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管网1724公里。其中,管道燃气企业9家、瓶装燃气企业67家、汽车加气站37家。20xx年,全市天然气居民用户46.8万户,工商用户4972户,年用气量2.57亿立方米。

一是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营口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省关于燃气安全会议的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了此项工作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召开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实施了《营口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方案》,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要求、最严厉举措,把燃气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最关键、最紧迫、最重要的大事要事抓好抓实。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落实。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市、县(区)、街道层层压实燃气安全责任,成立了市、县(区)两级工作专班,街道、社区成立了专项工作队,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组成了6个督导组,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树立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认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一企一档”工作制度,一对一与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排查燃气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强化重点岗位责任落实,紧盯燃气输送、安装和检修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做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三是精准发力有序推进综合整治。采取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等措施,全力抓好灰口铸铁燃气管网剩余的100.54公里更新改造工程,确保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剩余3处管线占压的整改工作,2处已经整改完成,剩余1处本周内完成;有效做好燃气企业安全监管,对113户燃气企业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聘请专家完成80户企业的风险评估,共发现各类隐患659项,已整改完成634项,停业整改15户企业。同时,完成30户燃气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5项,增强燃气生产、运输端安全防护;扎实推进智慧燃气建设,全市58户正常经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企业全部建立追溯体系,累计安装智能阀4.8万个,配备智能充装枪93把。剩余21.2万只钢瓶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智能阀安装,同时报废24万只钢瓶,实现规范管理、闭环运转。

四是全面铺开关键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燃气工商业户、餐饮场所的安全监管,全市现有96.4%工商户安装燃气报警器,183户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自动切断阀的工商用户,正在抓紧安装,年底前全部安装到位;加强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就餐安全;县区、企业间全面开展燃气专家会诊、专业人员互检,进行过细排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系数;充分发挥335个网格化小组职能,全方位开展入户检查,居民用户累计安装燃气报警器25.92万只,安装比例占55.4%,自动切断阀21.32万个,安装比例占46.6%,需更换长寿命软管的15万条,安装比例占68.2%,剩余居民用户20.88万未安装报警器、25.48万户未安装自动切断阀的及15万条需更换长寿命专用软管的采取“政府、企业、用户”共同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解决,现已列入我市20xx年民生实事工程,进一步强化用气安全的三重保险。

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升风险意识。发挥“四合一”小分队入户排查作用优势,边排查边整改边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抖音、宣传橱窗、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公示燃气应急抢修电话,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气和燃气抢险报修意识;全市1083个住宅小区已设立警示宣传牌1729块,做到了全覆盖;发放燃气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单6万余份;开展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共527人通过培训考核。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材料

我乡消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农村消防工作的新路子。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充分抓住元旦、春节、六月安全月、“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来,辖区内未发生过大的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全乡经济和社会得到稳定和健康发展。现就一年来的消防工作作如下总结回顾。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村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此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根据我乡气候干燥,荒山荒地多,居民住房密集,消防设施落后,隐患较多的严峻形势,乡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实际抓的工作格局。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对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做到措施有力,保障到位,防治工作出成效,安全隐患控制好。

消防安全工作点多面大,事故发生率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紧密防治才能得到有效控制。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集镇学校、公路沿线的村委会,住房密集的村寨,及火灾多发地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黑板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及学生进行宣传,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云南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一年来,全乡共用广播宣传11街,贴宣传标语210条,出黑板报4期,各级召开宣传会议250次,受教育26760人。

乡党委、政府狠抓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设,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对学校、石场、加油点、液化气供应点、娱乐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排查,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五一”、“十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活动,乡政府都分另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工商、公安、林业、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排查,在检查中共责令两户无证经营的油点停止经营,并查封3475公斤柴油,110公斤汽油,300公斤机油,16桶液化气。对一些隐患较大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并要求定期整改,使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过乡人民政府的认真研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出以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xx乡安全生产处置预案》、《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集镇义务消防队和8个村委会分别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属地管理,人人有责,随地发生火灾,义务消防队员就是第一到达扑火现场。年初乡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分别签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村委会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针对我乡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设施薄弱,火灾隐患大的突出问题,乡人民政府,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积极争取资金,从各方面挤出1万元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工作建设中,主要是购买防火设备,分别发到学校及村委会。二是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培训,进行防火、灭火、应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防火业务技能,增强备战力。三是在村委会及住居较大的村寨建设水池,保证灭火用水的供给。四是加强城市消防规化,使消防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同步进行。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使群众的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我乡xx年的消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果;同时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强化各种工作方案和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收入,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树立示范抓典型,努力为我乡创建“平安xxxx”打下坚实的基础。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xx年根据总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任务,液化气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团队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开拓市场,认真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同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针对液化气抽、灌、贮、运、销的特点及易燃、易爆的特性,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围绕着安全运行、安全供气和安全施工等狠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确保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今年1-10月份,共发展管网用户2829户,完成工程施工任务2829户,施工埋地管6718.8米,施工架空管4094.9米,点火户数2210户,更换有问题的表具530块,购进液化气量3750吨,销售液化气量3033.47吨,回款资金710多万元,气差率有效控制在12%,110出警次数33次,共建调压箱254个。

液化气公司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对照重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考核表十项标准,认真做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

按总公司规定,我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置专职安全员1名,部门兼职安全员3名,岗位兼职安全员7人,并上报总公司安全部。我公司安全机构健全,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研究布置安全工作,安全工作党政记录分开,且脉络清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工作到位。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各级安全责任人,签订了各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公司认真开展总公司下达的各种节日前、季节性及日常性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时,有台帐可查。

管网设施有专人每日进行巡查,部长定期检查,对隐患坚决不放过,1-10月共发现隐患74起,及时整改率100%,及时上报率100%,从而确保76座气化站和管网的安全运行以及储备站抽、灌、贮、运、销的安全运行,同时还加强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改善了施工环境,提高了工程质量,我公司建立了安全奖惩制度,每月进行考评,有奖有罚。

例如在今年9月25日防汛指挥部气化站切换周期变短,气化站管理人员谢正明发现后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连夜派人进行测压检漏,后发现登高引入管因散水下沉被拉断,当即进行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气,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扼制了—场重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奖惩制度,公司领导对相关人员给予了最高奖励;而在今年的8月1日,由于储备站的电机被盗,公司也按照奖惩条例按被盗设备价值的10%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公司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部门能严格执行并上墙。

公司专职安全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坚持每周参加安全部组织的安全例会,并及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精神,敢于大胆管理,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扎扎实实,成效显著。今年1-11月办理登高作业证2次,向总公司安全部报稿11篇,举办安全黑板报1次(期)。

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规定。对安技措施立项专款专用。为确保储备站、各气化站及其管网的安全运行,确保运瓶车辆的安全运行,我公司在资金较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投入16万余元对设备进行更换、维修和保养。

对储备站压缩机检修3次,对百步亭压缩机检修4次,由于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今年对百步亭小区下沉的164根登高管开挖整改,并且已对26座气化站进行复压,对埋地管、架空管、立管测漏,情况均为正常,还有50座气化站正逐步按计划进行复压检查。今年我公司对51只钢瓶重新进行了检验,确保了钢瓶的安全使用率。由于重视安全预防措施,今年1-10月各重点部位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液化气公司制定了要害部位安全保卫、交接班制度,成立了治安、防火领导机构,开展防火治安检查,做到了制度上墙,贵重物品的保管人员与保卫部签订了责任书,公司与部门及各岗位签订了治安防火责任书,确保了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

今年初,公司制定了治安、防火年度工作计划,储备站、气化站及运瓶车上消防器材配置到位,并在失效期前及时更换,建立了消防器材台帐,1-10月更换失效到期的消防器材303具,并于6月3日、7日组织员工在保卫部和刘经理的指导下,进行储罐底部注水堵漏、演练和消防器材灭火演练及消防水带连接的操作,组织消防考试,强化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每月消防工作纳入安委会会议议程,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针对冬季燃气用户易发安全事故,我公司在元旦、春节前夕及冬供期间组织员工进户进行安全检查,发放安全宣传单。同时还组织员工在小区利用横幅、广播、宣传版画、安全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燃气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宣传单二万多份,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公司认真组织职工进行传达、学习、动员和布置,召开动员会5场,制作宣传横幅3条,张贴各种宣传画18张,张贴宣传标语90条,办黑板报3板,投安全征文3篇。同时还认真组织职工参加了总公司举办的安全知识笔试、演讲等各种活动,其中征文演讲获一等奖,板报获二等奖,另外由公司安全部遴选出我公司的安全征文一篇稿件选送到集团公司进行评比并获得一等奖。

“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也积极按时开展,做到有传达、有动员、有布置、有检查,于5月至6月组织员工69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后进行考试并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电视录相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今年11月,我们还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月活动”及“119消防日活动”,对全公司的安全部位进行了排查。

我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指标,将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到每位员工,虽然我公司站点点多面广,外聘人员流动性大,但我们坚持履行安全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作为总公司的一个窗口服务单位,我公司对外服务热情、解决问题及时。施工现场始终保持文明施工,并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区施工。运行后严格执行巡查制度、灶前压力抽查制度。户内安检率100%,车辆安全运行率100%,无交通责任事故。

我公司成立了工会安全监督机构,对储备站、气化站的设备、卫生及安全运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考核,杜绝了事故的发生。为改善职工操作和工作条件下,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为办公室及储备站、气化站配置了空调和防爆风扇,购置了冬季采暖及夏季防暑降温物资,并为每位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例如今夏储备站防爆空调不能正常使用,公司一方面组织防爆空调的维修配件,一方面为储备站工作人员购置冰冻饮料防暑降温,公司还决定对储备站工作人员提高降温费用,确保了安全生产,保障了职工利益。真正起到了工会监督作用。

由于液化气公司外聘人员占70%,人员流动性大,给安全教育带来较大难度,但液化气公司安委会坚持认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100%外聘人员上岗前均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调入、转岗工及岗位人员均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了三级安全教育台帐。液化气公司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今年1名焊工,20名液化气运行操作人员进行了特种作业证复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乡镇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全民燃气安全生产意识,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城镇燃气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就活动月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本月13日十堰发生燃气爆炸后,县委书记汪冬,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张涧同志就我县燃气安全工作专门做出指示,要求县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人口稠密区域燃气安全情况摸排检查。分管县领导县委常委程富宽、叶章科就当前我县燃气安全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县城管局及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立查立改,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处,确保把隐患排查出来,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自6月13日至16日,县城管局会同应急局、消防大队和金寨华润燃气公司对金寨一中、大别山职业技术学校、明发商业街等人员密集的工商业用户和城区居民用户开展燃气安全入户大排查,共发现隐患53处,整改48处,限期整改5处;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对城区中低压管网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完成新园河畔、玖隆财富、思源雅苑等12个小区排查。6月17日,县委常委叶章科主持召开了由城管、应急、市监等12个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对我县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精神,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深入、有效开展,我县专门下发了《金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金寨县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城管、市监、公安、交警、交通、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职责,对燃气公司、气站等燃气企业加强燃气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压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6月18日,我县立即启动宣传攻势,印发《致全县广大天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宣传单》(煤气罐),通过农村广播播报、手机短信推送、政府网公告以及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等自媒体宣传等形式,在全县普遍开展以燃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共向全县各乡镇村群众印制宣传资料32万份,其中物业小区发放10万份,乡镇及无物业小区发放22万份;日手机推送燃气安全注意事项短信35252条;全县3500个村级(社区)广播,每天早中晚进行反复播放;养心金寨、金寨视窗、金寨热线自媒体上推送宣传信息覆盖60万粉丝,真正使用燃气安全知识铺天盖地、家喻户晓。

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一步不让。

一是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市监、公安配合,华润燃气提供名单,对原荣浩燃气安装的53户未安装漏气报警器的`商业用气户,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户,坚决采取停气等措施。

二是由华润燃气负责,对原荣浩燃气铺设的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对受腐蚀的管网全部进行更换,同时要求华润公司加快工作进度,确保7月底前更换完毕。

三是由县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气站于6月25日前将废旧钢瓶处理完毕,由各气站提供处置证明,交由县城管局备案,到期处理不到位的由县城管局依法依规进行收缴。

四是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废旧等不合格钢瓶进行没收处置。

五是县城管局组织2个检查组,县市监、消防大队参与,对全县9家液化气站实施地毯式突击排查,共发现问题34个,向9家液化气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截止6月22日,现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场关停了燕子河液化气站。另外,县城管局安排10名在编人员,从6月20开始至7月2日对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实施包保,目前10名同志已分别进驻全县9个液化石油气站和燃气公司全天坐班指导,每天检查企业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

一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和责任落实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持续深入小区和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监管企业和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纵深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城区现有燃气管道全部予以安全检测,对原荣浩公司建设的管道通过“物探”技术实施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近期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月底前再组织一次由消防、社区、物管、物业等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以提升小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燃气三年专项行动问题责任清单为抓手,持续推进燃气行业隐患排查,重点抓好“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消除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陆良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学校营养餐及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寄宿生及营养餐供餐模式,强化我镇校园食品生产加工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安全管理,为我镇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品安全供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现将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组织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亲自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明确每天的陪餐人员和职责,制定陪餐计划,做好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定点采购,必须到具有合法经营供应商进行采购,并要签订短期供货合同,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落实《小百户镇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及6t管理实施方案》每天必须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到位。

各学校开学前须完成对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及食材供应企业配送人员疫情期间旅居史、返校前两周健康监测状况、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的排查登记,“一人一案”建立台账。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如新聘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先了解假期外出轨迹,并要求到县医院或中医院办理健康证明。后勤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疫情防控会议及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严格落实每日岗前检查。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食堂全体员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小百户镇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以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确保每一名员工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掌握正确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和指南。

学校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防控物资。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工作服、消毒剂、清洁剂、洗手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食堂员工及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各校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假期停用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结合学校供水情况对饮用水进行科学消毒,运用好各校的净水器。彻底避免供水设施破损、集中供水消毒不当造成饮水污染。严格落实食材进货查验。

一是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和职责要求。

二是进一步明确可以采购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明文禁止使用的食材。

三是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四是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不得加工和售卖生食类、凉拌类食品。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前必须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区后一律穿戴工作服并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送货人员的卫生管控。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应及时洗手。

一是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用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共用餐(饮)具去残渣后使用洗洁剂彻底清洗,可采用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30分钟)、热力消毒柜消毒、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500mg/l)浸泡30分钟消毒等方法,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二是做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对门把手、餐桌椅、水龙头、存储柜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消毒3次。幼儿园每日三餐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

三是做好室内通风消毒。食堂餐厅每天通风至少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空气清新。天气条件允许时应保持餐厅开窗持续通风。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移动紫外线灯照射对餐厅空气消毒,注意一定在无人状态下使用,消毒后应及时通风换气。每天必须对餐具进行物理消毒(煮沸或消毒柜消毒)。

要完善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师生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串味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g。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师、学生用餐尽量改为分餐制,由后勤人员或值班教师进行分餐,分餐人员必须戴口罩进行分餐。就餐排队学生间距不少于1米,实施即取即走。食堂就餐间隔距离在1米以上,尽可能多安排低年级学生在餐厅就餐,无法安置学生可由教师带领到餐厅外指定区域就餐。雨天可按年级分时段。

学校一旦出现疑似的食源性疾病,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及卫生部门,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1.学校一旦发生就餐前、中、后疫情症状。多名学生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症状,立即由校长、分管后勤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以尽快了解出现症状的原因。

2.出现疫情情况,立即隔离有疑似疫情的学生,封存剩余食品和原料,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有疑似疫情情况的立即向中心学校及卫生所报告。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首先,我非常荣幸能代表王屋镇党委、政府在这里做关于食品安全的典型发言。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食安办的业务指导下,按照食品安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并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现将我镇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王屋镇一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全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王屋镇迅速召开了食品安全员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王屋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容易出现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现象,年初,王屋镇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赵中彦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许拥军为副组长,成员由文化中心、旅游办、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农业中心等10余个部门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统一、协调、权威的监管机制。

四是建立了食品安全联席会和协调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听取监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召开工作会,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研究解决问题。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推进,王屋镇先后投入2万余元配置了办公设施,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到位。

今年以来,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首先镇科教文卫中心协同卫生院、工商所、旅游办等部门对全镇的55家食品加工店、111家食品零售店及流动摊贩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备案,初步建立了全镇食品加工店的数据库,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基础。其次,重点检查卫生条件、生产经营范围、内部卫生管理情况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中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又拒不改正的一律吊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和培训的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提高了卫生许可准入的门槛。

(二)重点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在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工作中,我们制定了12345”工作法,即依托1个“6733103”申诉、举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初步形成了快速反应、高效运行的监管平台;实现2个转变,即实现了事后处理向事前监管的转变,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巡查”;狠抓3个整治重点,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类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医院、街道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把好4关,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建立5项约束制度,即建立销货台帐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建立商品索证制度;签订责任书制度;不良行为警示制度。

按照活动方案,在7月8号,镇科教文卫中心协同卫生院、工商所、旅游办等部门对全镇的55家食品加工店、110余家食品零售店及流动摊贩进行摸底排查,对那些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现象,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情况及台账管理情况,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有无经销无标签、过期及霉变食品的现象,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现象进行警告,对查出的问题坚持“零容忍”,提出整改意见,定出时间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对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在7月18号再次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那些还未整改的餐饮、零售店及流动摊贩处以罚款,限期整改。在7月25号重新检查中,各单位和经营户都非常积极配合,能够主动的把所有检查的问题都进行整改。我镇共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7次,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60余家,查处过期、伪劣食品3箱。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基本保障了全镇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很多,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幅度增加,但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食品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和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严格依法行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大胆创新,开拓进取,促使我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我镇实际,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

总之,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确保措施再完善、力度再加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创建“平安济源”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博州畜牧系统以实施自治州“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按照自治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取得了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的新突破。现将博州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博州畜牧兽医局根据自治州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和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制订了博州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成立了博州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疾病控制中心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及有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畜牧兽医局兽医科,由首席兽医官担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也相应成立机构,督促落实畜产品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保证上下部门联动,工作协同一致。同时,与本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协同配合。

(二)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

1、依托项目,积极推进自治州无公害、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一是以xx市小营盘养禽业基地为重点,加快无公害家禽养殖基地建设。xx市小营盘镇养禽业通过近20年的养殖管理,实现了基地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格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关产业日益完善。自2000年以来,先后建成投资80万元的蛋盘生产厂两家,引进蛋盘生产线四条;相继建成饲料加工厂10余家,兽禽药店近30家;为了解决鸡粪对环境的污染问题,2003年又从广东招商引资300多万元,建酵素菌肥料加工厂1家,鸡蛋加工厂1家;同时为了更好地解决养鸡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投资风险,在广大养鸡户的自发组织下,成立了养鸡协会。创建了知名品牌“银盘”鸡蛋,走俏乌市、克拉玛依等大中城市。2004年xx市又将高科技家禽养殖示范基地由原来的500亩扩建到3000亩。2005年3月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xx市无公害家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被列为第五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示范区域涉及为xx市小营盘镇、阿热勒托海牧场和青得里乡三个乡镇的72个行政村。经过三年的示范区建设,建立了无公害家禽养殖标准体系六项(无公害家禽生产基地建设标准体系;无公害家禽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无公害家禽及相关产品标准体系;无公害家禽质量检验标准体系;种禽禽苗技术标准体系;包装运输保藏标准体系)47个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4个,制定地方标准11个。标准体系的建立确保了生产建设和管理按要求有序有效实施,强化了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意识,形成了生产标准化、组织专业化、活动规范化、信息档案化、监督程序化、管理长效化的管理机制。目前,全市已建立3个示范乡,占全市7个乡镇场的42.9%,13个示范村,占3个示范乡的72个行政村的18.1%;353户示范户,占示范区养殖户405户的87.2%。养殖规模250万羽,示范区规模210万羽,占总养殖规模的84%,示范区平均年产值1830万元,比示范前2005年平均年产值710万元增加了1120万元,提高158%。通过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的层三级层层带动,提高了家禽养殖的产量和质量,使非示范乡家禽养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市平均年产值由2005年的710万元提高到2007年的2100万元,提高了296%。该项目于2007年7月19日通过国家验收。

二是积极帮助xx县博格达尔镇完成了《xx县孟克牧场无公害农产品——“阿尔祥”牦牛肉》的申报材料,2006年底通过了自治区产地鉴定。今年上半年,该镇完成了牦牛肉分割包装车间的建设。并继续引进优质种公牛进改良,加快基地建设步伐。

三是大力推进自治州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今年初,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了农业综合目标责任状,要求县市各申报完成一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工作。为加快此项工作进展,我局进行了多次督查,目前,各县市正在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2、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畜牧业标准化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养殖户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意识。多年来,畜牧系统大力开展各种实用技术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技术水平。2004年,州人民政府还拨出专款23万元编印了《博州牛羊猪鸡草料配方手册》、《养牛学及疫病防治》、《青黄贮饲料生产加工技术》等四种语言文字的技术手册各5万册,无偿发放给了农牧民,收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6月7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密切配合,在xx市小营盘镇专门举办了一期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培训农牧民60人次,工作人员讲授了无公害家禽养殖技术等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各级畜牧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组织实施 “无公害食品的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 ”,积极做好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促进了产品认证和产业开发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制度化,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加强了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了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和常规免疫工作,保证了牲畜应免疫病疫苗注射率100%。

二是加强了疫情测报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测报网络和工作制度。

三是加强了口蹄疫、禽流感免疫抗体水平检测,促进了免疫质量的提高。

四是建立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五是保持了全州连续七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良好局面。

2、严格了市场准入管理,加强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与执法力度,规范了肉类、禽类、蛋类等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了肉品卫生检疫质量,有效防止了病害肉流入市场。今年1—8月份,共处理屠宰检疫违法案件81起,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和逃避检疫等违法活动,保证了市场销售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了定点屠宰场(点)屠宰检疫管理。加大了对动物疫病防治及私屠滥宰违法制售病死畜禽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了畜禽定点屠宰检疫机构,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各屠宰场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使屠宰场(点)周围的私屠滥宰现象得到了遏止,使定点屠宰畜禽检疫率达到100%。

4、加强了对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对畜牧业生产环境和畜牧业投入品以及生产过程的依法监控,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兽药,加强了对广大养殖户的服务指导,提高了广大养殖户科学选购和使用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平。对生产和销售的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将结果以信息形式向全州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今年3月5日—9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了兽药、饲料市场的专项打假活动,共查出假冒伪劣兽药注射液361盒,假冒伪劣兽药添加剂450袋,假冒伪劣兽药284袋,过期疫苗1068瓶,总价值8000余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对上述不合格兽药、饲料添加剂依法予以没收。并积极参加了3月14日由州工商局组织的全州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这次活动的开展对那些不合格经营户起到了有力的惩戒与震慑作用,保障了我州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4月9日一5月25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两县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州69个个体兽药经营企业(包括农五师各团场)和州县市乡镇场畜牧畜牧兽医站的24个兽药门市部的从业兽药技术人员资格、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管理规范等情况入户逐一进行了全面核查,于6月21日召开了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会议,指出了各兽药店存在的问题,通报表扬了5个依法经营,服务质量上乘的兽药店,提出了整改措施,会议对进一步规范我州兽药饲料经营场所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做到重大节日市场的畜产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督查。今年1—8月份共组织联合大检查3次,查处案件15起,出具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12份。公布、报道信息简报8期。

6、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畜产品的安全知识。今年1—6 月份我们利用各县市的赶集与州上的“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等机会,积极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法律,法规咨询,识别假冒伪劣畜产品,名优产品展示,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产品认证知识,发放宣传材料等大型活动7次,发放宣传单1.8万张,使广大各族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及对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内容丰富、学科多、投资大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不懈地抓。多年来,项目少,加之博州经济条件有限,投资不足。建议自治区加大投资力度,多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建设项目,以此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市安委会:。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吸取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市住建委副主任赵小雪带领第四组的工作人员和一名燃气专家对气体充装单位、液化气站、城镇地面开挖和抽汽、危险化学品管线进行了检查,并重点督查了房县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7月20日,市燃气办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全市城镇燃气企业(站)经营燃气管网运行、规划布局、设备质量、基础管理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和拉网式的大排查。

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对城区及县市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缺少瓶装供气双检制度、消防水池存在问题、报警器探头过高、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或不明显、无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等,我们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目前液化气站的双检制度已规范上墙,日常巡检记录已补充填写规范并及时准确填写好各种记录,充装枪胶管导静电线已全部使用裸线,报警器探头已按规定的位置调试到位,压力表液面计警戒线和管道走向都已重新标注清楚,压缩机已加设防护罩,操作人员按要求配穿防静电工作服,人员培训教育已落实,增加并刷新安全警示标志,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由于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和京东路的市政道路建设,天然气管道原有埋深及安全间距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天津路口中压管道穿越公路时,和市政管网同沟敷设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在保民生、保安全的政治高度,事前科学论证,严格把关,4月12日,对浙江路和京东路的天然气中压主干管进行改迁作业,并一次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东风燃气公司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室内立管漏气、埋地低压庭院管网腐蚀锈穿漏气、东汽教委家属楼旁调压器使用年限老化、故障增多等22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模式,即市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从第一责任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再到每一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督促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严把上游购气质量关。要求各燃气企业与正规供应商签订长年供气合同,购置专用的气体质量分析仪,对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严格实行退货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制度。对过期钢瓶做到免费换检率100%,对已到报废年限钢瓶及“螺丝瓶”的强制报废率100%。四是配合质监部门,在全市推进气瓶“一瓶一码”工作,为每个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身份证”,目前,全市已有14万只钢瓶安装了条码,拥有了条码“身份证”。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9万多只液化气瓶拥有条码“身份证”,从明年开始,没有条码的液化气钢瓶将无法正常充装液化气。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先后投入5万多元,印制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单3000多份,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在十堰发行量最大的党报《十堰日报》上刊登《致十堰城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在行风热线和网上问政栏目耐心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件次,提醒市民在高温季节安全使用燃气。新建小区通气前,我们督促供气单位主动开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市安监局和中石油运营单位协调处理武当山十字岭挖山爆破、茅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施工、丹江口市-武当山一级公路施工影响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十堰支干线安全稳定运行。

(一)加强燃气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任重道远。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燃气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整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十堰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探索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省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个一批”(督办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通报一批)进行严肃处理,深入治理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城镇燃气管网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乡镇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电子屏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使用燃气注意事项。各村(社区)利用村广播以及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燃气使用安全常识,提醒群众随手关闭阀门、开窗通风等。切实增强群众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二是多部门联合,做到排查无死角。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经营性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包括生产经营环境、消防安全措施、液化气罐使用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限,务必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建立台账,做好常态化工作。对排查的行业建立台账并及时对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提高问题整改效率。镇分管领导牵头各村(社区)持续抓好排查治理工作,联合镇应急办等部门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切实做到“一案一研判、一案一会商”,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抓实干,搞好食品安全工作。

1、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包抓,政教、后勤、保卫、级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 形成由“学校(办公室)——职能处室(级部)——班主任”

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级”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门科学,涉及到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标本留样等环节,受制于加工场所、储存设施、员工健康等因素,需要横向过程管理和纵向因素管理的紧密配合。我们以去年全市“创卫”为契机,积淀“创卫”成果,构建了包括一系列制度、标准的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预安,初步形成了标准管理、规范管理。

1、 学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预安》,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一是餐厅储存室、操作间设施设备标准规范;

二是原料登记、样品留样、员工体检标准规范;

三是加工操作、环境卫生、制度检查标准规范。

为了使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提升水平、再上台阶,我们加大投资,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环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我们对学校餐厅高规格吊顶、整体重新粉刷,环境为之一变;添置了蒸箱、消毒柜,设备为之一新;安装灭蚊灯,投放毒饵盒、粘饵,防疫为之给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引发健康饮食小册子,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知识为之普及,食品安全意识为之大为提升。

学校周边的饭店、商店等,也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倡导多方合作,安全共建:提醒广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并使用食品安全知识,[20xx]81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把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当作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当作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当作学校教育教学成就的基本要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体师生创设宜居、宜教、宜学的环境。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安监局的指导下,我镇安委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保安全、求稳定、促和谐,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推进工作创新,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属地监管、部门行业监管、工作例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一系列制度。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各部门分管领导、生产经营单位签定了《201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0余份,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五级五覆盖,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同时,镇政府还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付诸实施,效果明显。

(二)、抓日常管理。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通知通报及时转发,定时召开年度、季度、月、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例会,2016年以来召开4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今冬明春安全工作会议、消防演练协调会、汛期安全工作等会议,重点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抓宣传教育培训。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2016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横幅3条,展板4幅,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消防防汛抗洪应急救援演练2次,演练覆盖全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民兵营和群众,大大提高了全镇各类人员的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一般生产经营业主和安全员由我镇在镇上组织培训1次,重点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抓隐患排查和治理。

镇上成立了由镇长谢玲担任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并在第一时间下发了《闪里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月排查、周检查、日巡查”活动,每月及时将排查的隐患整改和上报镇安办,由镇安办上报给县安监局,坚持每月对辖区的企业、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例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形成隐患台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自今年以来,我镇安办组织两节两会、国土、危化品、消防、防汛等各类检查,共检查安全隐患20余处,隐患整改20余处,整改率百分之百。

(五)、抓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汛期安全大检查、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等各类专项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压力非常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企业与业主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与各级的要求存在差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

(二)企业与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较低,麻痹大意思想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和执行力度。

(二)继续开展安全隐患的排队查与治理工作。

1.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防洪抗汛和汛期地质灾害工作。

2.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安全整治工作。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和促进城市燃气的运营安全和健康发展,我公司对各方面进行了自查、考核,并进行了整改。现将我公司自查结果公布如下:

公司生产、技术、安全和经营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全部人员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等教育培训,并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新职工上岗前须接受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基础技术的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首先,各部门员工对用户安全和节约用气进行指导和宣传,用户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燃气。第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操作,合理安排。第三,具有满足应急抢险需要的应急抢险预案、队伍、物资、设备、车辆、机具等,并进行相应的演练。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二)有符合国家燃气质量标准的稳定气源;

(四)有相应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五)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用户需要使用燃气,应当向燃气销售企业提出。具备供气条件的,我公司应当及时组织供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可以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投诉。我公司安装的燃气管道符合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修和更新。另外,我公司建立了燃气设施巡查制度,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并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发生燃气事故,对燃气设施抢修,及时、满意。

1、设立燃气用户服务热线,24小时专人专线值守,及时受理用户咨询、投诉、保修等,并进行满意服务。燃气销售企业应当设置用户联系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设有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我公司在接到用户报修后,在规定的期限或者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内派人到现场维修;对燃气泄漏的,立即派人到现场抢修。

2、因燃气工程施工或者燃气设施维修,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我公司在48小时前予以公告,并对用户做出安排;需在较大范围内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事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不可抗力、突发性事故等紧急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应当立即通知用户,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不间断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

3、设立了用户和社会监督机制。

1、经自查,我公司20xx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2、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均按规定进行。

3、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定人定质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及时复查。

4、燃气管道、设施的安装、焊接、埋设等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对验收资料存档保存,验收合格后才可通气。

6、首次通气前对用户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教育。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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